我所住的宿舍楼下,种着很多的芒果树,在以后的记忆里它成为了我心中一种美好的植物,它见证了我的第一次情动。

风吹在动着芒果树叶,发出细碎的声响。他在树下握着我的肩膀,嗓音低沉:“林四月,爱丽丝的世界很孤独的,自始自终都是她一个人,但林四月不一样,只要她愿意,会有许多人想进来的,我保证,我发誓!”晨露漆在他的眉间,眉下的眼眸带着点微蓝,宛如静默的海水,就那么一刹那淌进了我的心灵。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的人至死的那天都没遇见过爱情,而有一些的人会用一个瞬间的光阴爱上一个人,有些的爱也许真的与天时地利有关,有那么一个人恰巧在那么一个时间里出现了,说不清为什么,就爱上了。

住月球上的男子(二)

乔安迪在奶奶的描述中怀着向往来到了这片遥远的东方古国,他的祖辈曾从这片领土出发远涉重洋,从小,他就把头靠在奶奶听着奶奶讲中国文化,从小,他就会俩种语言,中文和英文。来这里之前他做过很多猜想,遇见很多有趣的人和很多有趣的事,他甚至还想过如果运气够好的话,他还会认识某位武林高手并且成为他的弟子,可他从没想过会遇到林四月,好吧,艳遇他不是没想过,可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也会深陷爱情里。

林四月他早就知道,学院里有些男孩很迷她,说多漂亮也不是,但总是一副很凉淡的样子,男孩们说他就像《挪威的森林》里的绿子,活在村上春树的笔中。而女孩们说她太骄傲,目中无人,。

乔见过林四月几次,他觉得她像男孩们说的有些凉淡,眉宇间很像那些书中清灵的江南女子。乔对林四月的印象大致如此,如果没有书店的偶遇,乔安迪和林四月大多是尘世两个擦肩而过的男女。

在书架那小小的窗口,一英尺的距离,他看她低垂的眉目,看她扇子般的睫毛,她的鼻子小巧鼻尖翘翘的,书店里的灯光让她看起来柔和得不可思议,许久,她抬起了眼,那般如湖水般沉静的眼眸,接着,他说了一句连事后他都觉得弱智的话:“你喜欢那本书吗?我也很喜欢。”不,不,他喜欢的是《金银岛》《蝙蝠侠》

乔安迪不大迷信爱情,他觉得爱情无非是某一刻的心动,为对方漂亮的脸蛋,为对方性感的身材,偶尔为对方脸上出现的可爱表情,他觉得爱情大约如此。

乔安迪爱林四月,当林四月想往水中一跃,他就知道了,他向她扑了上去,心中只有那么一个念头,想去接住她,就算一起掉下去也要接住她。那时,他甚至忘了自己不会游泳。

那天,在绿色的草坪上,乔在对我述说着他的爱,我坐在他的身边。我说:“乔,我们只做朋友。”是的,乔,我们只做朋友。林四月,她从小就见证了爱情的破碎,她害怕的事情有很多,害怕分离,害怕付出,害怕背叛,害怕伤害,害怕对一个人生出了依恋,更害怕像她母亲一样痴恋一个人。

日子淡淡的划着,我周末不敢回到利家,乔太太打电话来时我对她说我周末找了份工,所以,没办法回去。她也没说些什么,只叮嘱我好好干,把它当做一种历练。

说周末有工作并没有骗她,乔是个很有人缘的人,在这个学校里大多的人都知道他喜欢我,也许因为爱屋及乌的关系,和我说话的人突然多了起来,逐渐的,我也交了一些的朋友,后来,有人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去打工,我就答应了。那份工作我很喜欢,在超市的书店里卖书。

在我一次又一次的坚持我们只是朋友后,乔还是笑嘻嘻的整天在我身边瞎转,周末会来接我等我下班,然后一起吃饭,他总是自说自答,说一些发生在他周围的一些有趣的事。

“四月?嘿,林四月?”乔拿手在我的脸上晃动:“爱丽丝小姐,你又跑到仙境去了?”

我呆望这眼前的这张脸,我的脑子还在想着刚才听到的话,刚刚,和我住同一个宿舍的女孩问我是不是要和乔一起回美国,她告诉我这个学期结束后,乔就会回到美国去。

乔的脸朝我慢慢的靠近了过来,我心里一惊,把头歪了过去,他的手在我的头上落了下来,原来,我的头上沾了纸屑,在这同时,我还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丝的难堪与失望,那是我从未曾在他的脸上见到过的,我总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常常偷偷的凝望着他的脸,临摹着他的脸部表情,在深深的夜里一遍一遍的温习着,想在他离开后久久的记住他,也知道有一天他会离开,但想的与听到的原来真的不一样。

“乔,你会离开吗?”一时之间,心乱如麻。

“嗯,这个学期结束我就离开。”

拿起草地上的书,我掉头就走,怎么可以用这般平静的语气说离开呢?一点留恋也没有,一点不舍也没有,不是说喜欢我吗?不是说爱我吗?为什么一听他说离开我的心里会这

么难受,为什么会想,要是他走了我该怎么办?

“四月,你生气了。”乔挡在我面前,一边看着我,一边倒着走:“因为我说要走,所以生气了。”

我没理他,继续往前走,我可真自私,一边高唱友谊万万岁,一边贪恋他对我的好,贪恋他的明朗乐观“嘿,嘿。。。”乔停住了脚步,张开双手,挡住了我的去路。

“四月,你听我说,我的签证到期了,我得回美国重新办理,办理后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回来。”

“你为什么要会来,回来做什么。”心中一片的五味陈杂:“你的家不是在美国吗?你回到这里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他做困惑状:“你不是在这里吗。”

这个人,总是用极其简单个话语让我的心变的又酸又软。

“我知道,你又要讲那句我们只做朋友的话了,反正我还年轻,我迟早会等到你喜欢我的那一天的,你看,你开始舍不得我离开了,这证明你已经对我产生感情了”

“自恋狂,”我白了他一眼,伸出手把他像鸟窝似的头弄得更乱:“你这洋鬼子,傻傻的,”傻瓜,其实,早就喜欢上了,只是,把它藏着而已。

初冬开始被染上了浓浓的离别之情。

又开始做噩梦了,又开始不厌其烦的梦着那天的情景了,梦见利永华指着我说:“做出这样的事,你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那天他说这话我并不怕,可我现在害怕了。因为对生活有了向往。

乔用衣袖拭去我额头上的汗水,此时我才想起我们现在正在公车上,我刚才打瞌睡了。乔把我的头放在他的肩上。

“四月,如果这里让你不开心的话,那么,跟我回美国吧。在那里。你可以从新开始。”他的身上有令我着迷的薄荷香气。

“听我说,四月,有些事,我们不要太过执着,有一些的事,我们可以用另一种心情去想,小时候,我很喜欢我的爷爷,他去世后我很难过,后来我奶奶告诉我,死亡只是一种自然规律,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会经历它,爷爷,只是比我们先离开而已。于是,我就把爷爷的离开当做他的一次远行,渐渐的,我就不难过了,十六岁时,我妈妈和我爸爸离婚时,我做在家里的台阶上,看着妈妈带着她的行李开车走的时候,我难过得哭了。那时,我觉得自己也许从此后再也快乐不起来了,可第二天,当我的伙伴拿着球来敲我的窗时,我发觉我还像以前一样和他们一起去了球场。一场球打完,我发现我好像不那么难过了,就这样,我在一场一场的球赛中找回我的快乐。”

“乔,为什么我不早点认识你呢?”为什么我就不懂得这些呢:“我怎么就不懂得这些呢?”

“渐渐的,你就会懂的,当你敞开胸怀了”乔咪着眼睛,凝视着窗外:“我很喜欢‘因为阳光,我来到这个世界’这句话,每次我一读起它就会很感动,有时候,人生,就这么简单,因为阳光,所以我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阳光,我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看,林四月,生活也可以这么简单的。所以,跟我走吧。我带你去过简单的生活。”

我怦然心动。细细的想着那几个字:“因为阳光,我来到这个世界。”

有冬日的阳光落在玻璃窗上,随着车子的流动,在光的引领下,一圈一圈的跳跃着,带着如彩虹般炫丽的光芒,那时,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生长着,类似希望。

住月球上的男子(三)

乔安迪在奶奶的描述中怀着向往来到了这片遥远的东方古国,他的祖辈曾从这片领土出发远涉重洋,从小,他就把头靠在奶奶听着奶奶讲中国文化,从小,他就会俩种语言,中文和英文。来这里之前他做过很多猜想,遇见很多有趣的人和很多有趣的事,他甚至还想过如果运气够好的话,他还会认识某位武林高手并且成为他的弟子,可他从没想过会遇到林四月,好吧,艳遇他不是没想过,可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也会深陷爱情里。

林四月他早就知道,学院里有些男孩很迷她,说多漂亮也不是,但总是一副很凉淡的样子,男孩们说他就像《挪威的森林》里的绿子,活在村上春树的笔中。而女孩们说她太骄傲,目中无人,。

乔见过林四月几次,他觉得她像男孩们说的有些凉淡,眉宇间很像那些书中清灵的江南女子。乔对林四月的印象大致如此,如果没有书店的偶遇,乔安迪和林四月大多是尘世两个擦肩而过的男女。

在书架那小小的窗口,一英尺的距离,他看她低垂的眉目,看她扇子般的睫毛,她的鼻子小巧鼻尖翘翘的,书店里的灯光让她看起来柔和得不可思议,许久,她抬起了眼,那般如湖水般沉静的眼眸,接着,他说了一句连事后他都觉得弱智的话:“你喜欢那本书吗?我也很喜欢。”不,不,他喜欢的是《金银岛》《蝙蝠侠》

乔安迪不大迷信爱情,他觉得爱情无非是某一刻的心动,为对方漂亮的脸蛋,为对方性感的身材,偶尔为对方脸上出现的可爱表情,他觉得爱情大约如此。

乔安迪爱林四月,当林四月想往水中一跃,他就知道了,他向她扑了上去,心中只有那么一个念头,想去接住她,就算一起掉下去也要接住她。那时,他甚至忘了自己不会游泳。

那天,在绿色的草坪上,乔在对我述说着他的爱,我坐在他的身边。我说:“乔,我们只做朋友。”是的,乔,我们只做朋友。林四月,她从小就见证了爱情的破碎,她害怕的事情有很多,害怕分离,害怕付出,害怕背叛,害怕伤害,害怕对一个人生出了依恋,更害怕像她母亲一样痴恋一个人。

日子淡淡的划着,我周末不敢回到利家,乔太太打电话来时我对她说我周末找了份工,所以,没办法回去。她也没说些什么,只叮嘱我好好干,把它当做一种历练。

说周末有工作并没有骗她,乔是个很有人缘的人,在这个学校里大多的人都知道他喜欢我,也许因为爱屋及乌的关系,和我说话的人突然多了起来,逐渐的,我也交了一些的朋友,后来,有人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去打工,我就答应了。那份工作我很喜欢,在超市的书店里卖书。

在我一次又一次的坚持我们只是朋友后,乔还是笑嘻嘻的整天在我身边瞎转,周末会来接我等我下班,然后一起吃饭,他总是自说自答,说一些发生在他周围的一些有趣的事。

“四月?嘿,林四月?”乔拿手在我的脸上晃动:“爱丽丝小姐,你又跑到仙境去了?”

我呆望这眼前的这张脸,我的脑子还在想着刚才听到的话,刚刚,和我住同一个宿舍的女孩问我是不是要和乔一起回美国,她告诉我这个学期结束后,乔就会回到美国去。

乔的脸朝我慢慢的靠近了过来,我心里一惊,把头歪了过去,他的手在我的头上落了下来,原来,我的头上沾了纸屑,在这同时,我还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丝的难堪与失望,那是我从未曾在他的脸上见到过的,我总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常常偷偷的凝望着他的脸,临摹着他的脸部表情,在深深的夜里一遍一遍的温习着,想在他离开后久久的记住他,也知道有一天他会离开,但想的与听到的原来真的不一样。

“乔,你会离开吗?”一时之间,心乱如麻。

“嗯,这个学期结束我就离开。”

拿起草地上的书,我掉头就走,怎么可以用这般平静的语气说离开呢?一点留恋也没有,一点不舍也没有,不是说喜欢我吗?不是说爱我吗?为什么一听他说离开我的心里会这

么难受,为什么会想,要是他走了我该怎么办?

“四月,你生气了。”乔挡在我面前,一边看着我,一边倒着走:“因为我说要走,所以生气了。”

我没理他,继续往前走,我可真自私,一边高唱友谊万万岁,一边贪恋他对我的好,贪恋他的明朗乐观“嘿,嘿。。。”乔停住了脚步,张开双手,挡住了我的去路。

“四月,你听我说,我的签证到期了,我得回美国重新办理,办理后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回来。”

“你为什么要会来,回来做什么。”心中一片的五味陈杂:“你的家不是在美国吗?你回到这里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他做困惑状:“你不是在这里吗。”

这个人,总是用极其简单个话语让我的心变的又酸又软。

“我知道,你又要讲那句我们只做朋友的话了,反正我还年轻,我迟早会等到你喜欢我的那一天的,你看,你开始舍不得我离开了,这证明你已经对我产生感情了”

“自恋狂,”我白了他一眼,伸出手把他像鸟窝似的头弄得更乱:“你这洋鬼子,傻傻的,”傻瓜,其实,早就喜欢上了,只是,把它藏着而已。

初冬开始被染上了浓浓的离别之情。

又开始做噩梦了,又开始不厌其烦的梦着那天的情景了,梦见利永华指着我说:“做出这样的事,你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那天他说这话我并不怕,可我现在害怕了。因为对生活有了向往。

乔用衣袖拭去我额头上的汗水,此时我才想起我们现在正在公车上,我刚才打瞌睡了。乔把我的头放在他的肩上。

“四月,如果这里让你不开心的话,那么,跟我回美国吧。在那里。你可以从新开始。”他的身上有令我着迷的薄荷香气。

“听我说,四月,有些事,我们不要太过执着,有一些的事,我们可以用另一种心情去想,小时候,我很喜欢我的爷爷,他去世后我很难过,后来我奶奶告诉我,死亡只是一种自然规律,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会经历它,爷爷,只是比我们先离开而已。于是,我就把爷爷的离开当做他的一次远行,渐渐的,我就不难过了,十六岁时,我妈妈和我爸爸离婚时,我做在家里的台阶上,看着妈妈带着她的行李开车走的时候,我难过得哭了。那时,我觉得自己也许从此后再也快乐不起来了,可第二天,当我的伙伴拿着球来敲我的窗时,我发觉我还像以前一样和他们一起去了球场。一场球打完,我发现我好像不那么难过了,就这样,我在一场一场的球赛中找回我的快乐。”

“乔,为什么我不早点认识你呢?”为什么我就不懂得这些呢:“我怎么就不懂得这些呢?”

“渐渐的,你就会懂的,当你敞开胸怀了”乔咪着眼睛,凝视着窗外:“我很喜欢‘因为阳光,我来到这个世界’这句话,每次我一读起它就会很感动,有时候,人生,就这么简单,因为阳光,所以我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阳光,我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看,林四月,生活也可以这么简单的。所以,跟我走吧。我带你去过简单的生活。”

我怦然心动。细细的想着那几个字:“因为阳光,我来到这个世界。”

有冬日的阳光落在玻璃窗上,随着车子的流动,在光的引领下,一圈一圈的跳跃着,带着如彩虹般炫丽的光芒,那时,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生长着,类似希望。

幸福征程(一)

在新年的漫天烟火中,我和乔离开了上海。

虽然是夜班机,但来送机的人来了不少,其中,有利太太和连玉,利太太把一张瑞士银行卡和一些美金塞给了我,我收下了美金,把银行卡换给了她。

连玉,这个从小就喊着“四月姐姐,四月姐姐”爱跟在我的屁股后面转的小小女孩也已到了邻家有女初成长的年华,纯良娇俏,拥有着很多的爱,让我,打心眼里嫉妒她,羡慕她。“四月姐姐,你书念完了会回来吗?”

“回的,总会回来的。”虽然不知什么时候,但我知道自己有一天终将会到这里的。

“那,一定要回来啊!”纯净的脸上充满了不舍,我伸出了手,拥抱了她。

血缘真是一种神奇的缘分,拥抱了就不孤独。我把手放在她的头上,这种突如其来的情感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很长的一段时间以来,我似乎忘却了,叫利连玉的女孩和我身上流着相同的血液:“会的,一定会回来的。”

离开时,整个上海城的人们沉浸在一片欢乐中,用盛大的烟花汇演来庆祝新年,乔就那样指着漫天的花火对我说,四月,现在,我们要开始我们的幸福征程了。

幸福征程,说这句话时,我二十岁,乔二十一岁,年轻的有些不知天高地厚。

初到美国时,我有些手忙脚乱,满街的车辆,各色的人种,成窜成窜的异国语言,不同的生活习性长让我烦恼不已,所幸 ,我所到的城市是旧金山,这里有着最具盛名的唐人街,甚至于,在某些方面比国内还要传统。我住在一个华人家庭里,所幸,乔的爸爸和他性格很相似,是一个阳光幽默的老男孩,还有,所幸,有方浩,一个来至中国香港的留学生,加州大学的毕业生。目前,他是乔爸爸的助手寄住在他家里。我是个慢热的人,但却和方浩一见如故,这一切源于他从小就在杭州长大,奇异的是我们都曾在某年夏天光临过西湖河畔的那家叫梨花的冰店,被那家的狗追赶过。我和方浩合拍得让乔都嫉妒。

乔的家庭结构很简单,乔爸爸和他的一位朋友合开了一家小型的投资公司,离婚了的妈妈是个地道的美国人,她是个很出色的翻译官,现阶段服务于美国政府,我之所以能这么顺利的拿到护照和找到学校都是她的功劳。乔爸爸是个爱清静的人,我们所住的地方离市区有些远。乔爸爸他们每天都要开一个多小时的车去上班。一百五十多平方米的房子里住着我,乔,乔爸爸,方浩和一只叫做汤米的斑点狗。不大的后花园里架着篮球框,也种了一些花草。

初到旧金山正值浓冬时节,但乔还是整天拉着我穿行在旧金山的大街小巷里,带着毛帽,穿着大衣,吃着可口的食物。

在我到过的地方里,我尤为喜欢金门大桥,也惊叹于设计师的想象力,金色和朱红都是很华丽的颜色,可我从不知这两种颜色凑在一起竟会让人有这般美妙的感觉,落日下的海面,金色的大桥让我忍不住低叹,这,真像一个梦。

在一个很温暖的午后,乔带着我拜访了他的奶奶,乔的奶奶一直住在唐人街。

那是一个和蔼的老太太,和我想象中的一样,优雅而慈爱,见了我很高兴,不住的说:“这是我家乔的四月啊。”听说,乔每次打电话回来总是,我的四月今天和我说了几句话了。我的四月今天让他牵了她的手了,我的四月。。。。。。。

老太太是个健谈的人,拉着我们不住的说着她的往事,说着家乡的山,说着家乡的水,说着在花样年华里邂逅了远方来的英俊男子,然后,站在桥上,目送着他坐在船上自桥下远去,满怀的少女心事来不及托付。

我想,她是想家了,老太太是江浙人氏,在有名的水乡里成长,二十多岁举家至美国的金山,自此,未曾回到过自己的家乡。

那一夜,我们在奶奶那里住下了,乔拉着我拉着我的手走在唐人街的街道上,我们躲在中国餐馆雕花的屏风里接吻,直至忘形的把那面屏风推倒。在众目睽睽一边向大家道歉,一边脱下他的外衣蒙在我的头上,他一直都知道他的四月一向是害羞的,我躲在他的衣服下,忍俊不住。

那夜,我梦见了妈妈,梦见了在旧日的时光里,她说的话,四月,有一天也会遇见你爱的人的。在梦里,我拉着她的手,是的,妈妈,我也遇见了我爱的人了。

差不多半个月后,我见到了乔的妈妈,妆容精致,衣着得体。见到她后,我才知道原来乔白皙的皮肤,洁白整洁的牙齿是继承了她的妈妈。那位女士,笑起来别有风情。

“嘿,乔,你的中国女孩可真漂亮。”一进门,就给了我一个美式的拥抱,然后,朝乔眨了眨眼:“是我喜欢的类型。”

源于她翻译官的身份,一口中文讲的很地道:“嘿,你叫四月吧 ,我很喜欢你的名字。”

“噢,你的头发真美,又黑又亮,像丝绸似的。”说着,一张脸朝我贴了过来。原来是在亲吻我的脸颊。

乔朝我很无奈的笑了笑:“妈妈,你又来了。四月,看来,你的美色成功征服了我的妈妈。”

乔的妈妈我曾从电视上见过,站在长官后面。一脸严谨,表情官方,我以为是个难相处的人。没想到私底下如此热情洋溢。

“您好,乔妈妈,很高兴见到你。”这句开场白我想了很久。

“乔妈妈。”一边的乔爸爸大笑了起来:“乔妈妈,四月,你以后一定要这样叫她,这个女士和她的儿子有个协议,在公共场合不能叫她妈妈。”

“为什么?”我有些不明白。

“因为,这话说起来就长了。”乔走过了揽住了我的肩:“有一次,我在机场碰见了她和她的男伴在拥吻,我看了一下发现她的男伴竟是我同学,我一生气就喊了一句妈妈。后来,就有了那个协议了。”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可马上收住了,这,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我看了乔的妈妈,她若无其事:“四月,你一定没去过阁楼吧,那里,可是我们乔的秘密基地。乔,他在那里藏了很多有趣的东西。”

“噢,妈妈,还是别去了,那里乱七八糟的,你瞧,你今天穿的这般美丽,不适合去那里的。”乔一下子冲出了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很久后的一天,我终于来到了那小小的阁楼里,在那阁楼里,我又哭又笑。那小小的阁楼里,记载着一个男孩的成长,自作的超人战衣,坏掉的篮球,五肢不全的单车,铁皮箱里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还有几本性感女星的写真集和花花公子杂志。

幸福征程(二)

我和乔所就读的学校在洛杉矶,二月初,我们从旧金山来到了洛杉矶。语言不通令我吃了不少的苦头,那阵子,我啃英语啃得几近走火入魔,辛好,我还有点英文底子,在加上乔在国内就开始为我恶补英文,一个学期念完,我已不再为我的英文烦恼。

第二个学期,我还为自己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华人超市里当一名小时工。

渐渐的我发现美国是一个很有趣的国家,我常在美国街头这样的情况,刚刚在大街上大打出手的俩个人不一会儿就勾肩搭背的一起走进啤酒屋,方浩说,美利坚的人喜欢吃一些半生不熟的东西,所以荷尔蒙较为发达,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我还发现,美国人对于爱的表达从不吝啬,他们常吧“我爱你”挂在嘴边,来表达对亲人,朋友,恋人的爱,这样豪不掩饰的爱让人总是忍不住想靠近,渐渐的,我也交到不少的朋友。

万圣节期间,我和乔打扮城堡里的小妖,参加了洛杉矶街头的狂欢。我们随着大部队在第六大道开始出发。当来到第五大道时,我们遭遇到了开膛手杰克,当然,那也是扮演的,乔拉着我的手喊了一句“逃”。结果,我们在夜风中没命的奔跑着。许多的人也不明为何跟着我们一起跑了起来。

窄窄的楼道里,乔拉着我挤了进去。几步之遥的小旅店里,正播着老鹰乐队的“加州旅店”小小的楼道里,有什么不一样了,是彼此的呼吸吗?乔慢慢的拿掉我的脸谱,细细的抚摸我的脸,我勾住了他的脖子,我知道他又想吻我了。

在这小小的楼道里,我们遗忘了外面的世界。他的手隔着我的衣服抚摸着我的身体。在我的耳边轻轻的呢喃,可以吗,四月。为什么不可以呢。因为爱他,所以想给他的有很多,想把自己最为美好的都给他。

我们就这样戴着小妖的面具走进了旅店里。

当时我记得旅店里的伙计穿的是一件牛仔外衣,记得他操着一口南部口音对乔说,祝你度过一个火热的夜晚,记得那时的乔脸色微红,记得旅店房间贴着米色的墙纸,床单是深海般的蓝,记得乔是用颤抖的手解开我衣服的第一颗扣子的,记得他落在我身上的吻是极温柔的。

橘黄色的灯光很是幽柔,映在我们的身影上,原始得如混沌初开。

睁开眼时,见到乔用亮晶晶眼眸注视着我,窗外有南加州大片大片的阳光。

“我们结婚吧,四月。”他如是说。

“结婚?为什么?”不是没想过,只是有些早。

“我想和你住在一起,每天第一眼就能见到你”他一边说着一边玩着我的头发。

“那就住在一起吧。至于结婚的话,还是等毕业以后吧。”

“可我想和你名正言顺的和你在一起,想让那些对你感兴趣的男孩们不再对你有非分之想,想把我的戒指套在你的手指上赶走那些追求者。”

“你在说些什么呀”我把被子蒙上了脸,在被子下偷笑,真是个可爱的小子。

“结婚吧,四月,我会把你当成我的女王的。乔安迪将终身为你服务。”他把身体整个覆盖了过来,在我耳边低低的说。

“这样啊。。。。”我在被子里低低的应:“那订婚吧,结婚等毕业后。”

乔一直是个急性子。很快的,订婚的日子被安排在下个星期的周末。

我把行李装进了包里,乔在附近租了一间学生公寓,我们打算住在一起了,从前我和他一直都是分开住的。

我的舍友,一个台湾女孩走了过来,拥抱了我:“林,祝你幸福。”她的声音很好听,带着那种台湾女孩特有的软软的口腔。我回抱了她,没有比现在更幸福的了。

临订婚前的一晚,我独自久久的站在路边的公用电话边,不久前,有一个留学生模样的中国女孩在里面呆了很久,看来,是在打电话给家里人。又哭有笑的。

我走了进去,投币,拨号码,一气呵成。

铃声没响多久就被接起来了,连后悔的机会也不给,离家以后,我只给利家打过一次电话,是报平安的。

“喂,”这个声音我恐怕至死都不会忘:“喂,喂,是谁?喂 ,说话。”利永华隔着电坡传来的声音令我有些紧张。

“是我,林四月。”我听见自己干干的声音说:“我,我要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