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明天要订婚了。”

“其实,你不用告诉我,你应该明白你不会从我这里得到祝福的。”那边的声音可真冷。

“能告诉我,连城他好吗”我,终于问了。

“你还是问了,或许,你希望我回答你说他很好,然后,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去找寻属于你的幸福,可惜,人在做,天在看,我倒要看看你还能幸福多久。”

我手一抖,电话从我手中掉了下来,它在半空中发出一声又一声凄厉的声响。最近的我常常害怕,害怕幸福是个易碎的玻璃球,一不小心它就会在我手中碎掉。

把头靠在地铁站的墙上,我闭上了眼睛。想起二十一岁许下的生日愿望,一向,我都不相信那些的,可,我却许下了那样的愿望,想幸福得久一些,再久一些。。。只因为,对幸福有了贪恋。

吉普赛人在不远处轻声弹唱,乐声明快,唱着我听不懂得歌曲。我走了过去,那是一位老人,脸上刻有着大半个世纪里岁月带给他的沧桑,他抬起褐色的眼眸温和的看着我。

我把是十美元放在他的琴盒里,他朝我点头示意。接着他脱下手中的一窜项链戴在我的手上,亲吻了我的手,用生疏的英文说,愿幸运女神眷顾你!

走出地铁站时,我深信自己会幸福的,在不远处的那幢白色的房子里,我爱的人就在那里等着我。

订婚礼是在旧金山房子的那块花园的草地上举行的,那日,风和日丽。

我化着淡妆,穿着白色的露肩纱裙,及肩的头发垂着,就像乔妈妈所说的,又黑又亮,像丝绸似的,我的鬓角插着乔妈妈从花园采摘来的白色玫瑰花,她说:“四月,你戴上这朵花一定很美。”

我站在镜子前,等待着我所熟悉的脚步,等待他来看我此时的美丽模样,等待他最终为我戴上指环。

九月,秋风拂面,在南加州的艳阳下,我和乔互定终身。

那天,穿着白色礼服的乔很英俊。站在绿色的草坪上,一如清新的晨风。

那天,乔说:“四月,我真想把你藏起来,只给自己看。”

那天,奶奶说:“瞧!这两个傻孩子笑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是笑得有些傻,那些傻傻的笑容在照片里一一呈现出来了。乔把那张最傻的照片拿走了,再见到它时,已是很多年后,在另一个男孩的手中。

没有时光倒流那回事(一)

第一次和乔看的电影叫《大话西游》,当时在电影院里,我和乔看着至尊宝拿着月光宝盒一遍又一遍的穿梭在时光中去拯救他的爱人。月光宝盒,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人人拥有它吧。用它来挽救那些已经发生的让我们痛不欲生的事。可生活永远不是电影,生活中永远没有时光倒流那回事。

在我二十二岁这年,林四月和乔安迪的幸福征程戛然而止。

他们在那片山谷中找出乔,他们把乔的身体称之为尸体,我冲了上去,狠狠的把那名在做记录的警察给揍了一顿,我用中文大骂那人胡说八道,我用手抓他的脸,乔怎么会变成尸体?就在几日前,我们是何其的豪气万千的走出瑞士机场,我左手挽着乔右手挽着方浩,冲着远处隐隐约约的阿尔卑斯山高喊,我们即将征服你。那时,很多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们,尤其是女孩子,因为,我身边的两个小伙子都不错,那时,机场落地玻璃里映着我的笑脸,灿烂得不可方物。

乔怎么会变成尸体呢?我想他们是疯了,我大骂那些人,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你们神经病,你们他妈的才是尸体,你们一家人才是尸体。。。。”有人过来按住了我。在我身上打了针,无尽的黑暗开始笼罩住了我,像一张网。

当地媒体用一段极其简单的字体概括了一个年轻生命的消失:日前,一名登山爱好者在阿尔卑斯山遭遇意外身亡,该死者确认为男性,其身份为华裔。

一切都是我的错,如果我不去看那本杂志,如果我不被里面的阿尔卑斯山的风光所迷惑,如果我不惊叹如果身临其境又会怎样的一种光景,那么,就不会有阿尔卑斯山之行了。那么,我就不会失去乔了,果然,我真是不被上帝宠爱的孩子,容不得我半点的任性。

我躺在阿尔卑斯山脚下那家叫“老伙计”的旅馆里,任凭时光流逝,任凭他们在我耳边又喊又叫,白天睡觉,晚上关着灯对着大片大片的黑夜发呆,我以为自己会睡不着,可我发觉我睡的挺香的,我还经常做着同样的梦,梦见自己成为至尊宝,拿着月光宝盒穿梭在时光隧道里。

一直到有一天,乔的妈妈在我耳边说:“林四月,我对乔很失望。那个笨蛋,用了两年的时间还教不会让你懂得自爱。”

回到旧金山已是一个月后。奶奶来机场接我,我趴在她的肩膀上,像个孩子般的哭泣着,我把我们的乔弄丢了,永远的弄丢了。

回忆像是刻在心里的影像,一遍一遍的在脑海中回放着,带着锥心的痛。我的二十岁到二十二岁如夏夜划过天际的流星,短暂的如一场梦。

我住在奶奶的家里,常常,我会脱口而出:“乔,快来帮我。”“乔,有你爱看的节目。”“乔,费城今天赢球了,”“乔,你走慢一点。等等我”。。。。。

一天,奶奶把我带到心理服务中心,我开始接受心里辅导。

可我仍做着那个梦,梦见自己是拥有着月光宝盒的至尊宝。我在梦里没命的奔跑着。

这一年夏末,周星驰先生来到了洛杉矶参加电影节,当地主办方放映了他的代表作《大

话西游》我在小小的放映厅里,看得泪流满面。身边一位穿着周星驰大头照的金发女孩问我:“你为什么哭呢?”我告诉她说因为太好笑了,笑得我眼泪都流出来了。是的,唐僧还是可爱,悟空还是那么坏脾气。

我把车子停在棕榈树下,我和乔的第一次吵架就发生在这里,那时,初到洛杉矶,我正在为我的英文烦躁不已。可我却在电影院门口看到他和别的女孩谈笑风生。我骂他:“乔,你这个骗子,说什么只对我好。”他说:“林四月,你这个瞎子,你没看到我在工作吗”是啊,那时,我都忘了他刚接到了一份推销员的工作。当时的我们就像两个傻孩子,吵架也像是在过家家似的。

可乔仍是个骗子,开了一张很大的空头支票给我。说什么一辈子为林四月服务。

我打开了车窗,夜风窜了进来,我拿出了酒,这酒是从日本人开的酒肆里买来的,一点一点的喝着,它的味道有些辣,喝起来有点像中国的米酒。车外洛杉矶的夜色正浓。

思念有些疼痛,它一下一下的揪着心灵,我把手里的酒瓶狠狠的摔破,拾起其中的一片碎片往手里一划,血就在我眼前蔓延开来。

我靠在车椅上,透过车的天窗看夜空。我的手中紧紧的缠着布条,我知道我不能那样做,那个叫乔安迪的男孩子从第一天开始就教我:不要悲观,不要失望,不要对生活失去信心。一点一点的把我从阴暗角落带到阳光地带。我不要乔成为失败的老师。

我守在周星驰所住的酒店外,第二天我终于见到了他,我得到了他的签名,我朝他深深的鞠躬,谢谢他曾为一个男孩带来不少的快乐时光。

乔很喜欢周星驰,喜欢他的电影,说他的电影看似热闹,但却在嬉笑怒骂间用一种极其简单直白的方式把俗世中的悲凉与无奈表达了出来。

在一个晴好的天气里,我带着花来到乔的坟墓前,这是我第一次来这里看他,之前,我不敢去看他死去后的样子,不敢参加他的火化仪式,不敢参加他的葬礼,甚至于,我回到旧金山后也不敢来到这片他长眠于此的土地。

我把周星驰的签名埋在他身边的泥土下,在时光流逝中它会溶进泥土里,然后和乔相遇,然后,在很久很久的以后,我见到乔时我会说:“嘿,乔。知道吗,我为了它蹲了三十几个小时。”以前,乔总是说:“只要给我一次与他擦肩而过的机会,我一定会像个狗皮膏一样贴着他,向他索要签名。”

再次踏进学校时,满地黄色的叶子铺满了整个校园,我和乔的公寓里还保持原来的样子,只是,一切已被蒙上了薄薄的尘埃。

在我的手腕上有一条淡淡的疤,我把乔留下来的手表戴在手腕上,那道疤痕隐藏在手表里。从此后,它们将陪着我度过余生,成为我生命里一种很独特的存在。

二十四岁这年我从刘易斯私立学院毕业,是这届毕业生得到最高积分的三名学生之一,在加州刘易斯医疗中心实习三个月后,我成为当地医学界名宿琼斯医生的门生,这年里她唯一的学生。

博士帽满天飞舞,我昂望着天空,眼角微湿,这两年的时间里,我几乎要忘却了天空的颜色,学习它占据了我的所有时光。

我爱的人全都来了,奶奶,方浩,乔爸爸,乔妈妈,我抱着他们一一说谢谢,谢谢他们对我的包容与善待。我的校友们过来和我拥抱:“爱丽丝,祝贺你,一路顺风。”在这里,他们喜欢叫我爱丽丝,林四月这个名字鲜有人知。

琼斯医生过来和我握手,就在今天我成为了一名红十字会的志愿者,半个月后就要到总部去报到。为期四年。那曾是我和乔共同的志愿,我们曾经约好一毕业后就当两年的志愿者。我们还把目的地选在非洲。

临行前,方浩给我一张前往瑞士的机票,他对我说:“去看看吧,不要觉得害怕,也不要逃避,只当去重温乔最后一眼看的世界。”

我不知道就是那张小小的机票却为我拉开了一场相遇的序幕。

没有时光倒流那回事(二)

“老伙计”依然别来无恙。白的墙红的瓦坐落在一片旅馆群里并不显突出。但那门口挂着的大红灯笼却让我倍感亲切,那是旅馆主人罗杰先生从中国带来的,当初,我们也是因为这盏红灯笼才住进“老伙计”的。

罗杰太太见到我很高兴,着我胖胖的老太太过来拥抱我:“爱丽丝,很高兴能再见到你,谢谢你再次光临老伙计”她是英国人,所以和她沟通起来很容易。

我还住在从前的那个房间,三楼靠西的最末一间房。我望着窗外如画的阿尔卑斯山风光,被掩藏起来的疼痛开始发酵。

第二天我起一大早,向罗杰先生要了地图,把一切该用的东西放进大帆布里,开始出发。我想在去看看,如方浩所说的乔最后一眼的那个世界。

爬上那处山坡时天一微暗,兜了很多的圈,走错了很多的路,我终于站在那里了,我深呼了口气,风从我耳边窜过,思念如这四面八方的风翻涌而至。

从帆布包里那出了酒,把它洒下天空,它们会一点一点的渗入泥土当中,我亲爱的乔,我在用中国最为古老的方式来祭奠你了。

微暗的天色滋长了想念,坐在地上,我把剩下的酒一点一点往肚子里填,我在风里大唱“回家的路”。真好,那种辣辣的味道,真好,这里一个人也没有,没有人听到我歌不成歌。没有人知道我是个酒鬼,林四月很会喝酒的。

似乎,有种单调的声音从底下一下一下的传来,我邹了邹眉,它打扰到了我,我踩着微乱的脚步,冲着天空大声喊:“给,给我停下来。。”下面的声音更响了。我不满意的往前再走,踩空了,我的身体在草地上翻滚,最后的一缕思绪是,乔,是不是你接我来了。

红红的火光,巨大的树木,这是我睁开眼时看到的样子,我甩了甩头,它沉重的像一颗大石块,让我思想有些不集中,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酒的关系,我觉得眼前的景物有些如梦似幻。我发现我正靠在巨大的树木上,我的身边有另一道微微的呼吸声。

就那样转过头去,所有的呼吸就那样静止了,世界只剩下那个靠在树上的身影,格子衬衫,低垂着头,微卷的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是否,上帝倾听到了我的声音,是否,时光在这刻真的倒流了。我成为了那个背负着使命乘坐着时光穿梭机来拯救我的爱人的神奇女子,是否,现在,时光正停留在两年前。

我的脚踩在落叶上,发着细碎的声响,如神殿里美妙的音乐。

我伸出了手,轻轻的拨开那些挡在他脸庞上的头发,发丝柔软。

在我发呆的望着那张脸的同时,那张脸的主人也同时张开了眼睛。

“为什么,为什么不是他?”我喃喃自语,可我的眼睛却无法从那张脸上移开,不,是移不开。那张脸美好得像是天堂里来的孩子,雕刻师倾尽全力把世间最美好的都给了他,倾国倾城,大约如此。

“精灵?人类?”这样的森林,这样的火焰,这样的少年,让我只能想到关于阿尔卑斯山古老的传说,罗杰太太曾与我说过,在满月之时,精灵在她的窗外经过,绝世的脸映在窗的玻璃上。

他搁开了我的手,眨了眨眼,睫毛如黑亮的蝶翅,红红的火光映在他的眸底,像一帘深幽的梦,他站了起来,身材修长,十七,八岁模样。他在火堆前坐了下来,此时,我才看清楚他的眼珠是黑色的,是那种漆一般的黑。

巨大的失落再次席卷而来,原来我没有坐上时光穿梭机。我的包随我滚落了下来,我再从包里摸出了酒,这个时刻我不想去思考。也没有能力去思考,在巨大的失望和巨大的希望让我筋疲力尽,不再去管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不再去管那个少年长的有多好看,也不再去管他是不是精灵。

我也在火堆前坐了下来,把酒倒进被子里:“精灵先生,你会不会喝酒呢?”我自说自答:“哦,对了,你应该听不懂我的话。但没关系,你不需要回答,你用感应的就行了。”

我喝着酒,呆望着他,他长得可真好看,绵长的眉目就像从漫画里走出来的英俊少年,一缕红色的头发夹藏在众多黑发里,乱乱的垂在额头上,和红红的火焰相互辉映着,我再看他的穿着,格子衬衫,看不出款式的裤子,邋遢的样子就像离开妈妈的小孩。

“喂,精灵。”我吃吃笑:“你是不是对家族不满意了。所以乔装打扮成人类离家出走了。”奇迹似得,他点了点头。

“太好了。”我有些大喜过望:“你感应到了。”

“那么,精灵你认识上帝吗?”酒精催生了藏在内心最深处的话:“如果你认识它的话,请你告诉它,它弄错了,乔是个好人,真正坏心眼的人是我,做了坏事的人是我,对不起利连城的人是我,所以,它错了。”我总记得那个人的话“你会受到报应的”

“你有法力吗?嗯?如果有的话能不能帮我?去帮我找两个人,一个是我妈妈,一个是乔。”我向他靠近了过去,用手把脸上的头发疏到耳后:“你看清楚了,我妈妈长得像我,而乔,而乔,他走的时候是二十三岁,那时,他是穿着黑色外套走的,身高和你差不多,比你强壮一点。那个人和喜欢笑,笑起来左边有酒窝,浅的时候没有,深的时候才有。还有,还有。。。。还有些什么呢?”

我扯着自己的头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站了起来,一站起来天旋地转的,最后重重的摔在地上,我摸索着,似乎我抓住了他的衣服。我闭上里眼睛,泪水淌了下来:“要告诉他们,我爱他们,告诉乔,他是个他骗子,告诉他,我想他,告诉他,如果他寂寞了可以把我带走。。。。。。。”

“喂,精灵,你会不会飞翔,梭,的一声从这边飞到那边,我呢,很小的时候就特别渴望自己长出翅膀,想小鸟一样的飞翔。。。。”

“你会隐身吗?像电影里的一样。。。。。。”

也许,那时,我说了很多的话,说一些连我也不记得的话,我觉得自己就像《美梦成真》里的男主角突然掉进自己所憧憬的梦境里。

最后,我是在医院了醒来的,高烧加上宿醉令我昏迷三十几个小时。

来做笔录的警员告诉我,是一个东方少年用我的手机报的警,在二十几个小时前发现了我,同时,还有一个自称迷路的少年。

迷路的少年?我自嘲的笑了笑,其实,那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太想倾诉了,太渴望被了解了,而有些话太隐晦了,所以一厢情愿的把他当做通灵的精灵。

警员把我的包给我,要我看看有没有丢失的东西。我把帆布包接过来,里面的食物全没有了,一件黑色的大衣也不见了,钱包里的几百块欧元全被抽走了,在钱包里还留下一张用中文写的纸条:“亲爱的,我要帮你向上帝去纠正它的错误去了,钱我拿来当旅费。”

我狠狠的再次嘲笑自己,林四月也会做这么傻的事,真是个大傻冒,更可笑的是看样子,我说的话那个人都听的懂。

那位警员说那个少年十几个小时前就走了,他说他根本就不认识我,问我有没有丢失财物,我摇了摇头。

回旅馆时我还存有侥幸的念头,还好,他只是个陌生人,我也许再也不会再遇见他,就当时偶尔犯得一次傻。

可我不知道我的侥幸会在两天后全盘破灭。

美丽的人和美丽的名字(一)

二月一日,布里吉特女神的初春节。这是属于凯尔特人的节日,每年的这天他们都会穿着代表他们民族的绿色服饰,带着三叶草走出家门来庆祝大地春暖花开的这一天。我在罗杰先生的邀请下和他一起到他的凯尔特人朋友家做客。临走前,一位老者把一条绿色的披肩送给了我,而他的夫人则把一顶绿色的毛帽子带在我的头上,我心里觉得有些好笑,幸好,我是女的,不然,倒成了名副其实的戴绿帽,如果这位女士知道在中国戴绿帽的含义,不知会不会把他两个儿子头上的绿帽摘下来。

我靠在车上等罗杰先生,他进商场买东西去了,不断有穿绿色衣服的人从我跟前走过,因为我带着绿色披肩的关系有些人还停下来和我打招呼,我朝他们友好的挥手,凯尔特文化我并不陌生,在美国居住着不少的凯尔特人,他们给我的感觉友好,团结,崇尚自然,虽然,他们在历史的尘烟中成了没落的民族,族人流离失所,但他们并没有丢失自己的文化,依然执着的坚守着自己的信仰,每个凯尔特人都把那句格言“我们凯尔特人身上留着的血也是绿色的”溶进了他们的血液里,对于他们我存有尊重。

“帮我。”有人来到我的身边,在我耳边说,要知道,在这个地方要听到中文很不容易,我侧过脸去看。这是一张任何人看了都不容易忘却的脸。

“我为什么要帮你呢?精灵先生,不,应该是小偷先生。”我一把推开他。

“因为我也是中国人,所以,你要帮我。”

“你是中国人?”我一愣,在仔细瞧他,确实,黑头发,黑眼睛。

“如假包换,可现在你的同胞在期待你伸出友谊之手。”他不住的往我身后看。

“帮了你之后,会把钱还我吗?”

“当然。”

“可我要怎么帮你”确实,我不知该如何帮助眼前的这位少年。

“很简单”他一把我塞进车子里,自己也跟着进来,但很快:“见鬼,车钥匙呢?”

“这车子不是我的,车钥匙被车主人带走了。”车钥匙也许被罗杰先生带走了。

“真倒霉。”他再次透过车窗看了一眼,脸上微变,接着,从我的头上拿走了我的帽子还有披肩往身上一股脑的套,很快,他就变成和街上大多穿绿色衣服的人一样。

有几个穿着黑色衣服身材强壮的汉子在不远处的街上东张西望,接着,其中有一个人朝我这边指了一下,我身边的人一侧身抱住了我。

我没有说话,任凭他这样抱着我。那几个人朝车子走了过来,其中,有一张脸映在窗玻璃外,我朝那张脸做了个“go”的口型,那个人痒痒的离开了。

“抱够了没有?那些人已经走了。”我朝贴在我身上的人冷冷的说。

“谢谢。”他朝我敬了个军礼。伸手就想拉车门,我一把抓住了他。

“钱还我,不然,我真的送你去见上帝。”这个人身上穿的是那天我丢失的登山服,那天晚上我拨开血淋淋的心灵,就这样的摊在他的面前。这样面对他,我有些难受。

“可我现在没钱,要不你把你的银行账号给我我给你寄钱?”少年一缕纯良的模样,在加上那张无以伦比的脸蛋,足以与天使媲美。

“你是不是想在你小偷的名号上在加上骗子的称号。”对我来说再俊美的皮相也只是一张脸谱。

“真的,要不,你可以搜我的身”他张开了双手。

“把你的手表给我。”我打量了他一下,他手上的手表大约可以值点钱。

“这个不能给你,他是我爸留给我的,虽然我无所谓,但我可不要背负不孝的骂名,连老爸的遗物也保不住。”少年脸上的表情我有些熟悉,像多年前的自己,看似满不在乎,看似吊儿郎当。

念高三的时候,利永华买一只很漂亮的钢笔给我,没人的时候我把他狠狠的丢到窗外去,我朝着那个窗外大喊:“鬼才在乎。”可一个小时后,我在操场上不停的逢人就问:“你有没有拾到我蓝色的钢笔。”

“好了,你不需要还钱了。你可以走了,也把那晚的事情忘了,就当是一个酒鬼的胡话。”我没有去看他,不远处的广场上,有一中年男子蹲着身子在给一位六,七岁模样的女孩系鞋带,女孩在满足的舔着甜筒。这是一组很普通平凡的画面,但,就是这样的画面却在有些人的一生里遍寻不遇。

“喂,喂,灵魂出窍了?”修长的手在我眼前晃动着。

“你怎么还在这里?”

“我想好了,我跟你走。”

“呃?。。。。。”我的脑子有些秀逗,第一个反应就是像姨爱看的戏剧里,有钱人家的小姐对穷书生讲的台词:“你干嘛要跟我走?”

“我想好了,反正我也没地方去,不如,你雇用我,包吃包住。”少年一副理所当时的样子:“我会的有很多,比如,我可以当你的翻译,我会讲法语,德语我也会一点,我可以在你登山,滑雪时般你背背包,我还可以当你的向导。”

“不用了,第一,我没有多余的钱来管你的吃住,第二,我不是来登山,滑雪的,第三,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遇到语言上的障碍,因为,我不需要和谁沟通。至于,当向导,你别忘了,我是在你迷路时遇见你的。”第六感告诉我,这个少年是个大麻烦。

“那次,那次是意外,可其实那次应该算是我救了你,如果不是我升起火,那天,你肯定会被冻死”

我有些黯然,是啊,如果那时那些人再早发现乔一点,也许,他就不会离开我了。

车门被打开了,罗杰先生一见到少年就惊呼:“爱丽丝,这位漂亮男孩是谁?”

还没等我回答,少年就用一口流利的法语回答了,至于他们说些什么,我听不得。罗杰先生是瑞士人,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讲法语,因为罗杰太太是英国人,他的英语也不错,我们平常都是用英语交谈。

“嘿,爱丽丝,你真幸运,有这么个漂亮的弟弟。”罗杰边说边用手去抚摸少年的脸:“噢,MG,他的睫毛可真长,他的皮肤就像牛奶,你们东洋的孩子长得都这么可爱?”

少年一脸黑线。

“弟弟?。。。。”弟弟?在这个世界上,我是有一个弟弟,我想起利连城眉目清透的脸,不知是不是移情作用,我竟鬼使神差的问:“罗杰先生,你们旅馆需不需要雇工?”

“雇工?你弟弟需要一份工作吗?”我点了点头。

“你把他带到肖恩家去,他好像需要一名服务员。”

“喂。刚刚那些人追你干什么?你不会是什么危险人物吧?”我用中文询问少年,刚刚的那些事,罗杰先生还是少知为妙。肖恩我认识,那是个好人,我可不能为他添麻烦。

“危险人物?你以为是西部片啊?刚才那些人是酒庄的人,我刚刚在他们的酒窖里偷尝了他们最为名贵的葡萄酒。”

我朝少年的身上靠了靠,用鼻子嗅了一下,果然,少年的身上有一股淳淳的酒香。

“你发誓,不会给我惹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