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我的心情做成了瓶中信,把它放到海洋里,让它随波逐流。

我有一个秘密,一个不可轻易言及的秘密,我只能把它告知了海,从此,它变成了一段故事。

长时间以来,林四月这个人和这个名字在我的印象中是面目模糊的,偶尔,在听到她彬彬有礼的回答大人们的问题时,我的心里还会涌起对她的厌恶,分明,她的回答有多虚伪。

妈妈告诉我,不要随便看不起她。我嘴里应承着。

林四月于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直至有一天。那天,我知道是她二十岁的生日,妈妈把一款随身听给了她。

那天,我看见她靠在树上微侧着头看着天空,有些寂寞的样子,白色的裙子在风中伸展着,像是一片云朵,紧紧的缠住我的眼线。

那一个瞬间好像幻化成了一个永远,许多年后我依然无法忘却。

林四月的身影开始变得清晰了起来。

她总是在没有人的地方听着妈妈给她的随身听,一遍一遍的哼唱着,声音柔美,那是甲壳虫的老歌,名字叫做,嘿,朱迪。

她还喜欢爬到树上去,有时候是看书,有时候是听音乐,有时候是睡懒觉。

我也弄不清楚我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起她来了,有一天,我的同学来找我,我们擦肩而过时,我同学帮她捡起书时,她接过他手中的书对着他微微一笑,那个傻小子也跟着她笑了起来。

那两个人的笑容让我的心情变得糟糕了起来,我发现我竟然恨不得那本书是我帮他捡起来的,我恨不得那个笑容是属于我的。

“那是谁,我好像被她电到了。”在我的同学说完了这句话后,他的顿时变得面目可憎了起来。

在初夏里的有一天,她在树上对着树下的我说:“嘿,连城弟弟,帮我把书捡起来。”

终于,轮到我了,我的心里有莫名的喜悦。就像盼来了我所朝思暮想的。

狭小的树上,她对我说了些什么,我好像不大记得了,我只看见她浅笑的模样,像水中的莲花,她的头发落在我的肩上,芬芳怡人。

好像在那一刻开始我便知道,林四月有着世间最为迷人的笑还有这世间最为醉人的香。

我像守着自己最为珍贵的宝物一样小心翼翼的守着她,我还有点小变态的,执着的认为这个世界除了我之外,任何接近她的人都不安好心,我常常徘徊在她的学校门口,我觉得自己得好好的保护我的宝物。

我觉得自己得做点什么,于是,我把自己最为喜欢的,一颗与爱情有关的小小红豆给了她。红豆,代表着思念,爱慕,我多希望她能明白。

偶尔,林四月看我的眼神会带着厌恶,我觉得一定是我看错了,后来,我才知道我并没有看错,她是在透过我这张脸看另一张脸。

我喜欢林四月坐在我的单车后面的时光,我总把车子开得飞快,因为,那时,她会紧抓着我的腰,那时,我就觉得特别的快乐,好像在云端行走着。

十六岁生日时,她吻我了,在剪剪的秋风里,不曾喝过酒的我似乎品尝了醉的滋味,我觉得醉的滋味大约如此吧。说不清道不明但想疯狂的尖叫来表达自己的愉悦。

如果故事结束在那一个时段那该多好。

在她用世间最温柔的声音告诉我她是我姐姐的时候,我多希望这只是一场偶发的荒唐的梦,醒来后时光还停在我十六岁生日的夜晚,她吻着我,唇瓣温软。

在她没有回家的日子里,我想念她,总想念着她,我总安慰自己,放在心里偷偷想就好,等她回来了,如果她回来希望我叫她姐姐我也是愿意的,因为,那证明我们还是有所关联的。

直到我在她的学校看到她被别的男孩拖住手时,我才知道我有多害怕,害怕看见这样的场景,而我发现最终我只能看着这样的场景,因为,我早已失去了牵她的手的权力。

我逃到了香港,我不住的安慰自己,我只是还没有长大而已,等我真正长大的时候我就会把她忘了。

再次见到她时我二十五岁,有着超乎年龄的成熟,稳重,大多数的人总是这样说我,渐渐的我也觉得自己如他们所说的。

再次见到她时,她穿着黑色的裙,像是一帘旖旎的梦,我躲在暗处,偷偷的,贪恋的看她,看她对我父亲尊贵的客人说,桢烈,你要不要跟我走。

那个美丽的年轻男孩过来牵着她的手,他痴痴的看着她,依稀透过他的脸我似乎看到多年前的自己。

有什么东西在我的心里搅动着,林四月,依然还是利连城心中最为美丽的女子,原来,自己的心还停留在十六岁生日的那个夜晚,原来自己一直不曾长大。

在幽暗狭小的楼道里,我嘴里对她说我恨她,我看见她抬起眼眸看着我,像只惊慌的迷鹿,那时,我有个冲动,我想告诉她,其实,我不恨她,我只是生气了,气这个该死的,让我无可奈何的命运。

男孩向我们走了过来,他恶狠狠的盯着我,像是要把我吃掉似的,他有着一张让人迷恋的脸,从他的眼睛里我读懂了,这个迷人的男孩一门心思只想迷住这个叫做林四月的女人。

在医院的楼顶上,我突然涌起了一抹极端的念想,如果,我从这里跳下去,她一定永远再也摆脱不了我,我想,我一定疯了。

她离开他了,实现了她对我的承诺。

新年的时候,我偷偷的躲在人潮中,看着她和她的朋友在纽约的时代广场一起倒计时,她戴着红色的毛帽子,戴着手套,脸被冻的红红的,她身边的一个洋鬼子随着人浪不住往她身上蹭,蠢女人,被人吃了豆腐还不知道,我刚想走过去把那个洋鬼子拉走,已有人先在我之前。

叫蓝桢烈的男孩一个手刀下去,那个洋鬼子刚想叫出来,就被和他一起来的汉子捂住了嘴拉走。

那个男孩取代了洋鬼子的位置,帽子下的眼睛紧紧的锁住她,好像,这个世界他的眼里只看得到她。

没有缘由的,我的心里涌上了一阵心酸。

我和那个男孩搭乘同一班飞机,他狠狠的警告我,不要再出现在她周围,你已经没有这个资格。原来,他知道一切。

那个男孩一一种极端方法在表达他的爱,他让爸爸的事业全部触礁,连玉说要去求她,她说自己毕竟是他曾经喜欢过的人。连玉在说这些话是一脸的痴迷,像一只扑向火堆里的娥。

可事实是他对于她的哀求表现的很漠然,他只是冷冷的回答我,你知道我要什么的。

那天,我看到他的书房里有一些我熟悉的东西,有老唱片,有老的雕着花的灯具,有一些年代久远的书籍,有杭州的特产零食,那些都是林四月喜欢的。

我拉着连玉的手回家。

在底特律的机场里,她拉着我的衣角,泫然欲滴,像个做错事请求原谅的孩子。

我用尽力气来拥抱这个最后的拥抱。这个拥抱我我想念了太久。

至此,再见了。林四月。

我目送着飞机伸上天空,从我的头顶捏过,我是真心的希望那两个人能在一起,好像,那个男孩代表着我,实现这我永远也实现不了的梦。

我羡慕那个男孩可以如此张扬他的爱情。

我沿着南半球开始行走,在瓦尔德斯半岛的海滩上,我把心情写成了信放进海里。我不知道海水终将把它带到哪里去,可我想告诉这浩瀚的海洋关于一个属于利连城的秘密。

我有一个藏在心底的秘密,只能向海述说的秘密。

林四月这个女人是利连城的宝物,是诗,是梦。是,执迷不悔。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节把我自己都写哭了

我的桢烈(一)

望角,美好希望的海角,可我此刻却茫茫的海平面,一遍一遍的喊着。

“利连城,我对不起你。”

“利连城,我错了。”

“利连城,我后悔了。”

耳边,有风声,海浪声,还有我的呼喊声。我的手里还拿着我的照片,那是我和乔的订婚照片,有一个挑行李的工人给我的,他说那是他的一个客人丢失的。

那是一个年轻的黑人男孩,看到我时直呼不可思议。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转机来到这里的,是不是想看看连城最后看到的那一眼风景,还是来和他做最后的告别。

但我觉得更多的是觉得只要我来了,连城就会原谅我,连城其实是一个多容易心软的孩子,我一直都知道的。

瞧我,一直都是自私的。

我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从我的旅行袋里掏出了烟,这是方浩送给我的第一支烟,那天,在机场,他说,这三支烟是我剩下的,就给你吧,我知道你以后的日子一定会很难熬的,最难熬的时候就抽一支吧,你信吗,这三只烟被我施展了魔法了,三支眼抽完以后,林四月的烦恼就会没有了。

方浩这个骗子,大话精,一直把我当孩子来哄。那支烟把我的泪水都咳出来了。

在一万米的高空里。我突然想起了王维的诗。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那时,我依稀记得在银色的月光下,有人会念着它,声音缠绵,那时,我觉得那是一件很可笑的事。

可在这多年后的今天,那二十个汉字却勾起了我无限的悲伤,悲伤得让我想泪流。

我也有一颗红豆,属于一个人最后的红豆,他把它送给了我,可我不知道该如何去珍藏它。

此时的我就像一个不知道如何是好的孩子,捂着我要不起的礼物,因为太珍贵了,反而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很奇怪,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一离开地面,就会做着一些旧梦,梦着那些旧旧的面孔,梦里,我恍惚见到十六岁的连城,某天,在我的窗前捡到了我那颗我丢弃的红豆,一脸的惆怅。

接着,在梦里那颗红豆不知道被谁埋进了泥土了,春来秋去,叶子茂密,在春日中滋长着,利连城站在春风里,那些叶子映衬着他的笑脸,一如往昔。

连城,我可不可以当你是快乐的,醒来时,我低低的说,机舱外,有万丈骄阳它们落在云层之中。

我和丽达是在巴西分手,她去了玻利维亚,我留在巴西,我跟随者红十字会里的两名成员留下来照顾那些白血病儿童。

那些孩子们看到我显得很好奇,对于我所在的东方古国进行了地毯式的提问,因为,他们用的物品有一半的都来自于中国。

他们用肢体语言提问,我用肢体语言回答,倒是趣味横生,有一天,一个孩子用不大流利的英语问我,爱丽丝,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问完也不等我回答,就指着一边的一个男子说,是他叫我来问你的。

那个男子是来教他们英语的志愿者,是当地的一名外语老师。

我点了点头,一颗心又开始变得沉甸甸了起来。

一月末,我递交了加入无疆界医生组织的志愿表。

采薇,是一个香港女孩,不久前我们刚认识,她跟随者香港红十字会来到这里,她的工作室进入了巴西的那些平民窟进行了艾滋病预防的宣传,有时候,我会和她一起发传单。

采薇是一个很活泼的女孩子,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国语,一天天南地北的,总有说不完的话,她还有一个爱好,就是收集各种各样的美男照片,她的笔记本电脑里存的那些照片可以聘美世界先生大选。

巴西有着世间最美的星空,我和采薇喜欢坐在我们宿舍的露台上遥望星空。看着银河系里忽明忽暗的星星。

“林,你来看这个意大利男人。”采薇把把她的笔记本电脑推到了我的面前:“帅吧?性感吧?”

我看来一眼:“我的桢烈比他好看的多。”

这一句话脱口而出,然后,我呆住了,我一直极力的逃避着这个名字的。

“我的桢烈?他是你的男友么?说来听听,有多好看?”采薇一下子来了兴趣了。

我不由自主的微笑了起来,心里的一角变得柔和了起来,我用手在空气中描绘了起来。

“我的桢烈眼睛不是特别大,但很长,总会轻易的抓住你的眼神,鼻子又直有挺,像雕刻师手中最完美的作品,嘴唇正好,额头明亮,他不喜欢笑,但笑起来就像个孩子,一生气总是闷不吭声的。”

我的手在半空中描绘着他生气的样子,高兴的样子,嘴里絮絮叨叨的说着他的一些小习性。

采薇静静的听着,最后,她说,林,你一定很爱他,竟然这么爱他,为什么不呆在他的身边。

我也想,但不能,我记得那天连玉问我,我真的可以这么心安理得的和他在一起吗,我知道自己不能,我的幸福会让我充满了负罪感,起码,我说服不了自己。

而我的桢烈将来注定一定是个大人物,现在,我想想,那位蓝老先生好像说的对,我不要让别人知道桢烈有一个人格上有缺陷的妻子,毕竟,我们来自于那个传统古国,而豪门之间的那些游戏规则我早就一清二楚了。

还有,我潜意识里害怕卷进那些豪门间的是非之中,所以,在蓝桢烈说,你走吧,我觉得自己好像松了一口气是的。

林四月,就是这么一个糟糕的女人。

二月初,我如愿加入了无疆界医生组织,我向组织请愿进入了最前线,丽达要我考虑清楚,我知道她在担心一下什么,进入最前线就意味着一切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包挂意外,甚至于人身安全。

我被派往科特迪瓦,初到科特迪瓦我才发现一切比想象中的还要糟糕,现在的科特迪瓦时局混乱,常常会有民众对政府进行了游行抗议,还要武装份子时不时的制造恐怖袭击,抢劫,斗殴,每天都在上演,这里枪支泛滥。物品匮乏。我们还在夜里经常听到零星的枪声,偶尔还有坦克碾过的声响。

我们住在临时搭建的棚子里,每天一睁开眼,就可以看见当地的民众排成长龙。

来这里三天后我们就碰到了前来抢劫药品的兄弟俩,最后,他们押着我和另一名红十字会前往他们的家,去为他们的母亲治疗,因为他们的妈妈患的是流行传染病,在他们的村子里没有人愿意为她医治,甚至有人害怕被传染还建议对他们的妈妈进行尸体焚烧。

发生这件事后,我们的组里来了几个维和官兵,他们轮流在我们的棚子外站岗。

忙碌令我暂时忘却,可在很深的夜里,思念总是满溢,想念他的眉,想念他的目,想念他的温声软语,想念他的气息和拥抱和亲吻。。。。。

现在我用的是红十字会发给我的手机,我的手机总是静悄悄的,没有几个人知道它的号码,甚至于方浩也不知道,我打会国的电话都是在公共电话厅打的。

看着这异国他乡的各色面孔,听着陌生的语言,总是会扬起灰尘的红土路,上海,那座城市好像一下子离我很远,包挂那里的人与事。

我的桢烈(二)

月中旬,组里来了一个女记者,带着他的保镖,说是要来写一篇关于无疆界医生的报道,那个女记者叫做安,是一个泰国人,她的保镖叫做鲍比,国籍不详。他们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的脑海了不由的想起另一个远在上海也有着自己保镖的人。

安的到来绝对是个惊喜,起码对我来说,她竟然会中文,她讲着我的母语和我打着招呼,嘿,我知道你是中国人,我会一点中文,我们可以交个朋友,我叫做安,住在你的邻国,我是泰国人。

那天,我真诚的伸出我的手。

安似乎特别喜欢我,几乎和我形影不离,精通中国文化,说话风趣幽默,我很喜欢她。我还发现她的一些习性和我有些相似,她的行李包里总会放着我喜欢的一些物件,比如唱片,比如我爱看的书,有一天,我还看见几样杭州的特产小吃。

物离乡贵,看到那些时我控制不住哇哇的大叫。

相处一个月下来时,我发现安似乎是个无所不能的人,我亲眼看到她把两个想要对我们进行抢劫的强壮男人搁倒在地,动作干净利索,,把他们放倒之后,她俏皮的对我眨眨眼,她说自己是拳击教练的女儿。

“那你还请保镖干什么?”我问他。

“是杂志社配给我的。”她无奈的耸了耸肩。

那天,我和安一起到集市去,那颗流弹在我耳边的几公分处与我擦肩而过,鲍比在下一秒间用他的身体盖住里我,枪声再次从我的头顶飞过。

我呆呆的看着那两个人,一时之间觉得一切诡异极了,因为鲍比是安的保镖,他第一时间保护的应该是安,不是么?

还有,如果不是安推倒我,我想耳边的那颗子弹一定穿透我的脑袋。

短短的几分钟里,我似乎经历了一场生死考验。一时之间我呆呆的看着那两个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安看起来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指着她的保镖说:“该死的鲍比,你是不是在暗恋林。”

暗恋我?看着鲍比老实巴交的脸,我哭笑不得。

“一定是的,我看到这个家伙每次总是偷偷的瞧着你。”安过来扶起了我。转身狠狠的对鲍比说:“见色忘义的家伙。”

接着,她好像想起了自己这样说好像有点伤感情,朝我抱歉的笑了笑:“Soryy”

在她的一阵抢白后,我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我应该感谢他们的,要不是他们我想,我也不知道结果会如何。

鲍比暗恋我?见鬼。

“安,我觉得你有点邦女郎的味道。”我推了推气鼓鼓的安。

来科特迪瓦三个月后,我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休息日,我的组长特意给了我半天的休闲时间。

热情的珍玛大娘邀请我到她家做客。

我们一起坐上当地很有特色的大巴车,大巴车人满为患,想一起凑热闹的安和鲍比之后向当地人借了摩托车,他们跟在我们的屁股后面。

一声巨响后,有人狂喊了起来,我们乘坐的大巴车瞬间着火了,不住的有人尖叫着,我闻到了浓浓的汽油味。

有人把我推到在地,我的脚被夹在车座了,在汽油味中,在尖叫声中,在火焰中,我有一阵的眩晕,我恍惚中觉得,林四月的人生好像到此为止了,我觉得我好像可以解脱出来了,我觉得自己的心倦了,因为,它总是在想念着一个人,想着想着就累了。

我不再使力让自己的脚从中挣脱出来,我甚至还想象着冲天的火光染红了这片非洲大陆的天空,色彩艳丽,我还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赎罪机会,那些人不会再因为连城埋怨我了。

我透过那些火光看外面,还想看看着最后一眼的天空。

珍玛大妈拼命的朝我挥手,嘴一张一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