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突然触碰到自己手腕上的手表,乔的手表,突然我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也许,这个愚蠢的决定会让我的桢烈悲伤,痛苦,就像我多年前卫乔那样痛苦着。

终于,我的脚解脱了出来。我拼命的朝前挪揄,可好像我的力气用光了,我觉得自己好像走不动了,我知道自己现在正处于严重的缺氧状态。

在我觉得绝望的时候,有人用被水倾透的毛毯盖住了我,我听见安在我耳边说:“没事的,林。”

我落入一个宽广的背上,我知道,那个叫做鲍比的男人又一次救了我,那一刻,我深信,安和鲍比这两个人真是我的守护天使。

我安心的闭上眼睛。

最后的意识里,我听到了巨大的声响。

醒来时我躺在我所熟悉的大棚里,我的左脚的的脚板缠着厚厚的绷带,床头挂在点滴,我的组长在一边忙碌着。

我活动了一下我的脚,还好,有痛的感觉。在看了一下自己,除了脚以为,手又烧伤的痕迹,但应该没有多大的问题。

组长一看到我,露出了一个宽慰的笑容:“爱丽丝,你已经昏迷两天半了。”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耳边好像还残留着那声巨大的声响,然后,我想起了冲进大巴车里救我的那两个人:“安和鲍比呢?”

组长的脸色变得凝重了起来。

我的手紧紧的抓住被单:“告诉我,他们到底怎么了?”

“鲍比没事,但安因为出来的比较晚,她的情况比较糟糕。不过已经脱离了危险,只是背部的烧伤面积十分严重。”

“脸呢?”我坐了起来,心被揪到了最高点。

“根据目测应该属中度烧伤。”

我黯然的垂下头,林四月,真是个瘟神,走到哪里灾难就带到哪里,我挣扎着想起来,组长按住了我。

“我想去看看安。”

“她被送走了。我们把她送到市里的中心医院去了,那里可以提供更好的治疗。”

我明明可以逃出来的,明明就可以的,每次都是这样,一种自厌的情绪满上了心田。木木的望着棚顶。

“嘿,不要伤心了,你的男友一会一定会再来看你的。”躺在另一张床上的女孩说,那是几天前刚刚被送过来的马戏团的表演者,从高空摔下了的。

“那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觉得她一定以为鲍比是我的男朋友,他有喜欢围着我转。

“那太可惜了,我还没看到比他更好看的男孩子呢?”女孩很遗憾的样子。

鲍比?帅?我摇了摇头,紧接着,我的心狂跳了起来。

“他是不是有和我一样的皮肤颜色?”我的声音颤抖了起来。

她点了点头。

我第一个反应竟是一把抢过拿起马戏团女孩手中的镜子来看看我现在的模样。样子有没有变丑,脸色有没有很糟糕,随之,我有忍不住的笑了起来,林四月,你现在在干什么,嗯?在干什么

那么,你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干什么?

当你离开上海的时候,一切已经被圈上了句号了,蓝桢烈,是你那个深藏在心底里一个美丽的梦,如,那个水中的月亮,只能看已经不能触碰了。

我的桢烈(三)

一辆越野车停在一处不显眼的空地上,我拄着拐杖停在隐蔽的角落里,倾听着那个熟悉的,令我朝思暮想的声音。

“你这个饭桶,不是叫你寸步不离的跟在她身边吗?专业?狗屎。”蓝桢烈从小就在英国长大,他的英语总是带着浓浓的牛津腔,他的声音凌厉。带着责问。

紧接着,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响起。

“鲍比,这里不再需要你了,我会安排别人接替你。”巴掌声后,蓝桢烈冷冷的说:“你,连安也比不上。”

鲍比?安?怪不得那两个人总是跟在我的屁股后面转,怪不得安的旅行袋里总是带着

我喜欢的东西,原来,一切并不是巧合。

我的脚开始疼痛了起来,它蔓延到我的心上,一点点的抽搐着我的神经。

我朝前再移一点,再一点,原来我只是想听听他的声音的,听听就好,哪怕一次就好,可,现在好像不够。

终于,我看到他了,他背对我在越野车旁站着,穿着当地人经常穿着的肥大短裤,上身套着辨不清颜色的背心,头发很乱,给了我一个十分狼狈的背影。

我多想他能转过身来,多想。。。。。

在这片广漠的天空下,在这一刻,林四月只有一个愿望,想让他转过头,想偷偷看他一眼,一眼就好。

那辆越野车布满了红色的泥灰,在有几个身体强壮的陌生男子站在他的周围,小光靠在越野车上,看起来风尘仆仆,鲍比低垂着头。

蓝桢烈一直在咆哮着。

“我知道你们选择这种职业,绝不是为了刺激,保护好那个女人,我保证会让你们过上富足的生活。”

“但,前提是我要她一根头发也不能少。”

“如果,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我保证,你们的职业生涯就此结束。”

我想,蓝桢烈现在一定是摆着一张扑克脸。他通常一生气时就会摆着一张扑克脸。

他的肩膀微微的抖动着,那些人垂着头,我想,蓝桢烈现在一定是一脸的戾气,那种戾气常常会让人望而却步。我一直都知道蓝桢烈并不是一个和气的人。相反,他自然而然所流露出来的疏离感让他看起来总是显得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在我的面前把自己装扮成一个邻家男孩的模样,亲切,温和,带着一点点的孩子习性,偶尔,发点少爷脾气,我记得方浩说,你会爱上他我一点也不奇怪。那个孩子比谁都懂得如何去获得你的爱。是啊,蓝桢烈是个阴谋家,一点点的驻进我的生活,一点点的打开我的心窗,再一点点的让我迷惑。

我记得在我跟随着医院下乡义诊的第二天,他就拿着我的枕头眼巴巴的追了过来,当着大家的面一脸无害的说,四月,我怕你睡别的枕头不习惯,所以,我把你的枕头给你带来了,那根本是他无中生有。于是,医院里的人都知道我有男朋友了,包挂一,两个毫不掩饰对我有好感的男同事。

我记得他对楚威廉说,你,不要肖想她了,一点心思也不许有,她,以后会是我孩子的妈。

我记得某次他拿着我的手机用十分暧昧对方浩说,四月,她在睡觉呢!昨晚,她太累了。

蓝桢烈总是一次又一次的玩着那样的小伎俩。

所以,方浩那天在机场对我说,林四月,你知道你放弃的是什么吗?我想,在这个世界不会有一个人比他更爱你了。

我放任自己的泪水在脸颊上恣意的流淌,在一片泪眼朦胧中,我看见他摆了摆手,那些人开着越野车走了,他终于回过头来了,可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我看到他脸朝着一处地方怔怔的瞧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烟,可他的打火机怎么也打不着火,他狠狠的把打火机朝天空扔,最后,他蹲在了地上,把他的双手插在了他的头发中。

那是一幅好像定格住的影像,浑浊的天空颜色,满目的红色土地,光秃秃的树木,落寞的青年,高温所烘托出来的气流让一切好像海市蜃楼。

我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一丁点的声音,我怕自己会忍不住的去唤出他的名字,用世界上最温柔的声音。

躺在床上,我给小光打了电话。

不久,小光来到我的面前,长时间的旅程让他脸上布满了浓浓的疲惫。他毫不掩饰他的不善,用一种责怪的眼神逼视着我。

我的喉咙干干的,现在我的发音有点困难:“小光。。。”

明明有着千言万语,可到最后,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用乞求的眼光看着小光。

半响,小光幽幽的说:“不要再折磨他了。”

“在你昏迷的这几十个小时里,我来告诉你他是怎么度过的。接到鲍比的电话是在晚上的八点左右,可那时并没有任何一般通往非洲的班机,于是,我们就买了最快启程的前往巴黎的机票,再从巴黎转机至开罗。到达开罗的时候他还嫌不够快。于是直接在当地租用直升机。可司机只肯飞至加纳,在加纳我们再租车来到这里。本来我们租了两辆,可中途的一辆陷进了泥坑里,而剩下的一辆开了不久也遭遇的同样的情况。我们雇用了当地的村民来帮忙,可是那时我们身上的现金不够,他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给了他们,包挂衣服鞋子。在着几十个小时里,他没有合过一次眼。明明鲍比告诉他你并没事,可他却说,只有他亲眼看到你没有事才算。”

我呆呆的听着,听着,想起他穿在脚下的人字拖。

“你在巴西的时候,他常常会对着巴西的地图发呆,也会关注巴西的天气情况。除此之外一切还算好,可一听到你到了科特迪瓦后,他再也坐不住了,于是,就有了鲍比和安,安是他亲手挑选的,要懂中文,要有亲和力,还要身手敏捷,要有具备有异于常人的洞察力。他用了很长的时间叮嘱安,你喜欢些什么,不喜欢些什么。”

蓝桢烈,蓝桢烈,我在心中默默唤着这个名字,叫一次心疼一次,疼得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林小姐,如果,你也爱他的话,就不要再折磨他了。”小光临走时这么对我说。

蓝桢烈再次出现在我的病房里是在半小时以后,我把那个马戏团的女孩叫走了,我依然闭着眼睛,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一副好眠的样子。

他静静的站在我的床前,用手轻轻的抚摸着我受伤的脚,他的手如轻柔的羽毛,然后,他轻触我的脸,眉,眼,鼻子,然后是嘴唇,然后,用嘴唇代替了手。

他的唇干干的,带着一点点的龟裂。我想,我此时也亦然。

我们屏住呼吸,唇贴着唇,没有舌与舍之间嬉戏挑逗。在这窄小的空间里,我仿佛回到了属于我的最为纯真的年代里,而这个叫做蓝桢烈的男孩总是让我心动不已。

他在我的唇上辗转着。。。。。。。

我的手有一刹那间想勾住他的脖子,像从前一样,可最终,它无力的垂下了,我知道只要我伸出了手,我就再也舍不得放开了。

我站在窗前目送着蓝桢烈离开,目送着他的车子消失在茫茫的灰尘之中。

一个星期后,我的脚恢复到了不用驻拐杖的程度了。我以脚伤为由向红十字会提出了离职申请。

半个月后,我跟随着采薇来到了西班牙。临走时我去看了安,安用清澈的眼睛看着我,和从前一样。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拉着她的手,说,谢谢你,安。

她张了张嘴,朝我笑,笑容真诚。像湄公河清澈的河水。安,成长与湄公河河畔,她总说,她的妈妈教育她做人一定要像湄公河的河水一样坦荡。

我的桢烈(四)

来到西班牙纯属意外,采薇离开红十字会后成了一家西班牙旅行社的中文导游。我在她的邀请下来到了西班牙。遇到了从前的一位退休了的导师,他现在正在一家丙级球队担任队医,他正好缺一名助理,在他的游说下,我成为了他的助理。

留在西班牙还有一个原因,这是一个让人感觉到心情愉悦的国度,地中海特有的气候让这里常年阳光充沛。斗牛文化和足球让这个古老的国家充满活力。西班牙人热情好客。身临其境时,你总会被那种热情感染。在这里生活,蓝桢烈应该是乐以见到的。

我所效力的球队叫做亚蒂兰蒂斯队,老板汉斯是矿产业主,在当地很有名望,是柏拉图迷,他把他的球队命名为亚蒂兰蒂斯,我所在的球队的小镇离巴塞罗那不远,小镇有码头,有渔港,一到周末,游人络绎不绝。

我和采薇合租了一个很小的公寓,空闲的时间里我们会一起结伴游玩,去感受西班牙文化,比起斗牛和足球,我更喜欢西班牙的舞蹈,我喜欢呆在广场里,看着一群素不相识的人穿着他们的传统服装载歌载舞,在西班牙的艳阳下,听着欢快的舞蹈,一些隐晦的,我害怕触及的往事开始幻化成烟。

小汉斯说我有时候看起来就像一个遗失心爱之物的孩子,眼里总是满怀惆怅。小汉斯是汉斯的儿子,一毕业就接手了父亲的球队,像多数的西班牙小伙子一样,热情幽默,大家总是亲切的叫他小汉斯。其实,我和他并不是很熟悉,真正熟悉起来时有一次我们球队在客场赢了一场很关键的比赛,这场比赛关乎到球队的升级,赢下了那场比赛时,小汉斯就从看台冲下来拥抱了我,我也被那种气氛所感染,很用力的回抱了他,于是,那天我们莫名奇妙的变熟了起来,再加上他曾在美国留过学,所以,我们好像一下子变成多年的老友。

我的生活很有规律,大多的时间里我都呆在球队的俱乐部,跟着队医马克为他做队员笔记,也负责队员身体体检,跟随着球队打客场,下班的时候我偶尔会和小汉斯学一些较为简单的西班牙语言,小汉斯是巴塞罗那的铁杆球迷,他有时候会叫上我和他一起到罗坎普球场去看球。躺在我公寓的床上时,我常常透过窗户看西班牙的夜空,听着西班牙语的广播,上海那座城市和那个叫蓝桢烈的男子好像生存在另一个遥远的星球里,来到西班牙后我只给方浩打过一个电话报平安,而后,斩断了和那里的所有一切联系。

五月,亚特兰蒂斯队成功的从丙级球队升至乙级球队,球队的教练把队员送给他的鲜花送给了我,说我是这支球队的幸运女神,他还顺便问我,要不要和他结婚,他说他对我一见钟情。那天,是我离开蓝桢烈以后第一次打从心底里真正笑了出来。我以为自己好像可以,可以遗忘,遗忘一切,有关于利连城的,有关于蓝桢烈的。

西班牙每年八月的最后一个周末都会举行一个别开生面的狂欢,人们把它称之为西红柿节,每年的这个时候,西班牙人会从各地运来了成千上万的西红柿,大家把西红柿当成手里的武器,可以任意的往谁的身上扔,到最后,几乎所有的人身上都会披上一一件西红柿汁一活动总是会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他们塞满了西班牙的大街小巷采薇起了一个大早,把我拉上了她的二手车,载着我兴冲冲的来到广场,此时,广场上已经挤满了人,大家围着装满了西红柿的大卡车摩拳擦掌。终于,随着一声发令声响,人们涌向了大卡车,采薇扯了扯我,把几个西红柿放在我的手里,我拿着那几个西红柿呆呆的站在那里,知道有西红柿打在我的身上,我看到红色的西红柿汁把我白色的衬衫染成了淡红色,离我几步远的距离来,有几个少年男女朝我得意的笑着,刚刚是他们朝我扔的西红柿。“中国人?”我身边一个黄皮肤的老先生用英语对我大声喊。我点了点头。“我也是。小姐,我来替你报仇。”老先生扯着喉咙大喝一声,把手上的西红柿丢向了那群少年男女,顿时,其中的一位挂了彩,更多的西红柿向我们这个方向扔了过来,我也把自己手上的西红柿朝他们丢了过去。西红柿汁好像一下子要把西班牙的天空都染红了。我听到了人们肆无忌惮的笑声,那些笑声也许包挂我,一些人在尖叫着,我和那位老先生被那群少年男女追得满街跑,我在人群中尖叫着,明明不是因为惧怕,可就是想大声的叫着,一种属于内心深处的情绪在我的一声声尖叫中像长着翅膀的风,肆意的张扬着。回到我的公寓已经是午后,我穿着挂满西红柿汁湿漉漉的衬衫,头发黏黏的贴在我的脸颊上,我拼命的拉着我的衬衫,让它不要贴在我的皮肤上,就那么一抬头,他就站在那里,午后的阳光落在他的身上,那天的蓝桢烈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在西班牙的阳光底下白的发亮,像一个美妙的梦。我呆望着他,不敢眨眼,不敢呼吸,生怕一个眨眼他就不见了,生怕一个呼吸梦就醒了,像许多次的午夜梦醒,只剩下风。

他微笑的看着我,从阳光底下向我走来,微风吹起他额头的发,细碎的阳光在他发顶开了。我闭上了眼睛,来平复着突如其来的重逢。 “瞧你现在这副鬼样子,丑死了。”蓝桢烈从他的旅行袋里掏出了纸巾,细细的擦去我脸上的西红柿汁,他的嗓音暗哑,带着微微的颤抖。“你到这里来干什么。”我也好不到那里去,我的嗓音同样沙哑,同样带着微微的颤抖。

我的桢烈(五)

“你到这里来干什么。”我也好不到那里去,我的嗓音同样沙哑,同样带着微微的颤抖。

“我来接你回去的。”蓝桢烈在说着话的时候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可他放在口袋的手却泄露了他此时的不安。

“蓝桢烈,不要忘了当初是你自己要我走的。”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很愤怒,也不知道自己在愤怒一些什么?

“好了,不要生气了,那时是我鬼迷心窍了。”蓝桢烈好脾气的揽住了我:“你现在要做的事把你的衣服换下来,你现在这样子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

他一边推着我一边从我的手中接过来钥匙,径自来到了我的公寓的门前,在他把钥匙插进了门锁时,我隐隐约约中好像觉得好像不对,在他的门打开时,我的脑子里“轰”的一声,我一把拉住蓝桢烈。

“不要进去,桢烈。”我无力的说了一声。

但,好像晚了,门被打开了,蓝桢烈正对着门口放置的男式皮鞋发怔,接着,他的眼光落在沙发上凌乱的男装上,此情此景,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任凭蓝桢烈风一样的卷进我的房间里,我知道上帝又开始了它的恶作剧了。

蓝桢烈从我的房间出来时,一脸狠厉,他一把揑住我的下巴,他的的声音带着隐忍:“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他会躺在你的房间里,林四月,你给我好好的说清楚。”

我张了张嘴,想告诉他不要误会,那个男人只是昨晚喝醉了酒,把他放在我的床上实属无奈之举,可我说出来的却是。

“对不起。”我知道这短短的三个字他代表着什么,在一个月前,蓝桢烈的妈妈来找过我,她轻描淡写的告诉我,林小姐,说实在的我个人对你的印象很好,但你和我们的桢烈不合适,你做不到为他舍弃一切,所以在以后漫长的相处过程中,你们注定会不快乐。那样的结果你想要吗。

其实,不用她说,我也知道我和蓝桢烈已经不可能了,就像连玉所讲的我做不到让自己心安理得的幸福。

“好,很好,太好了。。。”蓝桢烈笑了起来,决裂般的笑容扭曲了他好看的脸:“这就是你给我的解释。林四月,现在轮到我来对你说,我们完了,从此,我发誓,我会把你忘了,忘得干干净净。”

在沙发上,我静静的坐了下来,我觉得自己好像变得有些恍惚了起来,只想躺在床上好好的睡一觉,一定是昨晚睡不好了,都怪小汉斯那个西班牙人,为什么要喝那么多的酒呢?不过是失恋而已,为什么非得喝那么多的酒呢,害得我和采薇被他折腾到半夜。

意识随着门关上的声响苏醒了过来,我冲了出去,我紧紧的抱着了蓝桢烈,把脸贴在他的背上,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只是好像不这样做,自己的心随时会被撕裂一般似得。

“对不起,桢烈,对不起,对不起。。。。”我在他的背上如小兽般发出低鸣,我好像一直在对所有的人说着对不起。我的泪水掉落了下来。

蓝桢烈僵硬着身体。

“知道吗?林四月,躺在你床上的那个男人我很早就知道了,我的爷爷给我看了一大推你们在一起的照片,那时,我狠狠的嘲笑了他一番,我觉得他这样做愚蠢极了,用了这样的戏码,可在一星期前,我在转播西甲的电视画面上,我看到了你和那个男人坐在看台上一起看球,你微笑的默许了他拥抱你,在全世界的面前,那时,你们看起来像是一对蜜恋中的情侣,我用了很多理由来说服自己不要想太多,可这一个星期里,那个画面一直纠缠着我,于是,我就来了,可,你让我看到的却是这样的场景,林四月,没有我,你依然过得很滋润。”

顿了顿,他继续说。

“从我懂事以后,这个世界于我可以说是无趣的,我的人生轨迹早早的就被规划好了,可我遇到了你,开始有了渴求,有了期盼,想和你在一起,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林四月,我用了很多的时间来说服放你走,可在你登上飞机后,我便开始后悔了,后悔的要死,可怎么办呢?你的那位心里医生告诉我,你需要时间,那好,我就给你时间,他们告诉我远距离的爱情最终会被时间吞噬的干干净净,以前我不相信,现在,由不得我不相信。林四月,现在我最后问你一次,你要不要回到我的身边来?”

蓝桢烈回过头来,温柔的托起了我的脸,用手拭去我脸上的泪水,他的唇落了下来,起初只是浅浅的,渐渐的像是狂风暴雨,带着卷走一切的气息。我热烈的回应着他,也许,这是一场末日的盛宴。

“跟我回去,好吗?四月?嗯”蓝桢烈的唇落在我的耳垂上,细细的啃咬着,充满了诱惑。

我摇着头,我拼命的摇着头,更多的泪水落了下来。然后,我的嘴唇一麻,有铁锈般腥味在我的口腔蔓延开来。

蓝桢烈在西班牙的天空下,用一种绝决的眼光看着我,他的嘴唇殷红像盛夏最为艳丽的红玫瑰。

“桢烈,你真不走运,为什么偏偏遇到我这么一个充满劣根的女人,自私,绝情,当那次你要我走的时候,我就打算从此后与你不再有交集,甚至于和你在一起时,我从没有和你有长相厮守的念头,因为,我觉得自己最终会受不了而逃走,和你在一起时我总觉得累,总是有人来告诉我我们不合适,总是有有人来告诉我我配不上你,这一切让我烦透了,所以,我觉得离开你是迟早的事。桢烈,你看到的那个躺在我床上的男人,我也和他暧昧不清着,我和他约会,让他带着我去见他朋友,和他在一起我很舒心,我觉得他可以帮我更快的忘记你,从我离开上海的那一天起,我就打算把你忘了,忘的干干净净。”

我一步一步的往后退,最后,我把自己的身体靠在灯柱上,让它来支撑着我。

“蓝桢烈,你瞧,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我也想改,但没办法就是改不了。所以,把我忘了吧。去过你自己的生活,去爱值得你去爱的女人。”

我平静的看着他。看着他的嘴角上堆起了嘲讽的笑意。看着他的眼里聚集了浓浓的戾气。

“林四月,你是一个没血没泪的女人,我想,你还没有心,我蓝桢烈瞎了眼才会爱上你,你一次次的把我的骄傲踩在你的脚下。以后,我不会再给你这样的机会了,以后,不会再纠缠你了,以后,我一定会找到一个可以值得我爱的人。而林四月你根本就不配。”

蓝桢烈拭去了他嘴角的血迹,深深的看了我一眼,眼波深幽,有决裂般的光芒。

那天,我靠在灯柱上,僵硬着身体,我看着蓝桢烈的背影一点点的变远,变小,一点点的消失在斑驳的日光下,像一片被风带走的剪影。林四月所有的热情也随着那片剪影开始落幕。我所有的思想一点点的抽离我的身体,唯一清楚的是在我的余生里,我再也找不到像他那样爱我的人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那里靠了多久,直到采薇把我带回到公寓里。我让她牵着我的手,我听着她在我的耳边唠叨着。

“那个来找你男孩是你的桢烈吧?”采薇在我耳边说,我点了点头。

“你的桢烈符合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热爱童话的女孩子们对于白马王子幻想。”采薇犹自在我的耳畔叹息:“林,我真羡慕你,能和那样的人相爱着。”

我的心一阵大痛。宛如有万千的箭插在我的心上。我颤抖着手从冰箱里掏出了烟,点燃后,我迫不及待的把它塞进了我的口中,用尽力气的,狠狠的吸了一口,辛辣的烟味直冲我的脑门,凌迟着我的神经。

方浩的烟,他说带有魔力的烟。

第二根烟抽完后,我拿起了最后的那根烟,不知道这最后一根烟抽完后,会不会像方浩所说的那样,所有的痛苦就没有了。

采薇还沉浸在蓝桢烈所带给她的视觉冲击中。

“林,你的桢烈有对我笑,当时,我觉得那笑容就像一股电流,当时,我一回家就看见一个帅哥靠在我们的门前,他问我是不是四月的朋友,我向他点了点头,他就冲着我笑。噢,我打赌,这个世界我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看的人了。”

“他说,你能不能帮我去找他,噢!他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迷人。”今年二十四岁的采薇依然迷恋浪漫的爱情故事,依然会为动人心弦的爱情电影泪流不已。

我在一边抽着烟,采薇在一边说着。直到小汉斯光着上身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林,你的房间里怎么会有我们在一起的照片。”小汉斯把他手上的东西拿给了我。

我看着手中的照片,那位蓝老先生聘用的摄影师很出色,他把我和小汉斯在一起的画面拍得美轮美奂,每一个角度都抓拍的特别好,美丽的街景,浪漫的灯光,我和小汉斯看起来就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我想,蓝桢烈那个爱吃醋的小子看到这些一定气坏了。

烟抽完了,我无力的靠在沙发上,像是经历了一场漫长持久的战争。

“林,下次,你的桢烈什么时候会来找你?”采薇眨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眸,眼里闪烁着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