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在他的怀里,从这个角度看上去,我可以看见他下巴的形状和挺拔的鼻梁,我记得采薇说蓝桢烈的脸是黄金比例,每一处都无可挑剔。突然间,我满足了起来。他是如此出色。他的心是属于我的,我的。

压不住的血液开始沿着我的嘴角淌了出来,蓝桢烈用他的袖口擦拭着。

“四月,你给我保证过的,你说你会没事的,你可不要再一次的骗我,这次如果骗我的话,我是永远也不会原谅你的。”

他的汗水和着泪水滴落在我的脸庞上。

我极力的思考着,要拿什么话来安慰这个慌张的男孩。

“桢烈,你听我说,如果,如果我要是醒不来的话,你。。。你也不必太悲伤,记住了,我,我。。我只是先你离开而已,有。。有一天我们还会在另一个地方见面的,记住了,嗯?”

“林四月。”蓝桢烈朝我喊:“我不许你说这么不负责任的话,你也知道你有多自私,可我不在乎,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不会计较你自私一千次还是一万次,但这一次不行,你刚刚答应嫁我的。”

“四月,我求你,为了我,你要坚持,四月,我求你了。。。”

男孩的声音如濒临死亡的兽。

我的思绪一点点的涣散,有很多的话想要对他说,想要告诉他我舍不得他,想要告诉他我爱他,想要告诉他其实我有多高兴认识他,想要谢谢他。。。。。

“桢烈,桢烈。。桢烈。。。。”最后只剩下这两个子,让我如此的眷恋,让我如此着迷。。

有泪水从我的眼眶溢出来。

“桢烈。”我怕我的声音不够大,我努力的把嘴凑到他的耳畔:“下辈子,我来当蓝桢烈,你来当林四月,下辈子,换你来折磨我。”

这句话耗尽了我所有力气,更多的血液从我的嘴变溢了出来,我看见蓝桢烈因为害怕而扭曲的脸,它正一点点的飘远。。。

“不,没有下辈子,林四月,你给我记住,如果你敢这样离开我,那么蓝桢烈五十年后的人生将成为一具躯壳,终日行尸走肉。林四月,你舍得吗?”

我艰难的摇了摇头,怎么会舍得呢。。。。

“那好,林四月,你要相信我,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把你给找出来的,以前如此,以后也是如此。”

咧嘴,我的男孩这刻成为了我的盖世英雄。

缓缓的闭上眼睛,我想,我有些疲惫了。

缓缓的,时间好像在倒流着,我的身体好像漂浮在云端,我好像看见了依然年轻的妈妈拉着小小的我来到我出生的地方。那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人间四月天,挂在屋檐下的雨水晶莹剔透,像美丽的珍珠。屋外有成片的篱笆墙。风一吹发出瑟瑟的声响。

我摆脱妈妈的手,把自己小小的身躯塞进了牵牛花爬满的篱笆花墙,我静静的呆在那里,带着小小的希翼,等待着。。。。

等待着谁从那片花墙里找到我。。。。。。。

蓝桢烈之从开始到现在(一)

全世界随着那声枪响而失去了他的声音,我看见她的白色的衬衫开出了最为妖娆的玫瑰,我想,这一定是上帝的恶作剧而已。

我是上帝的宠儿,他们总是这样说我的,我总是对这样的说法嗤之以鼻,甚至,还觉得委屈,我怎么可能是上帝的宠儿呢,如果,上帝爱我,他怎么会在我十岁的时候让我亲眼目睹了爸爸的离世呢?

这一刻,我希望自己是上帝的宠儿,那样,爱我的上帝一定会明白我的心中所想,心中所念,一定不会带走我心中最为珍贵的。

那个女人第一次给我的印象很糟,缝头垢面,神经兮兮的,说着莫名其妙的言语,她问我:精灵?人类?

我几乎喷饭。

近乎原始的森林,熊熊燃烧的篝火,繁星闪烁的夜空,从天而降的女人泪流不止的诉说着对于死去恋人的思念,我和她的初见带有一点点的安徒生童话色彩,染着淡淡的感伤,她的眼泪就像森林里的露珠。

当第一缕曙光出现在天际时,我拿着她的手机报了警,还顺便抽走了她钱包的欧元。

第二次见他时在集市的广场上,她戴着绿色的帽子,脖子上挂着围巾,靠在车上第一眼就落入了我的眼中,那时,广场上有很多和她一样打扮的人,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眼就看到她。

我向她走了过去,直觉告诉我她会帮我。

她果然帮了我,因为我和她讲着同样的语言所以帮了我。在她帮了我一次后,我就想让她在帮我第二次,我现在身无分文。

于是,我说,你带我走吧。

我来自一个在我看起来很奇怪的家族,我的童年里贯穿着离别,孤独,还有那些好像永远也上不完的课程,我的身边围绕着的人大多怕我,但我觉得他们怕的是我的爷爷,因为怕一不小心就失去他们丰厚的薪金。

蓝家继承人这个头衔让我的度过一个我觉得是失败的童年,之所以觉得失败是源于我的不快乐。

那些昂贵的服装让我束手束脚,让我无法参加那些孩子在绿茵场上奔跑。

冠着天才儿童这个称呼让我总是交不到朋友。

各个国家的语言录音和数据和考卷等等等取代了变形金刚和漫画。

甚至于十岁时我还亲历了爸爸的离开,那个黑乎乎的大木桶成了我的梦魇,我常被它半夜惊醒。

至于妈妈,她对我而言是一个有着模糊轮廓的女人,我们在指定的时间里相聚,大多总是默默无语,我们就像一场例行公事的会晤,就像议员每一段时间都会到国会报到。

北京,是我印象中一座很特别的城市,老胡同,历史悠久的庙会,各色各样的玩意,还有天桥,天桥上艺人热情的表演,时不时的小贩们的吆喝声。我的外公总是带着我一样一样的体会着。

那段日子安详宁静,可惜也只有半年多之久,妈妈把我带回了英国。

十四岁的时候我第一次离家出走,在三十二个小时后我被抓回来,于是我再一次次的离家出走,说实在的离家出走并没有让我吃多少苦。

我只要在地下铁拉一会小提琴,我就会得到很多的报酬,往我琴盒里扔钱的大多是女人,我知道她们喜欢我,也许有人会因为真的是喜欢我的表演,但更多的人是喜欢我的脸,仙蒂说我有一张比天使还要迷人的脸蛋。

第七次离家出走时我遇到她,那年,我十七岁,为了追一只山兔我掉的了一个山谷中,在我想不出办法可以从这里出去时,我听到了山谷中有一些声响,于是,我用木棍敲打着树木,于是,那个女人从天而降。

我听他们叫她爱丽丝,我觉得她叫爱丽丝这个名字很贴切,大多的时间里,她好像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与周围的人总是保持着淡淡的距离,也许,这就是她的生活模式,而显然,我的到来影响了她,她对于我在她身边的喋喋不休总是显得不耐烦,对我的总是冷着一张脸。

我发誓,我并不是一个喋喋不休的人,相反,我还有一些自闭的倾向,可好像一见到她,我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想要从她的冷漠的脸上画出丰富的表情。

第一次叫她爱丽丝姐姐时,她敛着眉。次数叫多了,她也不那么反感了,叫着叫着我的心境好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好像她真的成为我的姐姐了。是的,在我的内心了,有小小的盼望,用姐姐这个名词把我们紧紧的联系在一起。

那种心情说不清道不明,很陌生。

肖恩说爱丽丝是他心目中的女神,符合他对于东方女性的全部幻想,神秘,温婉,迷人,带着一点点淡淡的忧郁,像一支独自开放的茶花。

独自开放的茶花?女神?不知这位肖恩先生看到那晚泪水鼻涕黏在一起的爱丽丝不知该作何感想。

可确实,这位爱丽丝姐姐很对那些打着旅行到处猎艳的洋鬼子的胃口,我常常看见他们以各种名义像她搭讪,关于那个遥远的东方古国的风土人情?偶尔,她心情好点时会回答一两句,大多的时间里她都躲在她的仙境中。

有一次,一个美国人在她的面前夸夸其谈,向她炫耀他们国家把他们的导弹防卫系统设在欧洲的大本营,他还说假以时日也必将遍布亚洲大陆。

她邹了邹眉,在那个美国人站起来去拿他的酒杯时,她伸出脚勾走了他的椅子,那个美国人一屁股就这样坐在了地上,由于他的身材高大,所以看起来滑稽极了,有人憋不住笑了起来,在那个美国人十分恼怒之际,她走了过去扶起了他:“先生,你喝醉了。”说完,朝他莞尔一笑,在迷离的灯光下,像风,划过我的心上,第一次,我觉得,她长得还算过得去。

真是个奇异的女人,好像和我认识的女孩子都不一样。说不清那里不一样了,就是感觉她和谁都不一样。

我从来没有想到会花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偷偷注视一个女人的背影,那天,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大毛衣,湖面上的风扬起了她及肩的头发,发丝又黑又亮,那个背影让我想起外公说的话,世间大多的男子都有心怀那样的一个念想,在不知名的远方,有一女子,盈盈如梦,在水一方。

外公口中的女子,大约如此吧。

她就在我的身下,发如云卷,巧笑嫣然,我不知道一场脚趾头游戏会发展成现在的这个样子,我大脑还里不由的想起几日前她在泡温泉时的样子。背对我站着,□着大半个白皙的背,头发湿漉漉的贴在背上。水蒸气把她衬的如梦如幻,像湖里的女妖。

身体里有什么蠢蠢欲动着,有什么东西正在冲上了我的血管,叫嚣着。只觉热血沸腾。

她一把推开我,带着小尴尬,没看我一眼就走了,跟在她的后面,我拍了拍自己的头,蓝桢烈,你在干什么,那是爱丽丝,心里住着死去恋人的爱丽丝姐姐。

情人节这天,我看见她和陌生的男子在酒吧里拥吻,那个男人的手在她的身上摸索着,我把她带了出去,我讨厌她这个样子,极讨厌,背着她我走了十七年来最漫长的路,她在我的背上哭着,最后,哭声变成了喃喃自语声,就这么叫着,乔,乔安迪,该死的乔安迪。

情人节的第二天是我很久以后都不愿回忆起的一天,就这样我把她的身体拉过来挡住迎面而来的登山车。

她没说什么,只是淡淡看了我一眼,羞愧心令我不敢和她正视,以前我也这么干过,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无地自容,我的心中还小小的害怕,害怕她从此不再理我。

虽然她没有不理我,但明显态度改变了。

关于离别,我很早就明白了,也知道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很早的的时候我便不再为离别而烦恼了,可对于她的不告而别我比想象的还要在乎还要难过。

我追到了慕尼黑,开门时她看见我,诧异之时还有一点点的动情。

拉着她穿梭在慕尼黑的大街小巷上,我觉得那些看似枯燥的景点好像在一日之间变得生机勃勃,有人说某个时刻你会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市,彼时我不以为然,觉得这句话文艺腔十足,而这一刻我想起了这句话,好像,在这一个瞬间我对于这座城市充满了好感,那些在我印象中以严谨著称的德国人也好像变的十分可爱。

我想,这一切也许是因为身边这个女人的关系。

我把爸爸留给我的手表换来了手机,像个喋喋不休的老太太万般的叮嘱着她要给我打电话,我还一次次的回头偷看她离去的背影,我还希望她也回过头来看看我,可她一次也没有,那时,我就应该猜得到你是一个多么冷漠的女人。

几小时后,我在机场的失物招领处找到我的手机,它安静的躺在那里,好像在嘲笑我的天真和一厢情愿。

这个女人,这个叫□丽丝的女人我打算把她忘了,我要把她当成我人生之中的一次触霉运。

事实上,我也好像把她忘了,如果,如果我来到那座叫做上海的城市。

蓝桢烈之从开始到现在(二)

第二次见到她时是在医院,我是病号,她是护工,隔着五年的时间距离有如戏剧般的相遇了。

五年是一段不长不短的光阴,这五年里,我失去了我的外公,一个我生命中为数不多让我想敞开心非用亲情包容我的长者。在我学成归来的时候我面对的是冰冷的坟墓。它好像在嘲笑我荒唐的人生。我开始了我二十五岁之前的自我放逐,交了很多会玩朋友,和女孩子约会,换女友,流连声乐场所,通宵派对,赌博,一掷千金,偶尔也沾大麻,迷恋速度,比如赛车。还交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女朋友,一个像小白兔一样纯真的女孩子,偶尔,我也会迷惑,在她的身上好像存在着某种的似曾相识,如透过她在找寻一缕悠远的记忆。

她穿着白色的制服,轻描淡写,久违了,蓝桢烈。

呵!我的爱丽丝姐姐。

真是个爱撒谎的女人,林四月才是她的真实名字,她还告诉我手机是她无意中丢失的,说这些话时她脸不红心不跳的。

狠狠的,我嘲讽了她,我要她知道我并不是那个整天跟在她的后面转的十七岁少年,她一直维持着一个淡淡的表情听着我的冷嘲热讽,最后,她说,蓝桢烈,给个机会吧!

我觉得把她留在身边时为了折磨她,蓝桢烈的第一次闭门羹是在她的身上讨到得,我得在她的身上讨回来。

变相的恶作剧却一点点的在变质。

我故意输掉打赌让她留在我的身边,我嘴里发在牢骚让她安排我的生活,一切正在与最初背道而驰。

终于,她对我说,和好吧,蓝桢烈。

被她撞到我和莲玉在接吻,我竟觉得烦躁。而她,竟然和连玉是旧识,连玉叫她四月姐姐,林四月,我发现自己竟然对于她的一切一无所知,通过连玉我才知道这个总是一脸薄凉的女子身世坎坷,十几岁失去了唯一的妈妈后就开始寄人篱下,二十岁时追随自己的心上人去了大洋彼岸,二十二岁时却失去了他。

如果这些事发生在别人身上我大约一笑置之的吧,但发生在她的身上却变的不一样,我觉得心疼,因为曾经见证了她的眼泪。

在一阵纠结纷扰中,我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特别变扭的孩子,一碰上她就特别较劲,还有,我怕她。

所以,在我闹完事后我第一个念头是,林四月,她会不会生气。

所以,她的威胁对我往往有用。

所以,在把她推下秋千时看到她流露出来的表情我六神无主,恨不得剁下我的手。我再一次让她看到我的恶劣行为。

我怕她对我失望,怕她不高兴,怕她伤心,还怕她又一次的不告而别。

很久的以后,我终于明白那种害怕来源于爱。

我预备了很多的草稿来说服她和我回家,可一切比想象中的还要容易,她说,好,蓝桢烈,我跟你回去。

什么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变得不一样了,她靠近我时我会有微微的期待还有微微的害怕,看到朋友和她亲近我会不舒服,听到她在我面前要我好好的对连玉我会很生气,有一次,连玉说她的四月姐姐说认识我时我还是一个孩子,我听了特别刺耳,明明当时我是比她还要高的,因为刺耳我堵住了连玉正说着话的嘴,我不想再从她的嘴里听到我不喜欢听的事。

我的眼睛紧盯着她的锁骨,一直往下,看着她的胸部伴随着她的呼吸声此起彼伏,我觉得自己好像受了蛊惑。

甚至于对她在衣服下的身躯充满了臆想,那种臆想还延伸至我的梦中,在梦里我们的肢体纠缠着。

我觉得自己应该自我调整一下。

所想和所作的又大不相同,明明想去忽视她的,眼睛却不由自主的追随着她,她喜欢靠在有日光的所在远望着天际,眉目间萦绕着淡淡的惆怅,像是在思念着远方的亲人,她喜欢安静的午睡时光,和她说着话说着说着就神游太虚,她讨厌稀奇古怪的手机铃声,她对于我朋友们和她开得玩笑一概不理,唯独对威廉有些不同,偶尔,她还给他讲笑话,当威廉笑的时候她自己也会笑,笑容温柔,常常会因为他们两个人的笑觉得心里一阵发堵。

有一天,我警告威廉,你不要去招惹她。

威廉看着我沉思了一会,说,你该不会喜欢她吧。

怎么可能?我大笑着如是说。怎么可能?她是爱丽丝,我一直当姐姐的爱丽丝。

导火索来源于那个叫做方浩的男人,第一次在广场中我看见他和她带着一个孩子,他们相处融洽,林四月和和他说话时表情温柔,像一个听话的妻子,事实上,他们站在那里就像一幅幸福的三口之家,我看着看着越来越生气。

她对于我们的介绍是,我是她的雇主,而他是朋友方浩,她叫方浩时声音柔和。

方浩,我对这个名字有可怕的敌对情绪,特别当知道她就住在他家,我就会胡思乱想,想那些极限的画面,他目光迷离,她吐气如兰。我忍不住的找上门去,一看到林四月的打扮就几乎让我脑出血,我在心里学着我那个痞子朋友暗骂了一句,妈的,这白花花的大腿都被别的男人看光了。后来,我觉得它是一句病句,好像她那白花花大腿只有我才可以看似的。

不行,我得想个办法把她弄到我哪里去,我根本无法面对那样的画面,她醉醺醺的趴在他的背上,她的胸紧贴在他的背上。

她说,一直以来她都把我当成弟弟。

我和朋友们到酒吧喝酒,我受够了,她不喜欢我喝酒,我偏要喝,我大骂林四月这个女人,骂她和别的男人搞暧昧,痞子说我嫉妒了,我大声说那是扯淡,我怎么会对比我大七岁的女人有感觉。

可那真的不是嫉妒吗?

明明是嫉妒,所以无法忍受别的男人吻她,所以在众目睽睽之下我用自己的嘴堵住了那张向她靠近的嘴,见鬼,方浩凭什么吻她,尽管大家说这只是一个游戏。我还十分恼怒为什么那样的好事会落在这个叫做方浩的男人身上,为什么他比我先认识他,为什么他们看起来这么相配,为什么我要比她小七岁,因为这七岁,她说她把我当弟弟。

当她穿着黑色的露肩礼服从试衣间走出来时,我觉得自己移不开眼睛了,我见过不少的国色天香,比她漂亮比她年轻比她风情的大有人在。

接着,我有一个念头想把她藏起来,想把它此刻的口红狠狠的擦掉,这样的她会让很多的男人想入非非的。

那种情感呼之欲出,只是我不想去理清。连玉难过的看着我,欲言而止,原来,她并不是不懂。她说,四月姐姐的心在二十岁时早给了别人了,所以,不要和一个死去的人去争,你争不过的。

你不要胡思乱想,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淡淡的回了一句。

像是要我亲自见证自己的情感似的,我在另一个露台上听见了她对另一个男人求婚,手里的酒杯就这样抓不住,落在了地上。

我狼狈的逃离,怎么办,她要是和他结婚,那我,该怎么办?

从小,他们就教我很多的东西,教我认字,教我异国语言,教我社交,教我格斗,教我各种各样,可他们从没有教我怎样才算爱一个人,怎样才会得到一个人的爱。

终于。我知道我爱那个女人,叫做林四月的女人,那种爱也许在我十七岁时就开始生长。

我在一本书读过如果爱一个人就不要隐藏,不要欺骗。要让他,她认识真正的自己。

把她约到游乐场,游乐场曾是我的梦魇。可我想像那本书上所说的那样,想让她了解自己,想向她倾诉。

最后,她流泪了,泪水挂在她的脸上,眼睛水蒙蒙的,楚楚可怜,蓝色旋转木马的灯光映在她的眼睛里,睫毛不时的抖动着,梦一样,我们的距离近的我只有低下头就可以吻到她。

贴上她的唇时,我觉得自己的心快要跳出来了,她没有拒绝。

再加深那个吻,我吻过别的女孩,吻的时候觉得接吻就像在吃生鱼片,我觉得女孩子的唇大约都是那样的,软软的,就像一块生鱼片。

一触到她的唇,我觉得自己笨拙的像是一个小学生,再加深时,我觉得世界好像在旋转,像那个蓝色的旋转木马。当她勾住我的脖子时,我觉得她就像一个导电体。

吻好像不够了,想要更多,身体开始在变化,好像要爆炸似的,在还没有出洋相之前我放开了她,不自然的把我的衬衫在拉下一点。

对于男女问题我从来就好像兴致却却,所以我觉得自己是属于性冷感那一类型的,现在,我终于明白只是没有遇到对的人。

做梦了。梦见在迷离的夜色中,我和她紧紧的纠缠在一起,抵死缠绵。醒来后洗了一个冷水澡,就再也睡不着了,眼巴巴的等着她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

她说,那只是一场意外,真是让人倒胃口的女人。

去澳门的几天了,我很没有志气的想她。我选择性的去忽视她所说的伤人的话,为她找了一个有一个的借口。

回上海我提出和连玉分手,连玉的脸色苍白,只是说知道了。

当着舞会所有人面前,她问我,蓝桢烈,你要不要跟我走,黑色的头发垂着她白皙的肩上,黑色的礼服下的身躯曼妙,笑容悠远魅惑撩人。

怎么会不愿意呢?我向她走了过去,就算是地狱也舍不得放开她的手,也许,甘之如饴大约如此。

蓝桢烈之从开始到现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