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仲九跟在座的人一一打过招呼,这才坐下。直嚷饿-他做完公事才敢出门,午饭晚饭都没吃。转侧间看到明芝手边有半只面包,他拿过来就吃,等不及了。

明芝微微发窘,幸好除了她之外谁也没在意。刚才谁都看见她用手撕了小半只来吃,剩下的大半只并没跟她的口唇有任何接触。五少爷叫了,徐仲九就来,是很给面子的举动。既然饿极了,他吃一点桌上剩的也不算什么。而且徐仲九吃得很多,连一片叶子都没放过,所以他真是饿了。

吃过饭五少爷声称要和徐仲九谈一点男人的事,把五少奶奶和儿子送回旅馆。然后回到车里,他对着妹妹们挤眉弄眼,问她们要不要去见识一下上海真正好玩的地方。

友芝当即说不,她明天还要上课,睡晚了没有精神。

五少爷并不强劝,“三妹妹说得是,你要做学问的人是得生活规律些。”

六小姐和八小姐不意竟有此奇遇,怕日后被家人知道后无法交待,扯着明芝不让她走,直嚷同去、同去。明芝知道自己不该去,但有徐仲九在,两只脚不听指挥地不肯搬动,跟着去了五少爷所说的真正好玩的地方,租界里所谓的俱乐部。

其实里面无非吃喝玩乐,带了三个未婚姑娘,五少爷不敢乱来,只领了她们去玩牌。各式各样的都有,牌九,比大小,五少爷来得个起劲,带着六小姐和八小姐玩了几手,兄妹仨赢了些钱就更兴奋了。

明芝却不喜欢,她讨厌一切热闹到喧哗的场合,这里人挤人肩靠肩,人味直往鼻子里送。她心里牵挂着炒期货的事,总想找机会劝徐仲九千万不要做投机生意。她听说,炒期货亏起来是倾家荡产,上海滩为此跳江的人也有。

不过不等她有所举动,徐仲九主动拉她出了人群。

走到花园,两人不约而同深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又不约而同笑了起来。

“我没有玩那个。”徐仲九坦荡荡的,“我怎么敢玩那个,被县长知道非得开了我,他最怕下属被这些迷掉心志误了事。是上次五少爷聊起投资,我附和了几句。你知道,场面上我很能敷衍别人。”

明芝太知道了,若无其事地笑道,“你不用敷衍我。敷衍了我也没好处给你。”

徐仲九没有反驳,他伸手替她理了理额前的乱发,“冷不冷?我带你去吃点心。”

明芝摇头,“不用。”不见他的时候她觉得没什么,等见了她忽然都想起来了,她如何在枪林弹雨中帮他逃了出来,而他本来是想拿一生回报她,她又是帮他着想拒绝了这个提议。明芝疑心救人救出了事,要知道从前她也不见得有多喜欢他,只不过想把他抢过来好让季太太难受。然而见过他衰弱的一面后,她反而放不下他了。

这是发的什么神经,她自嘲地想,嘴里随口说,“三妹打算去学生物,我总觉得是我刺激了她。”正如小说家言,怜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也觉得自己不争气,既放不下荣华富贵,又不肯出力争取。”道理全知道,做到却是难。

徐仲九脱下大衣,替她披在身上,“我们走走?”问是问了,没等她回答他已轻轻带着她沿着小道向前走。他柔声道,“你啊,何苦为难自己。我们不过一凡人,青春有限,想过好日子也是理所当然。何况你家里又是这么个情形,要是不按长辈的安排过,恐怕家庭也不会再供养你,何苦把事情闹到难以收拾,伤了彼此的感情,最后两败俱伤。友芝不是你,自然体会不到你的处境。至于我,倒是很理解的。”

尽管披着大衣,明芝仍打了个寒颤。徐仲九从裤袋里摸出一个小扁壶,递给她鼓励地说,“喝一点,是酒。”她贪心地喝了一大口,温温地尝不出味道,然后火线顺着喉咙一直滑下去,坠到胃里,轰地点燃了一团火,烧得全身都热了。

“什么酒?”

“伏特加,老毛子男男女女都喝,喝了就不怕冰天雪地。”

酒劲直冲上来,明芝的鼻子不由自主皱成一团。她按住鼻子,嗡声嗡气地说,“难喝。”不如家里的米酒、桂花酒,香甜可口,细密绵长。

徐仲九也喝了一口。他收好酒壶,“刚才我们说到哪?”

明芝的喉咙口酝酿着一个酒嗝,她怕自己会失礼地打出来,使劲地咽了几口口水,才慢腾腾地说,“刚才你劝我不要自寻烦恼。”酒精折腾着她,她突然加快了语速,“九哥,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贼养儿子会掘洞,我看我恐怕像了我妈。”

最恐惧的事一旦说出口就停不下了,“我娘跟父亲结下私情,未婚先孕,可见生性轻浮。而我呢,明明已经定亲,却仍然时时想着别的男人,实在不是个东西。”她抬手给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第二记要打下去时被徐仲九抓住了手。

“明芝,你还不如打我,是我故意招惹你,时不时在你身边晃来晃去,故意关心你,照顾你。明明知道你心里的苦闷,故意引得你更烦恼。给不了你安定的日子,我就不应该挑逗你,要打也应该打我。”他抓着她的手用力挥向自己面颊,打得脸侧了过去。

他俩似乎被这一下给吓住了,怔怔地对视着。

明芝用指尖碰了下他的嘴角,黑暗里看不清,好像有点异样。

指尖粘糊糊的,果然是血。

她呆了半晌,心灰意懒,“你又何必……”痛是在他身,可她心里会好过吗。

明芝垂下头,转身往光亮的地方走,“我们回去吧。”

没走两步,她被他从后拥住了。他张开强健的双臂,把她重重地抱入怀中,火热的吻落在她的脖间。他轻声呢喃,“明芝……我是明知故犯。”

明芝闭上眼,酒精彻底击破了她的防线,无力思索,不能动不能想,唯有接受。

脸上微痒,直到那点痒一溜烟掉在脖子里,化作冰凉的一点,她才意识到,她哭了。

第19章 第十九章

明芝陷入神昏颠倒的恋爱中。

她藏着这点秘密,一颗心晃动不停,险险地将要漾出。当别人的面,她不敢跟徐仲九的目光接触,怕碰上了会露馅。可她又舍不得不看他,越看越好看。他眉毛浓秀,眼睛不笑也像在笑,坐下时腰背挺直,堪称坐有坐相的典范,走动却是矫健轻快,猎装式外套衬得他肩宽腰细,是个倒三角的好身材。

要是被人发现的话……明芝根本不敢往下想,也许父亲会打死她。她觉得父亲宁可打死她,也不会让她如愿。她更不敢想的是沈凤书的反应,一下子被两个人背叛,他会怎么样?无论对徐仲九还是她,他都不能再好了。

她对自己说,这是一场短暂的恋爱。友芝的求学将在旧历年前结束,等回了梅城自然就不会再有这些了。在家里,季太太有无数双眼睛,甚至在这里也有,福根和他老婆,可不就是她伸得长长的腕足。明芝不知道下人们有没有看出端倪,也许没有,毕竟她和徐仲九在人前都很注意,应该没露出任何痕迹。不过出了门,就不一样了。

元旦假日,初芝做领队的中西女校歌咏队去南京参加汇演,季家的老老小小都跟了去,一则为初芝鼓劲,二则借此机会观赏提灯大会。友芝懒得来回奔波,便和明芝留在上海,而沈家的五少爷一直留在旅馆没回去,徐仲九理所当然做了他的陪客。

说是这样说,但有许多时候五少爷只是需要徐仲九向五少奶奶做个交待,并不需要他在旁边一起玩,所以徐仲九还是有不少空暇时间。这天他带了明芝去看戏。

季家没有看戏的习惯,只在大宴亲友请一班戏热闹热闹,其他时候更喜欢西洋音乐。一家之主季祖萌认为中国的传统戏文大多以才子佳人为主题,不宜女儿们的成长,因此老太太虽然喜欢绍兴戏的婉转动人,还是忍痛割爱了。

管得了家里管不得外头,初芝她们多多少少也知道几折出名的戏,但小孩子哪里静得下心听咿咿呀呀,所以不看就不看,谁也不觉得有什么损失。明芝听徐仲九说是看戏,还暗暗叫了一声苦。她没有鉴赏能力,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才不会中途睡着。最好是锣鼓喧天的那种,至少一旦睡意弥漫,尚可借声响提个神。

谁知去到才知道是新式文明戏,现在叫话剧的,这个在学校也很时兴。明芝就读的学校里,学生们曾经排练过《哈姆雷特》,初芝本想反串王子,因为身高的原因只能扮演奥菲莉亚。

明芝够高,可同学们嫌她说话声太低,没人听得清,更不用说风度上的欠缺。碍着季家在学校的影响,大家没好意思说,只是鼓励她加油,还是初芝看不下去,直言明芝不行,另外挑选一位同学上台。明芝松了口气,可心里难免有些讪讪,她认真背了几天剧本,也想表现好的。

徐仲九发现明芝情绪低落。他近来看她是一只有趣的兔子,外表怯弱内心跃跃欲试,可笑之余也有几分笨拙的可爱,所以很愿意花点心思在她身上。

“怎么,想去齐天看火烧红莲寺?”

明芝一怔,什么?反应过来后把头赶紧摇了两摇,“话剧好。”她听不懂京剧慢条斯理的念白和唱词,倒是话剧起码口齿清楚,说的都是白话。

票是五少爷向徐仲九推销的,是他一个牌友的同学的弟弟写的本子。新手对票房没有把握,亲友们内部消化了一部分票子。徐仲九无可无不可地认购两张,反正他只是想把明芝带离那个临时的家,具体做什么并无所谓。

五少爷给朋友捧场,带了一个女性朋友也来了,见到徐仲九和明芝满面春风地过来打招呼,又和明芝开了两句玩笑,称赞她越长越漂亮,就像花朵到了合适的季节含苞待放。

老婆孩子妹妹回家过新年,五少爷一个人的日子舒适得如同三九天烤火炉。他把身边的女性朋友介绍给徐仲九和明芝,“密斯汪留洋美利坚,先攻文学后学历史,是不可多得的才女。”才女对明芝笑,眼睛却盯在徐仲九脸上,又怪五少爷有这么漂亮的表妹也不多请出来玩。

明芝被他俩你一句我一句说得头晕眼花,总算五少爷见到别的朋友,带着依依不舍的密斯汪跟别人社交去。她长长吐出一口气,徐仲九觉得她的样子非常孩子气,忍不住笑了。方才五少爷和密斯汪轮番夸明芝长得好,他才发现在不经意间她确实长成大姑娘了。

明芝的头发没烫过,略有一点留海,长发中分,松松地梳成一支独辫,露出秀丽的鹅蛋脸。她早先吃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素,但如今大局已定,在徐仲九的劝说下恢复了正常饮食,肌肤也随之渐渐有了血色,是春桃般淡然的白里透红。

眉不画而黛,鼻梁高挺,唇形分明……徐仲九的目光划过她的唇,莫名其妙生了懊恼,那晚没趁着黑暗和酒精在上面盖个印,真是失误。他突然记起她脖颈的柔软和温暖。

明芝催着他赶紧进场入座,坐下后她才低声地说,“那位密斯汪一直看着你。”她不知道密斯汪是不是真的有才,但一个年轻女子跟一个有妇之夫出双入对,又盯着别的青年男子,很不像话。

徐仲九凑到她耳边,“你吃醋了?”他得意地一扬下巴,“没办法,都怪我长得好。”

……

明芝无言以对,拙于言的她不知道如何应答,再说她说出口后才想到自己作为有未婚夫的年轻女子,此刻也在外面晃着,似乎没有立场批评别人。但她可没盯着徐仲九之外的男子,到底还是有一点发言的权利。

徐仲九愉快地看着明芝连耳朵也涨得通红,用低到不能再低的声音说道,“但是我只喜欢你。”

这下明芝连露出来的一小截脖子都红了。

戏不太好看。编剧大概想用意识流的手法表现剧情,效果很差,男女主角互诉衷肠时旁边总有两个配角插科打诨。一边是深情脉脉,一边是搞笑滑稽,让人不知道该看哪一边。到第三幕时观众仍未盼来意想中的高。潮,过激者开始喝倒彩,有人大吹口哨,演员们终于乱了,忘词的忘词,走错台步也有。

徐仲九看着不妙,连忙拉着明芝退场。果然他俩刚走出门口,里面就打了起来。

明芝回头望了一眼,忍不住笑了一声-虽然她同情演员,但男主角的拳法太没章法,明明长手长脚,却胡乱挥舞,是传说中的狗屎拳。

“你的心肠未免太硬。”退到安全的地带,徐仲九责备明芝,“那个可怜的家伙,已经够不幸了。”

明芝以为他替男主角打抱不平,吓得不敢为自己辩解,睁着一双大眼睛不出声。

徐仲九撇撇嘴,“难得有机会带喜欢的人来看戏,还遇到这种事,难道还不够不幸。你是不是应该给这个不幸一点安慰,比如……一个吻?”

和他的视线碰到一起,明芝脸涨得通红,啐了一声转过头不看他。

他抓住她的手,不理她的反抗,硬是吻了一吻。

“想到哪里去了,我要的只是这么多。”

明芝愤然回瞪他,他若无其事举起右手,在掌心印下一个吻,然后轻轻一摊,做了个送出亲吻的样子。

太过分了,不符合事先说好的精神上的恋爱,明芝跺了跺脚,背转身就走。

他俩一前一后,她快他也快,她慢他也慢,始终保持着两步的距离。

已经到了一年中最冷的时候,风扑在脸上透心地冰,但心里的那只兔子扑腾得很欢,明芝真怕它会跳出来,看不牢也收不回。

两个圈子兜下来,徐仲九觉得差不多了。就在他打算加快步伐和明芝并肩行走时,前方暗处突然跳出来一个人,朝明芝脸上掷出一团东西。

明芝吃惊地站在原地,竟然忘了躲避。

不会是锵水吧?报纸有过类似的新闻,她脑海中迅速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想跑,可不知怎的就是呆住了。

在那个瞬间徐仲九闪过同样的念头,糟糕!那是会毁容的要命东西!

他猛地向前一蹿,不知哪里来的劲,一把把明芝拉入怀里,转过身用自己的后背挡住袭来的不明物体。

不明物体在碰到身体后“啪”地爆开,液体溅了徐仲九一身。

他闭眼咬牙准备忍住痛楚,不由自主地想道,这回可赔大了。

第20章 第二十章

一切发生在片刻之间。

没有烧灼给肌肤带来的痛苦,液体臭不可闻,是不知从哪里掏来的老粪,能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徐仲九被淋了一头一背。

被摆了一道!

他一把推开明芝,大步冲向街角。丢东西的人往那边逃的,此刻只剩下远远的人影。

明芝前一秒正满心感动,毫无防备地摔倒在地,衣裙难以避免沾染了污秽。不过一时间她还来不及想到这些,慌慌张张爬起来跟着追过去,生怕徐仲九落了单会出事。

徐仲九人高腿长,又一直勤于锻炼,发力狂奔之下没多久就追上使坏的家伙。他一把拽住对方的衣服,恶虎扑食般把那人压在自己身下,挥起拳头没头没脑揍下去。对方痛得哇哇直叫,用力挣脱徐仲九,回转身奋力去踢徐仲九的□□。

徐仲九不躲不退,迎上去一把搂住他的腰,一手抱住腿,然后抬腿用自己的膝盖顶向对方的腿弯。那人受了这下,疼得发出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抱着腿滚来滚去。

徐仲九一把抓住对方的衣领,把他的头当皮球一样连连撞向地面,发出“呯呯”的声音。那个可怜的家伙已经完全失去战斗力,胡乱嚷着一些讨饶的话。但徐仲九没理会,这种压倒性的胜利按下了某种开关,让他欲罢不能。

明芝气喘吁吁赶到时,徐仲九正抬脚重重地踩向地上那人的胸膛,一下又一下,而后者连惨叫的气力也没有了,只徒劳地扭动身躯妄想能避开下一次。不幸的是,一下也没避开,低弱的喀巴声响了不止一次。

徐仲九没事就好,明芝松了口气才发现地上好大一摊血,根据敌我双方形势的判断,这些血来自敌方。她跑过去拉住徐仲九,“别打了。”打死人的话太麻烦了。

徐仲九哼了声,拍开她的手,往后退了几步。

明芝不明所以,微微的有一点生气,她是好意,他是什么意思。

徐仲九没理她,加快步伐跑动起来,在距离伤者还有两步的地方腾地跃起,然后准确无误地落在伤者胸膛上。跟大口鲜血一起喷出来的是“啊-”的大叫,然而明芝觉得自己清楚地听到了整齐的骨头断裂声。

她猛地抬头看向徐仲九。此时的他是她从来没见过的一个人,英俊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她不认识他,他绝对不是徐仲九,那个经常笑微微,有时绅士,有时耍一点无关大防的无赖的徐仲九。

地上的人动了两下,没声音了。

徐仲九从口袋里掏出手帕,默默地擦拭头上身上的脏东西。太可恨了,他想,幸亏这家伙没扔锵水,否则因为一时冲动导致毁容的话,他一定会恨死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除了这家伙他一定还要杀了季明芝。

“你认识他吗?”

在安静中徐仲九问,明芝下意识地看向地上的“人”-如果他还有气的话。

不认识,她摇了摇头。

那人的脸跟上了染料似的什么颜色都有,暗红更是糊了大半张脸,所以明芝完全认不出他原来的面目。当然,即使他没受伤她可能也认不出,毕竟百货公司的一个普通售货员不可能在顾客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个倒霉的家伙上次得罪胡小姐,还是被胡小姐找到机会向陆小姐倾诉了一番;东家小姐一怒,小职员哪里抗衡得过,年底前被炒掉了。别人开开心心过年,他失业在家,归根到底把原因算到了明芝头上,因此特意为她准备一包“大料”。谁知他更不走运的是遇上徐仲九,莫名其妙送了命。

是死是活总得弄个明白,明芝硬着头皮伸出两指去摸地上的人的心跳。

徐仲九冷眼看她的举动,怎么?她要主持正义吗?他杀气腾腾地想。

“他死了。”明芝打了个寒颤,抖抖地说,指尖触到的地方太可怕了,死者是被活生生打烂了啊。

徐仲九一笑,“怕什么,上次你拿枪打人的时候不是很勇敢。”

那怎么一样!夜深人静明芝时常会想到那次的事,但她不允许自己多想,自卫反击哪能顾得了那么多。而且远远的射击,跟近距离目睹完全不同,她虽然不怕血,可也不是嗜血者。

徐仲九轻描淡写地说,“子弹钻出人的皮肤时会留下直径四寸的伤口;打到骨头上骨头会碎掉,甚至可以掀掉半个脑袋;打到动脉,几秒人就会失血死掉。你那几枪干倒了几个?”明芝瞪过去,他还是一笑,把手按在肩上,“几时看看我的伤口?它永远留在这里了。”

“你记不记得,我为什么开的枪?”

徐仲九一耸肩,“谁知道。也许你喜欢枪。”

这不是徐仲九。明芝双手不由自主地握成拳。不是这样的,徐仲九感激她,所以愿意把他的余生回报给她。

徐仲九并没注意她的小动作,他皱眉看了看身上和地上,最好在有人发现之前处理掉。至于明芝,就在刚才,他突然不愿意在她面前装下去了。大概装太久,他怎么产生了那种傻念头,竟然想帮她挡掉伤害,还好,今天是大粪,明天来了锵水,他还挡不挡?要是后天过来的是子弹呢?

他只有一条命,必须留给自己。

明芝想到许多,争执,甚至想到徐仲九对她动粗,却没想到他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

怎么办?!她茫然了数秒,立马做了决定。不能呆在这,她匆匆跟上去,但又不想靠近徐仲九,落后两步跟着他。

徐仲九进了家旅馆,要了间套房,打电话嘁嘁喳喳说了很久才进浴室。明芝呆呆地跟着进了旅馆进了房,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报警吗?说起来徐仲九也是为了护着她才杀的人。明芝这点好歹还知道,就算此时她恼了他,也不能因此去害他。

他是怎么了?她想不明白。

有人敲门,徐仲九在浴室听到,“是送衣服的,帮我拿一下。”明芝糊里糊涂开门接了衣服,关上门才想到送衣服的人笑得不怀好意。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男的又在做洗澡的隐私事,难怪别人要想歪。

衣服都装在袋子里,有男装有女装,明芝又意识到,自己脏兮兮的,必须洗了澡换过衣服才能回去。

浴室的门开了,徐仲九背后是氤氲的热气,身上只裹着条浴巾。

明芝的大脑告诉她应该避开,赶紧开门走,虽然她衣裙脏了,但毕竟那只是衣裙。面前的这个人不再是好青年徐仲九,他不会感恩,所以也不可能甘于做沈凤书身边听话的好秘书。

他很危险。

可她的视线不听话地落在他肩头,那里有一团可怕的伤疤。她想到他的话,她曾经为能够和他同生共死而暗生愉悦,也曾经举枪伤人。不管他的话多荒谬,至少有一点说对了,她确实喜欢握着枪的感受,在那时她仿佛握住了一点可信的依靠。

徐仲九的心情在洗过一个热水澡后好转了,他又是英俊而洁净的。

走近明芝,他小心地拈起她的一络发丝,“快去洗个澡,又是汗又是土,脏不脏?”他不去看她衣裙上的污渍,免得看了又破坏心情。他小时候有一次被罗昌海推进粪坑,怎么洗仍然能闻到臭味,小伙伴们都避得远远的,连话都不愿意跟他说,生怕说话间会染上臭气。

明芝的目光仍然停留在他肩上,怕,但还是想看。她恍恍惚惚地问,“还痛吗?”

徐仲九顺着看过去,“不痛了。别看了,不害怕吗?”

明芝摇了摇头,垂下头,很低声地问,“那次我伤了几个人?”

“谁知道。”徐仲九平静地说,“别人死总好过自己死,你说是不是?”

说得也是。明芝不由自主地想,伤人固然不好,但也不能任别人伤自己啊。

徐仲九笑了一笑,“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弱的小的被人欺负。不管做得对不对,弱小就是错。”他用食指轻轻抬起她的下巴,让她不得不与自己对视,“还是强大来得好,没有人管你的心地好不好。大家只关心你有没有钱,至于钱是从哪里来的,靠什么得到的,谁关心?今天有钱,你就是好姑娘,舞会的上宾,亲友喜欢的对象。明天没钱,马上打回原形。”

明芝垂眼,正好看到他□□的胸口,和他的小臂一样,十分强健。

她涨红了脸,闭上眼,然而睫毛止不住地微微颤动。

徐仲九饶有兴趣地看着她,贴在她耳边,“跟着我,我教你怎么做个坏人,让别人怕你,但是也爱你。”

明芝想摇头,但下巴仍在他的控制中,她摇不了头,“不。”她狠狠心说实话,“没人怕你。”

徐仲九的热气扑在她耳上,“我还年轻,不急。”他抓住她的手按在他的胸口,“终有一天我能做到。”她感受到他心跳的有力,还有他的话语,“老天给我徐仲九这条命,就是给我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