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姑娘家雨夜独身在外面,很不安全的。”

第十七章,天涯万一见温柔(五)

一缕红晕迅即在俏容上绽开,然后蔓延到耳根、脖颈。

“你…怎么知道的?”萧云结结巴巴地问。

“十多岁的少年应有的特征,你全没有,而且哪有男子长得如此清丽脱俗、声音婉转清脆。”明明是在夸奖,冷炎的语调却是一贯的清寒。

萧云的小脸不只是红了,而是烫得堪比出炉的开水。

“我…其实不是故意扮成这样,贺公子初见我,我一身道袍,他误以为我是个道士,我不好说破。后来下棋输了,只得一误再误…”萧云觉着自己这话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事实也有一半是如此,另一半是她…萧云摇摇头,甩掉脑中的念头。

“我知道你不是那般无聊之人,一定有自己的理由,我不会和文轩说的。萧也不应是你的本姓?”油布伞下,冷炎直直地看到她眼底。

“对。”萧云无奈地一笑,无意掩瞒了。在冷王爷的眼中,她似乎原形毕露。这王爷到底有一双什么眼?

“文轩脾气不好,同在一个屋檐下,姑娘受累了。”

“没事,没事,就三个月,很快就会过去。”

“三个月,九十个日子呢!姑娘这样子,可不是长久之计。我本想让姑娘住到行倌去,那里毕竟有女眷。现在看来不行了,我另替姑娘想个法子,即不食言,又能免姑娘难堪。”

萧云长睫扑闪扑闪,这天气凉,冷王爷头脑没发热吧!

“走吧,再晚,文轩真的要起疑了。”冷炎用身子挡住迎面吹来的雨丝,伞倾斜向萧云一边,眼一瞟,落在萧云清雅秀丽的容颜上,俊眸抹过难言的情绪。

萧云张开嘴巴,吸了口冷气,裹在长袍中的纤弱身子打了个冷战,“阿嚏…”无预期地,她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不好意思,这天好象真的有点冷了。”萧云哆嗦地束紧腰间的丝绦。“王爷,我们好象并不算熟稔,你为什么要关心我,就因为我是一个姑娘家?”

萧云眨眨眼,冷炎这突然其来的亲切,让她觉着心里面发毛。

触及萧云慧黠的眼神,冷炎微微一笑,“我早说过姑娘很投我的缘。”

“你是不是很擅长对别人说这样的话?”萧云话一出口,脸一下又窘红了。

“目前如此,姑娘是第一人,我想以后,怕也没有第二人了。”

萧云怎么也想不到从冷炎口中会说出这样的话,具体的也不知代表什么意思,当然她也不敢深究,只得别过头,把目光移向对街的店铺,不敢再接话。

一时间,伞下的气氛有些缄默。

“这是真的。”冷炎又加了一句。

萧云抿紧唇,感到心狂跳不已。

她想,冷王爷今天烫着的不是手,而是头,尽讲胡话了,才见第一面,就说这些,好象不太好吧!祖母一直对她讲,女儿家要落落大方,无伤大雅的玩笑一笑置之,不必大惊小怪。

可是这王爷一板一眼的,遗世独立的孤傲气质,周身散发的寒气似乎能将周围的空气凝冻,他是会开玩笑的人吗?

那只能是烫着头了。

一路无言,两人各怀心思地走到小院门口。

“回去赶快把湿鞋换下来,寒从脚起,最好泡下,免得着凉。”冷炎把伞递向萧云。

“不,不,伞你拿着,还有你那手…不要碰水。”萧云头不抬,也能感到冷炎的目光有种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嗯,明天见。”冷炎可能不习惯自己被一个小十岁的女孩家叮嘱,有些僵硬地转过身,冷峻的面容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王爷。”行倌的门房的帘子一挑,徐慕风衣衫微湿走了出来,一下瞧见了冷炎的手,“你的手…”

“不碍事。”冷炎把手往后一背,眉头微皱,“你这么晚过来有事吗?”

“蓝家二小姐捎信过来,约我明日在城外的破庙处见面。”

“阿中捎的信?”冷炎抬眸,在黑暗里锁住徐慕风的双瞳。

徐慕风默默地点下头。

“那你去吧,看她说什么。这二小姐好象也不太笨。虽然我没见着那瓷器,但看蓝家这个紧张劲,瓷器中大有玄机,你要稳住她。”

“王爷放心,慕风有分寸的。”

冷炎扬眉,语含深远地倾倾嘴角,“蓝家只是一介普通的瓷商,其实要拿下非常容易,但事关藏宝图,那就要摸索着来,稍有一慎,一切努力就付之东流了。足可以买下南朝所有城市的财宝,皇上一日不寻到,一日不得安宁。慕风,这分寸,你可真要掂量住了。”

徐慕风撇开目光,低声说道:“王爷,与公,我是你的下级,于私,我是你的朋友,不管出于哪一面,我都会以王爷的意思为重。”

冷炎似笑非笑,“成败就看慕风了,我静候佳音。二小姐还没认出你,你可以随意发挥你的强项。还有,子樵最近恋上了蓝大小姐,你少与子樵接触。”

徐慕风应了声,“就是见了,蓝二小姐也不会认出我的。”

“你的声音会出卖你的,别存什么侥幸心理。”冷炎淡笑一声,笑意深远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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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文轩自我感觉是一个很有涵养之人,并不常发火,当然也没人敢惹他。但从昨天那个姓萧名云的小道士一进了他这小院,他的火气就象全集中到一处来了,稍一碰就开始往外冒。

这不,他又要发火了。

该死的小道士,送个人出门,居然用了大半个时辰,他都用好晚膳,洗漱好,燃香品茶,准备就寝了,还不见小道士的人影。

瞧这天又是风,又是雨,墨黑墨墨的。他咬咬牙,他是看着小道士不顺眼,偏一时不见,他又紧张到要命。。。。。

“砰…”象是凳子倒地的声晌,那声音的来处,似是客房…

贺文轩腾地转身出了卧房。

萧云刚脱下温答答的袜子,脚盆里的水有些烫,她轻吁着,把脚搁在边上,伸手拿搭在椅子上的布巾,不慎带倒了椅子,她光着脚,弯腰扶起椅子。

门突地一下被人从外面推开。

“你…怎么能随便闯进我的房间?”萧云吃惊地瞪着气冲冲跑进来的贺文轩,慌忙扯袍摆,想遮住光着的脚趾。

一急之下,为方便洗脚,卷起的长袍湿淋淋地粘到一处,怎么也扯不开来。

萧云急得都快哭了。

风从廊沿外吹进来,微弱的烛光一闪一闪,偶尔闪到他的脚上,可以很明显看出她的双足细白纤细如珍珠色泽,十分之美丽。

贺文轩一怔,只觉心口有团灼热,怎么也压不下去。

男人怎么可以把脚长这么漂亮?

“出去,出去。”萧云的声音已经带着哭腔了。

这一叫,贺文轩想起来的目的,“我…为什么要出去,这是我的院落。”

“现在这是我的房间,你进来为什么没敲门?”好不容易把袍摆扯下来了,萧云稍微自如了些,可是光着脚踩着地面真的好凉。

贺文轩冷哼一声,“瞧你这脏兮兮的样,你以为我爱进来。说,去哪了,怎么到现在才回来?”

她眯起眼,冷冷地看着他,“你为什么总是以这种高人一等的口气说话?我今天已经端过茶磨过墨了,去哪是我的自由,你没有资格问。”

贺文轩气得青筋直冒,“你闭嘴,你现在我的书僮,去哪都要向我备报,还有这是我的屋子,我想进就进。”

“那我今天开始住到外面去,白天过来侍候你好了。”她特意加重了“侍候”两个字的音量。

说完,她拎起湿答答的鞋子,越过贺文轩,往外走去。

“你给我回来!”贺文轩霸道无理的对着她大吼。

“你到底想怎样?”萧云抓狂地回头。“我就是输了一盘棋,不是杀了谁,够不到犯罪。”

“你说你三个月后还想和我比个高低。”

“对。”

“那你这样子呆三个月,棋艺没一点进步,你要怎样赢我?”

“然后呢?”

“你表现好点,我可以考虑每天与你赛一盘,教你几招。”

“怎么个表现好法?”

“留在院里用膳,没有特别严重的事,不准离开我半步,我一唤,就要出现在我面前。”

“睡觉算不算严重的事?”萧云慢腾腾地问。

贺文轩咬牙切齿地瞪着她,“你若敢违背一点,我就…”唉,能把这小道士怎么样呢?

“睡吧,明天早点起床磨墨,我要练字。”

“是,大才子。”萧云拖长了音调。

贺文轩哼地把门甩得山响,难得仓惶地扭身出门。

萧云看着地上一盆凉透的洗脚水,怕冷地卷起脚指,叹息地坐到椅中。

都说女大十八变,这男大,怕是七十二变,变得都快面目全非了。

十年前,那个站在望云亭上柔声轻笑的白袍少年,怎么就再也找不回了?

第十八章,天涯万一见温柔(六)

望云亭,是西京城外十里处一个普普通通的四角亭,不知哪年建的,油漆剥落,廊柱破旧。但就是这么一座破亭子,却是文人墨客心目中的圣地。

西京城内,迎客送别的人只要经过此处,都会停下来歇下脚。

萧云,哦,她也叫蓝梦姗。蓝梦姗是爹爹取的名,萧云是祖母取的名,这几年住在道观之中,道姑们都唤她萧姑娘。

那一年,她方六岁,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心病,怎么治也治不好。蓝家那时也没有现在这般富有,祖父还在世,不过,身子不太好,一直卧病在床。祖母说西京城有位从异域来的名医,会治心病,凑足了银两,让爹爹带她去西京城瞧瞧。

她记得和爹爹坐了五六天的船,然后租了匹驴,一路颠簸地来到了望云亭。她很渴,咂着小嘴,小脸儿有点发青。

发青的脸色是她发病的迹象,爹爹抱着她,下了驴,向路边歇脚的行人要了口水,就着僵硬的馒头,喂着她。

她秀气地咽着,一对乌黑发亮的眼眸突然定格不动。

望云亭里,几位书生打扮的男子众星捧月般围着一个身着白袍的少年,脸露钦慕,行人也在一边指指点点,说那白袍少年就是西京城里的大才子贺文轩。

贺文轩刚满十四,舌战群儒,名冠京华。这天,被太学院的几个学士相邀,来望云亭对诗画柳。

正是三月春色烂漫之时,望云亭外柳树拂风,桃花朵朵。几人先是吟诗,然后在亭中石桌上铺纸磨墨,贺文轩一气呵就,一幅春光十景图跃然纸上,落款处一行龙飞凤舞的行草,立时,引来众人啧啧称道。

他不以为然地搁下笔,意气风发地一笑,这些恭维,他在十二岁时,耳朵就听出了茧。

笑意还没绽开,目光落在路边凝视着他的一张小脸上,突地失了心神。细细瘦瘦的小姑娘还不懂羞涩,看人目光不偏不倚,象是用全部心神在关注着。那眸子清澈如湖,湖光潋滟,令人情不自禁地沉溺其中。

蓝梦姗眨眨眼,大哥哥好高哦,笑起来时,象春天的太阳,暖暖的,那脸上自信的神情,仿佛天掉下来,他也不会惧怕。祖母在她刚会握笔时,就教她写字、画画,她学得很努力了,可是看到哥哥刚才那字那画,她羞惭到流汗。

“文轩公子,你看连小姑娘都崇拜你呢!你的大名,在南朝,看来是妇孺皆知了。”一位书生打趣道。

“可不是,在文轩公子的才华面前,谁不折服呢?”另一个书生手摇折扇,摆出一幅风度翩翩的姿态,只是站在清俊高贵的贺文轩身边,犹如东施效颦一般。

贺文轩没有应声,撩开袍摆,步下台阶。

“你也懂诗画吗?”南朝风气虽然开放,但仍谨遵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规,女儿家读书的少之又之,就是识几个字,那也是为了读《女儿经》、《妇德》之一类的书。可不知怎的,他觉得眼前这瘦得只落下一双大眼的小姑娘是懂字画的,她看着他的目光,不是盲目的崇拜,而象是欣赏之后的赞叹,是知音之间的默契一笑。

他缓缓地蹲了下来,伸出手。

蓝梦姗迟疑了下,抬头看看爹爹。

蓝员外宠溺地一笑,点点头。为梦姗算过命的相士都说,这孩子慧根太深,招天妒,难养呀!这话果然不假,梦姗从出生至今,吃药和用膳一般。蓝家上上下下都心照不宣,梦姗能活一日是一日,其他的不作多想。只要梦姗想做的事,一个个恨不得掏了心般为她做到。

蓝梦姗小心翼翼地打开小手,小珍珠落在少年的掌心里,泛着淡淡的光晕,衬得她的手更加没有血色。唉,大哥哥就连手掌都比她大而结实。

“会一点点。”她细声细气地回道,“没有大哥哥那么出色。”

贺文轩温和地轻笑,握紧她的小手。春风拂面,大地回温,这孩子的一双小手却冰冰的,“你还小啊,等有了大哥哥这么大,你也会非常出色的。”

他安慰得很笨拙,因为他不擅此道。可不知怎的,看着小姑娘小脸潮红,清眸在春阳下显得十分期望激动,他不忍伤害一个孩子的小小心愿。

上天,他长这么大,好象没发过这样的一次善心吧!

清眸刹地一亮,“如果我很努力很努力的话,可以和大哥哥一样吗?”象大哥哥一样阳光、健康,象大哥哥一样才华出众。

“当然,大哥哥等着你来追呢!”眼高于顶的贺文轩卷起手,低下头,柔声细语。

“那好,大哥哥,你走慢一点,但不要回头,我…会很用力地去追大哥哥的。等我再大一点,腿有姐姐那么长,我的步子也会大些的。”

贺文轩一愣,这孩子如此年幼,却无比要强。她没有娇声让他等等她,不让他回头,她只说她用力追。虽然她这辈子都不可能追上他,可他还是有些动容了。

“一言为定!”他不由地加了力度,握紧了掌心里的一双小手。

蓝梦姗绽颜一笑。

刹那间,满目春光都不抵她弯弯生春的的清眸。

从此,她记住了一个名字:贺文轩,能够成为大哥哥那样的人,是她全部的梦想。

而他只知道在某年踏春时,遇见过一个很奇怪的小姑娘,过不久,这事就如默默流逝的时光,都成过去了。

因娘亲的一纸家书,她急匆匆从道观回家,在来福茶馆歇息时,她一眼就认出了他。

只是他变得太多,她无法把眼前那个傲慢、自大的男人,与十年前,春天里,那个温和如风般的少年身影相重叠。

她失望得很想建议他改名。

接受他的挑战,然后来到他的身边,是想看看两人之间的差距有多大,也奢望能寻到从前的一缕痕迹。

没想到,越接近贺文轩,失望感越重。

贺文轩在她心目中伫立十年的高大形像轰然倒塌。

只能说,那时她太小,识人不清;只能说,十年,足以让桑田变沧海,那么人怎会不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