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草,你可看到了?”
冰床之上,躺着一株瘦弱的紫草。
魔王轻笑,“你的大人,转世之前的最后一丝神识,是留住了关于你的记忆。而本尊的儿子,却将最后能力化作了护咒,牢牢圈住了你的本体,再封入掌中。”
眼中,突然有了陌生的液体,他微闭了眼,“要不然,你修行未够,此番跌得粉身碎骨,必定魂魄俱散,又怎么还能守住本元?”
“魔王大人,似乎对紫草有些不满?”徐徐而来的,是普陀大仙。
魔王身形未动,只轻声道,“只是突然觉得臭小子长大了。”
普陀大仙微微一笑,“孩子们都会成长的。本仙还对这紫草有别的安排,魔王大人,可否暂时离去?”
魔王缓缓睁开眼,精光四射,“他们可还能见面,该不会叫臭小子这一世孤独终老吧?”
普陀大仙轻笑,“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第二卷:红尘二度】
谁家少年
风国边境,与冀国临近的地方,有一名为清杨的小镇。
这一日午后,下着倾盆大雨,街上行人稀少,来不及躲回家中的都站在店铺屋檐下,三三两两的闲聊着,等待雨势过去。
远远的,却走来一少年,年龄不大的样子,面上稚色犹存。
他不慌不忙的走着,背上还背了一大捆用蓑衣护着的东西。
少年目不斜视的走过三三两两的人群,时而有认识的人招呼,便扭过头去,擦一把脸上的雨水,露出一张清秀的脸来,然后腼腆的笑着摇头,“不了,我没事。”
直走到街角,进了一家粮店,掌柜连忙迎了出来,一边吆喝着下人准备毛巾,一边心疼的接过少年背后的东西,“天佑,这么大的雨,就别送来了啊。”
少年呵呵一笑,取下被上的东西,揭开蓑衣,却是几块晒干的鹿肉,笑道,“徇叔,没事啦,娘最近肠胃不好,得熬点小米粥,小米还有吗?”
“有有有,一直给你留着呢,你爹也是,光心疼你娘,也不见心疼下儿子,看这身衣服。”掌柜一边嗔怪着,一边拉他,“算了,先将就换换阿福的衣裳吧,可别生病了。”
那叫天佑的少年却摇头推阻着,“徇叔,你先把小米给我吧,爹还叫我回去做饭呢。”
“急什么急,等雨住了再走。”那掌柜的假装生气,瞪着他。
那少年也不恼,只笑眯眯的看着他,“徇叔,我要回去了。”
掌柜瞪了他一会儿,败下阵来,叹气,这少年就有这样一种魔力,明明什么也没说,却也让你不由自主的软了心肠,什么事都依了他。
少年接过米,细心的用蓑衣盖好,道了谢,才又走了出去。
雨仍然下得很大,少年瘦弱的身形渐走渐远,直至消失在烟雾里。
那少年走了一会儿,到了山脚下,却突然加快了速度,三下两下窜上山去。身形灵巧,在山路上行走毫无滞阻,竟是极好的轻功。
翻腾跳跃了一会儿,到了半山腰上一片松林前,慢了下来。
熟练的穿过纷繁复杂的阵法,少年奔到一栋木屋前,才轻轻吐了一口气,在屋檐下站定,先将身后的东西放下,然后扯扯衣衫,缓缓运气。
不多时,身上冒起白烟,衣服不一会儿便干了。
他低下头来看了半响,满意的弯起嘴角,这才提着那袋小米,走进屋去,一边中气十足的喊道,“爹,娘,我回来了。”
“小声点,娘才刚睡下!”一身着典型猎者装束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面相威武,即便是身着布衣,也难掩眉宇间的霸气。
少年吐吐舌头,装出害怕的样子。
里面咳了一声,接着一个柔软的女声响起,“天儿,是天儿回来了吗?”
少年抱歉的看了男人一眼,快步走了进去,一边笑着,“娘,是我回来了。娘,你不知道,我今天在外面晃着,可想你了。”
一妇人躺在床上,面色腊黄,两颊深陷,只是那双凤眼,还依稀能看出当日的丽色。
她抚着胸又咳了几下,才一把抱着进来的少年,脸上露出安慰的笑,“娘也想天儿了。”
少年将手搭在妇人腕上,轻皱了眉头,“娘,你今天又咳得厉害了?”
“不咳,天儿在,娘一点都不咳了。”
中年男子站在外屋,听着屋里两人的对话,脸上浮起一个极清浅的笑来。
“爹!”过了一会儿,少年轻轻掩上房门,走了过来。
“怎么样了?”中年男子转过身去,稍微有些紧张,眉头都皱成了个川字。
少年站在他身旁,看向屋檐下被飞溅的雨珠砸出来的小洞,叹了口气,“得去找药了,娘没药的话…”少年话没有说完,便沉默了。
中年男子脸上闪过一丝郁色,低声道,“如今去哪里能找,恐怕连皇城都找不齐那么多药材配全一方药了。”
少年缓缓低下头去,“药王谷,或者云山。”
中年男子看了看旁边的少年,伸手拍拍他的头,“你先别多想,我们再想办法。你今天又冒雨出去了吧?总是不听话,先去泡泡热水,好好休息一下。”
转身又进去陪着妻子了。
少年独自一个人站了一会儿,才转身向自已房间走去。
屏风后的木桶已经装满了热水,还冒着腾腾热气。
少年扑过去,欣喜的弯了嘴角,趴在木桶边上,抄起水来玩了几下,才站起身来,脱去外衣。
接着,是中衣,内衣,再然后,将缠在胸上的白布一层一层解开,原来玲珑有致的身材便展现出来。
少年轻轻偏头,解开了束发,一头青丝如瀑布撒下。
原来这少年郞,竟是个清丽的女子。
她跨进了木桶,靠在桶沿上,一侧头,便看见了水中倒影。
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伸手摸摸脸,不知道若有一日再见到他们,还会不会再认得她。
恐怕,是再也认不出来了吧?
少女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靠着。
她想起那日在雪玉冰床上醒来,大仙含笑而立。
她原本要行礼请安,却在立地而起之时,愣在了当地,因为她发现自己的身形外表,完全变了,映在冰壁上的人影,连她自己也陌生。
大仙告诉她,“紫草,你幻化成人的肉身已毁,是那魔界少主影刹以其魔魄之力,护住了本元,因此三魂六魄归于紫草之中。如今以洗髓水洗去你身上的气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这一世,你要陪他们二人历劫,直至功德圆满,方可回归。”
大仙还说,“洗髓水洗过之后,他们再不会认出你来,如今放你应劫重生,自是另有用意,你断不可冒然相认,也绝不能有一丝一毫暗示之意。否则,收回天命,你即使有护咒保住本元,也只能再做回一株无知无觉的紫草,泯然于众生之间。”
她当时呆愣了很久,才道,“那如果是别人认出我来了呢?”
大仙慈祥的看着她,“只要不是你故意透露,自是天意,另当别论。”
接着大仙手指一点,她就被一片黑暗笼罩,等到醒过来,却是一个人站在丛林之中。
她正呆愣着不知身在何处,却被一突然冒出来的妇人抱住。
“天儿,天儿,是不是你?”妇人抱着她,脸上又是笑,又是眼泪。
“思杰,你快来看,我找到天儿了。”妇人一边紧紧的抱着她,一边高声喊道。
不过片刻,便有一中年大叔如风而至,先是看见她的脸之后,神色微变,再然后,去看那妇人,“小宁,他不是天儿,你认错人了,来,我们回家。”
“才怪,他就是天儿,你看看,这眉这眼,我绝不会认错的。”妇人却把她搂得更紧了。
那男人神色一怔,接着,仔细的看了那妇人一会,才道,“小宁,你认得我了?”
“胡说什么,我怎么可能连你都不认得,思杰,你是不是发烧了?”那妇人嗔道。
那男人大喜,伸手抓住她胳脯,“小宁,你真的认得我了,你刚刚就是在叫我的名字,是不是?小宁,你病好了,你认得我了!”
男人显然有些语无伦次。
妇人拍了拍阿佑的脸蛋,很是愉悦,“天儿回来了,我什么病都好了。”
那男人上下打量了阿佑一会儿,才不动声色的道,“对啊,天儿回来了,这下你该高兴了吧。”
就这样,阿佑便成了余思杰和方宁的孩子。
原来夫妻俩原本膝下育有一子名天佑,却在八岁时不慎跌入湖中溺亡,方宁一时承受不住,竟然得了失心疯。
阿佑与那孩子有几分相似,方宁当日一见到身着男装的阿佑,便坚持认定他是长大后的天佑,一高兴,疯病居然好了。
此后,一直拉着阿佑不肯放手,居然一点不记得幼子溺亡的事,只当自己是生了一场病,一病好几年,故而孩子都已经长大了。
余思杰爱妻心切,求阿佑暂时帮着扮演天佑,以弥补方宁丧子之痛。
阿佑原本是无根而生,从未享受过亲情之福,顿时答应下来。
却不知这一相处,竟然极为融洽,方宁对他爱之入骨自不必说,便是那余思杰,也看这少女乖巧懂事,再兼着与早夭的儿子确有几份相似,不知不觉,也是真心的疼爱了。
自此,阿佑便做了余天佑,以少年的身份行走于世。
这余思杰天文地理,文滔武略,竟是毫不保留,对阿佑倾囊相授。
阿佑学东西自来专心,这一番得被称作父亲的人指点,更是刻苦用心,进步飞快。
偷偷打听过大人和楚影的消息,知道他们还好好的活着,又记着大仙的教诲,便安心住在这偏远小镇。
这一住,便是四年过去了。
如果不是方宁这一病,或许还能再继续住下去。
出门
夜已经很深了,阿佑将未来几日里父母要吃的食粮准备妥当,才伸伸懒腰,准备走向自己的房间。
卧房里,一灯如豆,方宁还坐在床上缝制着衣服,不时咳嗽几声。
余思杰却是在东翻西翻的收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边自言自语的说着什么,一边把有用的东西放进桌上的包袱里。
听见方宁的咳嗽声,抬起头看看她,轻声道,“天佑的的衣服够多了,你别再给他做了,也不怕压坏他的小身板。实在不够穿了,外头也能买到,可别再累着了,天佑比谁都心疼。”
听见这最后一句话,方宁忍不住的弯了嘴角,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她的天佑,真的是极为孝顺的。
“外面买衣服怎么成,那又不是当娘的做的。也不知道料子好不好,刮痛了阿佑的脖颈怎么办?”
余思杰正将几绽银子放进包袱里,笑了一声,“天佑哪有这么脆弱?”
方宁瞪了他一眼,在她心里,当然巴不得要给儿子最好的,抖开了手中的衣裳,想像着它穿在儿子身上的样子,不禁笑开了眼,“思杰,你看这个衣服好不好看,天佑会不会喜欢?”
“只要是你做的,一块抹布他都喜欢。”
方宁也忍不住笑了开来,想起她第一次做的衣服那惨不忍睹的样子,天佑可怜兮兮的接了过去,又在她期待的目光套上了身,结果,结果衣袖居然被缝死了,阿佑费力了一半天还是穿不进去,只能歉意的对她笑笑,还说,“娘下次会做得更好的,这件,留给天佑做个纪念吧!”
她的孩子,就那样清清浅浅的笑着,她忍不住的一把把他搂到怀里,有想哭的冲动。
她的孩子,是天底下最最可爱最最英俊最最乖巧最最迷人的少年。
而站在屋外的阿佑,却因着这一段对话,任笑容爬上了眉梢。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这世间还有这样一种感情,能叫人放了心去依靠,去相信。
他们说,这叫亲情。
让她的心里,暖烘烘的,都不想走了,她将头靠到墙壁上,咧着嘴笑了。
这屋里住着的,是她的爹和娘。
爹说,他的儿子要多去历练历练,才能真正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阿佑小声的应着,眉眼弯弯,爹是把她当成真正的儿子了,却忘了啊她还是个小姑娘。
所以自从她武功小有所成,便一直跟着镇上的一家小镖局走南闯北,这两年来,懂得了很多人情世故。
也知道了当年的自己,是怎么也不可能安全的待在那个地方的,若不是,有他的保护,或许早就已经死了吧。
第二日一早,阿佑看着爹娘花费一晚上收拾出来的东西,不由得苦笑。她以往也有出门的,虽然行李的东西是稍微比别人多了那么一点,可也不像这次这么离谱,看着面前堆着的三个大包袱,阿佑眨巴着眼睛,她只有两只手,拿不过来的。
余思杰稍为理智一些,一看到阿佑脸上那表情,便反应过来了,自个儿看看桌上那一堆,也是愣了一愣,半天,才说,“好像是多了点,我再重新收拾下吧。”
看着男人转身去忙去了,方宁才小心拉着阿佑,转到了门外,“天佑,你这次的是不是要去京城?”
阿佑点了点头,“嗯,京城里看看有没有您的药,如果还是配不齐,回来的时候再到药王谷去看看。”
方宁“嗯!”了一声,摸摸少年的头发,每看一次,就止不住心底涌上的骄傲,这样风神俊秀的少年,是她的儿子。
“天佑,娘是要你悄悄到护国将军府中去看看,看看那里怎么样了。”
“护国将军府?”阿佑不明所以。
方宁回头看了一下丈夫还在里屋忙碌着,才极快的将一封信塞到天佑手里,“你路上慢慢看。”
阿佑坐在镖车上发呆,一时之间冲击太大,她还回不过神来。
原来爹是护国大将军独子,当年也是英勇善战之辈,却不想,在一次从边关回京途中,遇上了敌国的一名普通女子,动了心,动了情。
大将军气极,扬言他不离开那女子,便将他逐出家门。
余思杰苦求两日未果,又发现父亲政敌有以此为借口,在皇上面前陷害余府的打算。于是趁夜带着方宁离开了京城,隐居在这小山中,这一走,便是十七年。
虽然余思杰从来不说,但是夫妻连心,方宁自然也知道夫君心中对老父的愧疚和担忧,日日夜夜不息。
如今刚好趁此机会回去看看,或许能能稍解夫君心中思念之苦。
阿佑苦着脸,偷偷回去看看可以。
可是最好不要碰上那个大将军,看娘信上写的语气,应该似乎是不太好相处的样子。她真的是没有什么能力去摆平一个老爷爷啊,想想那个时候师父都经常被她气得胡子一抖一抖的。
晚上到客栈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小小的麻烦。
小镇上的镖队,本来就没什么名气,排场也不大,那镖旗看起来也是破旧寒酸得紧。一大堆货物,摆在客栈门口,小二的斜着眼,大声吆喝着他们通通靠边站,不要挡了客人的路。
镖队中有个脾气暴躁的小胡子,蹭地就跳出来了,“我们不就是客人?你这什么态度?”
“您是客人,可是还有别的客人,都给我挪开点,挪开点,别挡住路了。”小二衣袖一拉,叉着腰站到台阶上嚷道。
“哎,我说你…”
一时之间,客栈门口你推我掇的,乱成一团。
“住手,住手!”掌柜的铁青着脸跳了出来,看着眼前乱成一团的人,“几位客官另寻住处吧,本店不招待了。”
“你怎么这么做生意的?”镖局的人吼道。
“我就是这样做的,怎么样,我自已的店,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掌柜也火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状态,可是这掌柜出了名的护短,一看自已的伙计被围在一群乡下小子中,被拉得衣衫不整,顿时那火就噌噌噌上来了。
可是这偏僻之地,哪里还有第二家客栈,镖局领头的也犯难了。连忙陪着小心过去,想要说几句好话。
那掌柜却不耐的一扬手,“什么都别说了,给我走。”
想他在江湖上混的时候,这堆小子还不在哪个肚子里爬呢,今天居然敢在他的地头上欺负起他的人了。
“掌柜的,”一个清秀的少年从最后面的镖车上跳了下来,声音不大,却很清脆,他脸上带着笑,初初一看,还有那么几分腼腆的样子,他走到了面前,说道,“后面都没有别的客栈了,掌柜的要我们去哪儿呢?谁都是讨生活的,一日下来,自是身心俱疲,免不了几分烦躁,所以小二哥才不耐烦的说了那么些不太适宜的话,镖队里的诸位大哥也都是些直来直去的率真性子,因此才反驳了那么一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