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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是一个不知而过的春天,我已成了这大宅的常客。

这天,陈伯和我聊得投机,高兴之余留我陪他喝酒。酒过三旬,天色已晚,我正想说走,偏偏下起了暴雨,陈伯笑说:这就叫做主不留人天留人,今晚别走了,就住我这儿吧。

于是我和陈伯又聊了一会儿,便上楼休息了。

伴着窗外喧闹的雨声,我渐渐睡着了。恍惚中,我仿佛听见床边有女子的叹息声,我翻了个身,隐隐约约看见一张素白的脸,我一惊,连忙坐起来,开了台灯,昏黄的灯光倾泻至每一个角落,屋中并无他人。可我已再无睡意,总感觉刚才那张素白的脸竟好似芷薇。我使劲摇了摇头,想驱走这份幻觉。

听听窗外,雨已经停了。我披上衣裳,想到花园中透透气,刚走到园中,听见屋后有人说话:如果你还爱他,索性和他见个面,说清楚,莫要象我家晓红一样,到时候想都来不及了。

是陈伯的声音。

我正奇怪这么晚了,陈伯在和谁说话,一女子的声音在静夜中响了起来:可我现在这个样子,我不想连累他。

我惊呆了,这分明是芷薇的声音。

我踏着碎叶,穿过花丛,急急跑到屋后,想看个究竟。却见陈伯匆匆迎上来,笑问:这大半夜的,你不好好睡觉,跑什么步呀?

我顾不上搭话,又跑了几步到屋后,可什么也没见到。陈伯跟过来问我找什么,我狐疑地问他刚才在和谁说话,他笑我道:这屋子只有你和我两人,难道我在和鬼说话吗,莫不是又产生幻觉了。

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真的有些神经错乱了。可芷薇墓前哭泣的女子、半夜里床边素白的脸和花丛后女子说话的声音,一切都来得那么真实,不容置疑。我陷入了迷茫。

以后的一段日子,我都时常恍恍惚惚的。

终于有一天,在我修剪完满园的白玫瑰,握着剪子发呆的时候,陈伯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说:振宇,你是个好孩子,我真是不忍心再瞒你了,我怕你这样下去会出问题呀。

于是陈伯告诉了我一个我曾经怀疑过却又无法相信的事实。原来芷薇真的没有死,三年前同学们为她饯行,后来胃出血都是真的,可她却没有死,而是检查出了癌细胞。芷薇当时很绝望,但她不愿让我知道后陪她一起伤悲,索性来了个长痛不如短痛,安排了一出假死的骗局。当时芷薇也放弃了生存的愿望,打算到一个无人的地方自生自灭。迷乱中走到了陈伯的大宅前,正巧陈伯开着院门在浇花,芷薇看见了满园的白玫瑰,顿时被吸引了。后来陈伯知道了芷薇的故事,便留下了芷薇并认做孙女,使芷薇又恢复了对生活的希望。

直到我的再次出现,打破了芷薇平静的生活,她见我对她还是那么痴情,更不忍告诉我实情,以免日后再次经受生离死别的痛苦,也怕我会怪她骗了我这么久而不原谅她,所以,她央求陈伯不要告诉我。但当近日看着我精神恍惚,日渐消瘦,又十分痛苦和不忍,于是在陈伯的劝说下,终于同意由陈伯来对我说出原委,如果我不能原谅她,她也不必再出来见我,只是希望我保重身体。

我呆呆地听完陈伯的一席话,好似从梦中惊醒,一切的疑虑都已消逝。我并没有想责怪芷薇,有的只是无尽的欣喜,我终于又可以见到我的芷薇了。

我央陈伯带我去见芷薇,陈伯笑着指指身后,我一转身,看见芷薇一身素白地站在那儿,削瘦的脸颊旁晃动着一对汉白玉玫瑰耳坠,眼里含着泪却微笑地看着我。我们这样默默地对视着,用眼睛传达着彼此的思念之情。

你瘦了,芷薇。

一听我的话,芷薇眼中的泪再也忍不住地流了下来,伸开双臂扑进了我的怀中。我抚摸着她那柔顺的长发,也不禁泪流满面……

接下来,我们共渡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日子,我和芷薇一起去爬山、划船、雨中漫步或帮陈伯打理白玫瑰……陈伯看着我们,也从心里为我们高兴。

正当我们沉浸在快乐中时,病魔却再一次地要将芷薇从我身边抢走。

医生告诉我们,芷薇的癌细胞再次扩散了,现在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控制治疗,但仅是拖延时间而已。

已经历过一次死亡的挑战和生死离别之苦的我们,面对这残酷的事实,似乎异常地平静。

三个月后,芷薇带着我为她做的汉白玉玫瑰耳坠走了。临走的时候对我说:振宇,我没有遗憾,因为你陪我渡过了最后一段美好的日子,我要感谢你。这对玫瑰耳坠我带走了,以后如果有和我一样喜爱白玫瑰的女孩,希望她能够与她所爱的人生生世世在一起……

又是一年清明节,依旧是细雨绵绵。

我捧着一束白玫瑰,踏着湿湿的青砖拾级而上,来到芷薇的墓前。

照片上的芷薇还是那么清纯、婉约。我将带着雨珠的白玫瑰放在芷薇身旁,希望它在不知中陪伴芷薇一春又一春。

回来的时候,已近黄昏。我一人走在僻静的小路上,正走着,看见前面有两个大约五六岁的孩子在玩过家家。小男孩对小女孩说:我当爸爸,你当妈妈,那长大后你也一定要做我的新娘子噢!小女孩羞涩地点点头,笑了。

刹那间,我觉得这小女孩的笑容竟和芷薇是那么地相似。

这时,走过来一个老尼姑,看见小女孩后,对她说:小施主真是聪敏可爱,贫妮送你一件礼物吧。于是从怀中掏出一样东西递到小女孩手中,就走了。

小女孩好奇地展开手,手心里竟赫然放着一对汉白玉玫瑰耳坠……

☆、对不起,我爱你

那个守护着的妇人也好,流着泪的小姑娘也好,都像空气一样,永远紧紧的包裹着她……

对不起,我爱你

项斯微

自从母亲离家出走,小雪就很难睡个好觉。她怀疑是不是因为母亲打破了自己最爱的昂贵花瓶,她大骂了她一顿她才离去的。可母女没有隔夜仇啊,虽然她一直没说对不起,但母亲第二天起来还是照旧给她做了早餐。过了三天,却突然不见。

她在公司的后门碰见那个妇人和狗,是母亲离开后的第二年。那个妇人衣裳褴褛,大概30多岁的样子,却有一点点白发搀杂在黑发里。小雪在公司录完唱片,偶尔会从夜宵里剩下的食物拿一些给她。那妇人似乎在哪里见过,脸看上去有几分熟悉。小雪跟着她打开了记忆的阀门,她不知道那妇人会不会是童年里的一位大表姐,她身上会不会有母亲的线索。但是她不敢贸然相问,总是对自己说“下次吧。”

当初,母亲是反对她做明星的,那么多狗仔跟着,到哪里都没有秘密。可是她一个一身清白的人,哪里会有什么秘密呢。所以想做的也做了,到现在半红不紫她也满足了,只不过,没想到成为明星之后,她连向这个乞丐妇人打听一下的自由也没有——说不定明天就上了哪家周刊的头条——她还没上过头条呢。

没想到,犹豫了好久,那妇人却不见了。小狗还是脏兮兮地在公司后门出现,却换了个主人。换成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小雪照例偷偷拿食物给她,却也问不出个什么。小姑娘只会用泪水莹莹的眼光看着她,仿佛有什么话要说。

她只觉得这一切有些不可思议。mrbig却依旧缠着她,说要同她结婚生孩子,叫她不要在这个圈子里混下去了,不如唱歌给自己家里人听。小雪其实也是喜欢他的,但是她也不想放弃现在这花好月好的一切。mrbig说要上她家去,又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非要看她小时候的照片。这一看,问题就出来了。小雪在那老相本里,看到了她从来没有注意到的母亲,30岁时有些胖的母亲,17岁时好看的母亲。

小雪发了疯地向公司跑去,她仿佛听见,那转角处响起了彭彭两声,就什么都消失了。等她跑到的时候,只有那只小狗孤零零地对着空气发呆。她手里依旧捏着那张照片,照片里。母亲是30多岁光景,却有一点点白发搀杂在黑发里。她想起为什么她见过那张脸了,六岁那年,她打破了家里的大花盆,那张熟悉的脸却并没有责备她,只是温柔地问她“玻璃有没有扎到脚。要照顾好自己啊。”那是母亲,30多岁时的母亲,原来就是那个妇人,她却没有说一声“对不起。”

照片后面,有一行小楷字:亲爱的女儿,我们家族的秘密相信你也知道了。50岁一过,我们就越来越年轻啦。只是这年轻的日子好短,不需要两年的时候我们就一岁岁倒退,最后只会留着一团空气。不忍心当面告诉你这件残忍的事情,因为当初是我执意要把你生下来的。好好照顾自己,最爱你的母亲。

小雪抱着那只小狗,摇摇摆摆地走回了家。她想,是时候退出这奇怪的娱乐圈了,是适合和mrbig好好生个孩子了。她想在有生之年,多照顾她一天,哪怕那个小东西爱闯祸。这时候,小雪知道母亲没有怪过她,不会怪她没说那句“对不起”,母女没有隔夜仇。母亲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她,那个守护着的妇人也好,流着泪的小姑娘也好,都像空气一样,永远紧紧的包裹着她。

☆、店员小姐

生活,一向由自己来造就。

店员小姐

项斯微

杨志新天生就风流成性,无论是傲慢的gucci小姐,或者是干练的g-star小妹,大it小it的那些莺莺燕燕,女人嘛,关上灯之后,除了手感之外,其他的倒没有太多的分别。胖一些,瘦一些,又或者是穿这着一样专柜的制服,到头来,又有什么真的分别么?连快乐都是一模一样的。店员小姐,就是他这一生最好的朋友,也是他最好的伴侣。

杨志新是从来都不缺钱的,他只是没有朋友。父母留下大笔遗产,就死了。据说是和亚洲船王很有些沾亲带故的。但是父母的脸也都不认得了,从20岁那场车祸开始,他就不记得人的样子。最多能保持的记忆,只有一天。别的都不会忘记,唯独对于脸孔,身材,这等等数据,模糊的要命。花园里来散步的黑狸花猫,他依然远远就能看出头顶上的花纹和花园外面那只有什么不同。但是对于人,就是记不住。开始还用那种方法,当别人打招呼的时候,还假装回答”你不就是……,记得记得。”中间的省略号,等别人自己来填补。但别人填补的多了,终究对这一句话起了疑心。以为他是傲慢,从来不用心纪录脸孔和名字。从此后,他只能和店员小姐做朋友,每周日去购物,搭讪不同的专柜,把所有品牌都买个遍,再顺便带店员小姐回家。杨志新保留购买的衣服标牌,按图索骥。中山公园的龙之梦,就只剩下quicksliver一家没去过。要不今天尝试一下?

夜里,当阿欢躺在杨志新身边时,她以为他睡着了。其实杨志新在暗中好笑,专柜小姐为何都如此水性杨花,只不过几个眼神,几个潇洒的刷卡动作,就把她带了回来,一夜承欢。明天一早过后,不仅他会把她的样子忘记的一干二净,就连这位小姐本身,也不会记得他吧。他却发现阿欢偷偷摸摸地起床了,打开抽屉,翻找他收集的那些标牌。他心想,今天的这位小姐真是奇怪,难道还把工作带到家里来。明天,明天记得要把quicksliver的标牌也放进去。龙之梦从今以后不再踏足。

阿欢却看着这个自己每周都要来过问的抽屉,又有点黯然神伤。龙之梦的工作才做了没多久啊,他又要换新的百货商店,他的笔记本上,写着青浦的奥特莱。那么远。最近工作不好找,也不知道奥特来的店长要不要她,但是,有什么别的办法呢?如果20岁那年,杨志新没有救下她那只头上有花纹的黑狸花猫该有多好呢,卡车,应该就不会把他的脑袋里面撞掉那么一小块了吧?而,她也不会就这样把眼神盯在他的身上,从此再也不能拿开,然后,当一辈子的店员小姐吧。

☆、融绒

这一只猫,能够幻化成怎样的美女?

融绒

项斯微

自从自己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盛玉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原来她也是很喜欢融绒的,融绒雪白的长毛,再加上头顶上三根浅浅的黑条纹,以及鲜嫩的粉红色的小耳朵,都是那样的可爱——除了前段时间的发情让人有点烦恼。但现在转眼间就到了夏天,那种一天到晚蹭着地面或者抱着老公卢敏的小腿发嗲的症状也过去了,她依旧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

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啊。她,盛玉,已经怀上了卢敏的孩子。他们的孩子,可是一天天在肚子里长大起来了啊。虽然说已经去做过弓形虫检查,结果并没有什么异样,但有一只猫在孕妇的身边,总归是不大妥当的。公公和婆婆已经说过卢敏好多次,他就是不肯把融绒送走。难道,孩子的健康,还不如一只猫吗?

确实是不如的。自己在家的时候,卢敏会把融绒抱起来玩耍许久,还花大价钱带它去外面洗澡美容修剪长毛;自己不在家的时候……盛玉就觉得更加不对了,最近怪事连连,洗衣机里,多了很多猫毛,粘在衣服堆里属于自己的那几件高贵的衬衣上的,可是,自己穿这个高贵衬衣的时候,是从来不会靠近融绒的,难道是谁穿了她的衣服么?而且融绒从发情到不发情,算算看也很突然。并且,在自己怀孕之初,还对夜晚的生活有种种索取的丈夫,也忽然变得懂事了,仿佛整天都很知足似的。

一时间,盛玉有很不好的联想,她想起小时候那个著名的故事《田螺姑娘》,土是土了点,可未免不会发生在真实的生活中。要是融绒真的会幻化成人形,那自己该怎么样去拯救这个家,和孩子的未来呢?

正忧心着,盛玉回头去看,竟发现老公也沾染了融绒的习气,开始用那种很特别的方式打起哈欠来,使得他眼角的那个小疤都发起亮来。而融绒的眼睛里,仿佛也有了几分灵性似的,竟然略带怨毒的看着她,看着这个曾经也很宠爱它的女主人。

莫非是最近全球气温爆炸,所以一切动物,都开始有了变化。盛玉害怕着,但为了孩子,她也终于在一次丈夫抱着融绒外出之外,小心翼翼地躲在了柜子里。她倒要看看,这一只猫,能够幻化成怎样的美女,把卢敏的心完全地给夺走了。那么,她一定要找到她幻化的密码,把它杀死在猫的形态之中。可能战争会有点难,但为了孩子……

正思考着,“他们”回来了,盛玉把眼睛贴在柜子的缝上,惊恐万分地等待着融绒幻化。

融绒依旧还是老样子,懒懒地打了个哈欠,长长的尾巴蜷曲在身体旁边。

没有变……没有变……

盛玉松了口气,果然是孕妇多虑啊。再往旁边看去,她突然发现,融绒的身边,多了一只白猫,成年的白猫,也是懒懒的样子——她哆哆嗦唆地看过去,那只猫的眼角,闪闪发亮。

盛玉摸摸自己的肚子,涔涔地流下汗来。

☆、云海聿弓缘

第二天,聿弓被人发现在一个沙滩上。他还活着,可是他已经不是一个男人了……

云海聿弓缘

项斯微

聿弓生平最爱大排挡,尤其是大连海边的大排挡。

原因相当简单,海鲜路最尽头的那家大排挡,老板娘相当漂亮。皮肤白皙,身材火辣,拥有相当完美的胸型——聿弓是一个画家,自然会格外关注女性曲线。而且她相当沉静,总是在排挡边微微笑着,并不象小红大排挡那样,老板娘涂只抹粉站在门口对着来往的游客说:来啊,来啊。

聿弓是到大连出差的,他看得出小红对自己有意思。可是一连三晚,他都光顾了云云大排挡。就连沉静的老板娘也忍不住多看了这个一米八的高个子男人几眼。看得聿弓魂飞破散。

很勾人的眼睛,只轻轻一扫而过,却象从里面伸出了许多只小手,把聿弓王她身边拉。第三晚,聿弓拖延到了凌晨三点,一杯接一杯。“再来份海胆蒸蛋。”海鲜池里,各色活物在扑腾召唤。

巧的是,最后这碗蒸蛋,是云云自己端到聿弓跟前的。“要再加一份红烧章鱼吗?”云云建议道。

聿弓不喜欢吃章鱼,在成为画家之前他最好的功课就是生物。章鱼夫妇的性生活总是让他觉得异常恶心,因为雄章鱼总是连命根都不要,“雄章鱼往往在性爱结束后将自己的命根也留在雌性的体内”,当生物老师讲到这一课的时候,所有的男同学都报之以藐视的深情,聿弓也不例外,除了章鱼之外,他还讨厌许多海洋生物。

但是既然云云这么说了,他连连点头。海风吹过,云云更美了,白皙的皮肤闪着银色的光芒。“来,我给你夹。”虽然只是很轻的一句,但是聿弓醉了。他把头靠到了云云身上,她的身上,有海风的香味。

聿弓的眼睛迷醉了,“你再吃一点,再吃一点。”云云又给他喂了两口,伙计们都沉默以对,难道这才是真实的云云,和小红一样?可是聿弓心急,他管不了那么多,他把筷子从云云那里夺走,“我要为你画一幅相,我们走吧。”

可是云云生气了,她的粉脸在发光。你必须吃掉。

聿弓不知道为什么,但依然照办。看到聿弓一点点吃完,云云才眉开眼笑,这才乖嘛。

卧室里,摆着各式各样的大海动物的标本,大概大连的女孩子都这样子吧。可是云云两条手臂光滑的不象样子,在聿弓身上缠绕。“不要。”聿弓被云云累的喘不过气来,酒醒了一半。云云的手在四处滑动,一条,两条,三条……

聿弓彻底醒了。昏暗灯光下的云云,看起来足足有八条手臂。在房间里舞动着舞动着。“你知道,你刚才吃的是什么吗?那些家伙,都是我吸引来的,我每天晚上游向大海深处,每天白天才回来,你知道,我的大排挡为什么生意总比小红好吗?我总是更加卖力,游得更远。可是表哥,表哥竟然……”

“我恨他,我恨我表哥。本来,我也是不卖章鱼的,我们只卖别的更小的,更弱的东西,但是小红,小红竟然敢把表哥抢走。”

“所以,今晚的最后一个菜好吃吗?”云云发疯似地逼问聿弓,“我知道小红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她怎么可以背叛表哥!”

“我……你……”

聿弓此时早已瘫软在地上,“可是,可是,你让我吃了你表哥?”聿弓想吐。尤其是再次看到了云云光亮的皮肤,此刻的云云就像一个巨大的网,扑面而来。

“而你知道,我们的种族的特征是什么吗?”云云狞笑着。

☆、浪漫假期

书上说的,果然是不能信的……

浪漫假期

项斯微

每年的国庆假期敏敏都要离开这个浮华的大城市,回到自己的家乡去。所以,那只跟随了她三年的猫咪小P又成为了问题。去年,敏敏和林源的感情还很好,林源欢欢喜喜地买了机票陪她回家。林源是这个城市的人,他的外婆就每隔几天来给小P喂食换水。

敏敏一直以为他们会这样好下去,她很快,也会成为这个城市的一员。当然,对此她并没有特别的想法,不像周围的那些人,把这个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敏敏从来就不是一般的女生。

但她和林源在一年之内就疏远了。总觉得没有当初那么爱了,但也许,这就是恋爱的一部分吧,敏敏从书上看来的,热恋、疏远,到再度回归,这样才会走到最后的稳定。于是她搬出了林源的家,回到了自己几年前买的小房子里。林源有时候会来看她,有时候不会。

是时候收线了。她温柔地打电话给林源,拜托他帮忙照顾小P度过这个假期。林源的声音自然是讨好的、满腔热情地,却并没有提和她一起回家的事情。七天假期很快过去,其实在自己的那个家里,和爸爸还有一堆他做的机器呆在一起有什么愉快的呢?所以她从懂事起就离开了那个有家的城市。回到浮华的大城市,敏敏迫不及待地把小P接了回答,林源的态度仍旧是讨好的,放松的,不仅开车送她们回家,临走了还深吻了敏敏一记,问她什么时候和他重新在一起,”虽然发生了那么多不愉快,但我依然是爱你的,外婆依然希望我的新娘是你——”

却没有要求留下来,像早以被喂饱的猫。敏敏知道林源在想什么,他们是合适的,无论地位相貌还是其他的一切,除了地域,男人本来不就该早低一等的女人么?可是爱呢?她迫不及待地拿出工具箱,安抚了小P的情绪之后,就把它耳朵下面的按扭按开,小P的身体一下子伸展成了一台电视,记录下了这7天它眼中的一切……原来是那个姑娘喂饱了他,那个自强不熄的夜店女大学生,又说自己家里穷才出来卖酒,又说自己不想靠男人,林源总是说他们只是朋友!朋友!难道需要拥抱、接吻,甚至亲亲我我,在那个敏敏与林源一起去宜家买的床上。

书上说的果然是不能信的。什么疏远之后会更亲密,什么找个女人来考察他的忠诚。原来忠诚是经不起考察的,敏敏愤而拿起工具箱,冲回他们曾经的小家里,她要拆了他!还有她!把他们统统都还原成一块块铁皮、螺丝。早知道就听爸爸的,不要来大城市,人类不可信,原来机器也一样,在哪都一样。

☆、大风吹

我们来比赛谁哭得大声吧,哭得大声就会有王子来救我们……

大风吹

项斯微

沈依熙小朋友正在南翔和爸爸妈妈愉快地吃着东北烧烤,(虽然她的年纪很小,但是她可以嚼两片生菜的叶子什么的,反正她的妈妈不爱吃生菜),她的干妈从城里来看她了。她的干妈是一个大美人,每次来乡下都会浓妆艳抹,和沈依熙争抢南翔一枝花的称号。她的干妈妈提出要带沈依熙去医院后面的森林里面玩,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就很开心地把她交给了干妈。

结果森林里面根本就没有干妈说的那些漂亮的果子和可爱的小动物,沈依熙很生气。干妈很没有面子,只好硬着头皮不断地哄骗她,有的,有的,我们再走一会就有了,结果她们从傍晚走到了晚上,头顶上都依稀出现了星星,森林还是老样子。沈依熙就甩开了干妈的手,”我要回家,我想回家!”

回家。干妈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她们迷路了。沈依熙从干妈的脸上看出了一些不靠谱的神情,于是尝试从干妈买给她的那些书里找回一些自信。”干妈,要不我们看星星吧。星星可以知道方向的……”

“恩……你知道我们家在什么方向吗?”干妈思考了一会问她。

“不知道”母女俩陷入了沉默之中。

“干妈,我们看大树的年轮吧,年轮的稀疏好象也代表方向哦”

“恩……那你知道我们家在什么方向吗?”

沉默,再次的沉默。

森林里又冷又饿,她们都很后悔刚才没有吃烧烤就到该死的森林里来玩了。于是干妈说”依熙,我们来比赛谁哭得大声吧,哭得大声就会有王子来救我们哦。”

干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沈依熙见状也立刻大哭了起来。要说她的人生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婴儿时期她哭得实在是太少了,连她妈妈都发愁了。现在,她要一次哭个够。

她们从晚上又哭到了深夜,一些星星下去了,又一些星星爬起来了,森林里终于被这哭声弄得风云变色,好象有些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了。她们停止了哭声,很害怕得抱作了一团。

结果,一只骄傲的小白猫从树林的后面跳了出来,她的绒毛很长很长,长得铺在了地上,她走过的地都变得非常干净,她就是一台森林扫地机。小猫跳到了沈依熙的身上,又用尾巴扫扫干妈的脖子,再跳回了地方上。

“我们跟着小白走吧。”依熙说到,于是她们跟着小白在星光下散步,周围的景物也变得美丽了起来(主要是小白走过的地面都很干净),她们来到了一座树屋的面前。在小白的帮助下,干妈和依熙都爬上了树屋,树屋里披着柔软的草,还有鲜美的花露可以喝,唯一的遗憾是没有肉吃。

疲惫的干妈和沈依熙喝了花露之后,立刻躺在柔软鲜草呼呼大睡。睡得好香好甜,醒来之后,她们想回家了。干妈看着窗外呼呼吹来的风,就对沈依熙说:你看,北风吹得我们好舒服啊……

好象是南风诶。

明明就是北风啊。干妈有点生气了。

南风,就是南风。沈依熙坚持着。

你……死小孩。干妈非常生气,一拳头打在沈依熙的头顶,依熙哇哇大哭了出来。窗外的南风,恩,是南风,看见这一幕也非常得生气,立刻就把干妈席卷到了窗子外面,从树上摔了下去。干妈坐在地上哇哇大哭,沈依熙破涕为笑。

于是温柔的南风又卷着沈依熙飘出了窗外,飘啊飘啊,飘到了南翔,坐在了烧烤店里面。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可是爸爸妈妈还是坐在店里吃着烧烤,于是沈依熙拿起生菜大嚼了起来。真是幸福的一家啊。

☆、鼠疫

这些人来的时候,都衣着体面,出去的时候,却全都这里流着血,那里衣服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