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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歆的父母最终敌不过她的坚持,同意了她在房产证上签署两人名字的意见。签合约的当天,可歆由父母陪同早早去了房产交易中心,杜岩说公司有急事要处理,会晚一点过来。

可歆等了又等,最后等来的却是杜岩撞车入院的消息。

杜岩昏迷了三天才醒过来,他看着可歆,眼泪横流,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那天下午,保险公司打电话给可歆让她去处理车子保险事宜。可歆到了那边,打开杜岩车子的车门时,挂着的香熏吊瓶绳子突然断了,瓶子掉了下来,可是安然无恙。

可歆伸手去捡,却被灼热的瓶身烫到了手。她惊讶极了,找了块厚厚的布,包起瓶子好奇地看,赫然在瓶子里看到了一只眼睛。那只眼睛浸在精油里,用一种悲哀的神情看着她。可歆吓了一大跳,定睛再看,那只眼睛却消失了。可歆的心砰砰直跳,当下把吊瓶放入包里,去找她在医科大学深造的女友。

可歆的女友拿起吊瓶的时候,并没看到任何异状。她拔下塞子,把瓶子里的精油全部倒入了一个容器里。一分钟后,容器里的精油缓缓凝成了一只眼睛的形状,跟人的眼睛并无任何异样,瞳仁里居然有一些混乱的影像停留。

女友与可歆一样惊骇不已。她找来了仪器,把眼睛取到精密仪器下一看,忍不住脸色大变,低呼起来。可歆凑过去,看到了同样令她震惊的一幕。那只眼睛里停留的影像,居然是她的丈夫杜岩与一个身材丰满的陌生女子亲热的画面。而亲热的地点,正是在杜岩的车里。

可歆的女友去找了她的导师,导师得知吊瓶的来历,也同样惊异不已,但他也无法解释这种情形,只能把它归于科学无法解释的一类异象。

杜岩向可歆承认了自己出轨的事实。可歆在杜岩出院以后,迅速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她独自一个人住进了那套复式楼。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前事,仍然觉得象一场梦。而那只香熏吊瓶里的精油,已经全部挥发无形了。那只眼睛,自然也永不再现。

☆、轮回之蛊

这是一个轮回之蛊,爱与复仇,本就是一场轮回。

等到他们体内的蛊发作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各自拥有肉身,从此相忘了。

轮回之蛊

耶马

1

电梯在身后关上时,女人将裙子向下轻轻拉了拉,饱满的胸立即从那快要被胀破的衣裙里又探出了些。一声轻微的叹息声传到耳里。那声音极轻,若不是在这寂静的夜里,相信每个人都会忽视它的存在。女人心里一凛。可是想到随后的那个约会,便又释然了。她捋了捋头发,安慰自己:是风吧。怕什么。有一个那么健硕强壮的男人正在等自己,怕什么。

女人穿得很性感,酒红的迷你裙,一双缀满水钻的黑色凉鞋,满肩被染成金黄的头发随着她轻快的步伐颤动着。她向着楼层最深处的那间房走去。昏暗的廊灯照在她身上,影影绰绰。

门刚开,女人便一头栽了进去。象是在野生丛林里被一条巨蟒吞食。事实上,她只不过栽到了一个男人的怀里,男人粗暴地搂了她,双手已经开始娴熟地在她身上游移。

她咯咯笑了,极其娇媚:“先洗个澡嘛。”

窗外,夜色很浓,街上的路灯次第熄灭,伸手不见五指。这样的夜,黑得深沉,很容易令人联想起一些暧昧的情节。

窗内的氛围,果真已是暧昧之至。洗手间里方才热水澡留下的雾气已经飘进了卧室。恰如其分地营造了一种朦胧的意境。

男人裸着身体,象一把极富张力的弓,蓄势待发,她却成了那个等待一箭穿心的猎物,妖娆、迷乱,我见尤怜。

男人压在了她身上,呼吸越来越沉重。她幸福地尖叫着,却又夹杂了痛苦的呻呤。强烈的撞击,似已不能再满足他们内心火热的欲望。男人伸出手,“啪”,一个清脆的耳光甩在了她脸上。她的头立即被打得偏了过去,金色的卷发覆在脸上,闪烁着奇异的光泽。转过脸,她却似并不讨厌这种暴力,脸上,挂上一缕满意的笑容,残酷到充满致命的诱惑。男人看得痴了。她的上身,却突然跃起,牙齿咬在了男人唇上,深深地咬着,伴着轻微的呻吟。血,顺着男人的唇角流下,那咸咸腥腥的味道更象是一针兴奋剂,男人的动作抖然又夸张了很多,双手在女人身上放肆地挥舞,手指有力地掐进那细腻而富有弹性的身体。女人松了嘴,却更欢快的叫了出来,眼里,燃烧着贪婪与惊喜。丝毫不介意身上早已布满了青青紫紫的伤痕。

挺进、挺进……却总感觉还缺少了些什么,并不能迅速到达他们所期待的彼端。男人轻喝一声,双手扬在了自己的脸上,脸上立时已见些许抓痕。“再用一些,再用力一些。”女人娇喘着。却看见男人将手指插进了自己的眼里,黑红色的液体,顺着两个空空的眼眶,粘稠而下。

女人这才觉出了什么不对劲,呆呆着看着身上的男人,惊叫一声,准备逃开。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男人发了疯似地扑向她,下身的动作仍未停止,却张大了已被鲜血布满的嘴对着那雪白的胴体,撕咬开来。

“再用力一些,再用力一些。”女人惊恐地听见,自己的声音仍在这房里飘荡着。

“再用力一些。”男人受了这声音的指引,坚硬的牙,已经咬上了女人脖颈上的血管。

最后的时刻,女人清晰地听到了血管断裂的声音。她知道,她逃不掉了。

2

林晓枫是被警察带来的。现场已经被戒严。那两具尸体已是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下身,却还是紧紧地贴在一起,警察们费尽了心力也无法将他们分开。

林晓枫是被带来认尸的。本来,谁也不会想着让这个可怜的女人亲眼目睹这样惨烈的现场。可是,如果不带她来,又怎能确认死者的身份?

身份证,钱包,手机……没有错。可是这一切所指向的那个体面的男人,又怎么可能在这样的情形下,死于非命?

林晓枫默默走近,终是,在那死后也依然有力的脊背之上,找到了那颗痣。

“是他。”她轻轻的说。却再也不能言语,缓缓地,滑坐在了地上。

队长无比同情地看着这个已经悲伤到麻木,连流泪也忘记了的女人,那具男尸生前的妻子,说:“送她回去休息吧。”

这是一场诡异而残酷的案件。光凭现场,没有人能找到第三人出现的证据,所以,无法得知是不是谋杀。

不得已,只好动用了高科技的远红外摄象机。屏幕上那些隐约的人影,终于再现了当时的情景。

每个人都震惊了。——不是他杀,却是他们相互摧残至死。不,更确切地说,是这个男人,他先是捅瞎了自己,再咬死了女人,然后,又咬断了自己手上的所有筋脉,终于,死在了一起……

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样的仇恨,让他选择了这样的方式,同归于尽。

只有林晓枫知道。是她来了。

3

20岁,多么美好的年纪,林晓枫刚刚认识李希哲,那个腰缠万贯的钻石男人。谁都以为,这是王子与灰姑娘在现实中最完美的版本。

可是,林晓枫遇见了她。

那是在某个酒吧万圣节的狂欢舞会上。本来是李希哲约的她,却临时有事,不能来。她只好一个人选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看着热闹。

一个女人却径直走到她的面前,坐了下来。

“怎么,被男朋友爽约了?”女人问。

她乖巧地笑笑。

“男人,总是靠不住的。”女人说。“特别是睫毛很长的男人,都花心。有一个办法,一个古老的巫术,可以帮你将他永远地留住。”

林晓枫微微地皱了皱眉。她一直听说某些酒吧在夜深的时候,总有一些假冒的女巫出来骗钱,本是不信,不想,今天却遇到了。

好在她有教养,虽然有些嫌恶,却依然只是淡淡地笑了笑,便开始抱起易拉罐,吸着汽水。

“趁着他熟睡,剪下他的睫毛,磨成粉,再和着自己的鲜血,滴到酒里,与他一起喝下去。这样,他便被你下了蛊。一辈子也不会背叛你。倘若,哪一天他还是不小心背叛了你,神灵也不会放过他,会让他以一种最惨烈的方式死去。”

林晓枫觉得有些闷,不屑地笑笑:“可是,我凭什么相信您?”

女人笑了:“我知道你会这么问。可是,太过血腥的场面可能会吓着你,那么,你就当我在变一个魔术吧。”

正说着,林晓枫却感觉女人的神色发生了变化,这变化非常之快,以及在这样昏暗的灯光之下,她也能辨得分明——她眼睁睁地看到,女人的五官开始严重扭曲,直到一个男人的面容完全地呈现出来。

男人张开嘴,向着她爽朗一笑:“年轻人,这世界有很多事情,并不是你没有见过,便不存在。”

那天夜里,林晓枫是尖叫着离开酒吧的。可惜这本就是一个不正常的夜晚,处处弥漫着诡异的气息,狂欢的人群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女孩的反常举止。

惊恐是有的。可是,她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再去怀疑那个女人——不,应该说那个不知道是男人还是女人的人。

将心爱的人永远留在身边,这怕是每个女人最大的心愿吧。

于是,林晓枫虔诚而郑重地,下了那个蛊。

而现在,林晓枫清楚地知道。她来了。从李希哲背叛自己的那一刻开始,她便来了,悄无声息。

4

夜晚,林晓枫睡得很不踏实。翻来覆去,不能成眠。

每个人都会以为,她是在受着丈夫的背叛和死亡这样的双重打击,内心不能安宁。

林晓枫咬着唇,略有恨意。

她恨着李希哲的背叛,却也同样恨起了自己。若不是自己当初那么轻信了别人,李希哲也不会死。就算他有了小小的背叛,也许,她会象个正常女人那样,包容着,用爱把他唤回,那一种天长地久,虽不完美,总好过如今这般,生死殊途。

“晓枫,对不起。”一个声音传来。

她一惊。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打开灯,卧室还是一如继往的干净整洁,如每个等待李希哲的夜晚一样,空空荡荡。

下了床,从药柜里拿出几片安定,她狠狠地服下。

终是受了药物的控制,她睡得很沉。并且,这一觉,似乎与以前的夜里,并没有什么两样。她似乎忘记了李希哲已经不在身边,她只感觉到,她背对着他,枕着他有力的臂膀,而他,依然是从身后抱紧了她,温暖安全。

天已大亮,阳光照进了卧室,刺在了她的眼上,她迷迷糊糊地,将搭在自己身上的那只手推开,直感觉腰酸背痛。

突然惊醒。——手?哪里有手?李希哲已经死了,这一夜,是谁抱着她,让她睡得安详?

她坐在阳光底下,打了个寒颤。

单位已经批了她长长的假期,让她好好休息。她本可以再倒回床上,带着长长的忧伤,睡一个虽不踏实,却至关重要的回笼觉。

可是此刻,她却对床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她多么害怕,再次睡去后,又会感受到那双手,那个曾夜夜陪伴自己的温暖身体。

走进洗手间,她却感觉到了一片荒凉。

从前每当这个时间,都是家里最为忙乱的时刻。李希哲和她都要上班,两人挤在一起,洗手间里满是流水声,和牙刷碰撞杯壁“叮叮当当”的声响。

而现在,这里一片寂静。

林晓枫看着镜子,忍不住,终于流下泪来。

“别哭。”他说。

又是一个激灵,“谁?”林晓枫问。

环顾四周,根本没有别人。

目光再回到镜上,林晓枫却惊恐地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画面——镜子中,自己的五官严重地扭曲起来,渐渐地,一个男人的面容浮现在眼前。——李希哲!

她尖叫一声,拿起牙杯砸向镜子,捂住了自己的眼。

可是,她多么清晰地听到,那一声吼叫,却分明发自一个男子。

5

万圣节,酒吧里依然的热闹非凡。

林晓枫看到了角落里那个单纯的女孩子,慢慢走了过去。

“太过血腥的场面可能会吓着你,那么,你就当我在变一个魔术吧。”她说。

看着女孩尖叫着离开,她却满心悲凉。

“真的管用吗?”她问。

一个男子的声音从她的身体里回道:“管用。你给我下蛊时,答案就留在了我这里。这是一个轮回之蛊,爱与复仇,本就是一场轮回。等到他们体内的蛊发作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各自拥有肉身,从此相忘了。”

会有那一天的。她想。因为哪个女人不希望与心爱的人长相厮守,不离不弃?

可是,又有哪个人能够明白,只有拥有了同一个身体,才叫作真实意义上的,永不离弃。

☆、血娃娃

每一个娃娃身上,都有一处人为的伤口,一碰,就会汩汩流出红色的液体……

血娃娃

耶马

楔子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种娃娃,芭比娃娃、迷糊娃娃、露娜娃娃……更多的不知品牌,却同样被女孩子们奉若至宝,收藏在枕边书桌上,日日把玩。

浅凝的屋里,却几乎有着这所有种类的娃娃,虽非正品,却一样匠心独具、精雕细琢。

她在网上开了一家小小的娃娃店,专门出售真假难辨的赝品,因为物美价廉,生意颇为红火。几乎每一个分类下的娃娃都供不应求。只除了,有一类由她自己精心设计的娃娃,售出无几。

她们,同样拥有着吹弹可破的肌肤,粉嫩细滑,有着真人的触感。白晰的面容,柔软的四肢,水旺旺的眼睛,柔顺的长发。按说,全是上品。可是每一个娃娃的身上,都有一处人为的伤口,里面似有什么机关似的,一碰,就会汩汩地流出红色的液体。

她管她们叫做:血娃娃。

宁静的夜里,屋里散发着隐隐的霉味。依然只点一盏老式油灯,浅凝坐在灯边,专注地缝制着娃娃,嘴里,轻轻吟唱着催眠的曲调。时不时,她会抽出左手来,摇动一下身后的婴儿床,面色祥和。

灯光扑闪,婴儿床里,几只血娃娃整齐地躺在一起,面目狰狞。

1

一天,两天,三天……仅仅十天,那个帖子水涨船高,已经翻至第五十九页。

殷以商坏坏地笑着,一页一页翻阅下去。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女人,飘逸脱俗,不染烟尘,却从每一个细胞里,透出深深的忧郁来。

她走路很轻,终日只穿一件纯白的棉布睡裙,长发直直地垂下,让人从任何角度也无法看清她的眼睛。如果不是初遇在人声鼎沸的商场前,他一定会把她当成一个女鬼。

而事实上,除了初遇,她此后的行为也当真象极了一只女鬼。

她只在深夜才出门,先扔掉大袋的垃圾,再去24H的快餐店打包回全天的食物。有时,还会走很远的路,去另一条街转角处一个冷僻的辅子买一点煤油。

她的菜谱殷以商研究过,看不出丝毫的喜好与规律,似乎店里还剩什么,她就要什么,绝不挑剔。如果一定要有所发现,那就是,她的饭量相当惊人。

殷以商还从未见过这样大胃的女人。他年纪轻轻,就接手了父亲的家纺公司,身边一直美女如云,哪一个不是娇滴滴地特别在意自己的身材,每每用餐,都会扭捏着不肯多进食,唯恐一星点肥肉也会毁掉了她们窈窕淑女的声名。哪里会象她?一天的食量,光主食就有五六份。

那个帖子的帖主正是殷以商。说不上是什么心理。或许是因为她太过神秘,他太急切地想要揭晓答案,却又没有学会放下所有矜持去贸然打扰。

也有可能,只是因为他初来这个论坛,他殷以商殷大老板的魅力在这里起不到任何作用,发帖无人响应,回帖也得不到回应,处处显得格格不入,很受排挤,才想借了这随机的灵感,大炒一把人气。

他是殷以商,他怎么可以忍受自己不是焦点?

于是,他站在自己新抢租下来的简陋居室的阳台上,用高清晰的数码相机拍下了她的窗口。那个终日被厚厚的白色穿帘屏敝的窗口。

照片,是傍晚拍的。那天正好有雨欲来,天上的云朵很厚重,黑压压地离地很近,那种沉闷的调调压抑住了整幅画面。

他说,这是一个古怪的居室,从来没有见过窗帘被揭起过的时候,也根本没有听到过里面有过任何响动。但楼下的邮箱,每天都会有人塞进东西。第二天再看,却又空了。到了傍晚,又会重新被塞满。

这里,究竟住着什么样的人呢?

他当然全然隐瞒了他的跟踪和她的出行,并且在行文间添油加醋,以增加其间诡异的气息。

坛子里的人们炸开了锅,众说纷纭。

有人说,这里应该住着一个深居简出的作家。因为只有作家,才会既不喜外出,又与外面的世界保持频繁的书信联系。

有人说,这里应该关着一个精神病人,没准那些邮递物都是他自己写给自己的信。

也有人说,笨,你们真笨,全部被忽悠了!这间屋里根本没有人住,只不过是楼上或者楼下哪一家空出的房产而已。至于信箱,它的主人习惯了留这个号码,所以只用这个信箱来通信。

帖子是在第二十七页开始进入正题的。

终于,有人要求楼主提供详细地址,要组建一个小型的敢死队,去一探究竟。这个提议,居然一呼百应,一时间掀起了一个小小的高xdx潮。

那之后,便是千遍一律对帖主千呼万唤的期待。甚至,有人开始按捺不住,开始对这座城市每一个破陋的社区进行排查,企图在楼主回复之前,就找到照片里的小楼所在。

殷以商应该是欣慰的,他终于再度成为了焦点,他的身影,如此被人期盼着。然而,他却开始坐立不安。

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她虽然依然神秘,对他,却不过是一扇虚掩的门。无论这门里藏着什么,他都不可以让别人捷足先登。

所以,他终于在一个傍晚,敲开了那扇门。

2

您好,他说,我是来送快递的,请问是商萌萌小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