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的眼角分明有泪水流下来。

我听到自己轻声地说:对不起,太迟了。

到了陈书俊的家里,我一碰到枕头就犯瞌睡,半梦半醒中,似有人轻轻抱我,还把胳膊给我当枕头,我当然不客气,枕着那硬邦邦的胳膊,翻了个身继续睡。

陈书俊说:“洛洛,好好休息,明天我带你上街买衣服,做美容。”

我稀里糊涂说:“嗯啊。”

陈书俊又说:“晚上有个重要的party,是我一个发小的生日,你要赏光一起去哦,不然我没面子。”

我稀里糊涂地又说:“好。”

然后一头栽下去,睡得像猪一样。

不过,这一觉似乎睡得并不踏实,我不知道猪会不会做梦,但我知道猪一定不会做这么可怕的梦。

梦里,我置身于一个金碧辉煌的厅堂,似是一栋酒店的顶层,窗外是一望无际的海,远方黑色的礁石在夜色中散发着奇异的光彩,而海面上浪涛汹涌,大雨滂沱,雨水溅在玻璃上,金色的灯光打了满室,我不知这到底是白天还是黑夜,厅堂中央是停止旋转的舞台,舞台上空无一人,只有一圈音响、落地灯和架子鼓,以及凌乱倚墙的座椅,显示着这里曾有的繁华。

整个世界,只有大雨落在玻璃窗上的声音,那种空旷的安静,让我心悸,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在这里,我想离开,却找不到电梯,我慌了,开始撒丫子奔跑,企图找到楼梯或者别的出口,直到我慌乱中绊了一脚,才发现脚上仅穿一只凉鞋,凉鞋小巧而精致,鞋面上镶着钻,在灯光下闪闪烁烁的,一看就价值不菲,可是另一只,我不知道它去了哪里,或者打从一开始,我就已失去它。

面前巨大的落地窗,正好当做镜子,我见到镜子里的自己,穿着优雅的黑色晚礼服,礼服上别着一枚同样精致的胸针,胸针镶着和鞋面上一样亮晶晶的钻,我想我什么时候这么有钱了?我乌黑柔长的头发披在身后,直到腰间,稍一倾身,那光滑如丝缎的头发就一缕缕滑到胸前,天啊,这是我吗?

我看到玻璃中自己淡妆的脸,简直无法置信,我这把老骨头,是何时变成如芭比娃娃一样精致秀气的脸了?而且这张脸,竟然似曾相识,好像在哪儿见过一样……我靠,这不就是禽兽景皮夹里那位苍井空吗!

我顾不得许多,继续寻找着出口,不知沿着大厅外的走廊奔跑了多久,我终于见到一扇门,门开着,往下是蜿蜒的楼梯,看不到尽头,我顺着旋转楼梯一直往下走,却好似总也走不完,楼梯两侧不知何时多了一扇扇的门,我找不到路,就好奇地推了一扇门进去,结果让我大吃一惊——

门内是同样空旷的厅堂,只在正中间摆放一张床,床顶白色的帐幔飞舞在空中,床上是两个不停缠绵欢爱的男女。

我画了一辈子春宫图,看了一辈子春宫剧,却是第一次亲眼看到活生生的春宫,我吓得慌忙关上门,打开下一扇。

依旧是一模一样的景象,一模一样的床,床上一模一样欢爱的男女。

我吓坏了,却又忍不住好奇心,继续去开别的门,结果一扇接着一扇的门在我眼前打开,门中是可怕到让我忍不住尖叫的同样景象。

我奔逃在旋转的楼梯中,如何都望不到终点,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一把翻过楼梯的扶栏,头朝下从中间坠了下去,那一瞬间,全身的血液都涌到脑门,有猛烈到让人窒息的海风扑面而来,但那咸腥的味道带着无限的亲切,我闭上眼,仿佛看到自己回归大海,四肢散作深海的珊瑚,长发缠为珊瑚旁的海藻,一缕缕柔软飘舞,在千年后依旧迎着月光歌唱。

“洛洛,洛洛!”

似乎有人在推我的身体,我醒来,才发现自己的睡衣已被汗水浸透,黏糊糊地贴在身上,特别难受,而陈书俊正摇着我的肩膀,一脸的担忧。

他说:“你是不是做噩梦了,又是尖叫又是哭的。”

我:……啊?

我怔了足足一分钟,才模模糊糊地记起梦境中的内容,可梦境就是这样,你在它其中时它无比真切,你离开它后它又无比遥远,遥远地让你很难再记起它的轮廓,更别说是细节,哪怕这曾经真切的一切,就在刚刚经历过。

我后背冰冷的汗水和陈书俊脸上的担忧,显示着我确实经历了一个恶劣的梦境,可床头明晃晃的灯光刺进我眼里,我硬是记不清楚到底梦见什么了。

直到我偶然看到卧室的落地窗里,自己狼狈的身影时,才恍惚记得好像梦见自己在照镜子,梦见自己很漂亮——可现在,玻璃中映出的,是我乱糟糟的鸟毛头,以及眼袋浮肿,疲惫不堪的一张粗糙的脸。

我又一歪头睡了下去。

第二天,天气大好,陈书俊开车带我出门打理头发,做美容,又带我去买衣服,他说:“洛洛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不穿点体面的衣服,太对不起你自己了。”

穿惯了T恤和牛仔裤的我顿时窘迫了,这男人,说话怎么能这么甜啊,我不好意思地冲他笑笑,然后习惯性地抓抓头发。

呃……这头发好像才刚打理好,花了他上千块钱让我明白“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不化妆的懒女人”的……

陈书俊哭笑不得,说:“快走吧,待会再去趟美容院,party六点就要开始的。”

我乖乖地上车,任由他载着我在北京城的大街小巷里串,看他的郑重,我知道这个party对他来说很重要,他们这样的人,不都最是注重面子么,我说什么也不能丢了他的脸,况且,听陈书俊说去赴宴的都是他们的圈子里,那些政界、商界、娱乐界一把手的子女们,随便一个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陈书俊想去文娱圈里插一脚,今天就是个好契机。

在早上给老母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出门玩几天后,我就打算这段日子跟着陈书俊混了,反正在那地方,和景深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我不想再和他有交集。

陈书俊的跑车一路七拐八弯地开出市中心,他的车技很好,甚至在空旷地带玩漂移给我看,看来他还是个玩车的老手,最后我们进到了一个小胡同里面,他停在一家光线幽暗的小店门口。

店门上挂着一颗颗珠子串起来的门帘,还没进去,我就闻道一股香味,像是檀香又不像是檀香,一股神秘而好闻的味道,而进门后,这股香味更加浓厚了。

“我一直觉得今天有贵客到来,原来是陈少爷。”

一个甜而不腻的女声,幽幽响起,我这才发现,昏暗的光线中,柜台后的长椅上,躺着一个慵懒的中年女人,她全身的服饰打扮,非古非今,但是异常的好看,就像是这屋里燃着的香,透出一股神秘的异域味道。

陈书俊笑着点头,向我介绍:“她并非全北京城最有名的服装设计师,但她当年在新德里的时候,名声可是相当的大。”

新德里是印度的首府,怪不得我看这个女人,怎么都像个混血。

我朝她笑笑,点头示意,陈书俊又介绍说:“这是我未婚妻,今天来为她挑选几件晚礼服,卡玛,把你最近的手艺都拿出来吧。”

卡玛点点头,就到里屋去了,我连忙对陈书俊说:“几件也太多了吧,一件就够了。”

陈书俊哈哈笑了,说:“没事,我在北京的几个朋友,都时常到她这里来做衣服的,卡玛的手艺啊,可比市面上那些庸俗的品牌强多了,洛洛你要听我的你知道吗,我一切都要给你最好的,我要把你打扮成最漂亮的女孩子。”

我羞涩了:“那随便你吧。”

几分钟后,卡玛抱着几套礼服裙出来,让我一件件地试,我就兴奋地在那试衣服,还问陈书俊好看吗。

他说:“……好看。”但说得有点犹豫。

呃,我好像,的确肥了点,我看着自己比胸还大的小肚子,泪流满面,这么好看的礼服,我真是暴殄天物啊!

卡玛在一旁善解人意地说:“慢慢试,还有好多款式。”

可我的身材因长年宅屋里再加上锻炼不足,又肥又难看,什么漂亮新奇的衣服,穿我身上,都失去了原本的味道,在那种神神秘秘的香中,我不知试了多少件衣服,试到我和陈书俊都快哭了,都没有一件特别满意的。

偏偏陈书俊又是那种完美主义的人,宁可迟到,也不可不完美。

于是,我继续在各种拉链、衣带、腰束中饱受摧残,最后连卡玛都要哭了,她说:“等等,还有一条裙子,一定合适你。”

说着,她又去里屋翻了半天,终于找出一条纯黑的抹胸礼裙来,让我试穿,我一试,蓬起的裙摆很好地遮掩了我身材的不足,裙摆上的刺绣与镂花是那么的精致,至于抹胸的部分,由于垫子内置得恰到好处,也把我的胸撑得□起来,简直像是为我量身定制一样,整个人的气质都改变了一圈。

卡玛说:“我七、八年前做过差不多款式的,给了一对很像双胞胎的女孩子,这是我这些年最得意的作品了,后来我一直怀念,又做了一条,没想到做大了,一直放在店里,今天终于找到合适的人了,这世上啊,每一件衣服每一条裙子,都有一个最适合它的公主在等待它,姑娘,你这一刻真像一个公主。”

我被卡玛夸得飘飘然,加上裙子确实完美,我在镜子前转了几圈,瞬间信心爆棚了,这裙子的气质果然合我,我想,合得简直跟在我前世梦中见过一样,我跑出去,跑到等在外面的陈书俊面前,臭美问他:“漂亮吧?啊哈哈……”

谁知陈书俊整个脸色都变了。

第十三章(1)

陈书俊脸上的那点悠哉劲儿在此时荡然无存。

不要吧,难道我和他的审美观相差太大?或者我如此中意于一条八年前旧款式的裙子的审美观,让他觉得我无可救药?但时下的人们,不都喜欢把旧款翻新美其名曰“复古”么?

况且这条裙子的款式,实在让我爱不释手,简直像是和分别多年的老情人见面,招呼过后,就可以开房去了。

袅袅腾腾的异域香中,陈书俊的脸色也显示出别样的异域风情。

我犹豫:“真的不好看吗?你别嘲笑我啊,呃……我就是个土包子啊。”

但陈书俊到底是陈书俊,他脸上的异域风情很快不见,他摸摸我的脑袋,说:“好看。”

“……真的好看?”

“真的好看。”

我将信将疑望着他,现在,他脸上又重新换回他的招牌笑容,他抓起我的手,轻轻放到他自己的小腹上。

如此暧昧的动作,让一旁的卡玛咯咯咯笑个不停,这大庭广众之下啊!我不知他想干什么,涨红了脸,他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你看,我今早上没吃东西,肚子饿得发慌了。”

哦,原来是肚子饿啊,我点点头,那种饿起来前胸贴后腹的痛苦,我深有体会,而且陈书俊一起床就带我往外跑,又是开车又是买东西又是打扮我的,一天下来,不饿死才怪。

想到这里,我又是心疼又是感动,我说:“那我们快走吧,这一件就足够了,真的。”

“那也好。”他说,“今天时间匆忙,是我没考虑周全,改天我带你来量身定做。”

说着,他付了钱,卡玛又帮我顺便补了妆,两个小时后,我们出现在高望大酒店的门口。

高望大酒店是新开在王府井的一家五星酒店,在车上,陈书俊就告诉我今天开生日派对的这位主角名叫高望,是他的一位发小,而高望有个爷爷是政界一把手,这家酒店就是以他孙子高望的大名所开,陈书俊的爷爷昔年在北方从政的时候,和高望他爷爷有过命的交情,后来陈家去南方下海做生意,也多亏了高家的关系网,才能飞黄腾达,一日化龙。

当然,这其中,高家自然捞到不少羹,但官商勾结这四个字,我实在不好意思当着陈书俊的面说。

他只想让我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地生活下去,我自然也不能给他添堵。

高望就站在大门口迎接我们。

“阿信,我们有多少年没见啦?难得你肯赏光啊,哈哈哈……”

那位一身象牙白西装,梳着三七分头,有着浓眉、小眼、外翻嘴唇的、一见面就给了陈书俊一个热情拥抱的帅哥,想必就是这场生日派对的主人,高望了。

我在陈书俊身旁含笑点头,顺便打量他,说实话,他的五官都呈一种重口味生长的姿态,凑一堆儿,实在说不上好看,但人靠衣装这句话说得相当有道理,高望在如此考究的一身衣冠打扮下,又给活脱脱换了个人样儿。

陈书俊脸色微有些不快,说:“阿望,你记错人了吧,我是书俊!”

“哦,书俊书俊,你瞧我这记性,哈哈,待会儿我自愿罚酒一杯!”高望爽快地大笑。

陈书俊随即介绍我,说:“这位是我的女朋友,夏洛,著名插画家。”

“哦——夏小姐,久仰久仰。”

高望来和我握手,语气中拖着一种奇怪的腔调,他脸上的笑容,也很是暧昧。

可我当时没有多想,我以为他只是作为一个《美色时代》的忠实读者,见到我真人时才有这反应,我就也傻逼兮兮地与他握手致意,然后一行人来到酒店顶楼的旋转餐厅。

这时已到晚上七点有多,我们由于路上堵车迟到了一小时,餐厅里已聚集了上百号人,都是穿着优雅时尚的年轻男女,名流汇集,成双成对,帅哥们高谈着国家时事,或是F1锦标赛,美女们掩口笑谈着哪款哪款香水又上市了新品,哪款品牌的服装已出了秋季新款,陈书俊和高望两人带着我在人群中穿梭,不时停下来与相熟的人点头致意,美丽的葡萄酒在高脚杯中折射诱人的光影,而我在杯光酒影和各式各款我永远也说不出名字的香水味中给熏得昏头转向,眼冒圈圈。

要不是给陈书俊面子,我才不会来这种地方找罪受,偏偏眼花缭乱还不够折腾我,陈书俊每遇见一个熟人,都要介绍我,说我是“时下当红的美女艺术家”,我只好装出十二分的仪态矜持来应付各种各样好奇的目光。

陈书俊悄悄告诉我,说里都是些人物,和我将来一个圈子里的更不少,混个脸熟了,以后我也好发展。

可是,天知道,我此刻只想把磨得我脚疼的高跟鞋给甩掉啊摔!

高望还喊了明星乐队来演奏,我无精打采的样子大概终于让陈书俊意识到我累坏了,他搂着我的腰,说:“你看我,只顾着自己让你累着了,你先在那桌休息一会吧,我很快就来陪你。”

我忙说:“我一个人没关系的,你尽管忙你的事去。”

我知道陈书俊还有许多生意要去谈,中国人都喜欢在饭桌上谈生意,这样一场看似无足轻重的宴会,实际上能促成许多一般情况下促不成的合作。

我乖乖地坐在角落里一张无人的空桌旁,背后就是巨大的落地窗,窗外是北京城这片最繁华地段的夜景,可是我无力欣赏,从脚脖子到脚趾甲,都疼得要命,我把细巧的高跟凉鞋脱了下来,心想反正也没人看见,不雅就不雅吧,我用手重重按摩着脚背,按摩了半天,才舒服一点,我重新穿好鞋子,再起身的时候,头脑又一阵晕眩。

“阿信阿信,阿辉怎么没来?”“阿辉去用餐了哦,洛洛不用等他。”

——脑海中,忽然冒出的一句话,让我盲目而摸不着头脑。

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室内缺氧,就在我抬头望见这满室灯光的时候,竟然有一种莫名的心悸,那些盈盈满满明晃晃的橙色光线,一道道打在我身上,并不灼热,却又根火烧似的,就好像□裸站在太阳底下,供无数人参观嘲笑一样,偏偏既不能跑也不能叫,这种似曾相识的场景与害怕,是如此的真切,简直好像曾经经历过一样。

这时我旁边一张小圆桌旁,坐下来几个满脸轻佻笑意的年轻男人,他们的谈话,让我转移了注意力,却又叫我大吃一惊。

其中一个感慨说:“这次阿辉又没来。”

另一个说:“哈哈,那家伙估计正躲在大西洋沿岸喝冷风呢,这年头啊,网络暴民真是够呛。”

又一个说:“阿信都差点被连累了,现在都躲媒体呢,真可怜,你看他连女朋友都顾不上了。”

有一个说:“可怜个鸟,你别说,陈家那小子当年犯的事儿,可不比阿辉少啊,只不过,人家有高家那群老不死的罩着,现在跟个没事人似的,哎,这一天不换届,咱们家一天得不了势啊。”

“你小声点,这场合可别叫人听了去,嘿,你说,”第一个男人压低声音说:“要不要咱们雇些人去网络上搅搅浑水?那群暴民找不到周辉,注意力说不定转到陈信身上,到时候,陈家不死也给叫脱层皮啊!”

第二和第三个人笑了,说:“哈哈,你这主意好啊,那群暴民虽然蠢了点,但是□说过,人多力量大嘛,我就不信高家的老不死,能有本事把整个网络都给禁了!”

……

他们后来又压低声音商讨一阵,就各自走了,我发现其中两个男人的身后,都带着两个或三个漂亮女人,看他们离开的方向,估计就是酒足饭饱去开房的,果然,这个圈子不但上流,而且肮脏,双飞三飞,竟然是他们习以为常的事。

我忍不住恶心,看来也只有陈书俊出淤泥而不染了,我再一想他们说的话,虽然我无意偷听,也听不懂,但直觉就能知道他们商量的不是什么好事。

网络暴民又怎么的?这世上多少黑暗肮脏的事情,都是靠网民的舆论力量,才得以见光得以依法惩处,我就曾以自己是一名所谓“网络暴民”而自豪,要不是碍于场合,我真想立马把酒泼他们身上。

他们那副嘴脸,真是玷污了这美好的葡萄酒了!

可我到底是没有付诸实践,或者老天看到了我没有付诸实践,就干脆让我“被实践”了。

就在下一秒,陈书俊在远处喊我名字,我刚刚起身要走过去的时候,冷不防,一杯冰冷的红酒,劈头盖脸,被泼到了我身上。

我脑中短暂的空白过去后,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女人站在我面前,手中是一个空空的杯子。

想不到,世上竟有如此相逢。

白洁白洁,就是又白又纯洁,纯得像雪花一样洁白。

当初我第一次听到这名儿的时候,还小小羡慕了一把,瞧瞧,多好的名字啊,一听就是个淑女,和我比起来,更配得上仪表楚楚的景深。

可现在,这个一听就是淑女比我更配得上景深的白洁,她泼了我一头一脸红色的酒。

酒从我的头发上,脸上,颈上,凉飕飕地往下流,流进我可爱的小抹胸里,虽然礼裙的黑色很好地把红酒的颜色掩盖掉,但这种被当众侮辱的滋味,绝不好受。

她用下巴看着我,大声地说:“贱人。”

声音甚至高过了乐队的演奏声,整个宴场的目光,都齐刷刷往这边投过来,我也看到陈书俊匆忙从人群中跻身过来的人影。

但我潜意识中并不希望他过来,不知是因为丢脸,还是不想倚仗他一个男人。

我和这个白洁无冤无仇,而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找我麻烦,莫非是脑袋被驴踢了把我当成小三吧,我靠,我还没那么贱。

一想到景深先是拒绝了我又是把她带回家又是拒绝了她又回头向我示好,这种玩弄感情的男人,只会让我想起就来气,我一来气,就索性抄起隔壁桌上那群男人刚喝剩的酒杯,准备回敬给她。

可是我的手被抓住了,竟有人比陈书俊来得更快。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别闹了洛洛,和我回去。”

一转头,哟呵,冤家路窄,找我麻烦的都凑一对儿来了,这人山人海的,也难怪我刚才没发现,他娘的,这都谁和谁闹啊!

我正好扬手一杯酒泼上去,行,姓景的,你行,你护着她,想必你更不介意代她受了这杯酒。

我冷笑,说:“不好意思,是她先闹事的,你那么喜欢管闲事,怎么不先管好她的嘴?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叫我和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