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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口问:“连铮呢?如何了?”

姜淮打碎了汤碗,有些燥怒地拍桌,“你再问!老子就要归西了!!这些天我天天想方设法地给你绕开话题,头发都要白了,你为什么总能给我绕回去?啊?”

100【我来收敛他的尸骨】

我眼角微眯,背靠床栏低声问他,“本愚,你不想将那场战争还原给我听,是怕我听了会伤心吗?”

“不……不怕!”

时常夜观天象的姜淮,其实很容易被雷劈着,我以前错过了观看的好时机,此次,却叫我看了个正好。

原来,他被雷劈着的表情是这样子的啊……

天幕一寸一寸慢慢降下,我端着重新舀来的鸡汤自己慢慢喝,良久,坐在桌前背对着我的姜淮吭叽了一声,“怕。”

是啊,谁能不怕。

因为战争是残酷的,真相不堪一击,只有想象的情谊才能永远保温,所以那些冰冷却真实的爱恨情仇将是那么地用力,催心断肠。

对待连铮这种叛党欲孽,皇上完全可以坐镇京都大笔一挥,御赐一个“杀”字即可。可傅东楼却亲自上阵,这足矣证明他对连铮是真的寒心。

那日战场硝弥,乌烟肆起,往昔的君臣变成了今时的死敌,连铮与傅东楼就堪堪对立,对望,彼此眼里的汹涌澎湃均写满“死”字。

“我们很久没有打过了吧,自你登基以后。”连铮用斩云剑抵着土地,发出闷钝的声音。

傅东楼拿出已经断掉的如意锁置于连铮眼前,他的指节用力地有些泛白,话语是在警告对方,也像是在通知自己,“朕,此番绝不会留情。”

连铮扯了笑容,“好,爽快,年度大戏,我们生死一战足矣!”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姜淮已经很难再讲出来,因为那一招一式都源自于一个人所教,他们两败俱伤,衣染鲜血,均在生死线上苟延残喘。

不幸中的万幸是,新帝连铮被老天爷翻了牌。

傅东楼的剑也终于抵在了他的心脏,“朕早与你说过,上辈人的仇恨莫要带到这辈来,这么多年朕以为能感化你,说服你,可你却冥顽不灵,不好好珍惜朕的仁慈,你对得起何人?心肝有多无辜,是朕瞎眼看错了你,却白白害了她的命!”

这句话听起来略怪,但是姜淮表示他还原的绝对无误。

我想了半天,才将前情串联清楚。那时连铮当着所有大臣的面,向傅东楼讨我,而傅东楼明知道连铮的心埋着仇恨,却没有当场拒绝,这就是一种感化吧。

就像那句老话说的一样,仇人永远比朋友更加了解你的胃口,我是傅东楼的软肋,连铮自然会想要来戳。

被仇恨蒙了眼的人,对所有的感化均是免疫。

连铮的嘴角留着鲜血,表情却还是异常镇定,他笑了笑,便对着傅东楼开口,“为什么你什么都有。”

是句疑问,但他却没有用疑问的语气。

在傅东楼没有准备好的一瞬间,连铮手握着那把抵在胸前的剑身,将其刺入了自己胸膛。

他留在此世的最后一句话,竟然是令人唏嘘的“为什么你什么都有”。

正所谓反派也有反派的苦楚,这个神话般神奇的人物,终于血洒疆场,亡。

我的背后仿佛传来了干净之余还不乏英气的声音,“在下便是,那每每心怀十二分诚意前来和顺王府,却都被郡主闭门不见的人。”

“那外敷的药,每日一换即可,这些天尽量不要使用右手,郡主明白否?”

“我爹死了。我爹是大将军,他是枉死的。”

“如果能得你一人的心,这天下万千荣华都不过沧海一粟。”

“惜缘,我一生只会娶你一个,再无她人,你可愿嫁我?”

“郡主所言极是,看来往后,末将要多与郡主走动走动,以便缓解缓解寂寞。”

“一切顺利,唯独思卿。夜里骤凉,你定要盖好被子。”

“你想要怎样的生活?惜缘。是我给不了的吗?”

……

是要多少的苦痛,才能编制出最缠绵的谎言?连铮的结束,犹如一朵开到迷途的花,在最璀璨独艳的时候却醺然落败。

姜淮站起身来,拍了拍桌,“你哭什么!你给我解释解释你为那个自寻死路的人哭什么呢?!你忘了他是怎么对你的?妇人之仁!”

“啪———”突然地拍桌声,吓得我失了手。

可这还没完,姜淮继续猛戳着我泪腺,“傅东楼当你死了,趁此机会我们离那龙潭虎穴远一些,不也正好能重头活过?”

我将头埋得低低,下床去收拾那摔碎掉的碗,却不想自己的腿还那么无力,摔下床时,我的掌心正好按在碎片上,也像是割破了我的心。

得知连铮暴尸荒野,我整晚难眠,次日一早,我便让姜淮带我去那里看看。

姜淮不应,但还是把我抱上了马,他在我耳边磨叽,“任何经历都是经验,虽然他错在先,但我们去鞭尸也未免太过暴力……”

我用双腿艰难地夹了下马肚,开口道:“驾!”

那里仿佛还留有风吹战鼓擂的景象,我也出现幻听,像是能听见刀剑碰撞的呯嗙声,我远远便看见了那身胸甲,胸甲下便是连铮如火般红的战袍。

我下了马正要迈步前去,突然腰上一紧,是姜淮揽住了我,“别过去。”

我垂下双眸,静默了片刻,闷声道:“他没有亲人了,就由我来收敛他的尸骨吧。”

人命已去,希望恩怨不见,如果真有来生,但愿连铮能活得不要这般辛苦,不要再像此生连爱情的滋味都没明了。

有风吹过,姜淮的发丝从后方拂过我的脸颊,他的声音很安静,“依你。”

101【我怎配去母仪天下】

江水一代不怎么繁华,质朴地安逸着,而连铮的尸骨,就被我们葬在了这里。

回去以后我才听说,也就是这同一天,大岐国的皇后下葬了。

大家初闻消息时均是满头雾水,大岐何时有了皇后,怎么连最热爱八卦的老百姓都无一人知晓此事?

待打听清楚了才明白,皇陵里葬的原是一些旧衣和一枚如意锁,也是到此时我才猜到,那里原本想葬的人,是谁。

姜淮边摇扇饮茶边吧嗒着嘴,“啧啧,吾皇真是有魄力,连你‘死’了都得做皇家的鬼。”

我顿觉空气中散着无尽的酸意,但出于对姜淮的不太在意,我也就没搭腔。

“唉,话说我参透了无数的天机,唯有你的命格最为荒唐令人震惊,先是一个弃儿,糊里糊涂成了郡主,又眼泪啪嚓被贬为庶人,没想到,‘死’了之后竟还被追封为皇后。”见我不搭理他,姜淮还来劲了,不停地嘚啵起他那张能贱死人的嘴,“想来,现下皇宫里那些嫔妃的日常活动,就只剩下‘扎你小人’了吧,毕竟人家都盼了那么久,却被你这没心肝的丫头给拦腰截胡了。所以我说,你这一生若编纂成书,那肯定是字字皆荒诞,啧啧,好一部值得流传坊间的荒诞录噢……”

我瞥了他一眼,内心澎湃而外表平静道:“你不要用这种不正经的腔调与我说话。”

姜淮用食指点了点桌子,向我问道:“这算是命令吗?”

我头点得迅速,“算。”

“那你又是以什么身份来命令我?”姜淮合起扇子放在桌旁,眼睛直直地盯着我,“反正我知道,现下除了我自个儿的娘子,谁的话我都听不得,所以心肝啊,就让我来照顾你吧?”

我莫名的有些难受,只好反问道:“我看起来很像生活不能自理的样子吗?”

未等他答像或不像,我已经一瘸一拐的回了房,闭紧了门。

在傅东楼那里我是死人,需要悼念;在姜淮这里我是废人,需要照顾,我可真是除了失败,一事无成。

心伤总比肉伤疼,果真如此。

……

丝毫不意外地,这晚我又看见了傅东楼。他的胡须都长了,仿佛几夕之间就苍老了十年,他正对着奏折久久未下批注,那双眼里满是悲伤和思念。

我走近他,他执笔终于落下朱批,可写得却是让我鼻子兀然发酸的字句———一腔春水负东楼最后一笔浓墨拖了老长老长,都画到了奏折外面,他这时才回过神来,然后就用笔划去了这句诗,将奏折扔了。

我们的诸多过往和懵懂,均是由这句我编得糟诗起始,怎能让我不心酸,怎能让我不泪流。如果这不是梦境,我一定会扑到他膝头好好的哭一场,倾尽所有的委屈痛苦一场……

我承认在对待过往感情的方面,我也很邋遢,所以梦醒时分我几乎差点就动了回去见他的念头。

但我这幅瘸子模样,如何去当母仪天下的皇后,我怎配?我怎能害他被全天下人耻笑?

够了,真的够了。

我终于明白,我毕生所做过最好的梦境,就是与他在一起;而我所见过最坏的现实,就是从那些个梦里醒来。

趁着晨光未亮,我翻出了一件姜淮的长衫换上,又随手挽了个男子的发髻,牵着追风离开了。

再远一点,让我走得再远一点,让我无论何时想起都不会再做错决定,让我由于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能回去,便很难再冲动,最好。

102【醉打金枝你呲不呲】

第十三章原来爱情这道题,没人答得对102醉打金枝你呲不呲我淡定赶路,这一淡,就生生淡了一个多月出去。

在这一路上追风与我分外和谐,我让它走它就走,我让它停它就停,仿佛连它都知道我的腿不太行,便也不再任性地难为我。

而且,追风也一改往日非精良草料不吃的挑食脾性,淡定的与我吃在自然,我啃馍,它嚼草,除去“夜里梦境太伤感”这一项,我倒也能说这样的日子其实过得很悠闲很好。

当然,如果能离我的目的地更近一些的话,许会更舒心些。

天大地大,本来我是想随意走的,但出发的那刻我还是决定了去找被流放的养父养母和傅宝贝。报恩不计路远,不嫌仇怨,一丝养育恩情就能抵过万千不解。

可是,我和追风都走了一个多月了,到达目的地却还是遥遥无期,终于,我开口问了个路人从这里到大衍地究竟该怎么走,用着一种“我完全是路痴我很迷茫求解救”的无害表情。

那位老兄先是很镇定地指了指我背后,说:“你就是从大衍地方向过来的,小兄弟。”

我:“……”

阳光晒下来,我有些晕眩,这么说……我是彻底走了相反的方向。

“小兄弟你怎么一副要哭的样子?”

罢了,罢了,我继续问:“大哥,那这里是哪里?”

那位老兄突然对我邪魅一笑,“昌博啊,这么穷一下子就能猜到了吧!……怎么,小兄弟你迷路了吗?要不要去大哥家歇歇脚?大哥家有好吃的,床也很软,很好睡,而且你看大哥的胸肌,来,摸摸……”

“……”果然是穷山恶水出刁民,救命。“你们县衙在哪?”

“小兄弟,大哥只是出于好意,并不是调戏你。”那位老兄的表情立马僵了,看来马逢春嫁的小鸡崽县令在当地还是有一些威信的。

我摆摆手,“大哥你误会了,昌博县令是我亲戚,我是来探亲的。”

那位老兄用一种“这么穷的地方里这么穷的县令竟然还有这么不长眼的穷亲戚来探亲”的嫌弃表情,对我说了一个字,“哦。”

然后就离我而去了。

我在后头拼命挥手,“大哥,你还没有告诉我县衙怎么走啊喂……大哥……”

昌博人民一点都不可爱,而且昌博县竟然还有黑店。

得出以上的感悟,毫无疑问,我是被当成待宰羔羊遇难了。

“老板,这一盘醉打金枝是怎个意思啊?”我只是微皱了眉头,轻轻拍了拍桌子。

可是老板娘首当其冲就过来了,她说着浓郁的地方方言把我逼到了墙角,“肿么了?物稀为贵,二两银子能吃到辣么好的菜,尼还想肿么样?蓝到素想草架?”

“我……我只是想问一下这盘清水里是不是有根黄花菜溺毙了,它方才好像在呼救……”

“开神马玩翘,一点都不好翘,这就是醉打金枝你呲不呲,不呲就倒掉,但必须要给钱,听到木有?你呲不呲?”

我垂眸忍了,“呲……”

“哇啊好有型啊———你们快看窗下有个小锅锅好帅啊———”饭店里的食客在窗前呼朋引伴,我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103【姜淮真是贼心不死】

事实证明,女人的第六感简直是神赐的技能,我靠在窗边向下看,姜淮骑在马上抬魅眸,藐众芳,“嗨,小心肝。”

这句意味不明的话让女人们心花绽放,让男人们菊花怒放,杀伤力颇强。

“当当当当,我的出场很惊艳对不对啊小心肝?”他可真是贼心不死,又跟着我来了。

“惊是惊了,没艳。”我有些丧气,“还有,你滚下来,谁许你骑我的马了?”

姜淮风骚地拨了一下自己鬓角的发丝,“喏,你看清楚了,我骑得可是自己的‘追山’,你的追风是公的,我这匹追山可是母的它没有鸡鸡,不信你下来看嘛~”

追山,只能跑死马,姜淮在起名上显然没什么造诣。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力,于是便转身回到我的桌旁吃起那味道甚是销魂的水煮黄花菜。

姜淮那个神经病自然是要进来的,他一屁股坐在我旁边,扇起那几乎没什么风的桃花扇,映得他那双桃花眼中暗芒闪动,“诶,小心肝,方才经你一提醒,我倒对公马追风也感了兴趣,来,把你的坐骑给我骑骑,我们交换。”

我将筷子中的黄花菜甩了一甩,溅了他一脸水,还郑重其事的纠正道:“追风不是我的坐骑,它是我的宠物。”

“那你骑着宠物作甚?施虐吗?”姜淮又招手叫了一声,“老板娘,端一点人类的食物给我吃好吗,我好饿呢~”

我的眉头已经皱得都不太会皱了,“这是我与它互动玩耍的方式,你管得着么?还有,你能不能给我一点私人空间,你跟踪我一个多月的行为好变态。”

姜淮就当做没听见我说的话,而是神秘兮兮地凑近我耳畔,“喂,你看我后面,老板娘瞄了我好几眼啦,她是不是看上我了,她旁边站着的矮土挫是她老汉吗?如果是的话,我能很肯定的告诉你,老板娘估计看上我了,你点些人吃的菜吧,估计她会给我打折。”

有一种神经病总是能把别人几眼若有所思的打量当做是别人看上了他。

接下来,姜淮吃起大鱼大虾,而我只是静静的吃着我的黄花菜,还把汤喝干净了,然后我将银子放在桌上,率先离开。

我主动结账的行为让我自己也深感惊讶,但是一想到被姜变态跟了一路,那也就是说我对月哭泣,对树惆怅,对山高歌,对水裸洗的一切行为都被他偷窥了去,我……突然觉得世间再没什么能让我惊讶了……

我骑上追风,姜淮也奔跑出来迅速骑上追山与我并肩,我没吭声,他就先开腔,“我怎么感觉我这一颗真心掏出来,却热乎乎地全都喂了狗……”

我登时就怒了,“你大爷的你说谁?!”

姜淮挑眉笑得荡漾如同春花盛开,“谁搭腔我说谁~”

“……”我终于面无表情地拉了拉缰绳,开口叫,“驾!”

以我仅存的机智,用来做甩开姜淮,再找到县衙,然后见到马逢春这一连串的事儿,勉勉强强还算能成。

“郡———我以为我此生再也见不到你了嘤嘤嘤。”逢春拉着我的手,说这话的时候两个眼泡里还蓄满了忧伤的泪。

我称赞她道:“你的胆子真是不小,见到死人复活竟然也只是给了一个嘤嘤嘤的反应而已。”

马逢春点头肯定自己,“因为我知道你不会死,死要见尸,所以你一定是归隐山林或者迷路于江湖了。况且,有句古话不是说,祸害遗千年什么的……”

“后面那句话可以不说的。”

“噢。”

有两双黑黝黝的眼睛在廊柱后偷偷看我,我不得不内心感叹———数年生死两茫茫,小清新,都成娘。可怜我千里单身,无处话凄凉……

104【漫漫长夜无心睡眠】

与方才的小鸡崽县令见到我后脱口而出的“呃……”想比,这两个小娃娃显然是可爱更多。

马逢春立马对着她家娃招手,“来,快叫……叫姨妈!”

好一个姨妈,我比她大,估计还能混上个大姨妈当当,实乃此生有幸。

这对龙凤胎怯生生的揪着自己的衣角,而且此刻还都透漏着一股“男女识别障碍”的表情,但许是我一脸慈爱,他们终于跨了一步向前,对着身着男装挽着男发的我拖长音道:“姨———妈———”

我顿感欣慰,“乖,你们叫什么名字?”

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娃绵腻腻的答:“马,铃,铛———”

戴着瓜皮帽的小男娃叉腰昂首答:“马,铃,薯———”

我颇有感触,于是侧头拍了拍马逢春的香肩,“那个逢春啊,你相公是不是没什么文化?”

她居然还给我莞尔了,还冒出了一句近墨者黑的当地方言,“没有哇,尼好吐艳~这名字素伦家起的辣~”

“噢,难怪。那我就想通了,你夫子死得早。”我跟着马逢春走去厅堂,在她的眼神不断地扫视我双腿时,我又拍了拍她,“对了,你把舌头撸直再说话,不然我就是用废腿也能踹得你好生销魂,你晓得不?”

马逢春听罢,双眼又咕嘟嘟续了两泡热泪,我实在闹不明白,就我这点威胁有什么值得她哭的?

正当我食着糕点饮着茶时,不请自来的姜淮翻墙进来了,他这人可能一辈子都改不掉爬人家墙头的毛病,“喂我说小心肝,你倒怪会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