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青年有点为难地说:“不太方便吧?人家是位女士,我怎么好阻拦?”

没想到身为五四青年还有这么冬烘的脑子,我没好气地说:“谁让你抱她搂她了?你勾她一腿,让她摔一跤不就完了?她一个鬼,又摔不坏。你当心她啊,她要是闯上去了,回头你自己就要当心了,看我怎么整你。”

五四青年摇头,咕哝说:“如今的青年女性,怎么成了这个样子?早知如此,还不如不革命的好。”

我听了呸了一声,懒得跟他计较,往我发现的一个不和谐地方走去。那是一个十二三岁男孩,戴着一幅圆圆的眼镜,穿着一件公园门口只卖一块钱一件的薄如蝉翼的透明雨衣,映出里头一件大大的黑色T恤,上头印着一个白色的GHOST图案,下身是半截子裤,脚下是一双人字拖,手里拿着一部小小的DV,张大了嘴,满脸的兴奋和激动,正从小屏幕里收看这一场不可能的PK。我溜过去小声问:“你那个学校的?初几了?”

他看也没看我一眼,头也不抬,说:“一中的,开学就初二了。你呢?”

我说:“我女中的,开学就高二了。你说他们两个哪个会赢?”

小盆友说:“戴眼镜的要赢。”

我怒鸟,说:“戴眼镜的要输。”

小盆友说:“戴眼镜的要赢,不信我们打赌。”

我说:“好,赌就赌,我赌你这个DV在下雨天要坏,里头一个镜头也保存不下来。你搞坏了,你妈要揍烂你的屁股。不过首先,你在这种雨天出门,不等你妈揍你屁股揍得臭要死,你自己就要感冒发烧了。还不回去?!电视上不是警告市民这种天气不要出门的吗?”小屁孩,出来裹什么乱。

小盆友也怒鸟,说:“臭女生,管得着吗?你高二你了不起啊?想拗我分啊?兄弟我在一中,也是七星派的。你们女中那种地方,根本不在我们七星派的眼里。你报上名来,开学我们就去找你单挑。”

我说:“我呸!你们七星派是七个人是不是?找我一个单挑?还真说得出口?你要真敢来,我们今天就先挑一仗。”

小盆友倒不是一味的乱来的人,看看四周说:“这里这么多人,他们看我一男的欺负你一女生,肯定要帮你,我才不上你当。”又说:“你看这两人在雨里打架,是不是在拍电影?怎么我又没看到摄影师和导演?”

我吓唬他说:“人家躲起来实拍,你在这里不是捣乱吗?好不容易下雨了,没有围观的群众,又不用调消防车来人工下雨,多好的机会,你怎么就这么不帮忙呢?”

小盆友像是有点相信了,还在磨叽,说:“又没人来赶我走,我为什么要走?”

我正一正脸色说:“我不是来赶你了?我跟这儿勤工俭学打暑期工呢,不然我干吗跟你较劲?快走吧快走吧,雨天湿气这么大,DV真的要坏。”

小盆友抬头冲我一笑,说:“你叫什么名字?开学了我去找你,你请我吃巨无霸吧。”

说得我直乐,说:“OK,没问题。那你先说叫什么名字?”

小盆友把他的名字告诉了我,我随口胡诌了一个,我们两个相见恨晚地拜拜再见了,小盆友恋恋不舍地走了,我直到他骑上他的小轮车离开才放心。回头等他打开DV来看,看不到一段影像,就会只当是下雨天机器出故障了。他要是跟大人胡说一通,大人也会只当小孩子是想象力丰富,不会当真的。不然好好一朵祖国的花朵,莫名其妙在雨天被一群古里古怪的鬼吓着,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回头他到家要是发烧咳嗽的,就更好了,只当是做了一场梦。

我把小盆友打发走,再注意到场中,罗意小马哥打得越发的难分难解,而小马太太,真的被五四青年给拦住了。我看了一阵儿,大声问道:“大哥,怎么回事儿?怎么老打不死呀?那人打人一打就拳拳到肉,打得血肉模糊,牙齿和鼻血齐飞的,怎么这鬼打鬼就没个输赢啊?这要打到什么时候才算完啊?”

罗意没工夫理我,只管把从前在片场学到的花拳绣腿往小马哥身上招呼,小马哥却好整以暇地说:“打上三天三夜也不会有结果的,除非先有人没兴趣了,自动认输。想当初,我就是这么上来的。”

我靠,原来小马哥是凭耐力才当上的老大?我当是真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我说:“小马哥,你从前是不是练过马拉松啊,打三天!真有胃口。”不行,我得想个办法,让这一场架尽快打完,他有这个耐心,我还没这分耐性呢。我有天大的事等着我去办,看两只鬼打架有什么看头?

我低声问旁边的西装成功人士,“这鬼又不会死,又不会伤,又不会少血,又不会消耗能量,怎么才能战胜?”这话也只有问同时代的人,换了死期稍稍高古一点的,也不知道什么是少血少能量,我的设定是这个西装人士最起码打过魂斗罗坦克大战。

果然成功人士说:“听说只要是知道某个人是怎么死的,往他最薄弱的地方进攻,就可以制服了。”

我笑说:“谢谢大哥,不介意我问一下你是怎么死的吧?”

成功人士哈哈一笑说:“不介意,我是酒精肝酒精中毒死的,做生意难免在酒桌上逞能,喝多了,就死了。小姐你呢?”

我愁眉苦脸地说:“我是魂肉分离,没死透。我赶着回去还魂,偏偏小马哥不肯帮忙,要我做他老婆,你说我倒霉不倒霉?”

成功人士又是大笑,说:“还真是来得古怪。那你知道小马哥是怎么死的?”

我摇头说不知道,说完就后悔得要撞墙。我怎么当时就不多翻翻社会新闻呢?他这么有势力的人死了,报纸上怎么也要占一角吧?我平时就只知道看副刊看八卦版,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然后我脑中灵光一闪,跑到小马太太身边,装作不下意地问:“小马哥死得冤啦,这么年轻就死了,可怜。还连累嫂子你也早早地赴了黄泉。”

小马太太就如小马哥先前说的那样,两句话就被人支得团团转,她也哀声叹气地说:“就是啊,马哥死的时候还不到三十五岁呢。”

我扼腕叹息,说:“真是天妒英才啊。不知小马哥是怎么死的?是黑社会火拼,还是警察围剿?”

问到她的伤心处,小马太太呜呜地说:“是鱼骨头…”没等说完,又哭上了。

我愣了一下,说:“鱼骨头?”

小马太太抹着眼泪说:“他从前就被鱼骨头卡过,拖了一个多月才去治,喉咙就受伤发炎了,治好了也留下了病根,后来又有一次吃鱼,鱼刺又卡在了老地方,当时我又不在他身边,就他一个人出海跑到一个海岛上去钓鱼烤鱼吃鱼,卡住了没人帮忙,就…就卡死了…”

真是…真是…真是惨啊;真是…大快人心啊!呼风唤雨的黑社会老大,居然是被一根小小的鱼刺卡死的。他开着海鲜酒楼,不知杀了多少鱼,不多吃掉了多少鱼翅,不知残害了多少生灵。真是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啊。

我几乎要仰天哈哈大笑了。

自做孽不可活

鱼骨头。嘿嘿,渔人码头就是一间海鲜酒楼,要找一根鱼骨头还不容易?根据所有电影电视小说中的描写,以及来源出处的现实生活,我滋溜一下就溜到餐厅厨房的后巷里,果然那里有好几只柏油桶那么大的垃圾箱。打开一只箱盖,尖了两根指头,拈了一段标准的鱼骨头出来,找到一个水龙头冲了冲,就那么拎着,到了停车场上。

所谓标准的鱼骨头,就是动画片里会画的,或是小女孩发卡钥匙扣书包上会带的那种,像一把两边都有齿的木梳,早年还能偶尔一见的篦子。Tom and Jerry里Tom要去见女朋友就会翻垃圾箱,找出一把鱼骨梳来梳梳他的猫头发。同学们啊,知识就是力量啊,动画片里一样有知识啊,我从垃圾箱里找到了力量啊。

停车场上罗意和小马哥还在打,旁观的鬼已经走了一多半了。那是,打架多看有什么看头?看的时候开始很兴奋,到后来不过是那么回事,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我们从来都只要结果,过程是最无聊和烦人的。

我把拎了鱼骨头的那只手藏在背后,站在小马太太身边说:“你要不要找个地方躲一下雨?你看你这身衣服都打湿了,这么长的裙摆拖在雨水里,既不舒服又不好看。你出来怎么也不穿件雨衣的?你应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别老穿一件衣服,男人们看了都不觉得新鲜了。”好像我有很多男人似的。我看小马太太有点心动,又说:“像小马哥这样的好色之徒,一定喜欢颜色鲜款式靓裙摆只到大腿的那种,喏,就是张大导演在雅典八分钟上的那种小旗袍,那个好看。我要不是没波没箩的,也去定做一件来穿。迷死男人不偿命。”我真的觉得那小旗袍不错,乡土味十足的大花被面子,紧到不能再紧的腰身剪裁,短到不能再短的旗袍下摆。穿的人笑容甜美如初中女生,舞步欢快如跳锅庄,白花花的大腿眩人眼珠,把纯朴和妖艳结合得完美无比。就像邻居家的二妞子一下子成了青楼花魁,中间的蜕变过程让人自动地赋于了无穷的想象力。男人打扮出来的女人,才是他们想象中的女神,女人要是想引起男人的注意,按他们的思路走一定没错。

所以女人不要受师太的荼毒,不要想着做什么亦舒女郎。什么白衬衫卡其裤平底鞋,不锈钢蚝式手表。潇洒是潇洒了,如何衬得男人高大英伟,卓尔不凡呢?小马太太来来去去一套婚纱,不像个女鬼都像个女鬼了。前天夜里那个穿大红旗袍的迎宾小姐,旗袍开衩开到大腿根,侧面看身材像波浪,这才是男人眼中的宝贝呀,要不怎么小马哥当着所有鬼的面调戏她呢?

小马太太很听得进我的胡诌,低头看看自己那一身拖泥带水的灰不溜湫的白色婚纱,若有所悟,说:“原来是这样?那我换衣服去了。你看我找件什么衣服来穿比较好?”

我说:“你照张曼玉在《花样年华》里的样子打扮就不出有错了。”亏得那部戏的服装设计是张叔平,而不是叶大师,不然还不知是要粘两根鸡毛,还是要插N个红双喜。好好的文艺片就成了恐怖片加喜剧片了。

小马太太喜滋滋地转身就走,又回过头来说:“那边有家叫‘上海滩’的手工旗袍店,我去找件来试。”

我再加一句:“别忘了带把伞,你可别真的穿件雨衣在外头,不然多好的身材都秀不出来。”

小马太太被我哄走,我心里乐得开了一朵绚烂的五色花。虽然我的做法有点卑劣,但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我怕小马哥会怪她把他的死因抖露出来,我还怕小马太太受不了这样的打击,自怨自艾,又不知要闹什么么蛾子。我还怕他们两个明白是我在搞鬼,一起迁怒到我身上,我就要倒大霉了。

等小马太太走得看不见了,我才拈着杀手锏绝杀技致命武器走到场中,想了想,对罗意说:“大哥,阿玛尼牌靠背椅。”

罗意酣斗正急,听了我这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一时摸不着头脑,伸臂挡了小马哥的一招连环鸳鸯腿,护住头脸,回头来问:“什么?”

我笑眯眯地再说一遍:“阿玛尼牌靠背椅。”当初我和他在雾疆鬼域,开着超生公司,算着市场份额,做事做累了的时候,就互相靠着打个盹。他曾说他是阿玛尼牌的靠背椅,问我要不要将就靠靠,我将将就就地靠了很多时候,对这个牌子的靠背椅很满意。如今情势危急,我要传递一个可以致小马哥死命的暗器,当然不能当着他的面公然捧上,只好借黑话传音入密。只是事先没经过沟通,什么风紧扯呼的话都派不上用场,只好拣一个我俩都能明白的典故来借题发挥。我相信罗意的领会能力是一流的,不然他不能做到天皇巨星的位置。

果然罗意眼中闪过一丝恍然的神色,先跃起来踢出一连串的无影脚,逼开小马哥,退后几步与我背靠背站立。我把那根标准鱼骨头塞在他手上,低声说:“刺他喉咙。”说完就退开了。男人打架,女人不要搀合,要让他面子风光。罗意打架,夏夜也不搀合,免得夏夜这小娥眉手持蛾眉鱼骨刺出手制服了小马哥,一不小心就做了这里的老大,到时候又走不成了。

罗意拿着这件奇门兵器很是觉得奇怪,但他对我的能力从来都是信服的,我既然递给他一根鱼骨头,又说了小马哥的罩门,那就一定有道理。他拿着一根腥气来兮的鱼骨,就像手持倚天长剑屠龙宝刀一样的信心万丈,连蹦带跳地抢到小马哥的面前,先是左掌在前画个圈子,引开小马哥的注意,然后右手倏地击出,掌中握着的一把鱼骨刺横插进小马哥的咽喉部位,如切豆腐般的嵌了进去。

这是一招“亢龙有悔”啊。

罗意啊罗意,你不亏是天皇级别的明星,做出的一招一式都那么的赏心悦目,制敌的一招,居然用的是阳刚之极掌法,阳极生阴的“亢龙有悔”。

完美的胜出。

小马哥本来面带不屑地看着这个花架子假把式的对手,因此对我们的违规行为也不加阻止,管我们是私相授受也好,还是口传心记也好,只当是没有看见。我知道他从来都是看不起罗意的,觉得他不过是个替他挣钱的机器,我想他同样也不会把我的心计智谋放在眼里,在他的眼里,女人都是寻欢作乐的工具。今天一时发疯了要我做他老婆,不过贪一时新鲜好玩,未必是看重我真有什么大本领。

就像陈玄风死于六岁小儿郭靖的利剑之下,小马哥败给了花花大少罗意的鱼骨刺。他手掐着自己的脖子,哽咽不成成句,只发出“咯“咯”“咯”的断续单音,眼中是不可置信的惊讶和骇突。他蹬蹬倒退几步,一个踉跄,摔倒在雨地里,狼狈不堪。雪白的衬衫领子上,是一根横卡在他廉泉穴上的整条鱼骨。有头有尾,一枚排刺都不少。

那是。我是多么挑剔一人啊,这样的关键物品,怎么能容忍它少刺断尾,像一把用坏了的缺齿木梳?

完美无缺的一条鱼骨头,华丽丽地插在英伟男子的颈间,男子眼中的绝望和愤怒穿透了雨帘,雨帘闪着黑暗邪恶的寒光,从天降到地,男子翻卧其中,深知大势已去。

多么具有视觉冲击力的一幅画面啊,可惜没人画下来,拍照留存。

小马哥倒在雨地里,痛苦得像再一次徘徊在生死边缘,他一把拔出鱼骨头扔在一边,喉间仍然咯咯地说不出话来,瞪着罗意,悲愤交集。

罗意也不知道他装模作样的一招“亢龙有悔”真的有效,也不明白鱼骨刺为什么能致敌于死地,只是呆呆地看着地上的小马哥,俯身问道:“马哥,你怎么了?”

我虽然知道会是这么个结局,可结局到来得这么快这么干脆,还是把我吓了一跳。我先想到的是:幸好我把小马太太支走了,不然还不知道她会怎么哭闹呢。

留下来几个鬼看见这一场景,也不多说什么废话,只是过来拍拍罗意的肩膀,说:“今后就看你的了。”然后鬼们就排队过来拍罗意的肩,像是在进行一个仪式,从此以后,罗意就成了这里的老大了。

成功人士拍过罗意的肩膀后冲我一笑,我也回他一笑,我俩心照不宣地不提一个字。

有鬼在切切低语,说这么久以来,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快就交接班完成的。又说幸好我们留下来了,才亲眼目睹了历史性时刻的定格瞬间。那些没耐心的,早早溜了的潜了的,都错过了这样的大事件,真是可惜。

陆续有鬼现身出来拜见新的领导人,罗意泰然自若地朝他们点头,一派帝王风范。我看了小怀大弥,自忐忑不安中平静下来。实话说我还没自刚才的突变中回过味来,而罗意已经非常自在地做回他老大的架式。可见人人都有自己的长项,做什么吆喝什么,做什么像什么。罗意的巨星范儿不是凭空得来的,那是久经锤炼,练习过千百次才会这么宛如与生俱来一般。我是什么人?哪里能跟他比?

等鬼们都来了又走了,小马哥还在雨地里百思不得其解,半天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怎么转眼间江山就易主了,他已经不再是老大了。做惯老大的人不做老大,那份失落,看来是非常的让他难受。他慢慢爬起来,指着罗意,一步一步上前,嘴里“嗬嗬嗬”的,眼中像是要冒出火来。可刚一接触到罗意,才要发劲,就一个趔趄又摔了下去。罗意伸手扶起,说:“马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没办法的。”

小马哥只觉得输得不甘,他以为会至少打上三天三夜的恶战,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败在了一根小小的鱼刺上,好像一个超级大气球被一根针一刺就爆炸开来一样,结果令人无限唏嘘。这巨大的失落让他一时没了方向,他茫然失措,不知怎么办才好。

我乖乖地躲在罗意背后不出声,这种时候,还是让人有尊严一点好,不要再上去落井下石了。只是有一句话堵在我胸口不得不问,那就是我要怎么才能回去?这难道是只有老大才能知道的秘密吗?像倚天剑屠龙刀里藏的秘笈兵书,必须是前任掌门传给现任掌门?他要是不肯说,我该怎么办?

哎呀不好,他的喉咙被鱼骨头刺坏了,说不出话来了!

苍天啦,大地啊。子啊,请带我走吧。

我把我的还魂之路给封上了,还是我自己亲手填的土。

亢龙有悔啊,我悔之晚矣。我再一次自作聪明地断了我的退路。早在朱买臣之妻那件事上我就已经吃过亏了,我怎么就不能吃一堑长一智呢?小聪明害死人。最要命的是,自以为拥有小聪明的人多半喜欢沾沾自喜,靠一次次的小聪明蒙混过关,时间长了,就只会耍耍小聪明了。打牌只看有没有王牌在手,下棋却是要思考好七步后路。我会无数牌戏,却不会计算棋着。如今我搬起石头来砸了自己的脚,正是自做孽,不可活。

农历七月初七

罗意扶着小马哥,脸上带着笑。他终于占了小马哥的上风,对打败了的对手施以仁慈和宽厚是很有风度和同情心的表现,罗意在这一点真的很有风度。小马哥却是愤愤的,一挥臂摔开他,用手托着下巴,蹒跚地走在雨里。

雨势变小了,雨势眨眼就从夏天的哗哗大雨,变成了秋天的绵绵细雨,转眼就到了春天,满天飞的是毛毛雨,像飞絮一样扑在脸上,温柔体贴。再然后成了山上的雾,林里的霰,雨丝就是苏州姑娘手里的丝线,一根被劈成了三十二根,六十四根,肉眼几乎看不见。江上一阵风吹来,吹散了满天的绒絮和雨意,头顶上的黑云被吹走,一弯新月窥人。

原来小马哥的法力减退后,随之而来的是凭借法力才出现的五年后的雨也消失了。雨消云散,尘霾一洗…空气纯净如水晶,城市清洁如新。星星从来没有这么亮过,像湛蓝天幕凭空降低了两千公尺,把一天的碎钻铺在了眼前。这样的奇景,我从来没有见过。只是听去过九寨黄龙的人回来说,那里的星星,多得怕人,多得恐怖,因为熟悉至极的事物一下子变了,让人无所适从。

我是听谁说的?一定隗小子吧?依我的身体,怎么可能去到三四千米高的山上。这样的奇景,我以为我一辈子都没法亲身体验,没想到在城市里也看到了。

是什么原因让满天的璀灿触手可及?我一时忘了小马哥和罗意,只管仰头看着天,太近太亮,我一时呼吸不过来,像是犯了病,就闭了闭眼睛。一闭上眼睛,我就打了个哆嗦,脑中一个念头一闪,忙睁眼一看,那闪闪发亮的一天星斗,可不就是传说中的银河吗。

天鹰座横过银河,喜鹊搭桥,今晚牵牛会织女。我忙叫:“大哥大哥,今天是七月初七啊。”

罗意一凛,抬头看天。小马哥听出我的话音带着尖利的哭腔,知道这个日子必有玄机,站住了脚步,回头看着我们两人。我和罗意就那么呆呆地看着天,默不作声,看光华流转,从天到地。老人们说,农历七月七日这天,你到葡萄藤架下去,可以听见牛郎和织女在说悄悄话。

我和罗意自然不是在听人家夫妻间的悄悄话,而是在消化这个顿悟。我慢慢走过去,抓住罗意的胳膊,把脸靠在他的胸前。罗意伸臂揽住我,我们像一对恋人一样地依偎在一起。我们当然不是恋人,只不过是在同伴那里汲取一点同情的安慰。

小马哥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好奇心促使这么个硬汉子也忍不住露出询问的神色。

我还有求于他,不敢不理,低声说:“今天是我大哥一周年的死祭。你比我大哥走得早,才不知道的吧。”想想去年,七月初七以后的半个月,全是罗意的新闻,我怎么会不记得罗意的死祭呢。七月初七,多么浪漫的日子,身为大众情人的罗意却在这天一个人死在寓所,光是这两条,就可以引起人们多少联想。

罗意怅惘地说:“我都死了一年了。没想到死都死了,还要为权力位置争个你死我活。小妹,我想回去了。”

我大哭,说:“不要啊,大哥,你要是回去了,就彻底消失了,一切从头来过,罗意的影儿魂儿都不存在了。要不你再等等,等个一年两年,实在觉得没趣,再回去不迟。你又没有一个怀孕三年的妈妈在等你救她的命。”

罗意皱眉说:“那又是个什么故事?什么样的女人会怀孕三年?”

我笑,说:“是一本古代笔记里的故事,说一个士人和一个和尚很要好,常在一起聊天,有一天这个士人说他要到川黔一带去游历,就邀请和尚同去。和尚先是不愿意,后来还是去了。一天船只靠岸,生火煮饭,岸边有个妇人来背水,和尚看见了就哭了。士人就问原因,和尚说,这个妇人怀孕已经三年,今晚就要分娩。我就是那个婴儿,她就是我的母亲。我因为和你交好,不忍离去,才致使她辛苦了这么多年。你邀我来这里,我就知道离我们分手的日子到了。”

罗意先是笑,后来就说:“这个故事不好。这个和尚大大的不孝,为了和朋友一起玩,让自己的母亲这么受罪,这人有毛病吧。”

我捂嘴偷笑,罗意不解,我说:“这两人八成是背背山的。”罗意一愣,过会儿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笑骂说:“小丫头,心思真多。”我看我把罗意逗开心了,心里得意,便把另一个问题按在心里,暂时不去招惹罗意的不快。

我们在这里忽哭忽笑,小马哥却在一旁沉默不语。捶了几下胸,提步要走。我喂喂了两声,他不理我,旁边却闪出那个成功人士来。他说:“时也命也,原来今天是你的死祭之日,怪不得可以有这么大的法力。”我和罗意听了一怔,齐问是什么意思,成功人士说:“人过生日要庆祝,那是又长大了一岁。鬼过生日也应该庆祝,那是法力最强的时候。你又是被他扔进了乌澧河,又是借了这场他弄来的雨,三股力量相加,没有鱼骨头的帮助,他也斗不过你。你们选中一天决斗,又谁都不知道这一天的重要,你便是天然的王者。上天注定的,逃也逃不掉。”

我听了这话很高兴,说:“大哥,听见没,你是天然的王者,不要再说什么回去的话了,你还是想想有没有让我回去的法子吧。”

罗意一摆手,说:“什么王者?王者的法力和智慧难道是自己会转移的吗?他不告诉我,我哪里会知道?我们还是去问问小马哥吧。”拉了我赶上去拦住小马哥说:“马哥,送小妹一程,你我就算两不相欠了。”

小马哥面露鄙夷之色,一把推开我们,继续往前走。我们没法,只好在他身后跟着。好在他这个时候法力正弱,也不会消失,我们不致会跟丢。走出不多远,迎面过来一个娉娉婷婷的身影,一步三摇,一跨三扭,穿着一件极窄极短的银蓝色天鹅绒烂花旗袍,胸口钉满了亮片,映着满天的星光,像海洋之星一样的耀眼。腰只有窄窄一握,无袖,露出穿着的人圆润的肩头。这旗袍极短,短到惊心动魂,坐下来就要春光暗泄。这样的短旗袍,实在应该在下面穿一条长纱裙子的,但小马太太就这么穿着,脚下是一双黑色酒杯形细高跟鞋子,长长的系带缠在美丽的小腿上,正好和短短的下摆相衬。小马太太打着一把缀着蕾丝的白色刺绣小花伞,走得风情万种。

没想到小马太太有这么美丽的两条长腿,平时老藏在累累赘赘的层层婚纱里,埋没了。小马太太知道自己很好看,就那么搔首弄姿地走着,嘴上挂着笑容,朝小马哥扭着腰而去。小马哥和罗意看得眼珠子都不转,快看呆了。男人啊男人,做了鬼也是男人,色心不死。

高跟鞋啊高跟鞋,女人的法宝。等以后有机会,我也要买一双来穿。

小马太太走到小马哥身前,一手勾住他的腰,纤腰向后折,望着小马哥笑,娇滴滴地说:“马哥,我好看吗?马哥,我们回去吧?”

小马哥不知是受了美人儿的妖媚蛊惑,还是受伤后需要安慰,总之这个时候美丽迷人的小马太太出现得恰是时机,他像是感动了,伸臂也勾住小马太太,把她拉近,在她脸上深情一吻。小马太太呻吟了一声,手一软,扔掉那把装模作样的小花伞,回抱上去。

限制级限制级,十八岁以下不宜。不过我已经二十二岁了,看看不要紧。我看得十分欢喜,心想这两人才是一对啊,但愿小马哥从此以后浪子回头,一心一意对待小马太太。

小马哥挽了小马太太离开,我跟上去,老了脸皮说:“小马哥,小马哥,指点一条明路吧。”小马哥冷冷地横我一眼,不说话。小马太太也横我一眼,却是笑意满溢。小马太太说:“你对我不错,我就不记恨你了。你想要什么?要是我帮得上忙,一定帮你。”小马太太正常起来,很有江湖豪气。也是哈,到底是跟过小马哥的,多少要受点他的影响,何况又那么爱他,为了他死都可以。要不是这么侠气的人儿,哪里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我大喜,说:“小马太太,我就是想问一下我怎么可以回到我的身体里去,我不要死,我要活。我肚子还有一个孩子呢,多可怜的孩子,我要不回去,他就不能见天日了。”我来了就一直纠缠这个问题,估计是鬼都听得厌了,只有小马太太这样一心扑在心上人身上的才会没注意到。我也不敢抱怨说你怎么没去听,我乖乖地再说一遍。

小马太太嗤一声,说:“我以为是多大点事,原来是这个。”

我一怔,说:“你知道?”

小马太太说:“啊,我像是什么时候听马哥说起过。”

我急了,问:“然后呢?”

小马太太不接我的然后,而是转脸去问小马哥,“马哥,你看呢?”啥叫小鸟依人?这个就是,处处以爱人为重,万事都同他商量,我要学习。

小马哥低头看看怀里的美人,居然冲她笑了一下,点了一下头。小马太太伸长脖子亲一下小马哥的脸,才同我说:“你是还有一半魂魄没在一起是吧?你和她一起去孟婆那里喝碗茶,把这里的一切忘了,然后跳下黑水河就行了。你要当心,不能糊里糊涂就跟着大家一起上了奈何桥,只能是跳下黑水河。这里头的主意就要你自己掌握了,说不定到时候改变了主意,想重新活一次呢。这样的事以前不是没有过。你不能记得这里和那里的一切事,不可以带着这边的记忆活下去。你必须两次穿越黑水河,你要想清楚了。”

原来如此之简单。要早知道,我何必在这里没头没脑地撞来撞去?不就是两次穿越黑水河吗?不就是万箭穿心,千刀万剐吗?我岂是怕痛的?我只怕我回不去,没有爱人的胸膛和手臂,我只怕爸妈伤心,我只怕情郎孤独。我早就想得很清楚了。

我说:“那就此别过了,小马哥,小马太太,再次谢谢你们。你们是我的恩人,我回去以后,七月十四,一定给你们放河灯。小马哥,将来要是狭路相逢,希望你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要戏弄我的家人。我的孩子,就是你的义子。希望能得到小马哥和小马太太的呵护。”鬼要戏弄人,轻易而举,我哪里敢得罪他们?

小马哥冷笑一声,搂紧了小马太太就走,再不看我一眼。小马太太甜甜地偎着他,看着他就像看着上帝。小马太太的脸在星光的映照下,也像女神一样的美丽。

将来我不会再遇上他们,我看着他们的背景,大声说:“再见,小马哥。小马太太,你是光你是电,你就是我的神话!”我喊完,回去挽着罗意,说:“大哥,看来这次我是真的能走了,我这就回去找我的影子去。”

罗意看着我,说:“虽然早知道有一天,但还是舍不得。我陪你去吧,你的影子,像是个顽固的角色。”

我想起我那影子的行为,还真不是一般的顽固,她要是犯起别扭来,我怕是制服不了她,罗意现在是老大,一定可以保证事情进行得顺利。

罗意说:“小妹,你真勇敢。黑水河敢穿越三次。”

我想起隗一清也说过这话,说我是最勇敢的女孩,就笑了,“大哥,有的女孩漂亮,有的女孩可爱,有的女孩娇媚,我就只有勇敢。人总要有点长处,不然靠什么赢得爱情?”

罗意哈哈一笑,“你这孩子,说什么都一套一套的。你还有什么心愿未了的,大哥要是能办到,一定帮忙。将来你的孩子出生,我就是教父,我会看着他的。”

我又是笑,又是感动,说:“你又不想回去了?”

罗意抬头看看星空,说:“就像你说的,想死都是一眨眼间想法,过了那一霎,又觉得这样不错了。”

我也抬头看天,这么美丽的星空,谁会舍得放弃?没想到我会是在银河匝地的美景中和罗意告别。我说:“大哥,我爱你。”罗意嘿嘿一笑,不说话,我接着往下说:“大哥,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现在要是再不问,就没机会了。”

罗意笑着说:“你说。”

我说:“大哥,你回来这几天,从前的事都想起来了吧?那你是怎么死的?”

我说:“大哥,我第一次见你,就这么问过你,如今要和你永别了,不问就再没机会了。我一定要知道你是怎么死的,不是为了八卦,不是为了好奇,我只是真的爱你,我关心你。我想要知道你受了什么委屈,我就要回去了,回去后不会再记得这边的事,这边也不会再有人像我这么关心你。大哥,你记得的吧?”

罗意的脸在星光下英俊如昔,他是亿万人心中的偶像,如今只有我一个人独亨这份荣耀。罗意的眼中闪过千言万语,如果眼睛会说话,就是他这个样子。

流星划过天空

罗意再也想不到我会在这个时候提出这个问题吧?因此脸上的表情和眼中的感情,一息千变,我忽然发现他是个感情很深沉内敛的人,并不像外头传说的那样是个轻浮薄悻好色花心的人。不是吗?他对蒙西西的那份含而不露的深情,不就是最好的注解?原来世人都误解了他。

我说:“大哥,你那天是不是和蒙西西小姐在一起?那些毒品是不是她的?”

罗意闻言一惊,盯住我看,却不说话。看来我的猜测是有八分准了。

我说:“大哥,我跟你结识了这么长时间,对你的人品也有了足够多的了解。你对我么好,关心我,爱护我,一直都在支持着我,以我的事为重,我这一路,从雾界到奈何桥边,再回到这里,如果没有你,我哪里能这么顺利?回来三天就可以还魂。大哥,你对我的好,我是回报不了了,我回去后,你只有一个人在这里了,虽然有明姐,有清清姐,她们都是好人,对你也很好。但是,明姐要你去照顾,清清姐…我想你也不愿和她多做纠缠。你有什么话,也没人说一说,也没人逗你笑,陪你聊天说话。长此下去,我怕你会很郁闷,会变成一个古怪的鬼,躲在一幢鬼宅里,没人可以接近你。大哥,我很想留下来陪你,但是我有我的事情去做,只好留你一个人在这里了。我真怕把你闷坏了。”

罗意扯出个苦笑说:“别胡说了,我哪里有你说得那么可怜,你放心去吧,这里有两千岁的鬼都在,我把他们叫起来,像你从前说的,坐下来弄一副麻将搓搓,也能混个三五年。你以为就你会打麻将?我也是个老手呢。嘿,老家伙在这里这么些年,他们闷不怀,我怎么就闷坏了?难道我是一锅饭?”

我扑嗤一笑说:“大哥,你还真学会说笑话了。”

罗意笑说:“跟你学的。在这样的逆境中都能像你一样的快乐,那世上就真的没什么可怕的了。你不用担心我,自从我和你做了兄妹后,学会了不少。你放心回去,明姐你也不用担心,我会照顾好她。冷清清小姐,她是很坚强的人,知道怎么做才是对自己好。”

我嗯一声,说:“那我就不去和她们告别了,以后我夏天的晚上,我在江边散步什么的,没准她们会看见我,你去对清清姐说,她要是愿意,就来和我说话吧,我们再做好朋友。”我又大笑说:“她那部跑车那么拉风,让她免费搭上我多好?隗一清那傻小子的车是个破车,可比不上她的了。”

罗意又被我逗得笑了,说:“我车库里倒有三部车,就是没人开,将来我想办法送你一辆吧。”

我大喜过望,跳起来抱着他的胳膊说:“说话算话,大哥,你一个人开三部车确实有点多,分我一辆,咱们打土豪,分田地,均贫富。”

罗意摇头,说:“白送你东西还要被你骂,我真是个贱骨头。”

我得意地笑,“谁让你是我大哥呢?做大哥的就该被小妹欺负。那,大哥,我猜的有没有错?我不会说蒙西西小姐一个字,她是你的心上人,我不会去说她来让你不高兴。我又不认得她,我只关心你。”我一下子又把话题拉了回来,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连去活都不甘心。

罗意这下不笑了,半天才点头说:“你猜得没错,那天是西西来过。西西,有那个嗜好。”他抬头看着星空,星空如此美丽。蒙西西也美丽如星,她本来就是明星,可是却没想是颗扫把星,放在天上,划过夜空,是全天最引人注意的,可掉在地上以后,也不过就是一块石头,还是块表面有丑陋坑斑的石头,不会比一粒鹅卵石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