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鞋面上的小黄花儿像是枯死一般。

染香她娘呼天抢地地哭号起来:“女儿呀…我苦命的女儿啊…”秦老爹呆呆地站在她娘旁边,像根木头。

我的眼望向湖心,湖面上闪着蓝蓝的波粼,闪着一种禁忌的美,是这蔚蓝清澈盈盈欲滴的湖水,吞没了染香的生命么?

我突然觉得那湖水变得无比的怪诞与狰狞。

三天后,染香的尸体才浮上水面。

她的身体早就硬挺挺的。没了气息。

香销玉陨,喜事演成了悲剧,村西便添了一座丘着的新棺。

一杯黄土。是新坟,没有杂草纷披,伴着染香姐姐的只有烟火灰痕,和无法掩盖的荒凉之气。

不知道是不是染香姐姐的玉体有奇香,还是按老辈人说的染香犯了什么星象,坟丘起还没过头七,就有野狗不知打哪儿冒出来对着坟嗅来嗅去。

秦老爹割了猪头肉、炸了供香馍放到坟前,狗们分食了供香仍嗅那新坟不肯离开。终于在一个午后导演了群狗奇袭染香棺材的一幕。四村的狗们有几十条,啸聚而来,刨开土堆,像羊抵架那样对棺木发起冲锋,以狗头撞击棺木。以利爪獠牙啃抓棺钉。像是疯了一般势不可遏。

眼看棺盖错位,劈裂,村里有人飞快地跑去给秦老爹报消息。秦老爹和一些村民带着打兔枪赶来,怒不可遏,对着狗群连放三枪,才把恶狗逐散。但染香姐姐的尸体却已有残缺了。秦大娘对着损棺边恸号边怨丈夫:“女儿呀…你的心愿娘知道…都是你爹个老东西…”

为了保尸,秦老爹请来了风水先生。风水先生看后,七搞八搞口中念念有词半天,才想了个不能入土的变通之策,用花砖在棺周围砖个墓。

防了狗,却防不了人。

九个月后,那花砖墓被人偷偷地破开,棺木被掘出,染香的尸骨不翼而飞。

丁鹏?

不知道。

从染香姐姐出事儿后我一直没有看到他。

后来才听村里的人们传说,丁鹏在染香姐姐死后害了一场大病,数月后才好,但从此却病病傻傻的。

他的货郎挑也不要了,代之以一只小包袱不离身。

不久,又有人见他整日在田野东刨西埋,没有安生下来的时候。

谁也弄不清他在鼓捣些什么。

再见到丁鹏已经是十年过后了。

十年后我在县城上中学。一个周末回家,暮色淡淡中我见一个人在一块地里埋什么,双腿跪地,专心致志的。可是我的脚步声惊动了他。

他却没有回头,迅速从土坑里捧出什么,放入脏兮兮的布包袱,扎了起来。

然后他回头看我,我几乎和他打了照面。

幽幽夕照中,我认出这个蓬头垢面的中年人正是十年前的丁鹏。

不,没有认出。

他的神经早已经不正常,即使正常,也认不出偷他麦芽糖的我了。

“丁…,你埋的什么?”

他似乎没听懂我的话,连理也不理我,背起他的包袱,幽灵似地朝田野远处走去,消失在暮色深处。

一股凉风袭上我的后背,我突然认定,丁鹏包袱中背的是染香姐姐的骸骨。

在想什么?

雏菊?哦,就是野菊花。

你有没有在秋日的黄昏去郊外闲逛过?

我喜欢。我常常一个人走着走着,就逛到郊外。

我喜欢一个人漫步山林的感觉,看每一片树叶徐徐落下,听每一朵花开的声音。

是一种心醉的感觉。

秋日的野菊花是开得最繁荣的,但黄昏却是它们生命的尽头。虽如此,那一簇簇开在山坡上,小路边,谢在山坡上,小路边的野菊花,仍固执地带着一抹嫣黄铺到天边。

也许它要人们永远记得它的美丽。就好像我永远记得染香姐姐的美丽一样。

茶味如何?

怎么能用咖啡来作比呢?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物什。

喜欢就好。

品茶是有它的先决条件的,就是生活安定。

妙玉对茶曾有妙论:一杯曰品,二杯曰解渴,三杯就是饮驴了。

茶有冠心苏合丸的作用,那时可能尚不明确。饮茶要谛应在那只限一杯的“品”,从咂摸滋味中蔓延出一种气氛。

成为“文化”,成为“道”,都少不了气氛,少不了一种捕捉不着的东西,而那捕捉不着,又是从实际中来的。

若要捕捉那捕捉不着的东西,需要富裕的时间和悠闲的心境。

我想,这两者我都处于“第三世界”。呵呵,不提也罢。

下个星期可能不行了,我要去拜访几位朋友。

下下周的周四晚上,行吗?

好啊。再见!

[附]雏菊,又名野菊花或蓬蒿菊。菊科。半耐寒性草本植物,高一、二尺。叶长椭圆形,深裂多缺刻,有叶柄及小托叶,互生。花冠头状,周围单瓣舌状,中间管状,色有白、淡黄等,花期甚长,自三月开到十月。茎叶嫩时可食,称蓬蒿菜。

正式版 第四章 玫瑰盛开时

(更新时间:2003-11-16 22:15:00 本章字数:20174)

请进。

雪碧,不要黏在客人身上。

不好意思,它总是这么皮的。

送给我的?

谢谢,你怎么想起来送花给我?

呵…你是个懂得爱悦自己的女孩儿。

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最喜欢的花儿是就玫瑰?

不,不是象征爱情的红玫瑰,是代表友情的黄玫瑰。

我喜欢它的香味儿。

知道吗?其实你送这花儿并不是真正的玫瑰,而是一种名叫“香槟玫瑰”的月季。

广州地区的人普遍称月季为玫瑰,渐渐地这种称呼也流传到内地,于是玫瑰的品种就多了。

我有个朋友就最喜欢你送的这种花。

不如今天就听她的故事吧?

嗯,很特别,在我所有故事的女主人公当中,就只有她爱上一个极道中人。

极道是日本的说法,我们通常的叫法是黑道,或者黑帮。

眼睛别瞪那么大,有兴趣了吗?听她的故事——玫瑰盛开时!

已经十一点半了,蕾还没有回来。

电视里正在播放《误区》,是部内容极好的影片,若在平时,我必定会把自己裹在被单里笑得翻天覆地,但今天我却有点心不在焉。丢了摇控器,我站起来帮自己泡了一碗方便面,冲水,盖好盖子,然后又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钟,时钟指向十一点三十五分。

我在担心蕾。

蕾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是个性格很豪爽的女孩儿,做事风风火火,敢爱敢恨;我的性格却与她南辕北辙,我沉稳、内敛,外表看起来也许弱不经风,却总觉得自己意志坚强。说来也是缘份,这种性格上一点也不合拍的两个人,却偏偏莫名其妙地成了至交好友。蕾好动,喜爱自由,不喜欢受校规的约束,自大一起便在校外租了间民房独住,后来更是软磨硬泡地把我也拐了出来,我比蕾年长数月,自然而然地担当了姐姐的角色,事事替她操心。

十一点四十分了。

我微微叹了口气,这小妮子也太出格了。

我知道蕾最近在谈恋爱,每次一讲起她的那个他,蕾的眼里便出现一种梦幻般的神采。恋爱中的女子似乎特别喜欢与别人分享她的甜蜜和喜悦,我在蕾的叙述中,渐渐地把她的他串起来,就像玩拼图一样,断断续续地,也知道了那个男子许多的事情:很帅,很讨女人喜欢,很有钱,是赌坛高手,在外面混得有头有脸,手下很多小弟,很威风…

蕾是那种爱做梦的浪漫女孩儿,崇拜英雄、涉世未深,对这样的男人根本没有免疫力,在她的眼中,那个男人的世界就像刘德华演的电影一般让她充满向往,尽管她口口声声说她爱他爱得发狂,但是,我却感觉她是在憧憬爱情的时候爱上了爱情,这种时候,换成另外一位男主角,蕾也一定会爱上的,可以是一个满脸微笑的阳光少年,也可以是一位落拓的艺术家或者是个放荡不羁的流浪汉…

但——这个男人?

我微微皱了皱眉,黑帮老大?也许是因为家庭的关系,我对这类人的印象并不好,我的父母都是警察,从小到大,我耳濡目染了太多社会的黑暗面,父母以此类人物作为反面教材无疑是非常成功的,我对这类人一向敬而远之。对蕾与他的交往,我一直抱着不甚乐观的态度,但蕾对我的忠告不以为然:“也许我们没有将来,但起码我们拥有了过程,结局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不会后悔。”面对蕾的坦白,我无言以对。

时针指向十二点。

门外终于响起了钥匙抖动的声音,我冲过去抢先一步拉开门:“怎么这么晚?”

蕾像猴儿一样窜进屋内,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对不起,水儿,让你等门了。”

我摇摇头:“这不是问题,你知道我是担心你…”说着,正准备关门,被蕾一把拉住:“等一下…”

一触到我不解的眼神,蕾忽地一下红了脸:“还有一个人…”

我愣了一下,向门外看去,这才注意到门外果然还站了一个男人。

是蕾的他吗?我细细地打量他,的确长得不错,这男人有着深刻的五官,穿西装打领带,是个标准的衣架子,如果只看外表,倒像位风度翩翩的儒商。呵,水儿水儿,你怎么也这样傻!我暗笑自己的荒唐,人又怎能貌相呢?

拉开门,淡淡地对他点了一下头,我不再理会,自顾自地坐到桌边,低头吃面。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平。

是的,平就是故事中的极道之子。

后来,在我跟平相爱之后,平告诉我那晚他看到我的感觉,他说,只一眼,他脑子里立即闪出杜甫的一句:“绝代有佳人…”他见过许多美丽的女人,蕾也是美女,但这女孩儿——很特别!

那天晚上我穿着稚趣的印着娃娃图案的棉布睡衣,极随意,长发散在肩后,我的头发质地极好,平常常摸着我的头发说,就像黑丝绒似的,在灯光的照射下反射出一种蓝调的金属光泽。

有时候,我会试着从男人的角度来审视自己,为什么平会对我这样平凡的女子产生兴趣?我不止一次地对着镜子挑剔地打量镜中那个身体看起来不是很好的女子,太瘦,也太苍白,尽管我并没有什么病,五官也不是令人惊艳得过目难忘的那种。为什么?如此平凡的女子,竟会牵引住他的目光。

平说,不,不是那些,不是,是因为我的眼睛。

就是那双眼睛,足以让人眼前一亮。那样的眼神——平微微扬起了嘴角——冷淡,不以为然,甚至还有丝不赞同,极微妙地一闪而过,却被他敏锐地捕捉到——他的眼神锐利起来,像久未捕食的豹子突然发现了一只不安份的小羊儿闯进了它的辖区,带着些兴奋,他微笑——这女孩儿——有趣!

我着迷于他这样形容我的时刻,他的表情,他的微笑,甚至是他冷冽的唇。沉溺在他的宠爱当中,让我觉得自己每天拥有的幸福是那样的虚幻和不真实。

是的,那时候,我就已经这样觉得了。

呵…扯远了,还是回到故事中来吧。

感觉到他的注视,我微微挺直了脊背。

我没有回头,却惊讶他的大胆和放肆。皱了皱眉,这男人——竟然能影响我的情绪,我十分不喜欢这种感觉——耳边突然传来蕾温柔的声音:“平,我帮你放水洗澡吧,你今天很累了!”

很累?我拿筷子的手顿了一下,真是个暧昧的词儿。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水声。我微微一笑,蕾的温柔真是千呼万唤使出来,怕也只有这男人有福气享受了!

摇摇头,甩开满脑子的胡思乱想,继续吃面,不经意地抬头,却看到蕾坐到了我的对面,欲言又止的样子:“姐…”

“说吧!什么事?”我放下筷子,盯着她,每当她撒娇的时候,必定不会有好事儿。

红云瞬间飞上了蕾的脸颊,她嗫嚅:“你今天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去学校住一晚…”她的头越来越低,声若蚊蝇。

“你考虑清楚了吗?”我的眼里闪过一丝不赞同。

“姐,我知道我在做什么…”蕾赧然一笑,极甜蜜。

我静静地看了她半晌,才说:“蕾,每个人在做一件事之前都先考虑一下后果,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情,这个后果你有勇气承担吗?”

“姐,你知道我的性格!”蕾异常坚决。

竟有些隐隐的心痛,为了什么我亦说不清,有点儿心慌地默默压抑着纷乱如麻的心情,我点点头:“好!”

“谢谢你,好姐姐!”蕾高兴地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浴室的门开了,平走了出来。房间里顿时溢满了香皂的清爽味道,我甚至感觉到他身上传来迫人的气息,没来由的感到呼吸急促起来,我的脸蓦地微粉,暗骂自己一声:疯了!

抓起外套和包,我几乎想夺门而出。

平微微一愕:“这么晚了你还出去?”

那是个非常好听的声音,低沉温柔。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说话,我吃了一惊,猛然转过头,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愣愣地看着他。

蕾尴尬地解释:“呃…水儿有事儿…”

没理会蕾,平的眼睛一直盯着我,像只盯紧猎物的黑豹,我失措的表情令平的嘴角再次愉悦地上扬:“我在这里不方便?”

我没有回答,我想不出跟他有什么话好说,只淡淡地将他彻头彻尾地打量了一番,眼中传递着不耐烦的信息——你这不是废话么?

许是这眼神令平更觉有趣了,他走到我面前,微微一笑:“别走了,一个女孩子这么晚出去不安全。”

他的音调低沉有力,语气坚决得不容人反诘,仿佛所有的人天生就该听他的命令,顿了顿,他接着说:“我就走了!”

我的心底流过一丝讶异——他竟然,也会关心人?——还来不及作出什么反应,蕾一下子跳到他身边:“平,你不陪我了吗?”

他拍拍蕾的脸,极不用心,像抚慰一只受伤的小狗:“乖,我还有事!”没有更多的怜惜,抽回手,他对我笑笑:“再见!”言毕,便如风一般地大踏步离开了。

蕾眼圈儿一红,默默地走到沙发边上,沉默不语。我不安地看着蕾委屈的样子,心里无端端地涌出对平的气恼——这男人,简直轻狂得不可思议!

一整晚,我都彻夜难眠,平的出现让我感到自己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排山倒海地向我袭来,陌生得令我透不过气。心不再宁静无波,平就像颗小石子,投到了我的心湖,涟漪,一圈儿一圈儿地四散开来,我竟虚弱得无力阻止…

那天以后,平开始频繁出入蕾和我的小屋,跟他一起的还有一个叫三子的男孩。那段时间,平和蕾无论去哪里,都会极力邀请我同往,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三子总会缠着蕾让她不能分身,到最后的情形,总是会变成平和我单独呆在一起。

接触久了,我发现平极霸道,他是个很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只要他想办到的事,不管用什么样的方法,他总是会达到他的目的——

他每晚都会来接我放学,不管我抗议多少次,对着他笑意盈盈的眼,到最后总是我自己投降,避开蕾对他来说似乎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我还记得第一次在教学楼下那棵染满黄昏暮霞的老榕树下面见到他的情景,心莫名的,怦然一动:“你找蕾?她不跟我在一起!”

“我找你!”他微笑着看我,他后来跟我说,那天傍晚,夕阳的余晖照在我的身上,给我的全身泼上一层金色,让我看起来有种出尘绝俗的清丽雅致。

我倏地睁大眼睛,我在他的眼中看到自己的眼瞳在瞬间也被夕阳染成了灿烂的金色:“找我有事?”

“接你吃饭,再送你回家!”他毫不掩饰他的目的,似乎一切本应如此,理所当然。

我轻轻蹙眉,不解地问:“为什么?就因为我是蕾的室友?”

为什么?

后来才觉得,自己竟问得如此好笑,平说,该怎么告诉我才不会吓着我?他对我仅仅只是惊鸿一瞥即倾心,在初次眼神的交流中,就有什么东西汹涌如波涛般将他整颗心席卷。如此快速猛鸷的迷恋是他二十多年的生命中首次有过的情绪,根本毫无理由,只是单纯觉得对我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仿佛我生来就跟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连。

“什么事情都必须要有理由吗?”但他那时却不肯吓着我,那样动人的话,总是要在人最伤心的时候才肯说:“你好像习惯于把所有的事情都想得那么复杂。”

我看着他的眼睛,心底闪过千百个疑惑,我拼图里所显示的他无一不是在嘻笑度日,吊儿郎当,然而我此刻所接触到的他却有一双参透世事,波澜不兴的平静黑眸,是我得来的故事不正确,还是他隐藏的技巧过于卓越…

他每天都会过来陪我吃三餐,如果有事来不了,也一定会叫三子上来陪我吃饭,不管我怎么拒绝,他都仿佛微风过耳一般,毫不在意,语气偏偏又极宠溺:“我不看着你吃怎么能放心,听蕾说你经常懒得吃饭,难怪长得这么瘦。乖,别闹,多吃点儿!”

我怔怔地看他,真有百练钢化为绕指柔之说吗?果然是爱屋及乌到了极点,连同蕾的朋友也一并照顾了,自己以前对他的看法是不是太过偏激?

我极厌恶他这样哄小狗的口气,沉默不语,眼中的阴郁一闪而逝,半晌才闷闷地说:“我岂不是运气很好,每天都有冤大头替我付账。”

我的话总是令他爆笑出声,他璀璨的黑眸凝视着我,声音突然变得十分柔软:“只要你愿意,你把我当成什么都可以。”

我抬起目光,与他四目交叠,他紧盯着我的眼,盯得我极不自在,只感觉脸上的热度将我整个人融成一滩不断沸腾的水。

而水,是没有思考能力的…

每隔几天,我都会收到平送的玫瑰,数目不定,颜色不一,取决于平的心情。有时一朵,有时四五朵,有时一打,最多的一次他竟然送来九十九朵粉红色的香槟玫瑰。我对着巨大的花束目瞪口呆束手无策,而他却捉黠的笑,丝毫不为自己造就的尴尬局面脸红,只得意地欣赏我挫败的表情。

我气结地问:“你这么爱送花,怎么不送九百九十九朵?”

平对着我扬了扬眉,声音极愉悦:“你喜欢?我明天就送给你!”

我顿时花容变色:“别…我开玩笑的…这束花怎么办?我抱得好累…”

平的唇角又挂起似笑非笑的弧度:“送给你的就是你的了,随你怎么处理!”

“真的?”我做了个淘气的鬼脸:“那就来个大派送!”

于是,那天所有我认识的同学,从我身边经过时,都会得到一枝溢满芬芳的香槟玫瑰,等我兴高采烈地送光手中的花,转过身投进平的眼波里,却寻找不到一丝的气恼,他的眼里只有满眼的宠溺,似乎只有我开心才是他认为最重要的,猝不及防地,我为他所流露的眼神心跳加剧,久久不能平息…

他会讲一些他周围的事情给我听,我就算极不以为然,也总是默默地听,从不插嘴,末了,我会给他一些我的看法,却常常会在他眼中发现一丝一闪而过的惊喜光芒,总是记得他忘情地埋首在我的发中,喃喃着我似懂非懂的呓语——

惊鸿一瞥,便是再也放不下的悬宕;再度相望,就对自己的悸动俯首称臣;如今,如今,即便是死在你的手上,也无法抗拒,亦无怨无悔…

是魂飞了…

他开始会带我一起出入他的场地;开始把我慎重地介绍给他的朋友,表情严肃得令那些平日里凶神恶煞般的人对我极尊重,没有丝毫的轻浮与亵渎。

我总是静静地陪在他身边,不再拒绝,亦知道自己无法拒绝,他总有办法令我屈服,他已习惯将我圈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霸道得不容任何人反对,包括我自己…

也许,我早就不想再拒绝了,爱情跟着平送我的那些玫瑰一起盛开;心,早已沉沦,只是我自己还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