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离歪着头,想了一会儿说。“忘了…”

韶华显然是不信的,虽然只是一瞬间的光景,但他看的清楚分明,腰部以下某处有个小小的瘪洞,是个旧患,他明白这就是护士特地跑出来关照他的理由。

半晌过去,离离方再度开口。“那个时候还太小,记不太清楚,好像是针头断在里面了。”

韶华心一沉,“拔/出来了吗?”

“嗯。流了很多血,所以估计以后也只能这样了。”

韶华明白她的意思,这伤疤是好不了了,会一直在皮肤上留下圆形凹陷的痕迹。他有些生气,音量不自觉提高。“你爸爸怎么这么粗心!”带着质喝的口吻。

离离却看不出有任何的喜怒哀乐,面上云淡风轻,叙述不疾不徐,缓慢展开。“那时候生肺病,中医说治不了,他把我背到西医那里去看。洋人大夫说像我这种程度的一定要用那种药水,黄黄的…”她停下来向韶华比划,他点点头表示明白。“我知道。”

“可那种药水很痛...”离离下意识皱起眉头,“我当时还小,痛得受不了,肌肉一紧张收缩针头就被卡住了。后来好不容易拔/出来,却流了很多血,我阿爸哪里懂这么多,总以为没事了。”

韶华听完,想起那张曾经被她撕碎的黑白照,猜想如果她母亲在的话,断不会这样疏忽。他还想到那幢在法国公园前的矮楼,像鸽笼般的难民营,腐朽又肮脏。那种弥散在空气里的臭味,来自于人的呕吐物,夹杂着烟熏,霉菌和过期食品的发酵。住的人也是三教九流,有揽客的妓/女和皮条客,地痞流氓,收破烂的…他仿佛能看到眼前有个小姑娘,母亲弃她而去,父亲出卖劳力,无暇顾及她的死活,她在漆黑肮脏的蜗居里哭泣,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人的防卫机制于此时打开。哭得累了,环顾四周,只余家徒四壁,知道没人会来拯救自己,渐渐沉默,渐渐麻木…如同一条被关在鱼缸里的鱼,屡屡碰壁,习惯成自然,从而摸索出边界,往后就不会再撞板,会在伤疼来临之前折返。他知道离离的个性是过去日积月累的养成。思及此,忍不住一阵心揪。下意识的,他俯身揽住她,像大人抱着襁褓里的孩子。离离微微侧过身子,面对他的拥抱。施与受的姿态,彼此呵护。

他能清楚地感受到,她比在家时要与他亲厚的多,可见,在韶公馆的每一天,她其实并没有真正快乐过,是度日如年,如履薄冰的,只是不说而已。

韶华扪心自问,如果没有带她走而是选择冷眼旁观,她要怎么办?流落街头吗?被他父亲赶出来以后,再度过上颠沛流离的生活?

所以与其说这次生病是因为夏秋季节交替而造成的,不如说多半是被吓出来的。那种被人勒住喉舌,胁迫要抛弃她的恶意,令她生出强烈的不安全感。她总是不自觉咬手指甲也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安稳是人最大的心病。

似乎是想要弥补她的童年一般,他像一个‘真爸爸’那样,尝试着说一些小故事哄女儿午睡。确切的说是‘童话故事’。由于不熟悉,好几次都出错,先是把美人鱼和灰姑娘搞在一起,殊不知一条鱼哪怕再美,也是不会穿水晶鞋的。跟着又天马行空的让要吃小红帽的大灰狼跑去抢劫卖火柴的小姑娘......说到最后,连自己都圆不下去了。

离离也不揭穿他,任其自由发挥,吃了药像只醉猫一般,昏昏沉沉,懒懒的,偶尔有一句没一句的附和两声。

韶华看她多半是在敷衍,自尊心大受打击。“你都听过了啊?”

离离睁开眼,看着天花板。“嗯。以前隔壁有个阿婆……”

那个阿婆会给她讲故事,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天方夜谭》里的奇异经典。

她的头枕在韶华的腿上,抬眼正对着公寓天花板上挂着的枝型吊灯,独孤的摇摇晃晃,光影昏黄,时空重叠般瞬间就将她带回那座小楼。

破落的门户里可以看见油腻肮脏的厨房,垃圾箱里苍蝇成群结对的飞舞,嗡嗡声不断扰人。她家隔壁住着一位上了年纪的阿婆,推开门走进去,总会看到阿婆睡在阳台的躺椅上,一摇一摇,老人鹤发鸡皮,缠过的小脚触目惊心。

据说阿婆年轻时曾给大户人家做过妾,丈夫死了之后,将一串大锁匙交给长子继承家业,不出一年就将老人赶了出来。

然而或许是战争年代的人对于生活的要求格外低廉,即便是穷困潦倒,走投无路,阿婆也从不怨天尤人,甚至还向她展示小脚,笑说此乃‘三寸金莲’。

在冬天下雪的时节,阿婆会暖一壶黄酒,问她。“小丫片子,你要不要试试…要不要试试…”

离离笑着蹲在她脚跟前,跃跃欲试地小口抿着。

一老一小围着火炉,身上抱着汤痦子,阿婆将满脑子里稀奇古怪的故事倾囊相授,有匪夷所思的鬼狐志怪,有荡气回肠的战争传奇,还有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

那些故事在彼时只有七岁的女童心目中,是包囊宇宙的,是超越平凡的,是这个世间的全部。

离离告诉韶华,“我学会的第一首诗,就是: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这段回忆如同黑暗里的唯一一丝曙光,韶华听着亦觉得心头暖意洋洋,然而却见她顿入魔怔般目光渐渐迷离,眼神丧失焦距,仿佛眺望触不到的尽头……

因为亦是再那样一个雪天,阿婆硬梆梆的躺在地板上,一动也不动了。离离跪在旁边,扯着老人的衣襟。“阿婆…阿婆…阿婆…”

她哭着求老人爬起来,可阿婆笔直躺着,再没起身槌着腿抱怨上海的冷天,阴阴湿湿的,害她膝盖疼…

废旧老楼顶端的枝型吊灯左右前后的摇晃着,光线忽明忽暗,突然‘唧唧啾’的一声长响划过夜空,似乎是炮弹击中了附近哪里,电源瞬间被切断,四周陷入一片漆黑。

她在地上爬行,小手抚上老人的心口,触摸不到任何跳动的痕迹,呼吸脉搏亦停止,浑身冰冷僵硬。窗外雪花簌簌而下,无声无息。她看着生命一点一滴从眼前消逝,无能为力。

离离一手捂住心口,仿佛失去了什么珍贵的东西,很久才回过神来。“我妈走的早,我听过的所有故事都是阿婆讲的。”

她自认与母亲的缘分稀薄,对黑白相片上那个女人的印象更是淡漠,唯一生动的女性象征是一个老人,在寒冷冬夜毫无征兆的离她而去。

她陪着老人的尸体,一天一夜。直到那个因打架生事被抓起来的父亲回家,才将她领走。

然从这时起,她却不再开口说话了。

确切的说,是不会说话。

韶华倒抽一口冷气,“难道是…?”

离离眼睑低垂,轻轻‘嗯’了一声,证实了他的猜测。“弗洛伊德。我也在你房里那本书上看到过。”

韶华点点头,他知道有一种病,患者由于情感受到伤害或巨大刺激,会自发启动心理防御机制,切断与外界的联系,从而导致短暂的丧失语言能力。奥地利一个精神病学家弗洛伊德将之归结为:失语症。

离离的声音一直淡淡的,像无根漂浮于半空的柳絮,此时却对他淡淡一笑,其实根本不能称之为‘笑’,确切的说是类似于强颜欢笑式的扯动嘴角。只不过这笑是为了让他放心的笑,是谢绝怜悯的笑,是伤痛平复后的笑。过去已没什么值得驻足回望。

韶华依稀记得自己当初对她说过,不能因为过去不美好或留有遗憾而选择遗忘,删除记忆,现在他恨不得压根儿没说过那些话,那些旁观者不知轻重不能切身体会的风凉话。

他当下亦不能确定眼前抱着的究竟是现在的她,还是被困在漆黑雪夜里的她,那个瘦小的在角落里双手抱膝,瑟瑟发抖的女童,她脸上的泪流干了,被风一吹皴了,干涩的疼。他将她揽得更紧实些,仿佛想用自己的温度,去取代她回忆里的裂痕。他的手情不自禁沿着她的脸颊游走,滑过鬓边,眉眼,唇畔…轻巧一吻落在额心,妄图深深烙印在她脑子里。

这吻是安慰,是心疼,是发乎情止乎礼,是没有情/色意味的动容。

离离放在心口上的手转而轻抵着韶华,从不习惯别人的触碰到渐渐与他休戚相关,指尖感受到他的温度和一颗心脏鲜活的跳动,真实,近在咫尺。面庞上的呼吸都是热的。

她学着理查德口吻对他开玩笑似的说,“韶先生,心动过速,你Relax呀!”

韶华大窘,食指轻弹她额头。“什么什么什么——!你个小犹太!”

男人对女人的怜悯是天经地义,而女人有很多种承受的方式,过度接受显得轻浮,闷声不吭又激不起水花,令男人无用武之地,就不会有空谷回声之感。偏生离离的话里含着几分戏谑,几分调侃,让那尴尬不见了踪影,让那情义顺理成章。什么都比不上微微涟漪来的悠远绵长。

第21章 故事

午后的小公寓安宁。她已然没有睡意,仰躺在韶华的腿上,很有些惬然。“换一个故事说说吧,这些我都听过了。”

韶华明白,童话故事是说给温室里的小花听的,是说给卧房里扎满蝴蝶结和粉红床单的女孩子听的,是梦幻的摇篮,对于离离却不具备任何安慰的作用,反而是一种负累,带着些许嘲讽,诱发她情感深处最不愿触碰的东西。

“那你想听什么?”他问道,耐心的像茶楼里恭候客人点播评弹小曲的卖艺人。

离离摇头,“随便。”

“……好歹给个范围呀!”韶华假意抱怨。“随便最难弄了。”

他考虑着是不是该说些有现实教育意义,但本质是温暖人心的故事。搜肠刮肚一番,直后悔离家时匆忙,没把小说书都给带出来。只好与她随便胡诌着,天高地远的,不知怎么,就谈到了罗叉叉和茱圈圈。那是自上次离离和月晟讲故事之后取的代号,分别代表罗密欧和茱丽叶。

韶华觉得这个故事的确很有些浪漫主义的色彩,正符合时下流行的‘罗曼蒂克’,只不过若是让罗叉叉和茱圈圈结婚的话,恐怕经不起柴米油盐的打磨,最后还是分手收场。

离离皱着眉明知故问,“为什么?”

“他们两家是世仇,要是结了婚,罗叉叉的叔叔打了茱圈圈的舅舅怎么办?茱圈圈的爸爸又砍伤罗叉叉的弟弟怎么办?他们要帮谁?”韶华连珠似炮地反问,“不是你说我乌托邦的嘛,这会儿又怪我现实了,唉。”临了,还十分做作的哀叹一声。

离离不服,“他们要是真心相爱,可以远走高飞的嘛。”

“当然,这也是一个法子。”

“再不行…”离离小小睨了他一眼,嗫嚅道。“干脆把亲戚都杀光,只剩他们两个不就好了……”

“哈哈哈——!”韶华听了乐不可支,笑得喘不上一口气。“哎呦,小孩子就是小孩子。”

他笑,是笑她幼稚。离离却是一本正经,觉得自己没说错呀!于是便噘着嘴表示不满,沉默的抗议。

他捏住她脸颊轻轻摇一摇,“喂!”见她不为所动,只好拿出看家本领,献宝似的头探向她,十分谄媚的说道。“最近没看申报了吧?”这口气,还含着讨赏的意味在里面。

离离经他一说,脸微微红。“嗯。”

韶华每天早上都有看《申报》的习惯,看完随手一扔也没有特别留意,直到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离离会等他走后收集报纸的副刊,为的是上面连载的一篇小说,名为《侬本多情》。

就像北平的报纸会登《京华烟云》一样,上海的报纸登的自然就是《黄埔倾情》或者《海上夜莺》之类,只不过离离唯独对《侬本多情》青睐有加而已。

此刻他笑着抬眉,端起架子来。“那想不想听呢?”

她不由自主地扯了扯他的衬衣,“很久没看了,你说吧。”

韶华不再卖关子,将她心水万分的后续故事娓娓道来。

《侬》的剧情其实并不复杂。说的是一个富家公子哥儿爱上了平常人家的姑娘,不顾父母反对,离家出走与她结了婚。婚后男方的家庭停止对他的照顾,两人生活拮据,相依为命。不久孩子出世,日子虽然清苦却也幸福。直至日军侵华,各地失守,流亡的他们辗转之下逃到法租界的收容所,男子不幸染上了重病。某一天,意外降临,男子外出时被巡逻的日本兵捉住,妻子为了救他答应了日本兵的人质交换要求,遭到侮/辱。

离离还记得男主角被日本兵推出羁押小囚室时看到的那一幕,他的妻子衣/衫不整,胸/口大片露/白,东洋人在一旁发出窃窃恶笑,说着淫/秽低俗的话。她苦笑着走过去扶住他,东洋人还不忘趁机在她臀/部上摸了一把。

男子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想挥拳向敌人,却不住地咳嗽,连站也站不稳,踉踉跄跄地被流泪的妻子拦住,带出日军的视线。

临走前,还有个汉奸丢了两个白馒头给她,捏着他妻子的下巴说道。“大佐对你的表现很满意,这两个馒头赏给你。”

离离就是从这里看不下去的,她的预感一向很准,尤其对于不详的征兆。此刻更是捂住自己的耳朵把脸埋在韶华的肚子上,不敢再听下去。

韶华笑着掰开她的手,“是你要听的呀,现在这样算什么。”

离离辩驳,“我管我捂住,你管你说,我听得见的呀。”

韶华无奈,“你这是掩耳盗铃。”

“你管我!!!”她冷哼一声,脸狠狠地往他肚子上钻,不过耳朵倒是不再捂住了。

韶华拍了拍她肩头,“嗳,你这样透不过气要憋死了。”

见她没反应,只好自顾自继续说下去。

男主角在这件事之后大受打击,之后偶然在街上重遇年少时的好友,与他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的富家女安琪。他的失落和困窘立刻被人看在眼里。

安琪姑娘人如其名,不单是天使,还是圣母玛利亚,滔滔不绝地表达了对男主角境遇的同情,恨不能出一分力。当然,这力气不是白花的,是带上附加条件的。因为安琪小姐的明爱暗恋经此偶遇再度死灰复燃了。

男主角坦言拒绝,悻悻而去,虽然如此,心里却像被播撒了一粒种子,等待时机破土发芽。

离离鼓足勇气听至此处,她自以为男女主人公患难与共,或许没有那么容易被分开,却哪晓得所谓的‘时机’很快就来临。

他们的孩子高烧持续不退,身无分文的夫妻二人走投无路,男主角最终还是投向了安琪的怀抱,不止如此,甚至决绝的带走了孩子,恶言相向,发誓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离离拽着韶华的衣服不停追问,“他为什么不要她?是嫌弃她不清白,给他戴了绿帽子吗?”

韶华拘起食指在她头顶心轻轻一扣,请她吃了个毛栗子。“这么粗俗的话哪里学来的!”

离离急得坐起来,不依不挠。“你说呀!”

韶华叹了口气,明明白白告诉她有一种感情叫做曾经沧海难为水。离离听完顿了半晌直摇头,“我不信,他当初不是为了她和家里断绝关系吗?还陪着她吃苦,怎么就不要她了呢?!你告诉我为什么。”

韶华心里直呼不妙!小人精较真了!

却又无可奈何,只好向她解释。“其实呢,他不是不爱她了。只不过,生活要怎么继续呢?他一个孱弱的书生又不能出卖苦力,难道还继续让妻子养着他?作为一个男人,是有自尊心的。她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为他捱生活,为了救他做出卖尊严的事。他应该是比谁都难过的。将自己看作了累赘,妻子的累赘。孩子生病不过是导火线罢了!”韶华说到这里,象征性的摸了摸她脑袋。“离离,光有爱是活不下去的,孩子不能等死,他们这样彼此束缚着继续在一起,互相折磨更痛苦。”

离离跪坐在他旁边,膝盖深深陷入沙发,脑袋低垂着,头发披散着,病怏怏的样子更萎靡了。“他这是在逃避。”声音轻的像蚊子叮咛。

韶华点点头,“是啊,但是逃避也不失为一种办法。”他替她轻轻捋顺头发,单手托握住她的侧脸,面向自己。“怎么了?不就是一个故事嘛!何必这么认真…”

离离抬眼直向他看去,眸子里似藏了说不出的千言万语。这使韶华一愣,她看起来这样难过,嘴角是弯的,眼睛也是弯的,只不过不是向上,而是向下。如同极致盛放过后的花,荼蘼了,衰败了,一蹶不振的。

良久,才从她口中传来如呓语般幽幽的声音。“我想去睡了。”

说完,径自起身,摇摇晃晃的朝自己的卧室走去。

韶华怔怔地目送她,张口结舌半晌说不出话来。自己的初衷明明是想让她快乐,可她现在看起来这样伤心,失魂落魄的,全像是什么梦被打碎了……

原来要让一个人快乐,是这么难的事。

第22章 新闻

韶华追过去替她盖好毯子,出来便气急败坏地给吴绪方挂了电话,毫不掩饰仇恨,将对方狠狠数落了一通,还加了一个名词:“混蛋!”

吴绪方此人,便就是《侬本多情》这则故事的主笔了。

由于这名编辑平时过于直接了当的阐明拥护解放军这一事实,从而引起了南京政府的注意,不久便被调离时事新闻,发配到副刊部份的文学小说一栏。吴编辑至此便引陆游为知己,夜半无人时,酒过三巡后,独自痛哭流涕,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效仿辛弃疾,以一己之力,上阵杀敌。一旦他喊着要上前线冲锋陷阵,纺织大亨的老父便催促他早日成婚,预备了三千佳丽的生辰八字供他逐一配对。一旦他喊‘打倒日本鬼子——!!!’他那在伪满洲国当官儿的哥哥又要跳出来指着他鼻子大骂:“你这是六亲不认啊!!!你要家破人亡啊!!!鸡犬不宁啊!!!”于是吴编辑只能化满腔政治抱负爱国情操为白纸黑字,直抒胸臆,不吐不快。

综上所述,可见吴编辑与韶华的惺惺相惜其实是合情又合理的,很有几分难兄难弟的味道在里头。而追本溯源,他们又同出自于圣约翰大学。只不过韶公子是法律系,吴绪方是中文系。

他二人平时倒也不会特别联络,只不过但凡见了面就会有说不完的话,正是像极了古人那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情谊。

此番韶华一改君子形象破口大骂,吴绪方顿时觉得自己又成了窦娥,连喊三声‘冤枉啊——’,这听筒里的声音都变了调。

“老兄,我当初征求你意见的时候,你也没说悲剧不好啊?”吴绪方继而又举证道,“吾犹记得尔如是说,‘月有阴晴圆缺,人事岂能完满。悲剧甚好,甚好…’”

韶华当然记得吴绪方曾因怕得罪沪上诸多妇女,不敢写悲剧终尾而找过自己询问意见,不过为了要拿老吴出气,只好耍无赖。“当时是当时,现在不一样了,吴老弟,你把我女儿弄得很不高兴,她不高兴,我也跟着不高兴,我不高兴自然就要找你晦气,你说是不是?见谅勿怪哈。”

“……”吴绪方很是无语,片刻后回过神来道。“咦?老兄你何时何地与何人珠胎暗结竟有闺女了?怎地不叫上我吃满月酒?”才说完这话又觉得逻辑不通,“嘶…你女儿一夜长大啊?竟能听懂爱情故事?真是天降奇才!天降奇才!!”

韶华笑道,“当然不是,你就贫吧!”

吴绪方嘿嘿两声,“是你那个债主?”

“嗯。”听到‘债主’二字,韶华心又一沉,继而恐吓吴绪方。“我跟你说,你下回给我写个温馨甜美,积极向上,罗曼蒂克,皆大欢喜的文!”

“No,No,No.韶先生,我这叫Critical Realism,批判现实主义好吗?”

“算了吧你!阁下的批判现实主义严重影响到了青少年儿童的心理健康,万一遏制其正常发育,最终在成长过程中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怎么办!当心我叫我爸查封你们报馆!!!”

电话那头的吴绪方向天翻着白眼,嘴上却是满口应承。“Okay!遵命,韶先生。”

两人随即挂了电话,韶华觉得这大约可以在小犹太那里记上大功一件,心情总算阴到多云。下午便吹着口哨独自踱到小区管事那里登记订牛奶,跟着每天便趁喝奶的空档给小犹太讲故事。

继《侬本多情》一事之后,韶公子吸收经验,重新设定了故事范围,好像《茶花女》《雷雨》之类情感纠葛复杂的,有悲剧倾向的一概从候选名单里删除,只余几个颇具黑色幽默的故事,譬如:《木偶奇遇记》里一撒谎鼻子就变长的匹诺曹,《唐吉珂德》里的疯癫骑士,还有根据传说中的大吸血鬼德古拉伯爵改编的《怪鸭历险记》。

离离听完,敷衍似的堆了几个笑脸,算是给了他一个安慰奖。直到之后的一个清晨,离离开门从外头的报筒里取来当日的《申报》,两人围在桌子前吃早餐,突然就见她捂住嘴,跟着猛低下头。

韶华以为她尚未痊愈,关切地拍了拍她的背。“怎么了?反胃啊?”跟着打量桌子上的饭食,大惑不解。

清粥小菜,多为流质,不至于吧…

谁知离离实在忍不住,‘噗’一声笑出来,用手捂住脸。

韶华不明所以然,但见她手边摊开了《申报》的副刊,便拿起来抖开一看。封面上加粗的几个黑体大字,正副标题夺人眼球,正是:

韶公子情陷金香玉!

——海上浪荡奇男子与美艳侠/妓不为人知的风月秘辛

“Shit!”韶华脱口而出,大手猛拍桌案。“误交损友啊!”

离离用手指着他,似嗔似笑。“你骂脏话。”

韶华咬牙切齿,一目十行的在浏览剧情。

“报复,这是赤/裸/裸的报复。”他气地直嚷嚷,但转头见离离咯咯直笑的样子,是真心在笑,开心的笑,仿佛连日来的阴霾一扫而空,自己的满腹怨气骤然消失了一半,跟着只好耸了耸肩自认倒霉。“算了,让他写吧。”

离离从他手里抢过报纸,一边吃一边看,还时不时地发问,向他求证。“唔,这上头还有你的心理描写,说你初见她时一个劲在心里赞道‘芙蓉面,冰雪肌’……”

韶华起身续了杯咖啡,不屑道。“算了吧,我看她着实马马虎虎。”

“唔,还有这里。”离离指着文章中的某一行,问道。“这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