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离戴着他买的手套不肯除下来,毛茸茸的爪子放到韶华的脸上,轻轻磨蹭。体温零零星星的传递,微小却足够驱寒。

跃跃欲试的将脸搁在他肩头,她的毛衣触及他脖颈的皮肤,刺刺痒痒,照平日里他该要像触电般的跳开,此时却不过淡然处之,离离发现原来是他又在走神。

她忽然想到一件事,韶华最近来接她的频率着实高了些…

另外,白天当大家一起整理衣物家私时,顾斯诺曾指着角落里一盏台式电风扇,问要如何处置。离离当时预备去取报纸,然后包起来收好。韶华却一个健步冲过去,抢先提到了他的房间。

她心里突然有一种猜测,急需验证。

当即便在他领口嗅了嗅,假意埋怨道。“酒味很重啊!”

因为车祸的缘故,韶华最忌讳别人说他身上有酒味,尤其那个人还是离离,于是二话不说,起身冲向浴室。

离离得以抽身,偷偷摸摸钻进他的卧房,最终在壁橱里找到了那台电风扇。

按下开关,她熟门熟路的将基座打开,那里有她存放的一样‘贵重’的东西。

如今,却不见了。

她再用手掏了掏,以作确认,果真空空如也。

竟是这样吗?

静夜之中,她蹲在地上对着铁质风扇发呆。

突然觉得自己真是可笑,想想也是,韶华怎么会喜欢顾斯诺呢?喜欢到失魂落魄,食不下咽,动辄走神?

他的心绪不宁,全是因为这个吗?——放在电风扇底部的,那两根金条。

从到华康里开始,‘小黄鱼’就一直由离离保管,被她好好的收藏在某处,除了她自己没人知道。

然而现在看来,不但有人知道,还拿走了。

离离听到浴室的水声渐停,赶忙将电风扇放回原位,安然无恙地回到客厅。

待她也洗漱完毕,出来时就见到韶华穿着藏蓝色厚布睡袍,正坐在书桌前一目十行的翻阅,速度惊人。

“看什么呢看的这么入迷?”她走到他身边,两手搁在桌案上支撑着身体,侧过脸来对着他。

韶华笑笑,“专门用来对付你的。”

“嗯?”

他将书举起来面向她,封皮上印有《To Tell A Lie》(说谎及如何辨别谎言)。

她挑衅地抬眉,“有用吗?”

“试试看咯。”他轻咳两声,喊着:“预备开始!第一个问题,唔,你多大了?”

“你不是知道吗?”

“请当事人正面回答,谢谢。”

“十四。”

“发育了没有?”

离离恨得鼓起了腮帮子,已经在磨牙了。韶华为了自己的手指着想,骇然道。“那跳到下一题。”

沉思半晌,又不知道该问什么,想起连日来与顾斯诺的一番曲折,灵光乍现。“要不,给你找个妈妈如何?”

“……”

看到她脸上五颜六色的神情,韶华不怀好意地笑,决定死咬住这个问题不放。“那离离喜欢什么样的呢?温柔的还是能干的?”

“你骨头又轻了是吧?”离离轻叱。

韶华拘起两根手指,夹了一下她脸蛋。“真泼辣。”但依旧不肯饶过她,又问道。“陆小姐如何?现在还讨厌她吗?”

离离摇头,“她虽然算计我,不过是我先算计了她,大家扯平了。再说,读书也多亏她帮忙。不讨厌了。”

“唔。”韶华摩挲着下巴,“言行一致,回答合理,语速正常,真话。”

随即又涎着脸笑问,“那密斯顾呢?喜欢她吗?”

离离咬牙,“密斯顾温柔又能干,知书达理,最适合给爸爸作老婆。”跟着垂头丧气,承认道:“还不错。”

韶华没说真话假话,试验阶段,不妨再听下一题,继续追问:“那韶觉年先生呢?也就是不才本人的父亲。”

离离苦着脸,“不喜欢丫。怎么喜欢的起来嘛。”

“哈哈。”他大笑,“那含秋妈妈呢?”

“喜欢。”

“张妈?”

“喜欢。”

“月晟?”

“喜欢。”

韶华顿了顿,一番斟酌计较之后,轻声问道。“那我呢?”

离离可没有条件反射也一并回答‘喜欢’,而是回过头去眯起眼打量他,撅着嘴一字一顿,口齿清晰。“讨——厌!”

话虽如此,说完,却往他腿上一坐,背靠在他肩膀兀自磨起墨来。

桌案上宣纸摊平,毛笔吸满墨汁,等不及似的落下第一个字。韶华探头一望,是‘刀’。

他两手环着她腰际,下巴搁在她肩上,似乎还在回味刚才的回答,于是又在她耳边问了一遍。“唔…讨厌?”

灼热的鼻息无孔不入,一气往她耳朵里钻。

离离在那‘刀’上顿下一点,变成一个‘刃’字,随即转过头去,脸贴着他的脸颊,直视他双眸,彼此逼近到可以感受对方睫毛掀动的程度,韶华却听到她又一次斩钉截铁的回答。“讨,厌!”

他气的笑了,大手一甩将那本书掷出视线范围,心里怒骂道:他妈的!这书对她没用!

离离倚在胸前,他握起她的手,两人合力揸着一支笔,在‘刃’字下又多加了一个心,最后变成‘忍’字。

跟着一个多小时里,来来回回反复练习着刀-刃-忍的步骤,写了不下数十张纸,满地忍字纷飞,直至夜深离离倦了,累了,躺在他身上睡着了。

韶华看着这一张张忍字,明白心上之刃,伤人亦自伤。叹了口气,将她抱回屋里,熄了灯,暗夜里独自坐在床沿,不肯离去。

手,无意识的刮着她的下颚,是已养成的习惯动作。

良久,轻轻唤道。“离离”。

她睁开眼,静待他的说辞。

彼此对视时,他率先移开目光,斟酌再三,终于鼓起勇气问道。“你…觉得作我女儿怎么样?”

她蹭得支起半个身子,音量不自觉提高。“你要干嘛?”

“我在想,呵。”他干笑一声,喉咙微涩。“现在我们这样的关系,虽然是收养,但是…要不然你看真的作我女儿怎么样?”

他的意思是法律上承认的,真正意义上的父女关系。入他们家的籍,以后跟着他姓,登他们家的族谱,除非嫁人,否则死了都要睡进他们家的坟地。

离离大惊失色,是从没有过的慌张,她用力捉住他手臂。“你胡说八道什么!谁要做你女儿?你才比我大七八岁,凭什么!”

韶华苦笑,颇有几分自伤的情怀。“我以为你会觉得做我女儿还不错……”

离离急得随口胡诌,“你不是说单身汉带拖油瓶麻烦嘛。要是真作了你女儿,你以后怎么做人?谁要嫁给你?”

韶华摸了摸她脑袋,“我只是觉得这样挺好。”

关于他们目前的情况,他无法如实相告。既是说不出口,也是怕她担心。连日来在心里胡乱编排了许多说辞,那些拙劣的借口,粗陋百出的谎话根本经不起推敲,屡屡被打散回炉再造,却始终没能制造出天衣无缝的说法来。自己这关都过不了,更何况小犹太?聪慧如她,一定能从蛛丝马迹里摸索出真相。

其实,从早些日子开始,就已经陆陆续续有人退单,寻找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将他这个律师换掉。有双方当事人讲和的,有亲朋介绍代为办理的,还有耍无赖发神经病的。他百思不得其解之下,约定和吴绪方在后楼道碰头,却不想偶然听到两三个律师间的秘密谈话。

他们提及自己手头的case多的实在忙不过来,根本原因就是受到‘韶律师’的拖累,当事人饱经压力,被迫不能选择由韶华跟进,等同于变相将韶华手上的案子全部分摊到其他各个人头上,也无怪别人怨声载道。

韶华正疑惑着,又听到那几个律师压低了嗓门小声说。“韶厅长下了命令,谁敢让这小子接案子,后果自负。”

韶华恍然大悟,难怪最近那些包打听看到他就跟见了鬼似的,掉头就走!合着是老头子下了封杀令!

然而在他还没想到任何对策之前,事情已急剧恶化。不出几天,就到了门可罗雀的地步,自然也没有必要再去律师公会了。

他每天清早起来送她上学,然后装模作样的去上班。其实不过是在附近的公园里遛达,有时看人钓鱼,有时看人下棋,随随便便消耗一个下午。等到冷空气一来,他无处可去,只好去泡图书馆。后来偶然间在商务印书馆看到一本书,名叫《To Tell A Lie》,就这样鬼使神差的买了下来。

那天,他带着这本书比预定的时间早回到华康里,离离放学回来觉得意外,随口问道。“咦?你今天这么早?”

韶华惊得出了一身冷汗,支支吾吾道。“嗯,事情顺利就早点收工。”

他由此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对离离究竟还能瞒多久?

一旦她起了怀疑,或者心血来潮去看她存放的金条,事情早晚会穿帮。

韶华在心底苦笑,想起那时两人初来乍到,在华康里这间小公寓做着发财大计的美梦,她靠在他身上,阳光温暖,彼此都有点感动。然而她说的一点儿不错,他就是乌托邦,美梦造的再美,那肥皂泡飘散于空中,阳光下折射出在绚烂斑驳的五色,一旦遇到针尖,立刻被戳破。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他这根顶梁柱再粗大又如何,若是遇到白蚁,顷刻就能崩塌。

可他舍不得点点滴滴好不容易累积起来的信任,那种适然度日的心安理得,将她的尖锐冷硬磨去,取而代之的是笑吟吟的天真模样,这些都得来不易,他不愿放弃,亦不愿摧毁,却薄若蝉翼。

金条当然也是他拿的。

那笔钱在现在这样的条件下固然可以支撑一段时间,但以后呢?

自他们在华康里落脚以来,韶华学到的最基本的一样技能就是未雨绸缪。她要上学,且不是一两年,等到高中毕业至少还有四年。这四年里,他们不吃不喝?嘴巴封起来吗?

他心里明白,韶觉年素来行事狠绝,现在不过是小打小闹,之后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来,老头子是盘算着要将他们逼到走投无路,令他自己回去,届时就能提出条件,把离离赶走。

所以当务之急,他必须想一个两全之策,万无一失的计划。

这个计划就是,倘若离离愿意当他的女儿呢……

甚至都不需要出动家里的户口本,韶华只需要带着他自己的身份证明,就能带离离入籍,将她安放在他的羽翼下,且离离以后还具备继承韶家遗产的权利。是眼下最快最安全的办法。

可她显然并不这么想。

夜色中的华康里一丝灯光也无,韶华却觉得她的眼睛里怎么竟有些水光呢。离离一把扑到他怀里,有些语无伦次。“我胡说八道的呀!之前都是乱讲的,我们又不是真的父女,爸爸是随便喊得…随便喊得呀。”

韶华抱着她,彼此都没有再说话,只有粗重的呼吸,良久他才郑重其事的告诉她。“离离啊,其实呢,给我做女儿有个最大的好处。”

她别开头去不想听。

他却自顾自地说,“就是无论发生任何事,我都不能丢下你。除非,是你自己要走。”

这是承诺。承诺只有她能离开他,他却不能抛弃她。

离离回过头来,眼里又是感动又是难以置信,但最多的还是不愿认命的执拗。

韶华没心没肺的假装快乐道。“瞧,这世上只有我这样的傻子才会和你签这种利益一面倒的合同啊!”说着,抓起她的手放到自己头上。“你摸摸,是不是颗大寿头?”

离离沉默不语,怏怏地抿着嘴,韶华不忍再看这双眼睛,伸手遮住她的视线,轻声呵慰道。“睡觉吧,晚安。”

为她掖好被子,临去前俯身在她耳边又狠心问了一句。“那…我们说好了?”

“嗯。”她闭着眼,声线里都是浓浓的鼻音。

韶华看到她喉咙起伏,无声哽咽的样子,叹了口气,逃也似的出去。

第31章 入籍

入籍的日子约定在十二月二十五号圣诞节。

平时离离要读书,逢休息日民政局又不开门,唯独这一天学校因为庆典活动而提前放课,是再好不过的机会。

韶华提议放学后接她同去,却意外遭到拒绝,理由是要追求‘自由和民主’,将他搞得哭笑不得。最后才坦白说,是已经与同学约好,圣诞节前夜即二十四号晚去同学家做客,玩时下女学生间流行的Sleepover,就是有点类似于睡衣派对的活动。

韶华本不同意,如今局势正乱,前些天日本偷袭了珍珠港,轴心国是彻底向世界宣战了。别说静安寺,法租界的和平都岌岌可危。但是离离却告诉韶华,和她要好的那个女同学叫做袁淑芬,就住在海德公园对面,也就等于是在华康里的斜对角,走过去不到三分钟。

韶华对那幢顶上插日本国旗的洋房有印象,诧异道。“啊!难怪你说绝对安全,他们家有人在满洲当官?”

“嗯,听说她表大爷在奉天很有势力。”

奉天,其实就是沈阳。

韶华听说那里的孩子现在居然还要学日语,美其名曰‘大东亚共荣’。

他斟酌再三,觉得若是不放人,其他同学会觉得她难交朋友,所以最后还是勉为其难的同意了,晚上亲自将她送过去。

然而到了圣诞节当天,他一个人站在民政局门口等了又等,望穿秋水似的,还是没有等到离离。

担心她出了事,立刻赶到中西女塾,却被眼前的景象给摄住了。

操场上除了簌簌冷风和枯枝落叶外,空无一人,最主要的是整幢教学楼感觉不到有半丝人烟气儿。

他向打瞌睡的守门人询问,“爷叔,今天怎么没人呢?”

老大爷一见是韶华,算得上半个熟人,强撑住眼皮回答,“今天圣诞节呀,上午唱过那个什么哈利路亚就放掉了,下午没课的咯。”

韶华有如五雷轰顶,他记得离离再三告诉自己,今天是提前一小时放学,三点整!

她为什么要骗他?

一边思索,一边心急火燎的往袁公馆赶去。

保姆打开门请韶华进去坐,他在人家的客厅里背着手来回踱步,直到睡眼惺忪的袁淑芬出现。

她告诉韶华,“下午根本不上课,叶离一早就走了。”这个姑娘一头乱发,哈欠不断,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一下午都在睡午觉,是被人强拖起来的。

韶华用超常的语速向袁家人致谢,道歉,再邀请袁淑芬下回去他们家做客,如此一番寒暄客套完毕,赶紧又奔回华康里。

家里还是他离开时的老样子,离离根本没有回来过。

他简直气疯了,只觉得满肚子的火,噌噌噌往上冒直冲到喉咙口,又苦于无处发泄。

一脚踢开离离卧室的大门,书桌上整整齐齐,他翻箱倒柜也没找出只字片语来,最后不小心带倒床头柜上的两本书,悄然从里面跌出一封信。

他拾了起来,上面写着:哈同花园——日成。

“日成!日成!”他克制不住地高声喊道,随手就将信撕了,也不计后果。

其实韶华大约已猜出她究竟为何要骗自己,多半是为了争取半天的时间偷偷去见笔友。

然而没有时间动怒,他不得不收敛住邪火,起身再度出门。

从华康里到哈同花园其实并不远,走的快至多也就刻把钟的时间。这座坐落于公租界和法租界交壤处的建筑,是上海滩最豪华的一处私人宅邸,完全仿照苏州园林来建造。因为园子的主人是一名叫做哈同的富商,所以人们习惯叫它哈同花园,而不是它的本名爱俪园。

和沙逊不同的是,哈同并非一味只顾吸金敛财,而是同时又做了许多善举,例如修桥铺路,接济穷人,还给前线送过物资和药品,组织各类慈善义卖,甚至有风传说好几次暗杀日本人的行动实际上都是他在背地里一手策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