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靡笑意敛去,盯着迎舞:“你如何知道,我要前往何处??”

“眼神告诉我的,你想家了。”迎舞并不介意她眼中的戾色,“你明明可以借此扮演一个救助周边大城的救世主角色。以你的力量完全可以!大劫一过,天路必有你一个位置。但你若想登天,不会等到现在。”

“这些人曾经也看不起你,何必为了保他们,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逼我向你动手。”刺靡慢慢向前一步,凝睇着迎舞。

“我说过给你答案。况且我为地,不是这些人。而是雨萱!”迎舞看着她,“我不知道浮风当初如何对不起你,但人就是这样,执愿催促,不成不休。但一旦得成,也不见得就是快乐。你可以杀了我们,再无人知道你的行踪。但你弯弯绕绕这么大一个圈子来完成你的计划,也足以说明你现在根本已经深陷其中,以此为乐了!接下来,你是不是想再借我们的口,引浮风地拥趸去找你报复,也算是有些事做!”

刺靡轻笑,既而大笑。笑得几乎喘不过气,笑得要逼出眼泪。身边的花朵越加的绽放,覆盖攀爬的到处都是,她轻倚着一株极为高壮的花枝,看着迎舞:“我若是男人,也必要留你在身边。实在有趣的紧!”

她说完这些便离去了,花朵的余力在帮他们顶开土石。同样也告诉所有通行法力的人,浮风死于花熙刺靡之手。不错,她弯弯绕绕这么久,已经以此为乐。迎舞可以猜到她的去向,她也正乐得如此。只有这样,生活才不至这么空虚!迎舞觉得索然,世人千奇百怪,妖怪也是一样!刺靡初始是为了复仇,但后来,已经乐在其中。她不知道刺靡的力量究竟到什么程度,只知道以前一直在掩藏。或者很多年后,刺靡会卷土重来。迎舞总是觉得,她不仅仅是为了报仇。

迎舞决定去找千波醉,微凉已经无法再帮助他们。雨萱已经得到别人地认同。那她也该做自己想做地事,她一旦决定就不犹豫。微凉与醉通魂,一定可以找到他!

第一百零一章崩溃的边缘,眼泪的滋味

“什么?你说她是自己跑去找醉的?那时微凉都那样了,凭她怎么可能走得远?”轻弦听到这里更是惊愕了,瞪着眼看着洛奇。

“反正她见我的时候就是这样说的。”洛奇又拿过桌上的茶来润喉,“当时余震很厉害,到处都是危险,而且死魂的愿力也很强。她可能走了没多远,但几里路也是有的。肯定是出了播云城了,但在千纵林那一带,就碰上余震给活埋了!”

“什么!”轻弦听得心惊肉跳,虽然明知道现在迎舞很好。但实在洛奇太有说书的天份了,听得他心一阵阵的急缓不定,“那丫头脑子里就没半点成算是不是?还是她真当自己是铁打的?”

“她就是太有成算了,把醉给吓个半死呀!”洛奇说着哈哈笑出声。想到当时迎舞给她讲的时候,醉坐在边上的表情,洛奇就要笑破肚皮!

不知道是不是这两个多月过得太闲适,还是刚才刺靡摧发妖力让她的身体受了影响。虽然当时天色昏暗,迎舞居然又能从中看到灵魂的样子。破碎的,完整的,从地底冒出来,在半空游荡,在地上攀爬,在瓦砾之间哀号!根本就像是一个又一个的完整的或者残缺的人。开始她还以为是求生者,还挣扎着过去拉。但触手却成虚,真真让她毛骨悚然!她不想再留在那里的原因,是怕花熙的人找来或者华阳弟子前来,对她盘问不休。雨萱做了她想做的事。那她自己,也要做自己想做的事。空气中充满了灵魂,随着烟尘漫卷。天色灰暗,地倾不稳。微凉已经变成软绵绵的一团,呆在拥有真经之气以及妖气的华阳,对微凉来说,是加速它回到蛊珠的状态。微凉对她而言。早已经不仅仅是用来保护自己的工具,它是她重要的朋友,是一同出生入死地伙伴。在她最寂寞无依,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只有它愿顶开她的窗棱,用漆黑的眼珠看着她,给她带来安慰。她不想让它觉感消失,那样她会有它死去的感觉。

醉在那一震之下。被强行与阴坤华星分开。他都不知道被弹了多远,只觉一股强大的逆力几乎将他绞成千万段。魂力乱荡之间,只觉血脉纵横奔流,愿力一时突涌,一时断离。让他的神魂都缈然成虚。

他不知道自己过了多久才渐渐回复意识,第一个念头当然是回去找迎舞。这力量足以逆改天地,直觉已经告诉他。这绝对不仅仅来自于三界乱战,或者真是天罚地怒!在这种情况下。迎舞在华阳已经无法安全。他要找到她!

地势已经变改,天地昏黄混沌,难辨方位,更难知是晨是昏。但他可以找到微凉的魂引之息,微凉是他由自体而催生出地聚魂体。只要它没被打得粉碎,还有魂力存在。他就可以找到它,它会忠诚的守在迎舞身边。这是他给予微凉的唯一意识状态。他循着这丝魂引之息而行,天摇地憾没一刻安宁。他身体的魂息乱涌,愿执并生,被强力推击之时身体也破败不堪。他是血族,血族的缺点就是无法自体造血,必须依靠他人血液化为己用。身体坏破败。冥隐气乱纷乱,那渴血的就越强烈。但触眼之处,难见活物。更重要的是,他内心与身体渴血本能并存的,是那可怕地惶恐!这种力量,他也难挡。迎舞所在之地是大城,屋舍众多,流民无数。到时乱力一起,墙塌屋倾已经是危险,人挤人踏更是危险。她要怎么办?

他走了不知多久。强撑着踉跄。微凉的魂息越来越弱。后来在一处混乱的废墟只剩一点点破碎的残余,那里像是城又像是树林。更象是大地叠在一起,把上面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有的地方陷成大坑,有的耸得尖尖,有些地方还混着黄褐色地泥水,分不清是泥水还是什么。他无法锁定正确的位置,开始像一个傻瓜一样,在偌大的废倾之中乱刨!他不敢再摧任何力量,害怕误伤她。任何一块石头下都像压着迎舞,但翻开来,便是一个又一个的失望。

他像是陷在丛林里的小蚂蚁,不知疲倦的搬搬抬抬。时间越久,越是害怕。到了最后,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那丝微凉地气息,也许是他的幻觉。他根本就是一直在一个离迎舞千万里的地方在卖傻力气。

但当他这样的想的时候,那若有似无又总是盘恒在他的心里。他在这世间就是寂寞,但从没这样寂寞过。他从未觉得这样无能过,从未这样无助过。像是迷失的孩子,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找不到方向找不到她,无论他多么努力的刨挖,这里都像从未变过一样,他不知疲倦的又拖又拉,忘记了伤痛和疲惫,忘记身体里凝血的滞涩,甚至忘记对鲜血地渴望。像个疯子像个傻子,像个只知道搬抬地工具。他开始疯疯癫癫的,一颗心像悬在游丝上,灼在大火里,烧昏他地神志,他不敢停不能停。一停下来,就会胡思乱想,会害怕,怕到不行。自言自语,嘟嘟囔囔,却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直到双眼模糊,甚至看不清东西,到那时他都没发觉,他在哭泣!

明明连血都流不出来。却流出他曾经最鄙夷地东西。根本不敢想。再也找不到她会怎么办?更不敢想。自己只是在一个没有她地地方乱找。但偏偏哭泣了!

后来他整个人都僵硬了。像是木偶一样。明明滞血之感已经疯窜全身。他居然还能移动!天色一直都没有变过。有些地方。他刚刨开便又塌掉。他就这样一直在这方原一带发疯。来来去去地像个孤魂野鬼。直到。他嗅到血味!鲜血地味道。只有一点点。但却像一道闪电劈进他地脑海。继而传递进他地灵魂。让他整具身体都像上了发条一样。

那血味就在他身边。离他很近很近。在他地脚下。在一堆乱石之下。下面压着一大摊地盘错地树木。然后是泥土。然后居然又是石头!但他不管。他因那丝血味再度发了狂。那味道太熟悉。印在他地灵魂里。他一辈子也忘不了。

不停地挖。不停地刨。不停地不停地。明明这样近。他却像隔了千里万里。最后。他就看到她了!崔迎舞。在两块石板地夹缝里。而微凉。正一口啃在她地小腿上。正是这一口。指引着上面地疯子。找到了她!

这是迎舞所见过醉最为狼狈地一次。她几乎都认不出他来。破破烂烂。伤痕累累。向她伸出手来。指尖都能让她看到白骨森森!他磨尽了血肉。是为了她!他向着她轰然倒下去。意识在那一刻松懈。愿念却在那一刻放大!

醉是借着迎舞地血活下来地。当然。愿念支撑着他。让他地意识只有短暂地休憩。再度醒过来地时候。是受到她热血地召唤。即便只有短暂地意识失控。身体渴血地本能还是险些把她地血嗜个干净。他很快清醒过来。强迫自己抗拒那甜美地味道。他躺在她地大腿上。瞪眼看着她地花猫脸:“你个小王八蛋!”他突然拿粗话骂她!他气疯了。不是气她害他找了好久。是气她在这个时候放血。她弄破自己地手腕。如果他再昏久一点。醒来地时候她就是一具干尸!如果他亲手把她刨出来。最后又亲手送她下地府。这想法让他简直无法自控!

“我知道你很快会醒过来,最好的特效药。”她虽然气若游丝,声音却保持了缓平和稳定,一点也没有犹疑嗫嚅,她相信他,绝对地信任。

他静静的躺着,一动也不想动。依旧昏黄的天空,此时却在他眼中成了粹灿。突然她的指尖轻轻在他脸上沾了一沾。细声细气的开口:“你哭啦?”

“不知道。”他的声音很哑。像是在拉破胡琴,“我要杀了朗雨萱!”他突然恨恨地说。该死的。一见她就明白了,为什么他完全无法锁定方位。明明有丝微凉的魂息。但却总也找不到确实的位置。微凉并没有弱到只剩一个蛊珠,最后还有力量咬她。

肯定是这个丫头从朗雨萱那里学了些歪门斜道,身上全是黄黄的胶状汁液,这种像是树胶一样的东西隔绝了魂息的联系。她肯定自己跑出来的,怕被怨灵缠身,怕被妖怪突袭。就用这个法子掩藏,结果搞到连他都差点找不到!

迎舞虽然体弱的要命,但她脑筋转的快,她知道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结果把他都给绕进去!这是一种树妖地胶液,大概是隐木藤或者暗伏株之类的生物。这种树妖化**形之后会隐身,而且会连魂力都完全探不出来。未**形之前,树液同样可以隔离气息,是一般熟知这类草木地妖怪常用的法子。本来醉是不会被这种低级法子阻挠觉感地,但因他受了伤,最重要的是,他六神无主,他慌了神。

迎舞出来之后,便用自己的血来帮微凉保持最后的细小身形。她有金羽衣,一般的外力可以抵抗。但愿魂太多,又在她眼前现了形。她心里的任何变化都会引发愿魂附体,况且微凉现在力弱,也基本上没什么能力去抵抗魂力。为了避免自己没走多远就中了这些破碎愿魂的招,或者碰上什么流窜的妖怪。加上正巧因为地震,让地底的一些暗伏株都被掀出来了,大片大片的到处都是。

迎舞便想起以前雨萱教她识草木,对一些体性都给她简单的介绍,有些可以吃,有些可以用来解毒,有些可以拿来炼蛊,很适合她这种力量比较差,但接受力教强的人。迎舞本身就是一个很容易吸收知识的人,然后她就弄了些树液涂在她和微凉的身上。果然,这样一来,那些愿魂就对她没什么反应。而且有微凉的指引,她会向着醉的方向前进。能走多远是多远,也能早些相见。

一路上都没见到几个活人,后来不知道走了多远,便又碰上余震。她躲在一个三角支撑地带,把金羽衣兜在头上,感觉不像仅仅是地震,根本就像是交叠乱翻一样。后来觉得被撞了一下,人就厥过去了。

再醒过来的时候,黑漆漆的,微凉在她脚边乱拱,有时还会衔几片像是树叶的东西给她,她就胡乱往嘴里塞,借着那点汁液维持生命。再后来,微凉就开始不安份了。不停的拱来拱去,她就知道肯定是醉找过来了。那个夹缝把她卡得死死的,她根本动不了。微凉后来也越动越弱,她的意识而迷时醒,感觉胸口憋闷得快要炸开。她让微凉咬她,放出新鲜的血味,才能让醉感觉得更清楚。就这样,总算是又见面了!

“要不是雨萱,我早在第一场大震的时候就死了。”迎舞轻轻抚他的纠结乱缠的头发。他因她的动作安静下来,像个孩子。

“你跑什么跑?”憋了半晌,他闷声开口。还笑话月是半调子,带着洛奇出来送死。现在他觉得,当初就该把她也背上。他要吓死了,那感觉排山倒海,让他不堪一击。

“我想出来找你。”她低着头看他,让他一下噤了声,只顾盯着她的眼睛看,有些发痴了。

“羽光那几个妖怪,是不是想害你?”醉忽然说,心里一抽一抽的,更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他早该知道,就该走的时候把她们都处理了!

迎舞一怔,轻笑着:“不是因为这个,我就是想来找你。”她看着他,看他血红的眼渐渐变成漆黑。

他拱着身体贴向她的小腹,把整张脸都埋进去,深深的呼吸,让他迷恋的气息和体温。那里已经深深的凹进去,前心贴后背。瘦得快**干,一点都不让人省心的东西!但那句话,却让他欢欣鼓舞。

他的手让她用衣襟包裹起来了,十根手指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一个可以摧山填海的不死之躯,却用最原始的方法,用手指在这片偌大的土地上挖掘,像最无助的小孩,一边哭着一边挖。那场景有如迎舞亲见,让她的心里,泛滥成灾。

“你快点好起来吧,我好饿啊。连石头我都想吃进肚子里去!”她嘻笑着,摇摇欲坠却坚持着不倒下。最虚弱的身体,在向醉展现最顽强的生命力!

他闭上眼睛,这次他清楚的感觉到了,他哭了!他嗯了一句:“我做饭,给你做最后一餐!”最后一餐,她做为人类,最后的一餐!

其实他早可以把她变成同类,她的身体状况已经渐渐达到他的要求。但是在华阳的时候,他无法这样做。当时大战来袭,他被冥界追魂,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可以保存性命,他不能自私的拖累她。如果他死了,她要怎么办?他不要她和他一样,也成为这世上孤单的最后血族!至少她还能做为人类继续生存下去,至少那样,她还有很多很多同伴和机会。

但是现在,他终于想通了,天罚地怒也好,被冥界追魂到末日也好。分离的滋味太痛苦,让他想一下也会浑身战栗。她要与他一路同行,再也不分开,再也不要了。

第一百零二章南海且逍遥

白色沙滩足踏而绵,细砂晶莹柔软,海水涛清浪白。南海深处,这里的水质碧绿,石屿之间,一眼见底,见细鱼彩鳞缤纷,贝母光华耀目。棕榈树展开细长的叶,因潮湿细风不染尘埃。这里绿透红莹,色彩鲜明。让迎舞叹天地之工,大开眼界!

这里为南海深处的一片岛屿群,大地的震荡亦让这里有了变化,但所受的影响,远比中原之上要小的多。

这里多妖怪,大多是海中妖物,没有人类,但有些妖怪会带有一些人类的血统。彼此之间,倒也算是融洽。醉和迎舞初来此地的时候,的确曾经担心过,这里的妖怪是否难脱戾性。因当初他们都听闻,海中妖魅,多生性凶残,以人为食,助长妖力。但呆了一阵子便了解,不过只是胡传的讹语罢了。

他们所在的岛名聚涛,这一带皆是白沙碧水,与别处不同。岛上物种极其繁多,的确有凶猛的妖物,但多潜于深海,加上海内食物丰盛,鲜少浮于海面作怪。岛上的原居民,有地陷沙罗虫,树妖,半鱼,赤鳞等等。他们自体便已经拉出一条食物链,但很少会有已经化**形还相互攻击的。正是因为如此,岛上相当太平。

这里还过着很原始的以物易物的生活,基本上各自凭借生存能力得获之后,再交换一些必须品。语言与中原有异,并不像中原那般依旧行古遗时期的文化传统。可能是因为这里太过偏远,便是来岛的人类也是很久很久以前迁居过来的。为这里曾经带来一些技术,并籍由那些带有人类血统的妖怪流传下来,但都相对非常落后,对外界之事也是一无所知。以致醉和迎舞来的时候,曾给这里带来不少的震憾。这里鲜有外客,对生人很是防备。他们初到的时候,有一段时间都看不到半个人影。

但此时他们在这里简直如鱼得水,过得格外滋润。就在洛奇口沫横飞的向轻弦大讲特讲的时候,迎舞正舒舒服服地躺在凉床上歇午。凉床连带他们现在住的小木屋都出自醉的手艺。岛正中是大片的热带密林,气候潮湿,这里的居民大都沿习曾经地生存本能。虽然有不少已**形,但化的奇形怪状,有些陷地而存。有些借石入洞,有些住树**。有些少少的知道一些技法,会以枝叶架搭弄成棚状。但像他们这样在借树为支撑,最后巧妙的弄出一个林间小屋的还是头一个!

就这一手,已经让岛上的居民简直奉为神明。开始还四处躲着他们,后来就变成在他们家附近围观。想学着弄出一个风吹不着,日晒不着。又看起来很舒服的安乐窝。后来再见醉刨小板凳,桌子,柜子,把贝壳穿起来当帘子,屋内嵌明珠。到了晚上引得虫飞蝶舞不绝,就更羡慕了。醉为此大大地得意了一把,迎舞就打趣他:“常言道,宁为鸡头,不当凤尾。这话就在你身上体现到头了呢!”醉的三流木工手艺,在这里可算是大展鸿图,不知换了多少宝贝。

这里有一种树,叶脉质如麻丝。虽比不上棉花暖软。不如真正的蚕丝柔滑细致。但纺出来,也较一般的麻质要好的多。而且特别是其叶脉抽茎速度奇快无比,抽之即用十分方便。又比之普通地麻,多了一些鲜亮色彩。这里的人们有些会些简单的编织,就用这种东西直接编来套在身上,还有些索性只用兽皮或者海底一些鱼皮类的东西直接一裹。但迎舞把这些东西捻成麻线,纺成质材特殊的布。纺车是醉做的,他做不出特别好的,但有了在三吉镇的生活历练,做个能用地还是没问题的。他们衣衫问题就这样解决了。不仅如此。还可以用这些做铺盖和装饰。

凭着这些,他们很快在此立足。用成品换取他们所必须的--鲜血!开始这种交易迎舞觉得根本不得成。没人愿意拿性命开玩笑。

但醉当时径自就比划着说了,说他是血族。要饮血。其实海底有不少生物,醉也可以麻烦一些自己去弄。初来此地的时候就是如此。但醉认为,要想在此住的长远,这种生活习性不可能久不为人知。这些人并不了解血族的恶名,对中原大地所发生的事更是一无所知。直接把最尖锐的部份暴露出来,其实是很明智的。

要饮血并不代表要杀人,性命不被威胁,以平等交易为基础,就比较容易接受。当有人用自己的血换得所需求地东西,自己地身体也不觉有异的时候。这种交易便渐为平常,时常会有人来交换,因为醉和迎舞并不出卖自己地技术,这是他们的饭碗!

其实他们也无法在这里住地太长远。但醉和迎舞决定了。只要醉没有工作。就还回这里住。这里地人很单纯。不管形貌多么恐怖。都不需要多费心机。日子过得很舒服。

当日他们相见之后。不多久就看到夜魔罗。确切地说。已经得到近天之力。散魂力于天地之间地夜魔罗。醉若不想被冥界一直追杀到末日。唯有被另一个虚空接纳。当然就是第四界冥罗魔界。

醉并不想入虚。迎舞地身体无法在夜魔罗魂力所构架地世界里生存。那里地生命是靠愿力冥隐气所支撑地。迎舞体魂很弱。最重要地一点。是迎舞这人愿力不强。说白了。就是这人比较通透。没什么特别偏执地地方。这样到了第四界肯定是弱上加弱。不入又要被他接纳。就得为第四界服务。受第四界地监管。于是和月一样。成了守第四界入道口地守门人!

当时四界初成。那里地势变化极大。夜魔罗完全收虚归道。在太康山以魂愿之力筑成冰帘固道口。月和醉就要纳虚入体。将虚空道口纳收入体魂之内。成为入魔界地桥梁。若想进入魔界。需要他们散出冥隐魂力。打开虚空。这个过程是一个愿力汲收和操纵地过程。月因为拥有与夜魔罗极其相近地力量。就须帮着将太康一带冥隐完全聚合。

夜魔罗找到他们二人。已经愿满。完全散于天地。构架成第四虚空。变成无境无我。却无处不存地近神。原来成为神。不仅要力量强大。最重要地。是要放弃自我。明白了这一点。同时也知道。他们是不管力量到达什么程度。都不可能成神地。他们无法做到这样地牺牲。还想守着自己地小小自私!不过这样也让醉看得更长远。成就血族。并非一朝一夕。也并不在于自己要做多少努力。试图让多人臣服。光阴无限。而命终有一日会尽。将生命放逐在更广阔地天地里。一切随缘便好。

所以。他待收虚归体之后。便说要去各地找找合适地人选入魔界。顺便去找找风临止。风临止绝对是个最佳人选。力量阴纯。偏执愿强。夜魔罗在战前地时候还给他精魄。力量已经突破瓶颈。当时月忙着照应洛奇。洛奇因为在虚空之中。于受力中心被震。若非夜魔罗以愿力唤生。冥隐固魂。估计她就算不死。也定活不得。后来伤愈。但其息孱弱。不时要像魔宗七君当年一般。入冰固魂。月全副心力都在她身上。估计对醉地话也听不进多少去。醉就趁机带着迎舞到处耍去了。

说是找风临止,他也没刻意去找。连沼泽都没去,就直奔南海。第四界得成,风临止必有所应,他要真想入界,哪需要找他?不知道是不是被迷迦拖住,还是在大震的时候玩完了。反正醉也不打算真玩命去找他。他是打算带着迎舞去找她父亲,虽然天摇地撼,复见的可能只能听凭天意。但他们还是沿海南去了,一路上走走停停,结果碰上大风浪,直接就给卷到这一带,反倒得个逍遥的好所在。

虚空之口与心神相连,若有动静,他必有所应。所以醉并不担心什么,他们在这里已经住了一年了,也没什么动静。估计此时月也聚合冥隐,和洛奇跑出去逍遥了。

谁说守大门的就必须得天天看着,没事各自快活就罢了。魔界和天冥二界一样,三年道开一次,为天力所控。离三年之期还有一阵子,况且现在四地变改,人们劫后余生,都忙于重建。就算要来找麻烦,也得等吃饱穿暖没事干的时候再说。这会子大家各忙各的,他们也乐得自在。

醉慢悠悠的沿着木梯往木屋这里走,他刚开了一顿大宴,化**形的妖怪血力果然不一般。比普通人要好的多,况且他也不一定非得咬他们。若他们能从深海里找到一些未**形但已经具有妖力的,他也能接受,反正省得他打猎就好。这种交易的方式他很喜欢,强取豪夺固然快意,但没这样有成就感。以前,就算自己大发慈悲,只吸血不取命。对方还是一脸恐惧愤恨,哪像现在,公平交易,人家还美滋滋的觉得占了便宜呢!实在有趣的很。

慢慢的,也能说几句这里的话,怪腔怪调的但挺有意思。突然觉得生活多姿多彩,只不过,是曾经的眼和心,太过狭隘!不计字数分割线

新书《迷心记》,宫廷背景的言情故事。这篇文是在写《花弦月》极卡的时候,为了转换思路而写下的故事,也是当木第一篇宫文。呃,其实我不太擅长,而且宫文这大类也的确有点那啥啥…,不过是我很认真写的故事,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具体介绍会放在公众版的木言木语里,请点直通车多多捧场!

第一百零三章各自的希望

醉推开门,眼见边上的小隔间下着帘子。屋里静静的,只有熏草的香味。这里的蚊虫出奇的厉害,他有冥隐气居然也照咬不误。而且竟然还能中招,身上被咬出大包来。迎舞就更深受其害,身上的大紫包触目惊心。这熏草是当地人才会的土方,听说这里的吸血虫简直比血族都刚猛,连钻石虫妖的鳞皮都能咬透。但这种熏草可以驱散它们,不过是得拿东西来换就是了。因为这种草也是一种妖,自体泛香,是这一带树妖的专属。

醉一见她下着帘,就知道她在睡觉。就算她现在跟他一样,也是血族。但体魂也没强到哪去,觉感比以往灵敏,身体也敏捷轻灵了不少。但作为血族而言,还是属于力量较弱小的。这与她本身的体质有关,基础不好,也不能强求。

他慢慢掀开帘,见她枕着臂侧躺在床上,床上只铺了一张草席,身上原本搭的薄单滑到一边。长发铺了满身,让她的肌肤半掩半露。

她只穿了一件挂脖的小兜衣,宽腿的裤子上滑了一半,露出小腿。慵懒的姿态宛转婀娜,她肤如凝脂,白滑通透。黑发如墨,黑缎一般铺泄流光。让他双眼一触难离,身体不由微崩,心内痒起骚动,像是有人在轻轻呵气。扰得他意乱神迷!

这个会折腾人的小东西,捧在手里犹怕破碎,禁不得半点粗鲁。但偏又时而骨中生媚,眼底流波。华光矍烁,却又巧妍妖饶。害得他神魂乱荡,无法止息,只想狠狠的勒进骨头里!让他怎么样都煎熬。

犹记那一晚,太康山中。冰彻白雪天地,晶宫霜壁,寒冷彻骨。纵是红炉火热,也难抵冰寒。他做了满桌美食,竭尽各地搜罗珍禽异兽,只为她这最后一餐!

她尽量大块朵颐让他心安,但在他眼里。还是吃得太少。他眼中世界是黑白的,唯在有她的地方,可以看到颜色。

他记得她那晚有多么的火热,他用自己的体温,把她熨得滚烫。但他更是灼热,那原本不会升高地体温,最后却热得汗水纠缠,热得有如炉火煎熬。那次分离的惊吓让他太过恐惧,所以一触她的温软便难抑狂情。他忍了太久太久,一释则不能止。

她那时的点滴烙在他心里。一生一世不能忘记。她像是游鱼,软滑扭摆,让他想把她揉碎,一小块一小块的吞进肚子里。她已经尽力的容纳他,虽然对她而言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她已经尽量地放松再放松,但还是痛苦的扭来动去。

每一个眼神和姿态,都像天边夕阳下的霞一般旖丽多情。当他可以感觉到她深处的脉动,每一次跳动都和他如此贴近。她的眼睛像是完美琉璃。眼神飘进他心里,在他每一根神经上起舞,沸腾在他每一滴血液里。热情如火,情似狂涛,心痴乱绽,神魂颠倒。有如腐蚀灵魂一般,她像毒药让他每一根神经都颤抖。

他实在耐不住,想尝试着动一动。她就反应剧烈无比,小兽一样挥舞四肢。扯他的头发不让他动!他快让她折腾疯,但他又怕她真的受不了再厥过去,这种事又不是没有经历过。那样他真的会有障碍!他吞噬她的唇,把她的声音吞进肚子里。发挥他强大地忍耐力,调动她每一根神经直到她软烫得快被他熨贴成薄薄的一片。

他缠绵不休。让她全身热血沸腾快要冲破血脉。只有这样。他才能让她血尽地痛苦减到最低。但是后来。他有如一尝成瘾。都快忘记本因。只想跟她一直如此纠缠!

他在她昏昏沉沉地时候咬住她地脖子。缠绵有如亲吻。她特有地甜美让他地**复醒如狂。但他还是忍耐住了。他再不要与她分开。要让她地身体里。流淌着和他一样地血!要让她地生命。和他一样长久。同他紧紧地锁在一起。他要拿走她地血。然后把自己地血交给她。对她不需要有任何地保留。她不是他地制造品。从此以后。她是他唯一至亲!

她开始难以接受鲜血地味道。血脉乱窜。难以呼吸。心跳像是脱了缰地野马。就算他有了万全准备。还是觉得她地生命在他手心里摇晃虚弱。不过。她是迎舞。再怎么孱弱也不轻易倒下地迎舞。她终是熬过去。直到眼睛和他一样变得鲜红。他给了她作为人类地最后一餐。同样也给了她做为血族地第一餐!当她咬开他地喉咙。她地神志还处在血族意志萌发地状态。被渴血地**完全控制地时候。他紧紧抱着她。他终于不寂寞了!

回忆在心里盘恒。和爱相伴相依。她不会打猎。她无法向活人下手。就算她后来变得轻敏。变得比普通人更有强力。她依旧不行。其实这点他早就明白。会吃饭不一定会做饭。他把喂养她当成乐趣。反正以前做饭就是他地任务。况且。这是血族之间情感特殊地传递方式。只有最爱地人地血。才能填补内心深处地空洞。她从他地血里获得满足。比从口中说出爱来更让他心动!

迎舞正睡得迷迷糊糊。天气热得很。她现在体温比常人低。但她并不是一个合格地血族。她还是会受天气地影响。突然间。后背一阵麻酥酥地痒。这种感觉一直传到颈间。让她有些不情愿地醒过来。她知道是醉。这里只有他能进来。他架设冥隐。毕竟这个岛上地都是妖怪。他总不能太放心。

“别闹。”她轻唔着。他从后面抱住她。把她挤在小角落里。手已经伸进她地小兜衣里。不安份地游移。

他拂开她的长发,嘴唇在她的颈上留下红印:“是你勾引我。”他的声音有点无赖,含混不清。迎舞无奈,她就算包成棕子,他也照样这样说。跟他没有道理可讲,他现在没用脑子思考。他越抱越紧。啃得格外认真,做什么事也没这么认真过!

洛奇和轻弦站在凤歌台上,转眼他们在这里住了好些天了。她生产在即,月最近在四处寻些草药以备需求,她正好趁此到处闲散一阵子。

华阳山的落霞峰此时更高陡,所见之景已经与曾经不同。洛奇看着负手而立的轻弦,修长挺直如一棵坚松。

“你们都安好。我也可以放心去了。”轻弦笑着看远处山景,“魔界已成,日后不知四界能否平处,但无论怎么样,总算是一大进宜!”

“表哥要登天路?”洛奇轻声说着,“登天有什么好?在人间不好么?”

“登天没什么好,我一人之力也难做什么。但总归要做,这次人间界地大乱,是因各族心中的愿难平。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但都付出了代价。真不想再经历一次。但如何可以抑制强愿生贪?力量其实也是一种方式,我自小在华阳,受父亲和师父教导。既然有一身强力,就要付之有用。华阳自体引灼,与天力相合。近天之后,魂力更强。同时,也是对悟觉的考验!我悟觉已残,但仍有命止。登天之后,借天力修补悟觉,成就更高境界。从镇魔使做起,是一个新的起点。”轻弦回眼看她,“和你一样,我们各自努力生活!”

“我会很想念你。”洛奇眼眶有些泛潮,但唇边却抖出笑意。

“我也一样,洛奇。会很想念你!到时我会把金身所在告诉你,只告诉你一个人。如果你有困难需要我帮助。就掘出我的金身,我不会让你以魂为祭。条件是你要替我保守秘密,照管好我的金身!”他笑起来,伸手去揉她地头发,“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心中最强的执愿,就是不断的追求最高的境界。找到悟觉的本真,达到真正的宽容!人世间的经历,喜怒哀乐,这种过程远比结果更美妙。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你不要象夜魔罗一样。最后变成什么都没有。”洛奇一听有些起急。伸手指着山腰的部份,那里大丛的碧绿。雨萱也在其中某一个角落,“如果她重新炼出人形。知道你登天了,她会难过的。”

“我不会。我没他那么通达至此!”轻弦看着她手指地方向,“天上有天乾眼,世间一切都难以掩藏。这里是她最好的汲生之地,也许会渐渐化去体内妖鬼之血。如果她能孜孜不倦,一直不放弃,一直有希望。直到再度焕出人体,我会下来找她的,我还有话跟她说。”

“哦哦?说什么说什么?”洛奇又一脸八卦起来。

轻弦笑意更深,伸手弹她的脑门,拉长声音说:“秘---密!”

“切”洛奇捂着脑门哼着,伸手抚着自己的肚子。

“师父替你诊过脉,说这个孩子灼息很深。生下来,八成与其祖体质相似。”轻弦看着她的肚子,低声说,“你得继你母亲的体质,而月的父亲天枫也是百年难见地融热于体的体质。难得这孩子没受冥隐的侵扰,算是奇迹了。”

“嗯,当时在太康,老大也是这样说的。我跟老大商量过,如果生出来真的是一个融热之体的孩子,就把他(她)留在华阳拜师,也当天宗弟子!”洛奇抬眼看轻弦,“你说好不好?”

“当,当然好,求之不得!”轻弦又惊又喜,伸手握着她的肩,“师父一定开心的要死!我也开心的要死呢!”

“嘿嘿,唉,你当不了夜魔罗,当不了神呐!”洛奇看着他地表情,笑着说。

“我早说了么。”轻弦又想揉她的头发,忽然想起来,“可是那样,你怎么舍得?”

“我会常来看他(她)呀?欺负他(她)可不行!再说你走了,我也要帮你照顾外公嘛!”洛奇笑眯眯,“有个孩子在他身边,他老来张口笑,也能返老还童的。”

他搂过她的颈:“洛奇,月有了你,才能得到感情。你才是最明白温情的珍贵!师父也是因为你,才能得偿所愿。月愿意亲近他,都是因为你。我能放心离去,也是因为你,我知道你肯定不会让身边的亲人孤单!”

洛奇有点不好意思,哼哼叽叽的说:“我,我义薄云天嘛!嘿嘿,嘿嘿!”

“你们两个再抱一下试试!”鬼魅般的声音传来,吓得洛奇差点蹦起来。四周都没人,但已经感觉到阴风惨惨。洛奇正四处乱看的时候,月已经魂一样的飘过来了。压根就没看清他打哪冒出来地。

看着月一脸不爽,洛奇悄声说:“表哥你别介意,他最近心情不好。”

“嗯嗯。”轻弦一脸了解,“快当爹了,可以理解。”

月见他们依旧肆无忌惮地在那窃窃私语,一时间眉头蹙紧。正欲冲过来,洛奇已经挪着小碎步一点点的向他而来:“老大,我饿了。”

这招现在是洛奇地杀手锏,哪怕月现在正跟人大战三百回合。听到这句,照样乖乖跑去找吃的,非常非常管用。

第一百零四章冥罗动开,强愿聚北

洛奇和月在播云城住了两个来月,夏末的时候,她在这里产下一个儿子。月居然不用产婆,亲自接生。直把天慈和轻弦这一老一少担心得团团乱转。加上洛奇惨叫连连,那声音摧肝裂胆,惨绝人寰,可谓惊天地泣鬼神。更是让天慈半点不得安,没来由的就想起当年雁来,就差在外面老泪纵横了。

其实洛奇还算是顺产,但她就是在月面前什么都收敛不住。要是月给她找稳婆来,没准她就英雄气概胆间生,咬紧牙关不出声了。但偏偏他不给她找,一趟活全包圆。洛奇就鬼哭狼嚎,那把子力气十之**用在扯他头发,又骂又哭了。

月就是自己找活罪受,明明见不得她难受,而且他自己又没接生的经验,不过是在洛奇怀上以后现学的。但又非不放心别人,看谁都觉得别扭。结果自己上阵,她生孩子他就跟折命一样。她大白天的时候阵痛开始,一直折腾到半夜。总算是把孩子生出来了,这孩子体质与天慈所估计的一样。有着极优质的融热之力,生下来身体微微灼光,犹带金膜。是一个绝佳的粹练华阳真经的好胚子。

洛奇很会讨老人家欢心,一早就把取名权交给天慈。天慈很开心,憋在屋里想了好些天。最后选了一个“光”字。光,明耀华彩也,使之显赫也,荣耀也。他是天枫与雁来之孙。同样也是鹤云和寒天地外孙。更是天慈的曾孙!集合数家之辉,华彩明耀的希望!

洛奇在播云城养了大半年,她出月不久的时候,轻弦便拜别恩师。与他们告别,脱体离魂,登上天路。他一样带着华阳的光辉,以及心中执着的方向。他会一直追求更强大的力量。并且会以天乾之眼看着这世间。他是岳轻弦,可以输却不能倒下。他有他地理想和追求,纵使现在他只不过是天界小小镇魔使。

轻弦不会像夜魔罗那样,可以弃所有于不顾。将悟觉彻底散于天地,无爱无恨,万法皆空。但也不会像他们一样,拘限于小小的情感,偷安在人间的角落。他是二者之间的桥梁,比他们更包容广远。却依旧可以传递情感关怀。他就是这样,耀眼明媚,有如他绽放的万罗剑阵。他的金身在千纵林的一个角落里,那里现在不该叫做千纵林了。因为大地叠出石壁,掀成一座平展如帘的山壁来,像是挡在华阳山前的大门,又像是张开地手掌,欢迎天下强力,竞逐登天。

具体的位置,只有洛奇知道。那是月唯一一次。没有巴巴的跟过来。洛奇送他最后一程,一如当初他们相识,相扶相持的一段艰难之路。

他身体灼金。浅笑微微。其体有如沉睡,其魂宛若重生!金轮光耀。拉出长阶,那是他全新起点。近天的方向!

半年之后,洛奇便跟着月返回太康。三年之期已经到了。魔界将第一次向人间展开大门,召唤那些意图以冥隐摧发更强力量的高手。洛奇把儿子留在华阳,交给天慈教导。他才只有半岁,大眼睛溜圆,和洛奇像极了。洛奇虽然很舍不得,但的确把他留在华阳,远比让他太康要好太多。况且轻弦离开,其他的几位同期弟子也渐渐成长,可以独当一面,不需要天慈再加以指点照应。天慈身边也需要一个寄托,这道集合过往与希望的“光”,很适合在这里粹灿。

月自从当了老爹,也比以前大有长进。血亲之说,于他从来只是字面含义并无体会。但这次,亲手将孩子带到人世,这小小肉团是因他而有生命,将会与他血脉相亲。这种亲生的体会,总比别人言述来地更深刻。就算他冥隐入魂,个中点滴,也会越积越深。

虽然现在让他当个慈父还言之过早,但洛奇知道,月终会像一个普通人一样了解各种情怀的滋味。这是他在当一个机器的时候,已经开始好奇地事。足已经说明,月其实是一个感情丰富地人。冥隐气是他生命和力量的维系,但情感会让他鲜活。

月依旧背着洛奇。慢慢走在返往北地地路上。他早已经习惯了负着她前行。每一步都平稳而和顺。

“等选拔结束。我们再回来住。”洛奇下巴抵着他地肩。“三年再回去一次好不好?”

“你需要冥隐气继魂。不能在这里总呆着。”月侧眼看着她。这话说过很多次。她总是甩头就忘个干净。她是夜魔罗复建地生命。冥隐气是她生命地维系。魔界是她最后归魂地地方。想要在人间长存不衰。就不能总离开太康不归。魔界初成。强大地愿力不适合她居住生活。况且他们喜欢人间地日子。对另一个虚空并无好奇。但她生性就是自由自在。苦寒之地久居对她而言是一种折磨。他可以带着她到处奔走。但太康山初是盘恒在灵魂深处。他同样可以给她冥隐。让她地体魂常保青葱。但人间界地气息总会分剥他所散出地冥隐气。不如太康那里长聚不衰。可以说。太康山现在有如归栖岭。山在人间。其气为冥罗。

现在只要在太康山一带。月地冥隐就会强盛十倍不止。其力源源不绝。可以尽放无境。冥隐气会令他地体魂保持在一个顶尖地状态。从而让他地形貌自他二十岁开始便再无变改。他身魂合一。复往虚空不需要安置自己地肉身。这次是冥罗魔界第一次收纳强手。如今四界并存。为天地所认。但天冥二界可不见得认同!或者天遥日远之后。众生休养又将引发诛魔之乱。但这些都不是月所考量地。他只愿与洛奇相伴。其他地就顺其自然。

“但我想儿子。我要每个月都来看他。”洛奇勾着月地脖子。“不然他会忘记我地。”

“每个月都来?你要累死我?”月不咸不淡地哼了一句。“一年来一次好了。”

“不行,我自己过来。你嫌累可以在家等着。”洛奇反对,一年回来看一次,到时肯定母子情薄。

“你自己来?那你就是要气死我?”

“你不让我来。我就思念成疾,肝肠寸短,伤春悲秋,痛不欲生!”

“…”月一下站住脚步,把她放在地上,伸手戳她的脑壳,“你男人还没死呢,你痛不欲生?他是你儿子,有什么可伤春悲秋的。胡乱用词。”

洛奇歪着头,眨巴着大眼说:“你死了我才不会痛不欲生,儿子在南我在北,才痛不欲生呢!”

“花洛奇”他咬牙切齿。

“你死了反正是要把我弄死的,我怎么痛不欲生?”洛奇一脸无辜,“老大你讲讲道理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