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紧解释道:“就是长得像而已,真的。你瞧瞧,我都有影子。”我还特意在窗口走了几步,那古恒终于擦了擦汗,渐渐恢复了常态,吁了口气道:“人吓人,真是吓死人。那个——哎呀不对呀,”他终于反应了过来,“你怎么认识我?”

我忽然有些不知该怎么回话了,犹豫了一下,索性还是说了实话,“我…是明远的女朋友。”

古恒又傻了。

半个小时后,王榆林也接到古恒电话赶过来了,进门瞧见我,先是一愣,尔后很快显出了然的神色。果如明远所说,王榆林的脑子比古恒好使——他是个难得的不让人反感的聪明人。

反正古恒一直没整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尤其是他知道我也叫钟慧慧以后,脑子估计一直处于混沌状态,这会儿已经死机了。

先前领我上楼的小伙子也早就聪明地避了开去,大大的办公室就剩我们四个。

“你…那个…几岁了?去过D城吗?”古恒还有些不死心,忍不住继续追问。

我反正就摇头。我的履历没有丝毫问题,就算他再怎么追查,也追查不到任何线索——要不是明远跟我说,就连我自个儿也不信呢。不过那个王榆林一直没说话,我总觉得,他好像猜到了些什么。

古恒问了老半天一无所获,似乎终于有点相信我跟他的钟阿姨只是长得很想象的说法了。过了一会儿,这个性格大大咧咧的家伙就开始接受了我是明远女朋友的事实,甚至开始满嘴跑火车地说起我跟那个“钟阿姨”多么多么想像,明远对“钟阿姨”又是多么的依恋,甚至是“她”过世时明远的种种异常…

“明远他…真的…精神失常了?”我的心一直在狠狠地跳,手也在发抖,浑身上下跟虚脱了一般没有力气。对于“我”离开后的那段时间,他每次都是一句带过,所以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他曾经经历过那样的痛苦和悲伤。

那时候他才多大,十六?十七?

这么多年,他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在等待?

这一切,我已经无从得知。我现在知道的只是——我想要见他,想得要命!

六十五

我打了十三个电话,终于找到关系帮我订了一张下午去D城的机票,然后跟谁也没打招呼,直接就冲去了机场。

由于飞机晚点,等到D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我打了个的士急急忙忙地往明远家赶。夜晚的D城依旧繁华,车如流水般穿梭在大街小巷。我靠在窗边打量着这座陌生的城市。这是我第一次来这里,可心里却有莫名的熟悉感。明远说,我曾经在这里生活过五年多的时间,也许,正是那个时候,将这座城市的风景深深地刻在了我的骨子里。

的士在巷子口停下,我下了车,随着自己的直觉一步一步地往里走,一直走到一座小院门口停下。这里有斑驳的木门和从围墙上方探出的葱绿树枝,在路灯下打出漂亮而清晰的光影,莫名地有一种安心的味道。

应该就是这里了。

我敲了敲门,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明远在门的那一边沉声问:“哪位?”

我却忽然说不出话来了,站在门口一动也不能动,直到他缓缓地开门,慢慢地从门后探出半个脑袋——随即,脸上的不耐烦在一瞬间全变成了不敢置信,之后便是狂喜。

“慧慧——”他像做梦似的呓语,伸手过来探了探我的脸,触碰到我冰凉的皮肤,才猛地冲出来一把将我抱住。宽厚的怀抱,温暖而熟悉的气息,感受到他发自内心的激动,我这个时候才觉得,今天的决定是多么正确。

我们激动地拥抱,亲吻,然后水到渠成地滚床单。当感情到了某种程度,似乎语言已经无法表达,只有通过身体,通过□来体现。以前我不能理解,直到现在,才真正地感受到,灵魂和身体的交融原来如此妙不可言。

我们感受着彼此身体的温度,相拥着亲吻,拥抱,彼此融合,沉醉在这种前所未有的契合中。他强烈的**在我身体里爆发,一次又一次,直到我终于承受不住沉沉地睡去。睡梦间,似乎还隐隐听到他在洗手间里大声地唱歌,偶尔还有耳畔小声的呢喃,一会儿是“慧慧”,一会儿又是“姑姑”…

直到外面天全亮了,才终于从沉沉的睡梦里醒来。身体好像一团被狠狠揉过的面,又懒又提不上力。床上还是暖的,明远却不在身边。我费力地叫唤了他一声,却听不到他的回答,把脑袋从被窝里探出来,隐隐约约听到他在外头院子里跟人说话。

“…唔,不用送了,我女朋友不喜欢吃包子…”

这大早上的,跟谁说话呢?

一会儿,就见他提着两个塑料袋子进来了,眉头微蹙,嘴角有淡淡的嘲讽。

我又朝他吼了一声。明远立刻转过身来,眉眼在这瞬间温和起来,整个人就好像打上了柔光灯。“醒来了?”他问,说话时把塑料袋往茶几上随便一放,快步踱到床边坐下,手一伸,从被窝下环住了我的腰,“昨晚睡得好吗?”他在我耳边小声地问,声音里全是毫不掩饰的戏谑。

我一张嘴在他脖子上咬了一口,闷哼哼地以示回答。

“唔——”他小声喃喃:“还有力气咬人,看来昨天…”他的眼睛里有熠熠的光芒,眸中有**的火光在闪烁,身体一侧,又将我压在了身下,“我们再…”

于是我们又在床上多躺了一会儿,嗯,大概一个小时。

光是起床就费了不少力气,衣服穿上又脱下,穿上又脱下,直到后来肚子“咕咕”地抗议了,这才真正地起了身。

“刚才是谁?”吃早餐的时候,我问他。

明远脸上显出一丝嫌恶,狠狠地咬了一口包子,闷闷地回:“还能有谁?那个曾小娟。”

这个名字明明很陌生,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听得莫名地讨厌。“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也不喜欢她。”我毫无顾忌地表达着自己的观点,“她是谁?干嘛大早上跑我们家来?”

“就是那个曾秘书,”明远笑呵呵地看着我,一副深以为然的认同,“我也不喜欢她,你说的对,干嘛大早上来我们家。”他特意把“我们家”这三个字加重了,笑嘻嘻地看着我,很高兴的样子。

“对了,慧慧,”他的脸忽然凑过来,表情神神秘秘的,“早上你的手机闹铃响了,我就拉开你的包去关机。”

我听到这里立刻就明白过来了,包里除了手机,还有几分材料,就是那个户口本未婚证明什么的,昨天我拿去单位盖章来着。脸上忽然发起烧来,我才不是等不及了千里迢迢地过来逼婚呢。

“我是觉得,”他慢条斯理地道:“在哪里领证都是一样,你说是不是。而且——”他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里有期待的意思,还有一点点的不安,“我去查过了,今天日子挺好的。唔,宜嫁娶。”

他还没开口我就猜到他的意思了,所以心里一点也不意外,就是有点儿…怎么说呢,反正挺复杂的。照理说,结婚这是大事儿,可是,我连千里追夫的事儿都做出来了,而且,我们俩该做的不该做的也全都做了,我要是再端着似乎也有点不像话了。

于是,我就犹豫了两秒钟,然后就答应了。结果,我连早饭都还没吃完了,就被他塞车里头给拉出来了。

说是刚吃完早饭,其实这会儿都中午了。到民政局的时候,人家工作人员狠狠地把我们给抱怨了一通,说我们怎么专挑下班的时候来。不过他们也就嘴上说了说,办起手续来还挺麻溜的,也就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我们俩就一人一个小本儿出来了。

这就算是结婚了?

哎呀我都还没准备好呢?刚才拍照的时候笑容都是僵的,照片里的人也傻兮兮的,也不知道能不能重办一个?

“都给我吧。”明远捧着小本儿笑了一阵,最后把我手里的也给收走了,说我毛手毛脚的,容易把本儿给弄丢。

然后,新人金明远和钟慧慧手牵着手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他一个劲儿地给人打电话,王榆林啊、古恒啊,还有刘江,全都报告了个遍。回头见我一直坐在旁边一动不动的,着急地问:“你怎么不给家里打电话通知一声,这么大的事儿。”说罢就开始给我爸妈拨电话了。

听说我在D城跟明远领证了,老妈居然还挺镇定,就叮嘱我早点回来准备婚礼,甚至都没骂我两句。她倒是跟明远说了老半天,等我们俩到家的时候,明远还拿着电话一直跟我妈煲电话粥呢——也不知道那到底是谁的妈。

我想了想,又给林霞和单位领导打电话汇报了一下情况,林霞在那头大惊小怪的,领导很镇定,慢条斯理地恭喜了我一阵,又问我要不要再多请几天假。我想了想还是算了,这还是领证,后头办酒才忙呢。

中午我们找了个酒店吃饭庆祝,回家后明远又很兴奋地再一次履行了丈夫的“义务”——“这回可算是持证上岗了。”他抱着我喜滋滋地道。

我们订了周日下午的机票回C城,所以剩下的时间明远领着我到处转。

其实我不大敢在巷子里走,生怕被以前的旧人认出来,然后又闹得跟见鬼似的。明远似乎也清楚我的顾虑,每次都是把车开到院门口才停。

周六中午,他约了刘家兄弟吃饭,我当然也得去。

心里有些忐忑,其实我已经很幸运了,因为不记得,所以这种忐忑只是停留在表面,我想明远恐怕比我要尴尬得多。他要怎么跟刘家兄弟解释一个一模一样的钟慧慧的出现呢?而且,还是从姑姑变成了妻子。

“你别担心,”明远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安,伸手过来抱住我,又亲了亲,安慰道:“我已经跟刘叔他们打过预防针了。再说——”他往后退了两步,朝我上下打量,摸着下巴道:“再说,你跟以前还是有点不一样的。”

我现在的发型是刘浩维送的栗色大波浪,比以前的确时髦多了。不过,这似乎还起不到振聋发聩的效果。

“要不——”我赌气地道:“我索性把假发摘了,就顶着这板寸儿头过去。保管能把他们都给镇住了,一点也注意不到不长什么样儿。”

话一说出口,明远就抱着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慧慧——”他抱着我,好像都有些撑不住了,“你…还真是…一点也没变。”

我到底说什么了?我觉得我这个提议挺靠谱的啊。

第二天上午,明远陪着我去商场里逛了一圈,买了件颜色挺鲜艳的羽绒袄子,中午我还整个点小淡妆,弄得“青春逼人”的样子跟着明远一起去赴宴。

他倒是一直挺镇定的,脸上的表情很淡然,就好像,我跟别人没有什么不同。

既然他都这样了,我又何必把自己弄得紧张兮兮的。这么一琢磨,心里也就平静下来。挽着他的胳膊,像平常夫妻一样跟着他进了酒店。

我一进包间,立刻就能分辨出他们俩兄弟,就好像已经认识了很久似的。

他们俩原本在笑着说话,听见声响齐齐地转过头来,然后,就好像画面定格了似的,俩人的笑容都同时僵在了脸上。

这顿饭的气氛从头到尾都十分地古怪,我和明远就跟没事儿人似的该干啥就干啥,刘江和刘涛则明显不在状态,有两回都把菜给送歪了,弄得满脸都是。光我有没有来过D城这一个问题,他们兄弟俩就一个接一个地问了好几回。

我反正就装什么也不知道,他们问什么,我就答什么,不问的时候我就安安心心地吃饭,时不时还跟明远笑笑,就跟其他的新婚夫妻没有任何不同。反正我也没撒谎,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到临走的时候,刘家兄弟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一点都不知道。不过这见面的事儿就算是这么过去了。任他们俩再怎么纠结,也不会猜到真相吧。而且,就算真猜到了又能怎么样?他也就能心里想想,找不到人说。

六十六

结婚有什么好处呢?对明远来说,也许是终于能持证上岗了。对我来讲,目前最直观的就是,大晚上做了噩梦的时候可以一个劲儿地往某个人怀里钻,还可以矫情地抱着哭一哭。

周六的晚上我就做噩梦了。梦境很奇怪,在梦里没有我,只有明远一个人孤独而艰难地长大,变得孤僻而沉郁。然后,他遇到了曾小娟。那个虚伪的女人玩弄他的感情,骗走了他的财产,唤醒了长期以来压抑在他心中的犯罪因子…

在梦境的最后,是刘浩维拿着明远的卷宗来法院找我。而我,则像个陌生人一般对着他的卷宗说笑评点…

剧痛忽然从心底蔓延,我猛地惊醒,脸上已经满是泪痕,身畔的明远一脸惊慌地捧着我的脸,一个劲儿地小声安慰,“不哭了不哭了,我在这里,别怕…”

我这才惊觉刚刚原来是在梦中,可是,为什么会那么清晰,就好像,同样的事情曾经在我面前发生过似的。这种错觉让我难受痛苦,几乎无法呼吸。我和明远好不容易才走到了现在这一步,为什么还要让我做这种奇怪的梦呢?

“慧慧,你怎么了?”

等我的情绪终于渐渐平复下来,明远才轻轻松开手,转而环住我的腰身,脸凑得很近,眼睛里全是担心的情绪,“做噩梦了?”他声音压得很低,温温柔柔的就像羽毛拂过。

我深深地吐了一口气,把脑袋朝他怀里蹭了蹭,过了好一会儿,才点头道:“我讨厌那个曾小娟。”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就不喜欢她,说不出为什么,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天生合不来。所以就连做梦,也觉得她跟我过不去。

他有些啼笑皆非地看着我,好几次想开口说什么,最后终于化作无奈的笑意,拍了拍我的后背,很认真地解释道:“我跟那个曾秘书,真的没关系。”

我当然知道,明远要真对她有点什么,就不会这么死心塌地地一直等我了。可是,那个曾小娟,我打心眼儿里觉得她就是个坏角色。从眼睛眉毛到头发丝儿,就没一个地方是好的。

我跟明远这么一说,他都笑了,乐呵呵地亲了我一口,道:“我们家慧慧都成福尔摩斯了,那个曾小娟早就被恒顺收买了——唔,恒顺就是我的死对头,这两年斗得厉害,没少相互使绊子。”

“那你还留着她?”

“看着呗,”明远笑起来,胸有成竹的样子,“利用得好了,就是一步好棋。”

这个人又在说我听不懂的话了。我往他怀里靠,找了个温暖又舒适的位置,闭上眼睛,一会儿就睡着了。

早上明远又坚持了一番“晨间运动”,起来的时候都十点多了。其实我挺怀疑他到底什么时候在工作,除了大年初一那次匆匆离开显得有点忙碌之外,其余的大部分时间,他似乎比我还要悠闲。

“慧慧,你要知道。”他在洗手间大声地回道:“工作本来只是用来消遣时间的。以前我是时间太多,所以才找点活儿干,现在我只希望日子能慢一点,我可没闲功夫花在每天工作上。”他把脑袋探出来,顶着一头泡泡朝我笑,“我在想,我们是不是应该要个孩子了。”

我:“…”

明远通过猎头公司找到了新的总经理人选,这次赶回来一方面是为了公司的某些决策,另一方面就是为了面试。照他现在的反应来看,似乎很满意。

我们回到C城后,第一件事就是回去给老爸和老妈请罪。虽说当时在电话里,他们俩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的情绪来,但是我们俩这么突然地结婚,不管怎么说,还是对老人家的不尊重。

也许是看在我们俩新婚的缘故,老妈虽然抱怨了两句,但总体来说还是很高兴的,老爸总算等到了机会,把老早准备好的喜糖给周围的邻居发了出去,一会儿,心满意足地回来了,笑眯眯地拉着明远喝酒。

晚上明远就收拾东西直接搬我公寓来住了,一进门就发出一声长长的感叹,“终于住进来了。”那副无限感慨的样子实在好笑得紧。

第二天我继续去上班,装了两大包喜糖见人就发,大家也都挺高兴地说着祝贺的话,当然,也有人冷嘲热讽的。陈琪就一直盯着我的手看,罢了就装模作样地打抱不平道:“哎呀慧慧,不是我说你,结婚这样的大事儿,怎么连个戒指都没有就把自己给嫁出去了。该要的体面还是要的,这么急急忙忙的,不晓得的,还以为你怕自己嫁不出去呢。”

我反正是早有心理准备,也没指望能从她嘴里听到什么好话,就当没听到似的,理都懒得理她,转身就走了。单位里这么多人都看着,跌份儿的可不是我。

一回办公室就有人替我抱不平了,小黄气得脸都红了,非要冲去跟陈琪吵架,后来还是我给劝住的,“你跟她吵什么,咱们单位谁不晓得她那种嘴,别理她就是。你越是反应大,她就越是得意。跟她生气,那是跌价儿。”

大伙儿顿时笑起来,一会儿也就散了。

过了几天,老爸总算把我们结婚的日子给定了下来,五月十九,然后家里人都忙活起来了。订酒店,拍结婚照,订婚纱,买东西,那个事儿叫多。全都是老爸老妈说了算,一点主意也不让我拿,没办法,我索性就让干啥就干啥,一点脾气都没有了。

明远把公司的事情渐渐交给了新上任的总经理,自个儿当起了甩手掌柜,看他这每天精神抖擞的样子,好像当得还挺乐活。他现在每天都跟我爸妈混一起,为了婚礼现场插的是玫瑰还是百合抑或是甜品上几道等等这种小问题更跟人家酒店说半个小时…我觉得,他已经彻底堕落了。

可是,他却一点也不这么认为。

“慧慧,你要知道,工作永远做不完,可是结婚,一辈子只有一次,所以半点也不能马虎。你…”他撒开手,对着桌子上一大堆乱糟糟的东西皱起眉头,好像想从中找点什么事情让我来干,可最后还是无奈地呼了一口气,“你就老老实实等着做新娘子就好了,别的事情我们来操心。”

我被陈琪讽刺的事儿被小黄添油加醋地告诉给了明远,第二天他不知从哪里弄了个能晃死人的大钻戒过来,非逼着我戴上。我死活不肯,那玩意儿戴手上,我还怎么工作?光是想着别弄丢就已经够费神的了,再说还招贼呢。万一真被人给盯上了,你说我到底是护着自己好呢,还是护着它好?

“别啊,”明远笑着道:“就是一水钻的,别看这么亮,抛过光,几十块一个。”

我这才放下心来,第二天很得意地在陈琪面前招摇了一阵,狠狠出了一口恶气,一回头就把它扔抽屉了。

但我这“恶俗爆发”的名声算是传出去了,没过两天,连林霞都打电话来问了,“听说你老公给你买了个鸽子蛋,真的假的?”

我大笑,“当然是假的,谁有钱没地儿花了去买那玩意儿。比我手指头还金贵,难受不?我就是去恶心恶心人。”说着就把陈琪的事儿说给她听,林霞在电话那头笑得都快岔气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到什么似的,扭扭捏捏地问,“那个…上回那个队长,你认识的哦?”

“哪个?”我一听就觉得不对劲,林霞这语气,好像是有戏。没准儿是看上王榆林了!

可问题是,我后来才晓得,人家王榆林早就婚了,娃儿都两岁了。这回他特意调到C城,还是追着老婆孩子来的。更要命的,他还是军婚,国家法律保护,林霞要是瞧上了他,那可真够呛。反正我得让她把这想头给灭了。

“就是那个一直揪着我不放的那个。”林霞说着,声音都跟蚊子嗡嗡似的了。

明明那天是她一直揪着人家古恒不放才对——不过她既然瞧上的是古恒,我可算把一颗心放回了肚子里。话说古恒现在好像还是单身吧…

我跟林霞唠叨了有半个小时,其实也没说什么有用的内容。我对古恒了解得不多,对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一点概念都没有,只得等明远回来后再仔细问他。

好不容易挂了电话,就见老妈一脸欲言又止地看着我。

“怎么了?”我狐疑地低头看了看自己,没觉得身上有什么问题。

“你那个戒指——”老妈吞吞吐吐地道:“好像不是假的。”她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是你爸给选的,非要那么大颗钻,他又不懂行情,后来一付钱,自个儿都吓到了,回来一晚上没睡好…”

我大叫一声,把手里东西一扔,猛地冲去门往公寓里奔。

找了足足二十多分钟,才总算在梳妆台的桌子底下把那枚要命的戒指给找到了。一颗心总算回了原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我们这样的小市民,可经不起这样的惊吓。

我找了个小盒子把这宝贝小心翼翼地装起来,又朝四周看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放枕头底下。这要命的东西还是还给明远的好。

晚上我就把东西一拿出来他就笑了, “你怎么又翻出来了?”

我气得上前狠咬了他一口,怒道:“你这不是要我的命吗?我爸他什么都不懂,你怎么也傻了呢?花那么多钱就买块石头,既不能吃又不能穿,还得天天担心哪天不留神就给掉了。这不是请了个祖宗回来吗?反正我是不敢戴,你自个儿收着。”

明远就一个劲儿地笑,“别介啊,你之前不是扔抽屉吗,挺好的,抽屉又没洞,掉不了。就算有小偷进门,只要不是学珠宝鉴定的,保管认不出那抽屉疙瘩里随便扔着的戒指是真货。”

他怎么就没弄明白我的意思呢。

我的重点是——算了,我也被绕晕了。

反正那戒指我可不敢戴了,还给明远后,他还是照旧把它给扔抽屉了。害得每回我开抽屉的时候都会习惯性地去看它还在不在,闹心得很。

我仔细向明远打听了古恒的喜恶,回头又一五一十地告诉给林霞,至于他们俩怎么发展,我可就没办法控制了。

明远在城郊买了一套房子准备结婚用,不过我们俩还是喜欢现在这套小公寓,一直挤在这里不肯搬走。然后就是拍婚纱照啊、布置房间啊等等,到结婚前两天,两个人都累得快趴下了。

结婚前三天,依照C城的规矩新人是不能见面的。其实我们俩都觉得这是扯谈,正式算起来,我们俩都婚了多久了。不过家里有老人在,总不能不顾忌他们的看法。于是明远只得委委屈屈地搬出了我的公寓。老妈还不放心,非要我给搬回家来住了。

晚上有高中同学约了我吃饭,等吃喝完毕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多,给明远打电话居然接不通,我只得自己打车回家。才走出饭馆大门,就瞧见一身套装的曾小娟急匆匆地朝我跑过来,一脸惊慌地道:“钟小姐,可算找到你了。金总出车祸了!”

我心里陡地一沉,险些没岔过气去,想也没想就跟着她上了车。

一上她的车我就后悔了。这要换做别人也就算了,曾小娟是谁,她的话也能信?她不会是想绑架我吧。

我悔得肠子都快青了,心里琢磨着她到底打算干什么?如果要绑架,她一个人肯定不成。十有**一会儿还得上来人,到时候再来俩,我可就没处逃了。

想着明远的电话打不通,我就摸出电话来打算给刘浩维,结果摸出手机一看,没信号。看来这个曾小娟早有准备,今儿可真是不能善了。

手往包里再掏了掏,很快摸到个够沉的。刚才吃饭的时候高中同学给送的水晶球,里头还装着埃菲尔铁塔,收到的时候大家伙儿还开玩笑来着,说要是遇到贼了能把人给砸晕。你说他们怎么就不说点好听的呢?

乌鸦嘴!

我想也没想就把它给掏了出来,一转身,半秒钟都没犹豫,冲着曾小娟的脑袋就给砸了过去。

明远上回开玩笑说我以前跟古艳红打过架,杀过野猪,彪悍得一塌糊涂,我当时还不信,现在东西一上手,顿时有一种气吞山河的熟悉感。那曾小娟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我几下给砸晕了…

汽车哧溜一下滑出车道,径直朝路边的小花坛冲去,我狠命地踩住刹车,终于在撞上路灯之前把车给停住了。但汽车的脑袋也够呛,前头撞得都变形了,估计得花不少钱来修。

我小心翼翼地从车里出来,周围很快就有人围过来,我还瞧见穿着制服的警察往这边走。

听说是绑架,那警察盯着我看了老半天,又把脑袋探进车里,回头赶紧接通了对讲机,“派辆救护车,有人受伤了。”然后,不由分说地非要押我去警局。我觉得,他似乎有点不大相信我的说辞。

等后来明远他们赶过来的时候都快十一点了,一伙人脸色都很难看,直到瞧见我安然无事地坐在警局,又听警察说绑架的人已经被送去医院后,他们这才露出复杂的神色,那表情就像——“唔,本来就应该这样”,就是这样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