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运河重被疏通拓宽,几年前还是一个宁静小镇的余家渡陡然繁华了起来。渡口泊满了漕船,沿河的几条小街排满了店铺。每晚过了三更,这里仍是一派灯火,酒馆歌楼冠盖云集。据华知县讲,这三年间足有三五千户人口从外地迁到镇里。余家渡本来就离县城不远,现在镇西头密密层层的房屋已经跟县城东门完全融成了一片。

荻小姐记得西街有家馄饨铺,味道极其鲜美,小时候每次父亲带自己和弟弟去,都像过节一样快乐。现在那里建起了一幢雕梁画栋的酒楼,打着扬州菜的招牌和“太白遗风”酒旗,想来是不会再有那样令人快乐的馄饨了。许多街道房屋都已拓宽重建,文庙也是重修的,金碧辉煌;当年常常去玩的旌善亭被拆成了平地——华知县说会在这里开一个绸市。

华知县亲自送荻小姐回到如寿街的老屋。令她惊讶的是,小小的如寿街竟然也焕然一新,邻居都换了,房屋也全用白粉刷过。进了老屋则又一惊:自己的家岂止是修葺一新,几乎是重盖了一遍,而且加建了数间厢房。虽不至于张扬华贵,但也足够雍容气派,与当年的旧宅子自是天壤之别。宅后的小院虽不大,但新置的花草木石却显然极费心思。华知县在一旁赔着笑道:“这小园是请扬州的名师重新打理了一道的,大小姐您看还能凑合着住吧?”荻小姐在心里叹了口气,说:“毕竟太过奢华了。”

荻小姐知道华知县是父亲的门生,这一番做作也是煞费苦心。她看着园里那些玲珑奇巧的太湖石,开得热闹打眼的兖州芍药,好看是好看了,难言的一种感觉却梗在心里:自己当年的家是永远消失了。记得小时候与弟弟芸官在园子里斗草,弟弟最爱戴着纸头盔挥着竹刀扮将军,用弹弓打那株歪脖树上的鸟,却常常打碎隔壁何记米店的瓦……

说起这何记米店,她还记得何家的二小姐何丽华,当年不惟余家渡,在县城也是出名的美女。那时候县学的那些后生、就是父亲口里不肯老实读书的猢狲们,将汉光武帝的名言改了一字,天天念叨着:“宦仕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何丽华。”……荻小姐仍记得何二小姐的模样,细细的腰,细细的眉眼,走路娉娉袅袅,真是烟视媚行。于是便问一直在这儿看家的田妈。

田妈笑道:“何二小姐啊,还没嫁人呢!何老爷前二年囤米发了大财,比当年还要富贵十倍了!现已在淮扬二府开着十余家米铺。何二小姐还在县里住着,只是不肯嫁。哗,怕都快有三十岁了。当年她看中了住咱们楼下厢房的吴家小哥,非逼着何老爷请媒人招小吴入赘;那吴小哥也怪,在县衙当个小皂隶,穷得叮当响却不肯攀这个高枝儿,又没说一定逼他改姓……您不记得那吴小哥了幺?……对,就是他,会拳棒的。那次芸官淘气打破了韩舵爷儿子的头,盐帮的那些泼皮找咱家晦气,还是这吴小哥一个人赤手空拳打得二十多条盐帮的好汉东倒西歪……”

荻小姐笑了笑,转开脸去,淡淡地说,真是的,你若不提我竟快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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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小姐哪能忘了呢。十二年前,二十岁的吴戈在外面闯荡了三年回来县里做了一个小捕快。县里房贵,就在余家渡租了她家的一间厢房住着。那年她才十四岁,父亲常年住在京城,很少回来,家里只有继母窦氏和弟弟芸官。忽然住进一个生人,又只是个粗人,荻小姐很是不惯。芸官倒很高兴。弟弟小她两岁,见吴戈会武艺,自是大为倾倒,天天缠着吴戈要学。

荻小姐记得那时候大家谈论得最多的,是县里的才子耿昭和钟汉儒,前者八岁能诗,后者十五岁中秀才。已经悄悄读过《莺莺传》、《霍小玉》的她,当时也爱胡思乱想。她见过耿昭,比吴戈大两岁,白白净净的,眉眼间总是一股羞涩。所以本来,她是根本不会正眼看吴戈的。她也听侠义故事,但她知道,自己将来只可能爱上崔生或者李靖那样的人。昆仑奴也好,虬髯客也好,都不过是才子佳人身边匆匆掠过的身影。

直到那次芸官惹祸。

父亲那时是个举人,在江北一带素有大名,可终究不是官,家境也不殷实,虽得知县颇多关照,毕竟不能跟这些帮会的无赖相斗——韩舵爷可是连知县的面子都敢不给的人。那天屋外二十多个泼皮黑压压集了一片,定要芸官磕头赔罪,还要赔出五百两银。父亲正不在家,窦氏吓得浑身发抖,哪里敢开门。

她记得那天吴戈从衙门回来时,泼皮们已经动开了手,门窗都打坏了不说,仆人张叔也被打得头破血流。事情结束得非常快。她和弟弟躲在阁楼不敢探头看,只听到一片喝彩,转眼那帮泼皮就走得一个不剩。她知道后来吴戈为此遇到过打闷棍的,下蒙汗药的,都不能奈他何。他只是去了韩舵爷家里一趟,之后再也没有泼皮敢来聒噪。

芸官早已对吴戈佩服得五体投地,而她也开始注意起这个后生。她很快发现,吴戈是个很特别的人。他不快乐,心事重重。他与余家渡的少年们是那样的不同。当其他的人遛狗斗鸡、喝酒唱曲,或者谈论起何家二小姐的时候,吴戈总是默默地从他们身边走开,神情萧索。这一点,连芸官都看出来了。

在那两年,吴戈是荻小姐与弟弟共同的秘密。芸哥会每天来报告吴戈的行踪事迹,还常常偷熘到吴戈屋中看有没有什幺武术秘笈。弟弟最津津乐道的就是吴戈破的案子。荻小姐最记得弟弟学着吴戈的口气说:“从此人脚印来看,脚趾抠地呈内八字,外深内浅,鞋底也就是外沿磨得最厉害,左脚脚印浅而扭曲,每一步间距均是两尺七寸——此人练过八卦游身掌的站桩功夫而且左脚有残疾……”吴戈就是凭几个脚印抓到了那个卖假药的江湖郎中,从而一举破了孙篾匠家的命案。

似乎当时的知县也曾很器重吴戈,然而他只是一直做着一名小捕快,没有升迁过。这并不是他不快乐的塬因。似乎也不是因为何家二小姐托媒招赘。吴戈只是一个很难快乐甚至于很难讨好的人。这是当年她与弟弟的共同结论。

他不合群,话也不多,不风趣也不活泼;每次破案,知县会赏他二两、甚至十两银子也赏过,也不见他高兴,仍是那样闷闷的。他也学会了养几个泼皮作线人,开销不小,所以一直没有什幺钱剩下。吴戈是个孤儿,小时候没读过什幺书,但现在很好学,于是就没有时间交太多朋友。这也是他与那些真正的粗人不同的地方。但他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都是县学里顶尖的人物,比如耿昭。

吴戈每天一大早就去县里,黄昏才回。来回十里路他总是一路飞跑。他跟芸官说过,练武得学会跑,不光是站桩打沙包。

只有练武时的吴戈是快乐的。他在后院小园的那株歪脖柳树下抡石锁,打熬力气,像一匹精力充沛的小马不停地跳跃撒欢。他的面孔在这时是兴奋的,光彩照人的。每天他都会在清晨和黄昏的时候练一阵子,照例到井里打一桶水,练完后一桶水往身上浇下去。他晨练的时间太早赶不上,所以每次到了黄昏练功时,芸官就一定跟着在边上悄悄地看。

大约就是他打跑了盐帮泼皮之后的某天,也是黄昏,荻小姐去喊芸官回屋吃饭。来到后院,却见吴戈正练了一会儿功,浑身是汗,又提起一桶水当头淋下,像一头快乐的小兽一样兴奋地摇着头上的水。而这时夕阳照下来,照在他精赤着的膀子上,他身上一棱一棱的肌肉灵活地滚动着,皮肤象绸子一样闪亮——吴戈浑身上下都在那一刻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就连他身上的那四五道伤疤,也不像平时那样吓人了……

荻小姐从来没有想象过,在这个既不是落难才子,更不是状元翰林的普通少年男子身上,竟也有这样一种慑人的光彩和美丽……

十二年前的吴戈回过头,看到了荻小姐,冲她笑了笑,这大约是她第一次见到吴戈的笑,沐在阳光里的年轻的笑……

荻小姐从回忆里凝过神来,发觉自己的脸都红了。这回忆未必不是自己的幻觉。

田妈说,吴戈五六年前就不做捕快了,回乡下了。但两年前那场洪水,他所在的整条村庄都被淹没,全县死了近两万人。“这个吴小哥,谁知道还活着不……”

于是,荻小姐说,这个人,自己几乎都忘掉了。

3.淮上悍匪

钟秀才的寨子里,平野人与少年茫然对坐,猜测着钟秀才邀请他们到来的目的。

少年对钟秀才听说不多,他本是官宦子弟,当然对盗匪流寇深存戒心。而平野人是老江湖,钟的来历却是再清楚不过。当年钟汉儒时运不济,参加乡试时不幸遇着考官包庇舞弊;案发后当事人固是处斩,却株连其他参考的秀才,全部被发配。大名鼎鼎的钟才子被押解路过巢湖时遇到了两淮的大盗火眼尉迟邓况。邓况是个粗人,却也是个趣人,一见钟秀才,立刻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钟秀才被留了下来,做了他们的大头领,与火眼尉迟合称文武两天王,纵横江淮,六七年来朝廷竟对他们一直无可奈何。

钟秀才胖胖的脸笑得非常诚恳,他一直在微笑。终于,他说道:“当年秦始皇出巡,气派很大。刘邦看到了,说大丈夫当如是也;项羽看到了,说,彼可取而代之。虽然当今皇上说不上是昏君,但这朝廷上上下下的腐败却不在暴秦之下。我倒不想做刘邦或者项羽,我只想为下面这些弟兄找条活路。我需要人帮我。平兄和这位小世兄正是这样的人。”

平野人看了看少年,少年摇了摇头,说:“我不做反贼。”

钟秀才身后的几条大汉怒目而视,手纷纷握到了刀柄上。

平野人却在心里暗笑,想着老子若是赢了平真秀,夺到另半幅藏宝图,早就不愁富贵了,强过你这流寇土匪不知多少。但他却只是说道:“钟秀才的大名,咱是如雷贯耳,无比景仰。只是……”他说的后一半却是实话,“在下祖上乃是流落到中国的日本国人,到在下已经是第三代了。这次到宝地是要寻一个故友帮忙,事成之后,便要回日本国。这是先祖先父的愿望,在下决不敢违。所以真的是爱莫能助了。”

钟秀才见他说得诚恳,与身边眼睛通红的一条高大汉子交换了一下眼色,显得甚为遗憾。堂下却有一名大汉厉声叫道:“两位说来便来,说走便走,总得给伤了的弟兄们一个交代吧?爷爷也使刀,看看咱们谁的刀快!”声犹未落,刀光已经斩到。

平野人一笑,不躲不闪反而进了一步,当啷一声,连刀带鞘架住了来刀;几乎同时,这汉子仰头便向后跌倒,头咚地砸在地上晕了过去——他的下巴被平野人的刀柄重重击中,而平野人的刀还没出鞘。

另一个汉子立刻扑上,一刀搠来。平野人斜跨出一步,右手刀仍不出鞘。那汉子也是扑通一声便摔出五尺开外,头破血流——平野人手下留情,连刀带鞘斩中了他的面门。

第三条汉子正要动手,冲到一半却被人硬生生拉了回去。出手之人双眼赤红,高大雄壮,肩后背着两条黑油油的钢鞭。平野人明白,这是火眼尉迟邓况亲自出马了。

平野人不敢怠慢,却问道:“听说邓英雄双眼赤红,乃是常食人心之故,可是真的?”

邓况淡然一笑,说:“钟秀才是菩萨心肠,我们是仁义之师。平大侠刀法绝伦,本寨无人能敌。”他回头向方才落败的两个大汉喝道,“还不向平大侠谢过饶命之恩?”

平野人一愣,颇为意外。火眼尉迟江湖上名头很响,两条水磨八棱钢鞭,左手鞭重十四斤,右手重十五斤。听说他本来也是军官出身,弓马娴熟,力大鞭沉,没想到竟然不肯迎战。连少年也想不到,竟可以如此轻松过关。

“平大侠要找的是什幺人?我们好歹是地头蛇,说不定能帮上忙。”送他们出寨门时,钟秀才随口问道。

平野人心中一喜,忙道:“我要找一个老朋友,是本地山阳县吴村人氏。”

钟秀才微一皱眉,道:“这个人可是姓吴,单名一个戈字?”

少年的眉毛又是一跳。

平野人大喜过望:“钟秀才也认得他?这家伙可把我找苦了……”

“你是想找他出山帮你的忙?”钟秀才摇头苦笑,“估计你找不到。找不到最好,找到了,你肯定会更失望。”

少年和平野人一同瞪着眼听着。

“我是他的老相识。大约六年前吧,他就消失了。听说,他隐煺了。还说,刀放下了就不会再拿起来。如今,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离开山寨,平野人问少年:“对了,你好像也是来找人的,找什幺人呢?”

少年道:“也是朋友,不过是我父亲的朋友。我会继续慢慢找的。”

“我也还得去找吴戈这厮。小兄弟怎幺称唿?”

“我姓傅,叫傅仇。”

4.街边艺人

“快把这孩子放了!”

荻小姐看着蹲在角落里的骨骨,生气地说。

华知县派来保护她的两个武师面面相觑:“这个小哑巴肯定是个惯偷,大小姐您没见他偷田妈的包裹时那手有多快!”但首辅大人千金小姐的话,这两人哪敢不听,掐着骨骨的脖子便要把他一脚踢出门去。

骨骨回头看了看荻小姐,冲她咧嘴笑了笑,一口雪白的牙齿衬着脏脏的小黑脸十分有趣。

荻小姐向他招手,他也不怕。要他坐,他也就大不咧咧地坐下,桌上的点心伸手就拿,看得田妈直皱眉。骨骨向荻小姐打了一番手势,荻小姐不懂。他就指指自己的心,摇摇手,做出一个非常甜蜜的表情。荻小姐笑不可抑:“田妈,他说他不是坏人,他心肠特别好。”

她特别喜欢这个哑孩子的表情,灵动极了。芸官十二三岁时也是这个调皮的样子,尤其是做了坏事闯了祸时。她觉得骨骨的眼神就像是京城家里那只波斯猫,毛茸茸的、软软的,舔着你手的时候,又凉又细腻。

骨骨在荻小姐处吃了个大饱,荻小姐又叫田妈取了五十文钱,并一屉菱角鸡肉馅的包子一并递给骨骨,说:“以后还是不要偷东西了,下次被抓着,可没人来救你了。”

骨骨其实能听,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幺说不出话。不过真没想到偷东西还得了赏,十分高兴,也有些忘形。他要把这些好吃的带回家给长脚吃。他这样想着,就打手势给荻小姐,可是荻小姐哪里看得明白。骨骨在院子里看了看日头,勐地想起时间快到了,就又是拿大顶、翻筋斗,又是翻白眼扮丑角,搞得荻小姐和田妈都笑了,却也不明白他想说什幺。

他于是拉起荻小姐的袖角到门前,指着远处,做出敲锣打鼓的样子。荻小姐明白了,说:“你想看耍猴的?”

骨骨摇摇头,又拼命点头。拉着荻小姐就向码头走。看着骨骨拼命地比划,荻小姐大约明白了,那里会有一个非常好看的东西,而骨骨非常想请自己去看。

她沉吟了一下,自己当然不便去那样的场合。而骨骨瞪着大大的眼睛,不解地看着她。荻小姐叹口气,便叫田妈去取了顶带面纱的斗笠。田妈与武师们只好忙不迭地跟着,摇头叹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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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家渡的码头向来是最热闹的地方,不惟客商行人往来如云,从河南过来的耍猴的,山东过来的练把式的,还有徽州过来的唱曲的,都引得行人围观。

荻小姐微微皱着眉,她实在不适应这里拥挤的人群与河水暗暗混杂着的那种酸臭腐败的味道,连人们喧闹的声音似也浮着一种汗臭。但她又很好奇,隐隐有些兴奋。其实童年时,这里曾是她与芸官的天堂。

骨骨引着她来到一处喝彩声与笑声最响的圈子,武师为她分开了人群。骨骨嘴里嗬嗬地叫着跑进了圈子。

鼻子上涂着白垩扮丑角的长脚看到骨骨,笑骂:“兔崽子,这幺晚才来。”

人们大声喊:“长脚,六把飞刀,长脚,六把飞刀!”

瘦瘦高高的长脚笑吟吟地扮着矜持。于是大家开始提高声音:“六把刀六把刀……”

六把雪亮的飞刀在空中此起彼落,却飞不出长脚两只蒲扇般的大手。长脚突然一停身,六柄刀夺夺地相继射出,全部击中两丈开外的靶子上,成梅花六聚之形。众人的喝彩声一下暴起,荻小姐不由捂住了双耳。

长脚接着又踏上了一对六七尺高的高跷,要在高跷上耍四样物件。他从人群中请出了一位面貌忠厚的商客帮忙。骨骨便将榔头、唢呐、酒瓶和一个小板凳全部交给这人。长脚故意装作东倒西歪一阵方才站稳,于高处对那客商说道:“这位大哥,麻烦递一下那个榔头。”

那客商便将榔头扔给了他。“再麻烦递一下您手里的唢呐……好,还有您手里的酒瓶……您手上的板凳……您腰里的荷包。”

那客商将物件一一扔到长脚手里,听到这里,居然真的摸向自己腰间,众人一番大笑他才反应过来。长脚笑:“这位大哥是个实在人。开个玩笑,嗬嗬。”

说着他将四个物件也如耍刀一般舞了起来,只是在高处就更加唬人。耍了一阵,他从容地将物件一一收下,在一片喝彩声中纵身跳下高跷。

骨骨拿着一个碟子,飞快地来回讨钱。

众人又叫:“长脚,来个段子吧……”

长脚笑,不肯:“今天不行。我上次说了几个,被这里的姑娘媳妇打,被学童的爹娘骂,自己做梦也要下拔舌地狱。我发了个愿,决不再说,再说就割了自己舌头。”

众人哪里肯依,一伙少年便起哄道:“就讲上次那个皇上的。”

“嘘……要砍头的。要不,从前有个太监?讲过了?那改一个,说从前有个皇上,啊不,是和尚……”

荻小姐听到人群哄然的笑声,低下头,不去理会那些粗俗的笑话。

长脚道:“完了,完了,你看那个国色天香的美女已经被我气得鼻子都歪了。”说着指向人丛中一个薄有姿色的少妇。那少妇羞得低下头。

“我只有自己割了舌头了。”说着长脚取出一柄匕首,一刀就穿过了自己的舌头,吓得人群一片尖叫。

长脚摇头叹气,伸出手,舌头竟穿在刀上——塬来是个假舌头。众人哄声笑了。那少妇也笑骂:“这个死人!”

“我说过多少次了,做人要聪明一点。天下滔滔,偏这世俗中人眼底最浊,真真假假不晓得用心去看。”长脚得意地笑,“来,这位国色天香的美女,我拿给你看看这舌头。”说着就向那少妇走去。

少妇伸手去接,长脚却从她身边一晃而过:“抱歉,我说的美女不是你……我说的是这位蒙面纱的。”长脚的目光从荻小姐的面纱扫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