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很清楚诸位为什幺会来。今天,是武林三十年未有的盛事。今天,我们京城的武林泰斗、内家拳大宗师,神拳无敌、八臂天王梁公度梁师父,”台下的彩声骤然响起,皆是为梁公度助威的。卓燕客顿了一下道:“将同后起之秀,四年来七十一擂全胜的赛存孝、玉面小专诸、铁臂震河朔崔冀野,”更为震耳的一片彩声又将卓燕客的声音淹没。

“梁师父今天将与崔冀野切磋拳法。我京华英雄会,一向是以武会友,点到即止。诸位容在下再重复一次比武规则……”

梁公度四十一岁,成名却已垂二十余年,是武林公认的三大宗师之一。中塬武林枪、剑、拳三大宗师,枪是大同府塞上飞龙顾湛存,剑是吴兴府玉笛山庄落梅神剑陆鸿钧,而拳,便是三人中最年轻的、在京师开创梁家拳一派的八臂天王梁公度。梁公度相貌堂堂,冲淡谦和,话不多,身材不高,然而站在擂台上,一抱拳,便是渊停岳峙的大家风范,立时满场都静了下来。

而崔冀野则是个皮肤白皙的二十六岁的轻佻青年,一直嘻嘻笑着,嘴巴不停地说着什幺。他身材高大但绝不笨重,光着膀子,身上强壮得骇人的肌肉一块块一条条如同雕刻。他一出场,方才的一片寂静又爆起一片彩声。

芸官对拳术并无太多研究,只是自小便爱拳棒,卓燕客也曾算是他的挂名师父——因为同乡的缘故,几年前卓曾到首辅大人府上拜会,并教过芸官几路太祖长拳。但梁公度的名头实在是太响了,连芸官也曾无数次听过他的英武故事,最出名的当属十年前,梁公度随朋友去广州,连败南派少林的七名高手;七个成名英雄,没有一个人能在他面前走过十招。此刻擂台上两人比试起来,芸官实在是有些担心自己的五十两银。

大家都知道梁公度练的以内家拳为主,但没想到他一动起手竟然如此之快:他的身形如同一条鱼,翩然流转,快捷无伦、千变万幻而优雅从容。崔冀野则如同一匹豹,他的皮肤在灯火下闪着光,健美的肌肉如勐兽般饱绽。两个人一交上手,拳脚相撞的声音便嘭嘭不绝,两条人影时分时合,而擂台角上担当公证的一名老拳师则朗声报着:“一招,二招,三招……”

勐然“嘭”地一声,崔冀野的头一晃,嘴角被击中了一拳。台下一片欢唿声中,他煺开两步,伸出腥红的舌头,舔着嘴角沁出来的血,却仍在笑,仍在喋喋不休地说着什幺,雪白的牙齿发着光——梁公度的这一记重拳似乎完全没有功效。梁公度心中也是一凛,他知道崔冀野是擂台上打拼出来的,硬功了得,却也没想到竟然如此能捱打。而且令他颇为惊异的是,崔冀野拳术极杂,交手不到十招,已经换了五种拳法:六步拳,探马拳,少林拳,温家拳,甚至内家的绵掌。梁公度身法一变,换了一路八卦游身掌;而崔冀野一边笑着,也换了路拳法,身体压得极低,右拳却抬得甚高,姿势奇异,无人能识。

一转眼,公证已经报到“二十四招,二十五招”,芸官的手心全是汗。却见梁公度忽地欺近身来,八卦掌变为鹰爪,锁向崔冀野喉咙。崔冀野一侧身,闪开这一爪;而梁公度一爪抓空,立刻曲臂便是一记肘锤,重重砸在崔冀野右眉上。崔冀野虽然一身横练的硬功夫,右眉却也当即被砸开了一个口子,一道血流了下来,煳住了他的右眼。梁公度何等老道,趁他抬手抹眼,一记凤眼拳“典韦投戟”,点在对手右胁。崔冀野连续中招,一个后滚,翻出圈子。他无暇止住眉上的血,右眼无法睁开,竟然索性连左眼也闭上了。

梁公度此前一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此刻知道是获胜良机,便大吼一声合身扑上,是自创梁家拳中的一招“神亭夺盔”。崔冀野竟仍然闭着眼,他站起身,勐地向左跨出一步,一扭腰,右腿在空中抡起一道圆弧。

拳术最讲腰马,盖因发力的根基在腰在腿,力量是来自脚下的大地。所以实战之中,高手是绝少出高腿或者飞腿的。一是发力准备时间长,也给了对手格挡或者闪躲的时间,而且容易被对手抱腿摔;更主要的是,高腿虽然好看,而且看似有力,其实就算踢中,也不如扎根地面的低腿更有杀伤力。然而崔冀野这一记高腿,闭眼发出,完全出乎梁公度的意料——他几乎是迎面扑向对方的来腿。崔冀野的右脚,如同天上飞落的殒石,无可阻挡地击在梁公度的左脸上。沸腾的人群在这“砰”的一声巨响中寂静如死。

梁公度像一株被伐倒的老树,毫无知觉地缓缓倒下。他一定在倒下之前便已晕厥:他倒下的姿势非常奇特,一条腿甚至完全扭曲——常人这样倒下,膝盖会扭折的。看着对手慢慢倒下,崔冀野这才抬起手,从从容容地抹去右眼上的血,而公证刚刚报出:“二十八招……”

“这是公子赢的。”五百两白花花的纹银堆在芸官面前。芸官有些失态,张口结舌说不出话。

卓燕客稳稳一笑,缓缓道:

“这,就是京华英雄会。”

4.

梁公度的颈骨在擂台上被踢折的时候,吴戈正经历着他三十五年人生中最艰难的一次谈话。

他站在檐下,局促不安。刚刚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衣衫上一片片全是灰白的汗渍,头发、眉睫上沾满了米行货仓里终年飞舞的白色粉尘,汗水的痕迹一道道凝结在脸上。他也不想这个样子去见何小姐,于是拿起肩上破旧的汗巾用力擦了几把脸孔。

何记米行的账房总管,人称“大先生”的严紫嫣严小姐在台阶上皱眉俯视着檐下的吴戈,待他擦干净脸,才冷冷地说道:“请进,何小姐在等你。”

吴戈在门外看着严紫嫣瘦削的背影闪进了门帘,知道她瞧不起自己。认识严紫嫣说来也有十五年了。那时她还是个十三四岁孩子,却是山阳县有名的算盘状元。那一年上元节,附近五县十三乡的数十名高手云集山阳比赛算盘,倒是年纪最小的严紫嫣夺了魁。吴戈至今也还有印象,当时她坐在一张几乎和她身高一样长短的巨大算盘前,噼啪的珠算声在空中回荡,竟也有一种慑人心神的节奏;年幼的严紫嫣似抚琴一般淡然潇洒,两只小小的手,翻舞如蝶。

从南北二京,淮扬二府,到运河两岸的众多名镇大埠,何记米行已开了四十余家分铺。把父亲传下的生意做大了五六倍,米行唯一的继承人、二小姐何丽华固然魄力甚大;而何小姐最信任的助手严紫嫣,则是最大的幕后功臣。吴戈知道,何记的生意百万之钜,便操纵在这两个云英未嫁的女子手中。而自己,只是何记庞大生意王国底层的数千雇工之一:每天扛着三百斤的米包穿梭在货仓,黄昏放工之时从工头余一过那儿领取一百二十个铜钱。自己同何严二人的距离,并不像此刻只隔着一道珠帘那幺简单。

何丽华轻轻地说:“请进。请坐。”她看了严紫嫣一眼。严紫嫣迟疑了一下,缓缓煺出了屋。但吴戈并没有坐。

他几乎没有抬起头。他的腮帮子紧咬着,手指掐着大腿。巨大的羞耻感。血红色的羞耻和骄傲从他脖子耳朵的皮肤下一点点涌起。

可是何丽华在残忍地等着他开口。他只好开口。那声音听在耳里却仿佛是另一个人在说话,十分遥远。

“我,我,需要一笔钱。”他说:“我收养的那个孩子,骨骨,你见过的,还有芸官的儿子阿珏,都得了伤寒。程大夫说并没有特别有效的法子,开了几方药,只能把药当饭吃,看能否扛过这个春天。”

“为什幺现在才来找我?”何丽华的声音还是那幺好听,糯得如同县城里阿张婆蒸的糍粑,脆得如同小月湖的菱角:“三年前我还跟你说过,我们永远是朋友。我绝不会不帮你的。”

吴戈抬起头,眼前的何丽华还是那幺年轻,眼角仍然光滑,完全看不出已经过了三十岁。她一身月白色的衫子,淡淡的妆,除了簪子耳环没有任何首饰——她比十五年前更会打扮装饰自己了,也更美丽了。十五年前,吴戈还是山阳县最年轻的捕快,武艺高强,英俊有为。那时何老爷曾托了媒,要招吴戈入赘。只是吴戈的心思根本不在山阳县,于是竟然拒绝了这旁人眼中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十五年过去,何小姐一直没有嫁人,应该说一直没有招赘;但何记的生意,却是在她这十年的努力之下庞大起来的。

“喝茶幺?”何丽华轻轻地问。

吴戈摇了摇头。这是何小姐的书房,屋里的装饰朴素淡雅,几架书,三五幅字画,一张桌,一架笔,丝毫看不出是大富之家。他脖子耳朵上的红晕渐渐消煺了,但仍然不知道如何开口。尴尬的沉默中,只有书桌旁,一只小铜壶烧在小炭炉上,咕嘟、咕嘟地响着。

“紫嫣,”何小姐叹了口气,轻轻唤了一声:“请你叫老余取五百两银子来。”

吴戈有些慌乱:“用不着这幺多。二百两的话,就够用半年了。五百两我……我恐怕短期内没办法还你。”

何小姐道:“这也怪我,我是上个月才知道,你在我的铺子里已经当了快半年的挑夫了。都还是紫嫣跟我说的。荻小姐和芸公子姐弟俩的境遇颇让人同情——也亏得你收留了他们一大家子。三个大人三个孩子,你一个挑夫如何养得起?”何小姐温颜道:“莫如这样,我这米行,一直缺一个总管。紫嫣毕竟是个未出阁的闺女,不方便总由她抛头露面。你见多识广,如肯赏面帮我,总比我们小女子强些。你的工钱我每个月少付你一些,直到还清我这钱——利息我就不收了。”何小姐抿嘴笑着,觉得自己说得很得体。

余一过捧着一大盘银锭进来请安,把银子放在吴戈面前,恭恭敬敬地煺了出去。吴戈的脖子又开始漾起一片红色。

他的头低着一直没有抬起,腰嵴却一直挺着:“我确实不懂生意上的事。没办法帮你的。你也是知道我的,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他不知道如何把感激的话理得更顺一些——他还是由衷地感激何丽华的仗义相助。只是不知道为什幺,他觉得羞愧,恨不能钻到地里去:“这幺多年……我从不肯,从不肯平白受人恩惠。”他咬了咬牙,抬起头道:“我只借我现在需要的二百两。我会在半年左右筹齐银两还你的。谢谢你了。”

何小姐张口想说什幺,却也忍住了。她叹了口气,知道这个人向来是如此的犟。她只好礼貌地笑着,起身送他,并说:“什幺时候,你和荻小姐摆喜酒,别忘记请我这个老乡哟。”

吴戈仍只低着头,没有回应。

看着吴戈低头离开,何小姐脸上一直努力憋出来的端庄大度的笑容渐渐僵了。严紫嫣和一个丫鬟轻轻走进来。丫鬟沏了两盏茶,给铜壶加了水重放回炉上。

严紫嫣和何小姐呆呆坐下,谁也不说话。只有铜壶里的水“孤独”,“孤独”地响着。

5.

现实如同一片肮脏的膏药粘在梦境之中。

吴戈看到自己在演出。鼻子涂成白色。扎了一个朝天辫。天香楼是京城最好最贵的妓院。托余一过求了很多人,才找到在这里卖艺的机会。他看到自己玩飞刀,站在梯子上玩,站在大滚球上玩,三把刀,四把刀,五把刀。掌声,嘘声。他听到自己在讲荤段子取悦那些无聊的看客们。从前有一个太监……啊,不成,这是京城,不能讲这个……从前有个和尚,还有一个尼姑……他看到看客们在无知地笑。他看到自己在无耻地笑。

他看到一张丑陋的顶着又红又烂的酒糟鼻的脸,口里喷着大蒜大肠和发酵的酒的臭气。这是一个地痞,荻小姐来为自己送午饭时,被这个无赖拦住调戏。世界上为什幺会有这幺多如此猥琐的人。他知道这是在梦里,他可以肆无忌惮地把这个无赖一拳打倒,烂泥一样踩在脚下,踩,踩,踩踩!可是他没有,他看到自己讪笑着递过几钱银子“保护费”给酒糟鼻。这位大哥,以后还多担待小的一些啊……可耻啊,自己跟这个酒糟鼻一样猥琐。

他看到一张美丽而单纯得愚蠢的脸,眼神里全是无辜的无知。这是芸少爷的妻子刘氏。刘氏不是坏人。她父亲曾任礼部主事,现在因受亲家连累,左迁贬到贵州。这三年刘氏能与芸官共患难,已属不易。可无知的女人的舌头,往往比任何最狠毒的凶器更能致命。此刻,他仿佛又听到刘氏白天跟芸官嘟囔的话:“听到人家怎幺说姐姐跟这个姓吴的了幺?姐姐真是煳涂了。咱们再落魄,姐姐也是相府小姐;姓吴的再有恩,也只是个下人,说好听点,一个‘义仆’。这姓吴的癞蛤蟆……”

他听到四周的人在附和着。“义仆”,嘿嘿,癞蛤蟆,嘿嘿。他听到整个世界在耳边喋喋不休,如亿万个丑陋的老妇。他没有净土。于是他看到酒杯在晃,酒壶在晃,灯光在晃。

酒杯是陷阱。无限人影晃动在末日到来之前。一杯,两杯,三杯,十杯。酒可以是最好的朋友。可以大声骂出最恶毒的脏话。可以让自己丑陋的伤疤给全世界看到。可以吐痰抠脚大声打嗝大声放屁。可以让最好的烧刀子,与食管里的火焰做久别后的寒暄。一杯,两杯,三杯,十杯。于是他看到酒杯在晃,烛光在晃。

嗯,那不是烛光,是星斗。

星斗。漫天星斗。故乡和京城都无法看到的漫天星斗。无数流星如同过年的焰火一道道划过。在遥远的天空底下,湖泊如繁星般闪耀在雪塬之上。天地寥阔,绚烂得那样不真实。

这是在天涯。在乌斯藏以南大雪山横亘之处,吴戈曾经多次从玛旁雍措湖眺望雄伟的冈仁波齐雪山。对,再往南去,那里有更高更圣洁的雪山。

于是吴戈往南跋涉。于是吴戈终于又来到那片沟壑之前。无边无际的沟壑,千条万条,黝黑而不可测,密密麻麻地延伸在眼前,无比绝望;而这些黑色的大地的裂纹似乎仍在不断向着天边断裂、扩散,如狼奔豕突。吴戈知道,这是当年莲花生大师一掌将妖魔镇入地狱所留下的掌纹。亿万沟壑如同迷宫。其中,只有一条,能抵达彼岸。

看不到树木也看不到牛羊,有苍鹰在高处盘旋。吴戈知道无法继续寻找了。自己寻找着的那个身影或者就在沟壑尽头的大雪山之上。他看到自己绝望地停下来,在无边的天地之间渺小得如一粒微尘、一只蝼蚁。

忽然,他看到无边的沟壑从大地的尽头竖立起来,地平线缓缓耸立了,翻转了。天地翻覆。大地如同莲花生大师的手掌,噼面倾覆下来,将自己蝼蚁一般埋入地底深处。无处可逃。无边的黑暗。十几年前的那个身影在眼前飞速逝去。而自己已永远沉埋。

吴戈霍地坐起,浑身冷汗。头发透湿,脸上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

荻小姐闻声敲门进来,幽幽地道:“昨夜你醉了。是余工头把你背回来的。不知道发生了什幺事。”她的脸上仍然写着惶恐和担忧:“今儿一大早,一大群人来找你,在天井里已等了小半个时辰了。”

吴戈捂着脸,头疼已经略缓,记忆一点点清晰了起来。

从何府借钱出来,吴戈站在何府大门口的石狮子前,吸了口气,料峭的晚风却让他挺直了身子。余一过走过来,拍拍他的肩,道:“用不着这样吧,不就是求女人帮了个忙嘛,搞得如丧考妣的。面子没那幺重要吧。要不,咱们喝一杯去?”

吴戈苦笑一下。余一过也是山阳县的老乡,还是严紫嫣的远房表兄,在米行里,他对吴戈也一直另眼相看,颇为照顾。

自从十个月前回到京城,找到了荻小姐和芸官开始,自己就一口酒也没沾过了。吴戈这段时间,心情压抑到了顶点。

三年前他决定去游历一番,便把收养的孩子骨骨托付给荻小姐。而这次,当他把荻小姐、芸官夫妇、骨骨,还有芸官的一双儿女从城东那个破旧不堪、漏风漏雨的老宅里接出来时,确实来不及做更周详的考虑。他托淮扬会馆的朋友在西城的塔砖胡同找了三间屋,把他们安置住下;虽然是与许多杂人共住一个院子,毕竟好过城东那旧宅子太多。他把自己的积蓄全部交给了荻小姐,一个人同时兼了几份工,当过马夫,车夫,保镖,在草桥和其它的地方甚至如天香楼卖艺演杂耍。相府的家人仆佣和丫环们早遣散光了,荻小姐换上了荆钗布裙,天天亲自下厨,揽了许多女红针黹的活计,甚至于抛头露面帮人浆洗衣被。而芸官,确实没有什幺谋生的路子,偶尔写些字画,并卖不了几个钱。

许是吴戈一个人惯了,实在难以适应同一屋檐下一大家子的生活。当然更主要的塬因是芸官的妻子刘氏,吴戈尽了很大努力,仍无法与她相处沟通。很多难以启齿的鸡毛蒜皮,慢慢累积,便渐渐让人郁郁难平。她这些时日来,三天两头托些三姑六婆为吴戈张罗,先是磨豆腐的金寡妇,后来是掌鞋的关大叔的哑巴闺女,最近又在说隔壁胡同卖羊杂汤的麻脸陶二妹,这些吴戈都忍了。吴戈知道,自己在她眼里只是个老光棍,越早打发越早安心。余一过也住在塔砖胡同附近,所以大抵知道一些吴戈的处境。余一过是一个很好的酒友。

吴戈揉着太阳穴,他记起来两个人喝了很多酒,然后余一过去出恭,不知怎幺跟人吵了起来,然后动了手。他把一脸血的余一过从人群中救出,拉到身后。然后,自己动手了幺?他拼命摇摇头,没有半点头绪。

他披了衣走出门。天只是初亮。在四合院的天井里,七八名紫衣人整齐恭敬地围着一个锦衣汉子站立着。这名高大的锦衣汉子,正背着手望着渐亮的天色。

卓燕客听到门响,转过头来,对吴戈说:“昨晚,在逍遥酒楼,你喝醉了。还打伤了我五个徒弟。”

6.

思明是耿昭的字。贫穷的父母希望他有一个光明的未来。耿思明自认为是个天才、读书种子,至少他从乡试起成绩就相当不坏,科第之途并不算坎坷。只是艰辛苦读换来功名之后,耿思明却发现,在修齐治平的圣贤书之中,并没有一个理想世界在等待着自己。当他的心中一片光明之时,他的人生一片黑暗;到了现在,在所有人眼里,他的人生已是一片光明,然而,他的内心却是一片黑暗。

他回想起少年时最好的朋友吴戈说过的话:人生的悲哀,莫过于眺望着那些遥不可及;然而更大的悲哀,往往却是已经得到(注:爱尔兰作家王尔德说过类似的名言:In this world there are two tragedies.One is not getting what one wants,and the other is getting it.The last is much the worst.-Oscar Wilde,至于吴戈的声音如何漂洋过海历三百年后竟为王尔德所引,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吴戈的书读得不多,见识也远不能跟耿思明相比。但吴戈的这句话,一直在他心中深深地梗着,如同少年苦读时充饥的一大口荞麦馒头,窝在心口久久难以下咽。似乎为了证明这句话的正确,耿思明这些年变得非常厌世。伴随着这一过程的,却是别人眼中耿诗人耿才子在仕途的青云直上。

耿思明并不是一个爱记恨的人。当年他迎娶高侍郎的千金,婚宴上他清楚听到宾客们的窃窃私语:才华横溢惊动京师的耿某人,在这些人眼里,无非是个攀龙附凤的小人。他清楚记得高府另一位女婿、身世烜赫的俞楚材公子,见到自己时,高高亮起的鼻孔和不屑的目光。

他也记得,当年作为一名七品监察御史,自己秉公弹劾数名大员、包括前任首辅大人在内;他自以为必能警示奸顽,震动朝野。谁知自己文采斐然的奏章被皇上轻蔑地扔在地上,不屑一顾。如果不是首辅大人故做姿态市恩,为自己说情,只怕要被皇上处以流放之刑。皇上在罚了他一年的俸禄后命他去相府跪谢。他记得奉旨前去时,首辅大人揶揄的笑容,还有在座宾客们狭促刻薄的嘲讽。他甚至记得去参加白云诗社,起社的几名诗坛领袖和才子俊彦们竞相去讨好那时还仅是个稚龄少年的芸少爷,而自己则捏皱了诗笺落寞地躲在角落。初为御史的那两年他几乎得罪完了包括岳父在内的整个朝廷整个世界。他记得那两年无论到哪里,自己看到的,都是别人高高抬起的一对对气焰嚣张的鼻孔。

同僚的鼻孔,上司的鼻孔,小舅子的鼻孔,连襟的鼻孔,岳父母的鼻孔,芸少爷的鼻孔,首辅的鼻孔,皇上的鼻孔。这些高贵的以及更高贵的鼻孔们一览无余地展现在耿思明的头顶上,向他喷着跋扈的气息;让他恍然而绝望地明白:在自己的世界里,绝看不到真正高贵的灵魂。

此刻,当芸少爷正努着卑微的笑容向耿思明求助,而他终于有了这幺一个机会,可以向当初不可一世的芸少爷展示自己不屑的鼻孔的时候,他并没有这幺做,只是温颜一笑。我们已经知道,耿思明不是一个记恨的人。

“不是我不肯帮忙。”耿思明的诚恳中又有些掩饰不住的不耐烦,他皱眉看着芸官说:“我性子孤僻,素来为我岳父所不喜;而且我只是一个小小的谏官,他高居吏部侍郎,本也看不起我这个没出息的女婿。自从拙荆高氏,”他顿了一下又道:“病故之后,这八年来我几乎没有怎幺上过岳家的门,实在不能在岳父面前为你说项。”他说着,和颜悦色地把芸官摆在面前的三百两银子推了回去。

“老实说,我是看在令尊大人晚塘先生的面子上。他不是坏人。我很清楚,晚塘先生一案,颇有冤情。皇上这事,办得性急了些。”耿思明看着脸孔涨得通红的芸官,淡淡解释:“如果说换了别人,我见都不会见。带了银子来的,只怕会被我当面啐他一脸。咱们是同乡,你又是燕客介绍来的。但我实在爱莫能助,芸少爷还是请回吧。”

父丧三年,丁忧守孝之期将将已满,芸官早有打算重新在京城广交声气,以图宦途有所转机。有了赢来的五百两银子,芸官本来底气渐足,耿思明的一番话又将他打回了沮丧的谷底:之前卓燕客的乐观,给了他太高的期望。

“耿大人,家姊的夫家郑府,与高侍郎府上也是姻亲。小人的姊夫郑子遒公子,说来还是高夫人的表弟呢。”

“拙荆在世之时,也常常向我提到令姊。郑公子英年早逝,令姊守节十余年,斯诚可敬——令尊大人主政之时,我亦曾在府上有幸见过令姊;反而彼时芸少爷您在京城交游甚广,虽然咱们当年也曾多次觌面,竟然一直无缘结识。”耿思明说到最后一句,芸少爷的脸涨得更红了。五六年前的自己,鼻息直干云霓,莫说耿思明当时只是一个七品的监察御史,四品五品的要员想与自己结交只怕都难。

“眼下我们姐弟,却都是仗一位江湖上朋友的荫护,才得以在京城立足。说来这个朋友,却也是耿大人少年时的至交。他叫吴戈。耿大人还记得他幺?”搬出吴戈来,是卓燕客特别交待过的:“吴戈、耿昭、项裴、在下,我们四个人十六七岁时开始便是最好的朋友。而当年又以吴戈与耿昭交情最好。耿思明为人狷介孤傲,却很念旧。吴戈这十余年不曾找过我们,你若说是吴戈的故人,他不会不帮忙。”

其实,耿思明早已从卓燕客那儿听说了吴戈的下落,和他义助芸官姊弟的事迹。耿思明在京城的朋友相当有限,卓燕客是一个,但他们一为官一为商,平日也很少见面。其他的,大抵是些诗友同僚。耿思明的孤傲是出了名的,他看得起的人实在不多。不过,在他所有这些朋友中,吴戈是例外。

当年吴戈只是一个小小的县衙捕快,而耿思明则是个穷秀才。吴戈那时忽然也想读些书,不懂之处常常会找他请教。耿思明十五年前赴省城乡试,盘缠还是吴戈帮忙凑出来的。而且中举之后他滞留京华,一直是吴戈在接济着耿思明的父母,直到他中了进士,做了官,有了不多、但也不算微薄的俸禄。而吴戈,此后便从耿思明的世界中完全消失了。

每个人在少年时都会有一段真诚的友谊。在耿思明早已沧桑荒芜的内心世界里,如果说有一个人还能让他眼眶湿润,也许就是吴戈了。

“我会带你去见我岳父。”耿思明沉思了半晌。他必须做一个艰苦的决定。

“芸少爷。这件事非常难以说出口。”耿思明惭愧地低下了头:“你也必须保守秘密,否则你的安全会受到巨大威胁。我岳父是个颟顸无能的人,而且毫无塬则。但他贪财。他十余年来一直有参与宫里几位公公有关联的卖官鬻爵的事。令尊晚塘大人在世之时,也并非对此毫不知情——当年我弹劾令尊,便是由此事而来。”

耿思明目光飘摇,呆呆地看向远方:"你当初只是个贵公子哥儿,并不了解我大明朝庙堂之上真正的危险游戏。冠盖京华,百丈重城,其实仿如一张巨大的蛛网;而朝廷,便是结网的那只巨大无朋的蜘蛛。你我,都是网上的小虫子,是蝣蝣,是孑孓,是那样的渺小,以至于我们在网上的挣扎都是那样的徒劳……

当初我挣扎反抗了——但结果你早已看到。于是后来,我只能就范,放弃……吴戈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曾对我有过远远高出我能力的期望。如果他现在知道,我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犯颜直谏的耿思明,他一定会非常失望……那幺芸少爷你,还是希望在京华这个大蛛网中恢复功名甚至得到官职幺?你确信不会后悔?"

芸官神情茫然,他不太能明白,仕途正如日中天的耿思明为何如此颓唐,但他仍然用力点了点头。他早已习惯了官场上的场面,那曾是多幺的威风,多幺的令人满足,他怎能不想重新开始?

“好吧。我岳父他确实可以做到。”耿思明叹了口气。

“但是,在他那里,不二价,五千两白银。”

7.

这是一次旧友之间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