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眼一亮,噙着笑,温柔地问:“是想送给我母亲的?”

我把头转到一边去,没承认,也没否认。

我原本觉得如果见着文飞的母亲,空手不太好意思,准备礼物只是出于客气和礼节上的考虑,可是现在…似乎变成了别有深意。

细碎的雪片擦过脸颊,一股沁凉。

也许不是雪片太凉,而是我的脸太烫。

“你放心吧,母亲她性子温和,心地也善良,一定会喜欢你的…”他也不太好意思,越说声音越低,我忍不住转过头去看。一向镇定自若的文飞,竟然也露出些羞赧的神情,脸颊上搽了一抹胭脂。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喜事 八

巫真买了几枝绒花,一盒胭脂,还有一些细碎的小珠子,她拣得仔细,说想串个珠饰。我给她出主意,看着红色,米色,还有琥珀色的碎珠都很好。可是巫真却摇头,挑的是白色,还有深绿色的。

卖小饰物的摊子旁边,我看到一个卖灯笼的,摊子上还插着几支竹叶竹枝做的风车,极为玲珑精巧。

“你喜欢?”他轻声问。

“挺别致的。”

他摇出钱来买了一支,微笑着递了给我。

“多谢。”

“又不值什么。”

竹叶摘下来后明明该变黄的,这竹叶看起来已经压制干过,颜色却青翠依旧,雪花落在上头,绿白相映,份外晶莹。

许久之后我还会想起这一天——也许因为,快乐无忧的时光太短暂太稀少,所以仅有的那么一点甜蜜,值得好好珍藏。

可是,也许是隔的时间久了,回想的次数又多,后来我竟然觉得,那味道渐渐变了,变成了一种酸涩,涩得发苦。

他送我们上了马车,我低声说:“你快回去吧,明天不用来接我们,我们自己认得路过去。”

他只是一笑,看着想说什么,不过最后并没有说。车帘放了下来,车子缓缓地向前驶。路滑,人也多,车子走得极慢。

巫真拨弄着手帕里包着的那些小珠子,发出清脆的声响,小声说:“你和他真的…那义父知道不知道?他同意不同意?”

说起这个,我回过神来,笑容有点苦涩:“父亲没说反对的话。”

巫真把珠子放在一边:“可义父也没说赞同对吧?”她摇摇头:“这人,自然是挺好的。当初在涂家庄,满屋的姑娘眼珠子都恨不得粘在他身上似的。那位涂三姑娘啊,尤其…不说她了。可我觉得,这人太端着了——你都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就象刚才。咱们逛街的时候,我怎么觉得他的心思一点儿都不在这里,不知道放在什么地方了。”

我笑着说:“那你说说,他的心思都放在哪儿了?”

巫真撇撇嘴,她做这个动作并不难看,倒一股娇俏:“我不知道。反正啊,人家都说城里人鬼心眼儿多,和我们乡下长大的可不一样。再说,他还是京城的,这天子脚下。地方多大呀,那人的心又得有多大呀?我怎么能猜得出来?”

“你这话,听着怎么有点酸溜溜的味道?”我笑着和她搂成一团:“别担心。我又不会因为认识他而疏远了你。”

白权特地在大门边等候,天气极冷,他的鼻头冻得红红的,衬着那白白圆圆的脸,活象人家孩儿满月时新蒸的红心大馒头。我有些过意不去:“权叔。这样冷的天,你怎么站在大门这儿?有什么事情找我?”

“也没有什么要紧事,就是夫人听说两位姑娘来了,打发人送了许多衣料首饰吃食来。”

我道了声谢:“让夫人费心,原该我们去拜见夫人才对。”

“夫人说了,雪天路滑。姑娘们不必这种天气往城外别庄赶。反正日子长着,多住些天,等时气好些再过去。一样的。”

但是,这点事不足以让白权特意来等候我们。

果然他笑眯眯地说:“听说,姑娘们在池园,遇着越家的人了?”

他消息好快!是什么人传的话?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瞒的:“是啊。那位越姑娘倒是挺热情的一个人,颇有些一见如故的意思。”

巫真在一旁说:“可不是。非硬拉着人坐,好象不显摆她的贡茶就不舒服似的。”

我却多加了分小心。轻声问:“是不是越家与白叔叔,有什么特别的交情?”

白权笑容不变:“交情嘛,是没有的。过节,倒是有一些。”

巫真马上来了精神:“过节?什么过节?”

“那都是老一辈的事儿啦,说起来离现在也有二三十年了。姑娘若是好奇,等主人回来,姑娘们自己去问吧,老头子就不在这儿搬弄口舌了。”

白权哪当得上一个老字,搬弄口舌更是无从谈起。我所见的人里,没人比他更谨慎练达了,不该说的话一个字也不会多说。他既然点出来白家与越家有些过节,那必定不会是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若真是小仇小怨,能让人记这么多年?

“好,有劳白权费心了,下次再见着,我们也会留神的。”

白权目的达到,笑呵呵地让人把白夫人送的东西一一拿来给我们过目。也是一式两样,我和巫真一人一份。不过在衣裳颜色首饰样式上略微不同。白夫人我只见过一次,是个病弱苍白,但温婉优雅的女子,对白叔叔那种出名的风流做派似乎一点儿也不吃醋——我觉得这对夫妻真是奇怪。丈夫对妻子很敬重,可是不显得亲近。妻子对丈夫的广纳美姬的行为还很是赞同欣赏,果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巫真却对越家的事情大感兴趣,她倒也没追问白权究竟白家与越家有什么过节,却问:“那个越姑娘,架子端得那么高,她们越家真有那么厉害?”

“唔,”白权顿了下:“越家的先辈自称是剑仙于白屏的子嗣,剑仙前辈,那是多大的荣光啊…慢慢发迹起来的,后来与皇室又联了姻,有人嫁进去,还娶了公主郡主的…”

巫真纳闷:“不对啊,一个姓于,一个姓越,怎么是一家子了?”

“嗯,就是读的音差不多,也许当年的剑仙是叫越白屏,也说不定。”

白权那种调侃的口气让巫真笑得险些喷了茶:“我看是他们仗着没人能查证出来,在这儿瞎攀乱认吧。”

“诶,兴许真象姑娘说的这样也说不定。不过也真有人听说,于白屏其实姓越的,只是他从出来闯荡江湖,读字的口音就不太准,自报家门也总让听不清。后人就以讹传讹地说成是于了。还有种说法是,当时于和越是同一个字,只是后来才衍生成了不同写法和读音啦。”

我由衷地说:“权叔,你可真是见多识广。”

“哪里哪里。姑娘们累了半天了,快歇着吧。”他看看我手里的风车:“怎么,姑娘去逛庙会了?”

“是,逛了一会儿,人可真多,鞋子都快给踩破了。”

“正是,许多人已经借这机会置办年货了。那儿又是外城,鱼龙混杂,姑娘们下次要去那样的地方。还是穿男装好,方便。还要看好钱袋荷包,免得让人扒了。”

白权走了之后,巫真兴致勃勃地在那儿看衣裳首饰,把一支白玉祥云簪拿起来。在我头上比划了一下:“嗯,你戴这个好看,我戴白色的东西就不精神,没你这么秀隽。你想什么呢?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她轻轻用肘撞我一下:“怎么,在想你的文飞公子?”

“呸,话一到你嘴里就变味儿。我是在想越姑娘。还有那个齐伯轩。”

“说的也是。”巫真把簪子放下:“我说,那个齐伯轩不太对劲。”

“是啊,这人对付涂家庄的手段…”

“我不是说那个。我是说,他看你的眼神,不太对劲。”

“什么?”

“你自己可能没留意,我是旁观者清。他虽然看你的次数不多,可是…总让我心里觉得有点儿不大踏实。”

我回想了下。自己真没有什么感觉。

“兴许人家看我长得漂亮,多看两眼呗。”

巫真瞅我一眼:“小样儿。我也长的挺漂亮——再说,他表妹也很漂亮啊。”

“难得难得!”我做出意外之极的表情:“能让你承认别的姑娘漂亮,那越姑娘真不简单。”

巫真把手里东西一推,扑过来呵我痒。

我一边笑着躲,一边在想…齐伯轩,他看我的眼神,到底有什么不同之处?

可我真的没有什么感觉。

“好了好了,把东西理一理,明天去文家喝喜酒,贺礼可不要忘了带。”

“就算我们忘了,那位大管家也不会忘的。”巫真小声说:“我再没见过比他更圆滑的人了。”

“这儿京城,藏龙卧虎,你说不准从你门前经过的哪个人里,就有惹不起的来历。他若没有本事,怎么能把上上下下打理得这么好呢?”

我打开我们带来的包袱,里面就是我来时准备的贺礼。比去涂家庄贺寿时临时买寿桃的敷衍不同,这对鸳鸯瓶是我挑了又挑拣了又拣的,父亲也说不错。

“这是碧玉瓶么?”巫真随口问。

“不是,是瓷的。”

“一点都不象啊,就象玉的一样。”

“或许比碧玉的还值钱吧?我也说不好。”

巫真大惊:“为什么?瓷的怎么能比玉的值钱?”

我笑:“父亲桌上那方旧砚,你记得吧?”

“我知道,我还磨过那么多回墨呢,哪能不记得。”

“父亲有回说过,那方旧砚台就能买下咸州整个城呢。”

巫真愕然:“真的?”

“嗯,家里都是些旧东西,不打眼,就是进了贼,值钱的东西也偷不去。”

巫真抬起自己的手看看:“我居然…在那么贵的砚台上磨过墨…”

“那也没什么,身外之物。”我打趣她:“你若喜欢,等你出嫁时,让父亲把那砚台给你当陪嫁吧。”

本是句玩笑,没想到巫真小心翼翼看我一眼:“那,给了我砚台,你将来又要陪送什么?”

我怔了下,巫真连忙转开了话题:“这瓶子这么漂亮,又金贵,干嘛送给文家那讨厌的人,还不如你和文飞自己留着用。”

我脸上微微发热,鸳鸯瓶?这瓶子…我和他…

外面小丫鬟姚黄说:“巫姑娘,饭已经好了,是在房里用,还是到东边半闲阁里用?”

“端进来吧,我们就在屋里吃。”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喜事 九

文家虽然说是在京城,可是却已经出了城了,从东门出去,走了约摸七八里路,车夫向路旁打人打听:“可知道文家在哪里?”

那人便问:“哪个文家?我们这里几百户文家呢。”

“今日办喜事的。”

“哦,早说是这个我就知道了,一直朝东,见着三座大牌坊时朝南,就是他们家了。文老爷家的大公子今天娶媳妇儿,喏,脚下这路也是他们抢着铲净了雪,才清出来的。”

车到文家时已经找到地方停了,门前一大片空地上全停满了车轿,车夫抹了把汗:“姑娘,只怕你们得走过去了。”

巫真俐落地跳下车来,幸好今天穿了小鹿皮靴子,倒不怕踩雪。

我跟着下车,比跟文飞约好的时辰还早了一刻。文家的宅子建在山脚,门前乱哄哄的,也没有人细问我们的来历,我们递了文飞给的喜贴,便从从容容地进了门。有人在前引路,说着:“姑娘们请到东院儿安坐奉茶,待到了吉时再请出来观礼。”

巫真拉了我一把:“那客院乱哄哄的不知道都是什么人,咱们别去了,在外头转转吧。”她小声说:“你知道去哪儿找文飞吗?”

“他倒是说了的…”

我记得文飞说过的话,对照着眼前的客院,出了靠左手边的月圆洞门,外面是个不大的园子,夏天的时候或许繁花锦簇,现在却是冰雪满眼,一片孤清。我指指右边的路:“走这边。”

那是一条夹道,雪没有扫清,脚下的冰碴被踩得喀嚓喀嚓响,再走一段,前面的喧哗声渐渐远了。两旁的高墙挡住了雪光,竟然显得十分幽冷阴沉。

“这…巫宁,你没走错么?”

“不会的,朝这边的路只有这一条。”其实我心里也有些疑惑:“到前面要是有人,就问一声。”

这条路走到头,几乎象是已经不在那气派阔大的文家了,前面是一排矮房,象是下人住的地方,门窗上的漆都早就掉尽了,不知经过了多少岁月。门前的雪倒是扫得干干净净,门上也贴着一张红通通的喜字,这里一派清冷。这个喜字显得分外扎眼,与四周显得极不协调,让人一点儿都看不出喜庆的意思来。

“一定走错了。”

我看看四周,文飞只说穿过这里,正对着的门就是他住的地方——难道他住这种地方?

我知道文家人待他极不公。可是…可是看起来清贵文雅风度翩翩的文飞,难道就是一直住在这儿的吗?

我们正想着,那房门就开了,站在门里,穿着一身青布衣裳的,可不正是文飞?

“我还正想出去迎候。你们却已经来了。快进来,屋里暖和。”

巫真看了我一眼,眼中满是惊愕。

我也想不到——

可是心里头。比惊愕更多的,却是心酸和心疼。

我朝他笑笑:“有茶吗?怕路上不好走,我们早上都没敢吃什么,也没有喝水。”

姑娘家不比男人方便,要真遇个内急的情形。在半路上可怎么办?

说话间我们进了屋,屋里收拾得清爽干净。虽然旧,却让人能感觉到主人的简素文雅。窗台上有一只陶土瓶,瓶里插着几茎干黄的长河草。

“喝茶吧。”文飞倒了两杯茶给我们,杯子也是普通的粗瓷,但文飞的态度显得坦然而大方,他没有想对我掩盖这些困窘。

我和巫真把斗蓬解下来搭在一边。今天想着要来赴喜宴,所以比平时打扮得反而仔细了一些,头发梳了双鱼髻,戴了首饰。巫真更是着意妆扮过,脸上施了脂粉,发间盘着赤金珠链,耳上戴着明珠坠子,倒显得与这间屋子极不相衬,看起来象是走错了地方的人一样。

巫真捧着茶杯,好奇地问:“你不用到前头去帮忙?”

“前天管事东叔发过话,没给我安排什么事做,迎客之类的用不上我,总不能让我去跑腿传话倒茶递水吧?”他微笑着说:“不去正好,锣鼓琐呐班子前几天便来了,成日成夜吹吹打打吵得人头疼,还好这边还算安静。”

这里不单单是安静,几乎就是一个被人刻意遗忘的寂静角落。就算文飞不是文夫人生的,可是他的父亲总是亲的,为什么对同是自己亲生儿子的文飞这样冷漠无情?

“对了,我们给伯母备了礼,她不在此处吗?”

文飞转过头去,顿了一下,轻声说:“母亲就在东屋,只是…她病了,起不了身,我领你们过去吧。”

我吃了一惊:“伯母病了?病得重么?请郎中没有?吃什么药?”

“我自己也懂几分医理医术,母亲身子一向弱,冬季天寒时总会犯那么一场两场病,不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