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骗女人,也是要本钱的。”情不自禁的,琉璃感叹。

温氏父子就都很有本钱:出色的外貌、惊世的才情、口蜜腹剑的能耐、对女人心理的天生把握、甚至还需要在床上的花样手段……

对女人表达喜爱,任何男人都会。但若让女人相信,并从此死心塌地,为你要死要活的忠诚,那可需要巨大的天赋。

“琉璃不生气?琉璃相信我?”王琳琅惊讶,因为听琉璃的话茬,似乎也这样怀疑过。

“因为我知道你不是随便乱讲别人坏话的人,也知道这样推测并非没有道理。”琉璃望着光影斑驳的水面道。

东京都地处大赵国偏东北部的地方,据体感,应该是暖温带气候,四季分明,中秋佳节时秋高气爽。可此时的河面上,却暖烘烘的熏人欲醉,因为月影清波。因为来往的画舫,因为舫上的丝竹饮宴声和娇语欢笑声,蓦然有了秦淮两岸那种迤逦旖旎的风情。

琉璃忽然有些怅然,天上星汉,地上流水,恍惚间分辨不清楚,令她有一种不知从何处而来,又要到哪里去的迷茫。

仿佛。她迷路了。

“我一直怕这样说,你会责怪我。毕竟温侯是你的义父,小温状元郎是你的义兄,也算是一家子,疏不间亲嘛。之前,我只点了哥哥一句,他就很生气。觉得我侮辱了他的朋友。”王琳琅泄气地道,但看到琉璃时,眼睛又明亮起来,似有一种找到知己的幸福感,“就事论事的说,小温状元郎经常出入我家,我家里的人都不避讳他。包括平时上前侍候的丫鬟们。”

顿了顿,又说,“那个丫头当时那样做的动机是什么?没有人知道。但想来想去,总觉得是外头有人指使才对。不然,她一直老老实实的,为什么偏偏害你?可我们家查了很久,也没查到她和谁来往。所以我觉得,指使她的人若是与她在府里相识的,自然就说得通了。只不过与我哥哥常来常往的贵族子弟很多,也未必能确定是谁。我……只是有一种感觉。或者,是因为小温状元郎看起来最不可能。”

聪明的姑娘!琉璃心中赞道。王琳琅是真正的贵女,从小受的教育就是做事严谨,说话只有三分真。但王琳琅最终选择跟她直说,证明是信任她。这令她很愉快,虽然以她对外界比较戒备的心理来说,不太可能立即接受这个朋友。但至少,王家五小姐是她能产生好感的人之一。

“琳琅。这件事就算了吧。”琉璃又探出身子,仰望天空,“总归我也没伤到,很多事大家心照不宣的就好。不必深究。若你不放心你哥哥,以后多提点就是了。”她并不想就此揪出温宏宣,也不想这么早就撕破脸,但温宏宣完美的形象出现裂纹,她还是乐见其成的。

她微微转过脸,认真的看着王琳琅,“今天是中秋节,咱们不说这些不开心的,有道是难得糊涂嘛。”月色静好,一切与之相比,都失去了颜色。

而她侧头的模样在王琳琅看来,竟然有几分俏皮的可爱,不禁心下一松,也笑了。本来觉得特别对不起人,查不到真相就没脸见琉璃,此时却豁然开朗。

“琉璃……”刚要邀请琉璃明天出去逛街,无意间抬眼,却住了口。因为,有一只画舫正慢慢驶来,眼看就要经过茶楼窗下。

那画舫装饰得极为华丽,红底绿篷,船帮上雕刻着繁复无比的花纹图案,船首突出着一个青面獠牙的异兽头,共上下两层高,下面一层是贯通的船舱,半挂竹帘,莺莺燕燕坐了十几位美艳的歌舞姬,各捧乐器,吹拉弹唱,还有纤细如柳的美人在悠然慢舞,自得其乐。

上层,拱对着两个凉亭式的船楼。后面的坐了几个侍卫,正推杯换盏,喝得不亦乐首。前头的船楼四面垂了白色轻纱,被月华和灯影染出暖色,里面却只坐着三个人: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小少年,一个脸上戴面具的矮胖男子,另一个,赫然是东京都的大众情人:萧羽。

“看,临山郡王!”王琳琅讶然道。

刚才和琉璃没有明说,家里有人怀疑赏莲宴的落水事件是有人针对漕帮。那样的话,贵族们就都没有错,王家也没有错,反而还是受害者,因为是琉璃自家引起的嘛。她很怀疑,这样的解释其实就是推卸责任。当然还有一种说法是,临山郡王故意要接近琉璃,所以设局。

做为贵族圈子中的重要成员,她不是没见过临山郡王,也清楚知道有多少姑娘和妇人为他着迷,更知道那人是多么多情,又是多么无情。只是此时,那人突然出现在眼前,她忽然有一种感觉:他为琉璃而来。

而琉璃循势望去,果然看到萧十一的船,正缓缓经过茶楼之下。

因为位置的关系,琉璃仍然半扭着身,安坐,一手搭在栏杆外,俯视着萧羽。心中那种对萧羽说不清、道不明的敌意,瞬间就遍布她整个身体的每一条神经。

王琳琅诧异于琉璃身上忽然冒出的冷意,却见萧羽似乎也“看到”她们了。他站起来。以象牙雕花骨柄扇轻轻挑起纱帘,仰头对着茶楼的方向,灿然一笑。

他身上穿着件极其华丽的浅桃红素罗大袖袍,腰缠玉带,领口翻着纯白纱罗里衬,玄色挑丝裤子和同色丝鞋,发束金冠,系冠的飘带也是玄黑。这深深浅浅的颜色与月华水影。还有那斜飞的长眉及狭长桃花眼,勾勒出他俊美无双的容颜。看起来,竟然比月光还迷人。

慢慢,船近了。

河面上微风微拂,掀起他的衣摆,令他颚下飘带及亭台上的轻纱轻柔的飞舞,围绕他。仿佛他踏风乘月而来,比温宏宣那谪仙般的气质还要虚幻飘渺。

“琉璃姐姐!”突然,一声大叫,打破了梦幻般的静谧,也令琉璃回神。

怎么?刚才她失神了吗?也罢,如此美景美男,看得呆了并无不妥。欣赏是欣赏。改日刀枪相见,她不会手软犹豫。

皮囊色相,红粉骷髅,形容男人也是一样。

琉璃绽放出真心的笑容,当然不是对萧十一,而是对小少年萧蛮。仿佛被鼓励了,萧蛮一下跳到亭台的栏杆处,粗鲁的把轻纱直接扯到一边,另只手对琉璃猛挥,脚下还蹦跳着。就怕人家看不到他似的。

一边对琉璃显示存在感,一边还不忘低声炫耀,“琉璃姐姐笑起来真好看呢,比你那些女人加起来都再好看出至少……三五倍吧。可是哦,这是对我,对你都没有笑模样呢。”

“你这么死矮,等长高点再吹牛吧。”萧羽嘲讽,眼波向后示意。

那个戴着面具的矮胖男人坐在那里不动。眼睛却盯着琉璃,不知为什么,身子渐渐绷紧。

萧蛮机灵得很,立即会意。再不说悄悄话儿,只道,“你这话打击不了我,我还年轻,等我长高,你就是死老头了,像后面那位一样,脸皮像桔子皮,身材走形,肚子比孕妇大。那时候我不叫你十一哥了,直接叫你老密桔吧?哈哈,萧小爷我青春无敌,你拿什么跟我争啊。哎呀琉璃姐姐,我跟你一起玩好不好?”最后一句,是冲着茶楼上嚷嚷。

他这样大嗓门,虽然还是少年声线,却足够把楼上的人惊动了。以温凝之为首,温、王两家的男人就走到露台上,纷纷和萧羽说话。

温凝之就请萧羽到楼上坐,要三杯水酒,尽尽雅意。

萧羽还没回话,温宏宣就道,“水月福地,美人隔纱,临山郡王可比咱们惬意得多啊。”

王大公子和其他贵族青年纷纷符合。

一片欢声笑语中,琉璃却紧紧皱起眉头,不知为什么心升警兆。两世为人,这一世又仇恨入骨,似乎锻炼了她的第六感。此时她向散发出危险意气的画舫上望去,就见一个脸上戴着面具的冬瓜男貌似在刻意观察她,令她有一种被毒蛇盯住的感觉,非常不舒服。

面具是白色的,上头画了黑黑的细眉细眼及红唇,类人,却更像鬼。肥胖臃肿的身子挺得笔直,就像面对屠刀,自知难逃一死的猪猡。

那人是谁?为什么在萧十一的船上?那人的面具有些小,她看到了些异常的皮肤。

琉璃心下疑惑重重,面上却平静如常。她似乎厌倦了男人们的寒暄话,站起身,想要拉着王琳琅到房间另一侧去看街灯。却在这时,萧羽拉住萧蛮的后腰带,嗖一下,竟然把这小少年抛上了茶楼。

半空中,萧蛮漂亮的翻身,随后隐隐落地,上前扯住琉璃的袖子,“琉璃姐姐,我不想理十一哥了,你跟我玩好不好?咦,舞龙舞狮队来了!”

第五十三章 还魂夜

前面的龙色彩艳丽,追随着绣球做各种动作,或腾跃,或滚动,或盘起,或穿插,生动灵活。狮子则憨态可掬、一路摇头摆尾,活泼可爱。沿街两侧,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个个脸上挂着真心的笑容。

真真是良辰美景!

琉璃被萧蛮拉着,站在街边看那流火般的灯光从夜空中划过,脸上挂着微笑,但心里却有些忐忑不安。萧十一好身边怎么会跟着个面具怪人,何况还是过中秋节的时候?若是美女还说得通,怎么会是一个神秘的胖子?最关键的是,为什么出现在她面前?

巧合?琉璃从不相信。有意?萧十一刺探的又是什么?自从相见,他不知为什么立即对她产生了怀疑,害她在他面前总是磕磕绊绊。

那么,那个男人又是谁?难道是可以揭穿她身份的人吗?可仔细想想,三年来她做了万全准备,不记得有什么疏忽的地方。因为要接近的是权利中心,她不敢说做得天衣无缝,却敢说事无巨细,都和石头研究过好几回。而就算她遗漏了什么,毕竟记忆这种事并不十分靠谱,和她身世有关的人,又怎么和萧十一勾搭上的?

现在,她哪有心情享受佳节,心里滚过无数个疑问和主意。略低头,看到萧蛮颈间的海兽牙项链,心念一动,假装无意的问道,“姐姐跟你真是有缘,东京都说大不算大,说小可也不小,居然赏个灯还能遇到。”就算此茶楼位置还好,但满城灯火,河渠遍布,东京都这么多权贵豪富,未必都碰得到的。

萧蛮连头也没回。仍然兴奋的盯着渐行渐远的舞龙舞狮队,脖子伸得老长,随口答。“不是缘分哦,是十一哥老早打听到宁安侯府家订了这边的位置。特意从此处经过的。”

琉璃心里一凛,下意识的抬头看看周围。没人注意他们说话,王琳琅站得最近,却低声和王家的一个女眷说着什么,似乎没有偷听,实在是非常有礼貌。

而,萧羽此人看似随心所欲。但认真起来却令人难以捉摸,仿佛下棋,随意一子就跟着无数后招。那今晚他是什么意思?捉到她的把柄来证实了吗?又到底有没有证实呢?之所以选在这样的时节,就是因为算定她会大大方方出门。他也能大大方方触及她的底限吧。

太可恶了!

“今天是中秋节,又不是中元节,郡王爷身边的人戴着那么可怕的面具,也真不怕把鬼招来啊。”琉璃仍然“无意”地说,“哦不。或者他招的是狐狸精。”说完,怔了怔,轻轻打了自己的嘴一下。

镇静!镇静!你还是着相了!萧蛮才多大,怎么在孩子面前说这种话。再者,利用孩子打听口风也很卑鄙。但不管面对什么样的情况。琉璃,你必须隐藏心思,想出应对的办法来。

萧蛮却似浑不在意似的,见街上除了拥挤的人群也没什么看头了,就拉琉璃回到临河那边的露台去坐,顺手从衣袋里掏出瓜子来吃。照样,爪子皮犹如天女散花,扔到下头河面上,还递给琉璃,“琉璃姐姐,吃!”

琉璃摇头,下意识的伸手抚了抚萧蛮的额头。没留意这个动作像施了定身法,令萧蛮僵在那里,好半天动弹不得。

她望向远方,发现在他们看舞龙舞狮时,萧羽的画舫已经走远,只留一点恍惚的灯光,犹如船只飘浮在空中。身后,迤逦着长长的水波。

“我也不知道那人是谁。”过了半天,萧蛮终于能动了,拾起方才的话茬,“这两天才从外地到的郡王府,脸上烧伤了,所以才戴个面具。要我说,直接戴猪头的就好,非得要当英俊小生,结果还不是活鬼一样,还非得出来吓人。十一哥也真是,好好的带着他干吗?”

“烧伤?很可怜的。”琉璃压下心中的惊涛骇浪道,情不自禁的摸了摸口鼻,似乎那灼人的热流再度扑卷到她脸上,令她瞬间陷入了回忆。

姐姐去世的消息传回来时,她还在道观。得到消息后,她第一个反应是不相信,然后就是恨,恨姐姐为什么要扔下她,恨老天为什么再次剥夺她的姐妹情份。

十三岁的她是多么不懂事啊,几次寻死,因为她心中的悲伤和不甘无处宣泄。她想要问老天:为什么要这样对她?再去地下问姐姐:她们的约定呢?约好了等她十六岁,姐姐就接她进京,给她找个好男人嫁了,就住在离姐姐家不远的地方。

若不是石头百般爱护,若不是石头带她到山头上看那满城缟素,人人戴孝,她还清醒不过来。但她拒绝石头的护送,自己回家奔丧,连青柠和青黛出没带着。姐姐捡到她时,她孤身一个人。现在,她也要独自送姐姐上路。

其实,她六岁时短暂在霍府待过些时日,义父去世后就被送去道观了。出于某种原因,姐姐为了保护她和另外的某人,没有对外声称认她为妹以及将来要把她记入家谱的事,也没有宣布那个重大秘密,只说要等到局势平稳下来再正名。

所以她的存在,只有几位老仆才知道,不然她霍琉璃死遁,要变身为水琉璃,又怎么堵得住全镇人的嘴?而遵照姐姐之前说的,无论什么大事,只要姐姐不点头,都不许找她承担的命令,姐姐在家乡的治丧之事,是以家中无后人,仆役代办的形式进行的。

她回霍府那天,正是姐姐的头七还魂日。姐姐在东京都被埋葬,消息传来时,想必已经入土很久,早非头七。但她坚信,要回魂,姐姐一定会回到宁安镇来,这里才是霍家人的根。

霍家失了最后的主心骨,全家大乱,又做好了遣散仆役的准备,所以上上下下,全集中在正堂守灵,连个看门的人也没有。她悄悄溜进府里,在姐姐从前的闺房缅怀。并冷眼旁观。她看到普通百姓是如何真心祭拜,也看到了朝廷派来的抚恤官员有多么虚情假意。

到了晚上,她就住在姐姐的房间里。没人发现过。只是她悲伤得根本无法安眠,哪怕她拼命想进入梦乡。想见到姐姐,想听姐姐有没有话留给她,可就是不能入睡。

于是夜半时分,她头疼得像要裂开,精神却仍然亢奋,脑海中不断闪现去前世今生的种种画面,白天不曾掉的眼泪。把枕头都打湿了。她哽咽得无法呼吸,还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强烈直觉。也许姐姐的死,不像东京都传来的消息那样,是因为难产。

姐姐是火焰般的女子。生命力极其强悍,若非是回转不了的绝境,就能逢凶化吉。

所以,一定有其他原因!一定有的!

她惊得坐起来,隐约间。忽然听到有马儿嘶叫的声音,顺着夜风传来,就像是悲鸣。

是火儿!姐姐陪嫁的马。追随姐姐多年,同样也追随姐姐去了东京都!因为颜色火红,跑起来又快又稳。就像一团火在荒漠上燃烧,故得此名。它到了花团锦簇的繁华地方,再不能自由自在的奔跑,也失去了战马的骄傲和活力,却仍然陪在姐姐身边。

但那晚,它回来了。

琉璃立即就跳下了床,不管不顾的从小角门跑到街上去,同样悄无声息,没人发现。天很冷,她太急了,还光着脚,只围了一条大斗篷。

她循声追出三条街,直跑到当年她被姐姐捡回来的羊肉铺子对面,才看到火儿。她娇嫩的脚掌早就磨破了,疼得钻心,可她顾不得。

因为太震撼了!从正常的物理角度来说,隔这么远,她应该无法听到马鸣才对。可不管冥冥中有无天意,反正她就是听到了,而且准确的找了来。

火儿疲倦得几乎站不住,口角处有白沫和血沫涌出。她抱着它的脖子,让它身上的热气随着剧烈的呼吸起伏传递到她身上。随后,火儿倒下,而她在马鞍里,发现了姐姐的手札。

马鞍,歪歪斜斜,根本就没有上好。手扎也凌乱不堪,未曾整理,能看出当时火儿出逃的情形有多么急切。人都说老马识途,但从东京都到西北宁安郡,何止千里迢迢,一匹神骏而无主的马要独自回家,不知道要经历什么样的磨难和曲折意外。

因此,它才来得那么晚。可它终究来了,就在姐姐的还魂之夜。

那一刻她就明白,姐姐死得冤枉!她要找出凶手,为姐姐报仇,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天地肃杀,世界之大,却只有她一个。但她就在那瞬间做了决定,也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然后石头出现了。

原来他一直不放心她,偷偷跟着。

那时的火儿眼看要死了,她哭着求石头,要想办法让火儿活下来。因为,那是她和姐姐惟一存有生命的羁绊。石头答应了,也做到了。当时火儿被石头手下的人拉走,现在它虽然是一匹虚弱的老马,不能肆意奔跑,但至少,它活着,在漕帮安稳的活着!

还记得,石头脱下自己的大大氅把她裹好,大半夜顶着寒风,背着她回霍府。那时,他也才十九岁而已,对她而言却像高山般的存在,肩膀又宽阔又温暖,是她全部的热源。

只是,他们还没看到霍府,就看到漫天大火,把天都映红了。

第五十四章 这也是能耐

石头机灵的带她躲在一边,没露出形迹。可火势太大,整个院子就像死了般,没有人呼叫逃生,凭大火吞噬一切。时至今日,她似乎还能感觉到大火把空气都烧着了似的,扑在脸上的气浪很是烫人。

还好,她看到了一些东西,一些人,因此她还没有研究姐姐的手札,就明确了复仇方向。

“琉璃姐姐。”正陷在回忆中,萧蛮拉着她的手臂,摇了摇,令她回到现实世界。

低下头,就是萧蛮无辜的眼睛,小鹿般湿漉漉的,还带着点委屈,超级萌。

于是她笑问,“怎么了?”

“琉璃姐姐说那个烧伤的疤子可怜,其实我才可怜,因为姐姐坐在我身边,却在想别的事。”

小孩子,还真敏锐啊。

琉璃微笑摇头,“我没想别的事,只是……发呆。”

萧蛮的大眼睛转了转,似乎有话,却到底没有开口,只拉着琉璃说些好玩的事。有萧蛮的地方就很热闹,不久后王琳琅也加入进来,三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和谐。温氏父子看在眼里,各自心里转着不同的心思。

与此同时,宁安侯府中却是别样的景象。

午饭时温倚云与冷玉拼酒,当时虽然赢了,但那酒后劲儿十足,又被父亲当众斥责,心中有气,于是回到院子后,干脆上床睡觉。这一觉,睡得非常香且沉,直到黄昏时分才醒过来一回。她只感觉头疼欲裂,口干舌燥,吵着要喝凉茶。

她的贴身丫鬟小燕没给,反而哄着她喝了一碗醒酒汤,“奴婢叫厨房现熬的,这时不凉不热,刚刚好。”

温倚云不疑有他。仰脖子就灌下去了。这是她第一次喝醉,也不知道醒酒汤本来是什么滋味,只觉得古古怪怪的。也没留意小燕的神色非常不自然,脸色发白。咬着牙保持沉默,双手无意识的绞着衣角。

不过,所谓的醒酒汤下肚,虽然身上感觉舒服了些,却更加昏昏沉沉的,四脚也更加酸软无力。于是,她就接着蒙头大睡。连晚饭也没吃。

夜深的时候,小燕和另一个大丫鬟小莺就坐在靠窗的短塌上,一边做针线,一边守着温倚云。中秋佳节。全府中除了必须留下守门的,其他仆役们都放了假。这样的自在日子,全年拢共也没几天,所以都跑去看灯了。两个丫头虽然都安坐着,却又似乎都心中有事。不时通过半开半合的窗子,无意识的向外张望。

小莺心不定,手就不稳,绣花针扎了手。她忍不住轻“咝”了声,放手指到嘴里吮。却正看到小燕的目光飘向外面,不禁好奇,“小燕姐,你在等人吗?”

小燕唬了一跳,故做无意的道,“没等谁,就是看看天色。”正说着,只觉得光线一暗,连忙跪坐起来,把窗子打开得大些,望望天空,却是有白云飘过,遮盖了月亮。

“老人们常说,八月十五云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灯。”小莺也把头伸出窗子,低声道,“看来,今年元宵节要下雪呢。”

“今天还没过去呢,你想得倒远。”小燕白了小莺一眼,把窗子彻底合上。毕竟,天已中秋,秋老虎白天还肆虐,晚上却有些凉了,“再说,不过是浮云飘过,今晚天气好着呢。”

见小莺叹了口气,小燕眼珠儿一转,就又道,“小姐看样子得睡到明儿早上才能醒,你家去吧,这里留我一个人侍候就行了。”

小莺早就心里长草,不过强压着,此时不禁意动,却有些不好意思,摇头道,“还是不要了吧。本来就轮到小燕姐休息,哪想小姐没能跟全家一起出门,累得姐姐留守院子。这一年到头,里里外外都少不了姐姐,哪能真格的让你不得歇。”

“我家里又没人,在哪儿还不都是一样?花灯年年都是那样,没什么意思,我歇了,也是在屋里睡觉。”小燕脸上的悲伤一闪而过,很快就恢复恬静老实的模样,“你不同,爹娘手足都在。中秋节是团圆日,比除夕还重要,当然要全家在一处过。你小侄子快两岁了吧,前儿我还看你托人给他打了长命锁,今天给那胖小子戴上,采头岂不是好?”

“小燕姐……”想起小燕的身世,小莺不禁不忍。

小燕却挥挥手,“那么久的事了,再提也没觉着伤心,你何苦如此?快些走吧。下晌的时候,你娘还特意送了亲手做的月饼来,你多拿几块与我,我在这儿守着小姐,又有月饼和果子吃,多自在啊。”

见她说得诚恳,小莺又确实想念爹娘了,当下再不推辞,站起来道,“咱俩这么好,我不和你说那些客气话了。但是咱们说好,今年除夕你一定要放假,我来盯着院里的事,你去我家过节。”

“好。”小燕沉默了片刻,点头答应。

小莺就跑去把月饼果子拿来,还亲手沏了茶,摆满了短塌上的小几,这才急匆匆路了。临走时还嘱咐,“如今府里冷清,小燕姐别忘记把院门锁好。不管外头有什么动静,不开门就是了。想来大节下的,小偷也歇了吧?”

“你才多大,就唠叨成这样子。”小燕啧道。

“也是。”小莺笑,“满院的人,就数小燕姐最稳重周到,还用我多嘴吗?”说完,拉了小燕往外走。

小燕等小莺出了院子,把院门闩好,脸色突然就垮了下来。此时,她再也克制不住焦心和恐惧,却又因为心里的执念,不断告诉自己,绝不能半途而废。她并没有进屋,而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支愣耳朵听外头的打更声。

白天,宁安侯府花团锦簇,南方庭院式的建筑风格在东京都大片的北方建筑中算是独树一帜,亭台楼阁,小桥流水,旖旎而多情。可到了晚上,就显得深幽层叠。又因为府大人少,很多地方空着,比如中轴线上的主院爱莲居……到处黑漆漆的。偶尔几处挂着大红灯笼,不见喜庆。反而显得阴森。

整个温府,就像一个擅长伪装的妖怪,只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张开血盆大口。

梆梆梆……更鼓响起,已经二更天(晚上九点到十一点)。

小燕一哆嗦,身子僵了片刻,很快就恢复过来。像是下定什么决心似的,悄悄进了主屋。

温倚云还在睡,但似乎身上很热,把盖着的薄被都掀开了。烛光摇曳。影影绰绰中,她平凡的姿色都变得有美丽起来。何况,她身上只穿着大红绣春草的薄纱肚兜和同色亵裤,脸蛋儿也被酒色蒸得红扑扑的,更衬得她妩媚动人。

小燕犹豫了片刻。慢慢走到床前,又把被子拉了拉,让下头的赤脚也露出来。然后,放下粉红纱帐。这样从外头看起来,里面的美人若隐若现。更增丽色。

做完这些,她一咬牙,跑出屋去,连过两道门禁,一路直奔外院的东角门,没有注意到有人尾随在她身后。

这样的日子,守内门的婆子和守外门的老头儿都得了不少赏,除了在正门的门子要等侯爷及全家回来,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外,全都吃醉了,睡得鼾声如雷。

所以,小燕没遇到任何阻碍。等她悄悄把门打开一线,立即有一条黑影钻进来。

看清小燕的脸,来人直不愣登的问,“三小姐在哪儿?”

小燕惊得身子发颤,连话也回不上来,只转身往内院里走。那人倒也不啰嗦,紧紧跟在后面。到了温倚云的芳草居后,小燕反身闩上门。那人一见,兴奋得两眼放光。

“小姐……三小姐在屋里。”小燕心虚地道。

那人嘿嘿一笑,伸手挑起小燕的下巴,“好丫头,爷得了好处,定忘不了你的。今后有了大好日子,你就和你们小姐一道侍候爷,包管你终身有靠。我王七,可不是个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