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手中握着筹码。自然要找最值得人换啊。九郎虽然爱美人,却是个守礼的君子,你不想点歪招,不是靠不上去吗?再者,以你的谨慎和贪心。不多找几个备选就揭开底牌,不是太冒险了吗?这一网子上去,捞到几条真龙固然是你所愿,不然弄点大的鱼鳖也是好的嘛。”

“水琉璃,别把自己说得很清高似的。你不也是牵着几个男人吗?喜欢水石乔,却和晋王殿下订亲。就这还不算,与临山郡王又勾勾搭搭!”秋霜华大声反问。

她以为琉璃会受打击,水石乔会觉得羞辱,这也是一种仓促间的离间之计。哪想到水石乔面无表情,琉璃却叹了口气,好像很为难又很无奈的摊开手道,“那怎么办呢?他们非要喜欢我,赶也赶不走。不像某人,贴上去白饶,人家也不要。”

“你!”秋霜华只气得七窍生烟。别的,她还忍得,可她自诩美貌,在吸引男人上让别的女人打压,是她最不能接受的事实。那是她的虚荣,也是她认为的最大倚仗。

“娶你而不能白头一世,是我对不起你。”沉默的水石乔插嘴,“可我,从来没有骗过你什么。我以为,婚事只为让我娘走得安心。若你不愿和离,大可不必点头,我必不会不违背在我娘面前发过的誓言。但其实,你要的根本不是我,不是吗?”

“是你先不要我的!这是报复!”

琉璃又笑了,气的。

“你还真是能拿着不是当理说啊,做坏事还这样理直气壮,是不是小白花都这样?总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害人的时候却绝不手软。”琉璃嘲讽地道,“你凭什么呢?凭如果没有石夫人的相救,你早早就死了?凭你和石头达成的协议,他真诚的遵守,你却想着利用他的前程甚至生命,铺好你通向凤台的路?可那凤台之上,秋霜华,你配吗?”

第九章 对质

“不过是成王败寇罢了。”秋霜华哼了声,眼神凶狠,“快告诉我,我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琉璃歪过头,和水石乔默契的交换了下眼色。那神情,忽然让秋霜华感觉紧张。

正要说点刺激的话,琉璃却点头道,“好啊,让你死个明白。可是,从哪里说起呢?”她按按眉心,似乎很发愁,犹豫了片刻才道,“就从你的身世说起,可好?”

“我的身世?呵呵,比不得你水大小姐,不过孤苦二字而已。”秋霜华自嘲地冷笑。

“孤苦?你是说,不知什么样的狠心爹娘,把还在襁褓中的你,丢弃在了石夫人家的门前吗?”琉璃微微一晒,“想必,你没有见过因战乱而流离失所的孩子,没有尝过沿街乞讨的滋味,并不懂得仓皇无依的感觉。你只是无知无觉的在竹蓝里躺了一夜,然后石夫人就把你捡了回去,从不缺衣少食,总有屋舍容身,还有慈母爱护。生病有药医,寒暑有衣换,呵呵,这就叫孤苦了?你还真是习惯装可怜、博同情啊。你这么说,置石夫人于何地?她疼爱你一场,就落得你这‘孤苦’两个字!”

“琉璃。”水石乔轻轻摇头。他明白,琉璃是为他娘不值,可现下不是激愤的时候。

“好吧,孤苦的你被养到了七岁。你的身世,石老夫人从没有瞒你,于是你愈发乖巧,惹人怜爱,成了石夫人的心头肉,带在身边悉心教导,倒比人家的正经儿子还要更亲近些。也难说,闺女是娘亲的小棉袄么,第一贴心人啊。可倒霉的是,某天你被拐子跑了。”琉璃略整了整心绪,继续道。“拐子见幼小的你已是个美人胚子,兼之聪明伶俐,就想把你带到大城市的那种地方,得个高价。可多么险恶的环境也架不住你人机灵啊。半路上趁着拐子不备,磨断绳子跑掉了。拐子发现了,穷追不舍。你慌不择路,只往深山里逃,结果被逼到悬崖边。那时你才多大?七岁啊,就已经贞烈异常,宁死不屈,直接跳下山崖。只怕,嘴里还喊着:娘亲,咱们来生再见!”

“你尽管讽刺好了。”秋霜华哼了声道。

“我奇怪的是。为什么话本小说或者戏文乐舞中,人掉下山崖,总是死不了的,而且还都有奇遇。”琉璃同样哼了一声奉还,“你也一样。不但没死,还被一对老夫妻救了。这对老夫妻并非普通农人,而是气质高华,识文断字,是因乱世而隐居的耕读之人。你伤得很重,足足养了两年才好。在这两年里,老夫妻把你当亲生女儿那样照顾。还真的认你为女。所以,你虽然心系石夫人,却没有忍心离开养父母,编了个孤女的故事,留在二老身边。哦,对了。这对夫妻姓秋,你甚至改了他们的姓。你心里想着,石夫人毕竟还有自己的儿子,可秋氏夫妻却孤苦伶仃,深山寂寞。但你一边尽孝。却从来没有忘记过石夫人的养育之恩。只怕,还日夜焚香祈祷,祝她老人家长寿安康来者。”

“知恩图报,可有错吗?”秋霜华反问。

“没错。”琉璃赞同的点头,“可惜你命运多舛,与秋氏夫妇生活了八年,一场恶疾,夺去了他们的生命。你安葬了养父母,并孤单的在山里守孝一年,之后才跋山涉水,回到石夫人面前尽孝。说起来,仁义理智信五个字,你都占全了,真是道德楷模。”

“水琉璃,你这样冷嘲热讽,有意思吗?”秋霜华怒了,好像琉璃的语气和叙述冒犯到了她的正派,“我所言句句属实,有根有据。不信?你尽可以去调查!反正漕帮势大,不在乎分出几个人手!”

“这些故事,你既然敢编,既然敢摊在石夫人面前,自然是做好手脚的。”琉璃淡定,半点也不恼,“拐子虽然无从找到,但秋氏夫妻虽生活在深山老林,到底也有挖药的、砍柴的和附近村民见过。那二老也确实捡到过女儿,难为你怎么找到这样的线索,好牵在自己身上。偏巧那女儿从来都是蒙着脸的,据说容貌受损,不愿意见人。但也可以解释为,生得太美,怕露出本相,惹来麻烦。那样,当秋氏夫妇逝去,一切就顺理成章了。甚至,那贞烈贤孝的女儿从山里出来,一路艰难的回到江南漕帮的总舵,都有车行船行的人见过。人证物证俱在,时间路线无误,简直没有半点令人怀疑之处!”

“既如此,你还有什么说的!你想诬赖我是坏人,总要有个凭证,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秋霜华抬起下巴,搭配着她被绑缚的模样,那叫一个高贵冷艳。

“这只能证明你手段高超,很会借力而行。”水石乔沉稳而冷静,“既然揭穿了你,自然是有凭证的,你急什么呢?”

琉璃望着秋霜华,见她努力做出的倔强高傲神情,眼神却似乎闪过一些心虚,不禁想起那日萧十一找到她,与她说起调查结果的事。

为救青黛而落入冰水,她确实是生病了,只是远没有那么严重。她是趁机给自己一个蛰伏的借口,也给秋霜华创造行动的条件。秋霜华不能说不谨慎,也不是心机浅,可是正所谓无欲则刚,心中的欲望太深,野心太大,筹码又太少,注定是沉不住气的。

她窝在家里那几天,水石乔按照她提供的线索,终于跟踪到秋霜华在外头的联络人。而萧十一于某晚突然造访,也查到了秋霜华的底。不然,她今天也不能与石头配合,演这出戏。自己没有底牌的时候,怎么敢贸然出手,揭别人的?那样做不是勇敢果断,而是鲁莽愚蠢。

“怎么查到的?”当时她问。

到底不能在病床上接待盟友,只好勉强坐在外厅,身上披着条大被子,头发凌乱,面无血色。那形象无论如何不能算优雅,甚至是失礼的,显得是接待仓促所致。但她是故意如此,想让萧十一看到她的丑态和邋遢。最后从此断了对她那分不清真假的绮念。

可萧十一却似没注意到琉璃的用心,倒是解开了自己的大氅,就是今天她穿的这件黑貂皮的,裹在琉璃身上。又“顺手”抚顺了她披散着的头发道,“本郡王实在看不下去了,姑娘家家的,无论如何,都要在人前注意仪容知道吗?跟美丽无关,是让别人懂得尊重你。”说这话时,他少见的温柔,令琉璃忽然心虚了起来。

后来那件大氅,他忘记带走,恰好今天合用。能把她从头包到脚,于是她就又穿来了。

“照秋霜华对外的说辞,当然是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后来萧十一说起正事,“我只好剑走偏锋,从她并非完壁这件事上查起。”

琉璃不禁觉得尴尬。可却硬着头皮听下去。她明白,从身姿上判断女子是否贞洁,并非普通已婚妇人,或者老人就可以的。那得是风月场中打滚惯了的人,还得有双毒眼。所以秋霜华从未担心这些,而只有萧十一的人才察觉到了破绽。

“一名女子但凡有了男人,大约就是几种情况:嫁人、被强迫、从事某业。或者自己不检点。”萧十一说起这些,并没有半点调笑,于是琉璃也很快就平静下来,“无论哪一种,都与她自己所说的经历完全不符。考虑到她的相貌,那拐子若不傻。必定要把她卖到风月场,那样的美人儿也必会成为头牌红人,不可能悄无声息。我的暗线遍布大赵,可从没听过这一号人物。”

“就是说,她不可能来自风尘。”琉璃接口道。

“那么。是被山贼劫走,自己享用吗?只能说,她若逃跑,山贼们怎会不追?那样闹出的动静,百姓可能不知,江湖上能风平浪静吗?”

琉璃点头,排除又一种可能。

“若因嫁人或者不检点而逃跑,她必定是生活在正常的某个家里。”萧十一修长的食指习惯性的敲了敲桌子,“那问题就来了:出一门,进一门不是那么容易的。无论是在高门大户或者乡村小镇,在咱们大赵,每岁一造帐,三年一造籍,十户一里,十里为乡,再层层录册。官府里,要有正式的名籍,族里会有族谱。这也就是她为什么选了深山生活这种假话,因为那是查不出的。可既然她说的是假的,我们就往反方向考虑。试想,无论逃奴还是逃妾,还是别的什么,若某人离开一个地方而无人追究,会是什么情况呢?”

“除非没有人追究!”琉璃立即就明白了,也就是说:那家人死绝了!

“你这小脑瓜,倒真是一点就透。”萧十一轻拍琉璃的头,“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本郡王脑子居然变木了,当时愣是没想到,所以查秋霜华的底细,很是绕了个圈子。”

第十章 农夫与蛇

琉璃想躲开他的狼爪子,可惜他身高臂长,害她总是不成功。

但她心里也明白,萧十一说得轻松,但在全大赵境内找灭门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做的是水磨功夫。毕竟,秋霜华可能从任何一个地方回到江南。从交通线索上查找,因为时间久了,就算她美貌惊人,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很难找到确切的消息。实话说,她当初交给萧十一的,实在是道大难题。

好在,他到底是揭开了谜底。

“她那失踪的九年,到底做了什么?”琉璃追着问,“她的男人又是谁?她为什么回到石夫人身边,目的为何?”

“给你讲个故事吧!”萧十一托着腮,整个人半歪在桌边,别样风流多情的样子,“秋霜华此人,虽则生来微贱而遭弃,可老天待她却很是不薄。身负如此美貌不说,际遇也很不错。可惜,再多的福气也禁不起她这样磨耗。不惜福者,不可活啊。”

“难道她被拐到了好人家?”这可是万分之一的机会,也能被她遇上?

萧十一即不否认,也不承认,只道,“她离了石家,就到了宁城。”

“宁城?”琉璃很惊讶,“这么近!”

宁城距离漕帮的江南总舵只有两三百里,若走水路,在天气不恶劣的情况下,两日就能顺顺当当到达。可是,秋霜华一走九年,却连半个消息也没传给石夫人过。天下没良心的人,她也算见得不少,但今天又被刷新了下限。

“是啊,就这么近。可你知道她安身何处?宁城张家!”

琉璃再惊讶,“不是我想的那个张家吧?”

“就是你想的那个张家。”

琉璃怔住了。

宁城出产奇石,是个很富庶的地方。而张家名声不显,也没做大买卖,却在几个有名的大石矿都有分红。事实上非常有钱,是那种低调的隐形富翁,只有情报做得好的,比如漕帮、比如萧十一。或者祖祖辈辈住在当地的人才知道张家的实力。不过,琉璃是十三岁才辗转到的江南,张家又与漕帮和她的复仇没有关系,所以她只是知道些皮毛,并没特别的关注过。但既然秋霜华与张家有关,难道张家……败到没人了?

“张家富得流油,却人口凋零,张老爷本就是九代单传,到他这辈,娶有十几房姬妾。可就只有一个女儿。偏那女儿被宠得不谙世事,还没等张老爷招婿上门,就与仆人私通,在别苑养病一年,瞒着爹娘。生下个私生女儿。张老爷气个半死,打死了那个仆人,气头上又叫人把那野种扔掉,打算着再寻好男子入赘。没想到他女儿却是个烈性的,居然就上了吊。张老爷追悔莫及,回过头再去找丢掉的外孙女,却没了踪迹。可那是张家的惟一骨血了。张老爷一直四处寻找,可惜直到七年后才找到。”

“秋霜华!”不必多说,就是她!

转眼又怀疑,“她不是真的张家骨肉对吗?”琉璃没有证据,就是一种直觉,“难道张老爷就信了?”

“没有家贼。何来外鬼?”萧十一耸耸肩,“再者若没这些破绽,我就算顺着线索查,也不可能知道所有底细。这样说吧,女人多的地方就会生事。阴谋算计也多。皇宫王庭如此,普通富豪之家也是同样。这就是本郡王纵横花丛,却从不往家里收女人是一个道理。不过嘛,我想娶你却是真心实意的。”不管什么时候,只要逮到机会,萧十一必要逗弄两句。

琉璃就像没听到似的,自动跳过这句不着调的话问,“听郡王爷的意思,是张老爷的小妾与外人勾结吗?想必,那拐子就是所勾结的人。那么秋霜华被拐,只是因为年纪相仿,还是有别的原因?”

“猜得真准。”萧十一弹了一下桌边的茶盏,发出清脆的声响,“张老爷的五姨娘出身于风尘,与那拐子是旧识。她某次到江南游玩,无意中见到了七岁的秋霜华。巧了,秋霜华长得和张家小姐小时候非常的像。加之丢掉那孩子时的襁褓是什么样子,身边都放了什么东西,五姨娘是一清二楚的,所以只要里应外和,做起证据来不费吹灰之力。”

琉璃明白了。

那五姨娘有歪心,想要弄个西贝货出来,借着假货,好在张老爷身后霸占财产,毕竟张家再无正经后代。可是既有如此打算,又何必等了七年?自然,是张老爷非常不好糊弄。

想想也是,张家家大业大,不亲自动手做生意,却攒下如此家私,脑子不聪明的,能做到这一点吗?张老爷寻找外孙女,哪怕是私下进行的,这么多年下来,恐怕也有好多人想冒名顶替,张老爷大概早就心灰意冷了又格外警惕了吧。可怜的张老爷丧女多年,老来孤独,此时还有什么比相似的容颜是更好的证据?其他物证,只是个辅助了。

萧十一却不禁赞叹道,“说起来,秋霜华真是个人才,如果从小弄来训练成细作多好,免得如今养出愚蠢又不切实际的野心,害人害己,倒浪费了自己天生的本事。”

“喜欢的话,你把她弄回府好了。”琉璃说了句气话。当时不觉得什么,后来回想,总觉得有些吃醋的感觉,好像很不愿意听萧十一夸奖别人。

不过萧十一只是挑了挑眉,却没借机调笑她,好像生怕惊到她,又让她恼了,只说,“难道不是吗?那年她已经七岁,懂事明理了。那么大的姑娘,拐走尚且不易,就算侥幸得手,她若闹腾起来,如何糊弄得了张老爷?就算拐子骗她说,她本来就是张老爷的外孙女,如今是认祖归宗,那也大可不必用‘偷’的手段,难道张老爷好生找石夫人来说,石夫人还会不允许人家骨肉团圆吗?让她从此断了与石夫人的联系,普通人只怕也做不到。七年养育之恩,是说断就断的吗?”

“她就能断了。”

“所以说,她生性凉薄无情。只为利益,懂得取舍。才七岁就如此,这是遇到了你我,从此富贵路断。若非如此。让她这狠人成了事,再过得几年可了不得呢。”

琉璃听他拉拉杂杂说了一堆,只觉得抓不住重点,又似乎另有别情。细思片刻,突然想到一种可能,震惊不已,“你说的里应外合,不只是指张家吧?”

张家,五姨娘是内贼。石家,还有个内贼秋霜华。所谓被拐。其实只是假像。事实上,她主动跟人家走了。所以就连漕帮出手,总舵距离宁城又这么近,居然也没找到人。

不是吧?!

“小琉璃啊,跟你说话真是不爽。你一猜一个准。叫本郡王如何卖关子?”萧十一又揉了揉琉璃的头,好像很喜欢这个动作。

“五姨娘见到七岁的秋霜华时,因为长得太像,曾经真的以为她是张小姐丢失的女儿,很是借着与石夫人亲近,好好试探了一番。石夫人温厚单纯,又喜欢书画。而五姨娘从前是官家小姐发卖,在琴棋书画上很有些造诣。她冒充到江南游玩的大家夫人,与石夫人结交,据说还在石家住了数日。这点,有石家老仆做证。不过那婴儿左脚是六指,除了张小姐的贴身人、接生婆和负责把孩子扔掉的五姨娘。是没人知道的。自然,张小姐的身边人当年就被打死了,接生婆也老死了,所以知道这个秘密的,就只有五姨娘而已。”

“秋霜华肯定没有六指。”

“没有。不过五姨娘混了这么多年风月场的。本意试探,却居然被个小丫头片子发现不对劲儿,反套出了实话来。”萧十一笑,但眸光冷冷的,“于是,才那么点大的小人儿就主动找到五姨娘,要求偷梁换柱,从此变身为张家的外孙女。”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事关亲人,琉璃总是控制不住情绪,怒道,“难道石夫人待她不好吗?亲生女儿也不过如此了好吗?她这样的良心,给狗吃,狗都不会吃的!”

“那是因为石夫人太坦率,老早告诉秋霜华是捡来的弃婴。”萧十一叹了叹,“有的人不懂感恩,心眼儿天生的黑,别人对她好,她视为理所应当,对她但凡有半点疏忽,她就会觉得被故意针对,是对不起她。秋霜华主动要求配合,要冒充张氏后人,这么大的事,搞不好,好处得不到,命都会丢了的,五姨娘当然不会轻易相信。可秋霜华却说石夫人对她表面上好,实际不然,到底比不过人家亲生儿子。再者人往高处走,石夫人毕竟是外室,为人又清高,日子不过小康,哪比得上张家富贵?五姨娘本就贪婪,这才被说动,于是联合了拐子,搞出那样一出戏来。秋霜华自奔前程去,哪里管别人死活?”

琉璃听到这儿,只感觉无比悲凉,农夫与蛇的故事,不断在脑海里浮现。

有的人,无论你用多真的心,多么温暖的感情,也捂不回来她的冷血。谁又能想到,当年石夫人的养女被拐,居然隐藏着这样的内情?

“她做了张家的掌上明珠九年,一定是志得意满,春风得意,那张家又是如何败了,人是如何死绝了?她又为什么跑回到石夫人身边来?”必有更大的曲折吧?

第十一章 原来是他!

“你对秋霜华百般隐忍,一直按兵不动,为的,是揪出她身后的人吧?”萧十一突然问。

但,他并没等琉璃回答,而是继续道,“秋霜华在外头有人帮忙,水石乔大约已经摸到了形迹,只等着合适的时机,再直接把人拿下,顺藤摸瓜,对吗?”

琉璃点头,并不隐瞒他。

“可我若是说,那人只是给她跑腿的,她背后其实并无人指使,她只是给自己留了后路呢?”

“什么样的的后路?”琉璃皱眉,因为事情与她预料的不同。

“很厉害的后路。”萧十一说得正经,“若她最近谋算的事功亏一篑,就会把你和水石乔卖给一个很有分量的人。她若真走一步棋,对她未必是鱼死网破的结局,对你我却很大的伤害。”

“那个很有分量的人是谁?分量大到什么程度?”

“这就是张家覆灭的原因了。”萧十一的眉目之间,带着些冷酷和嘲讽,“上回我不是对你说过?人,就算没办法左右命运,也要站在最高处,才免于他人摆布。想那张家,在宁城也是举重若轻的人物,可惜仍然免不了坐井观天。当真正的外力来时,不过是风雨中的纸灯笼。”

“那个人不会是皇要国戚或者朝中的位高权重者吧?”就算张家只是乡间的土财主,到底一大家子人,要灭得手脚干净,全无首尾,非大权势不可,而且还需暗中行事。

就像当年,霍家已经没有了主事人,可是上下这么多口子被一场大火烧个干净,也要好多手段遮掩真相,还借了鞑靼人的力才办得到。

“有些人,野心和欲望是没有边际的。”萧十一站起身,坐到窗边的塌上去。没什么形象的歪坐着,浑身上下却偏偏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潇洒适意,“秋霜华在那么小的年纪就弃疼爱她的石夫人,而选择了去蒙骗张老爷。为的不过是日子更富贵,从养女变为‘亲生’,从二个孩子变成惟一。从此事看来,她是个样样都要最好的人。也确实,据当年在张家做过工的人讲,张老爷自认下她,就跟养了个活凤凰似的,锦衣玉食,奴婢成群,那日子过得。与东京都最尊贵的贵女相比也不差。不过她聪明谨慎,明面儿上与五姨娘关系最差,令张老爷无论如何不会怀疑到他们之间有勾结。但私下,五姨娘得了多少好处就不得而知了。张老爷身子本十分不好,说是行将就木也差不多。可不知是不是寻到‘外孙女’的缘故。精神居然好起来,将死不死的挡着人家的财路。对五姨娘和她的老相识来说,自然是希望张老爷快死,他们好在张氏孤女身上瓜分大笔财产。但秋霜华倒机灵,知道自己还未成年,张老爷若不在,反受五姨娘的掣肘。恐怕也曾苦苦周旋。这样一来,张家倒是过了几年好日子,只是随着秋霜华长大,张老爷打算给她议亲。”

琉璃挑了挑眉,心中登时有了谱,“她是要嫁贵婿。可对?世人都说,女子嫁人是第二次投胎。秋霜华首次投胎,连自己真正的根在哪里都不知道。想必第二回,她要自己做主,而且必要高大上不可。”

说到这儿。她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世上最尊贵的男子,只能出身于皇家!怪不得,石头这样好的男人都成了她的踏脚板,入京后的目光更是盯在了九郎的身上。却想不到,她志向如此高远,当年她偏安江南富庶的小城,是从哪里来的远大目标?又怎么敢想到这一层的?只怕是……有诱因吧!

只听萧十一好听的男低音缓缓响起,“其实,张老爷倒不愿意外孙女高嫁,只想找个当地知根知底的。这样,就算好男子不肯入赘,至少嫁得近些,免得骨肉分离。可显然,秋霜华却不是这样想的。宁城再好,到底是南城小镇,有,世家大族却无,富豪之家虽多,权贵阀门则少。因此,张老爷帮她相中的人,她没有一个看得上眼。日子就这样蹉跎,直到她十四岁上,遇到一个真正的贵人。”

说到这儿,萧十一的眼波向琉璃扫来,笑道,“我的人好不容易打听到秋霜华这段隐密的风流韵事,却死活查不出那男贵人是谁,只好报给我。像本郡王这样闲散的人,要到吏部去查那年出官差到宁城的人,你道借口要找得没有破绽还不引人注目,挺容易么?”

“郡王殿下这般聪明伶俐,什么事也难不倒的。”琉璃赶紧拍了记马屁,可怎么听怎么像是挖苦。

好在萧十一已经习惯琉璃对他的态度了,总之好歹从戒备阶段进入到讽刺阶段,也算是关系贴近了些,大有进步,因此毫不介意,还苦恼的敲了敲自己的额角,“谁说的?本郡王还真就为难得很了。换个人从小到大生活在虎狼环伺中试试?稍不小心就万劫不复!”

他说得轻松,却无意中透露了他成长的艰辛,令琉璃的心瞬间软了软,“大不了,事成这后,我补偿补偿郡王殿下的辛苦。”

“这可是你说的。”言毕,似乎怕琉璃反悔似的,连忙继续刚才的话题,“可惜,我查了很久也没有眉目。在秋霜华得遇男贵人期间,京里没有大人物去过宁城,甚至连去那附近的都没有。这,似乎又陷入了死局。结果,我家萧蛮的一句话点醒了我。”

想到那个小帅哥,琉璃不禁露出微笑。若说她有八九分姿色,每当笑的时候,就会加大到十分。有的人,沉静时最好看。而琉璃,却是笑起来最美的。

萧十一看在眼里,只觉得心头没来由的一热。什么时候,那笑容属于他呢?什么时候,她想到他的时候,说到他的时候,也能露出那样的笑容?

“萧蛮说了什么?”琉璃问。

“他最近迷上了戏文和乐舞。”萧十一回过神来,也不禁笑道,“自己看还不算,成天价拉着府里的人听他讲。那天他正讲到钦差大人微服私访的故事……”

琉璃立即懂了,“那年。京中有大人物偷偷去过江南?”为什么要偷偷?干什么去了?

“我努力想啊想,回忆啊回忆,终于被我想起,那一年某位仁兄在家病了几个月。倒没听说去了江南,而是在城外的别苑里修养了好一段时间,闭门谢客来着。”

琉璃忍不住站起来,“是谁?”

萧十一倒没卖关子,痛快揭晓答案,“是咱们大赵最正统的皇室血脉,先元后所出的二皇子,皇位的最有力争夺者,萧中。”

原来是他!

若她与石头的秘密被秋霜华知道,最后作为投名状。告诉给萧中,不光是漕帮倒霉,她和石头会被萧左怀疑,就连九郎都落不得好去。对于一个多疑的皇帝来说,哪怕这婚事是他给硬牵的。与身为“骗子”的她有瓜葛,九郎的皇位之路也基本断送。

这是多大的打击面!对二皇子来说,这是多好的武器!

所以说,若秋霜华以此要挟,还真是往她最脆弱的地方捅了刀子。光抓住了秋霜华,控制她,甚至杀了她有什么用。她若把消息藏在外面,若不能斩断她伸到外界的所有邪恶根须,到最后被动的是整个漕帮和霍家军!

“她和二皇子……”

“奸夫淫妇之间的细节,那只有当事人才知道。”萧十一接过话来,“我只能推测,我那好二哥到了宁城。无意中见到秋霜华,自然惊艳不已。秋霜华呢,敏锐地发现了二皇兄的真实身份,至少也会认定,他是来自京中的大贵人。于是乎。两人一爱美色,一爱权势,干柴烈炎的,搅到一起是很自然的事。实话说,就算二皇兄长相上普通了些,但我们老萧家的底子还不错,加之到底年轻,也还算得上英俊倜傥,秋霜华心心念念的靠上去也可以理解。当然若是换我去,凭着本郡王这天人之姿,大概她会跪下来亲我的脚趾了。”

琉璃被萧十一的自吹自擂气得乐了,又想想他那模样,只觉得此话也不完全算吹牛。再抬眼,见他正目光烁烁的望着自己,忽觉脸上有点发热。大概,晚间的体温又上升了吧?她这样解释自己小小的异常。

“这出游龙戏凤,怎么就唱断了呢?”她很好奇。

“世人不了解我那二皇兄啊。”萧十一叹了声,“皇室中人,除了傻九郎,人人都有一副面具,生在皇家,哪来的什么真君子呢?萧中此人,都说无才无能,可却为人敦厚,德行一项上比较突出,又好命的投生到了皇后肚子里,很是得到了文人士子和所谓正统派老古董们的喜欢和拥戴。守成之君,第一品质就是宽厚,太能干了反而不利于稳定。你没见吗?你那义父温凝之,虽然从不与某位皇子走得太近,有风骨得很,却终究对二皇子有些个不同。”

第十二章 如意算盘

“那一定是萧左授意的。”她看得透,温凝之披着文人清贵的画皮,其实就是萧左的狗腿子,指哪打哪,绝对不会有自己的意志。难得的是,温凝之很明白这一点,也甘于这一点。所以,他才会在没为大赵国民做什么实事的基础上,还圣宠不衰。

“无论如何,二皇兄此人,骨子里极为刻薄冷漠。小琉璃啊,本郡王教你个乖,越是被人为捧成像圣人的,要么,他就真是大圣人,要么就是最奸诈无耻的东西。所以,二皇兄怎么会为了小小的风流韵事而坏了自己的前程和名声?几日风流而已,当断则断。再者那年年底,他可正要迎娶大司空的独生爱女呢,当然不能让个民女缠上。”

可是,秋霜华连那完璧之身,十之八九都是奉献给二皇子的,怎么可能放手?且不说她如何探知了萧中的真实身份,就说她这样投入,就是期待最好的回报。否则,她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人,怎么会轻易将身付与?可别说是因为爱情,那样太侮辱爱情这两个字了。

秋霜华外在条件有,那就是堪称绝色的美貌。内在条件也有,就是有心机、够敏锐。中和的条件仍然有,那就是野心和欲望。

照理,这种人是可以成就大事的。可她之所以屡屡失败,就是把自己的美色看得太过于重要。其实对上流社会的男人来说,女人永远是可以轻易舍弃的,只要挡了自己的路,随时可以踢开。没有身份、地位、特殊才能或者实力的女人,仅凭美貌,也只能迷倒肤浅愚蠢的男人。

除非,男女之间有真情。可所谓真情,是可遇不可求的。

“太聪明也不是好事啊。”琉璃感叹,“萧中想吃过就扔,可惜被秋霜华拿住把柄。一时甩不脱。他偷偷到江南,肯定不是游山玩水,必有大事要做。大多数情况下,男人被女人缠得脱不了身。也只有一不作,二不休了。”

萧十一点了点头,“这位蛇蝎美人,心肠真是冷硬。石夫人那样疼爱她,她说走就走,完全不管石夫人如何内疚与思念。张老爷待她如珠如宝,她却给张家招来灭门之祸,之后只顾自己逃脱,不想讨还公道便罢了,还想着与虎谋皮。拿萧中做她的退路,继续狼狈为奸。”这样说着,情不自禁就望向琉璃,一直把她望到心里去。

都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她,反正就是喜欢了。而且越来越喜欢。之前,还暗暗嘲笑她是个笨蛋,因为居然以小搏大,不惜舍了自身,为霍红莲报仇。这是……多傻、多么异想天开啊。可现在,不仅看她一步步做到了,还开始与她联手。

真情施与。必倾命相报。琉璃的重情与秋霜华的寡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从来没有被这样真情相交过,因而很明白这样的心意、这样的感情、这样的忠诚是天下间多么难能可贵的东西。他曾经以为这是不存在的,如今却无比的渴望。所以,他也要温柔真挚的对她,让她心里牢牢的刻着他的名字。无法磨灭。

“张家,是如何亡的?”琉璃根本不知萧十一心潮起伏,继续问道。

“说来,我那二皇兄手下的谋士,做事还真是不拘一格。”萧十一半是佩服。半是嘲讽地道,“他们利用了宁城的鬼怪传说,帮我二皇兄擦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