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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酒会上很多美女主动亲近我,你是不是吃醋了?”他问。

我大笑起来,然后剧烈地咳嗽,刚才被这混蛋掐得狠了,呼吸至今没通畅,现在又大笑,当然会咳嗽。

我笑得前仰后合,好像听到天下最好笑的笑话一样,他愕然,呆呆地看着我发笑,然后脸色越来越怒。

他的话当然没有那么好笑,我只所以夸张地笑,自然也是为了气他。

“好笑么?”他冷冷地问,看得出来他抑制住了再次想掐死我的冲动。

“嗯。”我收住笑,认真地点点头。

他咬牙切齿,然后深呼吸,似在控制自己的情绪,他是聪明的人,应该是猜到了我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激怒他,所以他不想让自己上我的当。

看着他那极力控制自己情绪的样子,我心里畅快得像酷暑天吃了冰淇淋。

“很多女人追我的,或者说,是倒贴,而且她们全都是美女,比如说露妮,她是名模,在时尚界也是知名人士,她追我一年多了,我都没答应她。”他接着说。

他这话说的很奇怪,听起来好像是在炫耀自己有多招花一样,可是这有什么好炫耀的?如果一个男人认为自己有很多女人就算是本事,那就太可笑了,只有没有出息的烂人才会炫自己的女人多,因为烂人大多没出息,其他方面没什么成就拿得出手,只有拿自己的女人多来炫了。

“佩服。”我鄙夷地说了两个字,用嘲讽的语气。

“你不吃醋?”他再次问。

“别闹了,就你?值得我吃醋?你是我老板,我是你仆人,但抛开老板这个身份,你在我心眼什么也不是。”我淡淡地说。

他狠狠地盯着我,目光像一头狼,我知道我的这话对他很有杀伤力,他是骄傲的不可一世的男人,他这样的男人,更需要别人的认可,尤其是女人的认可。所以他才会问我是不是喜欢他,才会问我是不是会吃醋,在他的逻辑中,他这么优秀的男人和我朝夕相处,我当然要对他动情。

如果我给了他肯定的答复,他未必会有多欣喜,因为追他的女人太多,多一个女子喜欢他对他来说是不值一提,但若我给了否定的答复,则会刺伤他,这是什么样的心理我也解释不清楚,但从他目前的表现来看,事实就是这样。

自从爸爸去世,齐家衰败以来,我确实学会了细心去观察这个世界,看到了以前从没有看到的东西,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无处不在的博弈,大到争权夺利,小到感情纠纷,博弈不处不在。

要想在这无处不在的博弈中胜出,就得戒除掉人自身的弱点,人本身的弱点很多,比如说贪婪、恐惧、急躁、虚荣等等,人之所以会犯很多低级的错误,就是因为受自己的弱点所影响,才让自身的智商变低,如果能控制自己的弱点,那就能窥探出对方的弱点,然后找到致胜之道。

有一句话说的好,如果一个人一个月内不犯错,那他就能拥有全世界。当然,人非圣贤,又怎么可能不犯错,所以只能尽量地少犯错,尤其是像我这样寄人篱下的人,更要少犯错,我可以为了齐氏向凌隽下跪,但我不能将自己一直地放在卑微的角度让他欺负,如果自己把自己当垃圾,那这世上所有的人都会把你当垃圾,我需要适当的反击来确保我存在的意义,证明我是一个活人,而不是一堆可以随时扔掉的垃圾。

凌隽再没有和我说话,司机很快将车开回了凌家。

平时我极少穿高跟鞋,所以非常不习惯,回到凌家,我迫不及待地回房准备换掉高跟鞋和家居服,在我准备关房门时,凌隽闯了进来。

没等我有任何反应,他就将我抵在了墙上,用力地亲我,我始终紧闭双唇,有意抵触他的吻,他怒极,将我扔在了床上,剥掉我所有的衣物。

我木然地接受他狂风暴雨般的亲吻,然后照例接受他的一次又一次冲击。

“你不是说我不值得你吃醋吗?你这个残花凭什么那么骄傲?你不过是我的玩物,我随时都可以要你,你牛什么?”

办完事的他还不解恨,恨恨地盯着我说。

我又笑了起来,“是啊,你随时可以要我,这屋子里你是主人,不仅是我,如果你想要阿芳阿进,你也都能要,你那么强大,连香草你都可以要。”

香草是凌家养的一条哈士奇,是条母狗。

他再不说话,穿衣离开,我冷笑着目送他离开。

第二天凌隽再没有和我说一句话,我也懒得理他,我们相互视对方为空气。

两天以后,我正在琴房里弹琴,阿芳走了进来,神情有些紧张。

“怎么了?要我帮着干活吗?”我问。

“太太,你多弹一会,暂时不要出去了。”阿芳说。

我心里奇怪,阿芳这是怎么了,怎么还让我多弹一会?为什么不让我出去?

“到底怎么了?你犯什么错了吗?你放心吧,凌隽那个混蛋没在,我不会告诉他的。”我轻声安慰。

“不是,凌先生回来了。”阿芳神情怪异地说。

“回来了?那就回来了呗,这是他家,他随时都可以回来,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淡淡地说。

“他…总之你暂时不要出去了。”阿芳说。

正文 第27章 偏不吃醋

我心里越发的奇怪了,阿芳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怎么感觉她说话怪怪的?为什么一直叮嘱我暂时不要出去?她越是这样说,我心里越发的好奇,于是起身走出了琴房,来到一楼客厅。

凌隽坐在沙发上,怀里躺着一个女子,两人正在调笑,极为亲热。

原来如此,阿芳是担心我看到凌隽和别的女子公开调情我会生气,虽然凌隽当我是仆人,但在阿芳她们心中,我依然还是凌家的女主人。

我转身要走,凌隽叫住了我。

“站住,过来给我们削苹果。”

我停住脚步,走过去从桌上拿起一个苹果,若无其事地削了起来。

“秋荻?”凌隽怀里的女子看到我,竟然叫出了我的名字。

我一愣,只好看她,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圆脸,眼睛很大,鼻子上有一颗极小的痣,像某影星,这人我认识,她叫叶晴,是我高中时的同学,上高二时她辍学,后来再也没有见过,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见到了,这世界真他妈的小。

她穿着勉强能包住臀部的超短裙,修长的玉*腿很是显眼,上高二时我们还在是青涩少女,她就已经出落得非常漂亮了,转眼两年多过去,她更显成熟和妩媚。

“是你啊,真巧。你们继续,我给你们削水果。”我淡淡地说。

叶晴从凌隽的怀里爬出来,理了理头发,“你怎么会在这里呢?你们是亲戚吗?”

她说的‘你们’,当然指的是我和凌隽,我和凌隽相差了近十岁,而且我以前是富二代,她自然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嫁给凌隽,外界只知道我爸半年前去世,但齐氏企业的巨大财务危机,却极少有人知情。

在叶晴的眼里,我现在还是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齐家大小姐,她当然不会知道我现在已经变身女仆。她认为我和凌隽是亲戚,是过来做客的呢。

“我是凌先生家的仆人。”我坦然承认,并不觉得尴尬。

叶晴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相信:“怎么可能??”

也是,别说她不相信了,如果我不是亲身经历,我也不相信自己一个堂堂的大小姐会沦为女仆。

“她说的都是实情,她就是我们家的女佣,你不用理她,和下人说太多话,会失了身份。”凌隽一把揽过叶睛的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叶晴想再说什么,凌隽没让她说,忽然抱起了她,向卧室走去。我将削好的苹果放在桌上,回琴房弹琴去了。

到了晚饭时间,阿芳在外面叫我吃饭。

来到饭厅,只有凌隽一个人在喝汤,叶晴已经走了。我猜想凌隽应该是对她说了什么,所以她才连招呼都没和我打就走了。

其实我和叶晴以前关系非常的好,叶晴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父亲不务正业,经常喝醉,然后就打骂她,青春叛逆的她就和社会上各类混混结交,最后发现自己怀孕了,结果谁也不愿负责,她哭着求我帮她,我花钱陪她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其实那点钱对当时身为富家千金的我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她来说却是大恩情了,所以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做过人流手术后她又回到学校上了一段时间的课,然后就忽然消失了,甚至都没有和我这个好朋友道别,我当时猜想的是道别只会徒增伤感,所以她索性决绝离开,这样对大家都好。

世事真是无常,没想到今天竟然在凌家碰上她了,从名份上来说,我在凌家虽然不受待见,但也算是正房,她现在扮演的角色,自然就是小三了,我们以这样的一种方式重逢,上天真是要有多残忍就有多残忍。

“我老同学叶睛呢?怎么不留下她吃晚饭?我还想和她叙旧呢。”我故作轻松地问。

虽然没有指名问谁,但白痴也听得出来是在问凌隽。

凌隽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地继续喝汤。

凌隽不说话,阿芳她们当然就更不敢发话了,饭桌上陷入死水一样的沉默,只听到大家嚼食物的声音,气氛沉闷得让人想要逃离。

“她是你同学?”凌隽终于还是忍不住说话了。

“高中同学。”我说。

人性是复杂的,有时心里的反应自己也搞不清楚,更无法把握。凌隽在酒会上和露妮一干美女亲热,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但他和我以前的好朋友在家里公然苟且,我虽然表面上装得若无其事,但心里其实很上火。

那种情绪应该不算是吃醋,因为吃醋的条件是对当事人有爱意才会吃醋,但我对凌隽这个恶魔显然没什么爱意,如果她这么凌辱我我都还会爱上他,那我真是贱得不可救药了。

但我内心上火是真实的,我表面上可以装得云淡风轻,但其实内心真是不舒服。我知道我必须要强忍住自己的火,凌隽要找女人,随时可以找一大把,然后在外面的酒店开个房办事就行了,根本就没有必要这样张扬地带回家来,这完全不像是他一惯低调神秘的作风,所以我猜想他这是故意做给我看的。

我甚至怀疑他虽然抱着叶晴走进了卧室,但其实他对叶晴什么也没有做。这个恶魔并不是那种见了女人就迈不动腿的贱男人,叶晴虽然漂亮,但和混血美女露妮相比,不管是身材还是风情都差了一大截,凌隽面对露妮尚能稳住,更何况叶晴这样充满风尘味的女子?

这或许是我自我安慰,人在面对自己不愿面对的事实时,总能找到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自欺欺人。我也是凡人,自然也不例外。

“她在床上的表现真好,痛快。”凌隽得意地说。

“是么?那你以后经常带她来啊,我也正好有个老朋友叙旧。”我喝了一口汤,面无表情地说。

凌隽的脸色又变得难看起来,我猜想我但凡流露出一丁点的醋意,他都会很有成就感,但我却偏不!这让他很是沮丧,他精心安排的这出戏,对我一点杀伤都没有,他当然不甘心。

“你是我妻子,我带其他女人回家,你竟然一点也不动怒?”他果然不甘心地问。

“是女仆。”我用三字经纠正他的说法。

“可你明明就是我妻子!”他把碗筷重重地放在桌上,碗里的汤洒了出来。

阿芳她们低头吃饭,一句话也不敢说,谁也不敢相劝。

“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我无所谓。”我冷冷地说。

他站起身来,“阿进,备车,我要去朝会。”

朝会是万华市最大的娱乐基地,是男人的天堂,那里有男人想要的一切,美酒美女美食,据说那里有岛国过来的女优,也有欧洲来的金发碧眼,还有全国各地筛选出的嫩模,据说持那里会员卡的男人都是成功人士,普通土豪根本没资格进那销金窟,如果一些小的私企业主非要打肿脸充胖子进去逍遥一下,最后都会脱层皮,不是被那里的赌场榨干,就是被美女们榨干,消费实在太高。

这些都是以前二叔他们喝酒时聊天我偷听来的,连二叔那样见过世面的人说起都亢奋的地方,自然是酒池肉林奢糜到极致,所以那地方叫朝会,暗喻只要有能力进去的男人,都能享受帝王般的待遇。

华夏男人骨子里或多或少都有帝王情结,都有高高在上让人三呼万岁的憧憬,那些宫廷剧不但女人爱看,男人也看得口水直流,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也意淫着哪天自己也能像古代的皇帝般三宫六院的伺候个爽,而朝会就满足了男人们这样的需求,所以全国各地都有慕名而来消费的客人。

当然,都是有钱的客人,没钱,就只能远远地站着看的份,大门都进不去。

凌隽当然是能进得去的主,以他的财力,就算是天天泡在朝会里也没问题,现在我没有按他的要求表现出醋意,他又不爽了,所以他要去朝会消费。

按常规的情况来说,老公要去那样灯红酒绿的地方鬼混,做妻子的当然要阻止,就算是敢怒不敢言,至少也要生气,但我不会,我依然津津有味地喝汤吃饭,完全没事一样。

凌隽回头看我还是毫无反应,气愤地砸门而去。

人性果然很复杂,我越是漠视他,越是鄙视他,越是无所谓,他就越希望我表现得很在乎的样子,这算不算是犯贱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很有趣,对付这种自以为是的混蛋,就是要加倍地漠视他,让他觉得他的存在对我来说根本就无所谓。

第二天我起来的时候,凌隽已经坐在客厅里看早间新闻。

他脸色正常,并没有宿醉后的颓废。也许他昨晚压根就没去朝会,不管他怎样混帐,但我直觉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很自律的人,因为他每天都会早起晨练,然后规律地看新闻,读财经杂志,然后通过电话往他的公司发出各种指令。

他从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参加的酒会也是极少人参加的那种,认得他的人都是这个城市的上流社会中最精英的那一部份,所以外界才会流传他是一个老头的说法,而且报纸上也经常会有拍到凌隽在某处钓鱼这样的报道,报道上的照片就是一个老头,我有时会想,那些报道说不准就是凌隽本人花钱登的,为的就是误导大众,至于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不得而知。

正文 第28章 禁区

虽然在网络社会信息交换是很快的,但大多数的信息都需要过滤,网上所谓的那些内幕消息,其实百分之九十都靠不住,在网上打出凌隽的名字一搜索,搜索出来的都是关于他是神秘老头的报道,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老头,所以就算是少数真正认识或者见过他的人提出反对意见,也会被大多数的声音所掩盖掉,这便是网络的悲哀,很多假消息的传播者成了红人,敢于说真话的却往往被网络暴民们狂喷。

如果我现在在网上发消息说凌隽其实不是老头,相信也会一样遭到一阵狂喷,人家会说我神经病,会说我颠倒黑白。

“我今天和几个朋友约了打高尔夫,你准备一下,一会陪我去。”凌隽忽然发话。

“好。”我只答了一个字。

他不管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尽力去做到,他让我穿得漂亮些陪他出去,那我就陪他出去就是,他要我换上女仆的衣服干家务,我也可以马上就做到。

以前爸爸和朋友打高尔夫的时候从不带妈妈出去,因为打高尔夫大多是商务应酬,而且万华市的高尔夫渡假村经营的也不仅仅是高尔夫,听说还有其他一些男人很喜欢的项目,具体是些什么项目我也不清楚,我只听说男人们除了可以在那里打球之外,还可以得到其他方面的享受。

所以凌隽说要带我去我有些惊讶,我和他虽然有夫妻之名,但事实上我们一直像两个刺猬一样不停地相互扎着对方,大多数的时候我会妥协不是因为我惧怕他的权威,而是因为齐氏企业还没有缓过劲来,我忍辱负重就是为了救齐氏,而他到底为什么要娶了我又虐待我,是我一直想不明白的事情,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娶我不是因为喜欢我。

就像我嫁他不是因为我喜欢他一样。

难道他今天带我去打高尔夫,又有什么其他的主意要对付我?我心里暗自嘀咕。

他是那种征服欲极强的人,我现在对他的冷漠,毫无疑问已经激起他要征服我的决心,而他那种征服,不是指身体上的,而是灵魂上的征服,他要我依赖他,喜欢他,为他吃醋,为他发狂。

但我知道我不会,绝对不会。

我换了一身运动服正准备跟他一起出发,但他接了通电话后却又改变了主意。

“你不用跟我一起去了,有人陪我去。”他有些神秘地说。

“哦。”我并没多说,直接扭头就走。

“你不问问是谁陪我去吗?”他不甘心地问。

“不用。”我头都没回,简单地甩给也两个字。

然后他再没有说话,然后就听到洗车驶离的声音。

从他接电话的神态和故作神秘的样子,可以看出陪她去的当然是一个女人,而且是应该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我现在明白他的意思了,他就是有意说好带我去,然后又忽然说不要我去,而是带另外一个女人去,他这样是想让我感到失落,然后希望我能追问他到底是谁陪他去。

只可惜我根本没当回事,他的计划再一次落了空。他心里一定很失望,我心里暗笑。

从琴房里弹琴出来,我推了推琴房旁边另一间房门,但没推开。

这个房间是凌家有名的禁室,门上贴着一张字条,上面写着‘禁止任何人入内’。据阿芳她们说,凌隽每隔段时间会让她进去打扫一下卫生,其实里面也没什么,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卧室,但是凌隽为什么不让其他人进去,就没有人知道了。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我其实真的想进去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如果只是一个普通的房间,那凌隽干嘛不让人进去?如果真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那他又怎么会允许阿芳进去打扫卫生?

我推了几次推不动,这才发现门是锁上的,心里暗骂自己真是愚蠢,既然是那个混蛋划出来的禁区,他又怎么会不锁上呢?

我找到了阿芳,阿芳正在别墅的花园里收拾她亲手种的青菜,阿芳最喜欢摆弄的不是花草,而是各种瓜果蔬菜什么的,花园里有一小块空地,在凌隽的允许下,她在里面种上一些农作物,把家务干完的时候她就去摆弄,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休闲方式,这就是阿芳的休闲方式。对了,阿芳年纪比凌隽稍大一两岁,人也长得挺清秀的。

“阿芳姐,你又在弄你的蔬菜呀,要不要我帮忙?”我讨好地说。

“太太,你快别叫我阿芳姐,我是凌家的仆人,太太这样叫,我受不起。”阿芳惶恐地说。

“什么呀,我也是凌家的仆人,我和凌隽的关系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几时把我当成是妻子过?我的地位和你们是一样的,有时还不如你们呢。”我蹲在阿芳旁边,看她打理她种的菜。

“那可不一样,你是齐家嫁过来的大小姐,虽然有时和凌先生会闹得不开心,但你们毕竟是夫妻,再怎么吵那也是夫妻,你们经常吵架,那是因为你脾气太倔了,你要是肯让着凌先生一些,你们就不会总是吵架了。”阿芳说。

“我也没和他吵架啊,我才懒得理那个混蛋呢。”我说。

“其实凌先生也没你想像的那么坏,他是大人物,是大老板,大人物有些脾气也是正常的,虽然他平时看起来冷酷,但他对我们这些下人其实很好啊,你也看到了,我们吃饭在一起吃,工钱也比人家开得高了许多…”

我心里一叹,心想那恶魔对你们倒是不错,可他对我不好呀,他不但要在我身上施暴,而且还经常说些难听的话来羞辱我,要是他对我那样对你们,恐怕你们也不会说他好了。

“好了,我们不说这个了,阿芳姐,琴房旁边的那个房间,为什么被列为禁区啊?”我试探着说。

“哟,太太,我可提醒你,其他地方你可以进去,但那个房间你不能进去,虽然你是太太你也不能去的,凌先生对那个地方最在意了,他说过谁要是胆敢进去他就要打断谁的腿,这话他可不是说了玩的,你为了这事惹他生气不值得呀。”阿芳紧张地说。

“瞧你说的,我也没说我要去进去啊,我就只是好奇而已,我听说你进去过?难道里面关着什么恶魔?一打开就会被放出来?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我笑着说。

“那倒不是,就是一个普通的房间而已,里面真没什么。”阿芳说。

“我不信,既然是一个普通的房间,那他为什么搞得那么神秘?没有必要呀。”我说。

“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房间,里面真没什么,至于凌先生为什么要把那个房间列为禁区,我不知道,但我确实去打扫过那房间的卫生,和其他的房间没什么两样,就只是长久时间没人住进去,灰尘多一些而已,但每个月先生还是会让我去打扫一次的。”阿芳说。

“既然是普通的房间,那我进去看看也无妨啊,你知道那房间的钥匙放在哪里吗?我进去看看去!”我说。

“别呀太太,你怎么好奇心那么重呢,都说了不能进去的,千万不能去呀,到时你会惹先生生气的,如果先生怪罪下来,那说不准会连我们一起责罚呢。”阿芳更紧张了。

唉,看来那个混蛋在这家里的统治地位的确是不可撼动的,阿芳她们口口声声叫我太太,但在关键问题上,她们始终也只听凌隽的。

我叹了口气:“瞧你紧张的,我也只是说说而已,这家是凌隽的,你们当然得听他的了,我其实也没想着要怎么着,就只是有些好奇而已。”

阿芳应该是听出了我语气里的不满,作为下人,观察主子的脸色当然是必须要具备的技能之一,阿芳做了那么久的佣人,当然能很快觉察我心里的不满意。

“太太,我们自然也是尊敬你的,只是那个房间凌先生确实很在意,我们谁也不敢帮你进去看的,再说了,每次我进去打扫卫生都是凌先生开的门,如果他不开门,我们谁也进不去的,就算我想帮你满足你的好奇心,我也是无能为力的。”阿芳惶恐地说。

看到阿芳惶恐的样子,我于心不忍,她其实对我挺照顾的,我也不想太为难她,于是笑了笑:

“算了,这事不提了,一个破房间而已,不看也罢,以后我实在想看,就让凌隽开门让我进去看就行了,你不要为难了,你也不要紧张,我不会乱来的。”

阿芳这才松了口气,“谢谢太太体谅我们下人,太太不生我的气就好。”

换作以前的我,肯定会不依不饶逼着阿芳想办法帮我打开那个房间的门,但现在我不会这样做了。阿芳她们也不容易,俗话说端人碗受人管,意思就是说靠人家吃饭,当然得听人家的,凌隽是她们真正的老板,发给她们工钱,她们当然不敢违了凌隽的意,这一点我非常理解。

正文 第29章 态度变化

就像我平时虽然也敢和凌隽叫板,但他真正要提出从齐氏撤资,我也一样会惶恐得跪下求他一样。 人一但处于弱势,所谓的个性和尊严那些东西,要想保持就很困难了。

整天我都有些魂不守舍的,一直在想着那屋子的事,人的好奇心真是奇怪,阿芳都跟我说过了那屋子其实一点也没什么特别,但就因为凌隽那个混蛋将那屋子划成禁区,硬生生就把我的好奇心给勾起来,非要想着进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

虽然很想,但显然我现在是做不到的,我总不能撬门进去,就算我有那心有那胆,我也不具备那种技能,那可是小偷一类的专业人士干的活,我一弱女子可干不了,像我这样的曾经的富二代,让我学会洗碗擦地已是不易,再要学会开锁一类的技术活,那就实在太为难我了,再说了,恐怕我还没成功,下面人就赶紧报告了凌隽,那混蛋一怒之下将我活活打死,也是极有可能的。

既然是禁区,不管有没有秘密,那至少说明对他非常重要,不然他也没有必要设为禁区了,也罢,这事暂时不想了,先消停一阵吧,以后再说。

晚上六点,凌隽回来了。

我本以为他会带个漂亮妞回来继续在我面前秀恩爱,可没想到这这混蛋竟然是一个人回来的,他走进门的时候,手里握着一束鲜红的玫瑰。

原来是送花让人拒绝了,所以才灰溜溜一个人回来了,真是活该,我心里暗自嘲笑起他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了。

凌隽捧着玫瑰,径直向我走过来,我以为他又要向我炫什么,只是冷漠地将眼光看向电视,其实那电视里正在播广告,实在没什么好看的。

“秋荻,这是我送你的花,请笑纳。”他柔声说。

我一时间愣是没反应过来,这么温柔地说话,是在向我说么?他会这样柔声对我说话?他不大耳光抽我已经是万幸了,居然还送花给我?这怎么可能?我今天早上看过了,太阳的确是从东边升起来的,晚上从西边落下去的,并没有什么异常啊?难道他喝醉了?还是我听错了?可是我应该不会听错啊,这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叫秋荻。

“秋荻,请你收下。”他接着说。

我靠!真是在叫我!而且他说的是‘请你收下’,他居然真的向我送花,这唱的是哪一出?难不成这花有毒,或者是在花里藏了定时炸弹什么的要取我性命?不然他怎么可能会给我送花?

凌隽见我傻愣愣地看着,略显尴尬,阿芳她们可都在旁边看着呢。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他手里的玫瑰,我担心如果这样一直和他耗着,那他会一直举着花,当着下面的人一直让他举着,这混蛋要是举得怒了,将那花劈头盖脸砸我脸上,那就大大的不妙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好女子也不吃那眼前亏。

我接过花后并没有捧在手里娇情地闻闻香味,而是随手放在了桌上,就算是过渡一下,给他留三分薄面。给他留薄面的原因,当然还是为了给自己留薄面。

凌隽见我接过花,竟然咧嘴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这是他在我面前第一次真正意上的笑,以前虽然他笑,但多都是皮笑肉不笑,要么就是直接是冷笑甚至狞笑。

他现在这样正常地对我笑,反而让我觉得极为不适应,就像一只狼忽然发出狗吠的声音一样,总觉得不真实,总感觉那其中有阴谋,我并不是一个极端的阴谋论者,但太多的变故,确实让我成了惊弓之鸟,常常杯弓蛇影草木皆兵。

自从在森林公园被人强暴之后,我就一直处于一种严重的缺乏安全感的状态中,虽然我努力地让自己坚强,但我在这个世上毕竟只活过十八个春秋,以前一直在温室中成长,忽然温室垮了,将我推向室外,要我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适应严酷的冰霜雨雪,着实为难了我这个十八岁的女子,所以我表面看起来镇定自若,其实内心惶惶,当然,现在的我,已经比前一阵好了许多。

极端恶劣的生存环境要么会将一个人彻底摧毁,要么就能让一个人变得坚强,至少现在我还没有被摧毁,所以我应该是在往坚强的方向发展。

我并没有说谢谢,而是转身回房。

我现在没有和凌隽睡同一卧室,我自己睡客房,我前脚刚进去,凌隽随后就从后面跟了进来。然后从背后搂住我,“秋荻,我买花给你,你不开心吗?”

每次他接触我的身体,我都会轻微地颤抖,当然不是因为兴奋,是因为我对他来自内心深处的畏惧,我虽然有多种方法和他对抗,但我内心其实还是对他有畏惧的,因为齐家的命运在他的手里,而我也在他的手里,他随时可以欺负我,羞辱我,在这个家里,他是绝对的统治者,是凌驾于上帝之上的真正上帝。

他应该误认为我的轻微颤抖是因为对于他身体的渴求,他认为我对他有兴奋的感觉,他开始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舔,温热的气息,熟悉而又陌生的动作,这一刻我们非常亲近,但内心还是遥远的,我清楚地感觉得到我们间的距离。

“你送花给我,就是为了让我很好地配合你,让你更加愉悦?”我轻蔑地笑道。

他松开搂住我的手,将我的身体扳转过来,面对着他。

“秋荻,我们之前只是有些误会,今天我送花给你是真心的,我们已经是夫妻了,我们之间就算暂时没有爱情,但我们能培养起来,相信我。”他认真地说。

我看着他的眼睛,想读懂他的内心,但我发现我什么也读不出来,他眼睛盯着我,尽力地表现出真诚,但那真诚好像是存在的,但又好像是飘渺虚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