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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云鹏这是在帮我们试险,用他的安全来保证我们的安全。

正文 第113章 会客

下高速进了市区后,我发现又有两辆车跟在我们的后面,我一下子有些紧张起来。

我对凌隽比划:“后面有车跟着我们。”

凌隽没明白,我又比划了一次,他终于明白。

“那是云鹏的人,是保护我们的,你不用担心。”凌隽说。

我继续比划:“尚云鹏靠得住吗?会不会像阿进一样背叛你?”

这一次他竟然一下子就明白我要表达什么了。“云鹏是我最信得过的兄弟,他以前混黑道的时候,被仇家在朝会砍杀,我拼死才保住他的,我后脑勺还为他挨了一闷棍,差点给我打成白痴,后来我让人把他送到医院,他身中三刀,医生说只要晚送两分钟,他这个人就没了,所以他一直感谢我的救命之恩,他是孤儿,从来没人真正对他好过,我真心对他好,他自然报以忠诚,他是我手里的王牌,不到关键时刻我不打出来的。”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

“其实我以前也不是完全信任他,他在云宁市的势力非常的大,云宁市黑白两道都叫他黑哥,我后来提出让他到凌家潜下来,负责修剪花草,让他消磨自己身上的戾气,没想到他竟然放弃大哥身份,真的在凌家修了两前的花草,我这才完全信任了他。”

我竖起大姆指,算是给尚云鹏点赞。

凌隽接着说:“后来我出事了,我怀疑是阿进,但也怀疑是邹兴,所以拿不定主意,于是就让邹兴组织兄弟保护你,然后让云鹏暗中监视他,其实邹兴将孩子送到云宁的第一天云鹏就知道了,云宁市可是他的地盘,有什么事能瞒得了他。”

我比划:“幸亏云鹏是自己人,不然轩儿就危险了。”

“是啊,所以凡事一定得留后手,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不能太过信任一个人,这个世上你可以有一百个朋友,但真正能信任的不会超过五个,能以命相托的最多两个,不会超过三个。”凌隽说。

我点头赞成。

“云鹏做事真是周密,我让他全力保护轩儿,让他安排人进孤儿院工作,结果一个月的时间不到,孤儿园大部份的人都被他收买了,不仅如此,孤儿园周围的店铺都是他的人开的,他一定花了不少钱,等危机过了,再慢慢补偿他吧。”凌隽说。

“他那么有钱吗?”我继续比划。

凌隽笑了笑,“不要小看混江湖的人,云鹏的人控制着云宁市百分之六十的夜场,你说他有没有钱?而且那些夜场都不是他投资开的,但他每年能从那些夜场分红,如果不给分红,那些夜场根本开不下去。”

我比划:“这就是保护费么?”

凌隽又笑:“不是保护费,是势力投资,开夜场的人需要保护,而云鹏又能为他们提供保护,所以他们也乐意合作。”

我吸了一口凉气,心想真是长见识了。这就是传说中的黑*社会吧?但云鹏看起来挺可爱的,一点也不像电视上演的黑*社会那样凶神恶煞。

终于到了尚云鹏说的红林酒店。

红林酒店其实很小,看起来更像一个招待所,但环境很好。

让我惊喜的是,我在酒店里竟然看到了阿芳。

凌隽见我一脸的惊讶,笑着解释:“阿芳伺候你习惯了,我担心我笨手笨脚的,侍候不好你。就让阿芳坐动车过来了,有她在身边,会方便一些。”

我比划:“那为什么不让她和我们一起来呢?”

“分开走好一些,人多目标大,分开走更安全。”凌隽说。

“太太,你还好吧?”阿芳一看到我就眼泪汪汪的。

我勉强笑了笑,吃力地比划:“我很好。辛苦你了。”

比了两遍阿芳还是没明白,最后还是凌隽给翻译的,凌隽是真聪明,竟然记住了那么多的手语,他还说手语其实也是有规律的,只要掌握规律,学起来就很快,可我真没发现有什么规律可言。

我承认智商方面我确实是差他差了一截。还好现在不用和他斗了,不然大多数时间我都落于下风。

“隽,如果我们不是来看孩子,那我们到云宁市来干什么?”我比划着问。

“一方面是来看看轩儿的安全是不是保障得好,这样我才放心,因为我们会消失一段时间,另外我想来见见这边的兄弟,轩儿全靠他们保护,我一直不露面也不行,总得说声谢谢。”凌隽说。

这倒也是,虽然说那些人是他的兄弟,但这么长时间让那么多人保护轩儿一个小孩子,确实是难为他们了,亲自来跟他们说一声谢谢,那也是应该的。

这就是凌隽的领袖气质,礼贤下士又保持着适当的距离,恩威并重,让下面的人对他忠心耿耿。

世间的事就是这样不尽如人意,虽然他做得够好,但管家阿进还是背叛了他。这件事应该对他的打击很大,虽然他很少表露出对阿进的恨意,但是被一个信任的人背叛的感觉,肯定是非常不爽的,更何况凌隽是那么骄傲的人。

红林酒店的旁边是一家湘菜酒楼,阿芳伺候我洗澡换衣服之后,我坐上轮椅,凌隽推着我来到了湘菜酒楼。

酒楼的门口树着一块牌子,平时应该写的是某某婚庆宴之类的字,但今天却写着的‘本酒楼停业一天,请贵客改日再光临’的字样。

不用说,这家酒楼也被包下了,凌隽要在这里会客。

来到酒楼二楼,菜已经上好了,但谁也没动,尚云鹏和七八个男子围着桌子正在聊天,看到我们进去,全部站了起来:“隽哥,嫂子好,旅途辛苦。”

凌隽点头向大家致意,“谢谢兄弟们了,凌隽落难,本来想在万华重新崛起,但我的女人又让人害得又哑又残,现在凌隽处于危难之中,全靠兄弟们了。”

“隽哥别这么说,我们兄弟都是经过风雨的人,隽哥只是暂时遇上些困难,我们都相信隽哥会再度崛起。”尚云鹏说。

“我自己倒无所谓,只是现在秋荻被人害成这样,我需要把她先藏起来治疗,不能让她一直暴露在危险之中,凌隽拜托兄弟们几件事,一是务必保护好我家轩儿,这是重中之重,另外就是我现在已经将万华市的朝会收回来了,现在交给邹兴暂时打理,但我担心他的能力不够独挡一面,所以请兄弟们去两个人到万华去帮他。”凌隽说。

“这没问题啊,我们虽然能力不行,但我们至少可以保证朝会在隽哥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不会出事。”尚云鹏说。

“是啊,我们混夜场多年,多少还是有些经验的,我们绝对保证朝会不会出事。”另外一个兄弟说。

“那就谢谢大家了,等凌隽走出困境,必当厚报。来,倒酒,我敬大家一杯。”凌隽说。

席间他们问我的病情,我比划他们也看不懂,只好由凌隽来作答。

从他们对态度来看,他们确实对凌隽很尊重,这些人都是叱咤江湖不怕死的人物,凌隽能让他们如此忠心,确实是有些手段。

席散之后,其他人纷纷告辞而去,凌隽只留下了尚云鹏。

“云鹏,有句话我一直在考虑要不要说。”凌隽说。

“隽哥有话尽管吩咐就是,云鹏听着呢。”尚云鹏说。

尚云鹏皮肤黑,五官端正,看起来有点像香港的某男影星,他的表情总是一副严肃的样子,虽然是混的,但却没有邹兴那种市井之气。

“是这样,自从阿进的事之后,我一直有些担心下面的兄弟会出事,当然,我还是相信你的,这一点不用多解释,只是那些负责保护轩儿的兄弟,假如有人出巨资收买,会不会透露轩儿就在济世孤儿院的消息?人在利益面前是很难保持忠诚的,特别是巨大的利益面前。”凌隽说。

其实凌隽说的这话我一直想说,只是那些人是他的兄弟,我一个女子不敢多嘴,怕被他骂我妇人之见。而且我现在说不出话来,要想比划这些也很困难。

“隽哥和嫂子大可以放心,那些人不敢背叛我。”尚云鹏说。

“你怎么保证呢他们不会背叛你呢?”凌隽问。

“因为我和他们是多年的兄弟,他们都知道我的脾气,我已经说过了,如果隽哥的孩子出了事,我就让他们的孩子也出事,如果没有孩子的,我就让他老婆出事,他们都知道我一向言出必行,所以他们都会相互监督,谁也不敢乱来,因为他们都担心自己的老婆孩子出事。”尚云鹏认真地说。

“这样做,会不会他们寒心?”凌隽说。

“不会,兄弟就应该共进退,隽哥是我的大哥,自然也是他们的大哥,如果他们背叛隽哥,那就是背叛云鹏,我决不饶他们,而且保护轩儿的人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都是信得过的,隽哥和嫂子就放心吧。”尚云鹏说。

我心里其实有些害怕,我总算是见识了黑*社会办事的风格,这样的方式我其实不是很接受得了,但这的确是防止背叛的最好方法。

人心都是善变的,要想让人心不变很难,最好的方式,就是他不敢变。

正文 第114章 干妈

凌隽和尚云鹏谈完之后,我也算是放了心。

正如凌隽说的那样,尚云鹏确实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他的安排非常周密,听他说完,我们都感觉轩儿的安全确实没什么问题。

临走时尚云鹏教给我一个u盘,回到酒店插到电脑观看,是一段轩儿平时玩耍的视频。

我眼泪忍不住又哗哗地往下淌。

轩儿长大了许多,已经能做在学步车里往前迈步,在一群小朋友之间,他显然非常的出众,就像凌隽一样。

好了,不看了,早点休息吧,明天我们还得赶路。凌隽说。

我比划:我们还要去哪儿?

凌隽:我要带你去治伤,如果西医对你的无能为力,那只有去看中医了,当初我就想直接带你走的,但我怕耽误了最好的治疗时间,所以才让你去医院,既然郎林没办法,那我们只好去寻中医想办法了,不管走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治好你。

我又想哭。

事情我都安排得差不多了,现在我们最重要的事就是治好你的嗓子和你的脚,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都不要放弃。凌隽接着说。

那我们去哪儿?我比划。

去黔贵吧,那里是少数民族聚居之地,几年前我去过一次,环境非常的好,那里有很多的苗医,他们从来没有走出过那片大山,也不懂很多的中医理论,但他们却有祖辈传下来的精湛医术,我相信我们可以在那里找到奇迹,如果他们治不好你,我就带去美国治疗。凌隽说。

我比划:我连累你了。

以后不许这样说,我在牢里的时候,不也是你四处奔走为我操劳么,你现在被人所害,我当然要想办法将你医好,我们是彼此依存,不存在谁连累谁。凌隽说。

我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他轻轻将我放到床上,褪去我身上的衣裙,开始亲吻我的肌肤,因为腿脚不便,我完全被动地在他的摆放下开始了我们近一年来的第一次亲热。

他的动作不再以像以前那么粗暴,他小心地呵护着我,我努力迎合,我们炽热交融,填补了很长时间以来灵魂和身体上的空虚。

第二天天还没亮,凌隽轻声将我唤醒,秋荻,我们得趋夜出城,起床了。

凌隽自己穿戴整齐后,开始伺候我穿衣服,他笨手笨脚其实反而帮了不少倒忙,本来我想让阿芳过来帮我穿戴,但看他那么有心,我也不好扫他的兴,只好由着他去,折腾了一会,终于将衣物全部穿好。

洗漱完毕,我们开始向城外出发。

尚云鹏照例是将我们送出城,然后我们在高速路上的第一个服务区告别。

云鹏,轩儿的安全就全靠你了,我这一去,恐怕一时半会也回不来,我肯定要把秋荻的脚和嗓子治好后才会回来,这一段时间,所有的事都拜托你了。凌隽说。

隽哥放心去吧,希望嫂子早日康复,我等着隽哥和嫂子回来带领我一起杀回万华市,把那些对手全部打垮。尚云鹏说。

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做事尽量要低调一些,大事尽量化小,小事尽量化了,不要招惹是非,现在的情势不利于我们,先隐忍一些吧。凌隽说。

我知道了隽哥。我不会乱来的,你就放心吧。尚云鹏说。

那就此别过,兄弟。凌隽和尚云鹏拥抱在一起,男人的拥抱看起来也很让人感动。

凌隽又换回了吉普车,一路向南开去。

先生,你为什么不换辆好一点的车呢,乘坐这么一辆破破烂烂的车。阿芳说。

其实阿芳说的也是我想问的。

这车只是外表看起来破,其实性能很好,很多主要部件都是经过改装的,我们现在处在危难之中,开豪车反而会引人注目,开这么一辆看起来破烂的车,人家就不会将咱们放在眼里,这样不是挺好?凌隽说。

原来是这样,难怪他那么钟情于这辆破车了。

凌隽开着车一路向南,路上有阿芳细心伺候,有凌隽小心爱护,我心里也慢慢地充满希望起来,在凌隽的引导之下,我竟也没来由地就相信我的嗓子和脚都能治得好了。

就像凌隽说的那样,唐僧师徒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我的这些苦难,也许就是上天为了锻炼我的意志,只要熬过去,我相信我以后的人生,就没有过不去的坎了。

三天后,我们到达黔贵。

黔贵是苗族和布依族自治区,这里相对落后,重工业几乎没有,处处青山绿水,如诗如画,美不胜收。

听凌隽说,我们的目的地是一个叫永安村的村落,那个村离最近的县城风榕县都有近四十公里的路程,现在我算是知道凌隽为什么一直钟情于这辆破吉普了,这车确实是经过他经心改装过的,爬山涉水一点也不逊于那些高端suv,永安村通往外面的路只有一条,而且是那种泥石路,上面只是铺了些粗石,连细沙都没有,更别说是水泥或者沥青了,要不是凌隽的车给力,我们要想很快到达永安村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已经接近中秋,山里的气候也变得非常凉爽,到达永安村时,正是夕阳下倦鸟归林,平静的村庄一片祥和,我们的车到达村口,引来一群孩子的玩观,凌隽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糖果分给孩子们,孩子们拿着糖果高兴地跑开了。

我从没见过凌隽如此温情的一面,真是让人惊奇。

我有一阵最失意的时候,也来过这里,在这里住了近半年时间,在这里我想通了很多投资上的事情。这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凌隽对我说。

那这里有人还记得你吧?我比划着问。

有啊,我干妈就住在这里,干妈姓朱,曾经是这村里最漂亮的女人,干妈以前就是演川剧的,是国家一级演员,后来他丈夫为了往政界上爬,把干妈给出卖了,干妈伤心欲绝,就来到了这村里定居,此后再也没嫁过。凌隽说。

凌隽所说的‘出卖’,虽然他没有细说,但身为女人,我一下子就能听懂那意味着什么,肯定是那个混蛋男人让他的领导将干妈给强占了。

都说最毒妇人心,岂不知这天下无耻男人更多,就是因为有了那么多的无耻男人,所以才逼得女子变毒。

说话间来到一处木制的房屋前,这村里的房屋大多都是这种结构,全部由木头制成,人住二楼,一楼则是关牲畜之类。

干妈,你在家吗?凌隽大声叫道。

屋门打开,一个女子走了出来,年纪约四十多岁近五十的样子,跟我妈妈差不多,头发整齐地盘起,穿着一件蓝色的粗布衬衫,虽然不再年轻,但肌肤保养得非常好,五官精致得雕刻出来的一般,我心里暗暗喝彩:此人年轻时必然是一大美女!虽然青春逝去,依然能看出当年的风彩。

粗布素衣都能穿出如此风情,还真是天生丽质的美人。

阿隽?真的是你?蓝衣女子叫道,她的声音非常清脆好听,凌隽说她以前是唱戏的,定然不假。

她称呼凌隽为阿隽,可见关系亲密,这个世上,敢称凌隽为阿隽的人不多,至少到目前为止,她是我发现的第一个。

看到她和凌隽拥抱在一起,虽然知道她是凌隽的干妈,但我心里竟然还是隐隐有些醋意,也许是她太过漂亮了,让我和阿芳都倍感压力,人家那么大年纪了还那么漂亮,我们到了人家那年纪,还不知道糟糕成什么样子,真是让人嫉妒。

你这死小子,还知道回来看干妈啊?一点消息都没有,我以为你把干妈给忘了呢。干妈说。

哪能呢,我这不是忙嘛,您又不用手机,我也联系不上您,我可一直惦念着您呢。凌隽说。

我和阿芳相互看了一眼,心想就这样把我们晾在一边了?

对了,干妈,我把你儿媳妇带来了,这是齐秋荻,这是阿芳,秋荻,这是干妈。凌隽终于介绍我了。

干妈好,您真漂亮,叫你干妈都把您叫老了,您这么漂亮,我都认为叫大姐更合适。我对着她比划。

她先是一愣,然后马上反应过来我不能说话,脸上依然带着笑容,开始向我比划:我哪有那么年轻,我都五十一岁了,小姑娘你才长得漂亮,凌隽是怎么把你骗到手的?

她竟然也会手语,而且非常的标准!

干妈,你竟然也会手语?凌隽问出了我心里想问的话。

以前我有学过,完全出于兴趣,很多年没比划了,都忘得差不多了,也不知道秋荻能不能看明白我比划的。干妈说。

我赶紧点头,表示我看得懂。

秋荻原来不哑,是让人害成这样的,她的听力没问题。凌隽说。

这样,那你这次来是带她来治病的了。干妈说。

是啊,我觉得这边的苗医很不错,这里的环境也好,我认为她在这里可以康复得更快,所以就带她来试一试。凌隽说。

凌隽和干妈说话的时候,我一直在观察她,我越看她越眼熟,我肯定是在哪里见过她,但这好像又不太可能。

正文 第115章 猥琐神医

当天晚上,凌隽终于卸下了他带有黑色胎记的妆容,因为这里已经没有人认识他,这里也没有仇怨,他可以做回真正的凌隽了。

他之前有跟我说过他的面容被毁了,但我并不知道他到底毁成什么样了,所以我其实心里很担心,我担心他的脸完全花了。

他弄完之后,我这才放心,他还是那样的眉目清冷,他说的毁容,就只是左脸上有一道疤痕,疤痕其实也不是很明显,挨近了才看得出来,事实上这一道疤痕并不影响他的英俊,他还是绝对的帅哥。

你看,我是不是变得很丑了,我一直不承认我是凌隽,一方面是担心会泄露身份,另一方面就是想让你适应我变丑的样子,然后你才不会因为我的面容毁了而不适应。他终于说出了实话。

我笑了笑:向他比划:你没有多大的改变,你并没有变丑,你还是那么好看,我现在又哑又残,你不嫌弃我就很好了,我又怎么会嫌弃你。

可是你是可以恢复的,我要想恢复就只有作整形手术了,我可不想整形。凌隽说。

这下我是直的乐了,向他比划:没人逼你去整形,你这样就已经很招花了,要是再整形变得更帅,你还让不让天下的少女们活了?

他似乎很满意我对他的夸奖,笨拙地向我比了一个手语:我爱你。

我是真没出息,竟然被他感动得热泪盈眶,也赶紧比划了一个手语:我也爱你,我想和你一生一世都在一起。

他走过来,亲吻了我

接下来的时间,当然是寻医治疗。

干妈的建议是,多看几个苗医,然后听他们的意见,然后谁最有把握在短时间内治好我,就让谁来治。

她说的也有些道理,这些医生都没有正规的医师执照,都是些赤脚土医师,如果他们自己都没有把握治好我,那确实也不能轻易相信他们。

于是我们开始了在方圆几十里的寻医之旅。

山里交通不发达,很多地方车去不了,轮椅就更不用说了,我腿脚不方便,凌隽就背着我去,我在他背上他如果一直要用手扶着我,他自己也不好走山路,于是他就将我放在轮椅上,然后用绳索将我和轮椅一起捆在背上,这样就可以将他的手解放出来,走山路的时候也就方便维持平衡了。

这样虽然手是解放出来了,但他要连轮椅一起背着,确实是太累了,看着他背着我艰难地在山路上一步一步地向前行进,我心里总是想哭。但他还不许我哭,一但哭就会遭来他的大声斥责:

哭哭哭,就知道哭!都说了多少遍了,哭不解决问题,你哭就能好了吗?

你还哭!你再哭我就将你扔山谷里去!

别哭了!哭得我烦死了!信不信我真的扔你了啊。

类似的威胁对我一点作用都没有,他又只好采取怀柔政策:秋荻乖啊,不哭啊,等咱们的嗓子治好了,你就可以给我唱歌听了,还可以和我吵架了,还可以骂人了。

我知道我哭得实在让他心烦,也只好强忍住了。

黔贵地区地处高原,虽然已是秋天,晚上温度较低,但白天太阳还是白花花的,高原的紫外线都比较强,凌隽天天背着我爬山路拜访医师,一周下来,他的脸都晒黑了,不过看起来更健康,也更有魅力了。

我们拜访了大概十来个医师,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这里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好像每一个人都会一点医术,而且他们的药材都是取自本地,极少对外采购药材,他们就地取材,用山上那些草药治疗疾病,效果据说还都不错。

但是他们对我的病情都比较慎重,这个地方民风纯朴,不像城里那医生明明知道治不好,却要先坑你一大笔钱,他们给我看脉之后,都表示没有把握,他们说我中毒太深,需要慢慢调养解毒,至少也要三五年时间。

三五年时间,对我来说实在太漫长了,我要是在这山里呆三五年,回到城里后恐怕早就变了另一片天。

虽然很不乐观,但凌隽并没有气馁,他依然背着我继续寻医,背着病人求医,这本是交通和信息不发达时才有的事,没想到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这样的事竟然还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心里充满感激,幸亏有凌隽,如果换作是其他的男人,经过这么多折腾,断不会再继续背着我爬山路,肯定早就放弃了。

不管他以前给我带来过什么伤害,但现在我算是真正看清了他内心的善良和执着。我知道他不会放弃我,就像他当时在看守所时我不放弃他一样,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不能割舍的一部份,只要有一丝希望,我们都会去争取。

我们几乎把周围所有的村落走遍,当地有些知名度的医师我们都一一拜访过了,最后只剩下一个三苗村姓金的名医没有拜访,我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之所以他是我们最后去拜访的医师,一方面是因为他住的村最远,路最不通畅,另一方面是因为听说他的脾气很怪,而且下药比较猛,曾经治好过很多疑难杂症,但也出过几次医疗事故。

要是其他医师能治好,我们是不准备找他的。

凌隽背着我走了十几里的山路,终于见到了那个叫金三元的名医。

他其实很年轻,三十几岁的样子,身体矮小,身高最多一米六的样子,我要是从轮椅上站进起来,比他还要高一些。

幸亏他五官长得还不错,只是眼睛小了一些。

我听说最近有城里人背着一个病人到处求医,原来就是你了。金三元打量着凌隽,眼神并不是很友好。

凌隽身材修长,就算是脸上多了道疤痕,但依然英俊非常,这个金医生身高差了凌隽一大截,相貌更是没他一半好看,在他面前自然会有些压力,对他当然应该不会很有好感。

女人容易对相貌英俊的男生有好感,但男人对相貌英俊的男生却更容易产生排斥心理。同性相斥,绝对是真理。

没错,求医的就是我了,我叫凌隽,这是我太太齐秋荻,久闻金医生有妙手回春之术,今天特来拜会,请金医生救我太太。凌隽非常有礼貌地说。

切,你少跟我来这一套,你们城里人就是娇情,媳妇就媳妇,还什么太太姥姥的,听了就别扭。金三元果然是个刺头医生,凌隽对我的称呼他竟然也有意见。

凌隽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我们现在有求于人,凌隽当然要把他的锋芒深藏起来。

金医生,请你救救她,他还年轻,是被人害成这样的,如果你能救她,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凌隽说。

她确实是挺年轻的,你这么大了,却娶了这么一个小姑娘,是被你骗到手的吧?金三元说。

我心里其实有些讨厌起这个医生来,医生悬壶济世,能治就治,不能治就拉倒,正题不说,却八卦别人的私生活,真是无趣得很。

凌隽还是没有反驳,这对于他来说真的很不容易,要知道连尚云鹏那样的亡命之徒都能听命于他,他自然是狠角色,能做到这样隐忍,那都是为了我,不然我相信他肯定已经暴怒,轻则拂袖而去,重则将那猥琐医生暴打一顿也是有可能的。

但他现在为了求人给我治病,他低声下气地忍着,甚至还卑微地陪笑,真是难为了他。

看来你态度还算好,不像很多城里人那样牛气哄哄的,好吧,我就为你小媳妇看看,能治好我就治,不能治我就不治。金三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