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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信呢!你凌隽是什么人我还不清楚?露妮又是什么人我又不清楚?你们以前就有勾扯,后来又扯在一起,不上床才怪了!别欲盖弥彰了!让人恶心!我本来是想控制住自己的火,但我一回想起当初他和露妮那亲密的样子,我就来气。

看来你还是变回哑巴好了,你一能说话就要和翻那些陈年旧帐,真烦人!凌隽怒道。

好啊,那你就把我毒哑呗,让我重新变成哑巴,谁也不许救我,就让我做一辈子哑巴好了,好遂了你的愿,你去外面怎么鬼混都没人说你!我说。

你注意你的措词!要不是看在你还残着的份上,我!凌隽吼道。

本来是开玩笑来着,可是说着说着,竟然真的争吵起来了,看来大家对那些旧事在心里都很在意,都憋着一股火,现在扔进一粒火星,马上熊熊燃了起来。

你们怎么吵起来了?刚才不是好好的嘛。干妈走过来说。

凌隽欺负人!我不要他管我了!我说着用力推凌隽一把,没想到没推到他,我自己却一歪,摔倒在地。

我索性大哭起来,我就知道你嫌弃我残疾,幸亏我这还奔着好去呢,我要真是一辈子残疾了,那你还不得把我整死呢。

人就是这样,火一上来就不冷静,一缺乏冷静就胡说起来了,其实在当初我又残又哑的时候,我差点放弃了自己,是凌隽没有放弃我,带我来到千里之外的偏僻山村,治好了我的嗓子。

这话真是冤枉了他了,我心里也知道他没嫌弃我,但我偏偏就这样说了,情绪一上来,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你说话就不能事实求是一点吗?我几时嫌弃过你了?要不是我把你带到这儿来,你恐怕早就死掉了!你这死女人怎么总是这样呢?才可爱没多久,又犯浑了!凌隽骂道。

我就浑了,我就是不可爱了!露妮和叶晴可爱,你倒是找他们去,我不要你管!我大声叫道。

太太,你快别说了,你就是一刀子嘴豆腐心,火一上来就说些乱七八糟违心的话,你心里根本就不是这样想的!先生,你别听太太的,她这是故意气你呢。

连阿芳都觉得我的有些过了,赶紧给我圆场。

女人生起气来就是这样,心口不一,哪句难听说哪句,说了自己还后悔,凌隽,你别跟她吵了,她生着病呢,心情本来就不好,你就让着她一点呗。干妈也劝道。

凌隽也没说话,闷哼一声,摔门而去。

见把凌隽气走了,我心里其实也后悔了。

我这人就是这样没出息,在一些大是大非面前我反而能保持冷静,能从容地处理一些危机,但在凌隽面前,我就只想做一个小女人,我就只想要他让着我,他一但和我对着干,我就生气,我一生气就会说些言不由衷的话来气他,哪句难听我说哪句,直到气得他不行,我自己又开始慢慢后悔。

凌隽一出去,我就不哭了。闹得累了,我开始后悔自己的言行了。

不一会我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凌隽竟然开车走了!

这一下我真的后悔得要死,心想凌隽不会一气之下开车回了万华不理我了吧?

太太,不是我说你,你怎么还是改不了那脾气呢?大家明明好好的,你非要闹,这倒好,把凌先生给气走了,这下你高兴了?阿芳说。

明明就是他不对,谁让他那么多女人来着。我嘴上还是不服输。

凌先生如何对你,你心里不清楚吗,凌先生那样的人,能这么迁就你,那简直就是奇迹了,要是换作别的女人,你说不出话又不能走路,他直接将你扔了算了,还带着你来到这千里之外的偏僻之地给你找医生?他背着你爬山路,膀子都脱皮了,凌先生几时干过这种粗活?太太你真是太过份了!阿芳也是越说越气。

其实我也没想着要气他的,只是那一瞬间气上来了没忍住,谁知道他那么小气,说走就走了,看来他也是绝情的人。我嘀咕道。

你们年轻人就是这样,本来是一对郎才女貌的佳偶,却非要整天的折腾,哪天真要是折腾得散了,又得后悔,为什么就不懂得珍惜呢?干妈在旁边叹气。

我其实心里也后悔得不行了,阿芳,把手机给我,我要给他打电话。

阿芳赶紧将手机给我拿来,村里手机信号不是很好,阿芳将我扶出屋外,我才打通了凌隽的电话。

电话通了,凌隽却没有接,被他直接就摁掉了。

我说这个混蛋很小气吧?他竟然不接我电话!我骂道。

你把凌先生气成那样,人家能不生气么?换作是你,你能接电话么?阿芳在旁边嘀咕。

阿芳,你怎么老是替他说话呢?现在你还把他当主人,把我当外人是不是?我说。

太太你又来了,你又开始说些气人的话了!阿芳叫道。

我想想也是,我都把凌隽气走了,要是再把阿芳气走,那我不成了孤家寡人在这村里陪着干妈了?

好吧,你也知道我说的都是气话,你还和我计较什么。我说。

你怎么气我倒也无所谓,你赶紧的给先生发条信息吧,向他认个错。阿芳说。

我向他认错?有没有搞错?他也有凶我,你没听到吗?他还骂我死女人呢。我叫道。

哎哟太太,认个错就那么难吗?今天的事明明就是你的错,你说话那么过份,我们都听不起去了,你还是赶紧认个错吧。一会先生走远了就麻烦了。阿芳说。

要发你发,我不发。我将手机扔给了阿芳。

我的意思当然就是让阿芳发条认错的信息给凌隽了,到时凌隽回来了,我就说是阿芳发的,不关我的事,目的达到了,我又能保住面子。

好,那我就替你发。阿芳说。

你最好不要发得太低三下四,你也知道他的脾气,你越是对他低三下四,他就越来劲的。我说。

你就别管了,我自己会处理。阿芳说。

正文 第119章 康复

凌隽也还是没回信息。

一直等到天黑凌隽也没回来,我开始有些着急了。

干妈反而表现得很淡定,放心吧,阿隽不会走的,他会回来的。

好像是真的生气了,我也许真的不应该那么那么气他才对。我说。

放心吧,他生气也只是一时的,他不是那么小家子气的人,不会因为和你生气就自己走掉了,他要是那样的人,那他就不是凌隽了。干妈说。

听她的口气,好像她很了解凌隽的样子。

其实我也认为他不会真的因为和我吵了一架后就真的走了,我也认为他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不过他做事风格从来都不按常理出牌,鬼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回去。

直到晚饭时间,凌隽也还是没有回来。我心里真是有些慌了。

这混蛋难道真的就自己回去了?真是小气!我心里骂道。

晚饭时间有些沉闷,阿芳的脸色也不好看,她显然还在为我气走凌隽的事生气,阿芳在凌家的时间长,和我们像亲人一样的,现在我把凌隽气走,他当然不高兴。

好吧,都是我的错,我也没想到他会那么小气,真的就走掉了,我现在再发信息给他道歉就是了。我说。

现在先生都远了,你现在还发信息认错有什么用啊。阿芳说。

哎,两个人吵架也是很正常的吧,难道我以后还不能和凌隽吵架了?谁知道他会那么小气得无聊?他不也说我了吗,他说我就可以,我随便说他一句就不行了?他也就是欺负我腿脚不灵便,不然我也生气走了。我委屈地说。

虽然嘴硬,但我还是给他发了一条信息:是我错了,你回来吧,以后我不惹你生气了,我知道你对我好,我说的那些话都是胡话,都不是我的真心话。

信息发出去以后,他一直没回。

我又接着发信息:你一个大男人,就不能原谅我一次嘛?我现在腿脚不方便,你把我一个人扔在这荒山野岭的,你放心得下吗?你忍心吗?你不怕我被狼叨去了吗?

这话当然是夸张了,虽然说这里条件是艰苦了一些,但这里怎么说也是在村里,并没有在荒山野岭,自然也不会有狼来将我叨走。

但他还是不回信息,什么也不说。

我继续发:只要你回来,我什么都依你。

他还是不回,我也发得没劲了,吃了饭泡了脚,自己睡去。

躺在在床上折腾半天也睡不着,想着今天的事,懊悔不已。

白天锻炼消耗体力太多,终究还是有些累了,过了一会,慢慢睡去。

我又开始做梦,又梦到了那一片花海,我又和凌隽在花海里起舞,这一次没有蝴蝶飞来,反而是下起雨来。

凌隽给我撑起雨伞,伸过头吻我。

我被吻得呼吸困难,把我憋醒,我身边果然睡了一个人,他正用力的吻我,舌头在我嘴里不断地攻城略地,手也不老实地在我身上游走。

这个人当然是凌隽,除了他,谁敢对我如此放肆。

我试图推开他,但我的反抗让他更加粗暴起来,我一方面是腿脚不方便,所以反抗的力度确实不大,另一方面也不敢把动静闹得太大,让人听见了就不好了。

他凑在我耳边:你不是说只要我回来,你什么都听我的吗?现在又反悔了?

你个小气鬼,你不是自己走了吗,你还回来干嘛?我骂道。

我就是要等你认错我才回来,现在我回来了,你可以履行的你的承诺了,那就是随我怎样都行话没说完,他的手已经向某些不该去的地方伸去

折腾到快天亮,他这才摸回自己屋里睡去了。

第二天我困得不行,又不好意思晚起,因为我每天早上都是要锻炼的。

我喝着粥,感觉头有些晕,昨天晚上实在是折腾得太久了,一点也没睡好。

太太,你怎么精神那么不好啊,昨天晚上没睡好吗?阿芳问我。

凌隽昨天晚上好像回来了。干妈在旁边淡淡地说。

先生回来了?那他怎么还没起床?去叫他起来吃早餐吧?阿芳说。

让他多睡会吧,昨晚恐怕是累坏了。干妈还不动声色地说。

虽然她没说什么,我还是脸微微发热,这个干妈真是明察秋毫,什么事都瞒不过她。

阿芳扶着我在屋内慢慢地迈步,我又回到了初生婴儿学步的阶段,一步一步地走,我忽然就想起了轩儿,等我学会走路了,轩儿也也该会走路了吧?没想到妈妈和儿子竟然一起学走路了,要是轩儿在身边,这一起学走路倒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

晚上没睡好,一点精神都没有,练习了一会,我就大汗淋漓了,阿芳见我太累,就扶我先休息一会。

这时凌隽起床了,他倒是挺好,睡得饱饱的起来,精神非常的好,瞄了我一眼,坏坏地笑了笑。

我瞪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先生,你昨晚回来得很晚啊?我都没听到动静。阿芳说。

是啊,我是天快亮了才回来的,你白天太累了,睡得太沉,所以没听到动静吧。凌隽说。

干妈在旁边没说话,只是笑了笑,她肯定是知道怎么回事的,不过她确实对凌隽很了解,他说凌隽肯定没走,一定会回来,凌隽还真就回来了。

幸亏她年纪大了,要是她年轻一些,她长得那么漂亮,和凌隽关系又那么近,我得吃醋了。

我昨天去城里买了一些东西回来,秋荻最近瘦了许多,我买了一些人参和其他补品,得给她补一补身子才行,可惜县城里卖的太少,买不到很好的,只有将就了。凌隽说。

我就知道先生对太太还是非常关心的,还以为你负气走了呢,原来是给太太买补品去了。阿芳说。

我听了心里也暖暖的,不过嘴上可不认:他那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呢。

妇人之见,懒得理你。凌隽不屑地说,自己洗漱去了。

山里的天气渐渐凉了起来,转眼已到深秋。

在阿芳和凌隽的帮助之下,我的腿伤基本已经痊愈,虽然还没有恢复到以前最佳的状态,但总算是摆脱了对拐杖的依赖,能自由行走,还能在平滑的路面上小跑。

环境总是会改变人的,在山里的这段时间,我和凌隽都改变了许多,我们都慢慢地变得平和起来,暂时忘记了都市中的恩怨情仇,和村里乡亲们打成一片,看着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过着与自然相谐的生活,他们的世界里没有股票,没有利率,没有金融危机,也没有经济指数,他们只遵循着自然的规律,在布谷鸟催种的时候撒下种子,在金秋时节欣喜收获,他们不用尔虞我诈,一样生活得安逸自在。

村民的生活可以诠释一条让世人一直不相信的真理,那就是大多数的时候,幸福与物质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关系,锦衣玉食未必能让人愉悦,粗茶淡饭也同样可以给人快乐。

在永乐村养病的这一段时间,可以说是我最快乐的一段时间,内心平静,不像在都市时那样患得患失,这样的生活其实是一种更好的境界,讽刺的是,我是被迫接受这种境界的,要不是我被人所害,我肯定不会在这样偏僻的乡村里生活这么长时间,也没有精力和时间陪凌隽一起看夕阳落山,看新月升起。

但我们毕竟属于都市,我和凌隽在都市都有未了结的恩怨,虽然这里的生活恬淡而美好,但我们毕竟不属于这里,我是齐氏的少主,我承担着家族的责任,凌隽是万华市金融界的传奇,他当然也不可能永远埋没于这偏远乡村,我们的出身和经历,已经在我们身上刻下特有的印记,注定我们不属于这里

我们终究是要离开的,我们注定只能在这里暂时停留。

干妈也知道我们要离开,但她显得很淡然,因为她也清楚我和凌隽都不可能属于山村。

我和凌隽开车到县城里买了许多菜,请村里几个做菜不错的‘厨师’坐了流水席,宴请村里的乡亲,算是告别宴,也是答谢宴。我们在村里的日子,确实受到乡亲们的关照,我们不是村里人,在这里也没什么亲人,和乡亲混熟后,哪个乡亲家要杀只鸡,要宰只羊,都会请我们去吃一餐,虽然他们所谓的美食并不见得有多美味,但却饱含浓浓的情意。

在这里可以将心打开,而不用层层包裹,这是我们都能平和而恬淡的原因。

答谢宴结束,剩下的事,就是要和干妈告别。

干妈虽然表现很淡然,但谁都看得出她的不舍。

干妈,要不你和我们一起回城里吧?我和凌隽都会孝顺您,我妈妈没了,我会将你当成亲妈看待。我对干妈说。

我说的不是虛情假意的话,我真是这样想的,干妈已经慢慢老去,一个人生活在这偏远的村落里,终究是有些凄凉。

干妈笑了笑,谢谢秋荻的美意,我在这里已经住习惯了,不想离开,我厌烦了城里的生活,在这里我生活得很愉快,不想回去了。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在城里确实很累,那种累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累,那种累根本不是休息一下就可以恢复的,而是一种长期的慢长的煎熬。

正文 第120章 话别

一切都收拾妥当,我们要离开永乐村了。

干妈一一和我们拥抱话别,她虽然脸上还是带着笑容,但眼里分明有泪花。

干妈,如果你在村里住厌倦了,可以打电话给凌隽,我们来接您到城里去住。我说。

好,我如果想去城里了,一定打电话通知你们。干妈微笑着说。

干妈,你在城里还有子女吗?如果有,那就是我们的亲人了,我们应该认识一下才对。我说。

秋荻,干妈没有子女。凌隽有些不悦,我可能是哪壶不开提了哪壶。

干妈倒没有生气的样子,她还是在微笑。

秋荻,你和阿隽就是我的子女啊。干妈笑着说。

是啊,我和凌隽都是您的子女,我们会孝顺您的。我说。

我知道你有孝心,我在这里过得很好,你和阿隽就放心吧,只要你们好好的别吵架就行了,你们很般配,要好好地过日子。干妈说。

好的,我们一定会好好的。我答应。

干妈站在村口,一直看着我们的汽车走远,汽车转过一道弯,我们终于彼此再也看不见,我心里有些难过,看凌隽一声不吭地开车,想必他心里也不好过。

凌隽,你和干妈是怎么认识的?我问出一个一直想问的问题。顿了顿我又接着说:如果你不想说那就算了,当我没问。

具体是怎么认识的我也不记得了,反正我和她有过几次偶遇,就认识了。说起来你不相信,干妈以前还帮过我呢,我刚刚在万华创业的时候,很多关系都不通畅,很多事情都是干妈帮我打通关系的,你别看她现在隐居在乡下,她在城里的时候能量很大的,当时我办不成的很多事他都能办成。凌隽说。

这么厉害啊?那她到底是什么身份呢?我说。

这个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她以前是一名川剧演员,而且她精于化妆,我的那种丑脸造型就是她教给我的技术,后来她和她老公好像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所以她就走了。干妈不想说的事,我也不想过多地问。 凌隽说。

干妈长得那么漂亮,以前肯定有很传奇的故事。我说。

也许吧,我也认为干妈不是普通人,我对她很有亲切感。凌隽说。

这个我看得出来,对了凌隽,有件事我忘了跟你说了,我第一次见干妈的时候就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她,后来一心治病,就没有往深处想,这两天我才想了起来,她和一个我认识的姑娘长得很像。我说。

是吗?哪个姑娘?凌隽问。

是一个叫做朱虹的女孩,她好像是什么前市长的女儿,现在受控于那个队长吴良,上次我为了救你,曾经接触过她,她帮了我一些忙

接下来我将凌隽关在看守所那段时间我和朱虹接触的那些事说给了凌隽听。

还有这样的事?这个吴良真是坏到了骨子里,真是警察中的败类!那个朱虹真的和干妈长得很像吗?凌隽问。

确实挺像,虽然她们之间年纪相差很大,但眉眼确实是像极了,朱虹也长得非常漂亮,如果干妈年轻三十岁,我相信和朱虹就是一个样子。我说。

你的意思是,那个朱虹也许和干妈有某种联系?凌隽说。

这个我不确定,没有证据的事,我们谁也不能确定,不过我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大。我说。

凌隽沉默了一阵,你是想让我和你一起把那个朱虹救出来?

我确实是这样想的,当初我也答应过朱虹,说要救她出来,后来发生了太多的事,我只顾着去忙你的事了,就忽略了她,我其实是失信于她了。我说。

既然她曾经帮过我们的忙,那我们就应该把她救出来,只是这件事很棘手,吴良在万华市虽然官不大,但是很有实权的人物,要想扳倒他,确实很难。凌隽说。

我也知道这件事挺难的,不过我认为也不是不可能,只要我们能将朱虹救出来,由朱虹指证他,那肯定能扳倒他,但是好像想救朱虹,又非得先扳倒他,这倒成了一个悖论了。我说。

你既然答应过那个姑娘帮她,那我们就应该信守承诺,尽我们最大努力去救出那个姑娘,你不是说她和干妈长得很像吗,也许她们之间真的有某种联系也说不定呢。凌隽说。

那我们到底要怎样做才好呢?我们如何才能救出朱虹?我问。

这事急不得,得有一个周密的计划才行,我们离开那么长时间了,万华市现在是什么格局我们完全不清楚,所以先到了万华再说吧。凌隽说。

齐氏肯定被二叔控制了,害我的人肯定就是二叔,他下的毒肯定是在我办公室的饮水机里作的手脚,说不定我的秘书陈玉也是他的同党。我说。

这一切皆有可能,但是很多事情真相和表相相差甚远,所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都不能随便就下定论。凌隽说。

那倒也是,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实,害你的那些人中,吴良是其中一个,他就是一个披着警服的人渣。我骂道。

这些人差点害死我,我一定不会饶了他们。凌隽冷冷地说。

可是我想不明白的是,他们为什么要害你?你到底哪里得罪他们了?我说。

我是做投资的,我掌握的私募基金收益一向不错,所以很多人都曾经表示想入伙我们的基金,有些人就是想通过我的基金搞海外投资洗钱,有的人则是挪用公款想入伙赚一大笔就走,但我是有原则的,不满足我的标准的人,我是不会让他们入伙的,私募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不同,并不是谁都可以买我们的基金,这样一来,我自然就得罪了不少人,很多甚至是官场上的人,加上我经营朝会,也得罪不少同行,要想弄死我的人自然不少。凌隽说。

所以你才一直低调行事?我问。

是的,我虽然低调,但没想到他们还是不肯放过我,人就是这样,如果你太逊了,一群人就会欺负你,如果你太优秀了,一群人也会嫉妒你,然后他们会把你当成是眼中钉肉中刺,巴不得除之而后快,就算是你想与世无争,麻烦也一样会找上门来。凌隽说。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反击,谁整我们,我们就整谁。我说。

凌隽笑了笑,哪有你说得那么简单,上次我被关进去,我就知道那么系统的陷害计划肯定是官商联合起来打整我的结果,我得罪的不仅是有商场上的人,而且还有官场上的人,不然吴良这样的警官也不会参与进来。

是啊,正如你所说,你不去招惹人家,人家也要招惹你,就像我妈也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最后不也让人害死了。我难过地说。

你怀疑你妈是被你二叔害死的?凌隽问我。

至少现在来看他最有可能,我们家莫名其妙起火,我妈竟然跑不出来,这件事本来就很奇怪,而且我遇上过我们家以前的保姆,她看到我的时候非常惊慌,她肯定是知道一些内情。我说。

看来我们身上都背负着太多的恩怨,要想像干妈那样过平淡的日子真是不太可能了。凌隽叹了口气说。

是啊,每个人一生下来他的命运其实就已经决定了,凌隽,其实有一件事我还想对你说,我爸爸真是一个非常洁身自爱的人,我觉得他不可能会对你女友下手,那件事其中肯定有误会。

凌隽的脸色忽然就难看起来,他显然不愿意提及这件事。

过去的事,就忘了吧,不要再提。他的声音忽然就变得冰冷起来。

确实,我和凌隽之间的恩怨纠缠,说到底就是因为那件事而起,就是因为那件事,才让我们彼此伤害和折磨,那是他心中一个解不开的结,也是我的结。

好吧,不提就不提。我也没好气地说。

他说不提,无非也就是认为我爸就是坏人,所以他不想再提。

阿芳见我和凌隽又扛上了,也不敢太多嘴,只是劝我:太太,你要不先睡会吧?你昨天晚上就没睡好,很明显的黑眼圈。

那我睡会,反正有些人也不喜欢和我说话。我赌气地说。

凌隽没有理我,什么也不说。

我和他总是这样莫名其妙就会爆发冲突,然后忽然地冷战,再然后会很自然地合好,我们两个人性格中都有很强势的东西,这种强势一相遇,带来的结果就是彼此的不妥协,只少在短时间内不肯妥协。

我自然不是那种柔情似水的女生,我一点也不温婉可人,虽然我很爱凌隽,但我也还是不能因为爱她所以放弃自尊和个性,不是我不想迁就他,是我确实做不到,这是性格使然,我也无可奈何,

这也许是为我自己找的借口,但目前为止我确实是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