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天空是一张神祗的脸,空白,但深不可测。而他正与那张脸面面相觑。


铅云沉重地翻滚着,遮蔽万里。一点白色从云端飘旋而下,不紧不慢,仿佛在思量着舞步似地,朝着他的左眼落下来。


不能睡,不能睡。睡着了就会冻死。


夺罕依稀听见一个小小的声音对自己说道。


于是他竭力睁大两眼,看着那片六棱雪花在视野中越来越大,终于像一只白色的小手,轻若无物地掩住了他的左眼。雪花总会被体温融解,然后如泪滴般淌下眼角,他安静地等待着。但它竟就停留在那儿,不肯溶化了。


男孩有点惊慌,艰难地转过头去,看看身边躺着的哈础鲁。左菩敦部的年轻合萨仍然望着天穹,如同他每天晚上所做的那样,然而碧绿的眼珠已经凝冻,再也无法观察星辰的运行。雪片开始在哈础鲁的金色胡子上堆积,他死了有好几个时辰了。夺罕自己的身体并不比哈础鲁暖和多少,他明白,很快这仅存的体温也会散失。这是北陆最为寒冷的二月,四日五夜的鏖战过后,死人与活人都一样安静,不是结冰了,就是睡着了。


一匹马倒在地上,牢牢地压住了夺罕的大腿和靴子,那是一匹六百斤左右的壮年牝马,即使最强健的武士也难以搬动。他猜想至少有一条腿被压断了,却根本感觉不到疼痛,在那匹马冻上之前,甚至还是挺暖和的。


哈础鲁还活着的时候,曾试图帮他把那匹马推开,好让他爬出来,可是一用力,血和滑腻粉红的东西就从哈础鲁腹部的伤口涌出来,这一下就要了哈础鲁的命。


“夺罕尔萨,你要躺着,像个死人一样。”哈础鲁在他最后的时刻喘息着说,声音细微,但清楚迅速。“东陆人会来收拾战场,但他们很快就会走的。我们逃走的人一定会回来找你,在那之前,绝不能睡着,也不要被东陆人发现。”


哈础鲁费力地把狼皮斗篷从身体下抽出来,包裹在夺罕身上,然后才重新平躺下去,头枕在一个死去的东陆人的腿上。“别让他们看见你手上的白豹尾,别让他们折辱你……”


夺罕等着他继续说下去,然而他就此沉默了。过了一会,男孩才明白,哈础鲁唇边散出的白气只是余温。很快,狼皮斗篷上的血也结成了褐色的冰晶粉末。


日落前还有好几个人活着。有的尝试爬行,有的低声哭泣,呼唤他们的保护神和母亲。但严酷的雪原之夜很快降临了。太阳再次升起时,原野上只剩下一个细微的呻吟声,喃喃地说着陌生的语言,然后那个声音被剧烈的咳嗽撕碎,风箱似地吐出最后一口气。周围终于完全沉寂下来了。


人们的声音一个个地消失了,但破损的躯壳还堆积在这片荒原上。不论是乌发乌眼的华族,或是彩发碧眸的蛮族,这些人的骨与血,枪与戟,全都会相互冰结,形成一片广阔崎岖的冻土尸床,一直延伸到地平线的尽头。他自己也将成为其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不可拆分。


不能睡,睡着了就会冻死。小小的声音在他耳边低语。


睁大双眼对夺罕来说不再是件艰难的事,眨眼反而需要竭尽全力。除了那些覆盖在眼珠上的雪片之外,他看不见任何东西。奇怪的是,他不再觉得冷,也不觉得痛苦了。懒洋洋的暖意像蜜酒在周身流动,这让他想起三个月前,父汗为他举行的十岁成人礼。


他的生辰在十一月,已下过几场雪,日出之前分外寒冷。他光着身子哆哆嗦嗦地站在草地上,让大合萨剃去他的头发。哈础鲁充当大合萨的助手,用一桶烈酒掺着新鲜的羊血,从夺罕新剃的头顶淋下去,使他瘦小的身体上每一寸皮肤都觉得灼热。


大合萨敲击着两柄短刀,合着单调的节奏,用老骆驼般的高亢声音吟唱:“吾祖炎龙,吾母天马,匍匐于脚下的是您谦卑的孩子夺罕。他是喀速图与乌兰赛罕的儿子,鹄库部的尔萨,左菩敦营帐的命定之主,娜斐尔赛依未来的高贵丈夫……”


夺罕仿佛嗅到成人式上焚烧羊骨的气味。对,接下来就该是他起誓了……他竭力张开嘴唇,念出记忆中鹄库部族的战誓。


“庇佑在上,群星在上,求您赐予不折之刃,不倦之马。为颂扬您的意旨与荣耀,吾将流血至命脉涸枯,战斗至永不再起。握剑至双腕成骨,驰骋至苍穹尽极。”


可是他听不见自己的声音了,又或许其实他根本没能发出声音。甜美的睡意不容拒绝地拥抱了他。


千里浩雪寂寂而降。

  灼热的鞭子抽打着他的脸,毫无容宥地、迅猛地落下,留下剧痛的痕迹。他想要躲闪,但鞭子在空中化成了箭雨,箭镞都是火焰,钻进他的血肉里,燃烧着绽裂出来。


孩子尖叫着醒来,身体僵硬得不能动弹。一匹马受了惊吓,嘶鸣着从他头顶跳开。剧痛仍切割着他的皮肤,有液体流进他的眼睛,又疼又痒,同时一股温热的臊气解冻了他的鼻腔。


等夺罕能够重新看见时,身边已远远地围了大半圈黑发黑眼的东陆人,似乎很惊诧他还活着。有人拔出刀向他走了两步,立刻被一个骑马经过的人喝止了。那人穿着乌钢环甲,像是将领模样的,没有多看夺罕一眼,说了些什么,拨马自顾走了。于是东陆士兵都三三两两地散开了,牵着他们的马,马背上用绳子捆着伤兵。夺罕逐渐明白过来,刚才是那匹马的一泡热尿把他浇醒了。


夺罕竭力半抬起身子,斗篷下的手指却不能弯曲,触不到手腕上贴肉捆着的匕首与白豹尾。在鹄库人中极少有夺罕这样的黑发黑眼,路过的东陆人有时会好奇地看着他,然而并不靠近。


有个士兵跛着脚朝他跑来,怀里有几柄马刀和数枚枪头,拿一件羊皮袍子打成包袱。夺罕咬紧牙关,红肿的眼睛紧紧盯着那个士兵,一面绝望地想要摸索袖内的匕首,可貂皮护手里裹着的手指根本不为所动,比一束白桦木的箭杆还要麻木。跛足的士兵在夺罕面前蹲下,用冻胡萝卜一样粗大的手,麻利地把哈础鲁给他的狼皮斗篷剥了下来。这个东陆人抓了把雪,擦擦银狼毫毛上结冻的血和马尿,然后把这件战利品搭在肩上,在满地獠牙般竖立的断枪之间小心地跳跃着,走了。夺罕松了口气,脸上温热的液体渐渐冷却,不那么疼了,意识骤然涣散起来,虚幻的温暖再次包围了他。只有愤怒,微小而清晰的愤怒,像根刺,牢牢地梗在浓重的睡意中。在东陆人看来,他是一个根本无需对付、也不必费心去处理的小东西。


——那是因为他们也知道我快死了。


这个念头让夺罕心里一空。当然他也怕死,可是行过成人礼后,他不再是孩子,而是鹄库的战士。在战士眼里,轻侮比死亡更可怕。他怎么能就眼看着别人处置他,懦弱、惊惶失措,像头骟过的绵羊?他懊恼得想咬自己一口,然而却连这简单的动作都无力完成。


卓音"罕察努塔巴音,卓音"罕察努塔巴音。他竭力抵抗着睡眠的诱惑,默默在脑海中温习。在这四日五夜的鏖战中,这句话他不知听过多少次。每一次听见,就有一名鹄库战士的骄傲灵魂随着血从腔子里喷薄出来,化为风翼雷蹄的天马,奔腾而去。若活着不能像那些勇士一样作战,至少也要死得与他们一样光荣干脆。


如果再有一个东陆人胆敢靠近的话,他一定能大声地说出来:卓音"罕察努塔巴音——杀我,予我战士之荣耀。



如同是在响应这个念头一般,此时他听见一道蹄声,清孤迢远,自荒野深处从容行来。马是好马,驭马的也是个老到的骑手,夺罕在马背上长到十岁,听得出来。那马已疲了,仿佛还拖着一条伤腿,在狼藉战场上择路而行,蹄声却仍灵巧错落,分明正朝着他的方向缓步而来。


忽然,夺罕明白过来了。这是祖先英灵听见了他的祈祷,如他所愿,将一个东陆人引导到他的面前,好给他带来荣耀的死亡。


父汗说过,勇士的心是一块石头,宴饮时与睡眠时一样宁静,战斗时与死亡时一样坚硬。夺罕现在清楚地知道自己不是个勇士,只是个十岁的没用小毛孩。他以为自己早就做好了死的准备,但其实并没有。他的勇气是一层薄冰,一根手指就能戳破。恐惧在夺罕的血脉里奔突流窜,把战栗传递到他每一只麻木的指尖。


钉着重掌的马蹄在雪原上行走,一路稳稳地踏碎冰雪与骨骼,发出清脆干净的裂响,渐渐近了。


夺罕想要坐起来,却不能够。他的躯壳是空的,干燥的寒冷吸食了他全身的气力,悄无声息,涓滴不留。


蹄声到了近前,停了下来,马背上的人俯瞰着他。


那人大概曾经穿着一身重甲,但都已卸下了,身上七八处伤,皆在重甲护不着的地方。箭袖袍子是华贵的堆绣霜还锦,破口里吐出白貂皮衬来,没有一丝原本的颜色,全是血污与尘沙反复浸染的黑红,板结成甲胄似的硬壳。


男孩想要记住这个东陆人的脸,最终却只记住了他的眼睛。经北陆的白毛风刮过,每个东陆人的脸都像旧羊皮般粗黑皴裂,分辨不出年纪五官。但他有一双被雪光刺得微红的眼睛,眯成一线,格外秀长明亮,让人想起冰原上无声奔跑的夜狐。


那个人也在打量他,含着一抹奇特而淡薄的微笑。他很快跳下马来,在夺罕面前蹲下,一面从靴筒里拔出一柄精美的蛮族短刀。


夺罕觉得自己心房里所有的血都流干了。他认得那柄刀,它的刃口流畅,浅天青色,像一道被斜剪截断的虹,侧身上刻有同样流畅的细槽,以便放出敌人的血,让刀刃直进直出,不被伤口吸住。半个月前塞罕母亲率军离开冬场的时候,父汗把它给了塞罕母亲,让它代替自己在战场上保护妻子。


而这个东陆人就这么漫不经心地握着它,像对待一切得来容易的战利品一样,另一手抓起夺罕的左手,捋下袖子,露出柔软麂皮绳系住的一圈雪白豹尾,和一柄孩子用的小匕首。


夺罕想要夺回塞罕母亲的短刀,可那匹牝马的尸体仍旧沉重地压着他,上身只不过抬起一两寸高,就又跌回雪地,左手甚至没能移动分毫。


愤怒取代了恐惧,那小小的声音又回来了,催促着他。说,快点说。你是战士,就该有战士的死法。


东陆人脸上仍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影,对他轻声问了句话,夺罕听不懂,也不在乎。


他喘息着,竭尽了全力,用一个十岁孩子所知道的最庄严的语气说出了那句话。


“卓音"罕察努塔巴音。”


东陆人有点诧异,然后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这时候夺罕才发现,他的敌人原先面容上的笑意,其实不过是唇边上扬的一道旧伤疤罢了。


东陆人用刀尖挑断夺罕手腕上的麂皮绳,把象征着蛮族世子身份的白豹尾和小匕首塞进自己的靴子里,看了看空无一人的四周,接着站起身来高声召唤同伴。他的声音还很年轻,却自有威严。很快几个步卒应声而来,那个人指着夺罕,似乎在命令他们把马尸挪开。


“杀了我。”夺罕嘶声说道,“不然就别动我。”


士兵中有一个似乎懂得鹄库语,把男孩的话向那个人做了报告。那人回答了一句什么,而后翻身上马,准备离开。


浓眉大眼的年轻军士转回来,用不太熟练的鹄库话对夺罕说:“他不会杀你,他要带你回东陆去。”


“你休想。我会杀了你,我以炎龙之孙的名义发誓。”夺罕瞪着马背上的那个人,如同每一个字都粘附在他的唇上不肯离开,必须用力吐出。


马肚子和夺罕的断腿冻在一起,这时候,士兵们费了些劲,终于把牝马的尸体割裂拖开,在男孩小腿的折口上留下一大块连皮带毛的马肉。


年轻士兵忠实地转述夺罕的话,那个人仔细倾听着,似乎觉得很有趣味。接着士兵再将那个人的回答用鹄库语复述一次。


“既然你已是个战士,那么,我们用战士的办法来决胜负。从今天起,我营帐外不设守卫,武库的刀枪弓弩随你拣选。三年内你杀得了我,就由得你回瀚州,任何人不可阻拦。可是,若是杀不了——”那个人自马上弯身,含笑道,“你得当我的儿子,听我派遣。敢赌么?”


“我不仅要杀了你,还要把你像只骟羊一样烤熟,吃得只剩骨头。”夺罕毫不犹豫地回答,他曾经听过戎哲哥哥的伴当们这样诅咒敌人。


士兵的脸色紧张且犹豫,但那个人催促他,他只得不情愿地、吞吞吐吐地说了,额角都是细密的汗。


那个人大声笑起来。他拨转马头轻夹马腹,自夺罕身边一掠而过,有力的手将男孩像只羔羊一样拦腰拎了起来,搁在鞍前。身下的马被主人鞭策着,奋蹄向大营飞驰而去。

  2


那个人的营帐扎在东陆军队联营的中央,与另一座一式一样的营帐并列着。他在营帐前跳下马背,把夺罕夹在肘弯里,大步走了进去。


整整一日一夜被困在酷寒的荒原上,使男孩的皮肤变得薄弱脆硬,紧紧捆在血肉上,每一个轻微的动作都能撕出裂口,但这寒冷也暂时冻结了痛楚。营帐里扑面而来的融融暖意让夺罕整个人活了过来,可是紧接着,全身的伤也活了过来。眼角、嘴角、颧骨、耳朵、手脚……都开始酥痒,而后,疼痛仿佛是无数看不见的长针,扎进了他的伤处,开始疯狂地胡乱搅动。夺罕蜷成一团,紧紧咬着牙根,绝望地想要回到外面的冰天雪地中去。他从没想过温暖竟会是一种酷刑。


那个人把他扔在地上,高声下了几个命令。他身边的火盆被挪开了,这稍稍缓解了一些疼痛。那个人蹲在夺罕面前,开始迅速而又灵巧地用短刀割开男孩身上小锁甲的牛皮系带。夺罕穿得很厚实,在他明白过来之前,貂皮、兔毛、细羊绒、丝绸,已全都被利刃划破,衣物连着锁甲,像个茧壳似的分成几块,从他身上剥落下来。夺罕恐慌起来,大声咒骂着,有气无力地踢着他那条没受伤的腿,不让东陆人碰到他的护手和靴子。可是他现在与初生的婴儿一般软弱,很快,东陆人也就让他变得和初生的婴儿一样赤裸了。他惊骇地看着自己折断的腿,一截死白的小腿扭向一边,血肉撕裂的断口露出参差的骨头茬子,趾甲全是紫黑色。


士兵们吵吵嚷嚷地抬进来一个巨大的蛋形红铜盆子,里面已盛了大半的雪,又倒进几桶滚热的水。接着那个东陆人抓起夺罕,毫不留情地将他整个儿塞进水里,只把他的两腿挂在了盆沿上。


夺罕知道水其实没有多热,也知道这是在救他的命,但他觉得自己是被浸在火油里,立刻就要被活活燎熟了。他不愿示弱,紧紧咬住下唇,不肯漏出一声哀鸣。


那个人飞快地伸出手,猛力扯下夺罕断腿上解冻了一半的马肉,另手立刻将一碗烈酒倒在他骨肉的断口上。男孩周身颤抖,发出狼崽一样的号叫,竭力挣扎,把水花扑腾得到处都是。几个人跑上来帮着按住他的手脚,好让他老实点。那个人趁机用短刀剔掉了夺罕伤口里的骨碴与灰白浮肿的死肉,拿两条薄板与一卷布带紧紧地捆住了伤腿,使它恢复到笔直的样子。


剧烈的疼痛和无能为力的耻辱撕扯着夺罕,而他唯一能做的只是把脸沉到水面下,不让这群东陆人发现他在哭。



士兵送来一只单柄大银水罐,那人接到手里,喝了一大口,再把它递到夺罕面前。夺罕竭尽全力转开了脸。


那个懂得鹄库话的军士按着夺罕的左手,说道:“你被那匹马压得太久,再过一个时辰,腿就会肿得厉害,到处起红斑、起水泡,然后红斑变成紫色,两条腿都变成腰那么粗,又硬又凉,像石头一样。若这会儿不尽量饮水,到时候那两条腿就会吸干你全身的血,有的人就那么死了。”


“那样很好,死了也比受你们侮辱好。”夺罕气息短促,仍是倨傲地扬着头,侧目斜视军士浓眉大眼的脸庞。军士其实比夺罕大不了几岁,除了头发和眼瞳是异族的黑色之外,那张脸粗糙而宽厚,神色和善,与夺罕所熟悉的牧民们一模一样。但他一定杀过夺罕的族人,也许杀死塞罕母亲的就是他。


那个唇角有刀痕的男人耐心地把银水罐再次塞到夺罕的唇边,他仍然执拗地不去理睬。那人说了句东陆话,音调平静,唇边上扬的刀痕更弯曲了些,形成一抹讥诮的笑。


通译军士听了,也咧开嘴笑起来,道:“清海公说,你愿意死,自然可以。可死人是杀不了他的,所以在你死之前,还是得认输,喊他一声‘父亲’。”


夺罕怔住了。


“难道说,你打算赖帐?你们蛮子的誓约原来就是这么不值钱的玩意?”那个被部下称为“清海公”的人,唇边的讥诮弧线更深了。


夺罕觉得出自己在发抖。他对自己保证。他要让这个东陆人知道炎龙之孙言出必行,像离弦之箭,绝无追悔。



那人第三次把水罐递了过来,手腕微倾,让一小缕水流淌在夺罕的嘴唇上。夺罕猛地把脑袋伸向银罐,大口地喝下冰冷的清水,双眼却始终瞪着他,像一只刚从兽穴里被掏出来的狼崽子。


那人盯着他喝了大半罐水,才站起身来,将罐底剩余的水倒在一块柔软的布巾上,开始擦拭自己的脸和手。


浴盆里的水已凉到与体温接近,疼痛也仿佛渐渐可以忍受了。夺罕觉得神志更加清明了些,他环顾四周,发现这是一座战将的营帐。四围与顶上用的是上好的桐油毡与整张熟鞣牛背革,却称不上轩敞,远远不能与塞罕母亲那径宽五丈二尺的蛮族阏氏营帐相比拟。


营帐当中地下照蛮族样式砌有大火塘,燃着芬芳干燥的松木条,不时炸起火星,另有七八个火盆散置各处。火塘后搭了张矮床,床尾四角包铜的红木箱上倚着直刀与长剑各一柄,甲胄被仔细捆扎成一束,搁在地上。除此之外只有一桌一椅,桌上陈列着纸张笔墨,朴素清简。然而床上的茵褥宽大厚软,折了两折,看那尺寸是数十张狐皮拼接而成,未经改染,却一色纯赤,千张狐皮中恐怕也难挑出这么些均匀饱满的。


是了,刚才那个通译军士管他叫“清海公”。


夺罕的塞罕母亲是从东陆和亲而来的褚氏皇族女子,虽然没有教他多少华族的语言,却时时给他讲述故国的深宫旧事。夺罕知道,拥有“清海公”封号的男人,在东陆的华族帝国中世世代代皆为重臣,地位仅逊于帝后太子,是可与褚氏诸王平起平坐的显赫身份。


几个步卒送进两桶新沸的水来,那人示意他们搁在地上,于是步卒们行礼退下。他说了句话,除了那个通晓鹄库语的军士之外,旁人也都应声行礼离开了帐幕。


他解开身上被染成赤赭颜色的锦袍,血块把白貂内衬粘结在里衣与伤口上,于是他一声不响地将袍子用短刀割裂成条,扯下。袍子的用料是霜还锦,在霜还城荒旱炎热的七月里,用火蚕丝缂织而成的名贵锦缎,北地的霜气亦不能侵袭。但霜还锦用工靡费,每年又只有短短三十日可供织造,一名织工积数年苦夏,方能产出一件袍子的用料,因此也就昂贵至极,每尺即可换得一匹良马。但他只是顺手将锦袍的破片甩到火塘里,任由它燃烧着卷曲起来,腾起浓厚白烟。


他转回来,俯身查看夺罕的情形。这是夺罕第一次真正看清他的样子。血痂和尘泥的面具已然抹去,露出一张俊秀温煦的脸孔,神情淡静,若不是嘴角刀痕宛在,夺罕几乎不能相信这就是那个将他从战场上掠来的人。夺罕的长兄戎哲这个冬天刚满二十三岁,而这个人甚至比戎哲还要年轻。


他在大盆前蹲下,递过另一只盛着清水的银罐,说:“喝水。”


夺罕肚子里满是清水,从舌根往上翻出苦味来,但还是用虚弱的左手扶着罐子,勉力啜饮。男孩能感觉到双腿已在不受约束地肿胀起来,而他不想死。



通译军士把新鲜的热水缓缓倒进夺罕浸身的大铜盆,带来的痛楚使他止不住颤抖。他强压下喉头的叫喊与恶心,继续默默地吞咽冷水。军士把空桶拎出帐外,不久提了满桶的雪回来,开始用雪敷上夺罕的腿脚,惟独小心避开伤处,好使他腿上的肿胀消退些。


很快夺罕就明白,那个年轻的军士刚才并不是在吓唬他。他灰白而毫无生气的双腿上开始浮现一丝丝鲜红裂痕,仿佛皮肤之下所有的血管都已破碎。裂痕像活物一样蜿蜒伸展,浸润扩大,成为恐怖的斑纹,继而联结成片。心脏烦躁不安地跳动着,擂鼓似地越来越快,随着每一次跳动,就有更多的血涌进血管,使双腿肿得更形可怕。


仿佛有许多影子从角落钻了出来,向他窃窃地靠近,一面轻声吐出难以辨识的私语。那些影子把冰冷有毒的气息吹到了他的脸上,带着刀锋、瘟疫和血的气味,细长幽黑的手指伸进他的心口,紧紧攥住。


父汗,塞罕母亲,夺洛哥哥……夺罕轻声呼唤,但没有人回答。眼前的世界渐渐暗了下去。


3


夺罕醒来后所意识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渴。他喝下的两大罐水,像是倒在了正午的沙漠中,嘶啦一声就不见了,只剩下强烈的、比饥饿和疼痛都更加凶猛的干渴。


身体已不再是浸在铜盆里了,而是在某个温暖干燥的地方。两眼一跳一跳地疼,咽喉干涩粗糙,犹如被人塞进一把灼热的砂子,而每处能弯折的关节里,都蓄满了酸痛。


不知是白昼或夜晚,四围极静,没有人声,整座大营仿佛陷入沉眠,只有火塘里的火焰仍在毕剥燃烧,偶尔有雪从营帐的毡顶滑落,发出簌簌的柔软声音。那个清海公也好,通译军士也好,似乎都不在帐内。他脖颈僵直如石,难以转动,只得盯着毡顶看了一会,将手从赤狐褥子中抽了出来,发觉自己穿着柔软的棉布里衣,指甲已重新透出原有的血色。他嘶哑地吁出一口气,支撑着想从床上坐起来,找点水喝。


但是办不到。


他使了几次气力,最后猛然掀开云絮般轻软厚实的狐皮褥子,才知道自己的腰、大腿和足踝都被三指阔的皮带子捆缚在床上,断腿上的夹板处特别多扎了一道,动弹不得。他渐渐明白过来,这是为了防止他睡梦中胡乱翻动,弄松了腿上的夹板,使骨头断茬接合的地方变形弯曲。牧民的孩子贪玩坠马,有时摔断了手脚,却恰恰赶上要随牧群迁移,路途上便只有这样处置。他怔怔看着自己的腿脚,如同并不认识那两条肿得发亮、遍布紫瘢的肢体。


坠角小铜铃响动,有人撩开粗羊毛毡的帐门走了进来。夺罕蓦然转头,警惕地瞪视来人,乌金色的眼瞳里都是戒备神色。来人也走到床前来,好奇地看着他,并没有要动手帮他解开束缚的意思。那是个近三十岁的青年男子,身材不高,蓄着短短的髭须,模样精干,一双眼睛灵活而友好。


夺罕却丝毫不打算领受这个人的善意,他认得那身天青锦缎战袍,下襟绣了不知名的神兽,比东陆军中的万骑长服色还要浅些,也就是军阶更高,竟是将军了。


他现在待我和气,只不过是我的黑发黑眼骗了他,如果他知道我是鹄库人,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杀了我。男孩想着,刚要开口,然而喉间燥热,一吐气就抑止不住干咳起来。


那个东陆将军一下子慌了手脚,从桌上拿起水罐,送到夺罕面前。男孩抢过水罐,嗅到洁净甘美的水气扑在脸上,贪婪地埋下头去,却扑了个空。


一只手,比他有力得多、也敏捷得多的大手,将水罐轻而易举自他面前夺走。夺罕惊愕抬头,俯瞰着他的是那张看熟了的脸,嘴角的半寸刀痕冷淡地向上弯起,却是真的笑了。那个叫清海公的人不知什么时候回到了营帐中,夺罕却毫无觉察。年轻男子将银罐举高,侧眼看看夺罕,而后将罐子搁回夺罕够不着的桌上。


东陆将军吃了一惊,指着夺罕被捆绑的双腿,仿佛在询问些什么。他的年轻同僚微笑着摇头,回答了几句。显然清海公的身份更高贵一些,将军迷惑地点了点头,行了个简单的礼,转身走出营帐。


男孩仍是虚弱,两耳鸣响,眩晕地重新倒回床上,目光却紧紧咬着他的敌人,桀骜不驯。虽不明白这个人想做些什么,但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彻底地孤立,连一个愿意伸出援手的人也没有了。


年轻男人根本不打算解释自己的行为,只是朝火塘里加了几根松木,而后取过长剑,用银罐往剑身淋了点水,开始用一块硎石细细砥砺它的锋芒。


夺罕睁大了双眼,看着水珠清冽冽淌下剑脊,徒劳地在满地盘花的迦满绒毡上滚动,而后慢慢被吸收殆尽。偶尔有一点两点滴进火塘,橙红火焰便嘶啦一声转为亮黄,蓬勃地窜高。他不自觉地吞咽了一下,可他的舌头与上颚宛如两张浸湿后又风干的纸,枯槁而绝望地互相黏附,不可拆分。


男孩任由自己的肢体无力摊开,如同一只被拆散了线绳的木头人偶。思绪渐渐不再流动,时间凝滞。这一瞬间的尾巴缓慢地被下一个瞬间吞没,如同两条孪生的蛇互相追逐吞食,轮转不休,永无终结。在这个时间的牢笼里,焦渴是个高明的拷问者,慢条斯理地折磨着夺罕。它捉住他的舌头,一点点地从喉咙往外拽,男孩却顽强地默不作声。


营帐里唯一活动的东西是那个男人。


年轻男人悠闲自得地磨着他的剑,似乎忘记了夺罕的存在。先是硎石,再是软布,最后把一种柔软而干爽的草木灰粉洒上去,用小麂皮擦亮。他对着火光反复转动锋刃,细细检视之后,还剑入鞘。


接着他移过案头的一沓文书,开始逐一披阅。


男孩终于无法再忍耐下去。我不是要向东陆人示弱,我只是好奇罢了,他这么想着,决定开口说话。


“你这么费劲地把我救活,就是为了再把我渴死吗?”


男子无动于衷,大约是听不懂鹄库语,又或许是懒得理睬。


“喂。东陆狗。”夺罕又低低地喊了一声,接着立刻后悔了,他痛恨自己软弱可怜的声音。


年轻男子扬起双眼,向夺罕投来漫不经心的一瞥,仍不答理,只管用手中朱笔在文书上簌簌写去。


约莫半刻过后,他放下文书,开口向帐外唤了一句。通译军士应声走了进来,将主人的话转为鹄库语,说给夺罕听。


“是渴了吗,世子?”


夺罕不打算回答。他明白了,这男人分明知道他的世子身份,这样大费周章地救活他,只是为了要折辱他。而他绝不会玷污鹄库四部的族名,让东陆人嘲笑——未来的左菩敦王竟然向敌人摇尾乞怜。


“这大营里除了我与张承谦”,那个清海公朝传译军士点了点头,“再没有人知道你的身份了。没有了手腕上的白豹尾,纵然你黑发黑眼,他们也只会当你是个鹄库贵族与黑发的迦满女人生的孩子。”


夺罕只是沉默。他才不会给东陆人提供任何玩弄手段的机会。


  夺罕只是沉默。他才不会给东陆人提供任何玩弄手段的机会。


“你们战败了,人都死了。”年轻男人淡淡说道。


夺罕清楚地听见了这句话,可是一瞬间眼前发黑,又过了好一会,才算渐渐明白了话里的意思。其实一切都是明摆着的,但仿佛是经人说出之后,才终于尘埃落定,成为无法逃避的事实。


“你的母亲——我们徵朝的红药帝姬褚未央,也就是左菩敦部的大阏氏乌兰赛罕,死了。你的叔叔,右菩敦王哈巴涅拉,死了。你的舅舅,叛离徵朝的褚奉仪,从东陆一路逃到这里,还是死了。”年轻男人顿了顿,等待传译军士把话说完。“你们六天前来的时候是三万七千蛮族铁骑,活着离开战场的不到五千人。而我们现在仍有四万。”


寒意慢慢灌进夺罕的胸腔深处,冻结每一寸温热的、脉动着的血肉。


他那从未谋面的东陆舅舅褚奉仪改扮成商人,潜过黄泉关逃入瀚北时,身边已只有三两个人追随。父汗需得留在冬场保护牧民与牲口,以免遭到其它部族的劫掠,塞罕母亲只从帐下点了两万五千骑兵,又与父汗的兄弟,右菩敦王哈巴涅拉商借一万两千兵力,南下迎接褚奉仪。鹄库男孩必须亲身参加他成人礼后发生的第一场战斗,于是夺罕便随母亲南行。原本不过是三万的追兵,鹄库骑兵稳操胜券,可谁也没料到东陆人调集军队竟会那样神速,到了翻过毗罗山脉时,已滚雪球似地成了十万。


男孩沉默良久,忍住泪,骄傲说道:“我们死了三万,你们死了六万。我们每失去一个人,你们就得赔上两个。”


“不错。”男人微笑。“可是你们鹄库四部每有一个婴儿降生,东陆便有十五个,我们赔得起。何况卷入这场战争的只有左右菩敦两部,其朵里部和婆多那部袖手旁观。他们可犯不着为了左菩敦阏氏的东陆兄弟卖命。”


“我父汗和哥哥们很快就会来的,他们会把剩下的四万东陆狗也杀光。你们根本走不出瀚北,就会全部死掉。”


年轻男人又笑了:“我知道你的父亲是左菩敦王喀速图,草原上数一数二的勇士;王帐里的四个儿子,年长的两个都已成了材。我也知道左右菩敦部加起来,还有好几万精壮的汉子。可是现在,左右菩敦部都在北边一千多里远的冬季牧场上被风雪困住了,最快也要七天之后才能赶到。”


夺罕知道他说的是事实。二月的雪暴总是横扫千里,天地间只有混沌的白风与烟尘呼啸旋转,树木顶多剩一个颤巍巍的梢,露在雪上。有时开春后扒开被埋的帐篷,里面的人仍保持着睡梦中的模样,蜷缩在毯子里,睫毛与下巴结满冰花。


年轻男人清晰地说下去。


“你在四万大军的中央,没有谁能保护你,也没有谁能来救你——在这儿,高贵的蛮族尔萨也好,腕上系着白豹尾的汗王世子也好,只有被悬在旗杆上绞死罢了。你若是想要活命,就只能是个寻常的蛮族孩子,是我的俘虏。”


“连自己的血统也不敢承认,那是什么样的懦夫?”夺罕说。


男人看着他,禁不住笑了。男孩心里也知道自己的模样狼狈衰弱,说出如此强横的话来,是可笑的。


“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叫做方濯缨。”


“不。”夺罕一口拒绝。


“如果你学不会我们的语言,不做我们中的一员,就什么也得不到。”


“我不说懦弱者的语言。”


男人的笑意变得冷酷无情。“你想要水,就得用东陆话来要求,否则没有人会理睬你。”


“鹄库战士绝不乞求。”夺罕从牙缝里送出话来。


“随你。”年轻男人抓起手边的银水罐,仰头痛快畅饮了一口,澄澈的水珠顺着脖颈淋淋漓漓淌下来。他随意抹了抹,站起身朝营帐门口走去,名叫张承谦的军士跟随其后。


“你知道吗?”临出门前,他回头道。


夺罕警觉地看着他。


年轻男人嘴角刀痕轻轻一牵,似是笑意。


“一个死了的战士,就不会是好战士。”

  4


那个人离开营帐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看管夺罕的只有一个二十出头的陌生军士。


夺罕想,也许这个人的任务就是站在这儿,看着我是怎么死的。


男孩断断续续地昏迷着,每次醒来,便看见那个黝黑方脸的军士站在他床前,仿佛始终没有挪动过。水罐就在桌上,夺罕够不着,军士却随手可得。夺罕也曾经挣扎过,咒骂过,可那个军士并不懂得鹄库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一次次徒然费力,企图摆脱捆在腰上腿上的皮带子,也不阻止——反正他挣脱不了。


腿上的紫瘢与血肿是不是消退了,夺罕没有力气去查看。断腿引起了发热,肌肉因为高烧而痉挛着。可是他也知道,若不是处于如此酷寒的环境中,在荒原上度过的一日一夜,已经足以令他永远失去这只脚。


从战役的最后一夜直到现在,他没有沾过一点食物,但也不太要紧。胃似乎早已先于身体死去,安静地、干瘪地贴在腹腔里,不需要任何抚慰。


可是他渴。


双唇早已龟裂,牢牢地互相贴合,如同一辈子都不曾张开过。舌头泛着血腥味,不受控制地拱了起来,舌根抵着咽喉,像含着一块铁,让他直想呕吐。


或许已经过去了三天四天,又或许只是过去了一个时辰。夺罕明白这不是游戏,也不是试探。倘若他不照那个人的话去做,那个人真的会把他捆在这儿,不闻不问,直到他变成一具干尸为止。


如果我死了,东陆人会把我的尸体怎么办?夺罕不能阻止自己去思考这个问题。


他不怕被抛弃到原野上去,给鬣狗和兀鹰吃。鹄库部族是天马之子,仰赖草原养活牲畜人口,鹄库人死后,也自当把一具身体还给这片蛮荒的土地。血肉化成养分,滋润土壤,催芽生叶,蔓延四野,最后成为草甸丰美的绿色,与牛羊皮毛上的油光。这是故人给予后代的恩赐,理所当然,无需畏惧。


可是夺罕知道那个东陆人不会这么顺遂他的心愿。


如果他把我的尸体装进木头盒子,带回大海彼岸的陌生土地呢?如果他给我的尸体穿上可笑的、鼻涕一样滑溜的绸衣裳呢?如果天上的炎龙听见了我们的赌约,真的判决我死后也做那个人的儿子呢?


死是容易的,只要躺在这儿一动不动,什么也不做就行了。可死了之后,就只能任人摆布,他不愿意。


夺罕从未如此强烈地想要活下去。三万铁骑不会白死,塞罕母亲与哈巴涅拉叔叔也不会白死。总有一天,他会让仇敌的血在尘土中流淌,献祭给黄泉下的至亲与族人。


在杀死这个人之前,他决不会死。



军士听见床上传来悉窣的声响。那孩子朝他转过头来,凹陷的眼窝里,乌金色瞳仁病态地明亮。


“喝、喝。”孩子扯开焦敝的双唇,吐出几个艰难的字。虽然是腔调古怪的东陆语言,但那东陆军士完全听懂了。他一言不发地把水罐送到孩子面前,看着孩子用两只颤抖的、爪子似的小手死死抱住,将脑袋猛地扎进罐口,发出野蛮的吸饮声。水罐几乎立刻空了。军士带着空罐离开片刻,又灌了满满的温水回来,夺罕接过第二罐水,仍是不知餍足地喝着。当军士伸手来夺的时候,夺罕发狂地用指甲和牙齿攻击他,在皮带子的限制下尽可能地背转身体,用躯干护住水罐,不肯放松。争抢之下,余下的水全都打翻了,泼湿了男孩身上单薄的里衣。男孩把银罐内最后几滴水倒进嘴里,又立刻抬起手臂,用力地要将浸入棉布衣料里的水重新吮吸出来。


军士浓黑的双眼深处含有一丝怜悯,夺罕却全然不觉。


过了好一会,男孩才终于平静下来,真切地感觉到肚子里有沉甸甸的一包水在晃荡,鼓胀欲裂,却说不出的满足。他嗳了长长的一口气,朝后倒回床上,穿着湿衣裳就沉沉睡熟了,怀里还抱着空了的水罐,仿佛那样能使他安心。


再次醒来的时候,陌生军士仍守在那儿。夺罕身上的热度已经退却,原本滚烫的手心凉下来了,满是汗水。


“饿吗?”军士问道。一面用手指指孩子的肚皮。


夺罕费劲地思考了一会,答道:“……饿。”


军士转身走出营帐,不久后端来一只大碗,碗里是浓白羊奶与脱壳的大麦粒煮在一起,黏稠滚热。白气蒸在脸上,迷了双眼,毛孔都舒坦得一颗颗张开。夺罕顾不得烫嘴,咝咝地吸了一口,甜的,原来里边掺了蜜。


喝到一半时,那个清海公带着张承谦回来了,饶有兴趣地看着夺罕,夺罕却根本没心思理睬他。


“你叫什么名字?”年轻男子含笑问道。张承谦用鹄库语复述了这个问题。


“在杀死你以前,我的名字暂且是方濯缨。”夺罕从碗里抬起头来,唇上一圈是白色的奶渣。


那个人大笑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夺罕反问。


“方鉴明。”年轻的清海公回答,唇畔的旧刀痕里蓄着笑。


5


东陆人收容了自己的伤兵,而尸体下皆是数尺冻土,无法掩埋,只得就那样将战场弃置了。几日来,松厚新雪已将二十里原野上厮杀痕迹全数覆盖,只是雪面上偶尔会有破碎枪尖或人手向天刺出,畸零,不屈不挠。


合战结束之后的第四日,天放晴了,全军开拔南归,绕过战场急行八十余里,进入毗罗山峪。


山峪荒凉艰险,不见翠色,遍地只是碎石白砾簌簌滚动。渐行渐深,地势亦随之爬高,两侧山崖陡峭,一线阳光深深割裂下来。仰头望去,半山腰游荡着如缕的薄云,再往上,东西毗罗山脉的皑皑积雪峰顶刺入青灰天空,轮廓分明。队伍绵长,在谷底迂回而行,一日后方抵达毗罗河之源头不冻泉。泉池以南,尽是雪涧清溪,只得拣半石半草的乱滩行走,有时甚或无路,马匹辎重需在浅水中顺流跋涉。经三十二里河谷,折过东毗罗山脚,河水自此潜入地下,方有道路。


更行二十余里,窄道尽头见一面高峻城墙,恰将山峡堵死,纵高五檐,墙上密密开有窥孔与箭眼。


夺罕心知是黄泉关到了。


黄泉关扼守毗罗山口要冲,是瀚北草原通往南部海港最快捷直接的路径。在三百余年前,鹄库横扫瀚北的全盛时代,四部齐心如一,巴蓝王先后吞灭黑发的蛮族右金部、淳支部,将居兹部驱赶到西北与殇州接壤之处,从而控制了半个瀚北。彼时东陆徵朝的疆土已扩张至瀚州,推进到毗罗山脉以南,依山势兴建了黄泉关,鹄库部却决心从东陆人手中将瀚州南部夺回。自那之后百余年间,他们频频举兵南下,数度攻入黄泉关,最终迫使黄泉关将关门闸口由两马并行的宽度改建为只容一人牵马而过的提闸门。


如今,夺罕就坐在一辆运粮秣的马车上,仰望这道曾多次阻拦他的先祖铁骑南下的提闸门,觉得自己异常矮小。门是乌铁的,极厚重,正中浮凸着狰狞铜吞兽纹,单一只眼珠,就有步卒的盾牌那么大。


草原上天地壮阔无际,可是天与地并不会让人有这样喘不过气的压迫感。他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由人手造出的东西,齐整森严,而又有一种狰狞的壮美。


十六根碗口粗细的熟铜铰链无声转动,提闸门向上升起,原本深陷入地的尖桩铁刺被一寸寸拔了出来,每根都比他一个人还高。


“没见过吧?开眼界了吧?小蛮子?”一个人踢马赶上车队,扬声用蹩脚的鹄库语对夺罕嚷道。这人举止快活灵巧,夺罕认出这就是那个跑进帐幕里来看他的东陆将军,如今夺罕知道他的名字叫做顾大成。此人身下的鞍鞯用白牛皮与白马尾精工制做,前桥有日轮形的银扣环,镶了细密如砂的碎海蓝宝石,日光之下灿烂夺目,显然是一件战利品。


男孩的腿仍被捆着,无法行动,只能瞪视着他,点漆般的美丽瞳仁因为愤怒而泛出乌金颜色,像一对黛黑的猫眼石。他猛然抓起手边箩筐里一把大麦,朝顾大成兜头盖脸甩过去。


顾大成恐吓地冲夺罕扬了扬鞭子,却没打算真的抽下去,反而急急赶往前头去了。这几日虽然军中人人疲惫如死,心情却都轻快,他也不例外。


八年前,先皇暴毙,僭王褚奉仪身为先皇的堂兄弟,篡夺了徵朝皇位。先皇的太子自缢身亡,皇次子褚仲旭率军突出都城天启,自此展开漫长的光复之战,烽烟乱起。他顾大成原是芪州一伙剪径悍匪的首领,在逃难流民身上得了不少油水,后遭褚仲旭围剿,力不能敌,遂缴械输诚,追随这位旭王至今已有四年。如今僭王褚奉仪已死,连褚奉仪远嫁瀚北的姊妹红药帝姬率蛮族骑兵来救,亦被他顾大成斩落马下。这场不见天日的战争眼看竟已到头了,他顾大成还活着,胳膊腿脚齐全,还是王师中声威远扬的六翼将之一,旭王登基后,自然前程无量。虽则少了半只耳朵,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了,至于被个小蛮子丢一把麦粒,更是绝不往心里去。


可是,他再也想不到,自己胯下坐着的,正是那孩子死去母亲的马鞍。



四万人马连同辎重车辆通过黄泉关口,用去了整整三天。监军知道兵士苦战多日疲乏,由得他们散漫缓行,不去催促。全军在山下的黄泉营补充粮秣安顿伤兵,换下了伤马与驽马,行装未解,径直向霜还城去。


霜还城本来是徵朝在瀚州领土的首府,各族商旅熙来攘往,财货进出源源如潮。在旭王平叛的八年间,此地被定为陪都,愈见繁荣,已是北陆一大市易枢纽。


二十里开外,霜还城巍巍的壁垒与雉堞已在蒸腾的戈壁热流中浮现出来,宛如海市蜃楼。再行半个时辰,便可看清城头预先垂挂的两道巨幡,皆长两丈有余,黑地金蟠龙纹的是旭王的帅旗,赤红麒麟纹的是清海公的清海军帅旗。


大军驻扎于霜还城外联营内,夺罕被张承谦从粮草车上抱了下来,像个口袋似地放在马前,往城内去了。


夺罕一辈子没见过那么多人,即便是在战场或蛮族的金帐大会上也没有。城墙内到处都是土石与木瓦的屋子,或方方正正,或生着别致的飞檐翘角,两层三层地摞在一块儿。接着就是人。形貌逈异的人们摩肩接踵,把城里的每一个空隙都填满了。他们交谈、叫卖、争吵、调情、赌咒发誓、讨价还价,各种口音汇聚成一片人声的嘈杂海洋,一时间让夺罕觉得昏眩,无所适从。


街衢拥挤,马匹只能缓缓前行,但这正合夺罕的意。他在马背上,高出众人,便可清楚看见沿街店铺陈列着千里远来的鲛纱、河络美酒、珐琅器皿、晒干的爬藤,甚至还有即将孵化的海龟蛋,都是他闻所未闻的新奇玩意儿。



如是行了三刻,终于拐入小巷,张承谦在一扇角门前跳下马来,将缰绳交与士兵,又把夺罕自马背托下,夹在臂弯内,便向里头走。里面原是一座白墙青瓦的府邸,颇为深广。


方鉴明在府邸中独占一座清净小院,却忙于军务,几乎都在城外大营中歇宿,院子只是空着。夺罕被安排在耳房内,终日卧床静养。眼前除了四壁,唯独一扇窗开着,迎面是静寂的院落与几株高大不知名的常青树木。


令夺罕惊异的是,有时那树木高逾二十尺的积雪枝条上,竟会有人闲坐。那是个陌生的男子,一身宽大乌锦袍子,二十四五岁模样,身姿颀长。那人肩膀颇宽阔,也许一度魁梧过,但已瘦得只余一副架子。每隔数日便能看见一回,别无他事,只是背倚树干静静坐着望天,直到积了一襟的雪,也不去拂拭。


后来夺罕再见到那个人,是在行军行列最前,黑地金蟠龙纹旗帜之下,万乘之尊的地位。那是旭王。


两年后,夺罕大致学会阅读华族文字,由一位太史秉笔官指点经史,亦 通读了先生撰写的《光复要纪》手稿。他发觉自己初次见到旭王是麟泰三十四年三月初的事。那是在帝修崩殂八年之后,褚仲旭终于杀死了企图攫取皇权的褚奉仪,成为东陆全境以及瀚州南部的实质统治者。那时候,他钟爱的那位王妃遇害不过短短一个月。


麟泰三十四年四月里,王师重编整饬完毕,返京事宜亦准备妥当。十二万王师开出陪都霜还,随旭王继续南行,前往歧城。歧城乃是瀚州南部的大港,大军将在此地换乘船舶,渡过天拓海峡,便抵达东陆中州的泉明港。


夺罕的腿已可以下地,但行走仍不方便。方鉴明替他选了一匹三岁的小马,缰绳放长了,系在张承谦那匹马的肚带上。男孩的衣衫换了东陆样式,与东陆人一般是黑发黑眼,虽然五官格外深邃,混杂在大队中,乍眼看去竟分辨不出。



还未看见城池,夺罕便闻到腐败恶臭的气味,悄无声息地挟卷在湿润的风里,向他靠近。腐肉的气味是熟的,暖烘烘地油腻着,而这种气味却生涩,如同未曾淬火的粗糙铁器划过皮肤,留下久久不去的腥冷。


陆地向南伸展,最终消失在一片昏蒙的铅灰色之中。海鸟唳叫盘旋。冬末的海是沉睡的巨大兽物,滞重而冰冷,在阴霾天空下缓慢地涌动着,偶尔翻起白沫。夺罕恍然明白那恶臭就来自面前这片昏蒙的灰色,平展,无边无际,比草原还要广大,却踏足即沉。



那天夜里他们上了船,清海公的舱室是内外两进,并侧房两间,有一间给夺罕使用。男孩趴到窗前朝外一看,面色顿时惨白。张承谦在他身后,亦往窗外看去,下面只有空荡荡的甲板,远处是夜晚漆黑海面,千艘战船的灯火如熔化的金,浮在水面漾开。


清海公曾嘱咐过,若非这小蛮子肯说东陆语言,否则便不准理睬。张承谦见夺罕神情痛苦,心中不忍,悄声用鹄库语问道:“你不舒服?”


男孩白了他一眼,倔强不肯回答。张承谦不过十六七岁,也有少年人的高傲心气,暗自咕哝一声“不知好歹”,不再理睬他,自顾出去了。


夜半时分张承谦在门外轮值,突然听得光脚在木板地上响动,小蛮子一瘸一瘸冲出舱房门口,自廊梯奔下甲板,直扑到舷边,埋头呕吐起来。


张承谦刚要跟上去查看,却有一只手扶住了他的肩。张承谦转头,看见清海公正站在他身后,只穿一领长大的白缎袍子,外头随手披了件银狐,仿佛是被惊醒的。


夺罕用袖子抹去嘴角的秽物,喘息片刻,才扶着舷侧重新站直。回身正望见廊梯上立着的两人,一瞬间苍白的面孔泛起赧红,狼狈不堪。


男孩犹豫许久,终于穿过甲板,沿着廊梯一步步走了上去。张承谦一双滚圆明亮的虎目注视着他,夺罕努力直视前方,不去接触他的目光。夜风凌厉,年轻男子肩上银狐皮裘镇不住衣袂,凉滑的厚白缎猎猎飘飞,拂过男孩的手臂,一阵清苦药香。


夺罕努力稳住脚下的虚浮,视若无睹地走过他们身边,回到自己的小室内。海浪仍在身下起伏摇晃,他倒在床上,吐了口气,闭上眼等待下一阵眩晕到来。


床头的烛火噼啪一声窜高,灯花已结了数绕。有人走进房来,夺罕恍惚看去,是方鉴明持着一柄细薄剪刀,自昏黄烛焰内剪去了一截灯花。


方鉴明见夺罕睁眼,便将剪刀搁下,自桌上取过一套干净衣裳,丢在床上。男孩怔怔地看着他,好一会儿,仿佛被什么惊呆了。接着他猛然从床上坐起,不是伸手去够那衣裳,却是迅疾地抢过桌上的剪刀,大喊一声,合身向方鉴明扑来,刃尖直对着肚腹。


年轻男子侧身敏捷闪过,疾准一抓,便捏住了男孩的手。他近乎残忍地缓缓增加指尖气力,直到夺罕因疼痛而低喊出声,剪刀当啷落地。


张承谦闻声闯了进来,只见方鉴明乍然放手,男孩像片破布般跌落地面。夺罕握着自己疼痛的手,抬眼瞪着方鉴明,乌金色瞳孔里燃烧着恨,不肯作声。


“你以为这样就能杀人吗?”男子秀长的丹凤眼一转,对呆立原地的张承谦道,“你告诉他。”


张承谦吃了一惊,猛醒过来似地,开始结结巴巴地说着鹄库语。


“除非你的武器能吓得敌人腿软,否则就别在发动之前让人瞧见它。你到底会在何时、何地、怎样发起进攻,不要露出一丝痕迹,就让他们去思量。”方鉴明俯瞰着男孩,眼里神色清明如水。“他们心中一旦开始揣度,行动就会迟缓。可是你根本不用犹疑,你早就明白要做些什么,所以总是比他们快着一点。这点时间不够你多喝一口酒,但有时候,就足以决定生死了。”


说罢,他蹲下身子,将怀里摸出的一柄短刀递了过去。男孩犹疑片刻,伸手接下。那正是他父汗赠与塞罕母亲的蛮族短刀,只是刀柄上已细细用夺罕的白豹尾缠绕起来,又用结实的细牛皮绳捆扎住。


男孩喘息未定,袖口与襟前有少许呕吐的污痕,脸上怒气渐消,却渐渐多了疑惑。


年轻男子看着他,顿了一会,道:“换了衣裳,睡吧。”便洒然转身走了。


张承谦复述完这句话,飞快上前一步,仿佛害怕夺罕会骤然拔刀暴起似地,拾起地上的剪刀。走到门口,他忽然回头,再次讷讷对男孩说道:“你睡吧。”



次日清晨,千余艘战船陆续起锚,在清晨的雾霭中驶向海峡对岸。这仅仅是将帝都迁回天启的第一步,十二万军队中仍有九万在歧城等待空船返回。


夺罕牢牢趴在船尾,看着北方那片焦黄的土地在视野中缩小,变薄,最终化为尘烟。


他又听见了雪地里的那个小小声音,依然像是哈础鲁在对他叮咛,却又掺杂了无数别人的声音,变得陌生。


一定要回来。要回来。



男孩把脑袋伸出船舷,迎着腥咸的风,不争气地流了泪。有只微凉的大手轻缓抚摩他的后脑,他知道那是方鉴明。


“我,回去!”也许是耻于在敌人面前哭泣,男孩努力拼凑出一句生硬的东陆话,一面指着他远去的故土方向,一面使劲用手抹着脸,却无论如何抹不干净。


“你会的。”身后的男子低声说道,声音里含着难以捉摸的笑意。


6


“父汗,巴尔梭不肯吃草。”男孩远远在前头嚷道,双手轻柔带住缰绳,安抚胯下烦躁的小红马。他大约是十一二岁模样,成人礼时剃光的头发此时刚垂到肩下,像上好的黄金,柔软灿烂。


骑马跟在后头的蛮族男人心事重重地应了一声。大战已经过去了四个月,二十里荒弃的战场上白骨支离,缝隙里生出稀薄的青草,尖细叶子下面支棱着血红多汁的茎。小红马嗅了嗅草叶,厌恶地把头撇开。


男人的名字叫喀速图。二月末,风雪稍歇的时候,喀速图曾经来过这儿一次,希图寻找妻子、兄弟与幼子。他找到了他的兄弟哈巴涅拉,和两个东陆人冻在一处拆分不开,首级还在,但戴着右菩敦王印戒指的右手食指已被人割去。他的阏氏乌兰塞罕踪迹全无,据一个逃脱的骑兵说,她早已在混战中被一个矮小的东陆人斩落马背,而后东陆人再次发起了冲锋,乱骑践踏之下,恐怕也不再有什么剩余。至于他最小的儿子夺罕,就像水气一样在战场上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的生死。


融雪之初的几个月里,人们根本无法靠近这片荒原。疠气在原野上游荡,稀薄的黑色脓液到处流淌,直到所有尸体都腐蚀至骨。


左菩敦最好的猎人霍塔死在这场战役中,玛伦吉萨接替了他的地位。五月里玛伦吉萨消失在东北方向,过了整整四十天才回来,将一条粗长的白豹尾交到喀速图手里。喀速图知道他的意思,自己身为左菩敦王,最年幼的世子死去后,理当另立年纪次幼的第三子夺洛。他固然冀望夺罕还活着,可他明白,这指望也该渐渐断绝了。


男孩纵马小跑,而后拨转辔头绕回父亲身边。喀速图的眼睛一阵刺痛。这个儿子继承了喀速图的明亮金发与海蓝眼睛,容貌却几乎与在战场上失踪的那个一模一样,年纪虽小,五官已有了深邃英气的格局。


砂风飒飒刮过荒野。大战过后,这片战场有了名字,鹄库人叫它“格蓝雷布”,也就是大坟场的意思,而东陆人管它叫红药原。喀速图抬头看着草原初夏的天穹,流云如幔,一个黑点静静悬浮,是瀚北独有的苍隼正乘着长风翱翔。


“夺洛。”喀速图的唇抿成一道紧直的线,终于低声喊道,并马上前。


男孩应声转头,正看见父汗一手探进怀里,取出了雪白的一条豹尾皮子。他涨红了脸,然后郑重点了点头,接过豹尾,绕在自己的左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