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俩走,今天就走。我还得耽搁一会儿,这篇讨厌的文章还有点儿事没完。一天就够了。”

“噢,博比,我讨厌一个人带着维多利亚旅行——”

“我知道,小姑娘,但没办法。我们重新打包一下行李。”

“我根本没拆开。”

“很好。给维多利亚准备一下,把包放到一起。我下楼去叫辆出租车,再找个搬运工。”我吻了一下她的脸颊。平常我独断专行的时候,阿姆丽塔总会争一争,但今天她听出了我语气中的异样。

“好吧。”她说,“不过你最好抓紧点。你得知道,在印度没法通过电话预留机票,你只能早点儿赶到机场,然后排队等着。”

“明白。我马上就回来。”

“古普塔先生?”大堂里的电话能用。

“喂,是我。喂?”

“古普塔先生,我是罗伯特·卢察克。”

“你好,卢察克先生。喂?”

“听着,古普塔先生,我希望你能安排我跟M.达斯见一面,私人会面,就他和我两个人。”

“什么?什么?这不可能。喂?”

“你最好还是让它变成可能,古普塔先生。我不管你去跟谁联系,总之告诉达斯,我今天就要见他。”

“不行,卢察克先生。你不明白,M.达斯从未答应过任何人——”

“是的,这些我早都知道。但他会见我,我很有把握。我希望你能促成此事,古普塔先生。”

“我很抱歉,但是……”

“听着,先生,我解释一下现在的状况。我的妻子和女儿很快就会离开加尔各答,我明天也要走了。如果我走之前见不到达斯,那我还是会给《哈泼斯》写一篇稿子。你愿意听听我打算怎么写吗?”

“卢察克先生,你必须理解,我们不可能安排你和M.达斯见面。喂?”

“我会在文章里写,出于某些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的原因,孟加拉作家协会的人一手导演了比电影还要离奇的文学骗局。出于某些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的原因,这群人收下了一笔钱,交出了一份手稿,而这份稿件名义上的作者八年前就已经死了。除此以外……”

“这完全是捏造,卢察克先生!这些描述不属实,我们可以提起诉讼。我们会诉诸法庭,而你拿不出任何证据。”

“除此以外,这群人为当地一位邪恶的女神炮制了一篇淫邪的颂歌,并冠以一位伟大诗人的名头。据加尔各答的权威消息来源称,作家协会之所以这样做,可能是因为他们与一个名叫骷髅外道的组织有密切联系——该组织是一个非法邪教,与加尔各答的黑道有关,据说他们会向那位疯狂的女神献祭活人。这些内容听起来怎么样,古普塔先生?喂,古普塔先生?喂?”

“我在,卢察克先生。”

“你觉得怎么样,古普塔先生?就让我这么写,还是安排我跟M.达斯见一面?”

“我们会安排的。请在三小时后回电。”

“噢……还有,古普塔先生?”

“我在。”

“我已经把……啊……这份初稿寄了一份给纽约的编辑,但是我在信里附了一笔,让他先不要拆阅稿子,除非我迟迟没有回去。希望我只是多此一举。我非常愿意将达斯本人的访谈写进文章。”

“你多虑了,卢察克先生。”

往返德姆-德姆机场的所有的士司机都是参加过1971年印巴战争的老兵。我们的司机右脸颊上有一道伤疤,一只眼睛上蒙着黑眼罩;车在VIP高速公路繁忙的交通中左右穿梭,我不由得开始无聊地揣想他的单眼视力如何,深度判断会不会有问题。

又开始下雨了。所有东西都抹上了一层泥巴的颜色——无论是天上的云,还是地上的路,以及鳞次栉比的锡顶窝棚和远处的厂房。只有路边偶尔一闪而过的菩提树上涂着红白相间的条纹,为灰暗的场景增添了一抹色彩。城市的边缘地带,新的公寓大楼正在拔地而起。大楼周围的竹制脚手架和推土机告诉我它是新修的,但建筑物本身和市中心那些最老的废墟一样破破烂烂、摇摇欲坠。越过推土机,我看见一座座拥挤的单坡顶小屋,里面挤满了人。那是建筑工人的家人还是等待搬进新楼的居民?这些棚屋很可能意味着一片新的单间宿舍区正在形成,方圆两百五十平方英里的贫民窟还在继续扩张。

我在半夜里见过的那块白色标语牌出现在我们左侧,它的这一面写着——

加尔各答祝您

一路顺风

身体健康

一个女人蹲在标语牌下的泥泞中,她的头上顶着几个平底锅和一个巨大的铜罐。

机场非常拥挤,但没有我们到达那天那么疯狂。飞往德里的航班已经满员了,但恰好有个人取消了行程。是的,泛美航空的班机将于晚上七点离开德里。我们应该能买到票。

我们先托运了行李,然后在机场里乱逛。所有椅子都被人占了,我们费了一番工夫才找到个安静的角落给维多利亚换好尿布,然后走进一家小咖啡店要了杯软饮料。

我们俩几乎没有交谈。阿姆丽塔似乎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而我依然头痛欲裂。梦的片段时而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每次我的心都随之一抽,分不清是紧张还是难堪。

“如果遇到最坏的情况,”我说,“你错过了今晚泛美航空的飞机,那么你可以去投奔新德里的姑妈。”

“是的。”

“或者在机场旁边找家好酒店。”

“嗯,我可以自己搞定。”

一个比利时旅行团挤进咖啡店,其中有个丑得惊人的女游客,她身穿网眼裤,拎着巨大的象头神迦尼萨石膏像。他们全都笑得肆无忌惮。

“到了波士顿以后,你就给丹和巴布打电话。”我叮嘱道。

“好的。”

“我应该比你晚一天到。嘿,要不你在希斯罗机场【26】给你爸妈打个电话?”

“博比,我真的不介意多待一天。也许你会需要我帮忙……翻译。你要办的事跟那份手稿有关,对吗?”

我摇摇头:“太晚了,小姑娘。你的行李已经上飞机了。好吧,就算你可以不换衣服,但要是没有额外的一次性尿布,我们就真的完蛋了。”

阿姆丽塔没有笑。

“说真的,”我握住她的手,“我只是要跟古普塔和那些小丑做些收尾工作。真见鬼,现在我搞到的材料完全不够写一篇文章,仅此而已。一天就够了。”

阿姆丽塔点点头,拍拍我手上的戒指:“好吧,不过小心点儿。记住,只能喝瓶装水。如果卡马克雅来找我换布料,你一定得确认她拿来的是对的……”

我笑了:“遵命。”

“博比,你为什么不让那个女服务员进来?”

“啊?”

“让她进来打扫房间。我们出门之前,你叫她明天再来打扫。”

“因为达斯的手稿在房间里,”我答得很快,“我不希望有陌生人进来。”

阿姆丽塔点点头。我喝下最后一口已经变得温热的芬达,看到一只小壁虎在墙上匆匆爬过,暂时没力气去想酒店衣柜架子深处那把点二五的自动手枪。

航班开始登机,我吻别了妻女,就在这时候,阿姆丽塔突然想起了什么。“噢,要是卡马克雅没来酒店,你能顺便去一趟她家,把布料换回来吗?”她开始在皮包里翻找。

“这事儿很重要吗?”

“那倒不是,但我还是希望能办妥。”

“你为什么不直接去店里换?”

“因为尺寸都是裁好的。而且我以为肯定还能再见到她。真糟糕,我记得我把那张纸放进包里了。算了。我记得地址。”阿姆丽塔掏出一盒从王子餐厅随手拿的火柴,匆匆把地址写在盒盖内侧。“要是没时间就算了。”她说。

“好吧。”我肯定不会有时间的。我们再次亲吻,维多利亚在我们俩中间扭动,周围的人群和噪声弄得她有些糊涂。我双手捧住宝宝的头,感受着她柔软的发丝。“祝你们旅途愉快,咱们过几天见。”

德姆-德姆机场没有封闭的登机通道。乘客穿过一条湿漉漉的宽阔柏油路,爬上印度航空的客机舷梯。阿姆丽塔转身举起维多利亚胖乎乎的小胳膊挥了挥,然后走进法国制造的空客飞机。正常情况下,我应该等到她们起飞以后再离开。

我看了看表,快步走回航站楼找了个电话亭。铃响第五声,古普塔接了起来。

“已经安排好了,卢察克先生。现在我给你地址……”我摸索着自己的笔记本,但只找到了阿姆丽塔给我的那盒火柴,我匆匆把门牌号写在卡马克雅的地址旁边。

“噢……还有,卢察克先生……”

“嗯?”

“这次你得一个人来。”

我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街道上升腾的蒸汽弥漫在老旧的建筑之间,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古普塔给我的地址是城市老区的一处街角,但过来的路上我没看见任何熟悉的地标。

暴雨后的街道和人行道上挤满了人。自行车按着铃从行人身旁掠过,汽车尾气让水雾弥漫的空气变得更加厚重。一头年迈的公牛疲惫地躺在繁忙的街道中央,背上满是疮痂和新鲜的溃疡。车辆纷纷从它身边绕开。

我站在原地等待。这里的人行道其实是一条四英尺宽的泥泞小径,夹在排水沟和老房子的墙壁之间。房子之间有三英尺宽的缝隙,我忍着刺鼻的恶臭,走过去望向狭窄的巷道深处。

长长的巷道尽头,垃圾和有机废料堆得很高,有八到十二英尺。显然,多年来这里的居民一直从高处的窗户直接把垃圾往下扔。黑黑的影子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之间移动,我赶紧从巷口退开,回到分隔街道和人行道的排水沟旁,虽然沟里的雨水混杂着污水,但还是比巷子里的气味好得多。

我盯着身边匆匆路过的每一张脸。和所有大城市一样,这里的行人都戴着一张匆忙不耐烦的面具。很多男人穿着僵硬的涤纶上衣和宽松的涤纶喇叭裤。我深感惊讶——这个国家出产全世界最好、最廉价的棉质衣物,但本地中产阶级的标志性穿着是完全不透气的昂贵涤纶。偶尔会有一张满面油光的脸顶着油腻的黑发朝我的方向瞥上一眼,但谁也没有停下脚步。倒是有一群只穿着肮脏卡其短裤的孩子围着我转了几分钟,一边喊着“巴巴!巴巴!”一边笑得前仰后合。我一个子儿都没掏,几分钟后,他们就跳进排水沟,踩着四溅的水花跑掉了。

“你是卢察克?”

我吓得跳了起来。我正望着眼前的车流,这两个男人却悄然出现在我身后。其中一个人穿着普通的涤纶衣服,另一个人却身穿劳工阶层标志性的脏兮兮的卡其布衣服。这两位看起来都不怎么令人愉快。穿印花衬衫的那个长得又高又瘦,楔形的脸上颧骨高耸,嘴唇很薄。穿卡其布的男人个子略有些矮胖,看起来比他的朋友蠢笨一点。他的眼里有一种昏昏欲睡的轻蔑神色,让我想起这辈子认识的所有喜欢恃强凌弱的人。

“我就是卢察克。”

“来。”

他们在人群中穿梭的速度很快,我不得不一路小跑才能勉强跟上。我问了几个问题,但他们一个也没有回答。再加上人群的喧闹,于是我很快决定闭上嘴巴,只管跟着他们走。

我们走了快一小时。刚开始我就不太认识路,后来更是彻底迷失了方向。云层遮蔽了天空,我甚至不能靠太阳推测方位。我们穿过和巷子差不多宽的拥挤小街,又走进挤满了人和垃圾的真正小巷。有几次他们领着我钻进短短的隧道,穿过有人居住的庭院。孩子们奔跑尖叫,三三两两地四处蹲着。女人拉起纱丽遮住一半脸庞,只露出一双狐疑的黑眼睛。我们在隧道中穿行,路过一个又一个庭院。老人趴在生锈的铁栏杆上面无表情地向下张望;婴儿哭喊;烧饭的火在水泥地上燃烧,烟雾凝固在滞涩的空气中。

穿过又一条短短的隧道,我们进入了一条长达几个街区的巷子,这里简直比美国的大多数主干道还要拥挤。巷子尽头是一片开阔的空地,所有建筑物都已被推倒,但一堆堆的碎石之间搭着帐篷和临时的窝棚。空地上还有一片很大的水坑,可能曾经是地窖之类的地方,现在坑里灌满了雨水和肮脏的污水。几十个大大小小的男人在里面泼水玩闹,周围的建筑物二楼还有人不断往棕色的池子里跳。不远处,两个赤身裸体的男孩大笑着用棍子戳水面上的某个东西,那东西看起来像是被淹死泡涨的老鼠。

我们终于彻底走出迷宫般的楼群,钻进一片低矮的单间宿舍区。砌得松松垮垮的石墙和麻布袋搭成一间间窝棚,旧广告牌、锡板和漂白的木头废料奇迹般组成了多层公寓。二三十个男人蹲在一处空地里大便,年轻的女孩坐在幼小弟妹身后的石头阳台上,小心翼翼地梳理着纠结成绺的头发,在里面捉着虱子。看见我们靠近,骨瘦如柴的狗一溜烟儿跑得不见踪影,但这里所有的生物似乎都没有什么领土意识。人类的眼睛在窝棚门后的阴影里向外窥视,隔一会儿就有孩子突然蹿到我们面前,手掌摊开,但很快就有成年人在看不见的地方高声叫他回去。

空气中突然充满香火的气息,我的眼睛也被熏得隐隐作痛。路边是一幢摇摇欲坠的绿色建筑,庭院里传出钟声和不成曲调的吟唱,听起来似乎是一座神庙。绿色的神庙外面,一位老妇人带着孙女从一个很大的篮子里往外掏牛粪。她们把粪便搓成汉堡包大小的粪饼,好做晚上烧火的燃料。神庙的墙壁上贴着一排排留着手指印痕的干粪饼,宽约三十英尺。泥泞的街道对面,几个男人正在用竹子搭建一座亭子的框架,看起来和大型折叠式帐篷差不多大小。看到我们走近,男人停下了嘴里的号子,沉默着目送我们经过。如果说刚才我还有点儿怀疑这两位向导到底是不是骷髅外道的教徒,那么一路遭遇的沉默早已驱散了我心头的疑云。

“还要走很久吗?”雨又开始下了,我把伞落在了酒店里。现在我的白色宽松长裤膝盖以下全都沾满了泥巴,棕色袋鼠鞋也早已不成样子。我停下脚步。“我说,还要走很久吗?”

卡其壮男摇了摇头,指指棚户区尽头那座灰色的厂房。最后的几百码里,我们爬上一座泥泞的小山坡,我滑倒了两次。山顶上围着一圈高高的铁丝网,网上还挂着带刺的铁丝。透过网格,我看见生锈的油桶和空荡荡的铁路岔轨分布在建筑物之间。

“现在怎么说?”我转头望向脚下的单间宿舍区。锡屋顶上压着无数灰黑色的石头,漆黑的门道里随处可见敞开的火光。在我们来的方向,一座座低矮的窝棚绵延不绝,融入远处朦胧的天际。上百道烟柱袅袅升起,消散在灰褐色的天空之中。

“进来。”楔子脸高个子男人拉开一处铁丝网。

我犹豫了。我的心跳得比爬山的时候还要厉害,轻飘飘的兴奋感让我的胃一阵阵抽紧,感觉就像自己正在走向高高的跳水板尽头。

最后,我点点头,钻进铁丝网。

厂区里一片寂静。我意识到自己已经习惯了这座拥挤的城市里无处不在的交谈声、大大小小的动静……和不绝如缕的人。而在这一刻,随着我们在昏暗的巷道中穿行,寂静变得越来越沉重,如潮湿的空气一般。我实在无法相信这家工厂仍在运作,矮小的砖房几乎已经被茂盛的杂草和灌木彻底淹没。远处的墙上有一扇巨大的玻璃窗,它原本由上百块玻璃组成,现在只剩下十来块玻璃完好无缺,其他的都变成了黑洞洞的豁口,偶尔有小鸟拍打着翅膀在洞口飞进飞出。各处都散落着空油桶——它们曾经是鲜艳的红色、黄色或蓝色,现在却全都变得锈迹斑斑。

我们转进一条更窄的巷子,这是条死胡同。我遽然停下脚步,手伸进工装衬衫右下的衣兜里,握住了上山时我悄悄捡的那块手掌大小的石头。奇怪的是,这一刻我一点儿也不害怕,只是非常好奇他们俩接下来打算干什么。我回头瞥了一眼确保背后没有危险,脑子里快速回忆着刚才穿越巷道的路线,然后转过头来,盯着那两个教徒。小心那个大块头,我暗自提醒自己。

“这里。”卡其男指指侧墙上一道狭窄的木楼梯,楼梯顶上的门比正常二楼的位置高一点。常春藤爬满了厚厚的墙壁,墙上没有窗户。

我没有动,手在衣兜里握紧了石头。那两个人等了好一会儿,然后交换了一个眼色,转身朝我们来的方向走去。我侧身背靠墙壁给他们俩让路,我能感觉出来,他们没打算让我跟上去。刚开始我还能听见他们踩在碎石路上的脚步,片刻之后,我的耳边只剩下自己沉重的呼吸。

我抬头打量那道陡峭的楼梯。高耸的墙壁和只露出一线的天空让我有些头晕目眩。突然间,不知何处的屋顶下爆发出一阵鸽子拍打翅膀的喧闹,随后又逐渐远去,鸟儿挥动翅膀的声音在阴沉的天空中回荡,犹如步枪的脆响。现在才下午三点半,天色已经很暗了。

我走回巷道的分岔口向两头张望。至少一百步内没有任何东西,掌心里的石头冰冷而沉重;来自穴居时代的工具,光滑的表面上还沾着红色的陶土。我把石头举到齐耳高,再次抬头望向高墙上的那道门,它离地足有三十英尺,门上的菱格玻璃早已涂成黑色。

我闭上眼,放缓呼吸,然后把石头揣回衣兜,爬上朽坏的楼梯,去面对门后的一切。

12

……婊子加尔各答

你尿出黄色的麻风病,犹如黄疸的尿液,

像一幅伟大的湿壁画艺术作品……

——图沙尔·罗伊

这个房间又小又黑。木头方桌中央,一盏酥油灯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微不足道的灯光被四周墙壁上黑色的破帘子吞噬得一干二净。这里与其说是房间,不如说是裹着黑色寿衣的墓室。桌边摆着两把椅子,布满裂纹的桌面上躺着一本书,光线实在太暗,完全看不清书的标题,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它。那是一本《冬魂》,我自己的诗集。

推开楼梯顶上的门,迎面而来的是一道狭窄幽暗的走廊,我不由得想起河景公园的游乐屋,差点儿就笑了起来。我的肩膀擦过通道两侧的墙壁,剥落的石膏墙皮飘落在我肩头。滞重的空气中充斥着木头腐烂发霉的气味,让我想起童年时钻进格子门廊下头,在黑暗中玩湿泥巴的经历。要不是隐约看到走廊尽头油灯的亮光,我绝不会走进这里。

一进屋子,挂在墙上的黑色纱帘就飘到了我脸上。我一挥手,黑纱轻若无物地飘开,脆弱得像是被抛弃的蜘蛛网。

如果桌上那本诗集是想激起我的兴趣,那他们成功了。但如果他们是想让我放松下来,那效果适得其反。

我站在离桌子四英尺的地方,再次握紧衣兜里的石头,但这微不足道的武器看起来相当可怜,像是孩子的玩物。我再次想起河景公园的游乐屋,这次我真的笑了。如果有什么东西从帘后的阴影中扑出来,那我就请他尝尝被石头迎面拍一记的滋味。

“嘿!”我的喊叫和光线一样被黑帘吞噬得一干二净。油灯的火焰随气流跳动。“嘿!回合结束!游戏玩完了!快出来吧!”面对眼前荒谬的情景,我内心某个部分很想笑,而另一个部分恨不得放声尖叫。

“来吧,咱们快点儿演完这出。”我一边说,一边上前几步,拉出一把椅子在桌边坐下。我掏出兜里的石头压在自己的诗集上,把它当成一方笨重的镇纸。然后我叠放双手,像第一天上学的孩子一样坐得笔直。但是片刻之后,屋里依然没有任何动静。这里真的很热,汗珠从我下巴上滴落,在桌上的灰尘中砸出一圈水痕。我继续等待。

然后,灯火被微不可觉的气流吹得弯了一下。

有人掀开了黑色的帘子。

一个高大的身影撩开黑纱,在阴影中停顿了一下,然后犹豫不决地蹒跚着走进灯光中。

我先是看到了那双眼睛——湿润而睿智的眼睛流露出长者特有的温和,眼里承载着超越人类负荷的知识。毫无疑问,那是一双诗人的眼睛,我眼前的正是M.达斯。他越走越近,我痉挛般抓紧了桌子边缘。

我眼前的……东西仿佛来自坟墓。

他披着一块灰色的破布,可能是残存的寿衣。牙齿在凝固的狰狞微笑间闪闪发亮——他的嘴唇已经腐烂消失,只剩下一团乱糟糟的息肉。鼻子也几乎彻底没了,一层新生的湿润薄膜沉重地起伏,完全无法遮盖颅骨上的两个开孔。与惨不忍睹的下半边脸相比,那曾经令人瞩目的前额还算完整,但头皮上不规则地散落着一块块疥疤,残存的白发以奇怪的角度四处支棱。左耳彻底没了形状,仿佛一团烂肉贴在脸侧。

M.达斯拉出另一把椅子,我注意到他右手有两根手指的第一指节已经没了。一层破布裹住他的残手,却无法遮盖手腕上腐烂的斑块和裸露在外的肌肉与韧带。

他重重地坐了下去。巨大的头颅前后摇晃,仿佛纤细的脖子无法承受它的重量。破烂的衣衫飘起然后迅速落下,胸口的大洞一闪而逝。房间里只剩下我们沉重的呼吸。

“麻风。”我喃喃低语,但听起来响得像是喊叫。微弱的灯火疯狂地跳动,仿佛随时都会熄灭。油灯对面那双湿漉漉的棕色眼睛望着我,现在我可以看见,他的一部分眼睑已经被啃掉了。“我的上帝,”我低呼,“噢,上帝啊!达斯,他们对你做了什么?是麻风吧。”

“是……的……”

我无法准确描述他的声音。残缺的嘴唇根本无法完成某些发音,只能靠舌头与裸露的牙齿相撞,口齿不清地勉强说出几个字来。我甚至不知道他如何还能说话。更疯狂的是,尽管他费尽力气说出的几个字咝咝漏风,但依然无法埋没纯正的牛津口音与优雅的语法。唾沫沾湿了裸露的牙齿,喷向灯火,但他的话依然清晰可辨。我动弹不得,更无法挪开视线。

“是……的……”诗人M.达斯回答,“麻……风……但……现……在……它……改……叫……汉……生……病……了……卢……察……克……先生……”

“当然。抱歉。”我点点头,眨眨眼,但仍然无法移开视线。我意识到自己依然紧紧抓着桌沿,木头裂纹的触感让我找回了一点现实感。“我的上帝,”我喃喃重复,“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我读了你的作品,卢察克先生,”M.达斯嘶声说道,“你是一位感性的诗人。”

“你怎么拿到这本书的?”蠢货,控制一下自己,“我是说,你为什么觉得这些诗很感性?”

达斯缓缓眨了眨眼。残缺的眼睑像磨损的百叶窗一样无法完全遮盖眼白。充满智慧的眼神被掩盖起来以后,这张脸的恐怖程度立即增加了一千倍。我按捺住自己转身就跑的冲动,屏住呼吸,直到他再次睁开眼睛望着我。

达斯的声音深沉悠然:“佛蒙特真的有那么多雪吗,卢察克先生?”

“什么?噢,你是说……是的。是的。不是每个冬天都有那么多雪,但有时候的确是。尤其是在山区。他们会用棍子和橙色的小旗标记道路和邮箱。”我唠唠叨叨地说个不停,但要是不让我说这些,恐怕我只能把拳头塞进嘴里堵住自己的尖叫。

“啊,”达斯的轻叹听起来像是垂死的海洋动物吐出的最后呼吸,“我真想看看。是的。”

“我读了你的诗,达斯先生。”

“嗯?”

“关于迦梨的诗,我是说。当然,你肯定知道。你把它送到了我手里。”

“是的。”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卢察克先生?”

“你为什么要把它送到国外出版?为什么要交给我?”

“它必须出版。”达斯怪异的声音里第一次有了感情,“你不喜欢它吗?”

“是的,我不喜欢它。”我回答,“完全不喜欢。但有些地方非常……令人难忘。可怕而难忘。”

“是的。”

“你为什么会写这首诗?”

M.达斯再次闭上眼。他可怕的头颅微微前倾,有那么一瞬,我以为他睡着了。他头皮上的疮疤在灯光下呈灰绿色。“它必须出版,”达斯嘶声低语,“你会帮我吗?”

我没有回答。我不确定他最后说的是不是一个疑问句。“好吧,”我最终开口说道,“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写它、你在这里干什么。”

达斯再次凝望着我,刹那的眼神交会让我突然醒悟过来,这次会面并不是只有我们两人。我情不自禁地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瞥左右,但除了阴影以外,我什么都没发现。屋里热得令人窒息,汗水从我脸上涔涔滚落。“你是怎么……”我斟酌着词语,“你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

“麻风。”

“嗯。”

“我多年前就已经感染,卢察克先生。我一直忽略了那些症状。我的手上一块块地起鳞,先是麻木,然后变成疼痛。甚至在我巡回签名的时候、在大学里主持研讨会的时候,麻木和疼痛也在侵袭我的双手和脸颊。早在表面的溃疡出现之前很久,早在我去东边参加父亲的葬礼之前很久,我就已经知道了这是什么。”

“但现在这种病有药可治!”我喊道,“当然,你肯定已经知道……药物!现在麻风能治了。”

“不,卢察克先生,我的病无法治愈。就连那些相信这类药的人也只能说,药物可以控制症状,有时候也能遏制疾病发展。但我信奉的是甘地的健康理念。皮疹和疼痛降临时,我开始斋戒。我严格控制饮食,接受灌肠,净化自己的身体和头脑。多年来我一直这样做,但没有任何效果。我知道它不会起效。”

我深深吸了口气,在裤子上擦了擦掌心的汗。“呃,既然你知道……”

“请听我说,”诗人低语,“我们的时间不多。我要给你讲个故事。那是1969年夏天——现在想起真是恍若隔世。我父亲的火葬仪式在我出生的那个小村举行,早在几周以前,我身上就开始出现流血的溃疡。我告诉我的兄弟,这只是过敏。我想离群索居,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返回加尔各答的漫长旅程给了我充足的思考时间。你有没有见过我国的麻风病院,卢察克先生?”

“没有。”

“你不会愿意看见。是的,我可以出国,我有那个钱。开明国家的医生很少见到汉生病晚期的患者,譬如你的国家,卢察克先生。你看,麻风在大多数现代国家其实并不存在。这种疾病总是伴随着污秽、淤泥和糟糕的卫生情况,自中世纪以后,西方世界早已遗忘了这些东西。但是在印度,它还没被遗忘。是的,在我深爱的印度,它依然存在。单单在孟加拉就有五十万麻风患者,你知道吗,卢察克先生?”

“我不知道。”我说。

“是的,我也不知道。但是别人告诉了我。你要知道,很多患者没有等到麻风进一步发展,就已经死于其他原因。不过,我刚才讲到哪儿了?啊,对了。我到达豪拉车站的时候是傍晚。当时我已经做出了决定。我考虑过去国外求医,也想过忍受疾病缓慢侵袭的疼痛岁月。这种病的治疗总是难免隔离和羞辱,我已经准备好了承受。这些我都想过,卢察克先生,但我最终选择了拒绝。下定决心以后,我感觉十分平静。那天傍晚,透过头等包厢的车窗,遥望豪拉车站的灯火,我感觉自己的内心和整个宇宙一样安宁。

“你相信上帝吗,卢察克先生?我不信。现在我也不信……确切地说,我不相信任何光明的神祇。但有别的……我说到哪儿了?对。我离开车厢,内心一片澄明。这个决定不但能让我免遭残疾之苦,也替我一并豁免了别离的痛苦。至少我当时曾这样以为。

“我把行李随手送给了车站的一名乞丐,他万分惊讶。啊,是的,请你务必原谅我昨天向你传递手稿的方式,卢察克先生。我现在能享受的快乐不多,讽刺正是其中之一。我只希望我能看见那一幕,那该有多好。我们说到哪儿了?是的,我离开车站,走向那座我们称之为豪拉大桥的宏伟建筑。你见过那座桥吗?是的,你当然见过。我真笨。我总觉得它是某座抽象雕塑中一个美丽的部件,卢察克先生,很少有人能够发现它的艺术美感。那天晚上,豪拉大桥相对比较空旷——桥上只有几百个人。

“我在大桥中央停下脚步。我没有犹豫太久,因为我不希望给自己太多时间思考。我必须承认,当时我在脑子里写了一首十四行诗,或许可以说是一首绝命诗。那时候,我也是个感性的诗人。

“我跳了下去。就从大桥正中间。那里距离胡格利河漆黑的河面足足有一百多英尺。坠落的过程仿佛没有尽头。我向你保证,要是我早知道这种自杀的实施和高潮之间要经历那么漫长的等待,那我铁定会另想办法。

“以这样的高度坠向水面无异于直接撞上水泥地,卢察克先生。我的头颅瞬间炸开,如花朵绽放一般。脊背和脖子啪一声折断,就像沉重的树枝断裂。

“然后我的身体沉了下去。我说‘我的身体’,是因为当时我已经死了,卢察克先生。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怪事发生了。人死了以后,灵魂不会立即离开,而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冷漠地观察事件的发展。要不是这样,我如何能描述当时的感觉?眼看着一具扭曲的身体沉入胡格利河底的淤泥,看着鱼儿啄食自己的眼睛和身上柔软的部位,亲眼看着这一切,却毫不忧虑,也不恐惧,只有一点点好奇。这就是我当时的感觉,卢察克先生。这就是可怕的死亡……与我们可怜的生命中其他一切必然发生的事情一样乏善可陈。

“我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在那里躺了多久,逐渐融入河底的淤泥,直到潮水,又或是船只掀起的波浪,将我被遗弃的躯壳送到岸边。孩子们发现了我。他们哈哈大笑着用棍子戳我的皮肉。然后骷髅外道的教徒出现了。他们小心翼翼地——尽管这样的小心对当时的我来说毫无意义——把我搬到了他们教派众多神庙之中的一座。

“我在迦梨的怀抱中醒来。她是唯一一位能够同时藐视死亡和时间的神祇。她复活了我,卢察克先生,但她有自己的目的。她有自己的目的。如你所见,这位黑暗之母让我的身体恢复了呼吸,却没有妥善除去痛苦在我身上遗留的痕迹。”

“她的目的是什么,达斯先生?”我问道。

诗人无唇的嘴永恒地咧着,仿佛一个残酷的微笑。“难道还不够清楚吗,我可怜的精力到底用到了哪里?”达斯说,“我是女神迦梨的诗人。虽然我配不上如今的地位,但我是她的诗人、祭司和化身。”

整个谈话期间,我内心的某个部分像达斯描述的那样冷眼旁观。我的意识似乎有一部分高踞在天花板上的某处,漠然看着整场对话。而另一部分的我想要歇斯底里地大笑,想高声尖叫,想狂暴地掀翻桌子,逃离这片不怀好意的黑暗。

“这就是我的故事。”达斯说,“你想说什么吗,卢察克先生?”

“我想说,疾病把你的脑子搞糊涂了,达斯先生。”

“嗯?”

“或者你清醒得很,只是在某人面前演戏。”

达斯什么也没说,但那双可怕的眼睛迅速往侧面瞥了一眼。

“关于这个故事我还有个问题。”我的声音居然这么稳定,我感到有些吃惊。

“什么问题?”

“如果你……如果那具身体直到去年才被发现,那么我很怀疑能有多少东西残留下来。要知道,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七年。”

达斯霍地抬起头来,就像噩梦版的弹簧玩偶盒。帘后的黑暗中传来刮擦声。

“哦?谁告诉你那具身体是去年被发现的,卢察克先生?”

我的喉咙一紧,来不及思考,我迅速回答:“穆克塔南达吉先生告诉我,这次神秘的复活发生在去年。”

一阵热风吹过,火苗投下的影子在达斯残缺的脸上跳动。他嘴角的恐怖微笑一如既往,但阴影中又多了点别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