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于那份充满了欺骗和谎言的感情,她无法自欺欺人地当作没有存在过,但她可以选择不让自己以后的生活还被这个阴霾笼罩。对于席浩天和骆曲荷这对狗男女,最好的报复办法就是他们知道自己依然能活的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用自己的幸福气死他们。

所以,找记者提供《夏之梦》的创作细节来为自己和公司洗冤是一回事,而向记者披露他们三个人之间的恩怨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不勉强萧小姐,不过,希望我们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江竞泽笑了笑,收起桌上的材料,“我以咖啡代酒,敬我们的合作。”

虽然当时他是灵机一动,爬上厕所的窗口才拍下那组照片,因此并没有听到具体的对话,可凭借他的八卦直觉和当时拍到的照片,他断定萧弄晴、骆曲荷和那个男人之间肯定有故事。W市这段时间有价值的新闻实在太少,今天读者的反应就十分不错,只要明天的新闻能顺利地引起读者的更大兴趣,这个故事就有更高的新闻价值,那么,他就一定要挖出其中的纠葛来。

“呵呵,谢谢你不畏强权,坚持自己的原则。”萧弄晴举杯还敬。

昨日骆曲荷的父亲派人将剩下的报纸都收购的消息,她今天回到公司就知道了,估计骆家也没少对江竞泽和报社下一些警告,可江竞泽今天还来见她,并且答应一定继续把她的材料撰写出来,证明这个年轻人确实很有职业精神。

一天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临下班前,萧弄晴顺便把几块金银锭交给了前来接沈语心的褚亚可。

褚亚可人脉广阔,在古董界也有几个身价起码几百万的朋友,让他们去鉴定是最放心不过的了。

褚亚可很好奇萧弄晴怎么会有这么多金银,萧弄晴早准备好了说辞,趁此将早已编好的故事说给他们听。在这个故事里,祁七里不是王子,也不是什么七百年前的古人,而是拥有一个祖祖辈辈都一直生活在西南边陲深山之中,自给自足,世代都延续着宋末生活习惯,极少和外界联系的身世。

至于祁七里之所以来到千里之外的W市,原因更容易编了。就说为了避免亲近结婚,因此族内婚姻一直都是由族长分配,严禁私下交往,以免血统混杂。而祁七里就是不想一辈子都由族长控制,一生都像祖先一样隐居在深山,更想见识外面的世界,因而才逃了出来。

没想到到了外面才发现几百年的隐居生活,早已不知道改朝换代了多少代,一切都沧海桑田了。

这样的故事说来当然是玄之又玄,可比起祁七里是穿越时空而来的真相,无疑更容易让人接受。当然,如果褚亚可等人要追究那个隐蔽的世外桃源的所在,后面的说辞也都早已想好了。完全可以托词祁七里当时出来时是无意中转出来的,连自己也不认识了回去的路,加上当时赌气永远都不回族里,因此也没做记号。

一个能经历几百年还未被世人发现的地方,自然也不是那么容易找的,这样一来,别人也就无法求证了。

当然,对于萧弄晴这个说辞,褚亚可和沈语心第一个反应肯定是不相信。

萧弄晴早有准备,也说自己刚开始的时候确实也不相信,可祁七里当时满口古话,而且也不认得简体字,对现代很多事物更是一窍不通,并说祁七里对新生建筑一直怀有敬畏之感,奇书-整理-提供下载所以一路上都是沿着山脉骑马而来的。自己遇见他的时候,他身上还穿着一套古装,随身携带的包袱里也都是古装衣服。

如此这番八九分儿真一两分儿假的故事之下,褚亚可和沈语心虽然还是不敢确信,可神情已经松动了几分。萧弄晴见火候已有几分,便鼓动邀请他们一起回去看看祁七里的白马追风以及那身古装的行头,好一同分辨真假。

褚亚可一听居然还有匹白马,而且还是匹通体莹白的骏马,当下就心动地决定要跟萧弄晴回去一探究竟。沈语心想到前日萧弄晴的醉话,坚持说祁七里是来自几百年前的古代人,又见她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反正前去看看也没什么损失,也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点了点头。

于是萧弄晴打了个电话给刘雁,告诉她还有事,今天就不一起下班了,就和褚亚可和沈语心准备直奔江东四区。

她今天之所以要借让褚亚可帮忙鉴定金银价值的机会,编出这么一番故事,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过一番深思的。其中有两个主要原因,并且是建立在褚亚可和沈语心两人都值得信任的前提上的。

其一,白天她利用空闲时间特意地查了一下资料,了解到现在市场上正好兴起了金银收藏热。只是单纯的以重量卖金银和拍卖有收藏价值的金银,这两者之间价格相差极大。就比如二两重的普通金锭平时也许只能兑换两万元左右人民币,可倘若这金锭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那么就很有可能能换个七八万甚至更高。

其二,之所以要真真假假地把祁七里说成是像桃花源里一样隐居于世的南宋后人,就是想让褚亚可帮忙,设法帮祁七里取得一个合法的身份证明。在没有帮祁七里找到回去的时空之路前,祁七里总不能一直躲躲藏藏地生活吧!而她不过是再也普通不过的一名打工仔,可没有这个能力让祁七里除去黑户之名。

幸好到目前为止,事情还比较顺利,至少她现在就坐在沈语心的车子上,夹在拥挤的车流中要去见那个真正的古人祁七里。

希望事情能一直这样顺利下去,让褚亚可和沈语心都能相信这个复杂而又不可思议的故事。独自坐在后座的萧弄晴心中祈祷着,目光随意地看着车窗外的风景。

突然,一个有些似曾相识的身影快步地从旁边的人行道上走过,萧弄晴心中顿时一惊,待要回头去看,视线已经被另一辆汽车挡住,只让她看见那人手上拎着的一个布包袱。

那个人是伏幻城吗?难道他真的追到W市来了?

PS:今日第二更,请票票支持偶!下一章,伏幻城帅哥出场!

第四十章 是耶非耶与领盒饭

萧弄晴的惊鸿一瞥并没有认错,正当沈语心的汽车停在车流中间等红绿灯的时候,伏幻城正压低了帽檐,面无表情沿着人行道快速地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他的步伐看上去沉稳、坚定、方向明确,实际上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根本就没有目标,只是在这城市的街道上那些叫“车”的东西突然多起来时,下意识地觉得很不安,想找一个安静些的所在而已。

来到这座城市已经两天了,在一波又一波的震惊过后,他终于只能彻底地承认,这里不是月岩国,也不是金国,不是宋国,而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一个史书上也没有的陌生世界里。

而讽刺的是,在这个无处不充满怪异和难解的世界里,他唯一认识的人竟然只有自己的任务目标,月岩国的七王子祁七里,尽管祁七里眼下也踪影渺渺。

那个被他强行地用一两碎银换取了上衣和帽子的少年,说祁七里和那个女子是往这个城市的方向而来的。他原以为凭着自己丰富的追踪经验,只要到了W市多少能循着一点蛛丝马迹找到他们的下落。然而,真正地到了这座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口的巨大城市,他才知道自己把一切都想的太乐观了。

他犹记得偷偷地攀上一辆后面无顶的车子,进入这座城市,看见那高耸入云的栋栋巨大楼房,以及天明后得以清晰地窥视这座城市,看见那如江河般川流不息的车子和密密麻麻的人群时,心中那一波又一波强大的震撼。

这种震撼,甚至已经超过了他第一次将刀刺进人身体、看到对方恐惧而又绝望的眼神时所感受到的冲击。

眼前这座处处透着生命力和蓬勃朝气的城市,莫说月岩国的国都,就是最为繁华的宋都临安府,也绝对无法和其相比。他们衣食住行的生活方式,更是自己从未听闻过的。在这样一个光是一栋高楼里就可以居住无数人口的城市里,人生地不熟、对这个世界几乎一无所知的他,又该去何处寻找祁七里和那个女子的踪迹?

“叭叭”

心中本已迷茫无方向,偏偏耳边又不断传来各种怪音,街道两旁更是震天响的嘈杂和刺耳,向来习惯安静的伏幻城不由眉头一皱,越发提快了速度。也不看方向,只是哪边车少人少就往哪边行去,不觉间来到了一条安静许多的街道上,这才缓缓地吐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有心情抬头打量四周。

这一打量不要紧,伏幻城顿时浑身一怔。

只见眼前这条街道和一路的所见皆不一样,两边店铺陈旧,有绸庄有茶楼,房舍俱是两层楼的木质结构,其上木墙灰瓦,斗角勾檐,不正是自己熟悉的世界么?

再看路上寥寥的几个行人,不是穿着短打,就是身着布衣长衫,一阵狂喜顿时冲上心头,伏幻城一时间忘了抬头仍然可见不远处的高楼,想也没想地拔足就往前奔去。根本不管前方横拉在街道中间的布条,和旁边一个人的呼叫,轻松地一跃而过。

他要确认,他现在非常需要确认自己是否又在瞬间回到了自己的世界之中,这个陌生的世界,纵然再千奇百怪,他也不想多呆一刻。至于祁七里,他只能在禀告大王子后再作定夺了。

然而,就像是所有的美梦都是短暂的一般,伏幻城脸上难得的笑意才刚刚扬起,视野中已进入一群和外头的人们穿着一样的忙碌人群。

“动作都快一点,吃完饭就赶紧换服装,今天难得阴天,这场戏一定要搞定。”一个带着白色帽子像是首领一样的人手中正拿着一个喇叭指指点点的命令着。

这是怎么回事?这里到底是自己熟悉的世界还是仍是在这个怪世界里?伏幻城站在一旁,身上才沸腾起来的血液刹那间又急速地冷却了下去,只觉心中一片冰冷的失望。

可怜的伏幻城哪里知道,这里哪里是他熟悉的世界,只不过是W市一条著名的影视街而已。他所见的房舍,只不过是仿造宋朝的风格建筑的而已。

“喂,前面的,让一下!”几个工人抬着一堆拍摄要用的东西走了过来,见伏幻城横在路中间,就高声喊道。

伏幻城却充耳不闻,满脑子都纠缠在这里到底是哪里的问题之中,待到大家走进,他也没反应过来。

那些工人一懊恼,索性也不再叫他,故意紧挨着他直接地挤了过去,想要撞他一下。不过伏幻城此刻神智虽然有些迷乱,但本能的警戒却还在,旁边一撞过来,还未挨着他的衣襟,他已本能地一闪,就轻松地避了开去。

“好身手!原来是今天的龙套。”见他速度这么快,那几个工人一声喝彩之下,倒也不再追究他拦路的事。

“喂,你还傻愣愣地呆在这里干嘛,还不赶紧领盒饭去?”听到动静,那个戴白帽子转过身来,见后面站着一个陌生人,手上还拎着一个布包,下意识地以为是跑老套的人,就毫不客气的喝道。

“领盒饭?”心中正自茫然的伏幻城怔怔地重复了一遍,不明白他的意思。

“兄弟,你是不知道在哪里领盒饭是吧?跟哥哥我来。”也不知道从哪里突然横斜出一个人来,一边说一边突然一把拍上伏幻城的肩。

伏幻城闪电般地覆住那只偷袭的手,几乎就要使力将对方甩出去,幸好及时地听到后面的话,又没感觉到对方对自己有威胁,硬生生地忍了下来,改而一沉肩,如滑鱼般摆脱他的手,这才冷冷地向对方望去。

“嘿嘿,”这突然出现的人身材瘦小,长的一脸贼眉鼠眼样,见伏幻城冷眼看自己,不由谄谄地笑了一下,“兄弟,好身手啊!你是新来的吧?”

他见刚才这个极为英俊的少年一直呆呆地看着摄影组忙碌,还以为是只刚入演艺行未见过拍摄现场的菜鸟,又见他也不知道怎么地,就十分轻松地避开了两个工人的故意撞击,再想到自己混了这么久的龙套还没混上一个好角色,眼珠子一转,立刻上前攀起亲来。

“我是刚到这里。”伏幻城沉声道。

这三天来除了那次买水和问路,他一直都未跟任何人说过话,心里虽然十分想了解眼下的处境,却苦于不知该如何和这里的人打交道。如今总算碰到了一个主动跟他说话的人,而且这个人似乎又误会了什么,不妨索性趁此机会先跟着他看看情况再说。至于那个戴白帽子的人让自己去领饭,想必是想让自己帮忙干活,也不算白蹭人家。

“那就难怪了,来来来,我们边走边谈,你放心,我们兄弟俩既然有缘,哥哥怎么说也会鼎力帮你的,等会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我。”瘦子热情地口口声声地自称哥哥,一副好像伏幻城已经答应了做他小弟的亲热劲,“对了,哥哥叫孟虎,兄弟怎么称呼?”

“我姓伏,名城。”这个人如此瘦削,脚下又虚浮无力,只怕就是一阵狂风也能将他摇摆成不倒翁,却偏偏取了个名字叫猛虎?这个世界的人真是奇怪。

“伏成是吧,好名字好名字啊!”孟虎熟门熟路地带他转入旁边一条巷子,指着前面长长的一排队伍说,忙拉着他跑了过去,“兄弟,就在这里领饭,我们快去排队,晚了就剩一堆烂菜了。”

第四十一章 惹祸

将手中的脆弱的一捏就碎的饭盒放下,三天来第一次吃饱饭的伏幻城,已完全冷静了下来。

“剧组的伙食是越差了。”旁边挑挑拣拣只吃了一半的孟虎一边抱怨着合上饭盒,正准备拿去扔掉,却看见伏幻城居然将饭菜吃一粒不剩,不由怔了一下,随即又堆起笑脸把空饭盒抢了过去,“我来扔我来扔。”

说着也不等伏幻城道谢,一溜烟地跑到了垃圾桶旁。

伏幻城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的背影。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对别人好,尤其是对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他虽然不知道这个瘦子有什么目的,不过自己身上除了一双兵器和几块碎银子,根本就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倒也不怕他有企图。

伏幻城想的没错,倒垃圾的孟虎这边还真的正打着小九九。

这个长的超帅无比的家伙一定是饿极了,否则不会连这么难吃的饭菜都全吃下去,又连个像样的包都没有,看来他一定是第一次来到这样的大城市的土包子。不过伏幻城的身手好,人又极俊,这些都正是自己所欠缺的,假如自己能取得他的信任,然后利用这些年跑老套的关系帮他一把,保不准就会被导演看中给个主要角色。等到那个时候,自己就做他的经济人,可不比无望的这跑龙套日子强上百倍千倍么?万一他真走红了,那自己更是可以连累的发财呀!到时候一定要好好地给那些眼睛长到天上的导演们反过来求自己,哼哼

“接下来要做什么?”伏幻城假装没有看见孟虎脸上那诡异的笑容,言简意赅地问。

“当然是换服装,准备工作了,你还不知道在哪里换衣服吧,跟我来。”怀着足以流口水的美梦,孟虎殷勤地指引着。

“我想问一下,工作有酬劳么?”伏幻城点了点头,跟在他的后面走向一间挂满了衣服的屋子。

“当然有了,不过你是新人,开始的时候肯定比较少,大概二十块吧,等会拍完导演会叫人给我们发钱的。”孟虎一边说一边扔给他一套黑衣,“兄弟,试试看,要是不会穿,等下哥哥教你。”

听说还有钱拿,伏幻城就不再询问,低头看手中的黑衣。这衣服的做工显然十分粗糙,边角还有线散了开来,甚至还有一两处小划口,还有股隐隐的臭味。

“唉,我们跑龙套的衣服就是这样,千人穿万人套的,也不好好洗洗,兄弟,你现在刚入行,先多忍点。等哥哥想办法给你找点出路,将来的日子就好过了。”孟虎一边找了块黑巾给他,要他把脸蒙上,一边安慰道。

他本来想说“以你的条件,将来当个偶像明显的根本就不在话下”,不过话到嘴边又忍了下来。要是这个土包子知道自己很有红的本钱,那将来岂不是不需要他了?要是人家不需要他,他不就白费了这番心思了?

“没关系。”伏幻城眉头也没皱一下,他幼年的时候连最肮脏的猪圈都睡过,这一点味道算不得什么,只是为何要穿夜行衣还要蒙脸,莫非他不小心入了打家劫舍的贼窝不成?可看看周围,又不像啊!有哪家的马贼会把窝点设在闹市区的?

怀着满腔的疑惑,伏幻城很快就换好了衣服,藏好了自己的兵器,然后跟着孟虎,和其他黑衣人各领了一把轻的不能再轻的刀,再一起来到外面听所谓的导演讲戏。这才知道所谓的工作,居然是让自己演一个杀手。等会儿他就必须和其他人一起埋伏在街道两旁,等到马车经过的时候突然从房顶上跃下来袭击,并和一个脸上又是画了眉毛又是涂了粉的锦衣男子展开激烈的打斗,最后还要假装都被对方杀死。

导演还没说完,伏幻城的脸色已经沉了下来。

什么工作,这分明就是让众人一起做卑贱的戏子?等到听完那个被称作武术指导的“老师”口沫横飞、指手画脚的解说后,脸上更是黑锅一片,当戏子也就罢了,居然还要让他们演这么弱智的劫杀,难不成这里的人脑子里都是豆腐吗?还有那个什么武术指导,对武功之道,压根儿就是一窍不通,莫说是自己的三招,就是半招也招架不了。就凭他这样的人,也能当老师?

只是,不情愿归不情愿,他伏幻城没有欠人情的习惯,这顿饭既然已经吃了下去,说不得只能忍耐一下了。

“好了,大家各就各位,准备开拍。”导演拍了拍手,让其他的工作人员给他们吊起威亚。

伏幻城看着别人一个个都被吊起放到屋顶上,本想着说不用,自己跳上去就行了,临到口又忍了下来,任他们摆布。

等这一切搞好,天色已全黑了下来,那个脂粉男子也早两个人的簇拥下钻进了马车,等在几丈外。

“好,开始!”随着一声吆喝,被两匹老马拉着的马车哒哒哒地走了过来,走到埋伏下方时,伏幻城只觉得背后一紧,整个人已经被提了起来,扑向马车顶。

他的任务是在要跳到马车顶时虚砍一刀时,突然被破车顶而出的脂粉男子一掌打落在地,然后再站起来和其他人一起冲上去,进行混战,直到大家都倒在地上为止。

这个戏听来并不复杂,伏幻城虽然心里十分不愿,但还是和其他人一起尽心尽职地照做,但他很快就发现情况有点不对,浓眉顿时一扬。

“哎哟!”脂粉男子正威风八面地摆着英勇无敌的花架子,左一拳又一脚地打的开心,突然惨叫了一声,猛地倒退了好几步!

“卡!”导演叫了起来,“怎么回事?男主角怎么会被打倒了?”

“导演这个跑龙套的来真格了。”那脂粉男子一边吸气一边指着伏幻城,捂着肚子半天直不起身来。

“什么?”导演猛地站了起来,快步走了过来,大声叱喝伏幻城,“你疯了吗?怎么能真动手打人?你应该被他打死才对。”

“他先真打我的。”伏幻城冷冷地道。

刚才孟虎一番介绍,他已经大概明白这所谓的演戏就是摆个假架势而已,谁都不能来真格的。可这个涂脂抹粉的男人却占着自己的角色,对其他的几个人根本就不留情。旁边的人虽然都蒙着脸,只露出一双眼睛,但久经沙场的他怎么看不出来大家都是勉强地在忍住疼痛。这根本就不是演戏,而是挨揍。

“闭嘴,”导演怒喝道,扭头大喊,“老赵,老赵,你给我过来,这个人你是从哪里找来的,怎么这么不懂规矩?”

“导演,他下手真狠我我肚子好痛!”那脂粉男子想要继续告状,突然哀声了一声倒在地上,捂着肚子蜷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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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逃匿

“快,快打120叫救护车!”导演忙大喊,那个武术指导立刻上前给那个演员做紧急处理。有人打电话,有人跑过来,还有一直守在边上的记者趁机冲了过来,咔咔咔地抢拍,一时间,瞧的瞧看的看,吆喝声呼喊声,乱成了一团。

孟虎原本就站在伏幻城身边,看见这个架势立刻脚底抹油地闪的远远的,心里后悔不已,他怎么会想到这个小白脸一点大脑都没有,一上来就得罪了男主角和导演呢!

“导演,我来了。”一个中年人满头大汗地跑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了?”

“什么事?你哪里找来的人,居然敢动手打人?”导演指着伏幻城暴怒道。

那老赵愣了一下,环顾了一下周围熟悉的面孔,又看了看唯一还没拉下面巾的伏幻城,奇怪地道:“导演,这个人不是我找的呀!”

“这些跑龙套的人都是你安排的,不是你找的又是谁?”

“这场戏一共安排了八个杀手,可这里怎么有九个?”那老赵也满头雾水。

他这一说,大家都愣了一下,这才发现现场确实有九个人都穿着黑衣服,这场戏里八个杀手这是早就定好了的,不可能临时多一个出来。

“原来是故意来捣乱的,NND,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小刀,立刻打110报警。”导演自以为是地恍然大悟,大手一挥,“把这个人给我抓起来,看看他是谁?”

想要抓人?既然如此,就休怪他不报一饭之情了。

伏幻城冷冷一笑,看了一眼旁边的矮房,就势纵身一跃,直飞上楼顶,再几个纵身,瞬间就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身姿轻盈灵活,如一只夜鹰展翅而去。

这一下,所有的人都愣住了,目光都被牵引到了同一处,就是连导演,也张大了嘴巴合不拢。

他虽然当了好几年的导演了,而且一直着重拍武打戏,比任何人都清楚电视上那些飞檐走壁的场面是怎么制作出来的,几曾见过居然真的有人能违背地心引力,像只鸟一样地飞的?

难道在这个科技时代,还会真正的绝世高手吗?这这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伏幻城其实并没有众人以为的远去,而是很快就借着夜色和房屋的掩护,又暗地里折了回来。独自一人潜入那间更衣室,并快速地换好了衣服,带走了自己的包袱。

可再次站在这条街道和外头满目灯火世界的交接处,伏幻城不禁露出一个苦笑。这座城市范围何其广大,只可惜一身本领的自己在这个世界竟然无一处可存身?

不过,他丝毫不后悔给了那个脂粉男子一拳。虽然为大王子当了多年杀手,可自己的脾气除了出任务时,一向都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原本那个男人若只是趁机欺负别人也就算了,他不会多管闲事,可惜自己却不是只会挨打的病猫。

回头看了一下几天来唯一带给自己熟悉感觉的街道,伏幻城头也不回地再度投身到茫茫的夜色之中。

“七里!”红色轿车直入小区,停在祁七里的租房前,拍了两声门却没人应。

萧弄晴奇怪地掏出手机打电话问祁七里在哪里,祁七里说就在没几步路的江边,语气破为无奈。萧弄晴听得电话那头似乎十分热闹,眼珠一转就猜想他肯定又被人家围住了,便用备用钥匙开了门,让沈语心和褚亚可先进去,自己去找人。

过了小区和江滨公园的马路,才踏上绿草中间的小径,果然就看见平日里居民们散步的路上围着一大群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有,正热烈地讨论着。

这个王子,怎么老让自己陷在这样的情况下,难道就不能严肃地请大家让开吗?萧弄晴好笑地摇了摇头,自己挤了进去,张口就呼,“七里,你怎么还不回家啊?大家都等着你吃晚饭呢!”

说着,也不等祁七里回答,就大声地请大家让让,免得被马踢倒伤了人可不负责。

追风早已不耐烦被这么多人围着,连跑都跑不起来,此刻看到萧弄晴来解围,十分争气地扬蹄响亮地长嘶了一声,马首高高地昂起,十分地威武。

周围群众听萧弄晴这么一说,又见白马生气,终于恋恋不舍地让了一条路出来,萧弄晴立刻让祁七里带着自己上马,故意沿着其他的房子转了一圈,才摆脱后面那些看热闹的人。

“不是说好了在家里等我的吗?”萧弄晴忍不住小小地抱怨道,没有注意到祁七里的身体有些僵硬。

“对不起,我看追风整天在家中闷着十分不开心,就想带着它出来溜一圈,原想着早点回来的,没想到那些人一直缠着我问这个问那个。他们的有些话我又还听不懂,因此耽误了。”祁七里歉意地道,旁边的路灯照耀在他的面颊之上,隐隐地有些颜色。

这两天来他在街上也见了不少孤男寡女共乘坐一种两个轮子的“汽车”,又在江滨见了不少相依相伴散步的男男女女,再加上从那个电视里看的那些令人面红耳齿的画面,心里承受能力已经增强了许多。明白萧弄晴和他同乘一骑,对未来人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他也用不着就因此觉得冒犯了她。

只是明白归明白,让他也和这里的男女一样,却实在是做不到,尤其是那一晚之后,他发现自己似乎已无法将对方纯粹的当成一个朋友。

“下次再碰到这种情况啊,你最好就直接把脸拉下来,告诉他们追风脾气可不好,踢了人可不负责。对了,”萧弄晴任身体随着追风的步伐一颠一颠地摇摆,浑然不觉祁七里的心理,突然回头道,“我已经把我的老板和她男朋友都请回来了,等会你可千万别忘了我教你的话,就说自己一直呆在山里从来没出来过,知道不?”

“弄晴姑娘放心。”祁七里有些怔然地正看着她俏丽的短发,神思悠悠的,见她发问,忙凝起精神。

“真的有匹马啊!好毛色好神骏啊!”只听前面一人惊呼出声,注目一望,只见自己的屋子前正站着那晚送萧弄晴回来的两个人,说话的正是那个男人。

第四十三章 盘查过关

“你几岁?”褚亚可连续问了好几个南宋的历史问题,见已经换回一身古装的祁七里都回答的头头是道,很多细节甚至连在电脑上都查不出来,开始山穷水尽。

“二十一。”祁七里老实回答。

一直在旁边饶有兴致听他们你来我往的沈语心,突然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向萧弄晴挤了一眼。萧弄晴耸了一下肩还了个鬼脸,表示她也不知道祁七里才二十一岁。从祁七里出现后,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忙的她根本就来不及问这个,或者说她其实也是从未想过这个问题,没想到祁七里竟比自己还小两岁,真是好嫩啊!

“你们躲进深山后以何为生,难道世世代代都从未见过外人吗?”褚亚可表面上还在咄咄逼人,心里却明白自己其实已经差不多相信眼前这个漂亮的美男子,真的是不知从深山里出来的不问世事七百多年的古人后代了。

“没有,我们一直在山里自己耕种织布。”祁七里力持平静地摇头。萧弄晴事先已经嘱咐过,遇到要说谎的时候,要尽量地言简意赅,免得露馅。

他虽说自小就离了皇宫,在外学艺,可毕竟是个王子,并不需要自己亲自劳作,又怎么懂得普通平民百姓这些男耕女织的生活?而且,说谎实在不是他的专长,若是再问下去,怕很难圆谎了。

“好了好了,别问了。这个世界上稀奇古怪的事情本来就多的很,我瞧那《桃花源记》的故事也是有来头的,说不定陶渊明还真误入过那桃花深处呢。你刚才不还说那马鞍的式样十分古老从来没见过吗?而且我瞧七里这打扮气质可不是电视里那些所谓的明星偶像能演的出来了。”见褚亚可问了这么多,沈语心有些烦了,毫不客气地泄了褚亚可的底,指着桌上一堆金银道,“是真是假,拿这些东西去鉴别一下不就知道了?”

强悍女友一发话,褚亚可立刻举手投降:“OK,我不问了,既然祁七里是小萧的朋友,那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我明天就找朋友鉴定。”

“多谢两位,多想弄晴姑娘。”祁七里舒了口气,如释重负地拱手道,萧弄晴回以一个灿烂的微笑,也终于放下心来。

“既然你对外面的现代生活几乎一窍不通,我看你还是早点多学学比较好。”褚亚可将笔记本一合,随意地放在桌上,懒洋洋地往后靠,又恢复了一贯的无害笑容,道,“追风是匹罕见的宝马,应该得到更好的照顾才是。我看这个地方根本就不适合它生活,不如寄养到马场里去。这样一来,追风有人照顾,你也能腾出空来,要是你想去看它也十分方便,至于费用的问题,你不用担心,我和马场很熟,记在我的账上就是了。”

“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追风养在这小区也不是个长久的事,要是能寄养在马场里那就省事多了。”萧弄晴忍不住一拍手。她其实最担心的就是怕时间久了,大家都会知道小区里有匹马,会纷至不绝地来看热闹。不得安宁不说,就怕会不小心伤着人,然后引起警察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