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青的奶妈赵嬷嬷见常在青回来,连忙迎上来替常在青结果披风,担忧道:“小姐,今日和沈三夫人说的如何?”

让常在青进京找沈家帮忙是赵嬷嬷的主意,因着若是再不想法子,常在青就真的没有别的路可走了。可是沈家人和常家已经这么多年都不打交道,人心易变,原先的沈老将军愿意照拂常家,沈老将军不在,谁知道沈家还会怎么对常在青?

常在青揉了揉额头,在屋中的软榻边坐了下来,道:“沈三夫人很热情,也同意我们住下一阵子,那些人便是来了定京,想来也是不敢招惹沈家的。”

赵嬷嬷这才拍着胸口松了一口气,道:“阿弥陀佛,原来老爷就说沈家人个个都是菩萨心肠,原先还替小姐担心着,只怕沈家不肯帮忙怎么办,如今看来,倒是可以放下心来了。”

“嬷嬷多心了。”常在青冷笑一声,面露不屑之色:“天下何曾有白吃的午餐?便是沈老将军照拂常家,也是因为爹当年替他挡了一刀。世上不会有平白无故的对人好,沈三夫人这般热情,也不过是瞧着我有些利用的地步罢了。”

赵嬷嬷一惊,看向常在青:“姑娘的意思是,那沈三夫人不是好人么?这可怎么办才好。”

“嬷嬷放心。”常在青宽慰她,目光却是流出一股凉意:“沈三夫人对我有所求,我何尝对她无所需。虽然不知道她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不过…总会寻出办法的。”

“可是…”赵嬷嬷还是有些不安。

“放心吧嬷嬷,”常在青笑道:“再难的事情咱们都过来了,走到了今日,眼看着有生路可走,我又有什么好怕的。沈家既是个跳板,自然也要好好利用。沈三夫人想用我,我却也在用她的。”

赵嬷嬷看着常在青,终于还是跟着点了点头,道:“老奴只想着小姐好,小姐说什么便是什么。”

定京城是明齐的都城,脚下的土地自然是寸土寸金,而定京城最为金贵的地方,除了宫殿外便是衍庆巷。衍庆巷坐落在城南,隔着不远处便是最为繁华的酒楼商铺,面临江水,风景独好。让衍庆巷土地价格贵的理由,除了前朝贵人所居,还因为曾有特别有名的仙人道士在此看风水,直言道,此处极贵,有龙气,除了天潢贵胄之外无人可压得住这里的龙气,方有天下尊者能住进去。

明齐的皇室不在城南,总不能大兴土木重新修建宫殿,那样百姓有怨言,国库也拿不出这么多的银子。可是有龙气的地方谁敢住?住了会不会被皇帝觉得不敬?便是有那些胆子大的,又拿不出这样多的银子,衍庆巷因此就空荡荡的成了个摆设多年。

却就在眼下,衍庆巷终于有人住了进去,不是别人,正是秦国和大凉来的客人。秦国来的是太子,大凉来的是亲王,都是名正言顺的天潢贵胄。银子更是不在话下,说起来,倒是没有比衍庆巷更适合他们居住的地方。总不能住在宫中,那样的话,只怕文惠帝都要日夜不得安枕了,自己的宫殿住着别国的人,侧卧之榻岂容他人酣睡,总是不大愉悦的。

此刻衍庆巷最里面的一处府邸,正有士兵把手。虽说是宅子,倒像是个小些的宫殿,装饰华丽奢侈,面积巨大,便是那些高官们的府邸,也得要好几个才能凑出这样的宅子。

这府邸正是睿王所居住的地方,衍庆巷里有好几处府邸,秦国太子选了最靠近外头的府邸,而最里面的这一间却是被睿王选了,也不知是不是想刻意秦国保持距离。不管怎么说,这一处府邸是衍庆巷里最贵的一间,比秦国太子的贵了一倍,那睿王倒是眼皮也不眨的定了下来,也让人不得不想到传言大凉国库里金子都堆满了不是假话。

大凉的睿王也嚣张的很,第一天住进这里,就让人将门口的匾牌摘了,换了一块金灿灿的牌子挂上去,上书:睿王府。让人又好气又好笑,这大凉的睿王跑到明齐买出府邸还放了这么一块匾,莫非是真的要在这里住下不成?

此刻睿王府里的一处院子中,一个雪白雪白的东西正在地上扑腾。

“这东西生的轻巧,就是太凶了。才这么点大就如此凶悍,主子怎么会想到留着?”一个黄衣女子蹲在地上,拿着跟木棒在逗面前的雪白的毛球。靠近了看,只见那东西全身毛茸茸的像个布偶,仔细瞧来,一双眼睛清澈,乌溜溜的打着转儿,颇有几分机灵的模样。此刻正用爪子挠着面前女子的手,还换了牙来咬。这东西不是别的,是一只幼虎,大约出生不久,稚嫩的很,浑身毛皮是罕见的淡色,花纹都看的不甚清楚,远远瞧过去,竟如同雪白雪白的白虎一样。的确是惹人怜爱。

那女子逗弄着,突然发出“嘶”的一声倒抽冷气的声音,甩下手里的木棒,怒道:“这家伙瞧着这么温顺,竟还是个咬人的主。要的我可真疼,看我等会不撕了你!”

“还是算了吧。”另一个女声响起,却是个略显妩媚的淡红衣裙的女人,她瞧着地上的一团,道:“这可是主子亲自抱回来养的,夜莺,只怕你还未动它,就先被主子撕了。”

叫夜莺的女子站起身来,白色幼虎欢快的上前抓着她的裙角,转头叫叼了一口,一个劲儿的拖着往后拉,被夜莺一脚踹开。她走到红衣女子身边:“火珑,主子是疯了吧?好端端的养什么老虎?这老虎瞧着是好看可爱,这性子凶残,日后要是伤了人可怎么才好?”

火珑耸耸肩:“大约是性子突然来了。这白虎被抱回来后就一直吃了睡睡了吃,这才睁眼几天就晓得咬人了。”

“以后要是主子带头大老虎回去,陛下知道了只怕又要头疼。”夜莺苦着脸。

“你们两个在这偷什么懒!”男子厉声响起,二女回头一看,却是个中年汉子大踏步而来。他走到笼子旁边,端起笼子上头的碗看了看,看着夜莺和火珑也是颇为不悦:“让你们喂食,就知道偷懒!”

“铁衣!”夜莺怒道:“咱们从塔牢出来以为跟在主子身边有个好差事,谁知道是来喂老虎的。我们是墨羽军的人又不是那些喂奶的奶妈,哪有让人成天什么事不干就知道逗老虎的。”

“主子交代的事情就好好干,问那么多做什么。”铁衣蹲下来,拿着碗给地上的白虎喂食。煮熟的肉都切成了肉糜,拌了些鸡蛋。那白虎上前嗅了嗅,兀自吃的欢快,铁衣摸着白虎的头,一人一虎倒是其乐融融的模样。

他这么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和个娇小玲珑的老虎坐在一起,这么温情的一幕瞧着到有些古怪。

老虎吃了半碗便不肯再吃了,铁衣收起碗,转头却瞧见火珑和夜莺对着他身后蓦地行礼:“主子。”

谢景行挥了挥手,自屋里走出来。跟在他身后的两人,正是季羽书和高阳。

季羽书瞧见那白虎,眼珠子一瞪:“这是啥?狗?”

铁衣身子一颤,高阳道:“你是不是傻,分明就是孢子。”

孢子…。

铁衣道:“季少爷,高公子,它是…白虎。”语气间也是在为白虎鸣不平。可惜幼虎并不通晓人言,吃饱了东西之后便在太阳下追着尾巴玩,倒跟个猫似的。

“老虎?”季羽书看向谢景行:“三哥你没事吧,怎么现在连老虎都养着了?”

夜莺脆声道:“季少爷,这是主子之前在来定京城路上瞧见的,有猎人要重金卖这幼虎的皮,被咱们主子救了下来。”

高阳斜眼看谢景行:“你什么时候这般好心了?这种事情倒不像是你干的出来的。”

谢景行没搭理他们二人,他穿着暗紫色镶金花藤纹窄袖锦袍,依旧是华丽无比的装束。然而再华丽的衣裳都比不过他的模样出色。他慢悠悠的踱到白色幼虎身边,白色幼虎瞧见面前突然出现了个人,二话不说,张着爪子上前一扑,开咬!

却是被人捏着后颈上的毛皮提了起来。

谢景行将白色幼虎提在半空中,那幼虎似乎非常不舒服这样的姿势,一个劲儿的扑腾着腿,谢景行视而不见,若有所思的打量它。

“该不会是现在就要把这老虎…”夜莺冲火珑比了个杀头的姿势。火珑打了个冷战,摇了摇头。

结果谢景行看了一会儿,就拨开白色幼虎的双腿,瞧了一眼就笑了,道:“是只雌虎。”

众人:“…”

是雌虎又怎样?难不成谢景行还打算将它带回大凉当睿王妃吗?

幼虎“嗷呜”一声,却因为太过年幼而声音软软。谢景行将它放在胸口,伸手拢在怀中。白色幼虎趴在他胸口之上,仰着头冲他“嗷呜嗷呜”的叫个不停,却像是在撒娇一般,竟也是可怜可爱得紧。

谢景行伸出手指拽白虎的胡须逗她,夜莺一惊,叫道:“主子不可!那白虎最讨厌人被人摸胡须,会咬人的!”

话音未落,白虎就一口咬上了谢景行的手指。火珑和铁衣也吓了一跳,季羽书双手捂着嘴,一副夸张的惊恐模样,高阳倒是颇为幸灾乐祸。

谢景行平静的与那白虎对视,那白虎看了一阵子,忽然似乎是有些心虚,松开口,转头看向别处。谢景行的手指上便是一个浅浅的牙印,颇为明显。

“眼睛生的像,脾气也像。连爱咬人的习惯也一样。”谢景行低头瞧着怀中的白虎,倒是没有生气,反而伸手摸了摸白虎的头。

白虎似乎是有些困了,打了个呵欠,伸了个懒腰,倒是没有挣扎,就任谢景行蹂躏着脑袋,啥也不干的趴在谢景行胸口养神。

日头懒洋洋的洒下金色的光芒,紫衣男子容貌艳丽又英俊,垂眸看向怀中的白虎,长长的睫毛微卷,却也掩不了他温柔宠溺的目光。那白虎毛皮漂亮至极,乖巧的趴在他怀中,一人一虎如画般好看,和方才铁衣喂食白虎的奇异感判若两人。

谢景行挑了挑眉,瞧着眯着眼睛快要睡着的幼虎,道:“还缺个名字,这样像的话,以后就叫你娇娇吧。”

季羽书一拍巴掌:“这是什么鬼名字?三哥,你要给这母老虎取个这样娇贵的名字?太奇怪了!”他抗议道:“换个名字,叫虎霸、铁锤、彪哥都挺好的呀!”

高阳一副不忍看的模样,拿扇子遮了眼。

谢景行扫了一眼季羽书,不紧不慢的继续给幼虎的下巴挠痒痒,淡声道:“闭嘴,这是我的‘娇娇’。”

------题外话------

谢哥哥感觉一直在卖萌_(:зゝ∠)_可是好可爱呀

这一卷为何风格都这么欢乐\(^o^)/~

第一百三十一章 人不如虎

沈妙在第二日的时候,接到了一封帖子。这帖子不是别人的,是秦国明安公主下的帖子,邀她去衍庆巷的府中一聚。

这帖子是门房里的下人送过来的,被谷雨拿到交给了沈妙,原先以为是冯安宁送过来邀她去玩的,不曾想拆开来看,却是出自明安公主。惊蛰担忧道:“这是假的吧,怎么会是明安公主的帖子?好端端的,明安公主和姑娘没什么交情,莫不是人冒充的?”

谷雨摇了摇头:“上头还有公主的印鉴呢,想来不是假的。”她看向沈妙,道:“这明安公主之前在朝贡宴上因着姑娘出了丑,只怕是想要寻个机会报复。姑娘还是推了吧,要是那明安公主打什么坏主意就糟了。”

惊蛰也连连点头:“对对对,不如将此事告知老爷夫人,让老爷夫人决断。”

沈妙凝眸想了一会儿,摇了摇头:“此事不要告诉别人。以爹娘的性子,势必会用强硬的手段,如今秦国和明齐的关系本就敏感,若只是我与明安公主之间的争斗还好说,牵扯到了爹娘,只怕还会牵扯到朝事,弄巧成拙便不好了。”

“不告诉老爷夫人,”惊蛰问:“莫非姑娘要接这封帖子?”惊蛰的内心自然是不愿意的,同一个不怀好意的公主在一起,又不是自己的地盘,若是沈妙吃亏,那可是怎么都来不及相救的。

“无碍,”沈妙道:“明安公主既然给我下了帖子,帖子又在我手里,邀我去府上,若我真的出了事,明安公主脱不了干系,秦太子知道了,也会阻拦。她不敢对我做些什么,无非就是小手段罢了,我又不怕。”

“可是…”谷雨还是很担忧。

“不用可是了,就这么办吧。帖子的日子是两日后,两日后我去一趟,勿要为外人知道就行。”顿了顿,她又道:“我会让莫擎跟上的。帖子就在府里,若是真的万一出了什么事,就让白露和霜降拿着帖子去找我大哥。”

惊蛰和谷雨心中便是一万个不愿意,却也只能无可奈何的答应沈妙的话。

无独有偶,衍庆巷最外头的一间府邸,秦国皇室如今暂时居住的宅子里,明安公主收到了小厮的回帖。她打开来仔细瞧了瞧,忽而生出几分怒气,将那帖子“砰”的一下掷在桌上,冷声道:“胆子倒是不小!”

“你这又是生什么气呢。”身后有男子推门进来,瞧见明安公主这副模样,皱眉问道。

明安公主瞧见来人,站起身走过去,将桌上的帖子递给对方,撒娇道:“太子哥哥,你看那沈妙,我与她下帖子,她竟然还回了,答应赴约。她可真是不怕死!”

“你给她下了帖子,她要是不接,还是胆大。接了你又不高兴,别这么蛮不讲理了。”深知明安公主性子的皇甫灏却是没有顺着她的话说,反而是泼了明安公主一头冷水。

“太子哥哥!”明安公主跺了跺脚:“她到底是帮我还是帮她。当日朝贡宴上她让我出丑,还故意让我咬着苹果,分明就是故意给我难堪,让咱们秦国失了脸面。如今你不但不帮着秦国找回颜面,还来怪我,这是什么道理。便是回秦国见了父皇,也是说不通的!”

皇甫灏冷冷的瞧着一眼明安公主,想起朝贡宴上的事情,面上顿时沉了下来。虽然明安公主的话说的不尽然是事实,毕竟和沈妙比试步射是明安公主主动提出来的。可是沈妙在后面让明安公主咬着苹果来比试,就显得有些咄咄逼人了。甚至在最后几句轻轻巧巧的话,也有些嘲讽的意思。他不确定沈妙是不是故意,但是此事传回秦国,秦国皇帝必然是要指责他的。不知道为什么,皇甫灏总觉得沈妙十分特别,那明安公主的弓旁人都要熟稔好些日子才能上手,她却熟练地仿佛已经拉过千百次。偶尔瞧着过来的时候,目光里似乎也带着淡淡敌意。

明齐和秦国现在可还不是敌对的时候,沈妙何以对他和明安公主有敌意?在这之前他们并不相识,仅仅只是因为明安公主的为难?那沈妙的报复心也太重了。

见皇甫灏不说话,而是在想着什么,明安公主突然惊诧的瞪大眼睛:“太子哥哥,你莫不是被她迷住了吧?那样的小贱人有什么好的,你可别忘了,在这之前她痴迷明齐定王的事情天下皆知,还是个不折不扣的草包。做的那般坦荡从容,不过是背后有人指点,你可不要被她迷了心智啊!”

皇甫灏有些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你说到哪里去了。倒是你,这次来秦国,父皇交代的事情别忘了,你要对沈妙怎么样我不管,在这府邸里不能动手,别的地方随你,只是不要拉下把柄。一个沈妙没什么关系,现在明齐的皇帝要仰仗沈信,动了沈妙,沈信肯定会翻脸,和明齐的盟约就算毁了。你最好以大局为重。”

明安公主被劈头盖脸这么一通警告,面上倒是缓和下来,只是认真去看,眼中的怒火反而更盛了。她笑了笑:“放心吧,太子哥哥。我不会给咱们找麻烦的,我请她过来,不过是先瞧瞧这沈妙是个什么样的人。真要动手,也不会打着咱们秦国的名义。你忘了小时候咱们最爱干的事,可是看狗咬狗。明齐这么多狗,随便找一条,要为我们办事也不难。”

皇甫灏也笑了笑:“你有分寸就好。”

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定京城的沈府中,原先的西院里,点着小小的灯,陈若秋和常在青正在说话。

陈若秋笑着道:“这帕子上绣着诗文,真是好看的很。青姑娘的诗,便是学士府的姑姑们也比不上。原先我不晓得心灵手巧是个什么话,现在瞧着青姑娘,倒是彻彻底底的明白了。”

常在青抿嘴一笑:“夫人过奖了。只是在青在这里帮不上什么忙,整日白吃白住着心中又过意不去,只好绣些手帕,不值当什么钱,还望夫人不要嫌弃才是。”

“不嫌弃,”陈若秋瞧着那手帕,小心翼翼的折起来收进袖中,微笑着道:“这样的好东西,我得藏起来。否则玥儿瞧见了,又得从我这里顺走。她在我这里瞧上了什么,总要磨着我要过去。这帕子精巧,我可舍不得给她。”

常在青笑了:“夫人不嫌弃就好,若是二小姐喜欢,我再为她绣一条就是了。”

“那感情好,”陈若秋也笑了笑:“这样就不怕被玥儿顺走心头好了。”她笑着看向常在青,问:“说起来,我之前与青姑娘说的那些话,青姑娘考虑的如何?”

陈若秋之前与常在青闲聊的时候,说起过沈信的事情。如今常在青在沈府里其他人都见过了,除了搬出去的大房一家。陈若秋便是提议,既然是沈老将军的老部下之女,常虎又是沈老将军的救命恩人,自然而然的,沈信定然不会排斥常在青。而沈信又是沈老将军的嫡长子,于情于理,常在青都该前去拜访一下的。

闻言,常在青犹疑了一下,笑着摇了摇头:“我如今过来打扰夫人,已经很是过意不去了,怎敢再去打扰沈将军。况且在青这次上定京城,不过是为了躲避那官家公子,只要事情一过,在青就会离开。倒是不好让沈将军知道此事。”

“我说青姑娘什么都好,就是太过客气了。”陈若秋佯怒:“常家和沈家的关系这般好,你与我们就是一家人。说什么叨扰不叨扰,听闻青姑娘小的时候,大哥也是见过你的,你便是大哥的妹妹,大哥怎么会觉得为难。你若是真的在定京城不去见大哥,大哥回头知道了,怕是还会生气的。”

常在青不语,陈若秋拍了拍她的手:“再者说,你既然是要躲避柳州的那家人,大哥那里却是更方便些。他们府上兵丁众多,护卫把守也严实,柳州那家就是追到了定京城,瞧着大哥的份上也不敢轻举妄动。我既然将你当做自己人,便也就清清楚楚的告诉你,大哥那里才是能真正庇佑你的地方。”

提到柳州的那家人,常在青变了变脸色,面上又开始出现了些游移不定的神色。陈若秋道:“青姑娘,你便是当去自家大哥府上做客一段日子,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三夫人不知,”常在青勉强笑了笑:“毕竟时日已经隔了太久,沈将军记不记得在青尚未可知。况且还有沈夫人,五小姐,大少爷,平白无故的住进去个人,只怕多有打扰。”

“这你便放心吧。”陈若秋闻言笑了:“我那位大嫂,性子最好不过,因是武将家出来的巾帼英雄,直爽率真,没什么心眼,为人也良善,知道了你的事,同情还来不及。况且大哥家里没有别的女人,大嫂平日里想要找人说说话也难,瞧见你,保准会对你很好。至于大哥儿和五姐儿,都是懂事的孩子,更不可能同你起什么争执的。”

陈若秋瞧见常在青有些动摇的神色,笑道:“这样吧,青姑娘若是觉得不错,回头我就让人替青姑娘写封帖子送过去,就不提咱们沈府,由青姑娘你的名义,这样也不会惹人误会。青姑娘就先去大哥那里拜访一次,瞧瞧大哥是什么态度,觉得不妥,回头不去了就是。”

常在青想了许久,终于下定决心般的点了点头,对着陈若秋感激的一笑:“三夫人事事为在青考虑周到,在青多谢三夫人。”

“瞧你越来越客气了。”陈若秋笑着站起身:“天色也晚了,我便不打扰你休息。明日我写好帖子就让人送过去,青姑娘什么都不用管,你这般通透又聪慧的人儿,没有人会不喜欢的,只怕大哥大搜见了,还会高兴多你这么一个妹妹呢。”

常在青便又笑着称不敢。等送走了陈若秋,赵嬷嬷过来收拾桌子,方才陈若秋和常在青说的话都被赵嬷嬷听在耳中。赵嬷嬷问:“小姐,那沈三夫人好端端的,怎么会提起沈将军的事儿。莫非是想赶小姐出府了?”

常在青哂笑一声:“原先我还不明白沈三夫人到底想要我做什么,如今却是明白了。沈三夫人这手算盘打的极好,倒是想用我来对付人家。”

赵嬷嬷一惊:“小姐…沈三夫人想要小姐做什么?”

常在青在桌前坐了下来,神情变化莫测。她不是傻子,陈若秋话中暗示的意味她不是听不出来。说唯有沈信能庇护她的安危,若是能进沈府一辈子,便一辈子也不用担心柳州的那些人找上门来。说罗雪雁出自武将世家个性率真爽朗,没什么心眼,就是罗雪雁脑子笨不好使,容易对付。至于沈信后院中缺女人,就暗示的更为明显了,若是常在青能进去,除了对付一个并不怎么聪明的罗雪雁之外,其他的根本没有后顾之忧。

她道:“沈三夫人既然这般看重我,我也应当先去瞧瞧究竟是怎么回事。”

“小姐这是要去沈将军府上?”赵嬷嬷愣了一下:“明知道沈三夫人打的坏主意,小姐也要去么?”

“用好了便不是坏主意。”常在青摆了摆手:“住在沈府不是长久之计,我总也要为自己未来打算打算。无妨,我只是去瞧一瞧,若是有什么不妥,自然不会跳进去的。”

“若是…。”赵嬷嬷仔细的看着她。

“若是觉得还不错,”常在青淡淡笑道:“沈三夫人也算是称了我的心意。”

夜色蔓延至定京城城内,家家户户都点起灯火,倒也显得灯火通明的繁盛景象。然而除了宫殿外,最繁华的路段大抵还是城南处,酒楼各处笙歌曼舞,吃酒的声音,女子男子嬉笑的声音,丝竹箜篌的声音胡乱交织在一起,听着却格外动人。

睿王府上,灯火倒是做的极好,连灯笼都是用金线绣着边的,夜里一旦亮起来,便是闪闪的夺人眼球。有路过的人便是垂涎,想要去偷一盏拆了上头的金线还钱,待瞧见那门口不言苟笑,生的凶狠面恶的侍卫时,又只得按下心中的贼胆,灰溜溜的离开。

那是大凉睿王府邸上的东西,谁敢偷?

府里静悄悄的,好似一个人都没有。待尽头的地方,是一处巨大的院子,院子里有一个修缮的十分精美的凉亭,凉亭毗邻着清澈的池塘,池塘的水呈现出一汪翠色,月色撩人。若是到了夏季,这里应当有曲院风荷的别样意趣,可惜天气渐进初冬,在凉亭里坐着,便是生出飒飒凉意。

此刻,那凉亭里正坐着一人,宽大的流金紫色几乎要将凉亭的长椅盖满。那是一个生的十分英俊的青年,说是英俊,在月色温柔的光华下,平日里的英武渐渐显得柔和,艳丽的五官都显得温和起来。他低着头,逗着怀中的幼虎。

幼虎被他强行按在胸口,非常不舒服的扭动着头,试图转过身子来咬那只挠着脑袋的手,可惜也不知是脖子太短还是按着它的侗动作太狠,几次都无功而返,不过这幼虎倒也没有气馁,乐此不疲的继续去叼紫袍青年的袖子。

谢景行从幼虎嘴里抽出自己的袖子,盯着那被幼虎口水糊的湿了大半块的地方,看了半晌,在幼虎脑袋上弹了一下。幼虎“嗷呜”一声细细叫了,终于成功扭过身子,爪子扒着谢景行的手指玩儿。

远处的草丛里,两个脑袋倏尔冒了出来。夜莺傻傻的盯着凉亭里的一人一虎,眼神也是不可置信。要知道谢景行有严重的洁癖,平日里也不爱什么动物,便是亲近的人也不好动他的东西,如今被个畜生糊了一袖子口水,竟然也这般平静。她道:“主子最近是不是疯了,干嘛整日抱着个老虎,用饭也抱着,睡觉也抱着,听说今儿个洗澡也抱着,他不会是真想把这老虎带回大凉当睿王妃吧。”见身边人没动静,夜莺转头:“火珑,你也说两句呀。”

火珑双手捧着脸,看着亭子里的人:“主子对那老虎崽子可真好,你瞧他看老虎的眼神多温柔。主子这般风华绝代,若是我,宁愿变只老虎,就能和主子一起睡觉洗澡啦。”火珑说起这些事来的时候一副坦然,没有半分羞臊,最后还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可惜,人不如虎。”

“我看你是魔怔了。”夜莺鄙夷她。

凉亭里,谢景行将幼虎的头揉的快要按在胸口处了,幼虎死命挣扎,挣扎的时候不小心扑到了谢景行的脖子上,顺势在谢景行脸上舔了一口。

“你还偷亲我,”谢景行低笑一声,双手卡着幼虎的脖子将它提起来,恶趣味的瞧着幼虎在半空中挣扎,挑眉道:“人和虎一个德行。”

幼虎张牙舞爪的看着他,谢景行在它脑袋上亲了一下:“乖。”

草丛里,夜莺往前一趴:“主子疯了。”

“我要去杀了那只老虎。”火珑杀气腾腾的道。

正在这时,凉亭中突然出现了铁衣的身影,谢景行将幼虎重新放入怀中,问:“何事?”

“回主子,今日明安公主给沈五小姐下了封帖子。”

“哦?”谢景行挠着幼虎的手指微微一顿。

“明安公主请沈五小姐去府上一叙,沈五小姐接了帖子,就在两日后。”铁衣躬身答道。

“知道了。”谢景行摆了摆手,铁衣瞧了一眼谢景行怀中的幼虎,嘴角抽搐了一下,转身退下在夜色中。

“胆子倒很大。”谢景行将手指放在幼虎嘴里,幼虎和谢景行在一同吃饭洗澡睡觉大约也生出了些熟稔,叼着他的手指,却是没有真的咬,只是扒着玩儿。

“去不去?”谢景行问。

白色幼虎“嗷呜”一声,双眼亮晶晶的看着他。

“想?”谢景行挑眉:“听你的。”

…。

转眼便到了两日后。

这一日早上,沈妙也起了个大早,惊蛰和谷雨为她找衣裳穿,天气渐入初冬,明齐的冬日来的总是特别早又特别冷,前段日子天气接连下雨,沈妙厚重一些的衣裳都受了潮,一直找不到,谷雨从箱子底下翻出一条披风,道:“这条还挺干爽的,虽是有些厚,可今日冷得很,姑娘穿着也不会突兀。”

沈妙瞧着谷雨手中的披风。那是一条雪白雪白的披风,自上而下都是用狐皮做的,是罕见的白狐皮,上头一根杂色的毛都没有。即使过了几年,依旧光洁如新,显然是一块好皮料。

这块披风便是沈妙两年前同沈信离开定京,在一处农户家暂住的时候,第二天屋里莫名其妙的多了一块披风。农户家没有这块披风,沈妙也不知道这东西从哪里来的,之前盘算着什么时候将它当了换银子,后来沈丘却极力不许,说这白狐裘千金难求,还是自己留着好。

虽是留着,可那披风也实在不合身,沈妙穿着太大了,便一直压在箱子底下,从未拿出来穿过。若非今日谷雨从箱子里将它翻出来,沈妙差点就要忘记这一茬了。

她看着那披风,倒是想起了一桩事来。之前谢景行夜里翻了她的寝屋,说起两年前在农户家中与她见过一面,当日她喝醉了并不记得。如今想来,这披风应当是谢景行留下的。那一夜的事情她什么都记不起来,只晓得谢景行说的那些胡话,脸上倒是蒸腾一点嫣红。

惊蛰和谷雨瞧着沈妙有些不自在的模样,面面相觑,不晓得沈妙怎么了。惊蛰出声提醒道:“姑娘?”

沈妙回过神来,瞧着谷雨手里的披风,没好气道:“寻个时机拿到当铺里当了吧。”

“可是大少爷说着皮子甚好,不让姑娘当的么?”谷雨奇怪。

“再好的皮子也不要,”沈妙道:“你们什么时候将它装好,就送到沣仙当铺。沣仙当铺整日收宝贝,这东西季掌柜一定很‘喜欢’。”

瞧见沈妙这般模样,谷雨和惊蛰便不敢再说什么了,耸了耸肩,继续去为沈妙找别的斗篷。

最后却是挑了一条丁香色缀着兔毛的织锦披风,待替沈妙梳洗好后,寻了个由头便出去了。罗潭很好打发,沈信他们平日里在兵部傍晚才回来,没有了原先那些沈家人的耳目,如今倒是自由很多。

莫擎再次充当了马车夫,莫擎如今已经是沈丘的人了,却每每还替沈妙办事。甚至更多的时候,沈妙都不让莫擎将自己的事情告诉别人。莫擎看上去倒是更像沈妙的心腹一些。不过莫擎想来也已经习惯了自己这样的身份,每次沈妙出门办事要他跟着的时候,莫擎自己都习以为常了。

可今日饶是莫擎知道了沈妙要去的地方也是被吓着了,竟然是秦国太子住的府邸。沈妙在朝贡宴当时的举动隔天便传遍了定京城,莫擎自然也是知道的。那明安公主分明是不怀好意而来,莫擎很有些担忧,可是沈妙倒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莫擎便不好说什么了。

等到了秦太子府上,外头守卫的人瞧见沈妙手里的帖子,只让沈妙先在外头等候,说去拿了帖子禀明主子,便一去不复返。

过了许久,惊蛰有些忍不住了,道:“都快半个时辰了,这些人还未禀明?分明就是那秦国公主在故意为难姑娘。这马车里便是有暖炉,在外头呆着也冷得很,姑娘要是被冷出病来,这公主要怎么说?”

谷雨也道:“真是太过分了,既然是主动相邀,将人冷落在府门外是怎么回事?”

平日里人来下帖子相邀,至少会将人迎到府里面等候的,便是皇亲国戚规矩颇多,也不该将人一晾就是大半个时辰。况且这大半个时辰里,却无一人上前问候。

莫擎道:“小姐,不如回去吧。”

沈妙摇头:“既然都来了,就候着吧。总归是要把面子做足,不能将礼落在别人一方。”

她在秦国的时候,明安公主就喜欢这般待人。寒冬腊月的,大清早就以叙话为理由让人在冷冰冰的花园里等着,一等就是几个时辰,有的时候等上一天都不见人,后来派个婢子过来说:有些事来不了。便是白等了一天。明安公主的手段一如既往,都是浮在表面的短浅。上辈子都忍了过来,这辈子,半个时辰算什么?

秦太子府中,此刻明安公主正坐在屋中,婢子正往火盆里加银丝碳,明安公主端起桌上的茶水浅酌了一口,神情却是有些畅快。

她问外头的下人:“那贱人走了么?”

“回殿下,”下人道:“沈五小姐的马车还在府门口,未曾离开。”

明安公主面上闪过一丝不快:“竟然这般有耐心。”她本想着,将沈妙晾上一晾,心高气傲的臣子家小姐总会一怒之下回府,这样之后,她也能寻个由头说沈妙对她不敬。

却没想到沈妙这般沉得住气,不过…她笑了一笑:“等了这么久,想来耐心也差不多了,换个法子也不错,来人,传本宫的令下去,将沈妙请进来吧。”

------题外话------

今夜我们都是母老虎_(:зゝ∠)_

第一百三十二章 本王帮你

秦国人住的府邸大概是重新修缮过的,和明齐的宅子布局有些不同。沈妙一进去就察觉了,这衍庆巷的宅子怕是被秦国人重新打整过的,和当初秦国宫殿一个风格,便是奢华至极。

秦国人喜欢亮闪闪金灿灿的东西,就如同从前的沈妙一般,大约是觉得金子银子一类可以彰显本国的财富,就连宫殿里的某些砖块儿都是金子做的。当初沈妙第一次去秦国,瞧见那头宫殿修缮的如此精美,还很是艳羡了一番。如今想来,秦国皇室的喜好真是不敢恭维,这般上赶着表明有银子,却是落了俗套。

被领路的婢子带到了花园中,沈妙终是见到了明安公主。

明安公主坐在花园中的小石桌前,石桌上铺了绣着蝴蝶的细绢帕子,上头摆着几碟精美的点心,还有一壶茶。挨着的便是一个小池塘,这个时节池水还未结冰,水塘里有许多红色的鲤鱼在摇头摆尾,几个婢子坐在一边,端着小碗往水塘里喂鱼食。

沈妙在明安公主前站定,同明安公主行礼。

明安公主转过头来。

明齐、大凉和秦国三个国家中,大凉国力最盛是毋庸置疑的事实,相比之下,明齐和秦国就要逊色许多。然而明齐和秦国相比,秦国又要比明齐要好上一些,因着秦国的兵力更强。

许是明齐的皇室,傅家人太过想要将兵权收归皇室,不敢放权,这么些年,明齐竟是很难出些出色的将领。譬如说沈信和谢鼎,当这二人也渐渐不如往昔的时候,明齐却也找不出别的武将世家来顶替他们的位置。因此这番朝贡宴,文惠帝才会这么急匆匆的将沈信召回来,免得在别国面前失了脸面。

或许秦国也知道自己比不过大凉,但是却凌驾于明齐之上,秦国人在明齐人面前,总有一种自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这种感觉令人十分讨厌,沈妙前生跋山涉水去秦国的时候,似乎秦国宫殿一个小小的宫女也是打心眼里瞧不起她的。那些秦国的皇室,就做的更加不像样了。似乎将她的尊严踩在脚下,就能将明齐的尊严踩在脚下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