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驷命人送宋初一回驿馆,自己则心情大好的去洗漱,准备早晨的朝会。

宋初一问籍羽道,“你可曾用饭?”

“子时便用过了。”籍羽心中奇怪,秦公与宋初一究竟说了些什么,竟能说一夜。他知道,肯定不止是伐魏之事。

籍羽觉得宋初一不耍流氓的时候,那份风采气度,必然能令人秦公眼前一亮,也许是秦公欣赏宋初一才华,想收归己用?

这些念头闪过,籍羽却并未问出口,毕竟宋初一只答应在卫国三年,三年之后去哪里是她的私事。况且籍羽也明白,以卫国的状况,根本留不住那些有胸襟抱负的人才。不止是宋初一,连砻谷不妄早晚都会离开。

在秦国的最后一天,终于放晴,宋初一依约定去取剑。

还是那个不起眼的小院里,老叟摆出了十余把利剑,由宋初一挑放眼望过去,宋初一一眼便挑中了一把浑身乌黑的剑,这把剑没有繁复的纹饰,剑托是两头趴伏的的猛虎,整个剑身通体乌黑锃亮,但剑刃看上去似乎未开锋的样子,显得钝,但霸气。

宋初一伸手欲拿起它,却发觉这把剑重量超乎想象,她不得不用双手吃力的端起来。

老叟一脸纠结的蹲几前,“你慢着些,小心把自己的手废了!别看这把剑长得笨拙,其实无坚不摧,一剑挥出,任何铠甲都无法抵挡。”

“这把剑有名字吗?”宋初一问道。

“巨苍。”老叟想了想,才又肯定的点点头道,“就是巨苍,老夫在苍南捡到一块世所罕见的玄铁,耗时一年有余才铸成,不过无人挥的动。”

除了这把巨苍之外,其余的剑都颇具名剑的特性,它们分量适中,剑刃寒如雪,且剑身弹性极好,可圈在腰间做腰带。

“我便挑这把巨苍,你们三个也都各自挑一把吧。”宋初一道。

砻谷不妄其实更喜欢宋初一挑的这把巨苍,不禁道,“这剑如此沉重,老师不如挑把轻便些的,这个让给我如何?”

“挑你的剑去,别打它主意。”宋初一第一眼见巨苍,便觉得眼里看不见别的剑了,所以不管能否舞动,她就选定了。

砻谷不妄撇撇嘴,心想反正你也挥不动,等过段时间在商量,必能换过来这么一想,砻谷不妄便着手去挑别的,他对强兵、武器的狂热立刻便涌现出来,一看之下,竟是每一把都想要。他也不缺钱,但只可惜,老叟说好了卖几把就卖几把,绝无商量余地。给多少钱也不卖。

第八十九章 向赵国前进

砻谷不妄咬牙挑了一柄最入眼的。籍羽和季涣也都果断选择了一柄。

四把剑都选定之后,老叟才捧出一只一尺长的漆绘盒子,递给宋初一,“这是你要袖剑。”

袖剑之所以称之为剑,主要是因为比匕首要长一些,剑身也较薄。

宋初一放下巨苍,接过漆绘盒,刚打开一条缝隙,便有似乎有雪光映照出来,然而当整个盒盖打开时,却只见到了一把不足一尺、普通至极的袖剑。

这把剑简直凡俗到了极点,巨苍虽然显得钝,但好歹整体看起来威猛霸气,而盒子里的这把短剑,似乎任何一个三流铸剑师都能轻松铸造。

“这把剑瞧着磕碜了点,但它实用。”老叟见宋初一居然神色不变,心里舒坦多了,觉得总算遇上个识货的,也不枉他忍痛割爱。

“多谢前辈!”宋初一立刻将盒子盖上,转交给籍羽,生怕老叟反悔似的。

“好小子。”老叟越发欢喜,道,“就冲你有一双慧眼,老夫便把零头抹了。”

想要恭维一个铸剑师,最好的办法不是嘴上拍马屁,反而是像宋初一这样的表现出强烈占有欲举动更令他觉得受用。

虽是使了点小手段,但作为回报,宋初一笑道,“如此真要谢过前辈了,其实小子这里还有两个先父珍藏的酒方,既然前辈如此抬爱,小子愿献于前辈!”

老叟眼睛一亮,哈哈笑道,“好爽快!老夫喜欢,那把巨苍乃是老夫一力打造,便赠与你了,分文不取。其他几把剑均是旁人铸造,我不便做主。”

宋初一没想到老叟竟如此痛快,连忙甩开宽袖郑重的施了一礼,“前辈洒脱,怀瑾便不扫兴,但此恩情,怀瑾必然铭记在心。”

“小事耳。”老叟说着便拉宋初一去写酒方子。

宋初一对这老叟其实也所知寥寥,但喜爱烈酒之人,性子多半也是豪放不羁,所以她便试了试。

士人结交,钱财乃是身外之物,求得就是一个爽快。尤其是铸剑师,对于倾力铸造出来的宝剑都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情,难以割舍,因此老叟虽然手里有许多剑,却从来不立刻售出。他需要一段时间缓缓心情。

然而,铸剑师也是这世间最富热情的人,他们有时侯锱铢必较,一口价钱宁死不改,但有时候遇见英伟人物,或者合脾气的人,亦可能会将剑白送出去。

最重要的一点,是让他觉得你配得上他所铸之剑。

这一点看起来容易,却又极难,其实宋初一也只是碰运气而已。

原本五把剑共八百七十金的价,最后以七百金购得。

一百七十金也是一笔巨款,省下来便是赚了一笔。

离开铁铺之后,几人欢欢喜喜回了驿馆。连一向沉稳的籍羽,眼角都是掩不住的笑意。

大多数男人对于兵器有着与生俱来的热情,俗话说千金难买心头好,尤其是他们三个这样,要么经常领兵作战,要么醉心强兵,忽然手握世间难得一见的利器,如何能不热血沸腾?

回到驿馆,在白平的作陪下用完一顿丰盛午膳之后,车队已经整装待发。

众人略休息了两刻便启程。

因宋初一要求不要太张扬,白平送他们从北门出城后,便立刻返回城。

阳光有些苍白,映着茫茫雪原,耀白的光线令人睁不开眼睛。风不算大,但是天气极冷,道路上的冰结的厚实,车队并不能行的太快。不过他们只需要在天黑之前到达落脚点即可,那处并不算远,所以不着急。

官道上偶有人往来,却都百人以上的大商队,因此宋初一这一支倒也并不显眼

一路平顺,暮色之时刚好到达一处行馆。这行馆建在一大片牧马场的附近,商队只需要出极少的钱财,便能够在此落脚。

但是这种行馆有个弊端,它没有独立的房间,只是用木板简单割开一个个半封闭的小空间。

天气一放晴,商队便活跃起来,宋初一他们运气显然不好,屋内已经人满为患。

宋初一便决定下去活动活动筋骨,夜里在马车上睡。

不过夜风渐起,不能待在外面,季涣带着几个护卫,好不容易在屋内找到一小块地方。

众人最先注意到的不是他们,而是一头体型极大的雪狼,体格健壮,浑身色泽雪白油亮,狼独有的漫步姿态显得霸气十足,只是脑袋上被剪秃的那一块陡然将这份霸气削弱至底线,附带还添了几分呆傻。

原本微有骚动的人群,竟是出奇的平静了。

几人在空地上跪坐下来,白刃顺势便凑到了宋初一身边,头搁在她腿上怡然自得的趴着。

众人看得啧啧称奇。一来,狼这种残暴的动物实在难以驯养,二来,一般的狼都长着一副凶诈面相,这一头却生得不同。

大家的目光看了在白刃身上停留许久,才看了一眼它的主人,是个平凡无奇的少年,倒是旁边的华服少年生的气度不凡,侍卫也是魁梧威猛。

这些都是走南闯北的商贾,何等奇事未曾见过?因此只关注了片刻,便开始自顾的说起话来。

天色刚擦黑,正是晚膳时间,屋内大半人都在用食,少顷,籍羽也送了饭食进来。

宋初一不想把整块肉都丢给白刃,它定然会弄得满爪子都是油,路途中又不便为它清理,因此便边吃边喂它,宋初一的不紧不慢,急的它呜呜挠地。

“商君殁了,你们说秦国会推翻新法吗?”坐在屋子最中央火堆旁的一群人中,有个人问道。

秦国是否动荡,对行商颇有影响,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商机。

有人斩钉截铁的道,“必然会,你们看,自从先君薨后,商君被诛杀,连其一股势力都被连根拔起,新君年轻,怕是老氏族要趁着君权未稳一鼓作气推翻新法。”

众人若有所思,那人接着道,“而且据说杀商君,是新君支持的,我认为可信。想新君还是太子时,因触犯新法其太子太傅公子虔被处劓刑,这一巴掌是掴在了太子脸上啊,能不记恨?且太子也因此被流放,此等大仇,哪个有血性的男儿不报?”

“我看未必。”一名年轻人反驳。

众人纷纷向他看去,青年道,“诸位恐因风雪阻隔,暂不知咸阳之事。公子虔被拘禁了,正是新君下的令。”

“当真?为何?”立刻有人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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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纸今天状态不佳,更的少了点,调整一下状态。

其实,这本书的成绩并不好,这段时间,袖纸真的很感动,有这么多人做袖纸坚实的后盾,打赏还有评论、宣传。看见大家的热情,袖纸觉得必须以十二分的热情来回报,就算只为喜欢它的人,为了自己的兴趣。

这个故事还刚刚开始,大的格局也未曾铺开,袖纸还是会以最认真的态度对待。竭尽全力写出心目中那个血与火的战国。袖纸想了很多事情,心中有些触动,在此拜谢大家!!!

第九十章 为先生送别

“当初是公子虔等人告商君谋反,听说后来查无实证,是诬告…”

宋初一唇角微微弯起,赢驷的手段果然狠辣又利索,不费吹灰之力的便除去了两个巨大的绊脚石,接下来…便是那一干老氏族了。

公子虔虽是赢驷的叔伯,又曾经任太子太傅,可是他受了劓刑之后,处心积虑的要复仇,在朝野积攒下的势力,已经威胁到了赢驷的君权,死是在所难免了。

自从宋初一知道这个世界已经与上一世不同时,她便不会仅用记忆来看待这件事情,因为也许未来不知什么时候,还会变。

用完晚饭之后,宋初一等人坐了一会儿,便返回马车上去休息,虽然一样狭窄,但至少不用和这么多人挤。

白雪,明月。

宋初一抬手敲了敲车壁,外面传来籍羽的音,“先生。”

“羽,请进来。”宋初一道。

外面的人似乎迟疑了一下,才登上马车。

今晚籍羽和季涣轮流守夜,宋初一道,“你和季涣住在这车里休息,我去同不妄挤一挤。”

籍羽看了她一眼,拱手道,“谢先生。”

“你觉得秦公是个怎样的人?”宋初一忽然问道。

籍羽微有些诧异,不知道宋初一为何会忽然问他这个问题,沉吟了一下,却还是如实答道,“雄主也,当王于天下。”

宋初一笑了笑,从几下取出一个匣子拍拍白刃,带它一同下车。

籍羽未有动作,沉默了片刻,透过窗子若有所思的看着她背影。

迎着寒凉的气息,宋初一吐出一朵雾花。

时下群雄并起,实力悬殊不都不是很大,王于天下已经算是极致了,她的灭国论不过是一种远大的梦想而已,所以她才会想到开派立说,希望让这个理想延续下去。

“池巨。”宋初一走到正在守夜的几个人身旁。

这是和白刃一起“捡”的壮士,行路这一段时间,宋初一并没有刻意去接触,但待他们着实不薄。同时,也暗中观察了这几个人。

“先生!”池巨和他旁边的四个人纷纷行礼。

“无需多礼。”宋初一斟酌了一下语言,最终还是直截了当的道,“今日我们再次一别吧。”

池巨惊道,“先生莫非嫌弃某等?”

“不,我只是有事情请诸位相助。”宋初一道。

池巨立刻拱手道“先生只管吩咐,我等必将全力以赴。”

宋初一将手中的匣子交给池巨,“这是五十金,和几件玉器。玉器虽小,总得值五百金以上。”

“这是为何?”池巨满面疑惑,因听宋初一说是有事情要办,便没有急着推还。

“卖了这些东西,想办法在咸阳附近置一块地,好好过生活。我的建议是买了十来个女奴,种桑养蚕为生。但倘若你们有什么更好的法子创家业便尽管去闯不过可不能将地失掉啊!”宋初一笑道。

不过是寻常的购置田地,他们是商队,做这种事情是最正常不过了横竖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所以宋初一也不曾遮遮掩掩。

这分明是给他们钱安家立业啊,这是个很大的诱惑,但池巨还是推辞了,“先生,我等已受到先生的恩惠,怎能有恩不报,再拿先生的钱财!”

“让你们如此做自是有用处。”宋初一并不伸手接匣子,“就当是替我经营家业吧。”

池巨迟疑道,“先生便不怕某等拿着钱财跑了?”

毕竟五百金可是一笔巨资倘若不挥霍,够他们安逸一辈子了。

宋初一闻言哈哈一笑道,“诸位都是义士,我岂会存疑?况且钱财不过身外物,倘若诸位真是携金私逃,就当我看走眼了罢!”

池巨动容,施一大礼,道,“先生如此全心相托,某等必不辱使命。”

“某等绝不辱使命。”其余几人亦随之承诺。

宋初一点头,“你们也是识字的,匣子里有我信函,日后遇上困难可阅之。”说着,她压低声音凑近池巨道,“咸阳附近土地不好买,你们可先在郊野购置小片土地,耐心侯上一年半载,必有转机。”

不管是曾经的记忆,还是以赢驷的性子,距离老氏族的将动荡的日子不会太久了。

变法之后,老氏族的土地流失许多,但无论怎么变他们都还是贵族,几百亩土地总是有的,一旦贵族阶级产生致命的动荡,土地交易才会有机可趁。

“早些休息,明早出发吧,无需同我告别了,总是后会有期的。”宋初一拱手,与池巨等人先行作别之后,便带着白刃上了砻谷不妄的马车。

有了上次的教训,砻谷不妄见宋初一过来便果断的让了窝,令侍婢取了席子过来打地铺免得悲剧再次发生。

因着白刃平时特别爱在浴池里扑腾,身上不脏,砻谷不妄毫不客气的便把它暖炉用。

倒是一夜相安。

天色还朦胧的时候,驿站便开始熙熙攘攘。

安排行路这样的事情一般都是籍羽做决定,并不需要事事都经过宋初一。

砻谷不妄习惯早起,外面一有动静他便已经醒了。又眯了一会儿,他在拥被坐起身,转眼向床榻上看去。

上次便见识到宋初一睡相之惨烈,这回一睁眼看见的景象更是令他叹为观止!整个榻上简直一片狼藉,被子堆得不见头尾,宋初一以一个令人费解的姿势被裹在其中,四肢偶有露出被子,但实在分不清哪里是胳膊哪里是腿。

砻谷不妄长大嘴巴,看了半晌,直起身去仔细观看,找了半晌,终于看见那披散的满头的乱发,不知道是脸还是后脑勺。他不禁伸手拨了拨头发,看见露出鼻子,嘟囔道,“怎么没憋死!”

车队晃晃悠悠的往北继续走,砻谷不妄穿妥衣物,简单的洗漱一番,才便用早膳,便观赏宋初一那令鬼神为之惊叹的睡姿。令砻谷不妄觉得更佩服的是,她一会儿挪个动作,在床榻上各种姿势都舒展遍了,最终居然恢复了比较正常的睡姿!能表示她昨晚睡相极差的唯一的证据,只有脑袋上的鸡窝头。

晨光从车窗里照射进来,宋初一才醒来。发现视线一片黑,愣了片刻,才伸手拨开眼前的头发,转头往几前看了看。

宋初一看着砻谷不妄,不禁皱眉道,“你那什么表情?”

“老师,你觉得自己睡相如何?”砻谷不妄忍不住问道。

宋初一看了看床榻上,揉了几下鸡窝头,掩嘴打了个呵欠,中肯的自评,“应该…不算优美,但大约还不错。嗯,你问这个做什么?”

宋初一心想,难不成让着小子看见什么不雅观的动作?

“我说实话,你会不会报复我?”砻谷不妄试探着问道。

宋初一眯起眼睛,正欲开口,便听砻谷不妄立刻道,“老师睡相实在让人很羡慕,我睡姿太差,想问问老师如何才能像你那么端正。”

盯着满脸诚恳的砻谷不妄,宋初一咳了一声,严肃道,“多读圣贤书。”

“不妄明白了。”砻谷不妄脸色有些发红,连忙敲了敲车壁,“停车停车,我尿急。”

马车一停,砻谷不妄便窜了下去。

宋初一的脸色发黑,暗忖,难道我睡相真的很差?

想来想去,宋初一归结为路途颠簸,睡不太安稳。她从几旁边的箱子上拿了梳子,开始痛苦的扯一头的乱发。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头发在头顶窝了个髻。宋初一这今日不再叫侍婢帮她梳头,因为前天照镜子时忽然发觉,她披着头发的样子,实在越来越像个女人了,再过些时日怕是即便扮作少年,也会被人戳破。

少年和少女的差别有时候并不是很大,可是青年男女的差别便不是仅仅依靠一身男装抑或举止能够掩人耳目的了。

她现在的年纪正处于女子发育的阶段,不知不觉便变了模样…

宋初一洗漱、用完早饭之后,思虑半晌,才从怀中摸出那瓶药,倒出一粒就着水服下。

“先生。”随著籍羽的声音,宋初一紧接着便听见如擂鼓的马蹄声。

宋初一收了药瓶,挑开帘子向外看去。

一群黑甲军疾驰而来,马蹄激起地上的积雪,一片雪雾,与黑色对比鲜明,颇为壮观。

快要靠近车队时,他们减慢了速度,三骑从中飞驰而出,瞬息之间到达窗边。

宋初一这才看清,为首的那位将军一身玄色铠甲,颈间黑色狼毛将容貌遮掩了一半,但那眉眼一看便能分辨出竟是秦公赢驷。

“某是秦将司马错,前来为先生送行。”赢驷高声道。

马车渐渐停下,宋初一连忙下车朝赢驷拱手行礼。她虽觉得自己可能会被赢驷另眼相看,但万不会想到能得一国之君亲自相送,说实话,她还真没办法宠辱不惊。

“将军亲自送别,怀瑾受宠若惊。”宋初一道。

赢驷在坐马背上,倒影着雪光的寒凉眼眸微带笑意的看着她,“士为知己者死,某不过是送别,先生当得。”

他说着,翻身下马,挥手令人呈上两个匣子,“俗物而已,但先生此行路途遥远,多备一些总是没错,某特地送来,还望先生莫要推辞。”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再推辞就没意思了,宋初一爽快道,“如此,怀瑾多谢将军!”

第九十一章 比吴起如何

赢驷微微颌首,“先生一路顺风。”

旁边的护卫接过匣子,宋初一施了一礼,转身上车。

白茫茫的雪原里,黑甲骑兵停伫,冷冽肃然之气与寒风白雪融为一体。

看着车队渐渐走远,旁边的副将道,“君上,不是要抓人吗,为何…”

赢驷面上无甚表情,沉默了片刻,道,“回!”

言罢,掉转马头,扬鞭往城内疾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