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一摩挲尾指的动作微微一顿,这句话与她记忆里那个清朗的声音重合:让我瞧瞧。听闻你在秦国议和中受了伤,可痊愈了?

她顿时失去了敷衍的耐心,“不劳挂心。你也不必处处试探,宋怀瑾的招,绝对的堂堂正正!请吧!”

显然已经直接逐客了。

“那就祝你早日康复!告辞。”闵迟是个要强的人,宋初一话已至此,他纵然还有些话想说。也绝不会再留片刻。

带着满腔怒气从府中出来,闵迟顿住脚步,回头看着漆黑的大门,目光复杂起来——他这是送上门的自讨羞辱啊!

这是预料之中的事,又何必生气呢?他来。既不为了试探也不是为了看宋初一狼狈模样,但他自己也不明白,怎么就决定来了!

闵迟长叹一声,大步离开。

府内,凉亭中。

赢玺止步在亭外,看着宋初一独坐的模样,似乎隐透孤独,就像她许多次看见大哥独坐角楼中观景的模样。

“先生,我昨晚听说巴蜀又传来捷报了呢!”赢玺笑着坐在她身边。

宋初一有些疲惫的一笑。“是嘛,许是很快就能凯旋了。”

“都是先生的功劳!”赢玺本想再多说些话开解开解她,但见她面色有些苍白,只能道,“先生累了吧,我扶先生去休息吧?”

宋初一起身。“岂敢如此劳烦公主,公主为怀瑾劳心费神,怀瑾已是无以为报。想来天色也不早了,公主早些回去歇息吧。”

赢玺看出宋初一对她的客气疏离,却也不以为怪,但凡臣子,绝大多数都是如此。她身为嫡系公主,对臣子们再好再礼遇,也只算恩赐,不算情。倘若真有哪个人立马就顺着杆子往上爬,她反倒要戒备了。

陇西人爽快,赢玺性子亦如是,“既是如此,我便回去复命了,先生保重!”

“怀瑾不便送公主,还望见谅。”宋初一拱手道。

赢玺俏皮一笑,道,“先生将来要做大秦栋梁的,赢玺岂能劳动?我自去吔!”

宋初一莞尔,听着赢玺蹦蹦跳跳的脚步声远离,才顺着石板小道缓缓前行。

“先生。”寍丫赶过来伸手扶着她。

天色将暮,西边红彤彤的云羽毛似的堆积,形如垂天之翼,仿佛蓄积着不可预估的力量,随时可能振翅扶摇直上九万里碧霄。

百家聚集,就算是来问罪,也本应当热闹非凡,然而因为庄子断指之事而显得出奇的沉默。宋初一和赢驷在论学会上别有所指的言辞,渐渐成为了众人的关注重点。

接下来数日,不断有人到宋初一府上打听她那日的话究竟是何意,是否有人陷害于她?倘若真有人如此歹毒,百家必然为她讨回公道!

说出真相,也不过一句话的事情,但她斟酌几遍,心觉得此举未必能至闵迟于死地,她也就乐得在为难他的同时,给自己广播好名声。

有时候受害者越是风光霁月,越能引的诸子百家同仇敌忾,因此对于来询问者,宋初一都是称病避而不见,让寍丫回话,只说是“私人纠葛,不足道也”。

由得别人去猜,由别人去烦。

知道闵迟会过的不好,宋初一也就安安心心的养病,闲来无事时,写逗逗白刃,钓钓鱼,逐渐从阴郁中走了出来。

庄子本人就精通医术,宋初一自是不担忧他受伤问题,只是每每想到那断指,她就心中刺痛,一口气闷在心口上不来下不去。

扁鹊由病推心,知晓她怒气难平,只好每日找她闲谈论道,或直接或委婉的劝导开解。可惜,宋初一虽然是个冷情之人,也一贯拿得起放得下,但偏对这件事情难以释怀。好在她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平时嬉笑怒骂间,丝毫看不出一丝怀恨的痕迹。

足足三个多月过去,十月底,陇西已经进入初冬。

而巴蜀的战事终于落下帷幕!这一场战争,可谓龙卷风式,从秦军进入巴蜀开始算起,短短六个月,连灭了三个实力强盛的国家,足足把秦国的版图开拓大出一倍!

秦国,骤然成为一个可以与楚国土面积匹敌的大国!而与楚国相比,秦国拥有居高临下的战略位置,雄狮铁骑,还有一位年轻且雄才伟略的君主,此等形势,俨然已经成为七国之中最强盛之国!

山东六国顿时紧张起来——卧榻之侧,一头雄狮蓄势待发,岂能安枕?!

而六国之中,当数魏国最为紧张,秦魏世仇,秦据守险关而魏国一马平川,待秦国雄师从巴蜀返回,想踏平魏国岂非轻而易举?

咣啷!

一只精致的漆绘小几被魏王一脚踹飞出去近一丈,他狠狠拍案,咬牙切齿的道,“这个宋怀瑾!这个宋怀瑾!恨煞寡人也!”

“闵子缓,你说,你说说用什么法子能把此人除去!寡人要他死!不行就动用刺客!”魏王声音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他好不容易睡踏实几天,陡遭晴天霹雳,怎么能淡定?

“父王,不可!”太子赫连忙出声阻止,“无故诛杀士人贤者,要遭天下口诛的呀!”

魏王一屁股坐在位置上,呼哧呼哧的穿着气,衣衫散乱,形容颇为狼狈。

“我王先冷静。”闵迟直身道,“秦国兵力毕竟只有那么多,他们陡然扩大版图,要分散兵力去稳定新地,巴蜀民风彪悍,非我族类,岂是那么容易能吃下?况且,楚国已经攻入巴国,并且占了十余里地,秦国一方面要应付巴蜀,一方面又要应对强楚,必然在巴蜀之地驻以重兵…原本国土的防守势必要松动,也许,我们正可以趁机攻取河西之地和离石要塞,占据天险,再练就强兵,不是没有机会灭秦!”

魏王愣了愣,陡然抚掌大笑,“好个闵子缓,大善!”

因为在此逼杀宋初一失利,魏王迁怒闵迟,但经此一番话,他才发觉闵迟果然是有大才。这才想到,闵迟所长在于谋国谋兵,让他用阴谋诡计来逼杀一个人,或许真是没用对地方。

短短一番话,魏王对闵迟又充满了信心。

魏王此人是有魄力的,然他没有识才驭才之能,更不擅辨人性知人心,又偏有“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优点。像他这样的人,倘若一开始便遇到忠义国士,则如虎添翼,然他受人蒙蔽,几番与此等国士失之交臂,因此魏国在他手里也只能走下坡路。

而随着魏王年纪越大,处政能力也大不如从前,而且又添诸多心病,就如一头垂垂老矣的豹子,不能继续捕猎,然利爪犹在,随时可能伤到近身之人。

商议完对秦政策,魏王已然困倦不堪,众人从殿中退出,各自回府。

“右郎中。”

闵迟顿足,转身看见如水月光下,台阶上立着一名蓝色锦袍、面相敦厚的青年,立即拱手施礼,“见过太子。”

“免礼。”太子赫走下石阶,“子缓雄才伟略,嗣甚慕!”

“太子过誉了。”闵迟道。

太子赫笑了笑,“天色尚早,子缓若是不嫌弃,不如小酌几爵?”

太子赫是第二任太子了,第一任太子申在马陵道之战失利被齐国俘虏,自尽而死,次年便立了公子赫为太子。相较于太子申的锐气,魏赫性子平和敦厚,属于比较稳重的人。

阶上忽然传来两声轻笑,“喝酒啊…加我一个不多吧?”

太子赫面色微变,顺着闵迟的目光回身看过去,见弟弟魏嗣负手而立,笑的一脸灿烂。

第240章 再见碧洗天

公子嗣的面容与已故去的太子赫十分相像,俊朗英气,那份锐气亦有两三分相类。

太子赫最终虽然战败被俘,但作为一国太子,他还算硬气,自杀殉国,保全魏国尊严,也没能让齐国拿他要挟魏国。魏王或许是出于对太子赫的痛心和怀念,对公子嗣颇为不同。

闵迟仰头看了看天,“臣观天象,今夜诸事不宜,太子与公子早些歇着吧,明天,臣定设酒宴向二位赔罪。”

“既然如此,倒不好强求。”太子赫素来不喜公子嗣,立刻便顺着闵迟给的台阶下了。

“吔…”公子嗣抬头看看漫天星斗,抱怨道,“诸事不宜啊…长夜漫漫当真有些寂寞呢…”

说着,伸手拢了拢身上的披风,目送那太子赫与闵迟各自离去,才缓步走下石阶。

一夜西风凉,陇西霜降。

阳光下厚厚的一层白霜覆盖咸阳一带,仿佛下了一场雪,映着若碧洗般的天空,分外清爽。

宋府的一个院子里,寍丫穿着羊皮小袄在扫霜,白刃像一只大猫似的跟着扫帚前前后后的扑腾,很快将院中栽种的名贵花草趴扁了一地,好在寍丫也不识货,只觉得不过是几株蔫巴巴的花草而已,顺手就给连根拔了。

这让守着药炉坐在廊上的扁鹊看的分外忧愁。

鸟雀叽叽喳喳,阳光越发明亮起来,透过格窗在寝房的地板上留下了明亮的光斑。

宋初一动了动眼皮,微微张开眼睛。

入眼似乎是黄褐色的梁柱。她怔了怔,猛然睁大眼睛,光线乍然涌入,让太久没有见到光明的眼睛刺痛了一下。稍微适应了一会,她再次慢慢睁眼,模模糊糊的看见屋内摆设。青灰色的帐幔,精致的漆绘长案上摞着一卷卷竹简,镂花青铜香炉,羊皮席榻…

“哈!”静坐半晌,宋初一大笑一声,从榻上跃起,光着脚丫子吧嗒吧嗒的冲出去。

推开房门。阳光瞬间将她包围,眼前出现一瞬的耀白之后,周遭的事物渐渐显现。

宋初一仰望着一碧如洗的天空,抑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失去的时候,她能够很快说服自己接受现实。但毕竟陷入黑暗让她生活诸多不便,如今光明毫无预兆的又回来了,实在难掩失而复得的欣喜!

“先生!”寍丫被宋初一的举动愣了半晌,回过神来时,连忙丢下扫帚,匆匆跑进屋内把披风取出来给她披上,“先生这是怎么了?快回去穿衣吧。”

对面廊上,扁鹊站起身,盯着赤足散发的宋初一看了半晌。目光落在她那双映着清澈天空的眼上,眉宇间也渐渐染上喜色,“大善!”

扁鹊接手医治宋初一的病已经有三个多月,虽说气海重新盘踞很难,但经过他的精心调养之后,至少每日血气注入上气海的时候。她应该能有一时半刻看见光,可宋初一没有任何复原的迹象。扁鹊都快对自己的医术不自信了,近几日每每对着自己绘制的脉络图发呆,看什么都愁的慌,没想到今日一早便得喜讯!

“怀瑾!能看见东西了?”扁鹊丢下蒲扇,大步走了过来。

“前辈。”宋初一正身给扁鹊行了一个大礼,“怀瑾拜谢前辈!”

这数月来两人每日论道闲谈,早已十分熟稔,宋初一虽是第一次看见扁鹊的长相,却不觉得陌生。

“先生眼睛好了!”寍丫惊叫道。

宋初一转眼,看见身旁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穿着羊皮小袄,乌发垂辫,红扑扑的鹅蛋脸,圆而挺翘的小鼻头,一双水杏眼盛满欢喜,原来瘦小的寍丫,竟也早已长成个小美人了!

宋初一不禁得意自己识美人本领,伸手揉了揉寍丫的发辫,“嗯,好了!”

“现在看东西应该还很模糊,等气海充盈这种症状便会消失。”扁鹊总算松了口气,他总算没让自己落下什么污点。

寍丫小脸上洋溢着喜悦,做起事情来更是干劲十足,伺候宋初一洗漱用膳,又把院子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待扁鹊给宋初一施针之后,她才闲下来。白刃没心没肺的将院子里所有的花花草草都折腾了一遍,一溜烟的跑进来,凑着宋初一袖子蹭着,大爪子不老实的从里面找肉脯。

宋初一心情大好,任由白刃往袖子里钻。待施针服药完毕,琢磨樗里疾每日傍晚才有空来看她,便令人准备马车出去转转。

扁鹊操心了数月,好不容易松了口气,便决定在家中好好休息。

宋初一出门前,忽然想到甄瑜在后院里好几个月没有动静,心中一惊,别回头出什么事了吧,“寍丫,甄妹子最近在做什么?”

寍丫忧心道,“之前神医说先生血气郁结,让奴不要给您添烦忧…娇娇每日以泪洗面,人都消瘦了,腰肢把掐那么细。”

宋初一挠挠头,想起前段时间她心情不好,甄瑜的及笄之日,她请樗里疾寻了几卷少见的《诗》回来做礼物,并没有帮她庆祝。樗里疾又因为提亲之事,怕小姑娘见到他尴尬,也只送了礼物。

想当初甄峻离开时,她宋某人可是拍着胸脯跟跟人家承诺好好照顾妹子的…

尽管当时彼此都带算计,尽管宋初一不能亲手为甄瑜及笄,尽管她也不是个言出必行之人,但…总不能让甄峻回来看见好端端的一个妹子变的比黄花还瘦吧!

“去看看吧。”宋初一领着寍丫往后院去。

赢驷赏给宋初一的这处府邸带一眼温泉,别处的浴房都是从温泉中引水过去,因为离的远,水量很小。水温低,只有后院有个极大的温泉池子。

后院是去温泉别院的必经之处,因此甄瑜一个人用着两个最大、景致最美的院子,反倒宋初一和扁鹊像是外人一般。客居一个小别院。

甄瑜从家里自带了十来个奴婢,外加庖厨、粗使奴隶、护院,统共有四五十人。平时连宋初一和扁鹊吃的膳食,都是她在管着。

往后院走的路上,宋初一一边说服自己“甄瑜其实是个好姑娘”,一边觉得,自己这家里的确需要添点人口。

过了二门,有个灰褐色曲裙的侍婢看见宋初一,连忙蹲身行礼。“见过先生。”

“起来吧,你们娇娇呢?”宋初一问道。

侍婢躬身道,“娇娇在别院里。”

宋初一抬脚往里面走,让那侍婢领路,在一株秋海棠附近找到甄瑜。那瘦削的模样。直是比宋初一这个病了好几个月的人还夸张。若说宋初一是瘦竹,她就能随风飘零的娇叶。

眼看着甄峻没几日就要回来了,宋初一寻思着,得赶快给她补补!

“摘花瓣作甚?”宋初一凑近。

甄瑜没想到内院会有别人进入,一时未反应过来,随口道,“做小衣荷用。”

“小衣荷?是何物?”宋初一好奇道。

甄瑜身子一僵,转眼看就宋初一,脸色倏地一红。暗恨自己一时嘴快。

寍丫见甄瑜支吾,便替她答道,“就是塞在小衣里的小荷包,香衣用的,一般及笄的女子都会做一些。”

这下,甄瑜连耳朵根都红了。

宋初一嗅了嗅海棠香。又凑近甄瑜闻了闻香味,中肯的评价道,“这香味不衬你,还是兰香好。”

甄瑜羞的泫然欲泣,将脸埋在胸口,不敢抬头看宋初一。

宋初一恍若未见,温然道,“前些日我遇着些麻烦,妹子及笄时未曾仔细办,今日正要出门帮你补上,可要一起出去?”

甄瑜离宋初一很近,能闻到海棠香气中混着一股类似青草的气息、还有淡淡的药味,是宋初一身上的味道无疑,她微微抬眼,看见宋初一的下巴“去哪儿?”

“妹子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宋初一也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只是单纯出去散散心,这段时间闷在府里,差不多要生霉了。

甄瑜道,“我对咸阳不熟。”

“那就去酒馆吃一顿,热闹热闹。”宋初一每日吃着甄氏庖厨的手艺,实在比酒馆里不逊色,只好说寻热闹去。

甄瑜听闻宋初一不是嫌弃自己,心情稍稍好了一些,又见她不似印象中的严厉,便点了点头,随侍婢回屋收拾。

这一收拾,可让宋初一等长了脖子!

她自己出门也就是洗把脸,把头发梳整齐,然后穿件得体的衣袍,就是算上沐浴,最多不过一两刻时间…虽然早有心理准备,知道一般女子打扮可能要久一点,可没想到这么久!

宋初在凉亭里与白刃窝做一团,扁鹊已经小寐一觉醒来,诧异道,“怀瑾这么快就回来啦?”

“唉!”宋初一爬起身,半靠在白刃身上,支着脑袋,懒懒道,“我还没走。”

“早知道就先出去转悠一圈,回来接她。”宋初一嘀咕道。

快到晌午,宋初一才看见一个兰衣雅致的美人分花拂柳而来,甄瑜原本六七分的姿色,经过一番打扮,竟美的让人挪不开眼去!尤其宋初一现在视力模糊,看那美人儿就仿佛云雾中走来的神女一般。

因着还没有经及笄礼,甄瑜两边还留了垂辫,整体雅致中还有几分活泼。

“先生都移不开眼了呢!”甄瑜身旁的侍女掩嘴悄悄道。

“少胡说,他是我兄长。”甄瑜说完就愣住,他的眼疾好了?

侍女连忙住嘴,敛容垂首,跟着她往亭子那边去。

甄瑜很想喊一声“大哥”,可她实在有些怵宋初一,到了嘴边却变成了,“先生,您病愈了?”

“嗯,有神医在,如何能不痊愈?走吧。”宋初一打了个呵欠,凑近她仔细打量几眼,点头道,“没白捯饬,这样好看。”

“恭喜先生。”甄瑜抿嘴一笑,乖顺的随着她出府。

第241章 似是故人来

甄瑜用的是小型马车,只有三壁,前面以细密的竹帘遮挡,是贵女们出门游玩的常用车。宋初一怕白刃在大街上招摇被别人当做凶兽,或者误伤别人,便坐在它背上,让人知道它是蓄养的,而非野兽。

宋初一特地挑了极为僻静的街巷,吓晕了几个路人后,直接到了一家酒楼,要了个沿街的雅间。

大堂里形形色色的人,望着白刃目瞪口呆。常来酒馆的这些人算见多识广了,他们之中大部分都见过狼,但白刃体型几乎堪比骏马,通体雪白,未露凶相时看起来很是温和,与普通的恶狼完全不同。

大堂内,几乎所有人都盯着白刃,然而却有一名年轻俊秀的士子从宋初一一进门,便死死盯着她的脸,眼中的震惊溢于言表。

“怀义兄?”同几的青年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看傻了啊!”

说罢仰头饮了一爵酒,感叹道,“这咸阳城大了,什么奇事都有,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见那么温驯的巨兽,啧,真是威风。”

司马怀义看向他,“德成兄久居咸阳,可知道那驭兽之人是谁?”

吕德成道,“这个啊…我只听闻客卿张仪蓄养猛兽,不过,他是平巴蜀二十万大军的军师,现在不可能在咸阳,怎么,有心结识?”

“实不相瞒,我观他容貌竟…竟似故人。”司马怀义脑中一片纷乱。

吕德成看了一眼他洗到发白的衣襟,“此人衣着虽然朴素,但身边仆从不少,且以他为主的模样,而那位娇娇更是一身华贵。若是故人,说不定能帮衬你一把!不如现在就去拜会?”

“等等吧,我…”司马怀义犹豫道,“我并不确定,贸然上去相认,恐怕太失礼了。”

“他长得像你故人便是缘分。就算不是。或许也能结识一下呢?”吕德成劝道。

司马怀义垂眸,他现在惶惶若丧家之犬,多个朋友多条路,若是一般故人,他也不会犹豫。

“怀义兄在想什么?”吕德成不解道。他们毕竟是士人,上前去拜会的态度谦恭有礼一些。就算别人没有结交的意思,也不会太无礼。

司马怀义道,“实不相瞒,此人相貌像我未过门的夫人。但幼时我家与她家是邻居,算是青梅竹马了,我知她并无兄弟,只一个独女。若她活到现在,与那士子同年岁相仿,所以可能巧合吧。”

“你想太多了,就算不是又如何?我替你去问问!”吕德成说着。便放下酒樽,起身上楼去了。

所谓雅间,亦是三面是墙,朝着走道的这面用竹帘或轻纱垂掩起。

吕德成顺着侍者的指点,轻易便找到宋初一所在的雅间,站在外面拱手道,“咸阳士子吕德成有事求见。”

甄瑜不饮酒,宋初一正自斟自饮,忽听见声音。转头便隐约看见外面站了人,顿了一下,“吕先生进来说话。”

竹帘掀开,吕德成拱手歉然道,“贸然打扰,还请见谅。”

宋初一转了方向,眯着眼睛看见来人是个灰色宽袍士人,约莫二十六岁上下,身量中等。面膛微黑。但皮肤很细腻,蓄着整齐的髭须。看起来不似一般秦人那样高大粗犷,倒是颇有几分楚越男子的细致。

宋初一观吕德成面相平庸,目光并无闪烁,便主动开了腔,“无妨,吕先生有何指教?”

酒馆里面经常碰见此等情形,不过一般坐在大堂里互相搭话要随意一些,入了雅间的人,就是不太想被打扰,所以过来拜会之人首先态度要更加谦恭。

吕德成道,“在下末学之辈,不敢言指教。在下是替朋友前来请教先生一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