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的话…

俞仲尧对这件事的想法却很简单。

午间,他有过短暂的犹豫,想着是不是等到夜间将付琳不声不响地处理掉,不让洛扬知道实情。最终还是否定了这心思。他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知道很多为人处世的方式已不可更改,相信她或许比他自己更清楚。已经如此,除非重活一次,否则只能让她接受。

他是不够好,一辈子都与善良二字无缘,但是总比做表面功夫欺骗她要好。

至于付琳的生死,是他根本不需要考虑的问题。

他对这种人从无耐心,男女皆如此。留着她做什么呢?要她继续自以为是的班门弄斧?凭什么惯着这种品行的人?

黄昏时,俞仲尧放慢了速度。

章洛扬策马到了他一侧。

他侧头凝着她。

她报以一笑,“你是你,我是我。往后我不会变成你这样,也不会变成付琳那样。”

俞仲尧由衷地笑开来。这三言两语,已足够。

晚风来袭,她眯微眯着眸子,明眸澄澈,目光从容。流云、天空、夕阳、晚霞,都只是她的陪衬。

很想抱一抱她,握一握她的小手。

**

这一晚,抵达之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要宿在帐篷里。

孟滟堂有过那么一刻,想甩手走人,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可是…他望向正与沈云荞站在一起说笑的章洛扬,没了暴躁。她都不说一声辛苦,他有什么受不住的呢?

便是处在了劣势,忍耐才是最该做的——大丈夫能屈能伸。半路打退堂鼓,算是怎么回事?

他冷静下来,和别人一样吃了大锅饭,早早回到帐篷歇息。

简西禾、阿行、高进在饭后忙着在帐篷周围撒上药粉,以防虫蚁蛇出没。

章洛扬先进了帐篷看了看情形。小小的帐篷,被褥下铺着厚厚的干燥的稻草。她试着躺了躺,只觉得分外松软。自己是无所谓的,只怕云荞受不了,连忙去看好友。

却不想,沈云荞已眉开眼笑地躺在地铺上,见她进去,语气轻快地道:“真舒服。要是我半夜醒来,钻出去就能看到夜景了,多好。”之后又担心,坐了起来,“你不会不习惯吧?要是不习惯就来我这儿,我哄着你入睡。”

章洛扬笑出声来,“怎么会,我也觉得好得很啊。”

“那就行了。”沈云荞又倒下去,慵懒地摆一摆手,“快去睡觉,今晚不准做绣活了。要是被我抓到,当心我修理你。”

“知道啦。”章洛扬噙着愉悦的笑,回了自己的帐篷。

夜半,她口渴醒来,意识懵懂,习惯性地抬手去摸水杯。半晌没找到,这才清醒过来,在黑暗中穿上外袍,去外面找水喝。被清寒的夜风一吹,精神一振。举目四顾,看到俞仲尧和高进坐在篝火旁边,正神色愉悦地谈笑。

两个人听到她的脚步声,同时望过来,对她招一招手。

章洛扬走过去,“你们居然还没睡。”只是陈述事实,并无意外或指责。已经了解这两个人了。

俞仲尧将手里的水杯递给她。

章洛扬接过,连喝了几口。

高进起身,“我回去了。”

“行。”

待他走远了,章洛扬才意识到这是故意给她和俞仲尧说说话的功夫。

“以后记得备好水。”俞仲尧说道。

“嗯。”到了这时,章洛扬才真正与他谈及付琳,“你就这样将人处置掉了,真的没事么?”

“没事。她要是一路生事还纵容着,得不偿失。”俞仲尧安抚地一笑,“二爷今日欲极力劝阻,反倒让我更放心——他的人的嘴,怕是比我们这些人的嘴还严实,来日见到付珃,他们绝不会提及付琳只字半句。”

到最终是悄然惨死,连个愿意给自己报仇的人都没有。可千万别活到这地步——章洛扬郑重地警告自己,并且清楚,以自己以往的经历,是很可能活到付琳那地步的人。便是死了,愿意记得自己的人不过一两个。

俞仲尧跟她说起心腹的进展,“有几个人瞎猫撞死耗子似的进了风溪,颇费时间、精力,别人接应他们,也只能用笨法子按着他们走的路线绕。日后我们就不能这样了,时间精力都耗不起。”

“那里是怎样的情形呢?”章洛扬问。

“以现在心腹禀明的诸多见闻来看,与那封信上所写的大同小异。”

“是吗?”章洛扬为之欣喜,“那你不是就更有把握找到南烟了?”

“的确如此。”俞仲尧抚了抚她的鬓角,“你一番辛苦总算是没白费。”

“哪有啊,是别人有意帮你。”

夜色更深了,俞仲尧催促她回去歇息。

她点头,“我去给你倒杯水来。”语毕去了他的帐篷。

帐篷要宽敞一下,多了一张矮几、坐垫。章洛扬给他倒了一杯热水,出去之前,看到矮几上放着一柄小刀,一根竹木,地上散落着一些碎屑。

他总是能找到事情来消磨时间。

**

接下来的日子,一行人整个白日赶路,夜间歇息,并且入夜歇息的时间越来越晚,每日前行的路程越来越长。

人们都在前几日的不适之后习惯下来,倒不觉得怎样。孟滟堂亦如此。

没有任何人抱怨哪怕一句,知道没用,如今唯一能做的,是祈祷自己不要出事,可以安全回来。

章洛扬十五岁的生辰是在路上过的。

那天她自己都忘了,也没人提醒。

俞仲尧命众人快马疾行,日落之前,抵达了一个村镇。十八个人分散开来,歇在几户人家。

憨厚朴实的农妇将饭菜摆上桌,有两道菜,还有一碗热腾腾的面条。

面条一闻味道就知放了不少芥辣,上面铺着肥瘦均匀的肉片,汤里有色泽可人的青菜,香气色泽都很诱人。章洛扬对饭菜若说有挑剔,便是不大喜欢味辣,而到今日,这一点也可以忽略。大不了是吃相狼狈一点,能吃饱就好。

沈云荞笑盈盈地进门来,送给章洛扬一个荷包,一枚金簪,“荷包是我亲手做的,金簪是我以前买回来的,好不好看放一边,是份心意。”

“…谢谢。”章洛扬这才醒悟过来。

沈云荞揉了揉她的脸,在这一刻,温柔得似个大姐姐,“及笄了就是大姑娘了。今日不要难过,不要想家,我们姐妹两个在一起,何处都不是家,何处也都是家。”

章洛扬满心的感动,用力点头。

沈云荞轻轻拍了拍她的脸,“估摸着等会儿还有人来看你,我就先回自己房间了。”

“好。”

沈云荞转身之前,看着那碗面条,笑道:“这边的人做什么都能做得很辛辣,可能与气候有关系吧。你好歹吃几口。生辰一定要吃面的。”

章洛扬用手捧住碗,“我会吃完。”

她拿起筷子,小口小口的吃面。很辣,但是越吃越是暖和,而且很开胃。怪不得云荞和俞仲尧都说,辛辣的食物最好吃。

她把一碗面吃完,连汤都喝尽,鼻尖冒出了汗,随后才开始吃菜。饭菜一如既往地过于简单,不是下厨的人们手艺差,而是这地带可用的食材很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便是边境的情形。

吃完饭,从随身的行李中拿出洗漱所需之物,好好儿洗漱一番,她躺到简陋的小床上舒展开筋骨。所谓的床,只是在石头砖块上搭了两块木板,幸而铺了厚厚的稻草。那种稻草的味道透着一点儿清香,她是从没有任何要求的人,对这些便毫不意外。

每天的情形都一样,到入夜就觉得疲惫,翌日醒来又是好汉一条。

她阖了眼睑,想着俞仲尧从来是一面用饭一面听人回事,他便是要过来,也会很晚。再说了,生辰而已,他兴许都不记得。

听得有人来收拾碗筷,她也懒得睁眼,将被子搭在身上,揉了几下,翻身抱着,闭目养神。

恍惚间听到熟悉的脚步声、轻轻地带上房门的声音,她笑了笑,却是懒得睁眼。

俞仲尧走近她的时候,看到她蜷缩着身形搂着被子的情形,唇角上扬。

放轻脚步,他将手里的东西放在她枕边,俯身看着她。

过了一会儿,她绷不住了,笑着平躺了身形,仍旧搂着被子,“看什么呢?”

“装睡呢?”他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尖。

“才没有,我就快睡着了。”她揉了揉眼。

“睡着怎么行?没等我的打算?”

“又没什么事。”她伸手扯了一下他的衣袖,眼神有点儿挣扎。

“想什么呢?”

“我…”章洛扬微红了脸,“想抱抱你,又懒得起来。”

俞仲尧的心立刻柔软的一塌糊涂,“我陪你一会儿。”他斜身躺在她身侧,将她抱在怀里,捕获她柔软的唇。

唇舌交错。

她轻轻地抽着气,搂住他。

终于明白了。

明白了人朝夕相对还是想念的感觉。

想念他熟悉的气息,想念他温暖的怀抱。

她在他怀里睡着之后,俞仲尧才悄无声息的起身,给她掖了掖被角,熄了灯,在黑暗中离开。

翌日一早,章洛扬天没亮就醒了,发现了他送自己的生辰礼。

是一块刻兰草纹样的玉牌、一根竹木茉莉簪。

她想到了离开贺园之前,他拿着玉石雕篆不欲让她看到的情形,想到了前些日子看到的小刀、竹木、碎屑。

笑容、感动从心底到了眼角眉梢。

他不给她价值连城之物,只给她经自己手而成的物件儿。由此,便是独一无二。

放在手里把玩,见他手法很是细腻,颇见功底,并且,玉牌和竹木簪上都刻有她的名字:洛扬。小小的两个字,但很清晰。

她摘下原来的玉牌,将他送的这一块戴在颈间。簪子却是舍不得用,这可是从头至尾由他打造而成的。太珍贵,便妥当地收了起来。

这时候,沈云荞快步进门来,手里有个小小的提盒,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洛扬,快来吃。”

“是什么?好香呢。”章洛扬忽闪着眼睛凑了过去。

“是高进给你做的两条烤鱼和叫花鸡——叫花鸡只能给你一个鸡腿,别的被他一个弟兄抢走了。”沈云荞眉飞色舞的,“昨日来不及,隔了这一夜才弄到鱼和野鸡。他手艺很好的,你快尝尝。”

“真的啊?”章洛扬可是怎么也没想到,高进还有这一手。

沈云荞打开提盒,递给她一条半尺来长的烤鱼,“他刚烤好我就给你送来了,快尝尝。”

“好啊。”

“你慢慢吃,我还要过去吃放了很多辣油的。放心,大家都有份,算是高进帮你庆祝生辰了——只是高进只管咱们几个人的,别的鱼是烤是做菜他就不管了——懒人就那德行。”沈云荞拍拍她的脸,转身跑出去了。

章洛扬笑着吃了一口烤鱼,鲜美可口得叫她意外地挑了挑眉。津津有味地吃完一条烤鱼,又尝了尝叫花鸡。肉质细嫩爽口,叫她这做饭还算有一手的都频频点头。

她一面吃一面想着,云荞是馋猫,高进有这样的好手艺,凑成一对儿多好啊。可惜这不是能够想当然的事情,只要云荞高兴就好,别的都不急。

早上饱餐一顿,众人的情绪都不错。

孟滟堂倒是记得昨日是章洛扬的生辰,但是苦思冥想之后,决定不去道贺,也没将早就备好的生辰礼送上。

她不需要的。送礼反倒会给她带来些许为难,还是免了。

每日见她高高兴兴的就得了,别的是他不能求也求不来的。

**

八月下旬,一行人顺着苍凉古道,抵达西藏边境,即将进入大峡谷——这也将是最凶险的一段路途。

此后,除了俞仲尧在风溪及边境的手下,他们即将与人世喧嚣、红尘浮华断绝关系,途径罕无人迹的森林、终年积雪的地带、迷宫一般的山峦叠嶂,要随时防范野兽的侵袭、山体的坍塌、雪崩的灾难。

幸而前面有人接应,不然这条道路,会成为大多数人的一场劫数,生死难料。

每个人重新检查了行囊,将没用处的东西舍弃,交由留在当地的锦衣卫保管,每个人必须要随身携带的是火折子、酒壶、水壶和肉干之类的干粮。

章洛扬、沈云荞、连翘、落翘四个女孩子始终不曾有一声怨言,叫一帮大男人都为之惊讶,是以,有的人再觉得辛苦也不好意思说出口。

这一日,人们也将要与陪伴多日的骏马道别——日后大多为适宜徒步行走的路段,若是带着马匹,不过是叫它们平白受罪。

俞仲尧让高进将前路细致情形告知孟滟堂等人,自己则来找章洛扬,要亲口告诉她。

章洛扬正忙着精简行囊,见他进门,指了指简陋的勉强能叫做床的东西,“坐。要是让我打退堂鼓就免了,不如说点儿我喜欢听的。”

俞仲尧笑了笑,“沈云荞也是这么说?”

“是啊。我都商量她好几次了,她都说一定要去看看,还说风溪要真是人世桃花源的话,可以多逗留一段时间。”

“不为这个,你态度也不会这么坚决。”

“那倒是。”章洛扬承认,“我们两个是一家人,要始终在一处的。”说着,她拿出那两枚戒指来,端详一番,取出那枚适合男子佩戴的,走到他身边,拉过他的手,“来,试试。”大略估量一下尺寸,给他戴在了无名指上。

尺寸居然刚刚好。她呆了一呆。

“哪儿来的?”俞仲尧搂着她坐在身边。

章洛扬就将原由告诉了他,“真是奇了。”

“另一枚你戴着正合适?”

“嗯。”

他说,抬手端详一下,“我当你给我的礼物了。”

“你不介意么?”章洛扬笑看着他。

“什么都是一样,要讲个缘分。这东西又不是流落到我们手里的,分明是与贺涛无缘。说不定就是在等你。”

听他这样说,章洛扬会心一笑,“我的想法也大抵如此。嗯,那就送你了。”说着起身去把另一枚戒指戴上,再折回去吻了一下他唇角,“你会每日戴着吗?”

“自然。”

“我也会。”她眉飞色舞的。这算是她第一次送他礼物,并且他很愿意接受。

俞仲尧揽住她,反复吻着她的唇,好半晌才道:“真的不怕?”是指日后的行程。他也厌烦自己在这件事上啰嗦、没有个准主意,但是,心里是真的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