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风滚地,在官道上卷起浅浅一层砂石飞灰。

转瞬,我垂眸,冷冷哼了一声,摇了摇头,笑了。

这个江湖,没什么人是我真正放在眼里的。

新人迎来旧人弃,掌上莲花眼中刺。

走了一批老的,无论敌人,朋友,属下还是陌生人,总会又有新的出现,人来人往,并没什么不同。

这个世上,也没有什么事是我真正非做不可的。

我本就是个混日子的,活一天算一天,逍遥自在,无所求也就无所惑。

但,十年前,在我继任宫主那一日,曾铩血为誓,必用我这双手,亲手血洗玉宇琼楼,杀光,烧光,夷为一片废土,把它从这个江湖上彻底抹杀,不留一丝痕迹!

因为玉宇琼楼欠我。

欠了我一条人命。

那个人是我此生最重视,甚至重视过于自己生命的人。

十年前,我师傅冷将息只身一人前往玉宇琼楼。

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小魔头,你在生什么气?”

背后沈墨白俯下身来,笑嘻嘻抱住我,一只手抬着我的脖子让我仰起下巴。

他黑色的发丝从肩头滑落下来,骚在我的皮肤上,凉凉痒痒的。

我哼了一声,对他露出一抹有点倨傲的笑容。

“哼,说到底,这世上真的没一个人明白白玉蛟。”

“哦?”沈墨白露出颇为感兴趣的神色,扬眉道,“莫非你了解她?”

我摇摇头,转而嘻嘻一笑,“我一个残疾的小丫头片子怎么能明白高高在上的武林大魔头的想法呢?不过我听说那大魔头最爱你这种类型的美男,你要是那么好奇,不如以美色诱之,做她枕边之人,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我让沈墨白去做男宠,谁知他听到这里非但没生气,反而眉梢一簇,肩膀一耸,哀哀叹了口气。

“其实,我本来就是这样打算了。”

我一愣。

“你还记得‘青旅’那帮人吗?其实他们就是舟曲的一个小门派,专门想送上‘贡品’讨好一下白玉蛟,顺便投靠梵刹宫得魔宫的荫蔽。没想到,梵刹宫之人行事诡秘,那些倒霉家伙不明不白,就被砍得一个不剩了。害得本大爷不得不打道回府,另做打算。顺便,还捡了你这么个小魔头。”

我吸了口气,

哦!原来如此!

我就说嘛,一大帮人举着小旗儿到梵刹宫地界来旅游也太脑残了,原来是来示好的。

等等,那沈墨白…不会就是贡品吧?

再等等,那沈墨白混进梵刹宫想干嘛?

“你要去报仇?”我一个没忍住,脱口而出。说完我就有种想要掉舌头的冲动。

沈墨白的表情,顿时更加戏剧化了,那眼睛,一瞬间我甚至都看到里头闪过一抹精光。

“你知道我是谁?”

我支支吾吾,“不,不就是沈家的遗后嘛。你们沈家的事那么有名,是个人都知道好不好?”

“你不觉得,你一个六七岁的小丫头,知道得,也稍微有点太多了吗?”沈墨白继续笑,一边笑一边慢慢凑近我。他眼睛弯弯的,近距离看过去睫毛很密很黑,一眨都能煽起风来。

他嘴角的弧度很魅惑,我目光在他的眼睛和薄唇之间游移。

唔…这个距离…有点危险啊…

“嗯?”沈墨白笑着看我,目光一瞬间刺进我眼底,吓得我一激灵。

于是,我“嗷”一声,咬住了他的鼻子。

咬住他的时候,我和他的脸基本贴在了一起,我的睫毛甚至扫到了他的。

下一秒沈墨白触电一样把我甩开。

“沈、沈墨白!你、你勾引我!”我被他甩得差点从马上掉下去,坐稳了就恶人先告状,嘶声力竭大叫,“你你,你快点把我卖了吧!卖给峨眉卖给少林!随便你卖给谁!我受不了你了!你这个勾引幼童的大灰狼!”

沈墨白一只手捂着鼻子,手指上放的双眼恶狠狠盯着我,然后他眼里滑过一抹讥讽,“卖你是早晚的事,但是现在还没确凿的证据证明你的的身份。况且,现在梵刹宫情况不明了,我得等待时机,才能在最适合的时候开出最高的价。”

“你个奸…”我“商”还没说出来,脑袋上扎着的包包头就被沈墨白一把揪住,左扯右拉使劲蹂躏,蹂躏得我又一阵大呼小叫。

“我让你咬我!死小鬼!”

沈墨白一边把我的脑袋当面团一样揉圆搓扁,一边恶狠狠道。

一切向钱看,向厚赚

要形容沈墨白到底有多穷,我把吴克群的歌《爱太痛》给改编了,哼哼唧唧唱了一路,“吃没钱吃,睡没钱睡。能不能不穷了,因为他太穷了,他穷得快死了,他死得快活了…”

最后,沈墨白都能跟我一起哼哼吴克群筒子的调子了。

快到城门的时候,沈墨白把那匹从梵刹宫顺来的马,卖给了城边的驿站。

用点碎银子贿赂门卫进了城,沈墨白这人渣直奔绣坊,把我身上唯一值钱的系脖子的金铃铛给拿去卖了。更人渣的是,卖了我的铃铛之后,他给自己买了件非常没品味的新衣服。一席月白的书生长衫,老板娘见他俊俏,还配送书生帽一顶。

不过,虽是书生的打扮,在他身上却很难感觉出几分书生的斯文儒弱,倒是一身很非善类的邪恶气息,整个一斯文败类。

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这家伙的养眼度也一下提高了几个档次,惹得老板娘和绣娘小妞们频频向他暗送秋波。

我被晾在一边,冷眼看他那厢被莺莺燕燕团团围住,偷偷摸绣坊桌子上的花生米吃。

吃光了半碟之后,我慢吞吞开腔:“爹…你流连花街柳巷妓院赌场败光了家产,现在,你把娘留给我的唯一一件首饰也卖了,死去的娘若是泉下有知,会怨恨你的…”

我话音一落,现场气氛顿时一僵,女人们一瞬间一哄而散,倾慕的眼神也变成了看人渣流氓一般的鄙视。

谁料沈墨白那家伙顺水推舟,露出了一个颇为无赖的神色,啧啧两声,“乖女儿,跟着爹爹可没好日子过,我找个妓院把你卖了可好?”

我顿时鼻涕两行,“好啊好啊!快点把我卖了吧!”

沈墨白悠然自得扬了扬嘴角,吐出两个字,“休想。”

我怒,脱口而出,“你这悲催的穷光蛋!跟着你还不如去卖身!”

这厢,绣坊的姐姐妹妹大姨大妈们,已经一脸价值观被颠覆的惨样,煞白了脸,无语凝噎。

······

中午时分,在大街上溜达了几圈之后,沈墨白把我放在了一个矮墙头下面。

“你要干嘛?”

我乖乖坐着,好奇的眼瞅着沈墨白从草地里扒拉出一段草绳来,用力拽了拽试试它的结实程度。

沈墨白不说话,只是挂着一脸大尾巴狼的笑容看着我,嘴里还哼着《爱太痛》的调子。

我沉着脸默默念叨,“沈墨白你终于穷得开始捡垃圾了么?”

沈墨白仍旧不语,把草绳的一端栓在我脖子上的乌金项圈上,另一端拴在附近一块大石头上。

最后,他大功告成似地拍了拍手,放了一个缺了一角的破碗在我面前,和蔼可亲说道,“爹有事去办,小白你乖乖在这里等爹爹。回头爹爹给你肉吃。”

“…”我仰着一张茫然无知的呆脸看他,张了张嘴,最后啥也没说出来。

沈墨白犹自贼笑着,拍拍我的脑袋,双手负在背后,屁颠屁颠走了…

我看了看自己一身脏兮兮的破衣服,一双带着狰狞伤疤的露在外头的脚丫,一只破碗…

我擦!!

沈墨白你这个拐卖幼童强迫要饭的社会渣滓!!!

怪不得我都残成这样了你也不给我找个大夫!!原来是想利用肢残这个特点来坑钱!!

我不就是咬了你的鼻子吗!你竟然这样报复我!!

人渣!!

“铛”得一声,一只铜板掉在我面前的破碗里,滑了两个圈,最后在碗底落定。

我抬头,看到一个挎着菜篮子的大妈。

我愣了三秒。

摆在我眼前有两个选项。

1、一巴掌抽飞那个破碗

2、一脚踢飞那个大妈

最后,我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来。

弱弱地眨眼睛,怯怯小声说,“谢、谢谢阿姨,好人有好报…”

顿时,“铛铛铛”,碗里又多了好几枚铜钱。

我低头看着碗里的反射着阳光而金光闪闪的铜钱…

突然产生了一种很畸形的成就感。这貌似是我这辈子赚到的第一分钱啊…

自从当了魔宫的宫主之后,我再也觉得女人的脸和身材一点用都没有。

大家完全看不到我的身材到底是个鸵鸟蛋还是个大S,完全看不到我是长着满脸麻子的大饼脸还是倾国倾城、迷倒众生、妖颜惑众,他们能看到的,只有我脑袋上面顶着的闪闪发光的大字——魔宫宫主,杀人狂,女流氓。

本宫主根本不需要靠脸面和身材来吸引男人。

只要是我多看上几眼的,机灵的属下自然懂的该怎么做。

那些我看上的男人,要么上了我的床,要么烂死在了牢房。

不过风水轮流转,现在本宫虎落平阳变成了HELLO KITTY,忽然发觉,脸什么的,果然是可以用来混饭吃的。

比如说现在。

我可怜兮兮坐在墙角,脸上抹了三道灰,展示着我残疾的双手双脚。每当有路人经过,我就抬起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用一种苦大仇深的目光向他们行注目礼。就这样过了大概一个时辰,我脚边上的缺了口的破碗里,零碎的铜钱已经几乎堆满了一碗。

而相对的,在我对面五米之外,同样是一个蓬头垢面鼻涕邋遢的小乞丐,过了大半天了,一个给他钱的人也没有。

初夏的阳光暖洋洋落在我身上,我稍微换了个姿势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一点。

对面的小乞丐一直用黄鼠狼一样的小眼睛,贼兮兮盯着我面前的破碗。用俩小绿豆眼睛控诉着我抢了他的生意。

他盯了许久,终于蠢蠢欲动了。

我平生最恨的,就是别人从我碗里抢饭。你求我,我会给你,但是你若是来抢,我必然剁了你的爪子。

我于是把后背靠在背后的土坯墙上,然后抬起手露出手腕,扬高了点声音说,“喂,小子。你看到了吗?我的手脚。” 小乞丐似乎没想到我会对他讲话,吓了一跳往后缩了缩。

我说着,还晃了晃软趴趴的手腕,“看到没?都是残废的。我这辈子都不能拿东西不能走路,只能在地上爬。”

我用软绵绵的手指向旁边,“看到刚才扔下我的那个男人了吗?他才不是我爹,我是被他绑架走的,我的手脚就是被他给弄残的。因为残废的显得比较可怜,比较容易赚到钱。如果你想来抢钱,我劝你还是算了吧。他就藏在附近,他可凶了!特别抠门!还会武功!你要是被他抓到,小心也被他把手和脚都给砍了。”

小乞丐一听果然神色警惕地看向四周。

“人啊,在羡慕别人有鞋穿的时候,却都不曾想想,有些人连脚都没有。”

我叹了口气,闭目养神,也不再去管对面那只小老鼠了。

中午的时候,沈墨白把我面前的碗拿走了。他回来的时候,把一只空碗放在我面前,然后塞了一个烧饼在我嘴里。

我咬了一口,葱油的,连个鸡蛋都没有!

我用软绵绵的手捧着烧饼,恶狠狠得啃,“肉呢?!”

沈墨白一边啃着手里的肘子,一边很奇怪地看着我,“什么肉?”

我顿时产生强烈的想扑过去咬死他的冲动。

午后时分,沈墨白那个人渣躺在不远处树荫底下的大石头上睡午觉,我继续在矮墙根底下晒太阳。

我看了看天,看了看面前的碗,看了看树底下的沈墨白。

然后,我试着动了动手,手指有点僵硬,但活动却没问题。于是我小心翼翼去解系在大石头上的绳子。

其实这些天我的伤势慢慢在恢复,深可见骨的伤痕慢慢愈合,现在变成了一道狰狞的疤痕。匪夷所思的是,这些天,沈墨白除了每日用他那把破笛子搅合清水给我洗伤口之外,并没有给我用任何药,甚至都没有包扎,这才十几日,致人残废的伤在我身上竟然逐渐康复了,我的手指甚至可以简单地动作。

难道说由于“刹那芳华”的副作用我的恢复力变得超出常人了?

几分钟之后,绳子轻飘飘落地,我低着头,脸埋在阴影里,扯起嘴角,慢慢地笑了。

傍晚时分,夕阳西斜。乌鸦“呱呱”叫着回巢。

沈墨白一直从中午睡到傍晚,睡了个饱,终于悠悠然醒了。

他大大咧咧伸了个懒腰,挠挠头发,揉揉被铬酸了的腰,坐起来。

结果,还没睁开眼就听到周边一片惊声尖叫。

“啊!!!!!诈尸啊!!!!”

沈墨白有点摸不着头脑,他揉了揉有点僵硬的脖子,低头,忽然发现自己身上盖着半片破草席。

咦?这是…?

“呦,醒了啊?看来今天是要不下去了,该收工了。”

沈墨白听到那个女孩儿用甜甜的嗓音痞里痞气说道。

他仍旧不怎么清醒,于是揉揉眉心,心想,幻觉,一定是幻觉。

“爹,快点带我去吃肉。”

沈墨白终于接受现实,这不是一个狗血的梦。

他低头,看到小小嫩嫩的女孩,规规矩矩跪坐在自己睡觉的大石板旁边。她和他的身边,散落着一堆零碎钱。

而她面前,写着很难看的几个大字:卖身葬父!

梧桐还需凤凰栖

今天,又是春意阑珊,阳光明你个妹的好天气。

本宫今日照例混杂在一堆丐帮弟子中间,厚颜无耻在街上要饭。

我缩在一小巷口,背后是铺满青苔的青石墙,对面是一家门面堂皇富丽的茶楼。前后一对比,越发衬托得我孤苦无依楚楚可怜。

这茶楼名曰添青阁,是锦官城中最具盛名的茶楼。这茶楼里头有个叫青衣客的茶博士,专门搜集各种江湖消息,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嚼尽天下武林八卦。

锦官城本就是江湖人士聚集之地,因此这添青阁格外受武林中人的青睐,乃是探听情报打听八卦的必去之所。

此时,万恶的沈墨白就坐在茶楼的二层靠栏杆处,一边悠闲品着香茶听着茶博士讲段子,时不时对我露出一个小人得志腹黑的笑容。

我两腿盘成莲花座,一脸怨气得用目光勾引过路大叔大妈,一边挠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