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两人泡在浴缸里,她一点力气也无,靠在他身上,任他摆布。窗外城市的轮廓已逐渐朦胧,失去实感,像是一连串闪烁的光斑。

他手里拿着海绵替她擦洗,对她说:“林薇,我杀了人。”

她并不意外,似乎早已经料到了。对他来说,一切的一切非赢即输,他喜欢大获全胜,达阵得分,不光要赢,还要绝对的压倒性的胜利。他不可能不知道那两颗子弹是否命中。

“那么,事情还没完?”她轻声问,唯一的担心是他不能全身而退。

“结束了,”他摇头,“庄伯宁找人改了弹道分析报告,警方不会起诉,这两天就算是拘留,不会再追究了。”

“那不是很好吗,当时你只能那样做,”她又放松下来,半睡半醒。

“是啊,”他在她身后苦笑,“杀过人,我这个坏人的成色又纯了几分。”

她沉默,想要告诉他自己并不在乎他做过些什么。

“还有,”他继续说下去,“王俊也死了,你知道吗?”

“怎么回事?”她终于愕然。

“他在去江门的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陈效解释,“车是用别人的名字租的,随身什么证件也没有,直到今天才确认了身份。”

绑架案发生的当天,王俊也失踪了,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是同行来广州的一个项目经理,说是看到胖子拿了行李离开酒店,而后就再也没回来过。当时是夜里七点左右,他应该刚刚收到消息,目标不在车上,那次行动没有成功。

林薇听着他说,突然明白的他的凄然,这一次他赢了,也输了,被几十年交情的朋友背叛,现在,朋友已死,连一个为什么都不能问。他觉得寂寞。而她正好来了,于是他们上床,就是这样。这实在是一个最好的时机,也是最差的时机,他们肌肤相亲,她反而觉得离他远了。这个念头也让她有一丝凄然,对自己说这就是纯粹的身体上的接触,并无其他。而且,从一开始就是她主动,她也想要的,怪不得别人。

次日天明,林薇醒的很早,穿了衣服就要走。

陈效还在床上,伸手拉住她的手腕,说:“留下来吃早饭。”

她回头对他笑,问:“这是老板的指示还是床伴的命令?”

他看着她,没有回答。她退了一步,他的手就松开了。她一路走出去,头也没回,觉得自己那句话已经足够给这一夜定性。

作者有话要说:此节未完,先看着,我被人拉出去下午茶了…

第十一章 (2)

四周光线暗下来,林薇立刻就觉得氛围不对,她问陈效:“你要干吗?”

“你说我要干吗…”他凑上来,动手解她的衣服,“不是说床伴嘛,你有需要的时候尽管来找我,我有需要就找你,我帮你,你帮我。”

“现在?这可是在公司啊!” 林薇听的五雷轰顶,这算什么?现世报吗?

“就现在,完了刚好去吃饭,晚上我还有事。”他回答,手和嘴都没闲着。

林薇一听更气,这摆明是拿她当开胃头盘了,可自己话都已经撂那儿了,他说得也有理有据,不做似乎圆不过去。而且,随着他的动作,那一夜两人的所作所为又如情景再现般出现在她脑子里,紧紧锁定,赶都赶不走,弄得她也有点想要了。

要是换个时间地点,她倒也不是不能配合。三十八楼人少,可毕竟也是上班的地方,不时有人上来办事。时间虽然已近傍晚,但因为是夏末,还是阳光灿烂的,室内的灯一关,外面显得更亮,十足应了“光天化日”四个字。

陈效却不容她多想,转过她的身体,将她面朝下按在办公桌上,摆到合适的体位,裙子推高到腰际,再扯下她的丝袜和内裤,动作近乎粗暴,满带侵略性的狠劲。依着林薇的脾气,哪里能适应他这样为所欲为,不自觉的就反抗起来。

“别乱动,再动我找绳子了啊。” 他俯身压着她,说完两只手抓着她的腰,连同她的胳膊一起扣在体侧,□顶着她就要进入。

“有必要搞的跟QJ似的吗?!”她气急,回头瞪着他,不管不顾的叫起来。

他腾不出手,也没打算松开她,直接就吻下来,把她的嘴堵上了。那个吻又是铺天盖地的,她无力招架,脑子里只是一瞬的空白,他已经进来了。两个人都感觉到她的润滑,这一回跟上次不一样,几乎没什么前戏,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能这么快进入状态。

“这也能叫QJ?”他一边动,一边在她耳边喃喃。她脸腾的就红了,简直无地自容。

事毕,他放开她就走了。办公室里就有个带淋浴的洗手间,干洗店送来的衬衣西装一应俱全,他进去冲洗,她却只能凑和着自己清理干净。

从洗手间出来,他边换衣服边问:“一起吃饭?”

“不吃。”她回答,气还是不顺。

他也不勉强,任由她一个人走出去。

下班时间已经过了,她收拾了东西就走。等上了电梯,门还没合上,又被按开了,是他从外面进来。

门关上,他开口对她道:“还有件事得说清楚。”

“什么事?”她问。

“你在吃药吗?”

“什么药?”

他笑了笑解释:“避孕的事情你自己搞定。”

这话纯属火上浇油,要是手边有家伙,她直接就能朝他脸上招呼过去。

可她忍着没有发作,也对他笑,说:“还是你戴套吧,就算你不嫌弃我,我也得对你负责不是?我这个人,也说不定什么时候遇到别的什么人…所以还是戴套吧,对大家负责,你说是不是?”

话说完,她又别过脸去,眼睛的余光似乎瞥到他神色一动,却又没敢细看。

“林薇…”他叫她。

还没说到正题,电梯停下来,门开了,有人走进来,往他们中间一站。

门再次合上,电梯一路快速下行,没有人再说话。

刚开始,林薇还有些得意,觉得这一架她吵赢了,可心里某个地方却又有点不舒服,觉得自己还是输了。她也不知道这到底算是怎么回事。

无论输赢,两人之间的基调是定下了——你帮我,我帮你,friends ith benefits。更复杂一层,他还是她的上司。

两天之后,林薇去公关部面试。华善堂的公关部机构很简单,统共就三个人,部门经理黛安马是香港人,总公司外派过来的,带着两个助理做事。

面试进行的十分顺利,林薇却有些心虚,总觉得戴安马知道她跟陈效的关系,对她的客气也是假客气。职业女性最恨大概就是她这种人,上了老板的床,换取不正当利益。虽然话是这么讲,可她还真没想出来自己从陈效那里得过什么好处。林凛刚出事的时候,他的确照顾过她,可现在,反倒是离他远点,还能过的好点吧。

等待戴安马的决定大约也就是走个过场,她调去公关部是陈效的意思,那她十有j□j总是要去的。正式任命下来之前,她还是在CEO办公室门前坐镇。那几天,把她按在桌上这种事,倒是没再发生过,可新花样又出来了。陈效问她要她家的钥匙,理由是和平花园的钥匙她是有的,她随时都可以去,所以她家的钥匙他也得有一把。

这个要求,她只当没听过,打着哈哈就糊弄过去了,可最后还是被他得逞。他把她叫去和平花园过夜,第二天发现自己包里的钥匙没了,后来又在他那儿找着了,但已经被他拿去配了副本。房子是借的,她也没心思再去兴师动众的换锁,就这样吧, friends ith benefits,一把钥匙总要有的。

十月份,她正式去公关部上班,这才发现戴安已经怀孕,之前面试的时候还不明显,此时肚子隆起来,总有三四个月的样子了。她猜到陈效的意图,他是在替她铺路。看戴安的状态,很快要去休长假,产假之后有可能不会再出来做事了。而她的职级仅次于戴安,到时候只要她有能力接手,这个部门经理的位子就名正言顺是她的了。虽然公关部只是个不起眼的小部门,可也是一条捷径,至少她可以以秘书以外的身份,出席公司的管理会议了。

然而,CEO秘书的位子却一直空缺着,人事部始终没找到合适的人,林薇手上的工作也就一直没能交接出去。在公关部做事的同时,她还兼着替陈效打杂卖命的活儿,费力却又不讨好。两人接触的多了,公司上下难免有些人看出他们之间的端倪,说些闲话,而且她本来就是个名声不大好的人,那些传闻也就越加离奇,有人说她私生活混乱,几天换一个男人,有人看到她被陈效的前妻追打,又有人说她半夜站在他住的地方楼下哭。

对这些流言,林薇一概采取熟视无睹的态度,她漠然处之,听任它们出现,甚嚣尘上,再被人忘记。她只是偶尔觉得奇怪,在所有关乎男女的丑闻里,人们似乎总是对男人要仁慈一些,却对女人更加残酷,也正是因为这个,女人们总是更加看重自己的名誉,为人处事也更谨慎。而她,偏偏不信这个邪,所谓名声,她是最无所谓的,反正她是光棍,没有人会为她高兴,也没有人会为她担心难过。她天时地利,她要做一个像男人那样的女人。

她希望能将这个准则充分体现在她和陈效的关系当中,一直觉得自己并不介意陈效跟别人在一起,而她也不是非他不可。之所以暂时只有他一个男人,完全是因为两人在床上还算默契。她对自己说,我只是喜欢他的身体。可这话一说出口,却又觉得不对。她也喜欢他这个人,或者说她是崇拜他的。但如果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身与心,是不是就是爱了呢?似乎又不是,她并不觉得自己爱陈效,这不是爱的感觉。她是爱过一次的,短暂而惨烈,以后再也不能了。

那一年,似乎就是这样过去了,表面平静,而又暗流涌动。

次年三月,公司年报出来,业绩喜人。那时,戴安已经休产假去了,公关部变成林薇一个人做主,对外公布财报,发媒体通稿的事情都是她在负责。于是,外面又有了新的传言,说她是一个如何如何吹毛求疵的上司,刚刚上位,就对下属和供应商多么多么的苛刻。

她是那个小小部门里的暴君,再小的宣传计划也以最高标准要求,要好,要快,要出人意表,而且不允许有一丁点的瑕疵。每一句话,每一个标点,每一次语气转折,都反复推敲,力求做到无可挑剔。她又成了公司里的名人,不仅仅因为她坏到极致的名声,还因为她奇迹般的工作效率,以及无可指摘的成绩。

面对这些,陈效好像从来就没夸过她,把她做的所有事情都当作是理所当然的。林薇对此没有丝毫的意见,她知道自己只是在跟随、模仿、重复着他做事的方式。而且,他也没亏待过她,至少是在金钱上没让她吃过亏,她拿着那个职级最高的薪水,年终有丰厚的花红。

这些钱,每一分都是她挣的。她完全可以开始存一笔首期,而后买房子,或者投资,为未来打算。但她挥霍,她得过且过,仿佛要把二十几年未曾有过的奢侈和任性都补回来。于是,便有了这么一个矛盾的集合体——穿着最时髦的衣服,带着两圈钻的萧邦手表,加班到深夜,累的像条狗。见过她的人都不觉得她像一个刚从大学毕业,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倒不是因为她见老,而是她有种沧桑感,他们看得到,却又不知出处。

四月份,陈效终于决定休假了。

那是他进入华善堂之后的第一个假期,为的是送陈千羽去英国上学。林薇依稀还记得,几年前在淮安,他曾对她说起过自己的英国情节,一点不意外他会让自己的女儿到那里去接受中学教育。

对她来说,真正意外的是,他要她一起去。

第十一章 (3)

千羽去英国上学的事情,林薇从一开头就在经手了。

无论在哪儿,好的中学都不容易进,英国更是这样,学校建的有如古堡,动辄两三百年的历史,每个学期的学费和住宿费都是个不菲的数字,申请入学起码得提前一年半,还有面试、笔试,参加者如云,搞得像皇帝选秀一样。而千羽从小就对念书不太上心,学习成绩也只是平平,最后还是要靠何家人的关系。

世家到底是世家,翻腾翻腾总能找出个把校友来,林薇通过赖Sir引荐过去,甚至还发现有人在布莱顿的一所女校做家委会理事。那位太太夫家姓杨,态度很倨傲,并不买林薇的账。林薇大约也猜得到,在杨太太的眼睛里,陈效只是穷人乍富,商场上或许还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念书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她面子上没表现出什么,心里却替陈效鸣不平,何家人之所以有钱有闲,还不是靠他在挣钱,反过来却又嫌他市侩,多么讽刺。

那场遗产官司之后,陈效始终跟何家的人保持距离,这回为了千羽,才算是第一次破例。趁着一次去香港出差,他亲自拜访那位杨太太,那一次会面,林薇恰好也在场,亲眼目睹陈效的表演,她佩服他的口才,同时又觉得他表现得就像是一个舌灿莲花的流氓,就连杨太太这样见惯了大场面的淑女,也被惊得目瞪口呆。

离开杨府之前,林薇根本不敢抱任何希望,一直在想说不定什么时候他们就会被人家当场赶出去,谁知杨太太竟对他们很客气,满口答应帮忙,陈效一战告捷。不久,学校的复信就来了,开给千羽的条件十分优厚——先进低一年级插班,半年之后参加考试,再正式入学。

过后,林薇这样曾问陈效:“你许了人家什么好处了吧?”

“你指哪方面?”他只是笑。

“不正当的那种。”她补充。

“你介意?”他笑意更浓。

当时觉得神奇,过后细一想又觉得没什么了,原因只是一个字——钱,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钱,那时,年报已经出来,陈效做了些什么,挣了多少钱,有目共睹。他在董事会呼声很高,很有机会继续升迁,如若事成,不仅是中国,东南亚的生意都会交到他手上。

回到上海之后,仅仅是出于好奇,林薇滥用职权,用陈效的密码登陆财务系统,查了一下何氏那些股东每年分走多少钱,她看到那些惊人的数字,也看到那个熟悉的名字——何齐。从数字上看,他还是那个含着银匙的男孩,旁人都在为生计奔波,而他什么都不必做,已是锦衣玉食。而他却选了一条最辛苦寂寞的路,自他进入医学院,四年过去了,如果他真的坚持下来了,两年理论,两年轮岗结束,现在应该已经离开学校,正式开始在医院实习了。他的同学们大多背着几十万美金的助学贷款,当着廉价劳动力,与此同时又做着扬名立万、高薪厚禄的梦。而这一切,于他都毫无意义,他还在坚持着吗?会是怎样一种状态?林薇猜不到。

又过了不久,陈效就提出一同去英国。林薇本来是不想去的,人家孩子去上学,她一个外人跟着,算什么事儿啊?而且,那段日子,她总觉得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似乎有些太近了,超出了她原本的心理预期。

她检讨了一下自己,最后得出结论,主要责任还是在陈效身上。自从她调去公关部之后,两人工作时离得比从前远了,特别是戴安马还在的时候,她并不直接向陈效报告,华善堂不是个小公司,要不是存心要见,非得等到开会的时候才能看到真人。可是下了班,陈效却有种不管上哪儿干什么都得带上她的趋势,吃饭,买东西,当然,还包括夜里睡觉,每隔几天总要联络一下感情。

刚开始时,林薇有点后知后觉,等她反应过来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她知道他内衣裤的精确尺码,他也知道她每个月几号好朋友报到,就他们那种关系而言,这也太近了。而且,他还是个做事很有计划,又喜欢大包大揽的人,跟着他出去,林薇就不必,也不能带着脑子了,否则一定得吵架。所以,这次他放长假出去旅行,她觉得还是不参与为好。

去英国的事情,陈效跟她提过一次,她没正面回答,他也就没再提,林薇以为就这么过去了,可没过几天就接到千羽的电话,求她务必一起去。

千羽对她说:“先去伦敦,再到布赖顿,这一去路上至少得两天吧,就我跟他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的,你叫我怎么熬过去?”

“多买点零食路上吃,吃着吃着就到了。”明知道没用,林薇还是给她出主意。

千羽却答:“我已经开始焦虑了,一天一板巧克力,再吃会胖到两百斤。”

后来,林薇总是对自己说,改变她最终决定的就是千羽的这通电话,其实却不是,她自己也知道的。

那天夜里,陈效在她那里过夜,他们在一条薄被下面j□j,默契的像是多年的情侣。被子和床单都是她熟悉的触感,其间的味道只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床头的台灯开着,灯光朦胧的照下来,让她觉得舒适,又有种相依为命似的感觉。

待到激情退去,他从身后抱住她,在她耳畔低语:“有时候真想把你变小,小到可以装在口袋里,去哪儿都带着。”

每一个字,她都听到了,却装作已经睡去,一声都没吭,只怕他听出来她的声音不对。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被这么一句话弄得快要落泪,整整一夜都睡得不安稳,半夜里醒过来却有种不知来由的快乐。

第二天一早,她起床的时候,他正在淋浴。

她知道自己已经决定了,走进浴室,仿佛不经意的随口提起,说:“千羽一定要我跟着一起去英国,我只好答应了。”

他隔着一片水雾对她笑了笑,事情似乎就这么定下了。

他们的第一站是伦敦,而后再开车去布莱顿。沿途是大片的绿色,时时见到牧场和森林。目的地只是一个很小的城市,按照中国人的眼光来看,就如同一个小镇。

他们先陪千羽去学校注册,那所女校外在古典,内里却很现代化,该有的都有,宿舍两个人一间,室友十分友善,女舍监也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恐怖。千羽本来就是个很独立的孩子,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适应。

而后三个人又在镇上游览,从小小的集市到小小的游乐场。那天天气不错,阳光柔淡,他们一路走到海边,看各种各样的海鸟停在栈桥上,在游乐场坐一种叫火箭推进器的游艺机,对着海面放声大叫,天和海都是一片沉静的灰蓝,海滩上没有细沙,只有大大小小的砾石,到处都是被潮水冲上来的海藻,带着浓烈的腥咸。

傍晚回到学校,临别在即,千羽很随便的跟他们说再见。林薇看出她的胆怯,也看出陈效的不舍得,要这两个人开口怕是不可能,只能朝他们伸出手,跳着脚说:“来,千羽,给我一个拥抱,给我一个拥抱!”

于是,他们抱在一起。她感觉到陈效埋头在她肩上,忽然也有些动容,却只是紧咬着上唇,在他背上拍了拍。

离开布莱顿,就只剩他们两个人了。

“你打算带我去哪儿?”她在车上这样问陈效。

他笑而不答,她很满意,不知道要去往何处的感觉更好。

天黑下来,他们才到了目的地,一座老房子,像是一个改作酒店的庄园,四下寂静,除了天上的星星什么都看不到。夜里,他睡得很沉,她却认床了,怎么都睡不着。

来英国之前,他发了一封特别牛逼的信,大意是有事启奏,无事退朝,凡是在他休假期间,没有发信来麻烦他的人都可以得到一瓶好酒作为礼物,所有的酒钱由写信最多的那个人买单。

窗帘只拉了一层纱,月光模模糊糊的照进来,她侧身看着他,想着那封信就想笑,心里又觉得,他是太累了,一直以来都累。她很心疼他。

第二天,她才看清楚那个庄园的全貌,大片的树林和草地,到处都是静静的,那么静,像是时光倒流。

吃过早饭,他对她说:“出去走走吧。”

于是他们就出去散步,她走在前面,他在后面跟着,周围的景色让她想起某些小说里场景。她记起他说过,小姑娘应该读简奥斯丁,而非杰克伦敦传,她不禁想起他们的第一面,在那个湛蓝的游泳池边上,“I 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他曾这样对她说。

本文转自,原文地址:1913660

第十一章 (4)

室外是法国式花园和连绵的绿色草场,湖泊点缀其间。这样的地方,春天正是最美的时候,人却是出奇的少。他们徒步出去,根本就没遇到过别的游客,就连开车也很少看到其他过路的车子。庄园里面也是一样的,一间又一间的屋子空无一人,陈设豪华,却又砖石冰冷,画里的人反要比画外的还多一点,林薇本以为是淡季,所以游客少,后来才知道是陈效把这地方包圆儿了,除去庄园的工作人员,方圆几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仆人也看不到,但只要摇铃,就会有人立刻出现,问她:可有什么需要?腰身笔直,态度不卑不亢。她自嘲的想,在如此环境中一经熏陶,即使是她这样急躁市侩的城里人,似乎也变得高尚起来。她几乎忘记自己的过去,以及过去的自己,仿佛世界从来就是这样的,天很蓝,阳光和煦,每个人都很绅士。

她不禁去想,如果她没有那样一个低到尘埃里的出身,如果她生在一个正常的家庭,有一个负责任的父亲,一个慈爱的母亲,她的人生又会是怎样的?如此这般的演化有如电影,她很快得出结论,她不会是现在的她,也不会和陈效混在一起。他们就好像两个造化的怪物,彼此欣赏,谁也不嫌谁,既可以自相残杀,也能互添伤口。他们应该生活在一起,每一天都过得像没有明天,若有一天末日真的将临,世界就当从来没有过这两个人。

又过了几天,他们离开庄园,去斯特拉特福镇转了转。那个小镇上所有景点都是跟莎士比亚有关的——莎士比亚故居,莎士比亚母亲故居,莎士比亚女儿女婿故居…,在林薇那嘲讽的眼睛里,那种地方也就跟鲁镇差不了多少,等到了莎士比亚老婆故居——安海瑟薇小屋时,两人都已经没有什么新鲜感了,林薇一个人进去去看了看,上到二楼,正对院子的凸窗开着,她走到窗边,看见陈效在下面抽烟,将手里的门票揉成纸团扔他。

陈效抬头,朝她皱眉,要笑不笑的样子。

林薇调皮起来,道:“奴家一时被风失手,误中官人,休怪!”

陈效嘴里嗤一声,歪着头对她笑。

“笑什么笑?”林薇嗔怪,“严肃点,你应该唱一喏,说不妨事,娘子请方便。”

他果然就不笑了,掐灭香烟,对她做了个手势,说:“下来。”

“干吗?”她问。

“回去了。”他回答,声音不高,却像是一道命令。

她很买账的跟着他走。

夜里回到庄园,他们在卧室外面的露台上亲热。四月的乡下尚有些清寒,他用一条毯子裹着她,露在外面的皮肤是凉的,两人贴合的部分又是那么热,她早已经动情,整个人吊在他身上,吻得天昏地暗。

他却停下来,抓着她的胳膊要挟:“白天你念错台词,重念。”

“什么台词?”她已神魂颠倒,什么都不记得。

“在斯特拉特福念什么j□j!”他教训她。

“那要念啥?你说念啥我就念啥,老爷。”她只是随口说说笑话,没想到他还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