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听我的建议吗?为你自己的安全?”

皮皮看了她一眼,觉得她的态度还算真诚,于是点点头。

“皮皮你还是走吧。远走他乡,越远越好。”

花青旗叹了口气,很同情地摸了摸她的脸,站起来离开了。

卧室的门半掩着。皮皮轻轻一推,吱呀一声开了。

正中央的大床上,贺兰觿正在熟睡,身上裹着一条白色的毯子。修长的腿一直伸到床底,不知是在海上晒了太多的太阳还是光线的作用,他的肌肤是麦色的,肩膀厚实宽大,尺寸恰到好处,并不给人一种武夫般粗壮的感觉。

祭司大人的体型属于修长优雅的那一类。是文艺小众青年喜欢的美感,在个头上不抢眼,但经看,耐看,横看成岭侧成峰,各个角度都不同。

他的身上有种忧郁的气质,惹人怜爱。但狠起来又一脸阴鸷,让人害怕。

跟他相处久了之后你会发现他其实很害羞,内心丰富又说不出口。但他如果喜欢你,不用说你也是知道的。

哪怕是跟你吵架他的声音都是柔和地,低低地,打趣地。他讨不讨厌你,声音都听得出来。

床头柜的玻璃灯台里,点着一只蜡烛。烛影打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白的地方很亮,暗的地方很黑,长长的睫毛从黝黑的眼窝中探出来,像一对翅膀。悠长的呼吸伴随着鼻翼的轻震,他的胸膛几乎不起伏,但整个人即使在睡眠中也充满了生气。

他睡得并不稳,眼皮微微跳动,似乎在做梦。

皮皮在床沿坐了一会儿,不知该怎么办,贺兰觿忽然一个翻身,右手勾住了她的腰。

“皮皮。”他没有睁眼,却知道是她。

“醒了?”

“嗯。”他模糊地应了一声。

“贺兰?”她轻轻地叫道。

他没有答应,又睡着了。

她拉开毯子,看见他的手臂上、背上都缠着绷带,不禁一阵心痛。于是脱下衣服,爬到床上,挤进他的怀中,紧紧地抱住了他。

他的身子是火热的,似乎正在发烧。她的耳朵贴着他的心脏,感受着缓慢而有力的跳动。

他伸出双臂用力地搂住了她,将脸紧紧地贴住了她的脸颊。

这一次,他终于醒了。

“皮皮,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

“在床上?”

“嗯。”

他怔了一下,好像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贺兰觿,如果你想吃我,就吃吧。”

“嗯?”

“既然我的胆子大到敢于爱你,在被吃掉之前,请接受我的爱情与忠诚。”

听到这句话,他足足愣了三秒。忽然翻过身来,将皮皮压在身下,双手按床,开始用力地吻她。她伸出双腿勾住了他的腰,双臂搂着他的肩,在他的唇间深深吸吮,火热的呼吸带着森林的芬芳。她是凶狠的,对他纠缠不放,开始他还大胆地回应,过了一会儿,不得不伸出双掌,像捧着一只篮球一样死死地按住了她的脑袋。

“不行,皮皮。现在不行。”

“不就是要吃了我么,吃吧。”她一把抓住了他的X,用力一捏,“现在就吃,别让我等。”

祭司大人的脸通红了,脖上青筋爆出,嘴唇在她的耳下摩擦着,呼吸越来越急促……

她的目光亮晶晶的,腰微微拱起,像一只看见了猎物的母豹。

皮皮从来没有像今晚这样不想活了。讨厌畏缩、讨厌等待、宁愿与他最后一搏。

面前人影忽动,“砰!”的一声,窗玻璃碎了一地。

祭司大人破窗而逃。

作者有话要说:我这是到了Mid-Novel Crisis了么?

☆、第 22 章

天一亮皮皮就醒了, 觉得口渴, 披了件睡衣来到厨房。刚进门就愣住了,贺兰觿也穿着件睡衣, 正坐在餐桌的椅子上专心地看手机。

想起昨晚的事,皮皮的脸红了红。祭司大人跳窗之后就不见了,她以为他出去逛一圈, 镇定一下,就会回来, 哪知他一夜未归,她也没好意思去找。

“早。”贺兰觿抬起头。

“早。”皮皮拉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两个鸡蛋, “你在看什么?”

“小波的照片。”

皮皮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小波?”

“贺兰波呀。”

没等皮皮瞪他一眼,贺兰觿先瞪了她一下,好像她不记得这个名字特别不应该似的。皮皮以为他在恶作剧, 走到身边一看, 手机上真有一张黑白的B超照片。她立即嚷嚷起来:“哎哎哎,这照片我还没见过呢!不像话!原庆怎么可以没征求我同意, 私自把人家的B超照片发给你?没见过这么把病人隐私拿去巴结人的!”

皮皮对原庆的印象本来挺好,这么一来, 顿时减了几分。永野出生苦、级别低、为出头不得不四处钻营也就罢了。这原庆明明一副高知的样子, 居然也这么没原则?

“第一, 我是孩子他爹,我有权看;”贺兰觿两眼望天,“第二, 不是巴结,是亲戚。原庆是我表弟,顺手就给我发过来了。”

皮皮张大了口,半天合不拢。就在C城冒出一大堆狐族之后,祭司大人这边又冒出了一堆亲戚:有被青桑扶持但不见踪影的堂兄贺兰翚。有准备在北关待命继位的另一位堂兄贺兰翾。现在又冒出来一个表弟原庆。这些人贺兰觿从未提起过,以至于皮皮一直以为整个狐族只有两个“贺兰”,一个是狐帝,一个是他。

不过贺兰觿从不爱提起往事,也不愿皮皮过多地介入狐族,她又释然了。

“我也要看。”皮皮将头凑到手机跟前,仔细看了半天,照片是黑白的,很不清晰,隐约有几排扇形的打描线,依稀是个子宫的样子,中间有个腰豆大的黑点,里面什么也没有。

“你说的小波……在哪儿?”皮皮将照片放大了三倍,清晰度更差了,干脆一片模糊。

“我也没找到,”贺兰觿语气很遗憾,“还没成形呢。”

皮皮“嗤”地一声笑了:“那你这么早起名字?”

“不早,我喜欢名正言顺。”他接过她手中的鸡蛋,“我来吧。”

皮皮坐在桌前,愣了两秒,心里嘀咕:祭司大人这是要亲手给我做早饭么?

以前贺兰觿白天看不见,又只吃花,而且倾向于吃新鲜的或者冰冻的,所以浑身上下不见一点烟火气,连呼吸和汗味都带着花香。她从没见过贺兰觿做饭。

皮皮跟着他走到灶台边,看见他拿出一只小锅,洗了洗,点上煤气,在上面倒了几滴油,很熟练地将一个鸡蛋打到锅中。

站在他的身边,肩膀几乎挨着,不知为什么,皮皮的脸又红了,心也跳得厉害,小腹里的魅珠立即发生感应,全身仿佛揣着一锅热豆子,一时间心绪翻腾,紧张得脖子都硬了,不好意思看他。

记忆中,她与祭司大人的“家庭生活”连一天都没过上。拿了结婚证的当天就去了西安,在农场办完事就分开了。再见面时因为家麟吵架,好不容易合好如初他又受伤了,直到最后被打成原形回到北极,一路沟沟坎坎、起起落落——正经的好日子一天也没有。

锅中的蛋白渐渐凝固,贺兰觿摇了摇,忽然往上一抖,荷包蛋在空中翻了个儿,“啪”地一下掉到地上。

“哦!”

没料到恢复视力的祭司大人煎鸡蛋还是这么不给力,皮皮也窘了,忙道:“没事没事。”

贺兰觿筷子将鸡蛋夹起来,扔进垃圾桶,又去打第二只鸡蛋,叹道:“这辈子我就煎过三次鸡蛋,有两次都掉到地上,运气好差。皮皮你说——”

他自顾自地说着,冷不防一回头,看见皮皮默默地看着那只锅,啪嗒啪嗒地掉眼泪。他连忙问道:“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她轻轻地摇头,仍然不停地流泪,过了片刻,停止抽泣,吸了吸鼻子:“我没告诉过你这些。”

“你没告诉过我……哪些?”他一头雾水。

“我没告诉过你……以前,就在这里,你给我煎过鸡蛋。那时候你看不见,也是这样一翻,鸡蛋掉在地上了。”

他笑了,点点头:“对的。”

“所以你都想起来了?”

他抬起她的下巴,用手指帮她抹掉了两颗泪珠,轻轻地吻了她一下:“皮皮,你不能留在我身边,太危险。我很讨厌点瞳术,本来不想找青旗的,但我真的很需要忘掉你。”

“我不许你忘记我。”她安静地用目光锁着他的脸,“我也不会离开你。”

“可是——”他想说什么,顿了顿,用力地抿了抿嘴,把想说的话又吞了回去。

她按住了他的嘴唇:“有问题就解决问题。咱们一起想办法,嗯?”

“我没经历过这样的事,皮皮,”贺兰觿摇了摇头,“现在我完全没办法控制自己。一想到我会变沙澜族那种样子,会把自己的老婆孩子都吃掉,我就——”

她立即打断了他:“嘿,别这么想——不会的,你不会的。”她摸着他的脸,目光轻柔,“我们不会走到那一步。就算是……就算是真的发生了那样的事,我也不会怪你。——我愿意。贺兰觿,我愿意。”

“我不愿意。”他用力地摇头,“你必须要离开这里,带上你的家人。想去哪个国家?我来给你安排……”

“我不走。”她的声音很坚定,“就留在你身边。无论出现什么后果我都接受。”

他的目光微冷,如遥远的星辰,就这样长久地凝神着她,似乎要看穿她的心思。而她的眸子如春水般清澈明亮,一览无余。

“关皮皮,”他苦笑一声,“你一定要让我当禽兽么?”

“你本来就是。”

他腮帮子硬了硬,沉着脸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放进碟子:“蛋煎糊了。”

“我吃。”她将鸡蛋一口吞下,用力地嚼了嚼,煎糊的蛋是苦的,她就着一杯水强咽了下去。

正在这时,她闻到了一股很怪的气味,不禁向着空中嗅了嗅:“什么味儿啊?贺兰觿,厨房里没有死老鼠吧?”

其实这味儿她刚进屋就闻到了,只是没有现在这样强烈。

贺兰觿没有吭声,从冰箱里端出一盒花瓣一面吃一面思索。皮皮四处查看,终于发现奇怪的气味来自餐桌上的花瓶。

花瓶里的花不知何时被人换掉了,变成了绢花。手工很精致,但毕竟是假的。这老宅的后院是个巨大的花园,还有温室。一年四季任何时候都不缺花,所以宅中的花瓶从来不会放假花。

“这花怎么换了?”皮皮一把将花抓了出来,发现花瓶里泡着半瓶血……也不知是什么动物的血,已经发黑了,发出一股明显的腥气。

她吓了一跳,赶紧把花放了回去,将瓶子里的血遮住:“贺兰觿,这是什么?”

“狗血。”贺兰觿声音淡定,“希望你不要介意它的气味。”

皮皮呆了一下,拿眼将屋子仔细一扫,立即发现门上的钉子挂着一只喜鹊的干尸。

她的脸顿时白了:“你吞了多少颗牛黄解毒丸?”

狐族最怕人间的三样东西:雄黄、狗血、和死去的喜鹊。在古书里常被道士们用来魇禳作法,驱妖伏魔。

祭司大人这是自己诅咒自己么?

见她一脸惊惶,贺兰觿拍了拍她的脸:“别担心,这些都弄不死我,只会降低我的功力,至少在我发作的时候你有时间逃跑。”

说罢又叹了一声:“就算这样,你多半也跑不掉……我只是希望它们能帮我克制住自己。或许这些都是自欺欺人罢了。”

皮皮的心忽然变得很沉重,沉重得几乎喘不过气来:这三样凶物莫说沾身,只要靠近都会令狐人大伤元气,功力低的会有灭顶之灾。以前自己怀疑贺兰吃人,还曾经打算用它们“灭掉”他呢。后来才知道,这些东西虽会严重地影响到贺兰觿的功力与食欲,却不能像龙膏或者照石那样将他立即消灭。每当和皮皮在一起的时候,贺兰都会事先服用微量的牛黄解毒丸,以免两情相悦时伤害到她。

可是如今的南岳一点也不太平,作为首领的他随时都要准备战斗。为了皮皮降低自己的功力,无异于自掘坟墓……

“贺兰觿,你不能这么做,”皮皮将狗血倒进水池,用清水将花瓶反复冲洗。又找到一根棍子将喜鹊撩下来,埋到门外的土中,“一定还有别的办法。”

他默默地看着她,摇摇头。

“要不,”皮皮想了想,“先把我的肝切除一部分给你吃掉,或许就免疫了呢?”

“皮皮你怀孕了,这个时候不能做手术。而且我要是吃了你的肝脏,哪怕是一小部分,尝到了甜头只会更想吃。”

皮皮急着抓了抓脑袋:“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没有,”贺兰觿站起来,将她紧紧搂在怀中,“要么我走,要么你走。现在南岳的局势太乱,我走不了,也不应该走,所以——”

“我也不走。”

贺兰觿两眼看天:“关皮皮,你怎么就听不明白呢?”

“听明白了。我不走。”

祭司大人的声音开始绝望:“关皮皮——”

“就算被你吃了我也不走。”皮皮一字一字地道,“不开玩笑。”

“你是在赌吗?”贺兰觿来气了,“赌我不会吃你?你忘了陶家麟是怎么死的?”

“没忘。如果我也有这一天,我认了。”

“关皮皮,”贺兰觿忍不住吼道,“你究竟想干嘛?找死吗!”

“跟你做夫妻。”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卡文卡了很久……写这文老要道歉,太闹心了。呜呜……

☆、第 23 章

C城艺术博物馆座落在青年路3号, 是个蝴蝶形状的建筑。C城在全国虽偏居一隅, 但盛产艺术家,尤其是画家, 全国最知名的三大美院就有一个在C城。由于艺术博物馆的主要馆藏是当代艺术,展品以抽象派居多,门票又贵, 唐晚荻从来没有去过。

修鱼清去世后,她带着修鱼家的男人又去抓了两天的蚯蚓, 决定把换来的钱分成三份,一分交房租,一份日用, 一份备急。房东不在本地,每月只是上网查看租金是否到账,所以火灾的事暂且不说。院子里的两棵大树, 烧死的香椿被修鱼稷和方雷盛锯成几段后搬走了。唐晚荻从一家农场买了一株年轻的香椿种了回去。虽然树干还不如胳膊粗, 多少是个补救,至少减轻一下房东的愤怒。烧伤的槐树, 发黑的树枝切掉了,烧焦的树皮也刮了, 看上去明显左右不均, 好在这树本来就枝繁叶茂、郁郁葱葱, 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

狐族这边也没有放过他们,次日原庆过来采集了三位狼人包括唐晚荻的血样,之后通知说没有感染, 但勒令狼族三日之内务必离开南岳。对于这些,修鱼一家自然当作耳旁风,当晚修鱼靖就和方雷盛一起抓蚯蚓去了,留下修鱼稷继续养伤。

然而照料过修鱼稷的唐晚荻被他身上那些洞吓得不轻。虽有止血的膏药,这两天换绷带,仍有不少余血流出,伴随着一些脓液,显然伤势并未好转。她悄悄地问了方雷盛才知道,狼族普遍忌讳天狐的咬伤,但贺兰觿还不是天狐,几年前又被北关大祭司打回过原形,修行离天狐就更远了。所以这伤固然不可小觑,修鱼稷体力强壮,早晚能愈合。

这日唐晚荻带着修鱼稷去市中心的劳务市场找工作,帮他填了各种表格,回来路上路过艺术博物馆,正巧展出本市著名水彩画大师方亮功的“花之招展”系列,一整条马路包括博物馆的大门都张贴着广告,修鱼稷走到博物馆的门口,在巨幅海报面前站住了。

“怎么?”唐晚荻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你喜欢画画?”

修鱼稷人高马大,衣衫褴褛,在大马路上走特别显眼。唐晚荻觉得,只要稍微地打扮一下,换一套衣服,他就会显得特别帅。但这个钱如果是自己来掏,是不是有点儿掉架?于是也就没提,但每每走在他身边看见旁人鄙视的目光,心里总会涌起一丝愧疚,仿佛辜负了春光。

修鱼稷点头:“你喜欢吗?”

“中学的时候喜欢过,当时还想考美院呢,家里没钱。”

“进去看看?”

唐晚荻顿了一下,这家博物馆的门票在C城所有博物馆中最贵,现在狼族三人的经济情况是出多入少,万一房东知道失过火还不清楚要赔多少,理应尽量节俭。但她忍住了没说,想着修鱼一家进入C城也怪可怜的,除了打工就是打架,一个夜晚死掉两个,就没过过一天的省心日子。修鱼稷受了这么重的伤也不敢休息,还要跟着她出来找工作,越想越觉得自己是个黑中介,心里一软,决定依他一回,于是说:“行,在这等着,我去买票。”

“看画还要掏钱?”修鱼稷不解,“他画得又不好。”

——在唐晚荻看来何止是不好,她根本不知道这位方大师画的是什么。远看近看就是一堆乱七八糟的颜色当中胡乱几根线。然而方亮功开画展的消息扑天盖地,坐公汽的时候唐晚荻无聊地捡起一张报纸就看到整版的专访。别看人家是抽象派,方大师的一幅画在国际上的成交价都是几百万美元!唐晚荻觉得,一来自己学历不高,审美力有限,二来还得保护本市的文化名人。就像艾菲尔铁塔刚落成的时候,巴黎人人讨厌,恨不得组团抗议,可是外国游客要是有谁说它不好看,巴黎人就跟你急跟你吵,用各种理论反驳你。

“这不是一般人的画。”唐晚荻说,“一幅卖几百万呢。方大师来这办展,博物馆请了专业的保险公司押运,一路警车护送,在家乡人面前可风光了。”

修鱼稷不为所动地“哦”了一声,等唐晚荻买了票过来,两人一起走进展厅。

博物馆占地四万平米,只有两层,“花之招展”系列占据了一楼三分之一的展厅,听说方大师今天也应邀莅临展馆,亲切与观众互动。

唐晚荻跟着修鱼稷楼上楼下地看了一整圈,最后回到一楼,修鱼稷一言不发,但也不想走。

“看出点名堂了吗?”她问。

“这位方大师很喜欢黄色。”

唐晚荻抓了抓头,表示同意:“好像是这样。”

虽未仔细统计,唐晚荻毕竟喜欢过绘画,对颜色很敏感,加上抽象派绘画也看不懂,脑子里能塞进去的就是一堆一堆的颜色,以黄色系居多,她也注意到了。

“你看这幅——”他指着面前的一个边长一米的正方形画作——标题是“晨曦之花”,“用了至少二十三种不同的黄色。”

“那个……”唐晚荻歪了歪脑袋,看着他手指落下的地方,“这不是黄色,这是红色。”

“哦?”修鱼稷抬了抬眉,“我经常觉得好奇,你们人类所指的红色究竟是一种什么颜色。”

唐晚荻愣住:“你不知道有红色?你有色盲?”

“什么是色盲?”

“就是有些颜色你分辨不出来?”

修鱼稷摇摇头:“也许吧。我们狼族不知道什么是红色。但能分辨各种黄色。”

“你流的血是什么颜色?”

“黄色。”

“那这个呢?”她指着窗外的一片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