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中出现一个圆点。

皮皮迷惑地看了一眼沈双成,悄悄问道:“圆点是什么意思?是YES还是NO?”

沈双成摇了摇头,表示不知。

皮皮只得对大海说道:“东灵,我不知道这个符号是指什么,能画得具体点吗?”

这一次,半天没有吹风。

皮皮等了十分钟,仍然不见动静,仍不住问道:“东灵,你还在吗?”

有风轻轻吹过,泡沫中出现了一副新的图案:一只大水母和一只小水母。明显看得出,一个是母亲,一个孩子。

皮皮知道大水母是指东海灵族之母云鹢,小水母是指东灵。东灵没必要画他自己,所以这幅图的意思是指他的母亲云鹢。

“东灵,恢复灵墙需要借助你母亲的灵力,对吗?”皮皮猜到。

图案在风中消失了,泡沫中又出现了那个圆点。

沈双成拍了拍皮皮,轻声道:“恢复灵墙需要强大而持久的灵力,对灵族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消耗。一般来说,不能白干。需要你付出一定的代价。”

皮皮不禁呆住:“什么代价?”

“不知道,”沈双成耸了耸肩,“但肯定跟这个圆点有关。”

皮皮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当年狐帝是用自己的魅珠把灵族囚禁到蓄龙圃的。那颗魅珠已经丢失在流光河里。

莫不是云鹢需要贺兰觿的魅珠作为交换?

皮皮将魅珠从手腕上摘下来,向着空中扬了扬:“你母亲,她要这个东西,是吗?”

那只巨大的水母忽然向船边皮皮的位置漂过来,翕合明显加快,千条触丝如滚水中翻腾的面条,急躁不安地舞动着。

一阵大风猛地刮来,几乎要将皮皮卷到空中。皮皮死死地抓着魅珠,回头一看,甲板的泡沫差不多被风吹光了,留下一个勾号。

皮皮心中一寒,知道自己猜得没错,不禁面色苍白地看着沈双成:“他们要贺兰的魅珠。”

“皮皮你不能给他。”

“可是——”

“魅珠很难修炼。绝大多数狐族一生中只有一颗魅珠。”他急切地说,“失去了他,你腹中的胎儿就无法成活。相当于你这辈子都没法有孩子了。”

皮皮双手轻轻地捂住自己的小腹,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幻觉,她能听见里面胎儿的激烈心跳,仿佛在做某种垂死的挣扎。

她的腿忽然一软,整个身子虚弱地靠在栏杆上,生怕她会跌入海中,沈双成冲过来紧紧地抱住她:“皮皮——别作傻事!”

就在这几分钟的犹豫间,海上的蓝光渐渐地弱了,大群的水母离开渔船,陆续地沉向大海的深处。

“别走!东灵——别走!”皮皮连声呼唤,一咬牙将手中魅珠扔向大海,“魅珠给你!”

“轰”地一声,空中闪出一道诡异的蓝光——海水激荡,狂风呼啸——无数只水母浮出海面,如万道烛光将漆黑的夜空照得明亮如昼。

与此同时,空中传来嗡嗡的声音,似群鸟飞过,似万箭齐发,又好像有一架战斗机从低空飞过——

皮皮紧紧地拉着沈双成的手,难以置信地看着这空中的奇景。

片刻间,水母全部消失,大海重归宁静。

云开月出,水波荡漾,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双成,”皮皮看着腕中的手表,上面仍然有两个“零”,不禁喃喃地说道:“今天,我杀死了我的孩子。”

说罢整个脱力般地倒在甲板上。

皮皮终于哭了:“把我变成一个男人吧,我不配做一个母亲。”

☆、第 48 章

大帐里有股难闻的气味。

唐晚荻一进来就闻到了。据说狗的嗅觉是人类的一百万倍, 狼的鼻子比狗还灵……

嫁给狼族相当于是一种涉外婚姻, 世界观、审美观多多少少要产生点变化。她没什么好抱怨的。没准人家还觉得这是香呢,过段时间鼻子适应了就闻不出来了。

再说她也不是来渡假的。

大帐深处的狼王正在不安地踱着步子, 厚厚的牛皮靴踩在地上,留下一个个深浅不一的脚印。

这个魁梧的男人看上去不到五十,豹头环眼、虎背熊腰、大半张脸都被浓密卷曲的胡须遮住, 如果穿上古装铠甲,活像《三国演义》里大将张飞。

“大王。”她深深地鞠了一躬。

“嗯。”狼王大步走到她面前, 打量了她一眼,指着对面的一把椅子,“坐。”

“谢大王。”

皮椅的腿很高, 根本够不着,她几乎是跳上去的。

狼王如一座山似地矗立在她面前,扑面而来的杀气令她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寒噤。

一路上她从井涟口中听过各种关于他的传闻, 总结出来就是两个关键词:凶狠、残暴——□□裸不带半点掩饰。他的兵器是一把开山大斧, 据说是大禹治水时留下的宝物,曾用它斩下头颅无数。无论战争还是狩猎, 狼王最喜欢血淋淋的场面。让对手最大程度地出血是他最好的娱乐。他最讨厌的是叛徒与逃兵,一旦抓到, 会把全族人叫到刑场, 公开表演“手撕活人”的戏码。

想到这里, 唐晚荻的心咚咚乱跳,呼吸急促了起来。

一只手沉沉地放在她的肩上:“不用害怕。”

她缓缓抬头,遇上他还算温和的目光。

“既然嫁到了修鱼家, 我们就是一家人。”

这话有点故意安慰她的意思。唐晚荻点了点头,隐隐猜出狼王想见她的原因。

由于修鱼稷拒绝成亲,唐晚荻与修鱼彬的婚礼只好单独进行,由狼王亲自主持,算是给足了面子。不过大家也知道安平蕙是个没耐心的女人,她要的东西不能等,迟迟不交出修鱼稷,非旦对狼王的声誉不利,两家的联盟也肯定没戏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件事将会严重地影响到目前的战局。

修鱼稷宁死不屈,除了唐晚荻,还有谁能说服他改变主意?

“彬儿从南岳带回来几箱药。”狼王指着桌上的一个正方型大纸盒,“谁也看不懂里面的说明……”

唐晚荻怔了一下,没想到他会提起这个,随即看了看纸盒,里面的药被翻得乱七八糟,一些包装拆开了,说明书掏出来了,正的反的叠在一起。她有点懵,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问些。

“这些药是我去买的,一共五箱。”她解释,“五哥说……族里很多人有牙病,需要多买常备……店家给我七折,批发价,所有渠道都是正规的,全部都是真货。”

狼王用指骨敲了敲桌子,背对着她:“都是些什么药?”

“消炎的、止痛的、冷敷的、麻醉的——中西药都有。”

很显然,狼王只听懂了一个词:“止痛?”

“对。”

他转过身来,“哪一种药止痛?”

她这才发现狼王的手指微微地发抖,说话吐词不清,嘴也张不大,呼吸有声,喉咙里似乎含着个核桃。她还以为是他中文不好,现在才意识到是牙痛,而且很严重,他在极力地克制自己。

“好几种都能止痛。只是——”她认真地说,“药,不能乱吃。”

狼王脸上掠过一丝愠怒。

“我舅舅是牙医,”她说,“我在他的诊所工作过。前后两、三年的样子,一般的牙病我能看。需要我帮您检查一下吗?”

其实不能算是工作,只能称作打工。唐晚荻在前台干了两年,还去夜校修过医学的基础课,诊所忙不过来的时候舅舅会叫她帮着照个X光、打个下手、递个器械什么的。晚荻一度幻想过把打工的钱攒下来学医,毕业了可以当护士,为此越发卖力。可是舅舅很快就察觉了,对她的态度反而冷淡下来。后来他的女儿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也吵着要来诊所上班,唐晚荻不好跟表妹争饭碗,就去开大巴了。

狼王咕哝了一声,沉默。

唐晚荻依然镇定:“大王?”

“行,检查一下。”沉重的手掌在她肩上拍了拍。

不算用力,却是生疼。

一番仔细的检查后,她很快得出结论:“大王,您有五颗牙需要立即拔掉,上面两颗,下面三颗,不然只会越来越痛,恐怕会令您寝食难安。”

她很注意自己的语气,让它听起来既专业又自信。

“五颗?”狼王皱眉,“这么多?”

“先拔这么多。到了南岳,您需要去牙医那里用X光再检查一下。别担心,缺的这些牙都可以种植回去。”

“种植?”

“种植牙。一种……假牙。”

“管用?”

“管用。”

狼王没有表态:“拔牙——你会?”

“会。”

“你有这个力气?”

“有。”她说,“不需要太多力气,这些牙都已经松动了。”

狼王想了想:“能等两天吗?”

“不能。”她果断摇头,觉得语气太强硬了,又加了一句,“最好不要。大王军务缠身,何必让这种小事烦心?”

她为狼族买的一大堆物资里并没有手术器材,不过她找到了一把尖嘴钳。将它适当地消毒后,先用生理盐水清洗狼王的口腔,涂上消炎的药水,然后将一种无色的麻醉软膏涂在他溃脓的牙龈上。

狼王的牙齿并不齐全,后槽牙的位置上有个大坑,很显然以前有人用野蛮的方法帮他拔过,落下可怕的伤痕。一翻摇动之后,三颗牙顺利拔除。最后两颗是大牙,她不得不动用榔头和起子。

“这个会比较痛。”她警告了一句,开始用力地敲榔头。

无色软膏的麻醉程度跟牙科诊所里的专业药剂没法比,狼王痛得浑身发抖却自始至终一言不发,还十分配合地将口张大,倾斜成各种角度方便她的工作。

狼族的卫生状况令人堪忧,大家都过着原始人般茹毛饮血的生活。这让刚到峻榞的唐晚荻有种强烈的穿越感。修鱼彬算得上是最厉害的大夫了,也只懂得一些草药和巫术,对现代医学一无所知。

前后折腾了三个小时,五颗牙陆续拔完。唐晚荻给狼王开了一盒口服抗生素,怕他忘记剂量,细心地将药丸分成三十等份,让他早、中、晚服用。

收拾东西正要告辞,狼王忽然叫住她:“唐晚荻。”

“大王还有什么吩咐?”

“你去见一下修鱼稷。”

“……”

“跟他说我主意已定,”狼王嗓音含糊,嘴里还塞着止血的药棉,“让他死掉这份心。”

“大王,”她低声说,“在您心中,修鱼稷还抵不过一个安平蕙吗?”

“抵得过,当然抵得过。”狼王说,“可我需要的不止一个修鱼稷。”

“毕竟这是他的终生大事……”

“告诉他,不娶安平蕙,他就没有‘终生’,只剩下了‘大事’。”

“大王——”见狼王心情甚好,唐晚荻还想多劝两句,一位将领模样的人忽然快步走进来,她认出这是狼王的女婿方雷奕:“大王,安平蕙带着安平家的三百号人马快到卡迦河了。派了位长老过来问这边婚礼准备好了没有。”

狼王霍然起身:“这么快?修鱼稷呢?松口了没有?”

方雷奕向门外吹了声口哨,一个高大的人影走了进来。

唐晚荻的脸一下子青了。

来者正是修鱼稷,穿着亮银的铠甲,崭新的新服,刚刚洗完澡,用过她最喜欢的沐浴露,身上飘着椰奶的香气。

“父亲。”修鱼稷微微垂首,假装没有看见唐晚荻。

“你——”狼王怀疑地打量着他,不敢高兴得太快,“想通了?”

“是。”

“太好了,稷儿。”他用力地拍了拍修鱼稷的肩,“对了,晚荻昨天已经正式嫁给你五哥了。”

修鱼稷的神情很淡,礼貌地看了唐晚荻一眼:“五嫂。”

话音未落,忽听“啪”地一声,脸上着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FXXX YOU!”唐晚荻狠狠地骂了一句,掉头离开了。

☆、第 49 章

峻榞的沼泽比沈双成的描绘要可怕一百倍。

开始的时候, 关皮皮死活不肯走这条路, 她看过太多恐怖片,知道陷入沼泽或者流沙是一种特别残忍的死法。

沈双成却说, 峻榞战况扑朔迷离,南岳的营地究竟在哪也不清楚。他们只有两个人,要是在路上遇到了北关或者狼族——不必是主力, 只是巡逻小分队——就很有可能被俘。

毕竟他们只有两个人。

穿越沼泽是最快也是最安全的路线。

送出魅珠后,皮皮担心贺兰觿的安危, 马不停碲地租了辆吉普,抄近路以最快速度进入峻榞。

沈双成劝她先折回鹆门查看灵墙是否恢复,顺便也看看医生了解一下胎儿的情况。她没有理睬, 如果这样需要浪费五天时间。发现手表上没有贺兰觿的心跳数据后,皮皮整个人都不好了,一心只想以最快速度找到祭司大人。

电话打到鹆门, 守关的人说:灵墙正在一段一段地恢复, 预计全部封口还需要一些时间。此外,他们与峻榞失去联络已经很久了。

皮皮这才知道建造灵墙需要巨大的灵力, 并不像她以为的那样,一推电闸电就来了。

腹中胎儿没有任何动静, 不知是死是活。沈双成说, 就算失去了父亲的魅珠, 胎儿也不会立即流产,只会越来越弱,渐渐萎缩, 在数月之内死亡。遗留下来的胚胎会被母体吸收,最终了无痕迹。

无论如何,孩子多半是留不住了。

皮皮由最初两天的痛心疾首、彻夜难眠、到之后的麻木不仁、恍恍惚惚,到了峻榞后终于全面进入抑郁状态,情绪出现奇怪的波动:忽尔低落,忽尔亢奋,忽尔自怨自艾,忽尔歇斯底……

她心中仍然残留着一线希望,祭司大人法力无边,或许有什么特殊办法不需要魅珠也能保住孩子。就像以前她身中无明之火,只要靠近祭司大人就立刻不疼了。

或许有些能量是可以隔空传送的呢?

在沈双成看来,直到进入沼泽,皮皮的神智才开始恢复正常。

因为她吓到了。

开始的时候沈双成没敢告诉她沼泽地有多大。第一片沼泽很浅,淌水过去,最深之处也没有没过膝盖。皮皮就在稀里糊涂之中跟着双成用两天的时间走了过去。

沼泽里有很多蚊虫,泥很稀,有一大部分是水,里面草根缠脚,皮皮索性把鞋脱了背在背上。

越过这片泽地,来到一座小山,他们找到一处泉水,连忙生火做饭,皮皮一连吃了两大碗泡面,意犹未尽,一抬头,看见沈双成从附近的林子里跑出来,腰上别了一只野兔,变戏法般地从口袋里掏出两颗鸟蛋,高兴地说:“吃饱了吗,再来个水煮蛋吧?”

就这一句话,两碗泡面白吃了,皮皮一股脑地呕了出来。

次日翻过小山,眼前又是一大片泽地,无边无际,只看得见远处的山影,皮皮心中害怕,不禁悲从中来:“这片沼泽……也得过去?能绕道吗?”

沈双成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这里曾经是个湖,叫索伦湖,现在叫作索伦泽地,是峻榞最大也是最危险的沼泽。”

“呃?”

“里面曾经淹死过一个军队。”

“明明是条条大道通罗马,干嘛你非挑这里?”

“狼族怕水,这里肯定没有狼族。”

“你来过?”

“没有。”

皮皮忽然想起了金庸的小说:“那你会不会凌波微步?”

“不会。”

“铁掌水上飘?”

“不会。”

“至少会点轻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