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有什么用?”沈双成抱起了胳膊,“你又不会。”

“那你的功夫比起贺兰觿,还是要微微地差一点。”

“何以见得?”他一脸的不服气。

“这种地方,祭司大人应该是可以带着我飞过去的。”

“你是发烧了,还是电影看多了?”

“真的,我亲眼看见他飞过!就这么‘噌’地一下,一掠十丈……”

“第一,这片沼泽不止十丈。第二,这里没有祭司大人。”

皮皮一咬牙,将鞋带紧了紧:“走吧。”

***

才走了半个小时皮皮就明白沈双成的话不假,这片沼泽的确危险。

首先是它的泥很粘,浓稠沾脚,踩下去不见底,□□又很费力,半天走不了一步。

其次是它深浅不一。前一脚没过膝盖,下一脚就到腰际。有一次一直淹到皮皮的脖子,她吓得尖声呼叫,沈双成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她拖出来。

最后也是最可怕的,沼泽里的水不能喝,而带来的水很快就喝光了。他们只能一直往前走,也不敢睡觉,完全找不到休息的地方。

淤泥里有很多野兽的尸体,发出一股强烈的恶臭,皮皮第一次闻到,觉得不可忍受,忍不住干呕了几次。

连续走了三天,才走到沼泽的中心,皮皮心情一振,对面的山影越来越清晰了。据鹆门酒吧的人说,按原定计划,花霖的大营会扎在洛塔河的河弯处,明乾率领的北营分队在黑熊岭上有一个据点,里面有很多储备。贺兰觿目前应当就在这个地区。由于狼族正在迅速南移,南岳北关都在追打狼族,所以总的方向是往南走。

沈双成掏出地图看了看,告诉皮皮,淌过这片沼泽,穿过一座山谷,再翻过四座大山应当就到黑熊岭了。

运气好的话也许只用翻过两座大山就能遇到祭司大人了。

连续三天没合眼,皮皮已经困到不行了。所幸这两天的沼泽不算深,虽然淤泥仍然很粘,走起来比第一天快多了。

第四天的晚上,夜里下了一场雨,皮皮又饿又冻又渴又困,实在站不住了,沈双成只好说:“皮皮,你可以我背上睡一会儿,我背着你。”

皮皮苦笑:“你也累呀,你不困吗?”

“我还好。”

皮皮说了句“那我就不客气了”,立即爬到他的背上,哪知刚一闭眼,身子迅速往下沉,沈双成连忙将她放下来,“不行不行,两个人太重了,淤泥承受不住。”

皮皮早已经困到神智不清了:“双成,再不躺一会儿我就要死掉了……”

说罢身子一倒,直挺挺地向沼泽扑去,被沈双成赶紧抱住:“醒醒,皮皮,醒醒!你看——”

他指着不远处一个黑魆魆的影子。

皮皮勉强睁开眼睛:“那是什么?小山吗?”一面说一面摸出怀里的手电,被沈双成一把按住。

“别用。夜晚能见度太强,灯光会被狼族发现的。”说罢不管三七二十一,拽着她往黑影处走去。大约埋了太多的动物,沼泽中四处可见绿色的磷火,忽明忽灭,令人毛骨悚然。走到近前借着附近的磷光一看,是只巨大的死马,烂得只剩了一些皮毛骨架,因为体积高大露出泥面。

“爬上去睡一会儿。”

沈双成将她抱起来,放到死马的骨架上。天太黑,也看不清上面有些什么,只听见一阵苍蝇的嗡嗡声,皮皮顾不得许多,死死地抱住一根裸露在外的马骨,立即睡着了。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皮皮被双成叫醒,原来死马驼着个重达百斤的活人,又开始渐渐下沉,最后皮皮的半条腿都淹进了泥里,睡得死沉的她居然浑然不觉。

两人打起精神继续往前跋涉,找到另一匹死马,皮皮爬上去又睡了二十分钟……

再次醒来时皮皮发现自己睡在沈双成的怀里,两人共同骑在一头死鹿上,互相倚靠,脸挨着脸,彼此用呼吸温暖对方,就这么睡了近一个小时,算是沼泽地上最温暖的一次睡眠。

凌晨四点,皮皮终于被冻醒了,她伸了个懒腰,叫醒双成,从死鹿上跳了下来。与此同时,那只鹿也完成了此生的最后一项任务,骨架再也支撑不住,哗哗地塌了下去。

“你看——”皮皮指着天空中的几颗飘浮的元珠。

峻榞战况十分惨烈,他们在C城就听说了。元珠喜欢聚集在空旷的地方,所以在沼泽上看见元珠也不奇怪。

“听说死了不少人。”沈双成叹道。

夜雾渐渐地散了,月光宁静如水。他们手牵着手向前走了几步,沈双成忽然站住,轻喝一声:“别动。”

皮皮立即止步,转头看了一眼双成,见他指了指天空。

一道巨大的黑影向他们掠来,快到头顶时忽然分成了两道——

“玄鸟!”

两人立即蹲下来,将整个身子都淹没在泥中,只露出半只脸,一双鼻孔。

双鸟显然发现了他们,不停地在附近的上空盘旋——

皮皮紧紧地握住双成的手,急得直冒冷汗。如果双鸟选择在这里攻击他们,那是根本跑不掉的。

“怎么办?”她悄声问道。

为了防止再次遇到玄鸟,进入峻榞时,皮皮带了一个小型的太阳能驱鸟器,号称红外线感应、变频超声波二合一。连日在沼泽中跋涉,害怕失手掉入水中,就一直没有拿出来充电,现在想用都来不及了。

“不怕,我有马脑。”沈双成从背包里摸出一只弹弓,将一块石头放进皮筋上。

皮皮悄悄地松了一口气,马脑是狐族著名的暗器,乃妖魅群凶之血凝结而成,能杀掉修行不到八百年的狐仙。玄鸟由狐帝亲自繁殖蓄养,从本质上说也是狐仙的产物。

“你有几颗?”

“一颗。”

“WHAT?只有一颗?没多带一点儿?”

“这东西很珍贵好吗。”沈双成低声道,“这一颗是贺兰翚送给我的定情信物。”

皮皮只好不吭声了。

双鸟在天上飞了片刻,忽然间不见了。

两人在泥里待了一会儿,冻得浑身发颤,又觉恶臭熏天,于是悄悄地站起身来。

就在这一瞬间,空中双鸟突至,向他们俯冲下来。

再蹲下去已经来不及了,皮皮抽出猎刀举到耳边,沈双成将弹弓拉得笔直——

“嗖!”

其中一只玄鸟中弹,折回空中扑腾了两下,突然金光四射,如焰火般璀璨一现,空中出现一只火鸟的图案,眨眼间消失殆尽。

“糟了。”皮皮暗叫不好。

也不知死的这只是公是母,另外一只就像疯了一般向他们冲过来。两人抱住脑袋往泥中钻去,那鸟早已先发而至,向皮皮的头顶啄去。

皮皮挥刀猛砍,那鸟原本就是团虚无的灵气,根本不怕刀刃,皮皮还没反应过来,背上就被啄了一下,顿时火辣辣地疼痛起来。

双成将皮皮往泥里一推,不顾一切地向玄鸟扑去,皮皮从泥中爬起,只见眼前两条黑影扑打在一起。定睛一看,沈双成正用双手死死地捏住鸟的脖子,玄鸟拼命挣扎,双翅用力煽动,空中刮起了大风。

皮皮一咬牙,向玄鸟猛冲过去,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抓住鸟翅膀放到口中就是一咬,那鸟吃痛猛地一挣,双爪朝空一抓,沈双成吃痛松手,皮皮还想再咬一口,却咬了一个空。

玄鸟飞到空中翻个了跟头,迅速消失了。

皮皮连忙跑到沈双成的身边,看见他用手捂住了右眼。

她的心猛地一沉。

记得何采骏曾经说过,不能让玄鸟啄到眼睛,否则必死无疑。

“双成——”她叫了一声。

一道黑血从他的右眼流了出来。他用力地揉了揉眼睛,皮皮猛地拉住他的手:“别动!”

她抽出猎刀喝道:“抬起你的脸!”

双成一脸惨白地看着她,皮皮一咬牙,手起刀落,将他受伤的眼珠挑了出来,扔出泥中。

更多的血水流了出来,这一回却是红色的。沈双成俊美的脸上却出现了一个可怕的黑洞,血红色的眼窝骷髅般地瞪着她。

皮皮解开身上的背包,找到一团酒精棉,用它擦了擦手,然后掏出止血药膏涂在他的眼窝之中,用绷带包住。

沈双成惊魂甫定,轻轻地喘气。

她扶着他又找到一只死马坐了下来,发现他根本坐不住,脸色苍白如纸,几近昏厥,连忙将他紧紧地搂在怀中。

“需要我吻你一下吗?”她轻轻地道。

他闭着眼,因疼痛而无法说话。

皮皮俯下身来,在他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他的左眼猛地睁开了,迷惑地看着她。

“一下不够。”他说。

“你要多少?”

“一千下?”

皮皮看着他,嗤地一声笑了。

空中露出熹微的晨光,对面的山峦清晰可见,看得见山顶上皑皑的薄雪。

“快到岸边了。”皮皮说。

“我觉得,那只玄鸟不会放过我们。”

“也是,”皮皮叹了一声,眼睛忽然湿了一湿,“毕竟我吃了他的孩子,这种心情我很理解。”

沈双成“哼”地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

“别太难过。”他淡淡的说,“你怎么知道贺兰觿会特别想要这个孩子?”

皮皮怔住。

“八百年中,每二十五年都会有一个沈慧颜……”沈双成凝视着她的脸,“对你来说,是一生一世,对他来说……是另一回事。”

“贺兰和我生下的孩子……会跟他一样长寿吗?”

——其实这个问题憋在皮皮的心里好久了,但她想当然地认为,自己虽然活不过百岁,她的孩子因为有天星族的血统,却有机会成为下一代的天狐。

沈双成摇了摇头:“不会,你们的孩子只有人类的寿命。”

皮皮一阵惊讶:“可是,贺兰不也是狐帝跟人类的女孩所生的吗?他已经活了八百多年了……”

“狐帝是纯种的天星族,到了贺兰这边,血统就稀释了,成了人狐混血。贺兰只有娶狐族的女子,才能生出像他自己那样长寿的子孙。”

“……”

“现在你是不是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狐帝死活不让他跟沈慧颜在一起?因为他们不可能生出一位能够长久统治狐族的王子。”

作者有话要说:我承认,在我编得兴起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不少的bug,欢迎大家指正~~还有就是,这是初稿,有些情节省略了,出版稿会做认真的修订和填充。大家都在问我什么时候结尾,这个小说大约是三十万字。所以快到这个字数的时候就是差不多结尾了。

☆、第 50 章

一开始, 没人记得住他的名字, 都叫他“三叔家的病孩子”。

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谁都不看好他。

狼族男人死亡率高, 就是因为他们痛恨一切胆小怯弱,有时候明知是傻、明知没有胜算、明知是送死也要硬着头皮往前冲。

这是一个把“大话”当作“真话”的民族,说出来了就不怕闪了舌头;不值得, 也要为它掉脑袋。

狼族讨厌狐族,不仅仅因为宿怨, 更主要的是心理上憎恨。

狼族人像是古罗马将军那样讨厌计谋。对他们来说理想的战争就是约定时间、选好地点、摆好队形、一声号响、公开决斗。

他们甚至认为打仗应当像人类上班那样朝九晚五。如果到了黄昏还没结束,两边应该偃旗息鼓生火做饭、睡上一觉明天再打。

狐族从不这样。他们像腓尼基人一样喜欢战术、崇尚以少胜多。和他们打仗就像下棋,每一步都要动脑筋, 动不动就会中埋伏。

当年狼王大战狐帝,每到平原、海边、谷地一类空旷的地方就会立即铺开方阵、上千人同时前进、浴血厮杀。

这才是他们理解中的正规战争。

可是一到峻榞,狼王一看地形就觉得不妙, 这里山势险峻、道路崎岖、树木杂乱、河湖众多——基本上没什么大面积的平地, 完全不是狼族的理想战场。他这才意识到需要改变打法,开始越来越倚重修鱼彬在军事上的意见。

毕竟, 修鱼彬是他的智囊,是族里最优秀的战略专家。

他用自己的智慧向修鱼证明:打架不好, 学会用脑, 也一样能出人头地。

可是, 修鱼彬可以说服狼王执行他的打法,却说服不了家里这帮带兵打仗的兄弟,除非狼王在场, 不然根本没人听他的,以修鱼稷为最。

在外作战,军情千变万化,说到底还是相机行事的成份多,狼王也不好太过指责,怕伤了将士们的锐气。

修鱼彬抱怨了几次后,狼王无奈,只好安排修鱼稷去C城。

这下终于杀鸡骇猴,兄弟们果然有所收敛。

在修鱼彬的指挥下,几场硬拼之后,北关狐族彻底放弃了正面做战的想法,一门心思地把他们往南面赶。

南岳狐族兵力不足,更是节节败退。

狼族的南下已如破竹之势。

清晨,修鱼彬像往常一样来到营地北边的山坡散步,正好遇见穿着铠甲准备巡逻的修鱼稷。

“早。”他主动地打了个招呼。

“早。”

“新婚之夜过得好吗?”修鱼彬问道,语气里有一丝揶揄。

修鱼稷的脸僵了僵,冷冷地看着他:“昨晚上没见到唐晚荻?”

婚礼热闹非凡,除了六营的病人,剩下的全都参加了。篝火通明、通宵痛饮、狼王指示厨房拿出上好的野味,自家白树皮酿的酒放量供应。

“她一直待在帐篷里,没去。”修鱼彬耸了耸肩,“我劝过她,让她想开点。你又不是第一次往家里带女人……没记错的话——上次那位也是龙族的,不知怎么得罪了你,被你扔进洞里让老鼠给吃了。”

修鱼稷的脸“腾”地一下青了:“你都跟她说了些什么?”

“嘿,嘿,老六,不是哥哥我说你,这种时候你应该更关心安平蕙才对。她才是你的妻子呀。”

修鱼稷向前走了一步,鼻子几乎戳到了修鱼彬的额头,目光如铁锤般打在他的脸上,沉默了几秒,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

“别碰她。”

“唐晚荻现在是我的女人。”修鱼彬“呵”地一声笑了,搓了搓手,“自己的女人想怎么碰就怎么碰——”

话音未落,脖子已被修鱼稷的双手死死地掐住。

“她不是你的女人,这辈子都不是!”

修鱼彬用力地挣扎了一下,修鱼稷的手指扣得更紧,只听掌中的颈骨“喀喀”作响,几乎要被拧断了。

“别碰她。别靠近她。别跟她住一个帐篷——”修鱼稷一字一字地说,虎口用力收拢,修鱼彬的脸顿时紫涨起来,“你要敢动她一根毫毛,我就会狠狠地收拾你,让你后悔生出来,让你不得好死。”

他的气根本喘不上来,双腿乱蹬,青筋乱爆,那一瞬间,他以为自己要完蛋了。

修鱼稷猛地松开了手。

他身子一软,瘫倒在地,大声地喘气。

一只脚重重地踩在他的脸上,将他半个头都踩进了泥土中,修鱼稷的声音从上方传来:“跟我说,你听见了。”

他抱着脑袋咬牙抵抗。忽然惨叫一声,身上又被修鱼稷狠狠地踹了一脚。

“听见了吗?”

“听,听见了。”

修鱼稷终于挪开了自己的脚,冷冷地看着修鱼彬灰头土脸地从地上爬起来,歪歪倒倒地向旁边的一棵大树走去,抱着树杆低头呕吐,末了,还吐了一大口血。

正要转身离开,忽听修鱼彬嘶声吼道:“是你杀了我父亲!别以为我不知道。”

他身子猛地一凛,闭上眼睛,垃圾箱里的那一幕浮现出来。一时间,浑身的血都涌到了脑中。他冲过去一把将修鱼彬扯到面前,咬牙切齿地道:“是的,是我杀的。”

“为什么?”

“因为他做了不可饶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