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攥着腾龙戒意识渐渐消散时,她感觉到有股吸力把她从身体里吸了出来,夜空那么美丽,可夜空底下却是炼狱,但她又不舍得离开,即使是炼狱,还有个人让她挂心,就是那个已经癫狂的男人,此刻他身上插了好几根箭,龙眼正极力挥开射向他的火箭,然而他却像疯子一样,根本不管自己的身体是否还存在?她努力抓住他的盔甲趴到他的背上,感受着他的心跳,他的心跳是那么有活力,如果她离开了这个男人,他会怎么样?他依然还会是位好皇帝,依然可以完成他的霸业,可是他就只会是一位帝王了吧?伸手抚摩他的脸颊,这个男人的心已经离她越来越接近了,但越接近她就越伤心,他不曾对谁完全打开过,就连她也是,帝王的心只留给自己,谁也别想完全明白。

“如果我走了,还会有人再靠得这么近吗?”她闷闷得问自己,抬头却见他满脸的鲜血,“你竭力想让我靠近,却又不敢让我碰触,到底那里装了什么?”手碰触到他的胸口,却像一抹空气一样穿过他的身体。他的眼一瞬间瞄了一眼她肉体的位置,却见她的身体已被埋进尸堆,那股忧伤第一次呈现在空气里。她凄然泪下,真得放不下他一个人留下!

她默默看着他身上流出的殷红的鲜血,小时候,他总爱冷着脸给她吸吮手上的伤口,她总会害怕他这种举动,因为他的脸总是那么严肃,直至今天,她才明白原来这种举动潜意识里是种承诺,他们血液相连的承诺。

“引辰”午夜时分,他一声声低叫着她的名字,因为白天他不能露出忧伤,

可他却不知道,他守了半年的引辰一直都在旁边看着他的举动。

当她睁开眼时,她用尽力气给了他一个微笑,还好,他没放弃她,她也没放弃他。她还记得当她能走动时,他一直陪她走了一夜,隔天一早才匆匆回去上朝。

经历过那场浩劫之后,她终于明白,这世上之所以有她,就是因为有他,之所以有他,也是因为怕她孤单。他们一开始就注定了要相互依靠!这世上的人没有谁是为了别人活着的,但为了自己却也是为了别人,为了别人也是为了自己。

这十多年来,他改变了很多,唯一没变得就是对她的信任,这一点对她来说就是种承诺。

“干什么呢?又傻傻的看月亮?”他站到她的身后。

低首让泪水洒进无边的夜色里,“过几天是筝儿的生辰,我在想给她做什么寿面。”

“筝儿也长大了。”扶住她的胳膊往外走。

“段扬呢?”突然记起他们今晚的目的。

“关不住的人,自然只能放他走了。”

“又让云韶为难了,他们可是要斩首的死囚。”

“只能他自己想办法了。”

“爷。”

“嗯?”

“陪我走一会儿吧。”

“嗯。”

四十八. 驾游 三

段扬的事并没有给他们造成太多干扰,人和事他们见得太多,早就锻炼出了处世不惊的能耐,其实皇家贵气也多半是因为见过太多东西,很难对某些事产生惊愕,久而久之,一代一代如此累积下来,自然成就了浑然天成的贵气,当然,这说法未必全对,可起码也是一部分原因。

水都的拜龙节共有五天,这五天内,各地的商贩、客商、游人,几乎可以把水都城挤破。

筝儿的十一岁生辰过得很寒酸,当然这是相对于她的公主身份来说得,往年,虽然也不大操大办,可起码皇后和皇太后会在宫里办桌宴席,皇后无子息,对季海所生的儿女尤其好,虽然大部分人觉得她是想拉拢季海以保住她的后位,可季海心里明白,她只是爱屋及乌,她把自己今生对他的爱全部转移到了他儿女身上,这种转移是种痛苦,也是种寄托。

本想亲自下厨做碗寿面,怎耐最近胎气所致,手脚都有些浮肿,金谋不让她乱动,毕竟算是高龄孕妇了,保养不当很容易出乱子,寿面就只好由店家去做,这是筝儿第一次出京,一开始就跟着野马一样的哥哥,摔打了一个多月,娇气也消了不少,如今也敢徒手抓菜吃了,她并没多管,一回宫里,教引婆婆自然还会让她改过来,就先让她自由自在一点吧,人生总是要有甜有苦才成正果的。

“娘亲,你的手怎么肿得越来越厉害了?”小丫头摸着她的手,也不管是不是把油渍粘到了娘亲手上。

“娘亲这是胖得,来,快把面吃完,记得不要咬断,这可是长寿面。”

小丫头埋头继续吃,可刚咬两口就突然一脸惭愧地抬眼,“我不小心咬断了”

这话惹得季海笑了半天。

金宏今天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却只顾着吃饭,估计又饿了几天,真不知道他整天都在干吗。

金谋刚下楼去了,说是云韶来拜访,她没跟着下去,一来陪女儿吃面,二来这两天身子总有些不舒服,也不想动。

“娘,我给你捏捏吧,肯定很舒服。”吃饱喝足的金宏来了兴致。

刚刚托了季海的小腿来捏,却被门口一声呼喝给吓停了,“不要动!”是个清脆的女声。

来人是个十七八岁的女子,身形清瘦,鹅蛋脸形,眉毛弯细,唇色红润,配上一身水蓝色的衣衫,虽不能说有多美丽,但却显出了几分不识人间烟火的意思。她身边跟了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身上还背了一只细藤编的药箱。而她们身后站的人正是金谋。

没等金谋张嘴,那女子便自行进来蹲到季海身前,轻轻拿开金宏的手,“孕妇的四肢最忌人动,不管针灸还是穴道挤压都不可以,容易使胎儿滑落,还有那株熏香也要撤了,虽然这香味淡,且可以凝神静气,但不适合孕妇。”声音虽然严厉,却带了几分柔弱,让她说出来的话失了不少威信。

金宏到被这女子弄得有点呆楞,这女人哪来的?

“云韶请得大夫。”金谋顺手恰掉熏香,这玩意还真没在意,这客栈一直用这种香来驱除异味,闻惯了到给忘了。

女大夫轻轻执起季海的手腕,她的手凉凉的,摸在腕子上还挺舒服。

“夫人最近可喝过花茶?”

“没有。”

“餐食里可有桃花等疏通经络之物?”

季海仔细回想,似乎吃了些这类东西,“似乎有一点。”

“夫人请忌食!”说着便让身后的小丫头递过了药箱,打开药箱,拿了几张纸开了张药房,“夫人没什么大碍,不过以夫人的庚岁,要多注意饮食、起居,才可保母子平安。”

季海笑着点点头,这女子虽看似柔弱,声音也清甜,可说话间的神态透着股坚韧,难得这么小的年纪就有这种修为,“这位大夫贵姓?”没用姑娘这个称呼,她觉得她会喜欢大夫这个称呼。

“我家小姐无姓。”拎箱子的小丫头到是抢先了。

女大夫微微低一下眼,“夫人先用此方养胎,过两天我再过来观诊。”

等这位奇怪的的女大夫出了门,季海才起身来到金谋身边,“云韶到比你还细心,竟然特地找了大夫来,我看,咱们也该回去了,再这么待下去,我怕他不能正常理事,那就得不偿失了。”

“过两天吧,等段扬走了我们再回去,正好你的身体也不好,何况我还想把这小子也带回去,今年武状元三甲他进不了,就休想再随意出京。”

“父王,治理天下能光靠武功吗?”金宏刚被女大夫薄了点面子,此刻已经完全恢复。

金谋送了儿子一抹诡异的笑,“文可安绑,武可定国,少了一样都不行。”

“难道父王想啊?”省略的话没讲出来,父子俩相对一眼后都笑了,“父王肯定能做到,只是时间的问题。”显然,他们打算把这份哑谜打到底。

“整天万岁万岁的喊着,可自古至今,你见过几个百岁皇帝?能撑到古稀已是万幸,身为帝王最重要的就是知进退,什么事都要比别人想得多,想得透,能做到的,就一定要做到,做不到的,想办法也要做到,实在不行就只有铺好路,等着后人去做。” 他的回答虽没有承接金宏的话,可间接里既指明了自己的决心,又预告了儿子将来的责任。

“父王,我不想成为征元第二。”金宏正色与父亲对视,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认真地跟父亲讨论事情,“我不想让别人牵着鼻子走,更不想为别人的梦想努力!”

季海的心一滞,她知道早晚都会出现这种局面,金家的男人生出来都是这种执著的性子,不为谁改变,也不为谁弯曲。

金谋没生气,只是瞅着儿子,金宏也没有避开父亲的探视,他并不只是声音变成了大人而已,连心也变了,他已经知道该他坚持的事,就一定要坚持到底!

“等你成为真正的皇帝后再说吧,记着到时别忘了告诉我结果。不过——目前你必须要被我牵着鼻子走。”扶了季海的胳膊走回饭桌,“今年的主考官是你师傅,记得回京后先去他那儿拿你的假身世!”显然,这一局是父亲赢,不多作罗嗦,放任了他那么久,应该让他知道什么叫责任了。

“好吧。”又变回了嬉皮笑脸。

季海苦笑,儿子已经长大了,大到已经摸不透他的心思了。她这个母亲能做得却也只是静静地守望着他,看着他慢慢由男孩变成男人,然后再变成帝王

云韶推荐的那位蓝衣女大夫,名为四水,是东省名医——穆阑的第四个徒弟,今年只有十七岁,但学医已有六年。据说她是穆阑在路边捡来的小乞女,无名无姓,因为在徒弟里排行老四,就取了四水这个名字。穆阑死后,由于其余三个徒弟都寄予他留下的“穆氏药柜”,争斗自然激烈,四水最小,也最没势力,只好自己出来行医,但又碍于女子的身份,连糊口都成问题。这世道,谁会相信女人能治病?要不是云韶的女儿在路上得了急病,又一时找不到大夫,谁也不知道这位四水姑娘的医术原来这么好。当然,论到神医也没那么夸张,到是人传人,传到最后就成神了。如今,到她“四水草堂”看病的人简直可以说是络绎不绝。

季海离开水都的前一天,四水再次奉命给她看诊,她的话依然很少,也不爱看别人的眼睛,总是低着眼诊脉,而后开药房。到是金宏对这个大他三岁的女子产生了作弄的心理,时不时反驳她的话,但他毕竟不懂药理,只能是拙人剪窗花——更显拙而已,最后到是把自己弄得下不了台。

季海对于儿子的异常早就看在眼里,但不点破,或许这小子自己都还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而且他的年纪还小,何况他的身份异常,聪明又专一的女子是不会想跟他的,毕竟帝王身边的女人并不比帝王轻松多少,不但要有容忍其他女人的度量,还要有保护自己的能力,这两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太难,难到最后会让许多女子变成人们口里的奸妃,再最后变成冷宫里的一员,所以民间有个说法:养女不入红漆墙,金瓦一遮生死茫。以她对这个四水的第一观感,这女子应是个逍遥的性子,受不得约束,也经不起宫墙里的折腾。

可谁知道呢,当初她不也是铁了心只做他身边的助手,如今不也成了他孩子的娘亲?这世上什么都可以预测,但感情却预测不到,刹那间的回眸也许将是别人一生的心病,说得清楚说不清楚的只有感情!随他去吧,从把他生下来的那一刻,她就没打算在他的世界里留下什么,他们这样的人都是只给别人留东西的,能留在他们心里的东西,也是一辈子都不会让别人知道的。

何况,这些也只是她的猜测,是胸中那份女儿心的一相情愿——总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有个知心的女子陪伴,也不枉他一世帝王的孤单。

四十九.盛世不静,堪忧四邻

人说四十而不惑,意为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已经没什么可困惑的了,金谋二十六岁继承大统,二十八岁称霸五国,如今到了不惑之年,征元盛世渐露端倪,然而四周比邻之国在这十多年间也在休养生息,所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尤其几位比邻国主又都是野心勃勃之辈,这十几年,他虽然没少打压他们的势力,但枯草逢春,它们依然又渐渐复苏,尤以东傅最为强势,十二年前的四国大战,它并没参与,反而从中狠狠赚了一笔,这十几年以来,东皇立志成为军事大国,马不停蹄地扩充军队,如今水师人数已经远远超越了大金,陆军人数也在不停地扩张之中,并广泛培植带兵将领,虽然一直没敢向大金挑衅,但触角已经悄悄伸向北齐。

前几天,北军上将龙眼五百里加急奏报,东傅五千轻骑骚扰齐国边境,抢掠了齐国东南部三个边城,受到齐军拼力反抗。

季海此时刚刚产下小女儿,还没出月子,金谋并不想让她操心这些事,可她的消息网并不比他的少,怎么会不知道这么大的消息!这些年,他们俩可都睁圆了眼瞅着东傅扩军。

“段扬耐不住了?”坐在褥子里,抚摩着熟睡的小女儿。

金谋倚在太师椅上,手里正捏着一粒黑棋子,一遇到大事,他就爱下棋,这似乎已经成了他独有的思考方式。黑色的胡茬让他更添了几分霸气,“他这是在试探,看哪颗柿子比较软容易下手。忍了这么多年,看来他觉得时机已经到了。”

“累积了这么多年的财富,也到了该出手的时候了,被压在下面这么多年,一但爆发,怕就是龙腾虎啸啊,就算咱们经得住,估计也是两败俱伤,十二年的疗养,咱们只是把伤养好了,可身子还虚着呢,现在打起来我怕伤了大金的元气。” 踩着厚厚的棉底鞋下床,给他倒一杯白水。

“对啊,想个办法要让他想吃却不敢吃,吓他个三五年,争取个喘息的机会。”

“可几年之后又是个什么光景?四边老虎的伤都养好了,还不都来咬人?”

“别忘了,咱们现在也只能算只病虎,身体太庞大,溃烂处也太多,不彻底养好伤,只会变成一只纸老虎。”

“你想怎么办?”

黑子落盘,“还记得许绩当年给我出得第一条妙计吗?”

“连横合纵?”

“对!他打谁,咱们就跟谁联合,凭这十几年的扩军就想称霸?我看他段扬有没有胆子敢四面受敌。”

季海淡笑,真不知道段扬挑起了这场无声的战争到底明不明智,“宏儿进了头三甲,你打算以后让他效力军中吗?”

“他迟早要带兵打仗,不趁着这几年太平赶快让他历练一下。岂不浪费了大好光阴?”起身到小女儿的床前,低头亲了一口,“心疼吗?”

说不心疼是不可能的,毕竟是自己亲生的,况且还不满十五岁,但身处位置不同,十五岁对于平常百姓家的孩子来说还是玩劣的年纪,但身为皇储,却已到担当大任的时候了,都说慈母多败儿,看来她只能忍下来了,“昨天云韶给我送了份礼物,你猜是什么?”转换一下话题,不想围着恼人的事转圈子。

“云韶送得?”

见他一副思索的样子觉着好笑,皇帝做久了,喜怒哀乐都快没了,少见他有这种闲情逸致玩这种猜谜游戏。

“一个——人,他觉得我会喜欢的人。”

“”翘眉,难得见他心情这么好,“谁有这个胆子敢让我夫人喜欢。”

“水都那位女大夫。”

眼神正常,似乎对那个女子并没有太多印象。

“离开水都时,我送了她一支翡翠簪,云韶就觉得我喜欢她,又得知太医院里都是些男人,照顾我不方便,所以就把她送来了,你说,这人我收吗?”

金谋淡笑,“这小子到学会溜须拍马了。”

“这样吧,人我收下,不过我再还他一个人。”

“什么人?”

“为了皇上的女人坐月子就把百姓的神医抢过来,这话说起来不好听,既然取之也须与之,就让京城‘三王医堂’的二王——王秀去水都接下‘四水草堂’,名医换名医,也不亏欠。”

金谋大笑,一把抱起了季海,“难怪朝廷里的大臣们暗中称你千手观音,你是哪里都要伸只手进去。”

三王医堂里的三位王氏兄弟名义上是行医卖药,私下里却是季海一直培养的商行总柜的三个心腹,金谋即位以后一心铺在朝政上,本属于他的私下产业基本全由她接手,总称季氏商行,季氏商行游商全国各地,这些年更是悄悄发展到四方邻国,一方面行商赚钱,一方面查看各国动向,但行事一直都非常神秘,除了几位头目外,无人知道东家的真正身份,现在,她趁机把二王——王秀送到水都,节制东省段氏商行的同时还可以密切注意水师的动向,一举三得!

“常年待在京里,也该让他们出去历练一下了,毕竟以后几年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不经受大风大浪,怎么能掌舵?”

“这辈子就没让你休息过,恨不恨我?”抱着她坐进太师椅里,让她坐到腿上,侍女们见状悄悄退下。

“休息就要停下脚步,停下脚步就赶不上你,赶不上你,心也就离得远了。”

金谋浅笑,他明白她的意思。

“爷,问你件事。”

点头,下巴搁在她的肩膀上。

“当年为什么救我?”

“想救就救了。” 没得到过于华丽的答案,一切就是这么简单,没有任何命定的色彩,也许他救她只是个偶然,但人生中有多少个偶然能促成像他们这般的缘分?珍惜他,珍惜身边的一切,这才是她真正的幸福吧?

伸手接住花瓶上落下的花瓣,岁月悠悠,世情淡然,只有思念和陪伴才可以穿越一切。人生就这么简单,简单到找个人同路而行就好。

已入深秋,天海居里,金菊花瓣洒落满院,淡淡涩香萦绕衣衫

四水席地坐在枯花丛中,从小师傅就训练他们静坐,静坐可观心,心静如水才可以体察到脉搏的轻微跳动,从医忌急、乱、贪,以前师傅为了培养他们的耐性,每隔几天就让他们静坐两个时辰,久而久之,功课变成了改不掉的习惯。

这所院子很幽雅,花木很多,少了大富人家纸醉金迷、奴仆成堆的庸俗,到是透着几分世外桃源的味道,她很喜欢这味道。四季之中她独爱秋季,万物由荣转枯,黄叶脱落得刹那,是这时间最美的一幕,这一刻,它舞尽了一生最后的灿烂,舞出了生灵最美的一面,而地面上的一切繁华随之也蓄积到了地下,酝酿着春天无法想象的繁荣。

金宏站在落叶缤纷的枫树下,他已经看了她好久,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她。他并不清楚她有什么吸引人的,只是那份恬然安静看着让人舒服。

四水张开眼,白色衣衫上落了很多秋叶,眼前站了一个男孩,她知道他是谁!

慢慢起身,轻轻拍拍衣衫,“太子殿下。”福身。

“你刚刚是在练功?”金宏迎着夕阳摆出满脸笑。

“静坐。”

见她再次福身想走,忙出口阻止,“等等,你陪我坐坐可以吗?”

四水偏头看他,似乎对他的提议没什么兴趣。金宏却伸手拉过她,让她坐到树下。因为年龄之差,他们彼此都没觉得这种碰触有什么不合适宜。

“你叫什么?”金宏一屁股坐下,没管金色的丝袍上是否沾了泥土。

“四水。”

“四水?很特别的名字,爹娘取得?”

“师傅取得。”

接着便是静默,没什么话可说,两人单就静静坐着,直到夕阳淹没在青灰色的暮色里

“哥哥——哥哥——”金筝蹿进圆门,“娘亲说父王今晚要我们留下来,不用回宫了!”小丫头唧唧喳喳,不管眼前是否有外人在,在娘亲这里,她什么都不用顾及。

没等金宏说话,小丫头就已经蹿了出去,他转脸看看身边静默不语的四水,觉得很奇怪,他们干吗要坐在这里半下午?

看着四水的背影消失在暮色里,他对自己的举动再次生疑,自己这是在干吗?

多年之后,他仍是不明白那个傍晚怎么了,但那个傍晚很美,美到这辈子似乎都忘不掉。

也许这就叫初恋吧?在人们还不知道自己有感觉时,朦胧的美感已经深植人心,只记得那一刻很美,却不记得为何美。

因为第一次心动无人知道,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所以它才最美。

五十. 宿敌、宿友

季海一生没什么朋友,能算得上朋友的周凌云也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自从先皇驾崩之后,就没了她任何消息,前几年妮儿还派人四处查访,可终还是没有消息,她能理解她的心情,不管是对她这个朋友,还是对她心里的男人,她都存着愧疚。爱情和友谊她想兼得,可惜最后终是不行,季海想象不到她怎么会与先皇扯上瓜葛,但夹在她和先皇之间,她知道她曾经很为难。她根本就不是个做卧底的料,感情太重,太容易难以把持。再者就是段飞尘,其实她们更多的应该算是对手,可对手做久了也会变成朋友,起码她们对彼此都很了解。

段飞尘最后一次见季海,是在她小女儿五岁的那年冬天,她的到来,季海早已经料到,两人虽然多年没见面,可没有一天不在拆招过招,时间久了反倒成了种乐趣。段飞尘依然一身白色衣衫,脸上的装容又厚了很多,可那股媚笑依然如当年一样。她爱侧倚在榻子上,单手撑着下巴,这让她看来多了些妩媚,只可惜岁月不饶人,多了些疲态,她的另一只手正摸着季海小女儿的脸蛋,“这丫头长得真水灵,叫什么?”

“云溪。”

“好名字,天上之水,给我作干女儿吧。”

“干吗不自己生一个?”

段飞尘一把抱起云溪,在她粉嫩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人生得一知己难,得一相爱之人更难,更别说相爱又想给他生子的,我没你这么幸运!算了——到底给不给?”

季海望望女儿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想做干娘,总不能什么都不表示吧?”

段飞尘浅笑,“那到是。”从手指上取下那枚腾龙戒,“这个算是我给干女儿的见面礼。”

“你连这个都送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