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让这种遗憾出现在自己身上。”

“这就是你抛下自己责任的理由吗?”他的眼睛似乎已经看穿我。

他那一切了然的眼神让我打了个冷颤,知道没办法再对他有任何隐瞒,于是我坦然说道:“没有人让他去犯罪,他擅自挪用公款,所以必须为自己做的事负责,如果能帮到他我会尽力,可是我已经没有任何办法,我不是魔术师。”一口气说完后,我闭上眼睛,等着雷从天上打过来把我这不孝女劈死。

他一声不吭,走到我旁边把已经收拾好的行李袋拉链打开,然后把袋子里所有的东西统统往外倒,一样样审视:“阿帝达斯…耐克…还有一件宝姿,这里是…你的宝贝相机,新款的佳能Eos系列…啧啧…”他发出尖锐的咋舌声,回过头看我:“你以为他为什么会做错事?因为有你这样的女儿,不幸的是他还有三个。”

他一枪命中靶心,我强作的镇定再也派不上用场,当时便彻底崩溃,捂着脸沿床沿滑下:“你到底想怎么样?这些根本不关你的事!”

他蹲下身子,拉开我的手,让我与他平视:“静言,你一直都像个孩子一样无畏任性,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有时候甚至不惜用些不怀好意的小手段,但你怎么样都是个敢做敢当的人…你有一种很任性的勇敢。我最欣赏的就是你这性子,如果连这些都失去,你就太令我失望了。”

我仇恨地看着他:“勇敢地去做你的妓女吗?”

他竟然不生气,微微笑了笑:“总算你没有骂我禽兽。”

“为什么是我?”我喃喃问道。

“为什么不是你?你外表秀丽内心却很叛逆,聪颖有韧性而且不太善良,你具有一个商人妻子的绝佳特性。再说,”他笑了笑:“你知道么,我母亲过世前还一直挂记着你呢。”

“但是我们互相都不爱对方!”

他哈哈大笑,好像我说的是本世纪最好笑的一个笑话:“用爱来维持婚姻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一件事。”

“如果不是为了爱情,为什么一个人要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

“为了你无可选择的利益。而且…”他带着一种玩笑的口吻继续说道:“谁说世界没有奇迹呢?就算真的没有,我也想赌赌自己的运气。”

我思维混乱,已经不能完全明白之牧的话。

他屈尊地在我身边席地而坐,慢悠悠地掏出烟来抽。看着他,我歇斯底里地哭起来,捶了他几拳,再恨恨地把鼻涕泪水都揉到他昂贵的比亚焦蒂衬衣上。最后我从他手上把烟抢过来抽,被呛得再一次流出眼泪。读高中的时候,我和卡卡经常躲在房间里偷父亲的烟抽,但只是好玩。我真正的烟瘾是从那天开始的。

他的话冷酷伤人,可是我知道我是不会去北京了,我没办法可耻地把这烂摊子丢下,我不能跟夏单远一起离开。我爱他,现实却逼我放手,或许跟他在北京会很快乐,但是伴随而来的内疚也会让我痛苦一辈子,我不能用毕生的痛苦去买一小段时间的快乐,到时候爱情会变成一种折磨,只怕更要生不如死。人为什么总要选择自己不愿意选择的事?那次的选择对我来说像一个马上就要在沙漠中渴死的人,面前却摆着一杯掺有砒霜的水。我是带着毅饮砒霜的悲壮心情出嫁的,新婚之夜我想:嫁给他而被迫与单远分离,就是上天让我们共同为母亲去世所担负的十字架吧。

回忆到这里,我不由得叹了口气,用手指尖轻轻触摸之牧的脸,心情复杂。他一向深沉,有那样的机会自然毫不犹豫趁人之危,得偿所愿。我由方家大小姐一跃成为刘太太,本来以为自己会恨他直至天荒地老或者死于这场没有爱的婚姻,但似乎也没有。人的生命力其实是很强,哪里可能因为这么点事就痛苦致死?既然死不了,就得继续活下去,命运总会送你另一个环境让你生存,我开始认份地接受命运的安排。而且做刘太太其实并不是件太痛苦的事,他待我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几乎可以说是纵容的。

这点从他由我自主选择定居城市就可以略见一斑。

自之牧做主把事业重心转移至中国开始,他便正式接替公公的位置。总公司设在香港,上海和深圳的分公司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结婚前,他过着的几乎是空中飞人的生活,按理说婚后我们该在香港长住,可我打死也不肯。我的理由很简单,语言不通而且那里的生活节奏太快,让我觉得自己百无一用,空气亦不清新。之牧的评价是:胡说八道,极度幼稚,但不管他如何百般规劝,我就是咬牙不点头,最终我们选在深圳长住,这里离香港很近,气候舒适,不像香港那样节奏快得令人接受不了,却又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城市。还好我们的住所距离他的公司不过一个多小时车程,只是苦了每日送他往返的司机。他与我约法三章,如果太忙不能及时赶回我必须去香港“陪宿。”

我纳闷,但是心中隐隐有一丝窃喜:“是怕我红杏出墙,或是担心我被人勾引?”

他回答:“这点倒是可以放心,你的姿色做到这点还不太容易。”

为此气到差点内伤。

之牧虽然在很多地方都表现得唯我独尊,但其实并不完全是个令人讨厌的大男子主义者,生活上很多事情都与我有商有量,而且很大部分尊重我的建议,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

当婚姻的紧张感和新鲜感过去后,我开始觉得无聊。我曾经是个有理想的人,这段婚姻却改变了一切,虽然以前的生活已如幻影般破灭,但既然已经做了选择,我就必须有自己的新生活,我希望有一份能够充实自己的工作。

第一选择自然是之牧的公司,薪酬优厚、制度健全,而且我还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老板娘。可是他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我。

“静言,你最好放弃这个想法,这是不可能的。”

我顿时沉下脸:“我还以为你是个开通的人,原来你也和其他人一样怕自己的妻子抛头露面给人家说闲话!还是你怕我不安分做你的老婆?”

“你未免太小看我了。”他慢吞吞地说:“人家说什么,我向来都是不太理会的。你要去工作尽管去,决定权在你,我可以给你充分的自由。我也不相信你去找个工作就能闹出什么天大的事来,孙悟空再厉害也有降他的如来,你以为你斗得过我?我只是不欢迎你来我的公司。”

“为什么?”我为他的形容词差点咬碎一口牙齿。

“理由很简单,我是个公私分明的人,决不会因为某个人的身份而在公司里特别厚待于她。你考虑清楚,如果你能保证不会把私人感情带进工作里,你就去。但我不允许公事破坏我的私生活。”

我瞪着他,心里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却不得不仔细考虑他的话,他总是那么一针见血不留情面,说的又都是事实,能真正理性地做到完全公私分明的女人的确不多。由这事,我也再一次明白自己的丈夫是个相当理智的人,他有他的规矩底线,不会让他的女人有恃宠而骄的机会,若想把他当作以前千依万顺的小情人操纵指挥,只能让自己碰一鼻子灰。

可是一腔热血怎能就此罢休?我开始积极地向外广投应征信,深圳精英众多,合适的工作并不好找。我好歹也是大学本科,总不能去餐馆当小妹。高不成低不就,一个月下来,只收到两份回函。

一份是盐田港的一家公司,那里离我的住所差不多有五十分钟车程,中间还要转车两次。我有一台崭新的白色佳美,可是打一份三千块的工,却开着价值四十万的房车,纵然别人不说什么,自己也觉得不不可思议。只好选第二份,离家很近,坐中巴五分钟就到,是一家国际连锁大型超市里的值班经理。

那天晚上吃饭时得意洋洋地告诉之牧这件事,我相信自己的眼角眉梢都写着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字样。

“决定了吗?”

“当然!”我骄傲地抬高下颌。

“那就去吧。”他开始低头喝汤,不再对这件事情发表任何评论。

经过三个星期的艰苦培训,我正式走马上任。三个月的试用期里只能拿到百分之七十的薪水,嘴里和其他新进同事一起骂着这是老板不人道的剥削,心里却甘之如饴。总算有了一个向刘之牧示威的机会,而且这还是我此生的第一份工作呢。

上班前一天,我们又一起晚餐。碗筷被我敲得叮当作响,心里已经在兴奋地盘算如何使用第一次的薪水。之牧只是微笑不语,我想到时候一分钱也不花在他身上!越发得意,好像自己不是去打工,而是领六合彩。我的笑容持续扩大,甚至开始敲桌子。

之牧终于忍不住:“太座,虽然终于有人赏识你的才华让你很开心,但请不要得意忘形,让你的丈夫安稳吃完饭好么?万一有一天你不幸被炒鱿鱼,还得靠我养家糊口,对不对?”

我对他吐吐舌头,兴高采烈跑去房间为明天做准备。

第一天的工作很紧张,但相安无事,只是觉得很累。

可是第二天就出了状况。

快到下班的时候,前台传来吵闹喧哗声,熙熙攘攘围着些人,我忙走过去。

原来是一位中年太太在投诉,她身材健硕,高大威猛,嗓门也很嘹亮,一个劲地呵斥:“你们这样做是在欺骗消费者,我一定要向媒体揭露!”

事情其实很简单,她在商场买了一瓶正在搞促销的洗发水,按理应该获得一份礼品。但是待付款以后,专柜小姐发现礼品已经送完,只好请她等礼品下次送来时再过来取。凭心而论,专柜小姐的服务态度的确不太好,换做是我可能也会生气。但是一山还比一山高,她碰到态度比她更恶劣的人,因此提议被一口回绝。

“过几天?十几二十块的东西,还要再浪费我的时间精力跑来这里?有没有搞错?”

我想一下:“那不如这样,您留下电话、地址,等厂家送来赠品,我们再打电话通知您。如果您住在市区内,我们或许也可以派人给您送去?”

“笑话!等送来的时候!我怎么知道你们什么时候送过来?一个钟头还是十天半个月,我可是很忙的人,难道天天坐在家里等你们的电话?”

我也有些生气了,这人好不讲理,围观的人开始增多,为了息事宁人我说:“那您跟我一起进来办公室吧,我们看看怎样协商,好么?”

“我才不要去什么办公室!你们人这么多,谁知道你们要搞什么鬼?”她戒备地看了一下四周保安:“事情再简单不过,你们把我该得的东西给我,我马上就走人。”

我皱起眉:“问题是赠品现在已经送完了…或者您愿意退货,再去我们其他分店看看?”

她大力地用肥厚手掌一拍大理石台面:“你这是什么意思?已经付钱的东西让我退?你以为我没钱么?”

我心想,你有没有钱关我屁事,你就是穷死我也不会打发你一毛钱,但是面上依然带笑:“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忽然灵机一动,我招来那个专柜小姐:“赠品是什么?”

“是我们公司的另外一件产品。”

“柜台上有出售吗?”

“有。”

“那好,”我说:“你马上拿过来给这位小姐。”

专柜小姐很为难:“柜上的商品已经入帐,按商场财务部门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拿出来,除非付钱买。”

我果断地说:“你先拿过来,我给你签个字。等你们的赠品到了,你再补上去。”

她犹豫一下,终于还是去了。结局是皆大欢喜,胖太太翩然离去,围观的人群散开,目睹我解决问题的保安也向我点头,我心花怒放地回到家里。

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之牧,等着他的称赞,他却皱眉:“静言,你处理得不妥当,恐怕会有麻烦。”

“怎么可能?”我莫名其妙:“顾客就是上帝。我不认为当时还有其他解决办法。”

“外资公司最忌讳帐目不清,无论什么原因,你一个刚进公司两天的新员工公然违反财务制度绝对是错误的---千万别期待得到表扬,事情不会像你想象中那样简单。”

我听到批评开始翻脸:“那我倒想请教,如果换做是刘董事长,在那种情况下会怎么处理?”

他对我的恶劣口气并不介意:“那个牌子的商品还有其他促销品吗?”

我想了一下:“好像有。促销品分三等,价值分别是20、30、40,当时缺的是30块那种。”

“二三十块的东西也要力争的人,通常是爱小便宜又要面子的人。你为什么没想过和专柜小姐商量,把贵的那件促销品给她呢?那样她既有面子又占便宜,何乐而不为?厂家搞促销,送出大量促销品,为的是回馈客户和带动消费者,对你的做法他们只会感激你为他们维护声誉。但是现在,你签名从商场不付钱拿走货品,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懂吗?”

我傻了眼,这么简单的事怎么想不到?但我还是嘴硬:“不管你怎样泼我冷水,我是决不会放弃的。”

他无奈地点点头:“我拭目以待。”

刘之牧料事如神,第三天的工作我没能坚持下去。隔着办公桌,上司冷冷要求我写一份当时的事情经过,另外按照公司规定我还必须被课以货物十倍的罚款。我什么都没写,走进更衣室把制服脱掉换上自己的衣服,然后打电话给之牧:“你的老婆失业了,请她吃饭如何?”

他在电话那边失笑,勉为其难地说道:“如果吃得不多,我可以考虑。”

在餐厅里我不住抱怨:“上司在培训时明明对我最好,夸我聪明上进,还因为大家同乡的关系,不止一次暗示以后要给我肥缺。”

之牧奇道:“这你也信?孩子气!人心隔肚皮这话没见过也应该听过,看来以后你还得多多长见识才行。”

我撂下刀叉:“你说话能不能别这么冷嘲热讽?难道这样可以使你更加信心百倍吗?像你这种含着金汤匙出世的人,当然没必要受这种窝囊气。”

他瞟我一眼:“我十二岁开始就骑自行车在社区里送牛奶报纸,大学以后的学费也是自己赚的。你说我有没有受过气?我可不是那种一受气就会跑掉的人。”

我沮丧地看着他说:“是,你是无敌幸运星、詹姆士邦007,上天入海无所不能,但我只是个普通人。”

他也放下刀叉,优雅地拿过餐巾擦拭一下手,然后拍拍我的手安慰我:“其实作为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新人,你的表现已经难能可贵,你的反应很敏捷,欠缺的只是经验和试炼。”

我松了口气,不管是真是假总是个正面评价,我模仿他的口气依样画葫芦:“虽然你料事如神,足可以去外面摆摊赚钱,但是也让你的妻子安稳吃饭好么?她心情不好又吃不饱的话便会乱发脾气,到时候受苦受难的可是你。”

于是大家一笑了之,从此不再提起此事。任性这种东西是非常矜贵的,如果不是吃准有人为你收拾残局,哪个敢由着性子做事?如果不是仗着刘之牧撑腰,我又哪敢那么大胆拍屁股就走人?

经此一役,我放弃找工作的宏伟打算,开始仔细琢磨怎样成为一个商人妻子。寒窗十几载,原来我唯一的工作是做好刘太太,然后发现这里面其实也是大有学问,做情人或许是越漂亮越好,要坐稳原配宝座需要的却是头脑,美貌倒好像成了其次。

我抱怨:“现在的学习计划比读书那时还重。经济、政治、人物、时尚每样都需要涉猎。”

“但是我看你如鱼得水。”他温和地勉励我。

是的,我真的很能融入这种生活,好像天生我就该生活在这种地方。曾经看到西饼屋做糕点用专门的模子,压一压就是一块漂亮的饼干,而刘太太这个模子似乎是专为我量身订做,甚至无须做太大的修改,虽然偶尔厌烦,但依然快乐的身不由己。

“我接受能力一向很强。”

“你为什么不想想是我打造了一个适合你的环境?做刘之牧的太太,无须像其他人一样去适应社会,你要适应的只有我!”

我心内震撼,原来我的价值不过如此,于是忍不住出言讽刺:“那你可真是用心良苦啊。”

“对你我一向如此。”他理所当然地解开我的睡衣带子,用嘴唇一寸一寸熨烫我的肩,我的肩上有一只彩色蝴蝶文身,衣裳褪尽便见端倪,他问我:“静言,你的肌肤是我所见过最美丽的,这么完美的皮肤上怎么会有瑕疵?”

我冷冷地看着他,他所见过最美的?他到底见过多少个女人的裸肩?婚前又到底有多少个女人?我不知道也没有问过,甚至连婚后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清白。他的隐藏面太多太多,如果非要绞尽脑汁了解一切,只怕会要累死,而且我也并不太在乎,我们之间的主动权从来就没有一刻操纵在我手上过,我只要能够保有自己的心就不算输得太彻底。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太麻烦,我不希望被这种激烈的情绪所左右,保持冷静淡然就好。

再说我又有资格要求什么?我肩头的美丽蝴蝶不也是为另一个男子刻上去的么?在十八岁那年,与单远的爱情是我生命的全部,小小女生为了博君一笑,便是流血疼痛也算不得什么。爱情如此伟大,让我奋不顾身,婚后这样东西却变得什么都不是,它已经自我的生命中淡化,不留痕迹。虽然午夜梦回,初恋情人的名字仍然能够让我的心脏不自主的抽痛,那个与我相约私奔却被狠心抛弃的男孩将是我一生的痛!

匆匆的也是将近两年的时间了,这段时间里,我与之牧之间的气氛很微妙也很难形容,当然并不是没有亲昵的时候,尤其在外人眼里,简直是情深意笃、你浓我浓。其实私下里我们都明白,我们更多的时候是在相互算计着,悄悄地、密切地审视对方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所间表达的意思。我们两个像是在演戏,这并不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婚姻,我不是一个优伶,他亦不是一个戏子。也许经过多年商场的历练,他已经很能习惯把婚姻也当作是一项战斗,可我还没能和他一样修成正果,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很累---特别是在一直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不过经过昨晚,我想没准没那么糟,他也许是爱我的。

之牧缓缓睁开眼睛,我的手还停留在他唇边,他顺势咬了一口:“精神养好了,一大早就想勾引我,刘太太?”

我“啊”的一声缩回手,昨晚手掌被擦伤的地方还在刺痛,他马上撑起身子审视我额上的伤口,惋惜地说:“我原打算陪你一起去静园的…只是没想到你会那么心急。可能会留点小疤痕…不过,”他的笑脸一收,又带些揶揄讽刺继续说道:“这也算是为你出人意表的行为留下个纪念吧。”

我不语,男人就是这样,昨晚我们多么亲密,一到早上就变脸,还没下床呢,灰姑娘变身也没他快,男人只有在枕头上时对女人最好。

他掀开被子,拨了个电话让餐厅给我们送早餐上来,起身的时候突然低声说:“Shit!”

我抬头,看见他皱着眉又坐下来:“怎么了?”

他把右脚搬上床,我也惊呆了,他的整个脚踝一片青紫,而且高高肿起,简直像个馒头,我马上想起他昨晚崴到脚,只是没想到竟然这么严重。

“怎…怎么会这样?”我结结巴巴地问。

“昨晚我顺便让医生看了一下,没什么大碍,可能扭到筋。”他吩咐我:“口袋里有药,你帮我拿过来。”

我内疚地照做,又找来棉棒帮他轻轻涂药:“你昨天怎么不上药?”

他瞪着我,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错:“忘了!”

我忽然忍不住笑起来,三十二岁老成稳重的刘之牧这时候像个闹别扭的孩子,我顿时心情大好地拍拍他的面颊。

他竖眉作势要打我,却也忍不住跟着我笑起来:“老天,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患难与共,真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次。”

我们笑成一团,他没有问我为什么会在静园碰见静仪,也不问到底是不是她把我推倒,我倒是很想主动提及这些,可又实在不愿意破坏我们之间这种少之又少的温馨气氛,终于还是忍住了。

快到下午,张熹带了司机来接我们,我扶着之牧坐在后座。车在新修的柏油路上稳稳飞奔,我们要去哪里?我疑惑地望着之牧,他气定神闲,又摆出一幅世界都在他手中掌握的样子,我也懒得问了,反正他总是那么有主张心思又很难猜。

张熹坐在前坐频频回头,支支吾吾很想说些什么又欲言又止的样子。

“有什么事就说吧,张总。”我能看出来,自然瞒不过之牧的眼睛。

“是这样的,”张熹咳了一声,又看看我:“方静仪今天一直都没有来上班,也没有请假。”

“方静仪没有来上班?她在公司是什么职位?”之牧似乎不在意地问道。

“她是行政部的秘书。”

之牧开始板脸:“那么她的顶头上司是行政部长吧?张总,你觉得这事该归你管,而且还有必要让我知道么?我可不知道公司现在这么清闲。”

张熹低头不敢吱声,之牧又说:“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不管什么人违轨,哪怕是我的小姨子,都按制度处理。我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有透明化管理模式的公司,你有资深经验,这些不需要我教吧?”

张熹挨了骂,我的心情也不轻松,他是刻意做给我看向我表示他与静仪之间的清白吗?如果是,他为什么不亲口告诉我?我用手抚弄着长发,把脸转向车窗外面,一幅事不关己的样子,心里却是沸沸扬扬。

“在想什么?”他转过来问。

我自然不会说实话,“想我们要去哪里。”我回答。

“静园。”他看着我,嘴角漾起一抹神秘的笑。

第六章

我给静聆写信:“静聆你相信么?我竟然又一次看到了静园,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们的车开去市里最有名的一个别墅区,那个住宅区依山伴水能看到很好的风景。门前有守卫向我们的车敬礼,穿过花园上斜坡在靠里的那幢别墅上我看到了久违的静园的匾额。那块老旧的匾已经重新漆过了,显得很光鲜,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它。能不认识吗?看了二十几年了的隶书,方家唯一的一个官,高祖父的亲笔字。

电动的镂花铁门缓缓开启后,我们的车驶进去。之牧牵着我的手下车,他走路一瘸一拐,我用身体撑着他。我们是在花园里下车的,多奇怪,花园不用五色鹅卵石而是用青麻石铺成,花园对面是一条长廊,和记忆中的静园一模一样。午后下过一场小雨,空气清新,有水珠自旁边的树上滴落。树是那棵疤瘤交结的槐树,它被移到这个美丽的园子里开始它的新生。

我张口结舌地望着这一切,之牧很得意:“最喜欢看你这种傻样子,像个没心机的孩子。”

“这是我们的吗?”

“是啊,是你的新家,我说过要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他点头。

“可是我怎么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还是很惊讶。

他简单地说:“我们的婚事订下来后就买了这房子,然后一直在找人布置,原来的东西我吩咐他们都留着,他们做好效果图以后再传给我确认。对了,你的古筝也还在,我已经换好新弦了。”说得轻描淡写,但是中间的复杂之处不用脑子也能想到。

我有些哽咽,不再说什么,用手臂紧紧环住他的腰,默默送出我的感激,他对我竟然这般的好,金钱固然派上很大用场,但更难得的是他肯用这片心。有无数人费尽心思想赢得他的欢心,可他竟然如此讨好我。

我激动地写道:“静聆,你毕业打算回国么?如果你回来,会发现你的新家比静园更美丽。我和之牧不可能在这里长住,以后你是静园的主人。”

我喋喋不休地告诉静聆新的静园如何如何,三层楼的别墅,花园里的藤制秋千,大到可怕的华丽客厅,黑色大理石地板,丝绒地毯和同系列的窗帘,天花板四周有小小丘比特持箭的浮雕,我用了差不多一千文字和众多华丽辞藻去形容之牧的大手笔以表达我的喜悦。把信发出去后,自己都觉得很虚荣,不知道静聆怎么想。

静聆感染到我的气氛,也是喜气洋洋,但回信还是有些嗫嚅:“大姐…我的房间不要布置成粉红色好么?”

我很惊讶:“你怎么知道我的想法?可惜粉红色浴缸国内不太好找,只能订做。”

“粉红色好像太孩子气,我今年就满二十二了。”

二十二?我幡然醒悟,静聆竟然已经二十二了,她上飞机那天好像刚好是二十岁的生日。过得最快的就是时间,或许这让老人惶惶,却让一个少女开始成长。

“大姐,你千万不要为了母亲的事对我心怀愧疚,我只希望能看到你幸福。说实话,你幸福吗?”

我有些迟疑,但还是回信:“我自然是幸福的,你姐夫虽然精刮,但对我不错。”不管愿意与否,他已经为所欲为地闯入我的世界,我的幸福已由他掌握。

她松了口气:“大姐,你一定要幸福,否则我万死难辞其疚。至于姐夫…你放心,他再本事也敌不过你,你纵然比不上他的精明厉害,但你最大的优势在于他爱你胜过你爱他。”

我骇笑:“静聆,你去法国还只有一年多,已经学会了那个民族的夸张。不再和你多聊了,今天我还要去探望父亲。”

匆匆关上电脑,我胆战心惊,是静聆真的长大了还是旁观者清?她竟然能说出这番话来?我简直想去电脑那头看看与我通信的究竟是不是那个小小的、纯良的静聆。静聆像母亲,她的纯净善良一向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也令我像保护珍宝一样保护着她,我犹豫着是不是该和之牧商量一下去法国探望她。

那天下午我还是依原订计划去看守所看望父亲。

父亲到底是老了,这是我看到他后第一个想法。兰色囚衣下裹着一幅瘦弱的身躯,头发掉得厉害,最可怕的是眼神,完全找不到一点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