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是一种药材,它的用途很广,可以入药,它的叶子还可以炒了当菜吃,更主要的是它的根茎都是有颜色的,可以用来染布。”杨谭林很是仔细的道,一点都不在乎她是不是能够听得懂的道:“这种扎好的花的布用板蓝根反复一次次的染颜色,要用冷水来染,不能用热水。这些用线扎得紧紧的地方是不会被染上颜色的,而其他的地方,则会一次两次的上色,就像这样…”杨谭林掏出一个小袋子,蝶翅认得,那是他装卷烟的袋子(还真是卷烟,用烟叶子很是认真的卷了起来的那种土质卷烟),那是一个蓝底白花的袋子,白色的是一只只蝴蝶。

“这些白色的地方就是用线缝扎的地方,而有颜色的地方深浅不一样,浅的地方是靠近缝扎的地方,被染上的颜色少,深的地方是想这种没有线缝扎的地方,一次次反复的上色,所以颜色就很深…”

原来这也是扎染啊!蝶翅了然的点点头,那么家里面扎染的东西真的是很多,桌布、台布、窗帘、门帘大多都是扎染,而杨谭林他们有的时候穿的衣服和褂子也是扎染的。以前蝶翅只觉得还是很好看,但一点也没有与那种被当成和工艺品的扎染联系起来。

“蝶翅真聪明,这就明白了!”杨谭林不知道蝶翅是无意中点头还是听懂了点头,但是他心里却把这当做蝶翅听明白了来看,让正在做事的几人很是无奈的摇头苦笑,杨谭林现在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抱着蝶翅玩和显摆,左邻右舍的人都知道他现在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孙奴”,曾经在他心里排第一的阿鹏现在已经退居二线了。

“阿爸~”杨雪素无奈的叫了一声,道:“蝶翅现在在两个多月,三个月都不到,怎么可能听得懂你在说什么?你还是抱着她出去走走,不要在这里打扰我们做事情的好!”

“我们家蝶翅是最聪明的娃娃,阿公说什么都能够听得懂的,对不对啊?”杨谭林对女人赶人的举动倒是一点都不在意,但很不满女儿说宝贝孙女听不懂他说话,他的宝贝孙女这么聪明,怎么可能像一般的孩子一样,两个多月还是会吃吃睡睡的呢?

“哦哦!”蝶翅立刻迎合杨谭林叫了两声,要是杨谭林也像其他人一样,把她当成两个月,什么都听不懂的婴儿来对待,她真的会被闷死的!

“你看,蝶翅都说听得懂了!”杨谭林仿佛胜利的一样,很是自豪的用“证据”来反驳女儿的话,让杨雪素只能是无奈的摇头。

“阿爸~”阿德牵着阿鹏进来,脸上带着笑容,道:“你猜我刚刚在路边上遇到谁了?”

“谁啊?”杨谭林顺口问道。

“董家的建龙,他说遇见了扎旺大叔,扎旺大叔托他带话,说明天或者是后天会过家里来!”阿德笑得很是开心,道:“我已经两年多没有见过扎旺大叔了,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像以前一样。”

“他怎么就过来了?”杨谭林瞪大了眼睛,很是奇怪的道:“现在还是大雪封山的时候,他怎么可能就到喜州来了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阿德挠了挠头,他到没有细想这个问题。

“我看是因为雪太大,扎旺大叔没有回德钦,就在束河呆着,现在见天气还可以,就先过来这边了!”杨雪素笑着猜测,道:“现在过来可以稍微休息十天半个月,然后可以上一趟拓东城,总比回去一趟要好。”

“你说的也是!”杨谭林点点头,道:“扎旺精明,应该就是这样了!准备一下,好好的招待他们!”

“知道了!”杨雪素笑着点点头,道:“你就放心好了!”

注:本主,是大理地区白族的宗教信仰之一,属原始宗教的范畴,又被称为民族宗教,而佛教在大理地区属于上流社会(统治阶级)的信仰。本主很多,一般是一个村或几个村崇奉一位本主。喜州的本主是哪一位灯没有查到,这里选的是大理一位很有名的本主段赤诚,也是灯很喜欢的一位本主。

? 第十七章 传奇人物啊

第十七章传奇人物啊

扎旺?蝶翅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了,她清楚的记得,自己身上戴的那颗让她很喜欢的绿松石就是扎旺的女儿送的礼物。不过,这个扎旺到底是什么人啊?蝶翅很想知道这个人是何许人也!从杨家人的态度来看,应该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物,尤其是阿德,满脸生光的样子。

“哦哦!”蝶翅想到这里,立刻发出声音,引起杨谭林的注意,小脸上十分生动的表达,自己的迷惑——蝶翅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她能够说话走路之前,定然能够练就比影后还有娴熟的面部表情来。

“蝶翅又怎么了?是不是很好奇你阿爸说这是什么人啊?”杨谭林听到蝶翅的声音后就将注意力转移到心爱的孙女身上,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询问蝶翅一样。

“哦哦!”蝶翅无奈的只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她觉得自己一定是个天才——能够用这么简单的词汇来表达不同的意思和情绪,而杨谭林更是天才中的天才,居然能够听得懂自己想要说什么(她自己都听不懂艾!)。

“扎旺是阿公的好朋友,他是地地道道的康巴汉子,也是德钦很有名的传奇人物。”杨谭林笑呵呵的抱着蝶翅,惬意的坐回他的炭盆旁边,一边煮茶一边和眼睛中闪烁着光彩的蝶翅讲述着扎旺故事。

扎旺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藏族牧民家庭,他出生之后,按照藏族人一般的习惯,他的阿爸请来活佛为他取名,而活佛见了扎旺之后很是欢喜,说他是一个天生福相的人,是一个注定一生安乐的人,给他取了名字之后,还给他留下了一份礼物。

扎旺的阿爸穷苦了一辈子,因为穷,他们兄弟四个娶了一个老婆,因为穷,他们一家只敢生了四个孩子(一个兄弟一个)就不敢要孩子了,而扎旺就是那第四的孩子。听了活佛的话,一家人喜出望外,就像看到了黎明前的曙光一样,他们可以说倾全家所有,努力的栽培扎旺,他们希望扎旺能够有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在扎旺三岁的那年,他被德钦很有名望的一位天葬师看中了,很希望将他收为自己的弟子,可是三岁的扎旺不知道为什么,很是坚决的拒绝了这一份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殊荣的机遇,这让家人十分的失望,但那位天葬师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一点都没有生气,还转而将扎旺的七岁的二哥收成了弟子,算是一件意外之喜的事情。

扎旺五岁那年,他去寺里拜见为他取名的活佛,向他为身体越来越不好的阿爸求药,与他同去的三哥却很凑巧的被另外一位活佛看中,留在了寺里当喇嘛——这在家族中可是一件了不起的荣耀,而活佛说这样的好运是扎旺带来的,还说扎旺天生就是能够给身边的人带来吉祥的人。

因为两个哥哥很有前途、光明远大而又地位崇高的职业,给家里带了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扎旺的大哥成年的时候,他们家已经有了一百多头牦牛,三百多头羊,已经是附近最是富裕的人家了。所以,他的大哥没有在重蹈父亲叔叔的覆辙,哥几个娶一个老婆,而是自己娶了一个能干的老婆回来。

但是最有福气的还是扎旺,他和他的大老婆拉亚卓玛谈恋爱的时候,拉亚卓玛的姐姐妹妹都不约而同的喜欢上了他,拉亚卓玛家也是那一带很富裕的人家,她们的阿爸是德钦最有名的马锅头,德钦最大的马帮就是他们家的。因为他精明能干,很会做人,手下的也都是些十分彪悍的人,他经常走到很远的地方,印度、尼泊尔都有他的足迹,他还去过拉萨朝圣。他只有这么三个女儿,原本是想让大女儿娶丈夫,留在家里当顶梁柱,其余的两个女儿则好好的嫁出去,有想到的是扎旺的出现让他的三个女儿都看对了眼。

不过女儿喜欢是最重要的,于是,扎旺十六岁那年“嫁”到了拉亚卓玛的家里,拉亚卓玛理所当然是是他的大老婆,附赠拉亚卓玛的姐姐妹妹两小老婆。他们的婚礼举行了七天七夜,光是牦牛就杀了二十头,就别说羊和猪了。

扎旺是能干的,他嫁给拉亚卓玛的当年就和岳父一起走马帮,三五年之后,就已经能够独当一面,成了德钦又一位著名的马锅头。加上他二哥三哥不一般的地位,活佛的青睐有加,渐渐的成为德钦最有名、最富有的人之一,杨谭林是在他刚刚开始走马帮的时候与他认识,然后成了好朋友,从那以后就没有断过联系。

拉亚卓玛的阿爸去世的那年,扎旺做了一件他看来在正常不过,而杨谭林却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将家所有财产,留下了一部分给妻子儿女度日,再留了一部分作为盘缠,其他的全部捐献给了寺庙,他也没有管家里,而是独自一人上路,花了两年半,三年不到的时间一路朝拜到了拉萨,见到了**活佛,然后一身荣耀的重归故里。

回到家之后,拉亚卓玛姐妹将自己的最好的首饰买了,筹到了启动资金,扎旺又开始自己的马锅头生涯,听说他回来,重操旧业,很多人纷纷来投,他现在拥有德钦最大的马帮,手底下有大小马锅头七八个,在德钦附近,就没有那个不开眼的土匪敢抢他的马帮。

不过,他现在已经没有了年轻时候像牦牛一样的体魄,基本不往拉萨、尼泊尔、印度去,经常走的反而是以前他几乎不走的大理、拓东城和缅甸,他身边一般都有他的大女儿江边卓玛陪伴着,那是他们家下一代的顶梁柱。

江边卓玛是他和拉亚卓玛的女儿,在他决定散尽家产,到拉萨朝圣的时候给江边卓玛“娶”了三个丈夫,是一家很不错的三兄弟,三个人都很能干,正是因为江边卓玛这么一个能干的女儿,三个能够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家庭的女婿,他才能够那么潇洒的散尽财产,带着家人的祝福独自上路。

他回来之后,将家中的其他的女儿、儿子一一嫁了出去,他们或者他们的另外一半都是能不错的人,也有几个一直跟着父亲和大姐走马帮,马帮已经是他们代代相传的职业,他们天生就有着做这一行的天赋。

真的是个传奇人物啊!蝶翅眼睛里面都是小星星,能够从一个贫困到了兄弟四个只能合力娶一个妻子的家庭,到当上门女婿,却娶了人家姐妹三个的强人,是一个传奇;家庭贫寒,却在成为一个地方最富裕的人之后能够有魄力散尽家财,有毅力独身一人走上朝圣的艰难道路,还能够越过一路的艰难险阻,平安归来,也是一个传奇;能够依靠妻子们的几件首饰,再次发家,再次成为德钦最大的马帮,又是一个传奇。这样的传奇人物蝶翅只有在小说中看到过,马上就要见到近距离接触到这样的人物,不得不说是一件很让她兴奋的事情。

“他怎么能娶三个妻子啊?”靠在杨谭林身边、满脸也都是小星星的阿鹏比较关心的是这件事情,他迷惑不解的道:“阿公你只有阿奶一个,阿爸只有阿妈一个,我们周围的人也都是娶一个妻子的,他怎么能够娶三个妻子?他姑娘又怎么能够招三个上门女婿呢?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

他怎么唯独对这个很有兴趣啊?蝶翅很是鄙视的瞟了阿鹏一眼,这一点她倒是有听说过,藏族是能够找好几个老公的!

“扎旺是藏人,他们的习惯和我们白家人是不一样的。”杨谭林笑着摸了摸阿鹏的头,道:“我们白家人自古就是一夫一妻,也就是说男的只能娶一个妻子,女的也只能找一个姑爷。但是藏人不一样,男的可以找几个妻子,女的也可以找几个丈夫,不过为了公平起见,男的对自己的妻子要一视同仁,不能偏待哪一个,给妻子买礼物,必须每人一份,买成一样的。女的也一样,对自己的丈夫也要一视同仁,她为其中的一个丈夫生了孩子,就要为其的丈夫也生一个孩子,不能对其中的一个更好。不过一般来说,都会是亲兄弟几个娶一个妻子,或者亲姐妹几个找一个丈夫,都是自家人,不会有什么大的争执,能够和和睦睦就的过日子的。”

还真是男女平等啊!蝶翅咋舌!不过,杨谭林的话里透露了一个让她没有想过、也还没有来得及想的问题,白家人就像后世一样,一夫一妻,没有纳妾讨小的说法,她也不用担心自己未来的丈夫三心二意的要纳妾,更不用担心自己成为什么人的小妾,完全没有大多数穿越女的忧虑,穿越女要经历的宅斗她不会经历了。

“扎旺爷爷是不是没有儿子,就像阿公一样,所以江边卓玛阿嬢也就找上门女婿,就像阿妈一样?”阿鹏不是很理解,但他的立刻问另外的一个问题。

“不是!”杨谭林笑着摇头,道:“我们白家人是在没有儿子,只有女儿或者儿子比女儿小的岁数太多,不能当家的情况下才找上门女婿,而藏家人不一样,他们的孩子,除了几个儿子找一个妻子或者几个女儿招一个女婿的,一般来说都是大儿子或者大女儿‘娶’进门,其他的孩子,不管男女都会嫁出去,就看家里的老大是男是女了。也有那种小女儿或者小儿子不愿意嫁出去,‘娶’回家来的,主要还是看他们自己怎么想,老人是不会管他们的。”

“这样啊!”阿鹏恍然大悟,然后很苦恼的道:“阿公,我舍不得阿妹嫁出去,我和阿妹能不能也想藏家人一样,都娶回来,都不要嫁出去啊?”

这么个小不点就想娶老婆了?蝶翅再一次鄙视阿鹏,还恨恨的给了他一个白眼,还带上自己!

“好!好!”杨谭林哈哈大笑起来,而院子里听着他们说话的人都忍不住会心的一笑…

? 第十八章 来客

第十八章来客

贵客要临门,自然需要准备待客的东西。

杨谭林一大早就带着阿鹏出去了,说是和村子里养羊的王家说好了,要杀一只羊来待客,他去看看羊有没有杀好,要是好了的话就直接拿回来下锅。

阿德也早早的就出去了,他是去进喜州的必经之路等着客人了——昨天晚上,蝶翅从阿德和杨雪素的谈话中知道,阿德在刚刚独立的时候也得到了扎旺的帮助,对扎旺也有着对亲人长辈一般的感情,江边卓玛更是将他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弟一样,感情自然是不一般的。

而阿奶和杨雪素也没有闲着,蝶翅又一次被背在了杨雪素的背上(她不喜欢被背着的感觉,是很舒服,也很暖和,可正是因为这样,她总是坚持不住一会就睡着了),她们在院子里支起了一张桌子忙碌着。

春燕在敲核桃,夏燕则用小刀将核桃切成薄薄的片,荷花妈将一块红糖放在砧板上切碎,阿奶也没有闲着,不知道她从什么地方拿了几片看起来浅黄色的,透着油亮光泽的东西(乳扇),递给荷花妈,看着她将那东西也切得细细的。杨雪素就更奇怪了,她居然是在削姜,将皮削去,然后切成细细末,在和花椒、蜂蜜什么的分别放在桌子上,蝶翅瞪大了眼睛。她们这是要干什么?准备煮羊吗?可为什么桌子上还摆着茶叶,烤茶用的陶罐,以及茶杯呢?

“我们回来了!”阿鹏一蹦一跳的进来,杨谭林和家里的另外一个帮佣阿雄爸跟在他身后,他们两人合力抬着一头金黄色的羊,金黄色那是因为这只羊已经用明火烤了一遍,所以才是这个样子,看得出来者并不是一头很肥的羊,精精瘦瘦的,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阿雄爸,你帮我砍一下,先下锅煮着!”荷花妈笑呵呵的迎了上去,杨谭林很自然的将自己的那一端递给荷花妈,他们两个抬着羊就去了厨房。

“都准备好了吗?”杨谭林在桌子面前晃悠了一圈,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很是随意的问了一句。

“都好了,德能够扎旺大叔来了就给他喝我们最好、最尊贵的茶!”杨雪素笑意盈盈的道:“扎旺大叔最喜欢我们的甜茶,阿妈到琼兰家买了乳扇、加上最好的漾濞核桃,扎旺大叔一定会更喜欢的。”

这些东西是用来泡茶的?蝶翅已经满是好奇的眼睛瞪得更大了,红糖、核桃、花椒、姜、蜂蜜、还有那奇怪的乳扇什么的都是用来泡茶的?泡什么茶?怪味茶?

正说着,门口传来阿德的声音:“阿爸,雪素,扎旺大叔和卓玛姐来了!”

传奇人物到了!蝶翅立刻将目光转向大门,阿德的话音未落,就见他笑得无比灿烂的带了三男一女进来,为首的是一个看起来大约五十出头的男人,留着一把花白的大胡子,肤色黝黑,两颊上有着不正常的红黑色斑块,穿一身青色花纹的藏袍,胸前带着一串珠子挺大的琥珀下面那是一颗看不出材质的,有鸽子蛋大小的珠子,他满脸都是浓浓的笑意,杨谭林立刻迎上去,两人很是亲热的拥抱了一下。

“卓玛姐~”杨雪素亲热的叫了一声,径直和唯一的女性拥抱在一起,一种说不出的味道扑鼻而来,蝶翅忍不住的缩了缩鼻子,这味道真是不好闻。

江边卓玛是个高大健美的女人,她比杨雪素足足高了一个头,和阿德站在一起也稍微有些冒尖(蝶翅忍不住的汗了一个,以前不觉得,怎么这一家子来了之后觉得杨家老小都袖珍起来了呢?),很是明朗的五官,肤色比小麦色略黑,但也算不上是黝黑,但给人的感觉就是十分的健美,她的眼睛很大、很明亮,仿佛不沾一丝尘埃的明净,蝶翅只有在孩子的脸上再见过这样的眼睛,而她的睫毛超乎寻常的又长又翘,衬得她的眼睛更加的明亮和美丽,她的两颊也有不正常的红黑色斑块(高原红啊高原红,听起来挺美,看起来很煞风景),可就算只这样,也无损于她的美丽,总的来说是一位别有风情的美人。

“这就是雪素刚刚生的孩子了吧?”扎旺很是小心的用手指碰了一下蝶翅的脸蛋,他一点都不敢用力,就担心将嫩得能够掐的出水的小脸蛋给弄疼了。

“嗯,是个女娃儿,娶了个名字叫蝶翅,就是雪素院子里开得最好的那两棵茶花的名字!”杨谭林呵呵的笑着,然后将蝶翅从杨雪素背上解下来,抱在怀里,很是自豪的说着蝶翅已经能够倒背如流的话:“这孩子可聪明了,和她说什么她都像是能够听得懂一样,很乖的听着,要是遇上她想知道的,还会主动问呢!”

“这么聪明?”扎旺很是喜欢的又碰了碰蝶翅的小脸,笑着道:“蝶翅,我是你扎旺爷爷,让爷爷抱抱你!”

看着他的大胡子,蝶翅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杨家没有一个是蓄胡子的,虽然那把胡子看起来颇有使扎旺看起来颇有艺术家的气质,可是她一点都不喜欢,要是扎到她柔嫩的肌肤怎么办?

“为什么?不喜欢扎旺爷爷吗?”扎旺很是伤心的问,可是他的演技实在是太差了,就算是阿鹏都能够看出来那表情有多假。

蝶翅摇了摇头,不能让人这样误解!

杨谭林倒是明白小孙女的脾气,笑呵呵的道:“蝶翅从来不让有胡子的人抱。我不是说了吗,她聪明着呢,担心让人的胡子给扎了!你要是把这把大胡子给剃了,她估计就会愿意让你抱了。”

这也是杨谭林的观察所得,蝶翅不认人(又不是真的小屁孩,还认人呢),经常坐在一起下棋、抽烟。喝茶的老头谁都乐意逗她,也都喜欢抢着抱她一下,她总是乖乖的给人一个笑脸,唯独也留了一把大胡子的董老头不行,一抱就咋呼,让董老头气得眼睛都鼓了起来。

“扎旺爷爷保证不让胡子扎到蝶翅的小手小脸,这样总可以了吧?”扎旺很是认真的对蝶翅保证着,他真的很想看看这个看起来早慧的孩子是不是真的能够听得懂自己说话。

蝶翅很是认真的思索了一下,无奈的点了点头,颇有些英勇就义的味道,扎旺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原来这孩子真的能够听得懂他们说什么!不过,他也没有发呆,立刻小心翼翼的从杨谭林手上接过小小的蝶翅,赞道:“这孩子真是个难得一见的!”

蝶翅的小脸却苦了起来,扎旺身上强烈的味道直冲鼻端,相比起江边卓玛身上的味道,更是刺鼻的让她受不了,她忽然想起曾经在网上看过的关于藏族的某些习俗,据说藏族人一生只洗三次澡,出生,结婚和死亡,所以身上都会有浓浓的味道,扎旺可是正宗的藏人,他应该也有这样的习俗,蝶翅肠子都悔青了——她怎么能忘了这一茬呢?

看到蝶翅苦了小脸,没有等她发出抗议(或者是后悔)的哭声,杨谭林就把孙女“抢”了回来,笑着道:“这可是我孙女,你想要抱孙女,让卓玛给你生去!”

“阿叔,我已经生了三个了!”江边卓玛笑得很是爽朗道:“我也想要一个漂亮的姑娘,可怎么都生出些臭小子来,一个个调皮捣蛋的,蝶翅这么乖巧,又这么可爱,别说是我阿爸,就是我看了也是眼馋的!你就让他抱一会,过过干瘾好了!”

“就是!”扎旺白了杨谭林一眼,道:“卓玛已经生了三个了,再生的话又要生三个,那得多累人啊!”

“卓玛姐姐不想再生了吗?”杨雪素很随意的问了一句,似乎一点都不觉得这是个会让人尴尬的问题。

“不生了!”江边卓玛也没有认为这个问题有什么难以启齿的,笑着摇摇头,道:“生老大的时候身体还好,生完了,第二天就能下地了;生老二的时候身体最好,是在从牧场回家的路上自己生的,生完了休息一会,背着孩子回家都不觉得累;可生完老三,躺了三天都觉得累得慌,要是在生三个,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还是不生了!”

自己在半路上生孩子?生完了抱着孩子回家都不累?这人怎么这么彪悍啊!蝶翅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就算是医学发达的时代,生孩子都是件极为严肃和危险的事情,怎么在这江边卓玛的嘴里和牛羊下崽没什么两样呢?生完孩子躺三天就觉得体虚了,那些生完孩子要躲一个月的又算什么啊?

“那是卓玛姐姐身体好,哪像我…”杨雪素一脸的敬佩之色,然后摇摇头道:“我也不生了,有阿鹏和蝶翅已经够了,再生真的是受不了了!”

“好了,好了,别说那些闲话了,还是过来泡茶吧!”阿奶那边已经准备好了所有的工具,笑着打岔道:“扎旺他们难得来一趟,一定要多吃点茶才是!”

“雪素去泡茶吧!”扎旺赞同的点头,道:“我可喜欢喝你们白家的茶了,除了我们的酥油茶就是你们的三道茶最好喝了…核桃和乳扇多放点!”

“知道了!”杨雪素忍不住的直笑。

? 第十九章 待客三道茶

第十九章待客三道茶

没有将几个客人请进屋子里面坐——这会已经是初春,在外面晒太阳比在屋子里面舒服得多,来的又是很相对亲热的朋友,没有那么多的虚礼和讲究。

当着客人的面,杨雪素将一把茶叶放进陶罐里,然后放在火上烤制,一边烤还一边轻轻的颠簸着,嘴里甚至还轻轻的数着颠簸了几下(一般要颠簸一百次,称为百抖茶),等到茶叶微微焦黄,一股诱人的清香味冒出来的时候,杨雪素很是玛丽的将一旁已经烧得滚烫的开水注入少许,只听见“哧嚓”一声响,罐内茶水翻滚而出,带着茶渣的泡沫溢出陶罐,就像一朵盛开的花一样。

“好!”扎旺大赞一声,道:“雪素烤茶越来越好了,这绣球花也越来越漂亮了!”

杨雪素脸上也是满意的笑容,这道茶烤制并不费力,但是注水要求却很高,一定要将让这些泡沫形成一朵很漂亮绣球花的形状,这是吉祥的象征,如果没有这样的话,那么就必须重新烤制,否则就是对客人的不尊敬,这也是烤茶一定要当着客人烤的原因。

泡沫落下,杨雪素又往里面加了少许开水,这道茶便算是煨好了。将它滤过,往早就准备好的茶盅内倒上,蝶翅留意到,杨雪素往没个茶盅里倒得不过是三五滴,那茶的颜色如琥珀一般黝深,但却晶莹透亮,一点都不浑浊。倒过茶水之后,她又往每个茶盅里加上少许开水,然后双手齐眉而举,用一种很是恭敬的姿态递给扎旺,笑着道:“扎旺大叔请喝茶!”

扎旺却不去接茶,而是笑呵呵的道:“是不是少了什么啊?”

院子里的人都会意的哈哈大笑,杨雪素忍不住娇嗔的白了扎旺一样,开口唱道:“你是远方的山鹰,带来吉祥和幸福,翻山越岭不辞辛苦,飞来我家落。源生活吉祥如意,愿日子像你的祝福,喝盅我们家的茶,愿你也幸福。”

扎旺等杨雪素唱完之后,笑呵呵的接过茶盅,喝了一口,赞道:“好茶!茶好喝,歌好听,人也好看,要多唱两首就更好了!”

蝶翅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杨雪素,她的歌声还真是不赖,她没有想到自己的母亲居然还有这么一手绝活。

“那是当然!雪素妹子唱歌那是一等一的好,不过…”江边卓玛笑得比天上的太阳还要耀眼,她话音一转道:“就是唱得少了点,要是经常唱的话,一定会比现在还要好!”

“卓玛姐说这句话是笑我呢还是气我呢?”杨雪素一边将茶盅敬给江边卓玛,一边满脸是笑的瞪着江边卓玛,道:“要是唱歌,卓玛姐面前哪个敢说自己唱得好?卓玛姐也来一首,让我们家蝶翅听听,什么叫做好听的歌!”

江边卓玛哈哈一笑,也不推辞,也不害羞,张嘴就来,她的声音不像杨雪素那么的清亮,但别有一种味道,尤其是她的音域相当的宽广,听着就有一种广阔的感觉,整个院子里都回荡着她的歌声,确实犹如天籁之音。

“真好听!”阿鹏小手拍得啪啪响,一脸的欢喜,道:“阿嬢的唱的真好,是我听过第二好听的!”

“阿鹏听过最好听的是谁唱的啊?”扎旺乐得直笑,带了些诱拐的口气道:“说说看,让那个唱歌唱得最好的再唱一个好不好?”

“好啊!好啊!”阿鹏连连点头,然后狡黠的看着扎旺,笑呵呵的道:“扎旺阿公唱的一定比阿嬢还要好听,阿嬢是第二,阿公一定是第一了!”

“这个小滑头!”阿鹏的话让把院子里所有的人都忍不住的大笑起来,蝶翅也一样,立刻对这个她总认为有些傻乎乎的哥哥另眼相看起来,扎旺怜爱的拍拍阿鹏的脑袋,张口就唱。

就像江边卓玛一样,他也是用藏语唱的,什么意思,蝶翅也一样听不懂,但是这并不成为障碍,相反,那种古朴的韵味和感觉,让他的歌声更加的有味道,也更加的动听,相比起江边卓玛的女高音,蝶翅当然更喜欢这样的男中音。

“真好听!”阿鹏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道:“这么好听的歌,阿公再来一首好不好?阿鹏最最喜欢听阿公唱歌了!”

这个小马屁精!蝶翅越来越觉得这个哥哥还是挺聪明的。

扎旺显然很喜欢阿鹏这样说,他笑哈哈的又唱了一首,这个时候,杨雪素已经敬了所有的客人第一道茶,还顺便给自家人也倒了第一道茶,阿奶又在桌子上摆了第二个茶盅,茶盅里面一一放上切好的红糖、核桃片、乳扇片,每个茶盅里面还加了一把小小的勺子。

杨雪素往陶罐里冲了更多的开水,将茶水冲淡一些,然后又将茶水注入那放了很多调料的茶盅里,冲泡均匀,然后端起茶杯敬给扎旺,不等他说什么开口就唱道:“甜茶一杯敬朋友,甜茶一杯献远客,端上甜茶甜似蜜,恰似一家人。喝下甜茶话更浓,喝下甜茶情更浓,喝下甜茶叙友谊,声声甜入心。”

扎旺接过茶,立刻喝了一口,赞道:“真甜!叫阿叔心里都是甜滋滋的!”

杨雪素笑着给另外几人敬茶,只对江边卓玛多说了一句:“阿姐多喝两杯,这甜茶虽然比不上你们的酥油茶那么养人,可是极好的东西,多喝点好!”

“嗯!”江边卓玛笑着点头,道:“我和阿爸一样,就喜欢这甜茶,尤其是喜欢甜茶里面的核桃和乳扇,单独吃总是没有泡了茶好吃!”

“我也是这么觉得!”阿鹏总是那个不甘寂寞,不愿意让人忽视的家伙,也不管有没有问人他的意见,立刻笑嘻嘻的插话,让所有的人都哈哈笑了起来。

“这个小闹包,又没有人问你的意见!”杨谭林在他脑门上弹了一下,眼中尽是宠溺的神色一点也不觉得他这样插话有什么不对或者不好的,这觉得有一个孩子就是好玩,热闹了很多。

“所以说我好啊!”阿鹏笑嘻嘻的道:“不用你们问,不要你们哄,就把自己喜欢不喜欢的都说出来,不要你们费精神!”

“这个精灵鬼!”扎旺对阿鹏喜欢得不得了,笑着道:“阿德已经很会说话,很让人喜欢了,他以后长大了一定比阿德还要讨人喜欢,比卓玛家的三个小子都强!”

“我看不可能!”杨谭林满脸都是自得的笑容,但还是道:“卓玛家的三个孩子我只见了两个,可那两个小子已经是个顶个的聪明,老大桑林像你,以后又是一条比牦牛还要壮实,比藏獒还有勇敢的康巴汉子。对了,他不是已经十岁了吗?是不是该学着赶马了?”

“桑林像是像我,可就是野了点!”天下的爷爷都一样,说起宝贝孙子来都是红光满面的,扎旺笑呵呵的道:“他今年就会跟着他二叔去尼泊尔,走一趟下来也就长成大人了、他前年一直和他三叔在牧场,可你知道那小子做什么了吗?他居然领着霍巴打了一只狼回来,把他三叔吓得够呛,也气得够呛,狠狠的收拾了一顿,结果,他还说等他再大一点,一定还要再打狼回来。”

“霍巴也五岁了吧!”杨谭林怀念的道:“它刚刚会走路的时候就跟在桑林屁股身边,一晃一晃的,好玩得很,现在也是只大狗,可以打狼了!”

“可不是!”扎旺笑着道:“它现在是家里最壮的一只,别说是狼,就是对上一只熊都不会输。去年有只黑熊到牧场,被它带着另外两只狗生生撵了出去,一点损失都没有。把桑林乐得抱着它直夸。”

“霍巴是只狗吗?”阿鹏眼睛瞪得大大的道:“它能够打狼该有多厉害啊?阿公,我也要一只像霍巴一样的大狗!”

“霍巴是一只狗,不过它不是一般的狗,而是一只最厉害的藏獒,等阿鹏再长大一点,到了德钦之后,扎旺阿公送你一只!”扎旺笑着道:“我们藏家人都会有那么一只或者几只像家人一样的藏獒,它们能够把想吃牛羊的狼啊,黑瞎子啊,老虎啊的都赶走,平常还能帮着我们放牛放羊放猪,又聪明又勇敢,是我们藏家人最好的朋友。”

“不能现在就给我一只吗?”阿鹏亮晶晶的大眼睛中尽是憧憬,但听到要等他长大以后才能送他,忍不住的充满了失望,那么厉害的大狗,他现在就想要一只。

“当然不行!”扎旺笑着解释道:“藏獒与一般的狗狗是不一样的,它一辈子只会听一个人的话,那个人就是它睁开眼睛第一次见到的人,其他人的话它都不会听。阿鹏想要那么一只聪明勇敢的藏獒,就要自己去扎旺阿公家,要是遇上阿公家的大獒刚刚生崽子的话,就给你一只还没有睁开眼睛的,那么你就能够把它养得乖乖的。”

“明白了!”阿鹏点点头,道:“就像蝶翅一样,她刚刚睁开眼睛看到的是阿妈,就最听阿妈的话,我那个时候一直守在床边上,想让她睁开眼就看见我,可是还是错开了。”

怎么和我扯上关系了?蝶翅不悦的白了阿鹏一眼,现在正在说藏獒还不好!

“第三杯茶也好了!”杨雪素这会泡好了第三道茶,蝶翅留意到这里面放了花椒、姜末和蜂蜜什么的听着杨雪素唱道:“三道香茶敬朋友,一道香茶一道情,一道香茶一道意,客人莫嫌弃。先苦后甜话友谊,先苦后甜话友情,情深意浓话更香,亲上又加亲。”

“好!”扎旺接过茶,没有像前两杯一样大口的喝,而是喝了一小口就放在一旁眉头还微微的皱了起来,道:“我还是没有老啊!苦茶喝得,甜茶爱喝,就这杯回味茶,怎么喝都不习惯,总觉得有股子洗碗水的味道!”

“扑哧!”院子里忍俊不禁的人不止一个,都被扎旺说得笑了起来,喝完这三道茶之后,大家似乎更随意了,爱喝什么喝什么,扎旺和江边卓玛偏爱甜茶,而另外两个一直没有说话的年轻男子似乎偏爱苦茶,大家就这样一边喝一边说,阿鹏最关心的当然还是他什么时候能够长大,能够去德钦,去带一只能够和狼打架的藏獒回来…

? 第二十章 被虐待了

第二十章被虐待了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蝶翅刚睡醒了一觉,精神分外的好,也格外的可爱,让本来就很喜欢她的扎旺看得眼睛一亮,不顾她的抗议,硬是将她抱在了怀里,蝶翅干嚎了几声,却发现大家都只是哈哈大笑,而没有人理会和拯救她,只好悻悻的闭了嘴。

尽管蝶翅睡了好大的一会,不过她还是从大人们的谈话中知道,和扎旺父女一起来的两个人的身份,一个是扎旺手底下的二锅头(马帮中仅次于马锅头的人物,属于十分有经验也很得大家信服的人),另一个则是江边卓玛的丈夫——他是江边卓玛三个丈夫中的一个,也是最小的那一个,他们三人一个守牧场,一个在家中,另一个则走马帮,每年一次轮换。而江边卓玛除了怀孕,生孩子的期间,基本上都在为马帮而四处奔走,,有每年大雪封山的日子才会留在家中。德钦的天气算是相当的恶劣,一年之中有将近半年的时间是冬天,那半年也是她留在家中和家人团聚的日子。

她为三个丈夫都生了一个孩子,而孩子们都称大丈夫为父,另外两个不管是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都称为叔叔(如果一夫多妻的家庭,那么称丈夫的大老婆为母,其他的都叫姨,谁大谁小不是什么人说了算,而是看当时他们成亲的时候是那个是主角,主角自然为大,作为配角的另外两个人则为小,这也是他们一贯的传统。),而江边卓玛的大丈夫刚好就是三兄弟中的老大。

这两个人也都有着让蝶翅感到惊艳的好嗓音——他们在阿鹏的期望下,也落落大方的唱了几首歌,他们的歌声让蝶翅终于相信,藏族人都是天生的歌唱家的说法了。阿鹏对他们能够唱出那么好听的歌也是十分的羡慕,虽然都听不懂他们唱的是什么,但却一点都不妨碍他们欣赏。扎旺对这个倒是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自豪和了不得的,用他的话来说,藏家人经常一个人在山野中放牧,面对的是蓝天,是白云,是高山、森林、草原和动物们。那样的生活是孤寂的,他们只能放声歌唱,唱给蓝天白云听,唱给高山草原听,更是唱给自己听。如果不是因为有自己的歌声和自己做伴的话,那样的日子会十分的难熬,有不一般的好嗓子也理所应当。

晚餐并不算十分的丰盛——大碗的黄焖羊肉,一盆让人看起来就很有食欲的酸辣鱼,里面放了白豆腐,一碟烤得微黄的猪皮,还有三四样蔬菜,蝶翅很奇怪,这里似乎没有季节的限制,每天餐桌上都会有不同的新鲜蔬菜,就算是冬天也是一样,完全不像北方,除了大白菜还是大白菜。

当然,最最不能缺少的还是酒。

这一次,杨谭林没有用自己的泡酒来招待客人——蝶翅知道,杨谭林有好多罐泡酒,有木瓜酒、梅子酒、杨梅酒、还有几种药材泡酒。他们大多数的时候都会喝木瓜酒或者梅子酒,药酒喝得很少。但扎旺他们显然是不习惯喝泡酒的,用来招待他们的是大麦酒,刚一倒到碗里,那浓浓的酒味,就飘满了整个院子,蝶翅忍不住的缩了缩鼻子——这味道可真冲啊!

“还是老弟知道我们的脾气,没有用那种不够味的就来招待我们!”扎旺哈哈的笑着,他们四人,包括江边卓玛在内喝的都是这种酒,而杨谭林他们则没有奉陪,喝的还是自己习惯喝的泡酒。

“这酒可不是我准备的!”杨谭林笑着道:“是阿德知道你们要来,特意到叶榆城里打来的鹤庆大麦酒,他知道你喜欢喝这个酒。”

“扎旺阿公,你很喜欢喝酒吗?”阿鹏一个下午就挨在扎旺身边,对这个笑声爽朗,歌声粗犷的阿公也有着说不出的欢喜。

“那是!”扎旺笑着点点头,道:“我们藏家人都喜欢喝酒,我们生活的地方很冷、很高。要是不喝酒的话是抵挡不住那样的寒冷的。”

“我也喜欢喝酒,不过我喜欢喝阿公泡的梅子酒,酸酸甜甜的,还有一股很好闻的香味。”阿鹏笑得有些傻乎乎的,道:“不过喝多了也会头晕,走路都走不稳,就想要飘起来一样,可好玩了!”

“老弟,看来这孩子更像阿德,不像你了!”扎旺听了阿鹏的话就乐得大笑起来,蝶翅忍不住的撇撇嘴,看来这个家里最能喝酒的不是每天都要喝一点的杨谭林,而是那个偶尔陪着杨谭林喝一点凑兴的阿德。

“像阿德有什么不好?”杨谭林是很喜欢阿德的,要不然也不会招他上门了。

“我可没有说不好!”扎旺笑呵呵的道:“我也很喜欢阿德,要不是我家的那几个丫头都比阿德大,阿德又都不喜欢的话,我一定把她们嫁给阿德。”

“阿叔,德钦是个好地方,不过要让我长住的话可不行,我没有那么好的身体!”阿德笑着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到那里就闷得喘不过起来,要不是因为你和卓玛姐的话,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可能就回不来了!”

“你小子看起来倒是壮的和牦牛一样,可终究还是弱了点!”扎旺摇头大笑,然后对着怀里的蝶翅笑道:“小阿妹,你阿爸看得到是身体好,可是一到关键时候就不行了。他第一次去阿公家,都没有怎么走路就气都喘不上来了,把你阿公和我急得啊…后来灌了好多药,又连忙把他送到虎跳峡附近才好了起来。”

那是高原反应好不好!蝶翅很没好气的给了扎旺一个白眼,她发现了,这个人很喜欢逗自己,一定还有没有说完的话。

“阿叔,听我阿爸说你到了德宏也会有气闷,喘不过起来的问题,你是不是身体也不好啊?”杨雪素笑呵呵的打趣扎旺,这也是扎旺极少到德宏,思茅一代的原因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