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早就离家出走了。19岁那年,发现自己怀孕以后,我回家找你外公,他扇了我一巴掌。因为这一巴掌,我赌气把你哥生了下来。所以,你不必长吁短叹。从被无良的妈妈硬拉到世上这一点而言,你哥比你可怜得多。生下文成以后,我得了严重的抑郁症。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不想给自己找借口,但我的确恐慌,恨透了那个浑身浴血的自己。我去做了结扎手术,找了很多男人。但到最后我还是感到绝望。所以,我往浴池里放了半缸水,准备割开自己的手腕。在那之前,我往牛奶瓶里加入安眠药,送到你哥的嘴边。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我把奶瓶塞进他的嘴,他吐了出来。我再次塞进去,他又吐了出来。我下定决心,哪怕他大哭大闹,也要把牛奶灌进去——这时,你哥的小手舞动起来,大剌剌抓向我的乳房。“妈……”他低低地试探性地叫了一声,然后开始放肆地喊,“妈——妈妈!”

那时候,文成刚满七个月,那是他第一次叫我……

喂,现在,你明白你哥为什么对我来说很重要了吧?就比你重要一点点。谁让他救过我的命呢?你就别忌妒啦。

最后,允许你妈嗟叹一下自己。

文成生病以后,你妈妈为了救他,怀上了你。而我,为了筹到手术费,参加选美比赛,接拍广告。如果不是因为你妈妈撒手不管,也许我早就成为大明星了。然而,命运就是这么奇妙,它取走一些,又给予另外一些。总体来说,我有两个儿子,此生足矣。

孩子,记住了,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事情值得后悔。煽情的话我不会说,不过,一直以来,你做得很棒!

就这样吧,今后要继续加油。

诚如大家所知,今年是2017年,距离我的妻子黄绢离世已经五年。我时常会想起1997年在东华医院急救中心门口初遇黄绢时的情形。那时候的她,带着宿醉的容颜、戒备的姿态,哪怕听说孩子出了事,也依旧身穿盔甲。你要说她冷漠无情大概也不为过。她有满身的缺点和弱点,并且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而她从不掩饰这一点。不过,我想,这本来就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那个孩子成长了,黄绢成长了,我也成长了。为什么时至今日,我会突然把这个故事写下来呢?那是因为最近,我去看了一场那个孩子的演唱会,现场的场景一直在我心中萦绕。我那日渐慵懒的身体和精神,在那天晚上被某种炽热所驱动,所以决定拿起笔来。

一个月前,北京的奇幻森林乐园迎来了建园十周年的纪念庆典。今年北方的冬天来得比往昔更早,气温迅速坠落至冰点,接连降了几场大雪。庆典活动由公司的华北区企划部负责,当企划部的老总为如何确保活动效果而伤透脑筋之际,他的一个女下属灵光一闪,提出了一个绝佳的对策。

“那个乐队今年刚好也是出道十周年!不,不是刚好,十年前,他们就是在我们乐园的开园仪式里演出,然后成功出道的。”

“哪个乐队?”

“就是那个乐队呀!”

后来,华北区的老总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帮忙联系。那个孩子的乐队档期很满,他们很担心约不到。我跟那个孩子说了一下,他立刻答应下来。

“太巧了,林叔叔,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那个孩子笑着说。

活动当天,出动了大量的警力。那个孩子的经纪公司和我们公司达成了联合宣传的协议,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公司的风头几乎全被盖了过去。那天,乐园的各个角落都有那个乐队的横幅和海报,画着大大的“10”字。幸好那些宣传画都使用了乐园的森林背景,包括那个孩子在内的乐队成员则赤裸上身、围着兽皮,和背景画面和谐统一,否则企划部的老总估计要嘀咕了。演唱会是晚上8点正式开场,从下午3点开始,一拨又一拨的粉丝团、后援会以及各大娱乐频道的外勤组,占据了乐园各个主干道,连乐园每日必备的重头戏——动物大巡游都被迫提前结束了。

虽然事情是华北区办的,但考虑到这次活动兹事体大,在总部任职的我也作为特别顾问被派到了现场。华北区的老总在指挥部里找到我,大力拍我的肩膀。

“太厉害了,没想到是这种级别的人气!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那个天王居然会是你的继子。”

“没问题吧?我估计今天来乐园玩的普通游客体验不会很好。”我平淡地说。

“问题?老林,说到这个你就外行了。真正的公关阵地不在现场,而在媒体和网络上。今天的效果,简直不能更好了。”

到了晚上7点钟,北方冬日的天空已经全黑下来。但以乐园中心舞台为圆心,半径一公里范围内的天幕,却笼罩着一层橙色。在那片橙色的光芒里,慢慢开始降下白絮。初时,我以为这么凑巧天降小雪,后来才有人告诉我,那是人造雪,目的是还原十年前那个晚上的气氛。

我心里泛起某种情绪。我和副手打了个招呼,把事务交给他,然后一个人溜到舞台的入口。后援会的义工把守着各个检票口,安保人员也没有办法,只得由着他们取代了自己的工作。我凭票入场,立刻被一个年轻女孩塞过来一簇荧光棒和能发出“啪啪”声的塑料手掌。我正准备走开,又有一个年纪稍大的姑娘跑过来。

“你的票是在最前排吗?”

我点头称是。

“麻烦你举这个好吗?”那个女孩递给我一个大牌子,上面贴满了荧光大字和心形图案,“大叔,你够高,拜托了!”

我捧着那些道具走到贵宾区,本来想坐下来,但看到所有人都站着,我也站着。灯光渐暗,我感到自己被一片挥舞着的星光所包围。忽然,周围发出巨大的尖叫声,舞台中心的火焰腾空而起。我看到那个孩子和他的同伴赤裸着上身一跃而上。观众一瞬间进入疯狂的状态。在强劲的音乐中,我看见他们集体跳起来,摇曳身体,整齐地挥手,口中忘情地呼喊着。

我看了看手中的牌子,上面写着“我爱你”以及乐队的名字——“斌乐团”。

我看到其他人的牌子,有的写着乐队键盘手的名字,有的写着鼓手的名字……当然还有主唱也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我脑海中自然地浮现出那个场景。十年前,黄绢也是在细雪飘飞的夜晚,身处同样的热烈海洋之中吧。也许当时人数没这么多,但是那些包围着她的年轻的面孔,肯定也和现在一样,如痴如醉地喊叫着同样的语句。所以,她也同声高喊起来。

“黄武成——”

她用尽全力呼喊那个孩子的名字。

“你做得很棒!”

我想,有一个瞬间,四周一定全然安静了下来。那道声波穿越遥远的距离和漫长的时光,准确无误地传递到了那个孩子的心间。

* * *

(1) 英国著名摇滚乐队,1971年成立,乐队的全球唱片销量超过2亿张。

(2) 免疫抑制药物。

(3) 一种抗肿瘤药物,用于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假面

——别墅“杀人”事件

序 幕

“那是我从小的梦想。”姚盼说。她在说这句话时双眼发亮。

“我并不反对,你喜欢就好。”

罗加半个身子陷在酒吧的转椅里,不置可否地撇撇嘴,他正准备继续说些什么,孙明玉举起手打断他。一个电话进来了,孙明玉拿起手机接听,他脸上原本相当轻松的表情发生了变化。

姚盼和罗加都露出关注的神情。

孙明玉放下电话。

“什么事?”罗加停止转动椅子。

“跟我走一趟。”孙明玉朝他的下属抬了抬下巴。

“来活儿了?”

“有一具尸体。”刑警队长淡淡地说。

停尸间里安安静静,一点声音都没有。尤其是穿过那条狭长的走廊时,大理石地板似乎连人的脚步声都能吸走。罗加每次到这里来,都会习惯性地拍拍自己的脸颊,这能让自己清醒一些,而且听见“啪啪”的响声,可以确认自己的听力并没有问题。

今天安静的程度更甚,简直到了死寂的地步。当然,这是一种错觉。原因是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钟,除了昏昏欲睡的门卫,整栋建筑物里空无一人。

一个穿着白袍的验尸官站在走廊的尽头,他留着满脸的络腮胡子,白袍看上去洗了太多次,有点发黄。大胡子瞥了两个警察一眼,因为都是熟人,握手打招呼什么的一律免了。他无声地招了招手,推开旁边那间停尸间的门。孙明玉和罗加举步走进去。

大胡子验尸官走到一大排铁柜子前面,伸手握住其中一个把手。罗加想往鼻子上抹薄荷膏,他的老大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没必要。

尖锐又低沉的金属碰击声响起,验尸官将一张钢制的床拖出来。等冰凉的白雾散去,两名警察走向前。

一个年轻的女子,双眼闭合,睫毛很长。因为冷藏过的关系,她的皮肤看上去比一般人白皙。女子的神态十分安详,但是头以一种奇怪的角度侧向一旁。哪怕是不具备医学知识的人也能看出来,她的脖子被折断了。

她侧转的脸颊上有一块红印子,不知道是胎记还是某种伤疤。

罗加吸了口气。

“是挺像的,连疤痕都像。上次那个女孩,是左眼角有一道伤疤吧?”

“右眼。”验尸官开口说。

“不知道身份吗?”孙明玉问。

验尸官摇摇头:“如果没人来认,照例三天后处理。”

“又一个吗?”罗加苦恼地皱了皱眉。

刑警队长直直地竖起两个手指。

看见这个动作,大胡子验尸官一言不发地转过头。

第一幕 舞 台

1

停车后,笑匠向黄色的笑脸图章呵一口气,然后用戴着手套的手掌擦了一下。

这次总不至于沾上血吧?

他一边在心里自嘲地想,一边将那个圆圆的、稚气十足的图章别在胸前。

笑匠开的是一辆向别人借来的捷达小轿车,虽然车很旧,但是好在皮实,刚才为了抄近路,从树林中间横穿过去,磕磕碰碰的也不心疼。

驶上山路的时候,他心里就禁不住想,不会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吧?七个陌生人的临时聚会,场地坐落在荒山野岭的一栋房子里,简直就是暴风雪山庄。幸好穿过树林不久,熟悉的沥青马路又现身了。山路虽然不宽,但十分平整和干净,看来保养得很好。再转过一个岔路口,零星能看到一些别墅。那些别墅都建在半山腰上,大部分黑灯瞎火,只有少数亮着灯,和傍晚的余光相互辉映。

笑匠这时才发现,这里只是有钱人的度假区而已。

按照导航的指引,不一会儿他就抵达了目的地。虽说是在城市的郊外,但目的地的门牌号清晰无误,是个花点时间就能找着的地方。非要找些值得担忧的事情,那就是眼前这栋别墅比先前看到的都要气派,坐落的地方也更加独立,而附近的其他别墅,都看不到有人入住。

还有一点,从刚才开始,天边就隐约传来沉闷的雷声。事实上,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雨,下午天色也确实变得阴沉,让人分不清太阳到底下山了没有,但是雨一直没下。

哪怕下大雨,在这片区域,也不至于发生道路封闭一类的事吧?

笑匠看了一下手表,6点28分。因为阴天的关系,周围都已经陷入了黑暗之中。但是因为前面的大房子灯火通明,停在旁边的几辆车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算上他自己这辆,不多不少,一共是七辆。这个地方乘坐公交车恐怕很难到达,如果大家是各自前来的话,应该到齐了。

不,这里的屋主应该有两辆车,那么还有人比他晚到也是有可能的。

请柬上写的集合时间是6点,但是这样的聚会,所有人都准时到场的概率可谓微乎其微。笑匠一向是个守时的人,哪怕自己只是作为候补人员——直到今天上午才接到通知,他还是尽量赶了过来,甚至为了节约时间而冒险走小路。

总之,他不希望自己成为最后到的那个。

随请柬一同快递过来的,还有一整套行头,包括笑脸图标、眼罩、胡子、皮带、紧身衣、手套、靴子,甚至有发胶和雪茄烟,就差一排子弹和来复枪了。

笑匠翻下挡风玻璃上面的镜子,又整理了一下打满发胶的头发,以及用不干胶贴在嘴唇上的两撇胡子,露出洁白的牙齿贼兮兮地笑了一下。

真像个强盗,他又自嘲地笑起来。话说回来,笑匠本来就是个强盗。

他下车,先绕着建筑物走了一圈。别墅有三层,一面靠路,两面靠山,还有一面外延出广阔的花园。为防盗起见,花园的边缘围着高耸的铁栅栏,栅栏顶向外翻转,尖端的倒钩如鲜花般盛开。

啧啧,正好嘛。

笑匠把八字形的黑色眼罩戴上,大步走向那座独栋大房子。

2

出来开门的是一个瘦高的男人,额头上戴着明晃晃的头箍,披着银色的胸甲和帅气的披风,四十多岁的年纪,虽然道具略显粗糙,形象也有差距,笑匠还是一眼就把他认出来了。

“嘿,法老王好。”

屋主人露出惊喜而满意的神情,但随即装模作样地露出深沉的样子,连笑容都是一带而过。

“笑匠也到了!”他朝屋里喊了一声,然后做出请的姿势。笑匠觉得他学得实在不像,皱着眉笑起来。

“笑匠应该笑得更豪迈一些。”法老王欣然说。主人看上去阅历丰富,而且很有涵养,带着新到的客人从玄关慢步走进会客厅。

会客厅少说有一百平方米,但摆设不多。左侧一圈高背沙发,中间放一张黑色石料做的茶几,看着就像一块从黄金海岸搬回来的磐石。茶几上摆着精美的糕点。右侧是纵向到顶、横向到边的巨大电视柜,中间的空格挂着一台索尼液晶电视机,看大小应该在70英寸以上。客厅中轴线靠里的部分还有更大的空间,通过吧台进行分隔,摆着咖啡机、休闲沙发,还有娱乐用的台球桌。右侧开放,通向其他功能区,并且建有一道台阶宽大的回旋楼梯,可以登上其他楼层。高背沙发的后面是落地玻璃门,外面就是阳台和花园。因为天黑的缘故,只隐约看到外面有花有树,但从刚才在外面的丈量来看,那花园得有几百平方米。

靠近阳台的位置还有一扇较为低矮的门,看上去是储物间或者工人房。

这时,客厅里共有四个人。两个坐在沙发上聊天,其中一个戴着猫头鹰样式的头盔和潜水镜一样的墨镜,一身碳素灰色的盔甲,不知道的人会以为他是山寨版的蝙蝠侠;另一个用黑布蒙面,脖子和腰间都围着粗麻绳,显得身材壮实,而且还有一件领子又宽又高的披风放在手边,如果把那件披风披上,就活脱一个中世纪给人行绞刑的刽子手。第三个靠着吧台自斟自饮,他更加魁梧,赤裸上身,露出健美选手一样的胸大肌,但是与身材相比略小的脸上眼睛周围涂了一圈白色,额头则用蓝色水彩笔画了个圆圈,显得相当滑稽。最后一个人抱着手,独自坐在咖啡机旁边的休闲沙发上——黑风衣、黑手套、黑礼帽,戴着一个超大号袜子样的头套,头套是灰白色的,但是上面有奇怪的墨迹图案。

当笑匠背着背包走进客厅时,这四个人都向他看过来。法老王也微笑着看他,有意让他自己认人。

笑匠咧嘴大笑,故意用轻佻的声调逐个人数过去。他指着猫头鹰版本的蝙蝠侠:“夜枭,我打75分,你能做个旋转落地的动作我就加5分。”

夜枭略带腼腆地笑了笑:“我能穿着这身塑料走路就不错了。”

笑匠指着脖子上挂绳子的刽子手:“兜帽判官不是民兵吗?我明白了,搞个布袋和麻绳,比较省钱对吧?当然,那件披风看着不错。”

兜帽判官重重哼了一声,没有搭话。

笑匠又指着吧台旁边的壮汉:“别告诉我你是曼哈顿博士,拜托多涂点蓝色行不行?起码把脸涂上呀。”说罢大笑不已。

曼哈顿博士猛然站起,连吧椅都差点掀翻。他满脸似乎要爆发的恼怒,盯住拿他开涮的人。过了一阵,他坐回椅子上,低沉地说:“因为太麻烦了。”

笑匠若无其事地面向第四个人。

“罗夏最像。”他一边笑,一边向坐在角落的人走去,“不过呢,这身衣服是最好找的,而且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也不容易看出破绽。”

笑匠走到罗夏面前,向对方伸出手。但那人抱着手,下巴侧转一边,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法老王跟过来,哈哈大笑道:“我也觉得罗夏最像,不单是装扮,连性格也饰演得好。从进门到现在,这家伙一句话都没说过。”

“是吗?”笑匠讶然说,“我还以为罗夏是个话痨呢。”

“罗夏爱絮絮叨叨地写日记,但是不爱说话。”夜枭从沙发上转过身说。

“你说得对,不过也可能另有原因。”

笑匠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向罗夏的肩膀。那人本能地向后缩,但是因为坐在沙发上,也无处可躲。他警惕地仰望,笑匠轻轻触碰他的肩膀,从上面捡起一根长长的头发。

法老王盯着那根头发,露出惊奇的神情。他看看一动不动的罗夏,又看看笑匠。

“别看我,我只是瞎猜的。”笑匠摊开手,“只不过,人家总不会一个晚上紧闭双唇吧。”

罗夏霍然站起,头套上形状古怪的墨迹随着身体的移动,也像有生命一样发生微妙的变化。他身材不高,但严密的风衣让人看不出他身体的特征。

“我是女的,有什么问题吗?”罗夏开口说话,她的声线很细,而且因为带着情绪,显得有点尖锐。

客厅里的其他男人都望过来,露出惊诧的表情。夜枭甚至从沙发上站起来,摇摇摆摆走到酒吧旁边,但似乎考虑到礼貌,没有进一步靠近。

“是不是要把我赶出去?”

罗夏面向法老王,尖声说话。她故意挺起胸,将女性的线条展示出来。

“怎么会……”屋主人急急摆手,“只是大家都没想到,在网络上表现活跃的你原来是个女孩子。”法老王又转向笑匠:“你是怎么发现的?太让人吃惊了,她来了这么久,我们都没有看出来。”

笑匠嘻嘻笑道:“没来多久吧?你们6点钟才集合,没发现也没什么。”

曼哈顿博士立刻虎起脸:“你的意思是自己的眼力比我们高吗?”

笑匠还没来得及回应,就听有人从远处发出奇怪的笑声。

“我感兴趣的是为什么一个女孩子要扮成男人,而且是在明知会被拆穿的情况下。”

说话的人是兜帽判官,他坐在高背沙发上,漫不经心地跷着腿。因为他提出了这个问题,大家的目光又落回罗夏身上。

虽然看不到女孩脸上的表情,但她的肢体语言明显传递着局促不安。

“不为什么,我喜欢罗夏,他是个英雄。”

“一个五短身材的英雄。”兜帽判官嘲讽说。

曼哈顿博士点头接茬:“我明白了,因为罗夏这个角色本来就身材矮小,所以由女孩子装扮比较适合。”

“老哥,你的逻辑有问题吧?”兜帽判官毫不领情地讥笑道,“我的问题不是谁来扮演罗夏更适合,而是一个女的干吗要扮成男人。要扮成哪个人,不是我们各自决定的吗?”

笑匠举起手:“我是被指派的,我是个替补。”

法老王做了个表示歉意的手势:“那是因为担心你临时找不到适合的道具,只有笑匠的衣服是现成的,所以……”

“原来你不是我们认识的笑匠,难怪那个豆芽身材和衣服完全配不上。”

兜帽判官报了笑匠取笑他的一箭之仇,他的架势看上去像要向每个人开炮。

“喂,你还没说她为什么要扮成罗夏。”曼哈顿博士闷声说。

“因为丝鬼呀。”兜帽判官从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笑声,用浮夸的声调说,“丝鬼在网络上一直很高调,而且你们刚才也看到了,人家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尤物。所以这个小女孩不敢献丑了。”

“你什么意思?”一直没有发声的夜枭皱眉道。

“这不是明摆着?扮女英雄需要穿紧身衣,所以只好扮成男的。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肯定是脸蛋儿和身材都见不得人。”

“你的话有点过分吧?”

“不信你让她摘下头套看看,保证吓你一大跳。”

“要摘你自己先摘。”

夜枭刚才和兜帽判官都坐在沙发上,似乎聊得不错,但是现在成了扯架对象。法老王出来打圆场:“大家别乱了规则,我们说好聚会的时候不摘下装束的。”

但是兜帽判官不肯休战,他又发出“咯咯”的不善的笑声,从沙发上站起来,向罗夏走过去。

“那外套总可以脱下来吧,看看身材怎么样总可以吧?”

罗夏面具上的黑色墨迹跟随她的心情呈现扭曲的图案。她似乎忍耐到了极限,看见兜帽判官走向自己,立刻扭身跑开。为了脱离被几个男人围住的困境,她三步并作两步跑出阳台,钻进花园里。

“喂,外面黑乎乎的,小姑娘不害怕吗?”

兜帽判官大声取笑,想跟在她身后。夜枭拦在他前面,曼哈顿博士也靠过来。兜帽判官和他们对峙。

“好了,请适可而止。”法老王沉声说,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是隐含威严。

“啧,不就是开个玩笑嘛。”

兜帽判官咂了咂嘴,走回沙发那边,跷脚躺下来。夜枭显然不想再和他说话,一个人走开。法老王拉住他,轻声说:“麻烦你去看看罗夏,眼看要下雨了。”

夜枭点点头,迈步走出阳台。曼哈顿博士见状,坐回吧椅上继续喝他的酒。

见气氛转好,笑匠把背包丢在休闲沙发上,凑近法老王问:“丝鬼也来了?”

主人家的脸上没有浮现一点因为客人的争吵而尴尬的痕迹,他微笑起来。

“她比你早到十分钟,刚去房间还没下来。是不是想念你的旧情人?”

笑匠呆了一下,随后不禁哑然失笑。

在《守望者》(1)里面,笑匠和丝鬼可是有一腿的。

3

“作为《守望者》的共同爱好者,诚挚邀请您参加我们的聚会!”

墨绿色的请柬上,留着聚会的时间和地点。除此以外,还有一封说明情况的信函。

“抱歉邀请来得比较晚,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位亲密的朋友临时因故要缺席我们今天晚上的聚会,他早已精心准备好全套的装束,不能一作展示可谓遗憾甚深。阁下在‘雨果’发表过关于《守望者》的评论长文,文风凶狠、观点精辟,我们那位朋友极力推荐。如果您能代替他参加本次聚会,想必他会非常欣喜,我们也会非常欣喜。为表诚意,附上绵薄旅费。”

收到请柬、信函、服装以及装满钱的纸袋子时,笑匠觉得对方办事还挺周全的。事实上,接到电话以后没多久他就做了决定。他看中的当然不是那份“绵薄”的酬劳,他在心里酝酿着一些更大的兴趣。何况,因为找工作不顺利,最近他也有点无所事事。

“由于邪恶势力肆意蔓延,一群具有超群实力的正义之士挺身而出,他们戴着面具,身着奇装异服,与各种坏蛋展开较量。”

赴约之前,笑匠还特地查了一下《守望者》的资料。他确实在一个名为“雨果”的电影论坛发表过影评,但那是几年前的事情,而且他不过是对《守望者》这部电影指手画脚了一番,对于阿兰·摩尔的原作则知之甚少。当看到那段低龄化的介绍文案后,笑匠感到啼笑皆非。如果遇到看一半留一半、容易头脑发热的读者,说不定会连颁发“雨果奖”的评委都一并讥笑。只不过,“奇装异服”这个词倒是用得不错。譬如,拿布袋子照头蒙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在超级英雄圈子里也是少见的。对扮演这样的角色感兴趣的人,估计也有某种特殊情怀吧。

“这么说,人都到齐了?”

笑匠向主人家发问,后者点点头。

“法老王、笑匠、罗夏、夜枭、曼哈顿博士、丝鬼,还有兜帽判官,今天的聚会一共七个人。”

“但是门外停的车不够哦,有人是一道来的吗?”

法老王微微一怔:“你观察得真仔细呀!丝鬼是从市里打计程车过来的。”

“这么偏的地方也有司机接单,早知道我也打车好了。”

“也许美女有特殊待遇。”

“那也是——不好意思,就我一个人迟到了。”

“怎么能怪你呢?你是今天上午才收到请柬的吧,能赏脸前来大家都高兴坏了。对了,还没来得及说一句:很荣幸认识你!”主人家伸出手。

笑匠和他握手,发现对方的手十分温暖,而且手劲儿不是一般的大。握完手,法老王变魔法般掏出一根雪茄,但是笑匠摆了摆手。

“我口袋里有,但我不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