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示意所有士兵都站起来,“把需要的水果和蔬菜运回去,剩下的,都烧掉。”说完,他连看都没有看一眼粮草,转身,重新上了马。

“这个人有病吧!弄出一大堆事情来十里行,就为了水果和蔬菜?!”聂明磬忍不住抱怨了一声。

我忙捂住他的嘴,低喊道,“你疯啦!这么大声要是被发现了,我们就死定了!”

“要不是你拦着,我早就冲出去,杀他个片甲不留了!男子汉大丈夫,躲躲藏藏的,像什么样!”聂明磬甩开我的手,横了横眉毛。

得,你是男子汉,你牛,我是小女子,我躲,行了吧?

在我们目光厮杀的时候,远处又起了声响,似乎有人来。聂明磬探头看出去,一下子张大了嘴巴,“天哪…”什么人能把他惊讶成这样?我诧异地扭头看去,一下子也张大了嘴巴,“地啊…”

在一天一地的惊呼声中,聂明烨和陈宁远已经来到了那个男子的面前。

两,两两个人?我拨开聂明磬仔细地看了看,一前一后,孤零零的两骑立在十里行。二对八十,聂明烨啊聂明烨,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这么英勇!

苍茫的夜色之中,仿佛所有人都不存在了,只有聂明烨和那个男子两两相望,似乎不是对手,而是高山流水碰到了知音,彼此对望的目光中,惺惺相惜,然后在各自不起波澜的表情中消失无痕。

“我来了。你如此大费周章,无非是想见我一面。”聂明烨率先打破了相对无言的局面。

男子点头,示意自己身后搬东西的士兵不要停下。那些士兵乍看到聂明烨,都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大概没想到一个男人能长得如此俊美,高高的鼻梁,漆黑明亮的眼眸,像墨一般的眉,薄薄的唇,光洁如瓷的肌肤因为病态而有了孱弱美,整个人就仿佛一幅绝美的山水画一样,让人忍不住倾心又不敢亵渎。

“聂风果然名不虚传。想必你也知道我的来意,昊天并不想与西地为敌。”

“我知道。但圣雪族族长既然将东西交给了我,我就不会轻易把它交出去。”聂明烨依旧在笑,口气却坚决。

“不是交给你,而是送给你,作为你教导那个少小姐的条件。”男子说完,朝聂明烨的身后看了看,“怎么,她不是常伴你左右的?”

聂明烨苦涩地摇了摇头,像在回答男子,更像是在自言自语,“我倒很希望她像寻常的女子,从不曾读书识字,不懂任何道义。这样或许,她就会长伴我身侧了。”

听了这番话,男子淡淡地看着聂明烨,静默不语。

良久。

聂明烨抬起头,笑道,“我可以把它交给你,但有两个条件。第一,昊天马上退兵,第二,等我统一西地。”说完,他长长地吐了口气,似乎那口气在他心中郁结已久。

男子点头,算是应允,然后他淡淡地吩咐已经把东西搬得七七八八的士兵们,准备走人。

“聂明烨,今日我与你盟定,天地为证。他日你统一西地的过程中若有任何困难,都可以书信一封,昊天一定相帮!”男子高声地说道,仿佛要让在场所有的人都听见,并为他的话作证一般,而后,他拉紧缰绳,对着聂明烨遥遥一抱拳,领着一批人马浩浩荡荡地离开了。

一粒巨大的汗滚下我的额头,这两个男人真的是很有意思,一个做贼的当场被抓住,气势恢宏地跟主人聊天谈心,临了,还把该拿走的东西一样不落地拿走了,而主人明明已经抓住了贼,却与之相谈甚欢,大大方方地让他把东西拿走,还一脸不够你可以再来的慷慨表情。

男人的世界真复杂!

“哥!原来你早就知道了!害我傻乎乎地跑来烧粮草!”聂明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冲了出去,此刻空荡荡的十里行,只有他们三个大男人,所以他的嗓门显得尤其地大。陈宁远一直皱着眉头,担心地看着聂明烨。

聂明烨看到半路杀出来的那狮子吼,轻轻地笑了笑,“磬儿,这次有进步,竟然能沉得住气藏了这么久。”

“才不是我要藏呢,是被那个臭小子硬按着的!哥,你不知道,快憋死我了!”聂明磬边抱怨,边大幅度地活动腿跟胳膊。

他的眼眸一亮,“你说的是今天下午把题解出来的那个小兄弟吧?原来他也在这里?若不是他把题解出来了,我还真的不能肯定就是十里行。磬儿快把他请出来,我要好好谢他。”聂明烨说着就要下马,可不知是腿突然之间无力还是没抓牢马缰,竟一下子从马上摔了下来。

心头一揪,我忙朝前探了探身子,担心地看过去,还好陈宁远及时地扶住,应该没有摔到。

“哥!打战的事情你就交给文建武和我啊,你身体还没好,再这样操劳,会落下病根的!”说着转向陈宁远,“阿远,你怎么也不劝劝!”

“小的和大少奶奶都劝了,可是少爷就是不听!二少爷,你也知道文建武对李富是言听计从的,少爷若不出面,这事儿根本解决不了。何况,何况这事儿解决了,少爷才有精力去找小姐…”说到后面,原本满肚子委屈似也化成了辛酸。陈宁远侧身别开了脸。

聂明烨的声音轻得就像是风一样,“磬儿,去把那个小兄弟叫来。”

我一惊,不自觉地往后倒退了两步,吓到了绑在身后的马儿,引得它一阵嘶鸣。在马儿尖锐的嘶鸣声中,我被人迅速地提了起来,飞快地向前掠去。

这味道,这感觉,难道?莫非!

作者有话要说:先交差,先交差,这次拖太久了,阿宝要回泰雅啊,阿门!不然这戏没法唱下去了

俯仰之间

十年了,整整十年!

我傻乎乎地望着他,老天爷真的很不公平,十年的时光,似乎根本没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反倒因为年岁的增长而多了股说不出来的意韵。难怪人人都说男人三十一朵花,女人三十豆腐渣,照这样看来,也许男人四十了,也还是一朵红艳艳的花。

“看什么?不认识为师了?”夜朝夕甫一开口,马上让我的万千感慨化为灰烬。

我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强克制住心念开口说道,“夜朝夕,我警告你,你要么把我放下去,要么就干脆抱着我,这样拎着在空中晃是怎么回事!”说完,我使劲地扭了扭身子,整个身体就像秋千一样在空中晃荡,超级没有安全感。

他提着我衣领的手加了把劲,另一只手抽空过来,摘掉了我的面具。

“丫头,别乱动,会掉下去的。”他“语重心长”地说道,透明的眼瞳里,却全是狡黠的笑意。

你知道会掉下去还这样拎着我?我扭头瞪他,他却自得地扯着嘴角,不时侧头打量打量我,又不时地点点头,很认真地说道,“想不到十年的时间,你已经从土豆块长成了土豆丝,为师甚是欣慰。若不是夏夏告诉为师你戴了面具,又穿了男装,为师一定认不出你了。”

这个夜朝夕上辈子一定是被土豆砸死的,三句不离土豆!我向上翻了白眼,问道,“你去过泰雅了?”

他点了点头,叹了口气,“听说你不在,我还很担心,怕你突然改变主意想嫁给我。”说着,他眯起眼睛,凑近我,“不过,如果你现在改变主意想嫁给我,我一定欣然接受。”

你做梦!这本是我脱口欲出的话,但考虑到自己的小命还攥在他的手里,于是只能作罢。

出了密林,夜朝夕终于着落,不再在大树间窜来窜去,而是平稳地走路,我也得以享受大地的安全感。回头往密林的那边看了一眼,心中是说不出的苦涩,明明距离得这么近,却连再见一面的机会都没有,也许我们的缘分真的很浅。

夏夏或许已经把我的事情都跟夜朝夕说了,但一路上,他很少说话,也根本没问我什么,我也就只默默地跟着他,我们很地便回到了泰雅雪山。

上山的时候,我们都很有默契地选择了人少的小路,因为大道上散布着人家,夜朝夕一不小心就会被围个水泄不通。

雪之琉璃宫,在千层阶的尽头熠熠生辉,我颤抖着手,撩起下摆,一步步朝它靠近。它亦如当初我离开时一样圣洁,美丽,她的轮廓渐渐地从我的内心深处飞了出来,变成了这眼前这片片真实的石与砖,梁与瓦,我的泰雅,一别十年,我回来了。

我平缓着气息,梅花就像梦境中一样,在眼前飞舞。有几个侍女正在梅树下嬉闹,看到我跟夜朝夕,皆是一惊,立刻围了上来,惊喜道,“夜公子,你回来了!这位…难道就是少主?”她们的目光先是犹疑,随后一亮,最后变成了难以置信。

我刚要说话,身后传来了颤抖的一声呼唤,“阿宝?阿宝,是不是你?!”

“雯姨!”我回转身,向那个妇人飞奔过去,我有多想念,多怀念,小时候她柔软的怀抱,多想,她能像小时候一样抱起我。她的两鬓已有些微白霜,眼角有了淡淡的细纹,但除了这些外,仿佛什么都没变。直到我发现她只到我的鼻尖,再也抱不动我时,才恍然醒悟过来,时光已经过去了十年,我再不是当初那个又矮又胖,能够被雯姨抱在手中的阿宝了。

雯姨颤抖的手抚上我的脸颊,她的温暖亦如当年,“阿宝,你长这么大了,你出落得这么美了…”泪水自她的眼眶中落下,她慌忙抬起袖子要去擦,我已伸手拭去了她的泪,“雯姨,这些年过得可好?身体还好吗?”

“好,好,都好!就是没了你,泰雅都变得冷清了。”雯姨紧紧地拉着我的手,细细地打量我,忽然,她像想起什么似地,问道,“阿宝,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

没待雯姨说完,另一声呼唤从路的尽头传来,我扭头看去,发现娘正向我飞奔而来。白衣飘飘,她的轮廓终于也从梦境中来到现实,变成了眼前实实在在的人,而不只是个念想的影像。

“娘!”

我跑了过去,我们在路的中间相逢,然后紧紧地抱在一起。这些年过去了,岁月竟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她的美丽亦如我离开的时候一样,倾国倾城。

“娘想你,这几千个日日夜夜,娘无时无刻不在想你!”娘的声音有些颤抖,手轻柔地抚着我的后背,我含泪点了点头应道,“我也时刻在想娘,娘,你身体好吗?娘,你跟我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的美。”

“谁说没变?娘老了,而阿宝已经长成了美丽的姑娘了。”娘笑着抚摸我的脸颊,深深地看着我,“这下,你再不会说自己的爹爹是丑八怪了吧。”

我低下头,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阿宝,娘问你,你怎么突然回来了?!”娘拉着我的手,很郑重地问道。我知道她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疑问,但我一时语塞,竟不知道如何把事情的始末都告诉她。

“娘,让我休息几天,之后,我会慢慢的把事情都告诉你,好不好?”

娘看着我,虽然疑惑,却还是点了点头。

在家的日子过得非常的平静,我每天除了看书,练字,与夜朝夕下棋,讨论一些实事,很少再理宫外的琐事。很快,就到了我的十五岁生日。娘跟雯姨本来要为我庆祝,却被我婉言谢绝。十五岁这一年将成为我生命中不愿提及的一个点,让它淡淡地过去,好过在心里留下一道深刻而不可磨灭的伤痕。

早晨,我吃过长寿面,独自在梅园中散步。十年的山下生活,我渐渐有些不适应山上的严寒,虽然穿着很厚的外衣,依然冷得我抱紧了手臂。远处,太阳刚刚升起,红红的太阳在天边洒下一片霞光,泰雅的清晨远比丽都的美,可此刻站在故乡的梅园里,我却无比地怀念那个度过了十年时光的异乡。

梅雨缤纷,恍惚中,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书房,一个小女孩正趴在门口的窗台上,往里面望。

透过窗户,能看到里面是一个一身白衣的男子,正伏案写着什么。他长得极俊美,光是看侧脸,就让人挪不开眼睛,他的眉有些淡,但眉形很好看,眸漆黑得像夜,却比黑夜澄澈干净,英挺的鼻梁仿佛平地隆起的山岭,极具线条感。

忽然,他的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声音轻柔得仿佛空谷幽风,“萱儿,有事吗?”

门口的那个女孩耷拉着脑袋,推开门走了进去,嘴里还不停地嘟囔着,“明明头都没有抬,怎么就知道是我呢。”

男子听到这话,把笔放在了一旁,笑着看向眼前嘟着嘴的小女孩,那目光温柔明净,还有一种情绪在深处翻涌,“是不是又被夫子罚写字了?说好,这次我可不帮你,你要自己写。”

小女孩抬起头来,狡黠地笑了笑,一下子就扑向了他。他怕她摔倒,忙伸手把她抱住,无奈地摇了摇头,“淘气鬼,这次又想了什么花招?”

“明烨哥哥最好了嘛,你看人家手疼,脚也疼,头也疼了嘛…”她抱着他,满足地靠在他的怀里,轻扯了扯他的衣领,“委屈”地说道。

他又好气又好笑,伸手捏了捏她胖嘟嘟的脸,叹道,“你呀,夫子难道没看出来,每次的字帖都是我写的?”

“你的字比我写的好看嘛,再帮我一次嘛,人家真的全身都疼啊!”说完,她还痛苦地扭了扭脸,凄哀地看着他。

他终于点头应允。

“哇!明烨哥哥最好了!我找明磬玩去!”小女孩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下子就从他的怀里跳下了地,本来就要往外跑,想了想,又踮起脚,在他的脸颊狠狠地亲了一口,满脸得逞的诡笑。随后,对他挥了挥手,一溜烟跑走了。

他知道他又中计了,低头看了看空荡荡的怀抱,笑着摇了摇头。

他的表情就这样定格在我的眼前,我仿佛伸手就能够触碰到他的脸。泪水把他的轮廓弄得模糊,我伸出手去,所有的影像一下子破灭,我疾走几步,想要抓住它们,却一下子向前扑倒,终于痛哭出声。

迎接我的不是大地,而是一个陌生却又熟悉的怀抱,我抬起头,看到了一双透明色的眼瞳。

“明明相爱,却狠心离开,你觉得你做得对,你觉得自己是为他好,你想过他的感受没有?他能放得下吗?若放不下,这段感情就像长在心上的荆棘,每每思及,便会锥心刺骨,聂明烨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比我更清楚。”

听着他的话,我止住了哭声,“他为什么放不下去,他对李湘兰很好,他会跟她有很多很多孩子,他…”

“戚璟萱!”夜朝夕捏紧了我的手臂,摇了摇我,“若是形势允许,以聂明烨的地位和聪明,就算你相逼,他也不会娶李湘兰!你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吗?你以为李富派人找过你的事情他会不知道吗?要不是为了你的安全,他绝不会向李家妥协!”

我愣了愣,一下子抓住了夜朝夕,“你怎么知道?你怎么会知道!”

夜朝夕板起脸,正色道,“亏我教了你三年!苍龙玉天下间只有一块,我知道它在你身上,你觉得聂明烨会不知道吗?这代表李家的苍龙玉在你身上,说明了什么?!你觉得你逼他娶李湘兰是成全了他,却不知道,他娶李湘兰只是为了保护你!”

“不是这样的!不应该是这样的!”我推开夜朝夕,大声地吼道。他不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我离开是对的,我做的是对的,他不是这样想的,他不是的!聂明烨三个字就真想夜朝夕说的那样,已经长成了我心墙的荆棘,每每思及,就痛彻心扉。聂明烨,明烨哥哥,我在心里一遍遍地唤他,想念他的味道,想念他的怀抱,我们好像已经分开了好久好久。

对!我去找他,我们不要皇位了,既然彼此对彼此都最重要,我们就抛弃掉一切,远走高飞,他会同意的,他一定会同意的!我提起裙摆一下子站了起来,下决心要把他带走。

“戚璟萱!你不能这么自私!”夜朝夕一把拉住我,把我拖了回来,我使劲地想要挣脱开他,他却牢牢地按住了我,用我听过的最大的声音说道,“自他娶李湘兰开始,他就不再是一个人,他已经是一个女人的丈夫,他已经是两家人的顶梁柱,他已经被推到了恢复一统的风头浪尖,再也不能退后!是,天底下只有你戚璟萱能够把聂风带走,让他从此销声匿迹,但你想过没有,李湘兰该怎么办,盛怒的李富会把聂家怎么办,对他抱以希望的万千人该怎么办,西地又该怎么办!”

“我不管,我什么都不要管了,我爱他,我需要他!其它人根本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

夜朝夕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放开了我。

我激烈的情绪也因为他突然的放手,而平复了些许。

他转过身,不再看我,只是轻轻地说着话,那话音如歌,“原本你有机会跟他一起远走高飞,你却为了道义,放弃了。现在他已经不能离开,你却为了儿女私情,强要毁了他,我教你的三年,他教你的十年,真真都浪费了。”说完,他朝雪之琉璃宫直直地走去,背影在梅雨之中,却再没有了当年的潇洒,他也在背负,或者,他也在为我心疼。

“师傅!”我对着他的背影跪下,泣不成声。夜朝夕缓缓转过身,远远地看着我,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只有满溢的泪水和满满当当的心痛,久久不去。

我们再不能回头了,在应该的时候,我没能知道,没有争取,错过了便只能遗憾,也许连遗憾都成为了奢侈品。

晚上,娘还是在大殿举办了宴饮,席间,夜朝夕依然是坦然谈笑,不时地发出久违的洒脱的笑声,若不是我握着酒杯的修长手指告知这中间已经过了十年,恍惚之间我总以为,时光还驻足在四岁那年。

“夜公子,阿宝才刚回来,你就要把她带走,我心里真是舍不得。”娘的目光看着我,对夜朝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可是夜朝夕似乎丝毫不买账,“族长,我们说好的,你可不能反悔。实在不去也行,把这丫头嫁给我。”说完,他朝我看来,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娘摇头,“这…我做不了主。阿宝要嫁谁,得听她自己的。”娘看向雯姨,似乎希望她能说点什么,而一向能说会道的雯姨,只是静静地看着我,问,“阿宝,你愿意嫁给夜公子么?也许一生平平安安,能有个清净。”

嫁给夜朝夕?我下意识地侧头看了看坐在我身侧的男子,如焦墨一般的眉,透明色的眸子,无可挑剔的鼻梁和脸部轮廓,长相他没的说。夜朝夕盛名在外,这些年虽在聂府几乎算足不出户,但地志课的那个夫子却花了三节课给我们讲夜朝夕,讲他一个人怎么在百儒会上舌战群儒,力挑天下名士。讲他怎么以一首《归田赋》写尽了天下怀才不遇的风流名士的辛酸历程,而成为了朝堂跟江湖人人拜读的巨作。多少高位者想要拉拢他,收买他,哪怕是得他一幅墨宝,见一下他的人,可是他生性自由散漫,不好攀附权贵,他只做想做之事,只见想见之人,纵情于山水之间,真真成了一个大家。

这样的人,跟一幅名贵的画一样,别人光是听说你有,就已经羡慕不已,更不要说把它挂在厅堂之上,朝夕相对了。

夜朝夕径自喝着酒,并不表态,似乎我做出什么回应他都没有意见,他的坦然让我阴霾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起来。

“娘,我决定了,我要跟师傅去永昌。”

作者有话要说:今晚再更啦…下一章预告,“天都永昌,天人熠熠”最后一个主角粉墨登场。

天都永昌,天人熠熠

听了我的话,娘跟雯姨都是一怔,雯姨张了张口还想说些什么,却被娘按住了手。

饭后,娘把我叫到了梅园,自回来以后,我不提,娘也一直没有问我有关于丽都,有关于聂明烨的任何事情。可我知道,她是想知道的,她想知道为什么咫尺的婚期会以我突然回泰雅而告结,想知道为什么最后一封家书中我非聂明烨不嫁的决心变得如此脆弱不堪。

“娘。”我朝娘的背影靠近,一肚子的话,不知从何说起。

娘转过身来,脸上是满满的哀拗,她的手里紧紧地抓着两封信,看着我的目光全是悲痛,“阿宝,如果娘没有记错,今天,你的额头上本应该有了朱砂,你跟他约定在蝴蝶谷百花盛开的时候成亲,是不是?”

我低头,眨掉了眼中的泪水,没有回答她。朱砂和蝴蝶谷,是我满心满身的痛楚,自离开丽都,离开他,我连想都不敢再想。

“娘这还有一封信,也是聂明烨写来的。”娘说着,就要把手中的信递给我,我惊慌地摇了摇头,迅速地往后退去。

娘望着我,忽然侧过头,流下了泪水,我心疼地伸手想要为她抹去,她却转而握住了我的手腕,轻轻地说,“他要我留住你,无论如何为他留住你,他正赶来泰雅的途中。阿宝,你爱他吗?娘要听实话!”

说不爱,恐怕连自己都不会相信。我低头,“爱,很爱。”

“爱他就不要轻易放弃!娘不要你委屈自己,去成就什么大义。阿宝,一个女子一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找到“白首不相离”的良人。当年你爹为了我,抛弃了地位和荣华富贵,我们做着神仙眷侣,纵情山水,那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后来他为了大义,要回去,我为了他的大义,成全了他。这是我一生所犯下的最大的错误,因为这一去,他就再也没有回来!”娘说着,泪水就像绝了堤一样地落下,眼眸中的凄哀仿佛抛却生命都不能平。她从不跟我提爹,她从不说他们的故事,如今我知道了,也终于体会了她不提不说的心意。

天人永隔,那样的痛苦和恨意一生一世都不能平复,形单影只,便不如死后同穴。但她还是要活着,承载着对爹的想念和承诺,一个人活着。此后山高水长,人间沧桑,只有一个人独尝,再不会有那样一个人携着你,给你温暖的怀抱和灿烂的微笑。

“阿宝!”娘紧紧地握着我的手,那一刻,我望着她,从她的眼眸里仿佛看到了很多她跟爹过去的时光,我的信念在顷刻之间动摇。

但,我不能。他已经站在皇位下,他已经是一个女子的丈夫,他已经承载起无数家庭和爱人们的悲欢离合,若我独占了他,我的良心,将永世不得安宁。

“娘,若他来了,你告诉他,怜取眼前人。如果可以,帮我送他一朵璟萱花,他会懂的。”说完,我向娘蹲身行了个礼,转身而去。

聂明烨,我不是要忘记,我会把你放在心底,一生一世。我只是不想让你知道,我的爱跟守护是如此地无望,如此地悲凉。

离开的很匆忙,因为怕撞上聂明烨,怕自己的心念被娘所动摇,第三天,我就准备跟着夜朝夕远走他乡。我们走得很安静,没有惊动任何人,我已经经不起别离。我心里想着,这一去就当是去散散心,很快我就会再回来,那个时候也许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

夏夏似乎还有点舍不得,频频回头张望,最后在我的目光中,默默地低下头,再不回看。

马车迅速地在大道上行驶,夜朝夕很安静,偶尔他会睡觉,偶尔会看着窗外,而夏夏一路上,正在很努力地绣着什么。我觉得夏夏很不对劲,她看夜朝夕的眼光总是怪怪的,这个丫头,不会是什么时候就芳心暗许了吧?这可不妙,夜朝夕是匹拴不住的马,喜欢他的女子,注定要心碎的,找个时间我一定要好好跟夏夏说说。

永昌,是昊天王朝的王都,我觉得用任何词汇来形容它都不够恰当。自马车驶入城门开始,宽敞的官道就以前所未见的宽度和长度在我们面前铺展开。街道旁有密密麻麻的摊贩,摊贩的后面是数不清的商铺,大大小小的商铺有着富有各自主人特色的风格,商铺大都为两层,很多甚至达到了四五层的规模,多是独门独院,很壮观。永昌城的景色远不如丽都,但是,它的繁华和热闹,却是丽都难以匹敌的。这一点不单单从商铺的规模和小贩忙碌的身影可以看出来,从街上往来的行人脸上的笑容和他们身上所穿的衣服也可以看出来,永昌城的富庶。

夜朝夕告诉我,永昌城的布局非常严谨,最北边是偌大的追云王宫,王宫的面积占了永昌的四分之一,南边则是市集,商家都云集在这里。

西边俗称锦园,是官员和王室宗亲的府邸,因为他们的宅邸大多建的富丽堂皇,还有相互攀比之意,独门独院的宅邸都如同一座座园林而得名锦园。

东边则是普通百姓的聚居地,俗称布街。

在东西居住地,还按等级自北向南排列,以北为尊,打个比方,一品大员和王室血缘最亲近的宗亲,肯定是住锦巷北边最大最好的房子。而有钱人和在锦园那边得势的一般庶民则住在布街的北面。

马车缓缓地向锦园驶去。

沿途,常常看见书生打扮的年轻人,而且人数非常之多,占了街上行人的一大半,我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问夜朝夕,夜朝夕但笑不语。八成你自己也不知道吧?我狐疑地看着他,他似乎知道我想什么一样,摊了摊手,一脸我不知道你又能拿我怎样的表情。

马车终于缓缓地停了下来,我记得是一直往北边走的,夜朝夕要见的这个人肯定是个大官。但他也太心急见这个人了,我们好歹得找地方坐下,让我去吃吃昊天好吃的东西,逛逛热闹的街市吧?

眼前是一座非常朴素的宅邸,与邻近的几座府邸相比,它实在是小得很可怜,朴素得很碍眼。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门口的牌匾上的那两个字,让我的后背一阵阵地发凉。

“师傅…你不用这么着急吧?”我拉着要步上石阶敲门的夜朝夕,夜朝夕根本没打算理我,举手就猛敲门上的铜环。

没多大会儿,门打开了一条缝,我凑上前看了看,只看到黑暗中两团亮光。夜朝夕不耐地把门狠狠地推开,里面的一团东西马上跳了出来,飞身抱住了夜朝夕。

我跟夏夏吓得抱在了一起,大呼白天见鬼。

“夜夜,你好久没来看我了!”那个声音像个十几岁的少年,清朗却有些娇气,我跟夏夏的鸡皮疙瘩一下子掉了一地。

夜朝夕提起那团东西,把他往旁边一丢,我这才看清楚那是个人,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少年。

一头银发没有任何绑缚地迎风飞舞,一双大大的银色的眼眸闪动着雀跃的光芒,细长的银色眉毛亮得似乎能反射日光,皮肤像雪一样晶莹剔透。这个少年长得极其漂亮,漂亮到若是女装,红颜都要失色。

难怪当初票选美男子,他没份。这相貌已经美到不能往男同胞里面算了。如果一定要说他有什么缺点,那就是个子不算太高,身子太单薄,跟夜朝夕站在一起,像颗发育不良的小白菜。

“哇,这个小姑娘好生漂亮啊!”少年咋咋呼呼地朝我跑了过来,我连忙撒腿就跑,生怕这是个神经病。我最怕神经病了,我每次一看到神经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神经病杀了人不用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