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整整一个晚上,她与他几乎没有正面交谈过什么,但是最后回到自己的房间,聂乐言走进浴室里对着宽大明亮的镜子,里面映出一个年轻的身影,她看着看着,终于还是微微笑起来。

  想到两人合作时不经意的眼神交流,心中那一分似喜非喜的感觉很难形容出来,仿佛是小时候换牙时偶尔得到的一点小甜头,虽然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但是却比起平时整桶的冰淇淋或者整块的奶糖,它都要更加让人觉得开心快乐。

  其实,那更像是一种窃喜,心中的某块地方突然变成了松软的泥土,而一个小小的种子正在一点一点地向上顶起,等待着破土而出,等待着在未知的某天能开花结果。

  黄山游很快就结束了,除了那晚一起玩牌之外,聂乐言与程浩再也没有过多的交集,顶多是在去景点游玩的时候,偶尔跟着各自的同伴们一前一后地走着,又或者一大群人聚在一起聊天调侃时候,他和他的同学们不经意地从她身后经过。

  仍像两个陌生人,连目光的交汇都不曾发生。

  回到学校之后,新认识但很投缘的好朋友秦少珍在某天一起吃饭的时候突然说:“你好像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当时聂乐言正在看食堂打菜窗口前的一条条长龙般的队伍,听她这么一说,连忙将目光收回来,“什么不一样?”一边从青椒炒肉丝中挑了最后一块肉末放进嘴里。

  “经常心不在焉的样子。而且,”秦少珍回头看了看,“还会盯住某个地方出神。这后头全是黑压压的人,有什么好看的?”

  聂乐言有点窘,不敢说刚才好像在其中一条队伍里看见一个熟悉的影子,只好理直气壮道:“无聊呗。吃饭又不是写作业,需要那么认真地埋头苦干吗?”

  秦少珍哼哼两声,明显不想和她争辩,“你小心这样会消化不良。”

  “正好正好,就当减肥了。”

  “拜托!你这样还需要减?标准的长相,标准的体型,我昨天还和寝室里的人说,以后不想和你一起出来吃饭逛街了,风头完全被你遮盖掉,太不划算。”

  “你少来!你们新闻学院的漂亮女生一抓一大把,如果真自卑,早该找个地洞钻进去了吧。”聂乐言四处看了看,朝十点钟的方向指了一下,“嗳,那个就是你们院最出名的王婧吧?”

  秦少珍顺着望过去,停了一下:“对呀。……我靠,怎么又换男朋友了?”

  “注意影响!”聂乐言忍不住叹气,“或者,请小声点儿。”话音未落,身旁已经走过去一个人影。

  她愣了愣,仿佛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视线,下意识地回头去追随过去,那个身形修长的男生正穿过窄窄的通道,端着餐盘走向食堂另一头角落的位置。他今天穿了件样式简直的墨绿色线衫,或许是因为天气已经渐渐转热了,所以袖子被挽到手肘上,露出一截肌理匀称的小臂。

  秦少珍问:“你又在看什么?”

  聂乐言似乎这才意识到自己的举动,而且对方早已经走远,于是颇有些尴尬地收回目光,打了个哈哈:“以为是熟人,眼花了。”

  那是聂乐言有生以来第一次动心,所谓的情窦初开,就那样让一个男生的影子莫名地、一点一点地渗透到她的心底,如同夏季里潺潺的溪流,带着那么一丝清澈又清凉的感觉,她开始期待偌大校园里的每一次无意的邂逅,有时候在食堂,有时是在公共教室,但更多的时候是在篮球场上,她和同伴们匆匆而过,然后看见他打球的身影。

  多么奇怪,在认识他之前,她的世界里充斥着各式各样的人物和色彩,却偏偏从来没有一点半点他的消息,可是自从黄山之行之后,他的影子就从四面八方一下子涌出来,声势浩大得让人无法忽视。

  还是经常会有男生向她表示好感,秦少珍不止一次地说:“你好歹也试着接受一下吧,场恋爱才不枉你跨进这个校门呀。”

  聂乐言最后实在憋不住,才将那点隐藏了一段时日的小心思老实坦白出来,暗恋太闷了,她觉得自己应该不适合这样隐晦的感情,还是拿出来分享一下比较好。

  结果秦少珍果然吃了一惊,半晌之后却又开始憧憬:“如果你和他真成了,那俊男美女,该羡慕死多少人呐!绝对是咱们T大最亮眼的一道风景……”

  面对秦少珍的花痴状,聂乐言一向觉得很无语。

  希望和机会经常在人们无准备的时候才会降临,所以总是显得那么突然,而后理所当然地令人生出惊喜之情。

  当聂乐言站在礼堂门口被大雨阻挠的时候,是真的又惊又喜,因为有人从旁边递了一把伞给她。

  她转过头,大礼堂门前的晕黄灯光恰好宠罩在程浩的脸上,其实他还是微微抿着嘴角,看上去有一点冷漠的样子,但是拿着雨伞的手却堪堪伸到她的面前,“拿着。”

  她有点意外,因为距离黄山之行已经有五六个月了,而在这五六个月里,他和她,绝对绝对没有讲过一句话。

  有时候在路上迎面走过,甚至连一声招呼都没有,她以为,他们真的还只能算是陌生人。

  “拿去吧。”见她不接,程浩只当她已经不记得自己,便说:“没想到你除了牌技好之外,小提琴拉得也那么漂亮。”

  他在夸她,在那一刻,他看着她,嘴角扬起一个弧度,带着微小的暖意,而他眼底竟然十分明亮,仿佛汇聚着无数的星子,璀璨夺目。

  原来他记得她。

  聂乐言笑起来:“谢谢。你的钢琴弹得也很好。”多巧,年底的文艺汇演,他们班的配乐合唱与她的小提琴独奏之间恰好只隔了一个节目,当她拎着长长的白色裙摆鞠躬下台时,他正穿着黑色礼服走进后台休息区等候。

  最近的时候,他与她擦肩而过,然而那时,谁都没有多看对方一眼。

  可是,原来他注意到了,就如同她注意了他一样。

  后来多少次的午夜梦回,聂乐言依旧能够清晰地忆起那双眸子,深褐色的眼底蕴着微光,他就站在昏黄的廊灯下那样看着她,仿佛细细地看着她,扫过她的眉眼唇鼻,然后说一句:你的小提琴拉得真好……

  他那个时候的语气是多么的温和柔软,如同他的目光一般,却往往让她心悸着从梦中清醒过来。

  聂乐言想,如果那晚演出完毕之后,自己直接冒着雨冲回宿舍,那么此后一切就都会不同了吧。

  可是没有如果,她此后的每一步,都在顺着这个既定的轨道,慢慢地滑下去。

  仿佛命中注定。

  大三的时候,她与程浩的关系已经发展得相当好,于是时常会有同班的男生颇为不满地说:“咱们院本来就狼多肉少了,如今偏偏还有势头强劲的外来掠食者,你们说说,这到底算怎么一回事啊?明显是要进一步恶化咱们院里的生态平衡嘛!”

  每到这时李明星就会很快地应和,并意有所指:“嗯,那头来自北方的狼叼走了我们最肥的肉,想想就痛心啊……”

  这话传到女生那里,聂乐言简直哭笑不得,程浩是天津人,而她,则是一块油汪汪的肥肉?其实只有她知道,自己和程浩根本不是外人所以为的那样。

  虽然常常一起自习吃饭,但也只是朋友罢了。或许会比别人略好些,可仍旧只能算是朋友,认识这样久,他连她的手都没有主动地碰过一下。唯一的一次,那还是个意外,那天一大伙同学去郊外烧烤,走过溪涧的时候,她在滑溜溜的石块上站不稳,结果他恰好走在前面,便回头伸出手来,将她轻轻巧巧地牵了过去。

  那天她才知道,原来他的手指修长而柔软,应该也是从小娇生惯养的,从来没有做过家务的一双手。

  而那双手却与他的气质如此的相衬,带着一点点微微的凉意,却又仿佛那样的坚定可靠。

  其实那天还有一个意外,那就是她在回程的途中扭伤了脚。后来还是程浩背对着她,伏下身来。

  她微微吃惊,只觉得周围的人都看着,这样多难为情。

  他却只是低声说:“上来。”

  “……”

  最终还是趴在了他的背上,聂乐言在心里不禁小小地鄙视了自己一下,因为脚脖子虽然很疼,但其实勉强也还是可以走路的。

  暮春三月的傍晚,空气里弥漫着某种不知名的花香,似乎还有雨后青草的味道,因为她侧过头,就可以看见路边泥土里萌发的绿芽。

  那样小小的一点,鲜嫩鲜嫩的颜色,显得生机勃勃。

  他们刻意选了一条偏僻的路,所以一路上并没遇见多少学生,甚至有那么一段时间,长长的水泥小路上只有他们两个人。

  她很安静地伏着程浩的背后,听着他的呼吸声,他的肩膀虽然瘦,但是很宽,似乎有种安定人心的力量。一路上,鼻端仿佛一直拂过他的气息,清新而有朝气,而她只是盯着他脑后短短的碎发,兀自发着呆。

  在那一刻,聂乐言多么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他和她,就这样天长地久地走下去。

  [十一]

  可是他不爱她,因为甚至她都不知道他究竟喜不喜欢她——那种比爱情浅得多的感情,她甚至都不能确定。

  他会替她做许多事,但却从来都没有丝毫企图或预谋的样子,不论是当着众人的面抑或是私底下,他的神情都是那样的坦荡。

  秦少珍曾狐疑地猜测:“会不会是程浩羞于表白?否则你们两个这么好,怎么可能完全没有火花呢?”

  可是聂乐言知道,并不是这样的,并不是他羞于表白。她不清楚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错,但是直觉告诉她,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一定是的。

  其实有个秘密她一直没说,包括对秦少珍,她也一直守口如瓶。

  是程浩生日那天,他们摆了十几箱啤酒在食堂里,两张桌子拼在一起热闹非凡,看那势头几乎都要将屋顶给掀翻掉。后来,程浩自然被一群哥们儿灌得明显有了醉意,付账时连手指都不太利索。

  聂乐言恰好也在场,全程都看着,觉只得他那天似乎特别开心,因为话比平时多了许多,而且明明知道旁人有心来灌他,却也都来者不拒,统统一仰脖子喝个底朝天。他酒量好,一直到生日宴尾声时才终于醉倒。

  其实大家都醉了个七七八八,最后谁也顾不着谁,三三两两胡乱招呼着就勾肩搭背而去。她刻意慢了一步,似乎程浩的思识还算清醒,结完账之后随便捡了张桌子就趴在那儿,她走过去轻轻拍他:“回宿舍去睡吧。”

  他却动也不动,只说:“等会儿。”虽然口齿含糊,但隔了一下竟然还记得跟她说:“你先回去……”

  可是她没走,只是在他旁边坐了下来,一边思索着如何将这身高182公分的男生弄回宿舍去。

  早已经过了晚自习的下课时间,吃宵夜的同学们来了然后又走了,最后偌大的食堂一楼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还有刚将一片狼藉收拾干净的保洁员阿姨。

  从食堂那边的尽头开始,高悬在天花板上的日光灯被一排排地熄灭,周围逐渐暗下去,聂乐言知道,阿姨很快就会过来赶人了。

  她再一次尝试叫醒程浩,谁知手刚搭上他的肩,他就突然动了动,从手臂间将头抬了起来。

  他喝了酒之后脸色并不见红润,相反地,脸上正呈现出某种仿佛透明般的苍白,与额前乌黑的碎发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

  她怔了怔,说:“食堂要关门了,回去吧,你这样容易着凉。”

  他不说话,似乎酒力让目光都升了温,因为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处在他的注视之下,整个人都仿佛被灼灼的热度笼罩着。

  她又再催促了一遍,谁知他仍是一言不发,半晌之后却突然伸出手来,触到了她的脸颊。

  好像短得只有零点几秒,又好像有一生那样漫长。程浩的指尖碰到她的肌肤,她便如同被施了定身术,有某种过电般的颤栗感从大脑一直延伸向下,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到四肢百骸和五脏六腑。

  “轰”地一下,仿佛被隔离在一个真空的世界里,周围的一切便全都不存在了,没有光色也没有声音,她只是定在那里,这个真空的世界中只有两个人,而她从对方的眼睛里,可以看见自己小小的倒影。

  那个倒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她的世界又突然开始有了声音,不过,那只是自己的心跳声,那样急促紧然,扑咚扑咚,似有回音……她以为它就要从胸口里蹦出来了。

  她微喘着气,有点紧张地收紧了手指,结果就在她要闭上眼睛的那一刹那,却似乎看见有什么东西在某个很深的地方微微一闪,然后,所有的一切便全都猝然幻灭了。

  程浩在最后一刻硬生生地别开脸去,那点停留在她脸颊上的温度也随之很快消逝。

  聂乐言不禁呆了一下,犹如被人从一个美梦中狠心地拉扯出来,一时间还不明白为什么会转变得这样快,所以只能呆呆地看着他。

  而他却已经扶着椅背站起来,错开了视线,说:“走吧。”

  那是她唯一一次没有和他并排走在回宿舍的路上,高高的路灯将二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就那么远远地隔着,她知道他一直跟在她的身后,可是却固执地不肯回头。因为从头到尾,聂乐言都只觉得茫然,那颗前一刻还因为惊喜羞涩而跳动不已的心脏此时却似乎被人突然掏空了,变成一个巨大的洞,如果真有什么能将它填满的话,恐怕,那填充物也只能是更加巨大的失落和伤心罢了。

  每个周末的早晨,聂乐言都习惯了先睡个懒觉,然后起床泡上一壶英国红茶,再给自己做上一份精致可口的早餐,最后捧着热气腾腾的杯子开始一天的休闲活动,瑜伽,看书,上网,或者做美容。

  秦少珍曾无比感叹地说:“你这女人真是越来越会享受了。”

  其实,她的这个习惯,还全是被江煜枫养出来的。

  当初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偶尔也会留在对方家里过夜,当然,通常都是选在周末的时候,因为无论是谁家都与聂乐言工作的地方离得很远,害她平时不得不早早起来做准备,而江煜枫则一向最不耐烦被人打扰到清早的睡眠。

  因此只有周末,他们才会住在一起。有时在她的公寓,有时是在他的大房子里。后来聂乐言渐渐发现,某人的生活简直是以一种极为悠闲自在的状态进行着,并且绝对的高品质,着实令人嫉妒。

  有一天两人直耗到日上三竿才起来,他又在浴室里折腾了半个多钟头,最后终于神清气爽地出现在餐桌前,她便随口说:“你每天打扮的时间比女人还要长,平时上班哪里来得及?”

  本意只是想讥讽一下,因为自己没能抢到首先使用浴室的机会,彼时穿着皱巴巴的睡衣,心里颇有些忿忿,结果谁知江煜枫却好奇地反问:“怎么会来不及?晚一点去不就可以了?”那副语气是多么的理所当然。

  “多晚?”

  他给自己倒了杯现磨咖啡,状似轻描淡写地看她一眼,“十一点吧,有时是下午。”

  几乎气得她吐血!

  人和人之间的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十一点!十一点才去上班?!她严重怀疑他是在故意气她,因为这种懒散的老板形象与她那位兢兢业业的大BOSS KYLE简直截然相反,而偏偏江煜枫的生意又不像是快要倒闭的模样。

  可是,BOSS不都该日理万机的吗?接近中午才晃去公司,难道不会耽误掉许多重要的会议和交易吗?

  虽然心中不大愿意相信他的话,但聂乐言好歹还是得到了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既然工作日的时候无法控制,那么每周两天的休假里她就要对自己好一点、再好一点;起晚一点、再起晚一点,争取把另外五天丧失的睡眠统统补回来。

  而且以前她从来不吃早饭,但是自从见识到江煜枫的早餐有多么丰富隆重之后,聂乐言就决定,今后一定要善待自己的胃!否则在他的面前,她聂乐言——一个设计师——的生活品质未免也显得太寒酸了一点吧。

  哪怕手艺不够江煜枫家里的保姆好,至少饱饱眼福也是可以的,再不济,享受一下心理过程也行。

  在每一个轻松自得的星期六和星期天的上午,穿着柔软宽大的睡袍坐在餐桌前,奢侈地花上一个小时的时间吃掉精心烹制的食物,手边是香气四溢的热饮,那种感觉,该是多么的惬意。

  所以说,江煜枫还真是懂得享受生活,而她跟他交往,最大的收获也正在于此。

  最后分手,其实她有点依依不舍,倒不是因为别的,完全是为了今后大概再也尝不到那样的好手艺,觉得十分惋惜。江煜枫请来的保姆,据说过去是受过专业训练的高级私人管家,每天只工作几小时,可是工钱却高得吓人。

  她这样的工薪阶层当然请不起这样高端的人才,所以,只好遗憾地告别。

  此刻,聂乐言刚品尝完半杯朋友从国外捎回来的红茶,习惯性地打开电视开始听新闻。今天她起得并不算太晚,新闻频道的播报还没结束,然后她便听见门铃响了。

  楼下的保安送上来一个小包裹,微微笑道:“聂小姐,这快递公司刚刚派送来的,从外面大致检查过,应当没什么问题,所以我就替您签收了。”最近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此类有包装的不明物品似乎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管制。

  聂乐言道了声谢,关上门开始拆封。

  是同城快递,对方的地址留得并不详细,发件人一栏也只有个姓,连名字都没留下,手机号更是一串陌生的数字。聂乐言只是觉得好奇,什么人会在周末一早寄东西给她?

  结果对方好像故意要和她开玩笑似的,包装纸裹了一层又一层,又仿佛是想给她惊喜。

  最后终于拆开来,露出里面的物体,她不禁愣住,越发觉得莫明其妙。

  盒子里躺着七张百元大钞,外加一件睡衣和一条丁字裤。

  更确切的说,是性感睡衣和透明丁字裤。而且睡衣的质料极有垂感,抓在手里只要稍稍松开手指,那抹鲜亮暧昧的红色就会顺着指缝快速滑下去。

  她皱着眉,几乎已经能够想象出它从一个人的身体上滑下去的样子了。

  [十二]

  最后实在想不出谁会做出这样的事。钱?睡衣?用同城快递的方式寄到她家来,而且事先一句招呼都不打?

  她有点怀疑是不是保安看错名字送错了件,于是从垃圾桶里找到破碎不堪的包装纸,好歹写着聂乐言三个字的那块纸片完好无损。她又埋头去找那个电话号码,不过两秒钟后突然收了手,仿佛终于想到什么一般,抓起茶机上的手机拨了出去。

  等了很久才被接通,电话那头的人“喂”了一声,聂乐言立刻说:“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无聊,居然做出这种事!流氓!”

  只是沉默了一下,江煜枫的声音听起来十分公式化,似乎完全忽略了她的措辞:“我现在在开会,不方便接电话。”然后竟然也不等她反应,便径自切断了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