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色,淡淡笑道:“我是个简单的人,简单的人不喜欢想太复杂的事,所以,如何打破这个僵局,这么复杂的问题还是留给沈家那些长辈吧。”

周媚一楞,接着隐隐有了一些领悟,试探道:“你是说…沈家人会首先打破这个僵局?”

叶欢笑道:“名不正则言不顺,这是自古的规矩,我来京城也好些天了,总得有个说法吧?像这样不上不下的僵持局面只是暂时的,你们心急,他们其实比你更急,不欢迎我的人,现在不知琢磨着多少法子让我卷铺盖滚蛋,欢迎我的人,现在也绞尽脑汁让我堂堂正正成为沈家举足轻重的太子爷,其实他们都不明白,我对沈家并无所求,所以我比他们更沉得住气,打破这个僵局的,必然还是他们。”

周媚想了想,接着娇俏的白了叶欢一眼,哼道:“还说自己是个简单的人,心眼儿也不比沈家那些老狐狸少,口是心非,这也是你这几天没心没肺在城里玩了个痛快的原因?”

“是啊,我这不等他们出招嘛,进了沈家我才渐渐明白,原来上一辈分成了两个阵营,老大,也就是我那老爹,他和老五是一个阵营,老三和老四是一个阵营,老太爷是个糊涂得快进棺材的老裁判,场上队员比赛使阴招他也不管不顾,看似纷乱的争斗,说白了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周媚苦笑道:“你总结得很对,不过实际上,他们四人的恩怨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这其中还牵扯到你那已经去世的二叔…”

叶欢眨眨眼,笑道:“世上的事情就像一团乱糟糟的头发,不管怎么复杂,拿梳子梳几次便清清楚楚,一眼分明了,复杂只是属于以前,我们不必去管,我们只看目前,爱就是爱,恨就是恨,爱我的,拉拢他,恨我的,消灭他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周媚惊讶的盯着他,半晌,才悠然叹道:“我现在终于相信遗传基因这个东西了,沈家人果然是沈家人,假以时日,叶欢,你也会是一只精于算计的小狐狸…”

叶欢叹了口气,道:“我没想过当什么小狐狸,只想好好活下去,有个爱我的老婆,生个不太笨又不必太聪明的孩子,平平淡淡过完这一生…”

周媚看着叶欢那张平静的脸,嘴唇微启,欲言又止。

“叶欢,你受到了太多的关注,你的这些简单的理想,很难实现,像你现在的身份地位,很少只有一位妻子的,乔木她…唉”

叶欢笑得有点生硬:“难道我找老婆都由不得自己了吗?”

周媚苦笑道:“家族越大,越要经营,你若被沈家人承认,政治联姻是必然少不了的…”

叶欢讥诮的笑道:“政治联姻?我倒要看看沈家哪个长辈敢管我的婚事,他们想给我找个什么样的老婆?”

“你觉得他们会给你找个什么样的呢?”周媚眨着大眼问道。

“回到家冷冷清清,灶台的饭菜是凉的,老婆的下身是热的…这种老婆能要吗?”

周媚的脸刷的一下羞红了,恨恨瞪着叶欢,没好气的啐了一口。

叶欢认真解释道:“男人需要的是两头都热…”

两天以后,在京城玩得乐不思蜀的叶欢接到了沈笃礼的电话。

沈笃礼要叶欢回一趟老宅。

在保镖车队的护送下,叶欢又一次来到老宅门口。

下车后叶欢独自进了门,负着手往老宅内堂走去。

沈家的风景他已经看腻了,外人眼中高不可攀的显赫家族,在叶欢眼里全是一堆华丽的排场,这头一座假山,那头一个池塘,毫无用处的东西占满了眼球,以叶欢那市井小民的审美观看来,老宅应该用一堆炸药炸成废墟,然后再修一个大一点的四合院足够,再在后面开块菜地,修个猪圈,齐活了。

内堂东厢房是沈笃礼的书房,叶欢刚走到内堂院子里,便看到东厢房外,一道瘦削的身影背对着他蹲在地上,望着一株剑兰呆呆出神,手里好象还捧着什么东西。

叶欢眼睛一眯,这背影…很像那个见过一面的三叔呀,他在老爹的书房门口干嘛?

叶欢和三叔的见面不算愉快,当然,双方更不可能存在好感。

于是叶欢蹑手蹑脚的上前,见“三叔”仍旧一动不动的蹲在花坛边,仿佛入了定似的。

叶欢当下也没跟他客气,一脚伸出,不轻不重的踹上了他的屁股。

然后…“三叔”一个倒栽葱,一头栽进了花坛里,他手里捧着东西叶欢也看清了,原来是一碗银耳羹。

“嘿干嘛呢你?想偷听怎么着?”叶欢一声暴喝。

“三叔”从地上爬了起来,很快转过身,这一转身,叶欢心里便咯噔一下。

靠他**的踢错人了这人根本不是三叔。

“这个…不好意思,认错人了,真的很抱歉…”叶欢脸红了,尴尬的道歉。

冤枉挨了一脚的中年男子抬头扫了他一眼,然后低头,蹲着收拾洒了一地的银耳羹。

叶欢愈发尴尬了,搓着手道:“您别收拾了,多脏呀,捡起来也吃不成了,我请您再吃一碗行不?”

那人再次抬头瞄了他一眼,然后站起身,一声不吭的将那碗捡起来的银耳羹灌篮似的狠狠扣在了叶欢的脑袋上。

叶欢:“…”

听到动静的沈笃礼走出书房,看到的便是这么一幅场景。

一个穿着便装的中年人满脸泥土,怒目瞪着叶欢,而叶欢,脑袋上扣着一个小瓷碗,一脸的汤水,二人互相怒视。

沈笃礼抚着额头叹了口气,指了指中年人,道:“老五,他是你的侄子,叶欢。”

“叶欢,这位是你五叔,京城卫戍军区司令,沈笃智。”

叶欢一楞,顶着满脑袋的汤汤水水,上前热情洋溢的握手,一脸怒气化作无尽的谄媚:“原来是五叔,幸会幸会”

沈笃智哼了哼,扭头朝沈笃礼道:“大哥,二十年前你就生了这么个东西?”

第二卷 回归 第143章 兄友弟恭

五叔沈笃智,沈家这一代里跟沈笃礼关系最好的一对兄弟,二人可以说是同盟阵线。

沈笃智看起来比沈笃礼年轻多了,穿着一身黑色便装,任何时候都把腰杆挺得笔直,像一柄出了鞘的利剑,随时准备着攻击一切敌人,他面目黝黑,双目如电,锐利直透人心,五官的线条粗犷硬朗,无一不显露出军人刚硬如铁般的剽悍气质。

站在书房前院,他像一根标枪矗立在地上,魁梧的身躯散发出强烈的正义之气,世间任何人站在他面前仿佛都成了宵小之辈。

叶欢这个宵小现在很尴尬,脸上的热汗一阵一阵的流。

实在没想到一脚竟然把沈笃智踹了个倒栽葱,他还以为是那位三叔蹲着身子躲在老爹书房外偷听机密呢…

“大水冲了龙王庙哇”叶欢一脸惭色,握着沈笃智的手使劲摇晃,沈笃智挣了几下都没挣出来。

“松开有没有规矩?晚辈见了长辈有握手的吗?”沈笃智神色愈发不善。

叶欢赶紧松手,讪讪的笑:“…我总不能给您磕一个吧,那不是咒您嘛。”

沈笃智:“…”

沈笃礼苦笑着打圆场:“老五,别跟他计较,这就是个混小子,外面混了二十年,也没人教过他规矩,踹你一脚已经算是很客气了,我头一次见他,他还打算敲诈我呢…”

沈笃智不满的哼了一声,道:“我跟他计较什么,大哥,这小子有股子混帐劲儿,不是个安分的主儿,你可得好好管教,以后别走了岔道儿。”

叶欢暗暗叹气,看来这位五叔对他的印象不怎么好,说来也是,堂堂卫戍军区司令,被侄子一脚踹得栽进花坛里,换了谁心情都不会太好。

沈笃智转过身,目光锐利的注视着叶欢,道:“很早以前我就听说过你了,叶欢,你在宁海的一举一动,我们都有关注,在我看来,你在宁海干的那几件事确实很漂亮,斗劫匪,斗杨素,智勇兼备,可你骨子里也不是什么好人,为了筹钱不惜绑架无辜的人,这说明你脑子里法律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乏,你这样的人走上正道可以说是豪杰侠士,走上邪道便是为祸一方,不管是哪种人,总之都是惹事的人,所以…”

沈笃智说着扭过脸,朝沈笃礼重重道:“大哥,这小子应该交给我,我把他带回去改造改造…”

叶欢脸色大变:“何谓‘改造改造’?”

“就是好好操练你把你扔进我的特种大队里,训练一年两年,再出几次任务,出来肯定有个人样儿了…”

叶欢腿脚哆嗦起来,苦着脸道:“…我现在的样儿也不像畜生呀。”

沈笃智板起脸,道:“只有当过兵出来的男人,才叫真正的男人他们有坚定的意志,有健壮的体魄,有冷静的头脑,你现在这模样,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肩膀一边高一边低,活脱一收保护费的混混,就应该把你扔进部队锻炼一下,部队是个大熔炉,哪怕你是块废铁,也能把你炼成精钢。”

这一刻叶欢对这位五叔的好感荡然无存,太他**阴险了,不就踢了你一脚吗?居然想把老子弄进部队整我,——沈家难道连一个有人味儿的家伙都找不出吗?

“我不去”叶欢脖子一梗,大声道。

沈笃智冷笑:“去不去由不得你,你以为我那特种大队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去吗?若非因为你是我侄子,我沈笃智怎么会以权谋私,把一块废材扔进我精锐部队里祸害别人?”

“那你就积点德,别让我祸害别人行不?”

“不行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在我眼里,地狱就剩你一人了,老子非把你度化了不可”

叶欢:“…”

现在叶欢严重怀疑沈笃智以前只是军区的二把手,就是因为那张臭嘴太损,把一把手活活气死了,他才坐到了军区一把手的位置上。

沈笃智扭头对沈笃礼道:“大哥,这孩子需要接受军队再教育,让我把他领走吧。”

沈笃礼脸上闪过一丝犹豫。

叶欢大惊失色,部队是个什么艰苦的地方他很清楚,虽然不缺吃不缺穿,但没完没了的训练,出操,以及各种非人的军事技术训练考核,更别提部队中的精锐特种大队了,那绝对不是人待的地方,进去不死也得脱层皮。

死也不能去

叶欢惊恐之下,脑中冒出强烈的求生意识…

没错,就是求生意识,在他看来,进特种大队就是送死。

俯身拣起角落里的一块板砖,叶欢把它高高举起,一脸绝望的歇斯底里叫道:“我不去谁让我去我就…”

沈笃智眼睛一眯,嗤笑道:“哟,还是个狠角色,怎么着,想拍死我?有种你就出手,只要你拍得到我,我管你叫叔”

叶欢腿肚子打着哆嗦,惊惧而绝望的看着他,然后…手中板砖一翻,对准了自己的脑袋,嘶吼道:“…谁让我进部队,我就让你们看看我脑仁什么馅儿的”

沈笃智楞了一下,显然他没想到这个侄子竟然如此有种…或者说如此没种,为了不进部队,居然使出这么无赖的招数…

沈笃礼见叶欢一副贞节烈女遇到流氓誓死不从的坚决样子,不由苦笑数声,心中也生出几分不忍,毕竟儿子已受了这么多年苦,何必还让他再受苦呢?

“老五,罢了,叶欢进部队的事搁一搁吧…”说着沈笃礼看了一眼欣喜若狂的叶欢,若有深意道:“…以后他若在京城闯了祸,再把他送进部队不迟。”

叶欢心头凛然,老家伙这话可是埋下伏笔了,自己以后可得低调一点,别让他抓了把柄。

沈笃智似有不甘的瞧着叶欢,哼道:“我看这混帐肯定会闯祸,早晚的事,大哥,你真不让他进军营?可得想好了,玉不琢不成器呀。”

叶欢赶紧道:“别琢了,我就一石头渣子,材料不对,怎么都成不了器…”

沈笃智悻悻瞪了他一眼,忽然朝他招手:“你过来。”

叶欢扔了手里的板砖,老老实实走到他身前。

指了指花坛前的空地,沈笃智命令道:“蹲下,背对着我蹲下,嗯,屁股稍微撅起,对,就这样,别动…”

叶欢还没弄明白他到底想干什么,便感到屁股突然被人重重踹了一脚,于是…他一个倒栽葱,一头狠狠栽进了花坛的泥土里,姿势,力度,跟他刚才踹沈笃智如出一辙。

踹完之后,沈笃智轻松的拍了拍手,笑道:“行了,咱俩扯平,你这侄子我认了。”

叶欢一脸敢怒不敢言,呸呸的吐着口中的泥土。

他现在发觉,当兵的人不一定都是心胸宽广的,有的心眼儿比针尖还小,哪怕这个兵当到了司令也一样…

可以肯定,这个五叔是个非常小气,睚眦必报的人。

惹不起就躲,这是叶欢的处世方式。

五叔看来不是善茬儿,叶欢于是寻了个吹毛求疵的理由,鞋底抹油溜了。

内堂东厢书房里,沈笃礼和沈笃智兄弟二人相对而坐,沈笃智坐在古色古香的太师椅上,长期的军人风范使得他任何时候都像一杆直挺的标枪,面色肃穆不苟言笑,哪怕在大哥面前也一样。

沈笃礼欣赏的看着他的五弟,目光流露出几分难得一见的笑意。

说来这个五弟小时候其实跟叶欢的性子差不多,仗着是家中老幺,到处惹是生非,骨子里也透着一股混蛋劲儿,当年顽皮得太过头,在老太爷的书房里玩火,引起了一场小火灾,把老太爷心爱的珍贵古书籍烧了个七八成,老太爷大怒之下,一脚把他踹进了军队,部队果然是个大熔炉,没过几年,一个顽劣不堪的混小子便被改造成了一块上好精钢,执行过无数次秘密任务后,沈笃智一路高升,这其中或许有着沈家的影响力,但他本人确实也有着一身好本事,一直升到如今卫戍军区司令的位置上,按古代的说法,京城的卫戍军区,可以说是拱卫皇宫大内的御林军了,沈笃智能当上卫戍区司令,足可见高层对沈家的重视。

沈笃智生平最敬的两个人,一是沈家老太爷,二是沈笃礼这位大哥。

不同的是,他对老太爷是敬畏,对沈笃礼却是敬爱,沈笃礼是个合格的兄长,至少在沈笃智的眼里,这位兄长更像他的父亲,兄弟们还小的时候,老太爷执掌大权,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儿,根本没时间管教照顾他们几兄弟,他们的母亲离世甚早,是沈笃礼一力担起了家长的责任,带着兄弟们读书,玩闹,功奖过罚,对他这个最小的弟弟却是分外照顾,每次他闯了祸,老太爷要罚他的时候,总是这位大哥挺身而出,一言不发代他领了所有的惩罚。

如今的沈家,真正称得上兄弟情深的,恐怕也只有老大和老五了,他们是真正可以挖心掏肺的亲兄弟。

沈笃礼收回久远得仿佛前世的记忆,默默从书桌上抽出一根大熊猫,点燃,深吸了一口。

沈笃智微微皱眉,上前一个正步,然后把沈笃礼手上的烟抢过来,掐灭在烟灰缸里。

“大哥,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

沈笃礼苦笑道:“…最近烦心的事太多,没事抽两根,减减压力。”

“大哥,你年纪大了,烟这种东西以后不要碰,别被这东西祸害了身体。”沈笃智关心的话语总是显得有些硬邦邦的,很不自然。

把沈笃礼桌上整包大熊猫都收进了自己的兜里,沈笃智又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大哥,烦心的不是国事吧?是不是因为叶欢?”

沈笃礼点了点头,叹息道:“老爷子不肯认他,老三老四越发敌视,作为兄长,我已一退再退,现在觉得真是步步危机呀…”

沈笃智眉头一掀,声音坚定道:“大哥,你不能再退了,敌人就应该消灭干净”

沈笃礼摇头:“他们不是敌人,是兄弟。”

“兄弟?”沈笃智冷笑:“…二十年前,你带着大嫂以必死之心回沈家,还没到家门口便遭到了刺杀,若非我派出几个侦察大队的精锐战士拼死保护,你们早已死在沈家门口了,他们何曾把你当成了兄弟?”

“这二十年来,他们对你步步紧逼,明里暗里一直与你处处作对,处处掣肘,阴谋诡计一出接一出,他们拿你当兄弟了吗?”

沈笃礼垂头不语,良久,他的眼中闪过一道厉色,叹道:“只盼老三老四收敛一点,如今叶欢已被我接来了京城,若他们敢伤害我的儿子,说不得只好让他们尝尝厉害了,二十年隐忍不发,不是怕了他们,而是我尚存几分仁念,莫要逼得我把这几分仁念化作无边的杀气才好。”

沈笃智欣慰的笑了:“大哥想通了就好,晚上我去见见老爷子,看看他到底有什么说法。”

“两亿?操什么破会所要那么多钱?”猴子吃惊的张大了嘴。

叶欢耐心的解释:“高级私人会所,就是…哎,怎么说呢,反正我也没进去过,应该是那种有休息室,有娱乐室,可以洗澡,也可以吃东西聊天的地方吧…”

猴子想了想,道:“欢哥,你说的这地方我去过,那叫洗浴中心,里面的小姐600块钱做全套。”

叶欢鄙夷的看了他一眼:“翻滚吧,牛宝宝你少拿那种不正经的地方跟我的私人会所比,再说了,你说的是哪年的行市了?现在的小姐做全套起码800块…”

猴子插口道:“翻滚吧牛宝宝是啥意思?”

“滚犊子的斯文说法。”

“欢哥…你开这破会所到底有什么用呀?”

叶欢道:“我也不知道有什么用,但刘子成说得天花乱坠,好象很犀利的样子,开一个也无妨…”

猴子崇拜的看着他:“欢哥,我特羡慕你这副败家子语气,就是那种我穷得只剩下钱的寂寥高手形象,特操蛋,我喜欢”

叶欢叹气道:“少跟我贫,还差一亿的缺口呢,我上哪儿找钱去?”

猴子也犯愁了:“…捐精肯定不成,咱们三个再加上刘子成,估摸着要射满半个水库,难度太大了…”

“靠点谱儿行吗?你以为咱们胯下的玩意儿是高压水枪?刘子成说得没错,想要在这个社会上站稳脚,靠家里不是长久之计,还得自己手里有实力才行,一亿是个不小的数目,我想想办法凑一下…对了,张三呢?”

猴子一撇嘴,道:“张三躺在房里痛苦着呢。”

“他怎么了?”

“这二货前天出酒店遛弯儿,看到一个六岁的小女孩挺标致的,那小女孩摆了个美*女战士的姿势,说了一句‘我代表月亮惩罚你’,张三这二货不知脑子又抽什么风,也摆了个姿势,一脸yin笑对小女孩说‘我代表太阳***’,话刚说完,小女孩的爸爸现身了,把他脑袋揍得跟如来佛祖似的,现在他正躺在房间里反省…”

叶欢沉默了一会儿,叹道:“**青年欢乐多呀,可这家伙未免二得太过分了吧?”

“可不是嘛。”

第二卷 回归 第144章 盈利的事业

叶欢和猴子对张三的间歇性犯二早已习惯,并对他一直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尊敬。

人这一辈子干几件二乎事很平常,不过坚持年年月月,隔三岔五经常犯二,这就非常的难能可贵了,仅凭这一点,张三已赢得了叶欢和猴子的敬佩和肯定。

“只能说,张三从小一路跌跌撞撞活到现在,已经是生命的奇迹了,如果他晚年写一本回忆录,把他这一生所犯过的二乎事全部写出来,一定是一部励志巨著,不但能感染和激励一两代人,而且大大减少社会自杀率,这样的二货都能死皮赖脸活着,世上还有什么坎过不去?”叶欢吐着烟圈,慢条斯理的评价道。

张三的房间沉默了一下,接着很快传来捶床声和痛不欲生的哭嚎。

猴子瞟了一眼房间门,舔了舔嘴唇道:“欢哥,太毒了点儿吧?”

叶欢笑眯眯道:“这叫毒吗?我还有更毒的,说完保证他从楼上窗户跳下去,信不信?”

“信,你就积德吧。”

二人说笑时,刘子成打来了电话,说在酒店一楼的休闲茶馆等他。

叶欢叹了口气,站起身便走出了酒店套房。

刘子成对在京城创业有一股子执拗的坚持,因为那一亿的资金缺口,刘子成这几天上窜下跳,到处拉投资,收效却不大。

不到京城不知自己官小,江南省的第一公子放在京城,实在翻不起多大的浪花,而刘子成也憋着劲儿不想让老爹看低,死活不跟江南省圈子里的朋友开这个口,他是打定主意要白手创业,做出点成绩给老爹看看。

叶欢来到一楼的休闲茶座时,刘子成正坐在桌边闷闷的抽着烟,抽一口烟就叹一口气,一副得了绝症的嘴脸。

叶欢笑了,走到他身旁用力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道:“刘哥,打起点儿精神行吗?你这模样太让人绝望了,跟他**股票交易大厅的散户一个表情,那叫一个黯然**…”

刘子成叹气道:“你就别损我了,知道我现在多烦吗?**,圈子里的朋友真的信不得,酒桌上一个个豪气冲天,胸脯子拍得啪啪响,结果一张嘴说拉投资,一个个躲得比兔子还快,我算是看清这帮孙子了,世态炎凉,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啊…”

叶欢笑道:“你以为别人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你说要多少别人就给多少?这年头谁都不是傻子,一个亿呢,谁会这么爽快说拿就拿?”

刘子成叹道:“现在怎么办?没钱这事儿就办不成,钱少了也办不成。”

“你那里有三千万,我这里七千万,一个亿难道真的开不成这个破会所?”

刘子成执拗的摇头:“开不成,就算开成了,档次也比预想中的低了很多,所谓一分钱一分货,玩得起私人会所的,都是见过世面的公子哥儿,档次低了吸引不了他们,或许冲着你沈家的面子,别人愿意来一次两次,但绝不会长久。”

叶欢无意识的轻敲桌子,道:“刘哥,开这玩意儿能赚钱吗?”

刘子成用手虚指了指他,笑道:“你小子还是对私人会所没信心,我就这样跟你说吧,私人会所只要办得有特色,就一定能赚钱,会所主要是以收会员年费的形式来获取利润,一家高级会所一般要求会员每年缴纳两万美金以上的会员费,这还不包括很多附带产业产生的利润,比如健身,娱乐,洗浴,舞会派对等等,如果咱们的会所办得好,有一千个会员入会,那每年至少能赚两个多亿,不到一年就能收回成本。”

叶欢惊讶的睁大了眼睛:“靠…这比抢银行来钱快呀。”

“抢银行算个屁你抢一辆运钞车,撑死了抢个两三百万,还得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咱们这会所一开,别人自然屁颠儿屁颠儿把钱送给你。”

“…比公交车上偷钱包也来钱快吧?”

“…这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刘子成黑着脸道。

叶欢喃喃道:“…真应该把张三叫下来听一听,瞧瞧他那点儿出息。”

刘子成悠悠道:“这还只是明面上的利润,隐形的利润更是丰厚。”

“什么隐形利润?”

刘子成深沉一笑,压低了声音道:“进出私人会所的人,非富即贵,他们是站在金字塔最顶层的精英,或者是某位大领导的子侄晚辈,或者是某跨国企业的CEO,不夸张的说,他们身后个个都有着惊人的背景和能量,他们在会所里说的每一个字,都决定着政界和商界未来的走向,你忝为会所老板,又是华夏第一豪门的沈家公子,相信人人都乐意与你把臂相交,这些人脉资源,就是你一生享用不尽的宝贵财富,也是你能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最大实力,这笔财富,可是千金难买的。”

叶欢不笨,立马便明白了刘子成的意思,于是眯着眼睛瞧着他,道:“你这家伙从江南省跑来京城,风风火火的嚷嚷着要开这个私人会所,恐怕很早开始就打这个主意了吧?”

刘子成坦然一笑,老老实实承认道:“不错,私人会所这东西,我几年前就开始琢磨了,可惜一直没碰到好的时机,最主要的是,我这江南省的衙内来到京城,根本连个屁都不算,没有人脉,背景又不足,想在藏龙卧虎的京城开这个会所,简直比登天还难,直到我认识了你,我便发觉,时机差不多成熟了。”

“你虽然和我一样,在京城都没有人脉和关系,但你背后站着沈家,你是沈总理的独子,中国几千年来,做买卖靠的从来都是强硬的关系,这个我深有体会,所谓中国商业,做的其实就是面子生意,而你,在京城哪怕一动不动的坐在这儿,自然有人点头哈腰的跟你结交,身份决定地位,你的身份无疑是撑起咱们会所的脊梁骨。”

叶欢想了想,道:“明白了,我他**就是一花瓶,对吧?啥事都不用干,只要站在会所门口笑一笑,财源便滚滚来…”

刘子成鄙视道:“夸自己也得有点谱儿啊,有长成你这模样的花瓶吗?想什么美事儿呢?还花瓶…你丫就一痰盂。”

叶欢脸黑了:“再损我翻脸了啊,我哪里像痰盂了?见过我这么白皙粉嫩的痰盂吗?”

“行了行了,你非要说自己是花瓶我也不拦着你,反正大概意思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