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脸皮够厚,倒也不怕被人数落几句就直起地一走了之。柳非银闲时嘴碎跟我说,绿意以前喜欢过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却只是利用她。绿意倒不怕喜欢上别人,却也是格外慎重。柳非银还说,既然是绿意看上的,八成是个不错的家伙。

夜里店花又来了,他爬树挺利索,坐在枝桠上问:“今天怎么不来?”

“我去白老板那里了。”我截住他偷瞟我的眼神说,“对了,朱雀,我快离开了。”

店花立刻瞪大了眼,呼吸都屏住了,有些难以置信似的。

“原本我来这里就是找人的,既然找不到我便要走了。”我赔笑,却怎么也不能做出轻松愉快的模样来。店花的脸上却有了裂纹似的,我当作没看见,继续说,“朱雀啊,你以后好好过罢。捱不住便回家,家才是最好的。”

其实绿意说的也对,这样拖拖拉拉的确害人。

可是我却没有后悔过。

店花那青山绿水的眉眼,生生往心肉里钻,疼得叫人咬紧牙都忍不下。这张脸却开始有了哭意,硬生生的忍住,眼睛瞪得快要裂开,眼白已经红透:“你你…我…我们说定了的…你你…你反悔…”

我淡淡的敛眉:“我并不记得跟你有什么约定,你记错了罢。”

这席话说完,我跳下那株离树,兀自往城里走。

如今我才看清楚自己骨子里那股小家子气的鸟性是改不了的,我是麻雀,成了精在这美丽的疆土上走一遍,也只能这么多。再多便是奢求,是强求。而有些东西是强求不来的。

我去了锦棺坊,薄薄的晨曦中,白清明与柳非银支了一个竹塌在门边下棋。

老板没回头,只是问:“凤彩,你可要想明白,这东西你不愿意谁都强迫不了。”

柳非银咬着手中的棋子,有些惋惜似的:“你错过这回可没下回了,现下还有谁这么老实的,还真是笨得可以。”

他们都心如明镜,倒是我觉得天衣无缝,着实雀目寸光。

我有些不好意思:“拿了不是自己的东西,终究心里过不去,患得患失这般难受,还不如还了。”

白清明没再多说,伸手束起发,从袖里拿起法器月华剑。

封魂师,用扇和剑做法器,扇舞镇魂,剑舞渡魂,扇剑双舞那便是灭魂。

刹那间紫灰色的发丝在第一缕晨光里闪闪发亮,他的身姿犹如彩蝶起舞,足尖离地,袍脚的花生出了香气,落满了月华的剑影劈开我的灵台。

一根长长的七彩流光的尾羽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

「城外庙里的菩萨,慈眉善目嘴角微翘,怜惜地望着凡间渺小的生灵。菩萨他高高在上什么都能看得见,我又能逃到哪里去?」

昨昔的我,是没什么奢求的。

麻雀嘛,顶多是做做梦,妄想着有一日能变成凤凰,翱翔于九重天之上。其实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世上还没听说过几只麻雀能修炼成精的,机缘是可遇不可求的。于是我每天在一个叫醉梦轩的店铺屋檐下,日子过得寡淡却安生。

店铺老板叫白寒露,身上有危险兽类的气息,样子也太冷了些,其他鸟兽便不敢靠近。原本我也是惜命得紧,大约是有一日与他四目相对,他突然歪头一笑,将手中的饭团举起来。

如云般洁白的是他的发,琥珀般坚韧是他的眼,伽罗花瓣般柔软的是他的唇。

我不知是哪根神经断了线,于是飞到他袖口,啄食了他手上的饭团。而从那以后便没有去觅食过,他不吝啬食物,还喜欢给乱七八糟的东西取名字。而像我这么一只乱七八糟的麻雀,他却取了个雄心壮志的名字,他说:凤彩这个名字好,你便叫凤彩罢。

偶尔会有从风临城来的书信,是他的师弟。

他不太喜欢那个师弟,他身边的那个跟进跟出无比忠心的伙计游儿也不喜欢他那个师弟。其实我看过他师弟来过的信,每次都是寥寥数语,关怀如冲淡了的香茗,偶尔遇见麻烦事需要帮忙也很客气,像两个陌生人。

我蹲在老板的肩上,有次听他落了霜似的声音:凤彩,我师弟好像也没这么讨厌,是不是?

我当然不会回答他,只是赞同地扑棱棱翅膀。他伸出长指摸摸我的脑袋,结了霜的眼微微回暖,有些薄薄的孩子气。

我想我短暂的一生便要这样匆匆而过了。

——直到某个清晨有个眉眼含翠的少年人敲开醉梦轩的门问:寻找失物的生意这里接不接?

那天我在檐下舒舒服服地梳理羽毛,檐下支了竹塌,生意也谈得极其顺利。那少年人要找的是一根凤凰尾羽。我那时才知道少年是多么了不得的人物,他是当今天界最尊贵的女人天妃伽蓝的仆从,而天妃伽蓝的真身是一只七彩凤凰。凤凰惜羽。那根羽尾是天妃让他送给他未婚妻的见面礼。这么重的礼,却被他一不留神丢在凡间。

他的报酬是一颗火红的却冒着寒气的珠子,那定然不是凡间之物。

白寒露瞧着那珠子眼波荡了荡,却没接:“凡间飞禽众多,那尾羽八成也找不到了,这寒火珠你先收着,若能找到再交换也不迟。”

年轻人倒也没什么着急,看似比白寒露还冷淡,只是说:“嗯,找不到也没办法,天意如此。”

“听闻你们比翼鸟族只与同族通婚,一雄一雌比翼双飞,恩爱无双。”

年轻人嫌他话多似的,起身拍了拍袍子上的褶子,模样挺轻松。

他继续问:“反正找不到尾羽我父亲也不会允许我回去了,你跟我说说这凡间九国内,哪个地方好?”

这九国之内好地方不少,现下是四月云国炽日城的灯笼树已经结出灯笼,入夜全城便陷入柔软的光源里。只不过云国现下不太平,而紫国凤鸣城最美的时光是仲秋佳节前后紫星花盛放之时。可是白寒露想了想说:“东离国最西边有个叫风临城的小城,我师弟在那里待了几年,他总夸那里民风淳朴景色也美,你还不如去那里也好有个照应。”

对我来说,这些个大人物的生活与我遥不可及,丢了多么贵重的东西,也是不痛不痒。只是这一生若能看看凤凰羽长什么样,也就知足了。

后来白寒露送他去坐船,我凑热闹便蹲在老板肩上去送。少年人那晚爹脸露出来岛上后第一个笑容,好似有竹林的气息,他说:“他们说这凡间的百姓的宅子里有两害,一种是打洞的灰鼠,一种是枝头灰不溜丢吵闹不休的家雀了。”

我挺生气,若没有我们灰不溜丢的普通模样,怎么能衬托那些个没羞没臊的鸟儿们的羽翼丰满美丽?!

少年人伸出长指在我脑袋上点了一下,说:“小家雀你莫生气,其实你这样多好多自由。不过,我这么说,你怕是要啄我了罢。”

我仗着有老板给我撑腰使劲啄了他一下,扑棱棱翅膀。

那少年人走后,白寒露也出了门,铺子里只剩下那个怪里怪气的游儿。他没事就在屋檐下对着我流口水,我吓得精神失常便把那金贵的比翼鸟给忘了些日子——直到白寒露某天黄昏回来,袍袖里七彩光华流转,刺得我睁不开眼。

那天晚上游儿那个泼皮扯着白寒露一起去海边看焰火。

我藏在屋梁上,看见游儿在门口一挥袖子加了一道妖障,那根伽蓝之羽供奉梧桐木的香案上。

昨昔,我是当真没什么奢求的。

在我鬼使神差地张嘴吸尽那尾羽的光华之前。

——腹内像是着了火,接着便是刺骨之痛,身体被撕裂又被黏合,有股清澈的仙气将我包裹,轻盈无比,我落在地上化成了人形。

这醉梦轩的老板白寒露不是普通人,我见过他在月圆之夜变成一头白狼窝在榻上熟睡的模样。他变成狼还是很英俊,可是也嗜血。我毫不怀疑那些仅有的善意会因为我的背叛,而让他毫不犹豫的撕裂我。

那夜最后的记忆是海边的风的腥味和头顶炸开的焰火。

我逃走了。

从瑶仙去流苍的货船,我双脚站在甲板上,那一刻觉得无比幸福。

我去了风临城,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去。

我只是想去看看那只比翼鸟还在不在,若他不在,我便不还他了。

只是没想到,在凉茶铺子里,那只比翼鸟穿着粗布衣挽着裤腿,豆腐捏的身子骨,碧波做的双眸。见我打量他,以为又遇见了女登徒子,冷冰冰地看过来。

“喂,看什么看?!不进来喝茶就别堵着门!”

掌柜微微一笑,手下的算盘噼里啪啦,无比得意。

让我一瞬间想起城外庙里的菩萨,慈眉善目嘴角微翘,怜惜的望着凡间渺小的生灵。菩萨他高高在上什么都能看得见,我又能逃到哪里去?

我认命地敛下眼,虔诚得像个教徒:“我要碗酸梅汤。”

「都是我惦记她,当初她拒绝我可拒绝得利索。我也不指望她能对我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举动来,只要她来瞧我一眼,就一眼,就好。」

其实早就应该还了。

不过是对凡间多了一丝贪念,反正白寒露总会找来的,多过一天便赚一天,死也值了。于是就这么一天天地捱下去,每天都去凉茶铺子看那比翼鸟来来回回招呼人,好像看着他便能踏实些。我自以为挺高明,算计了个透彻,却单单忽视了人心。

他看上我大约也是因为我每日都在他面前晃,丑女三天看惯?其实我也不丑的,只是有些普通,只有眼睛还算黑得漂亮。可是比翼鸟只和同族通婚,我想朱雀看上我,大约也是知道回不去了,所以才绝望得自暴自弃罢。

反正做回麻雀以后,我还是想不太明白。

不过我想着想着便不愿去想了,如今在锦棺坊檐下做了个窝,日子又回到最初的悠闲寡淡。只不过喂我吃食的人,从白寒露变成了白清明。我跟白氏封魂师还真是有缘。

听白清明细细碎碎地跟我说,他把尾羽给了店花,可是店花没问什么也没说什么。

我想他应该快离开这座城了,回到他该去的地方,皆大欢喜。那颗寒火珠落进柳非银的囊中,每日都拿在手里用来避暑,惹得绿意直骂他不识货糟蹋东西。

又过了几日天气稍凉快些,落几场雨。

这日我正在屋檐下梳毛,却见那碧波双眸雪白的肤色,板着后爹脸的人来了。

他貌似不经意地抬了下头,我差点从屋檐上跌下来。

柳非银没个正经:“呦,小朱伙计,你还没回去呀,连聘礼都找着了,不回去八抬大轿娶你的新娘子吗?”

店花一撩袍角潇洒地坐下:“我想好了,我不会回去的。”

白清明稍稍抬了抬眼:“这是为何?”

店花哼了一声,开始磨牙:“那尾羽原本就是故意弄丢的。我去那醉梦轩不过是做样子给我父母看的,哪知道你那师兄神通广大真能找到?这凡间想得道的飞禽数不胜数,谁得了还能还?没想到,还真有笨到让人吐血的笨蛋。”

他说的那笨蛋就是我了,我又差点从檐上跌下来。

“天妃赐婚的那个姑娘是整个比翼鸟族数一数二的美人,可是我不喜欢。我们族生来便是一目一翼,以往是被其他仙禽嫌弃,所以只能本族嫁娶,几千年来倒成了美德。可我自愿放弃一切来到这凡间当个小伙计勉强度日,在别人看来或许是没出息得紧,可是我偏偏愿意过这样的日子,所以我决定不走。”垂眼兀自说了半晌,店花忽然朝檐下望了一眼,“而如今,我更不能走了。我相中了个姑娘,模样说不上坏也挑不出好,性子挺沉稳老实,而且连个妖都算不上。听她笨嘴笨舌我就生气,可是她不理我,我就更生气。她那么多不好。我偏偏喜欢。”

我什么都没听清,直听他说“喜欢”,心尖儿还来不及颤,想起自己如今的身份便深深暗了下去。

在旁边始终不吭声的绿意翻了个白眼:“既然喜欢,先前我家公子去送那尾羽你便要跟来了,何苦现在还来?好不容易水清了,非要再来搅一搅,你们男人真没几个好东西!”

店花又开始磨牙:“那、那是我等她去找我!都是我惦记她,当初她拒绝我可拒绝得利索。我也不指望她能对我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举动来,只要她来瞧我一眼,就一眼,就好。”说到最后已经都是委屈了。

绿意听得一怔:“那你今天怎么又来了?”

已经整整二十一日,这二十一日,下了四场雨,锦棺坊门口的老离树的新芽又长了一茬。

“因为等不到她,所以便来找她了。”店花从袖子里拿出那根七彩流光的尾羽,微微一笑,“聘礼我都带来了,哪能容她反悔的?”

这世间什么都挡不住个“喜欢”,“喜欢”了便没救了,失了心,丢了魂,还觉得心甘情愿。那些斤斤计较分毫不让的是心和魂都在的人,既然都在,还有脸叫嚣什么“喜欢”?!

这下我真的一个跟头从屋檐上跌下来。

我怕我成为古往今来第一个被摔死的麻雀,闭上眼,却落进软绵绵的掌心里。

店花瞪着眼,凶相毕露:“再有下回,你来找我!听见了没?!”

我被吼得发昏,四仰八叉躺在朱雀的手心里,看着高墙之上纯净柔软的云和天。麻雀总想攀高枝,攀上了哪有下来的道理?

再也没下回了,我笨了第一次,总不会笨第二次。

凤羽的光华慢慢敛入体内。

我想,下回若再有姑娘家没羞没臊的来提亲,领着板凳追两条街的便要换我了。

门外艳阳肆虐,绿荫鸣蝉,真是个好夏。

七、春深似海

「这些日子你诸事都顺着他点,让他高兴些」

风临城内近日办了两场大丧,先是城西周老爷家的老太爷,接着便是粮商龅牙李的爹。都过了花甲之年,死的也痛快,是白喜事。棺材都是从锦棺坊定做的,抬着从街面过,看的人眼珠子都能掉出来。

“…哎呦,瞧那棺材上的花儿比真的都招蜜蜂儿吧。”

“白老板家的棺材人装进去合上棺材盖就再也撬不开了,那些个挖人祖坟的还能把人家老祖宗给抬去?”

龅牙李请了戏班子跟在棺材后面哭,哭声震天,旁人倒没觉得悲切。一顶素轿经过,里面坐着小姐正自叹晦气,突然闻到味儿,喝住轿夫一把掀开珠帘,把那闲扯的年轻人吓的一哆嗦。这张脸是风临城里所有未婚美貌男青年们的噩梦,正是城主家嫁不出去的千金兰芷小姐。

“你说白老板!白老板在哪里?!有没有看见独孤山庄的柳公子?!…不知道?那望乡楼的秦老板呢?”

两个男子吓得忙退几步,那个瘦鸡仔似的小个子突然双手抱胸“呀”的一声娇呼,跑个无影无踪。周围街坊瞥了一眼,见怪不怪的,唉,兰芷小姐又来街上看男人了,许久不见那美貌的柳公子桃花眼秋波乱送地招摇过市,街上连个顺眼的姑娘都瞧不着了。

其实不仅是这些个寂寞难耐的姑娘们,连柳非银自己都很郁卒。

自打从麒麟雪山回来以后,他就被自家老板囚禁了,同吃同寝连个人都不让见。兰芷来了几次挡去是情理之中,就连他的胞姐独孤金金来找人,白清明都笑着让她挨个儿去钻城内未出阁的小姐们的绣房。他倒也不着急,好吃好喝的,日子过得也算舒坦,最近他明显感觉自己记性不大好,自从那次失忆以后隐约觉得自己好象还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秦毓上回来看他,提了他喜欢的沧澜美酒,酒酣耳热之际。一向对他没什么好话的家伙却压低了嗓子说:“这些日子你诸事都顺着他点,让他高兴些。”

柳非银心里一震,杯中的酒洒出几滴。原本情人泪入体后,白清明的身体就成为一个储存封魂师之血的容器。只是伤他的是狼骨,容器被破坏,封魂师的灵力再渐渐流逝,同时流逝的还有他的生命。

就这么枯坐了半晌,一直等到白清明送走客人走进门,他笑着拍拍旁边的毛皮褥子,又把脚下的炉火拨旺一些。

如今已寒冬,风雪肆虐。

绿意是树妖,吃不住冷,在锦棺坊的后院里挖了个土坑,深夜打烊后就把自己埋进去。柳非银自打那回失忆以后,就极难入睡,睡着有很难醒。白清明每夜都燃上镇魂香给他助眠,今日他燃香,柳非银半倚着床头打哈欠:“原本闻着习惯的镇魂香,不知怎的最近愈发难闻了些,你少燃些吧。”

白清明手一顿,却没回头:“先忍过这阵子。”

他又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见老板吹了灯宽衣躺下,他放匀气息,白清明侧耳听了一会儿确定他睡熟才疲惫不堪地睡去。他最近身子也越来越差,何尝不是在忍?忍过这阵子还有下阵子,要忍到咽气那天吗?

柳非银借着炉中的火光将他仔细瞧了一遍,犹记得第一次见他,他优雅俊美,而自己狼狈不堪,却没想到会有今日。

他了外衣,风裹着雪吹进门。好一个银装素裹的雪夜,满城的清冷,直到走到城中的街上远远望见灯火通明,望向酒楼的上擎着的布幡迎风招摇,一袭红衣倚在门框边上悠闲地朝外望着。

“等了你几天了。”秦毓说。

“嗯。”柳非银没好气地瞪他:“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我急什么?要不是瞧他都那个样子了,还要遭你拖累,我才懒得管你这倒霉事。”秦毓搓了搓鼻子,瞧他不如意就高兴,“唉,这回你可欠我一个人情了。”

他露出洁白的牙齿:“倒不知还有没有机会还。”

秦毓黑色长发如瀑般散开。握住柳非银冰凉的手,笑道:“放心,我这个人只许我欠别人的,不许别人欠我的。”不知从哪里刮来一阵狂风,等伙计睁开眼,站在门口的秦老板和柳公子两大活人已经不见踪影。

伙计揉了揉眼,眼花了么?熬夜真是要人命啊。

「以往总见你得意,我就不高兴,如今瞧你不如意我终于舒坦了。」

黄泉路的两边铺满的红艳艳的彼岸花,香味悲切,少有人喜爱。

这冥界他们都不陌生,秦毓是冥界的鬼差,终日守在望乡台替人断去三千烦恼丝。柳非银死过一回,还泡过忘川河里腐臭不堪的水。平常也没少帮白老板跑腿,还不少个小女鬼为了他闹着不肯投胎。

唯一不买他的账的孟姑娘此时正坐在桥头,悠闲地咬指甲。要人轮回前洗净记忆,的确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使,免不了招人记恨,所以在凡间的传说里,在桥头那里发汤的是个皱巴巴的老婆子。其实孟姑娘在鬼差里称不上美,却也是眉眼细长,挺耐看的。她盯着柳非银,颇幸灾乐祸的笑:“以往总见你得意,我就不高兴,如今瞧你不如意,我终于舒坦了。”

原以为秦毓的嘴巴就够恶毒了,这孟姑娘还能胜上三分。

柳非银也不恼,笑得风淡云清:“听闻孟姑娘在这桥头寻了两千年,都没寻着那人,没有一天舒坦日子过。如今区区在下就让孟姑娘舒坦了,也算是功德一件啦。”

“啪”的一声,孟姑娘咬断指甲,怒目而视。

没等孟姑娘发飙,勤于一经淋着他消失在桥头。这孟姑娘可是惹不得的,心眼小得很,被她惦记上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这冥界得罪她的鬼差,都吃过些大大小小的亏,手段也有些变态,不说也罢。

此行的目的是在冥府的深处。

在冥府之下,有一座无垠地狱,而冥府的深处有一个地狱的入口。

原本以为这无垠地狱的入口处荒凉无比,去没想到穿过一片树林,却见到漫天遍野的彼岸花,红的无比刺眼。美则美矣,可这花终究不大吉利。

秦毓见他发怔,便伸手扯着他往前走:“都来到这里,你也无需后悔,走一步算一步吧 。”

柳非银点点头:“我只想着以前总跟家姐惹祸事,让我爹在屁股后面收拾烂摊子。我娘亲还跟我爹打赌我以后的妻子必定会给她生个孙女的,如今也不知是输是赢了…还有清明,如今怕是欠他的也还不上了…”

若真是两不相欠,怕是缘分也到头了。

秦毓笑了一下:“那就欠着吧。”

自从白清明与柳非银从麒麟雪山回来,秦毓就瞧出了不对劲。白清明的伤暂且不说,柳非银魂魄的气息确染了一股子的狼味。他觉得奇怪,细问下确发觉他原本还失了一场忆,究竟是如何失忆的却也是糊涂的。白清明如今自然是瞧不出的,他为了查实缘由,也只能叮嘱白清明把他看紧些。

他找了颇有见识的老判官将来龙去脉仔细交代,那判官捋着胡子说:“按你说的这样,应该是被狼妖咬中了狼妖毒,中了这种毒的人先是失去记忆,然后就失去人性,变成半狼半人的怪物,完全变成怪物以后,魂魄也被狼妖毒侵蚀殆尽,死后尸体沾到泥土便化成灰尘。”

秦毓虽不知柳非银为何突然恢复了记忆,但是他身体内的毒在发作,他身上的筋脉已尽数暴起涨成艳红色,还覆盖了一层金色的体毛,记性也越来越差。不过秦毓没把这件事告诉白清明,他已经命不久矣,说这些也只是让他担忧难过,也就罢了,还是安生一些吧。可是这是拖不得,秦毓在冥府打听了个遍终于是那个喜欢摇扇子装潇洒的白无常云清给他指了条明路——在这冥府彼岸花海深处住着一只墨狐妖,狐与狼相生相克,那只狐妖虽不大正派,却还是颇有些手段的。

于是秦毓找到了那只墨狐,他以前见过狐族的狐仙,无论雌雄都是美丽动人。那只狐妖站在花丛里一袭黑衫映衬这似雪冰肌,有着狐族特有的娇媚艳丽的脸。秦毓将来龙去脉说了一遍,狐妖没多大为难,还是维持那种微微厌烦的模样:“…狼妖毒,我也没把握治好,不过可以一试,只是我要你身上的一样东西。”

秦毓平生最恨被别人威胁,尤其是这女人坐地起价狮子大开口更是让他恼怒。所以走进狐妖的洞穴,他便咬紧牙,额间的火焰印记几乎能燃出火来。

柳非银第一次见到狐妖,的确与书中描绘的勾引书生的那模那样,艳丽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