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闲递上拜帖,不出所料,片刻工夫就被迎进府去。闲园在宛州风头远盖西园,声名早已传到帝都。竞争对手踢上门来,以平临君的性格,不会避而不见。

筵席开启多时,酒盏一满再满,场面已十分热络。她一路分花拂柳而来,看见那些喝至酣处散发弄琴的贵公子,心中颇为感慨,甚至涌出一丝自豪来。

耍风雅,耍奢侈,耍情致,谁耍得过宛州顾氏?世人都说顾西园之所以能凭一己之力与辰月展开风气之战,只因他抓住了人性里抹杀不去的弱点:贪婪与贪欢。

灭欲修来的长生,总归不如纵情声色的今生。

“花好月圆庚星耀彩,兰馨桂馥甲第增辉,宛州顾小闲恭贺平临君寿诞。”

清亮之声越过觥筹与丝竹声传到水榭亭台上,顾西园微微一怔,远看白衣的少年款步走来,眉目逐渐清晰,心里轻轻哦了一声。

原来他就是顾小闲。

这个名字,宛州来书中屡屡提及,淮安西园的主事顾襄称他“年少飞扬、才情跋扈,大有气吞宛州之势”,不过两家生意并无实质冲突,他也不甚在意。据说这个少年仿佛凭空出现在淮安城,无人得知他的身世与过往,却在短短数年迅速生根发达,成为宛州商会的头面人物。

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顾西园带着几分赞赏看着面前的年轻人,虽则稚气未脱,斜飞的眉梢眼角却满是锐意,看向他的眼神几分慧黠,几分自傲,又几分挑衅——这样的毕露于形的少年心性,他已经失去许多年了。

“顾公子之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果然少年才俊,西园幸甚。”

顾小闲仰起头。

主位之人背光而坐,面目看得不甚分明,但那熟悉的声音隔了十年的时光再次传入耳中,竟在刹那间令她眼眶尽湿。

原来她一直都没有忘记。

她飞快眨去泪意,托起手中锦盒,道:“薄礼一份,聊表心意,望平临君笑纳。”

顾西园起身步下亭台,薄暮里的淡水阳光落在他脸上,恍惚一如昨日。他和她,一样斜飞入鬓的眉,一样尾角微翘的眼。这血缘的印记,隔了这么多年反而愈加清晰,只是从前需要拼命仰望的人,现在只需抬眼便能看得分明。顾小闲飞快低下头,想,她是真的长大了。

“恕在下眼拙,不知顾公子所赠何物?”

顾西园接过小闲递来的锦盒,翻来覆去打量了半天,到底也没看出个所以然,不由兴致渐起。原本喧嚷的酒席也因这句话而静了下去,众人纷纷引颈观望,好奇究竟是怎样的稀世珍宝,竟让见多识广、家藏充栋的平临君也露了怯。

顾小闲正等他开口。

她转过身来,对众人朗朗一笑,道:“这是一颗桑觉木的种子。”

席间有人发出短促的惊呼,但大部分宾客还是沉默,似乎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有鸟曰风,翼比天地。有木曰桑,枝散八荒。”顾西园讶道,“这是……上古传说中的桑觉木?”

“不愧平临君,”小闲笑得欢畅,“当初别人给我的时候,确实是这么说的。桑觉深埋在极北的荒漠中,千万年也没有机会发芽,但如果天空落下一滴雨,它就会从百尺的地下破土而出,只要雨露不止,它就能一直朝着天空生长,比最轻盈的羽人能飞到的地方还要高,比最强劲的大风能吹到的地方还要远,百鸟来朝,祥云万丈。”

从顾西园开口那一刻,座下宾客便涌起小小的骚动,当小闲演说完毕时,这股骚动已汇集成热烈的鼓噪,仿佛油锅里淋了水,人人七嘴八舌,期待一睹为快。

顾西园看着小闲眉宇间飞扬的神采,不知缘何也跟着愉悦起来。

“既然如此,就让在下和在座各位一起开开眼界吧。”

犁地,播种,浇灌。随着土壤的浸湿,地底传来轻微的震动,仿佛远方山林中正有一群夸父踏鼓而舞。在视线无法触及的地方,桑觉树的根系正已惊人的速度纵横生长,小闲不由稍感遗憾:根据上次的经验,地下的景观也应该别具一番观赏情趣。

宾客纷纷离席,聚集到花园中临时清理出来的空地上。显然,小闲今次的目的已经达成——成功地成为这些达官贵人的关注焦点,打响了在帝都的知名度,而且更重要的,给顾西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众人瞩目之下,一株透明的淡蓝色植物从地底喷薄而出,如烈火烹油般翻腾到半空,又如一个绝世的舞者,款款抽枝散叶。不出半刻钟,树冠已遮蔽天穹,在百尺高空交叠成半透明的幽碧,整个信诺园仿佛被一只巨大的水母覆盖。向晚的天光穿透水晶似的枝叶,析解成云雾状的虹彩,洒在人们如痴如醉的脸上。

正是倦鸟归巢的黄昏时分。一只黄眉柳莺率先闯入这片神奇的领地,发出了心驰神迷的欢唱。接下来,整个天启城的鸟雀都仿佛得到召唤,从四面八方奔投而来,沐浴着一碧万顷的天光,喜极而鸣,声彻霄汉。

小闲站在需十人合抱的巨木之下,朗声对顾西园道:“再浇一碗水,这片精心修葺的园林恐怕就要毁了。平临君舍得么?”

顾西园看着树下的人——他一定在哪里见过这双明亮的眼睛,和这副略带挑衅的神气——笑意忍不住漏了出来。

“无妨。花园毁了可以重修,但奇观只有今天才看得到啊。”

小闲在众人的欢呼中掬起一碗水,水面映照出流光溢彩的天穹,和她突然红透的眼圈。

“哥哥,这么漂亮的船,烧了多可惜。你舍得么?”

“我们会有很多新船,但这一艘要跟父亲去很远的地方,它一定得是最结实、最漂亮。”

她早已沧海桑田事过境迁,为什么这个人说起话来,还跟当初点燃木兰长船祭祀亡父的十八岁少年一模一样?

小闲吸了吸鼻子。

老头曾经说,人可以往回看,但不能往回走。这个道理她笃记了很多年,关于过去,她是连看都不肯多看的。然而当真回过头去,她才发现追逐在背后那么多年的洪水猛兽,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心结罢了。

她看着自己的哥哥,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在融化,越涨越高,直想从眼睛里跑出来。

顾西园也看着这个双眼晶亮的年轻人,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流泪。他下意识要走过去安慰,却在半途被人拦下。

酒宴上突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光禄卿冯轶。

现场所有熟悉天启局势的人都吃了一惊。冯轶是辰月教的红人,和暗中支持勤王义士的平临君绝非同道。他带着大批的缇卫出现在信诺园,恐怕只意味着一件事:辰月终于不愿再姑息平临君恣意散财、搅乱政局的行为,打算拿他开刀了。

气氛骤然紧绷。几个急躁热血的门客憋不住拔出刀剑,乍现的杀气惊动了树上的鸟雀,瞬间飞走泰半。

然而出乎众人的意料,冯轶竟口称“贤侄”,态度亲热走上前来,仿佛与顾西园有着超乎寻常的交情。更出人意料的是,他忽然转身对缇卫挥挥手,那些黑衣的卫兵便如潮水般退开,现出被他们层层簇拥在中间的人。由于太过娇小,大家一开始甚至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

那是一个鬓发凌乱的少女,眉尾斜飞,眼角微翘,神情极尽淡漠。一件黑色的缇卫军衣将她从头裹到脚,只露出巴掌大的脸,浮冰碎雪似的,好像一眨眼就会融化,消失在浓艳的霞光中。

冯轶附上前去,在顾西园耳边悄声言说。话音未毕,顾西园便疾步奔到少女面前,用一种半是惊疑、半是惊喜的眼神将她从头到脚仔细查看。

与顾西园狂风骤雨般的情绪相反,少女只是木然地瞥他一眼,然后继续神游太虚。那双点漆似的瞳仁空茫涣散,似乎喜怒哀乐这些人间烟火都与她无关。

平临君顾西园的寿宴是在一片哗然声中仓促结束的。

他甚至顾不得礼数周全,连招呼也没打,就径自带着少女和冯轶等人离席而去。

那株举世无双的桑觉木因为没有得到持续的灌溉,渐渐萎化为苍白的丝络,被风吹散在天启城的夕照里。不过人们顾不上惋惜,因为这一天有太多的话题可以热议,比如权倾一时的光禄卿冯轶,竟然曾是宛州顾家一名微不足道的食客;比如缇卫一举清剿了帝都附近的盗匪,匪首侥幸逃脱,却被信诺园的高手围猎于铭泺山下,当夜身首异处;比如平临君终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妹妹,可怜那个苦命的姑娘遭了太多罪,找回来的时候已经形同痴愚。

14.

鸡叫头遍敖谨就醒了,天刚麻麻亮。

推开柴门,青郁的仲夏气息扑面而来,满园生机勃勃的浓影。山药在葡萄架下睡成一团,听见门响头也不抬,正合着小闲所说,“当条护院狗都嫌迟钝”。

敖谨套上马车,盛了一瓢稗子倒进马槽,预备待会儿出门采买。熙来攘往的市场容易隐匿行踪,东西两市便成为各路义士联络接头的据点。正因如此,敖谨来到天启之后还继续留在顾府当杂役——一个大户人家需要太多东西维持一天的生活,他可以驾车走遍市场每个角落而不引起巡卫的注意。

敖谨用特制的膏药遮住脸上的黥痕,戴上斗笠准备出门。走到葡萄架旁,山药忽然一骨碌爬起来,四足腾空往外狂奔。喂食也没见它跑得这么快,敖谨心里纳闷,决定跟上去看个究竟。

整个顾府都沉浸在破晓前最后的睡梦中。山药一路狂奔,最后扎进中庭的主屋。

那是顾小闲的寝居。

屋内一片漆黑,偶尔传来一两声激烈的喘息,像是哭的太用力,上气不接下气似的。敖谨叫了几遍无人应答,正在迟疑,忽听里屋轰然作响,东西摔得稀里哗啦。他终于顾不得礼数,一手打亮火折子,破门闯了进去。

顾小闲伏在山药背上,破风箱似的直抽气。原本靠墙的红木搁架被翻倒,碎瓷片摔了一地,她却不管不顾,胡乱地用手扒拉,血顺着指尖一直淌。

敖谨大惊,扶起小闲一看,眼瞳翻白,嘴唇青紫,气息长进短出,显然得了急症。他立即扯了条毯子将人裹住,抄起来飞奔出门。

这么紧急的病况,以前只在蝰蛇咬伤的人身上见过,只怕根本来不及找大夫。这家伙总说自己贪生怕死、命大福大,总不会那么容易死吧?

敖谨步履仓皇,险些被门槛绊倒。正在此时,山药从背后直撵上来,急急挡住去路。它看看敖谨,又看看小闲,往地上丢了一枚瓷瓶。

瓶中滚出几粒乌黑的药丸。敖谨略一迟疑,捡起其中一粒塞到小闲口中。

他没有会错意。山药找到的,确实是救命的灵丹。小闲服了药,不多时便顺过气来,渐渐停止了抽搐。她睁开眼,有些惊惶地环顾左右,像是梦游之人中途转醒,自己倒被吓了一跳。

“该死,好痛。”

她甩了甩手,试图站起来,忽然发现自己背后还靠着一个大活人,惊得好一通喊叫,声音高亢有力,明显已无大碍。

敖谨松了口气,将小闲扶到床边坐下,点亮桌上的油灯。

“你病了?”

“老毛病,死不了。”

小闲无所谓地抹了抹脸,一手冰冷粘腻的汗,这才发现单薄的夏衣早已汗湿,脸上顿时爆出一团血红。

“你知道了!”她裹紧毯子。

“我早就知道。”

敖谨头也不回走了出去,片刻又端来一盆清水,言简意赅道:“手。”

小闲从善如流伸出手。

“七公子,我从来没有向外人透露过你的身份,公子这么光明磊落知恩图报的人,一定也会替我保守这个小小的秘密,对吧?”

“你天不怕地不怕,还怕别人知道你是女人?”

“我怕一切不必要的麻烦。”

敖谨将她掌心的碎瓷片一一挑出,冲净残血,低声道:

“你这个人,真有意思。明明怕麻烦,却对一个毫无益处的逃犯伸出援手。明明爱财如命,却看不过路边的孤儿寡老,每每倾囊相助。既本事了得,又笨手笨脚,总把自己搞得命悬一线。既聪明,又糊涂,老做一些赔本买卖。我跟着你好几个月,也没看懂哪个才是真正的你。”

敖谨平时沉默寡言,一开口竟句句打到实处,噎得小闲说不出话来。

她憋了半天,眉毛一挑,笑嘻嘻道:“我从来不做赔本买卖。等你将来做了义士领袖,脑袋可就值钱了,千万不要太轻信于我。要说糊涂,你才当真糊涂,如果当初答应了百里恬,你荣华富贵也有了,血海深仇也报了,还用得着当逃犯?”

敖谨往小闲手心撒着药粉,面上露出不以为然。

“百里恬做事不择手段,我若听他所言,杀了兄弟,夺了兵权,直接反上天启,与逆天而行的辰月邪教又有什么区别?”

“开口闭口辰月邪教,”小闲故意笑道,“可我认识的那个辰月的教长,知书达理,温文尔雅,比你还像个世家公子,怎么看都不是恶人。”

敖谨拧起浓眉。

“中州之乱,一乱就是五年,如今只看到灾荒遍野,民不聊生,不是邪教是什么?还要流多少血,才能填满天墟的祭坛?甚至——”他凝视盆里混浊的血水,仿佛又看见那段血雨腥风的陈年往事,“很多人相信,中州之乱根本是由大教宗一手引发。”

“隔了这么多年,谁能说清当初的事?”

“但在当时,蹊跷事一件接着一件,让人不得不心存怀疑。”

“什么蹊跷?”

“先是辰月代替皇帝诏令唐国和楚卫紧急出兵,明示各国诸侯亲征。家父年迈,早已挂盔多年,也不得不听令前往晋北走廊与联军集合。接下来,在胜局抵定的决战前夜,一支蛮族轻骑竟然趁夜摸到中军主帐……”

“那就是有内应了。”

“家父与楚国公白麓山当即遇袭身死。唐国公百里冀与家兄领残兵撤至天启城下……力战而亡。奇怪的是,蛮族并未趁胜攻城,就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退回北陆,仿佛他们南下只是为了用诸侯将士的血,冲洗他们的屠刀而已。”

敖谨尽量平淡简洁地叙说往事。小闲并未应声,脸上的戏谑之色却像潮水一般渐渐退却。

中州之乱发生于圣王七年,当时她与老头隐居深山,听闻东陆遇蛮族入侵,各国诸侯听令勤王,联军奋起反击,却节节惨败,胤朝险些改朝易帜。她在山中隐居多年,一直过着不知寒暑的世外生活,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并没有太多感触,只是向老头提出一个商业方面的建议:

战时百业废弛,除了必要的战略物资,妓院、赌场、漕运、甚至天罗本行的杀手生意都必然受到影响——很少有人在逃命之际还想着买凶杀人,所以那些耗资千万训练出来的刀和锷将会丧失用武之地。然而在乱世之中,人们十分需要把最有用的信息以最有效的方式传递,日常使用的信鸽往往会在枪林箭雨中丧生,但天罗的魇和魅却能日行千里、来去无踪。因此她提出,可以有针对性地发展限时信使生意,任何信息不论远近收取一百金铢,确保次日午时之前送抵,延迟一刻钟则分文不取。

做生意要赚大钱,就要赚有钱人的钱,这是自古颠扑不灭的真理。一百金铢虽资费不菲,但在生死攸关之际,钱财就成了身外之物。尤其长炀川一役折损了胤朝超过半数的名门望族,整个战事过程中便见无数天罗杀手来往于晋北走廊与东陆各地,只为与家人报一声平安。原本通过暗杀敛财的杀手组织,现在只需送信便赚得钵满盆盈。

中州之乱时,龙家是天罗组织中唯一财源广进的家族,并由此奠定在天罗上三家中的商业霸主地位。所以,这场人间浩劫对于顾小闲而言,只是她小试牛刀却大获收益的商海初航而已。

她看着敖谨娴熟地为她上药包扎,突然意识到这个少年和她有着迥然相异的人生过往。

五年前的修罗场中,整个九州都陷入支离破碎的沉默,只有十三岁的他千里独行,孤身前往天启,只为发出最后的质询。

灯影里,敖谨的眼神孤独而又执著,就像在云中城的河络市场里流浪的里亚,又像在擎梁山的干涸河谷中徘徊的山药,有一种幼犬躲在雨檐下忍住寒意不肯颤抖的倔强。

小闲突然无奈了,原来她一贯拿这种倔强的家伙没辙。

“你当时在哪儿?”她的声音柔和了许多。

“哥哥担心蛮族绕过南望峡直捣毕止城,命我镇守国都。”

“所以你日夜兼程赶往天启,也是因为内疚吧?内疚没有和他共生死。”

敖谨低头不语。

“那就好好完成他的心愿。我听说淳国大公子敖诩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不要给他丢脸。”

“哥哥说,我们流血打仗,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不用再流血打仗。我相信一个安居乐业的新时代终将到来,”他端起水盆走出去,“我一定会努力让它到来。”

15.

一个成熟的杀手团队应当包括如下分工:

负责前期凑集情报的人。他必须人脉宽广、观察入微,可以迅速摸清目标的衣食起居和出行规律,尤其目标在何时最不设防,例如如厕,欢爱,或者在一个自以为隐秘的地方背着老婆欢爱。

准备杀人工具的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好的杀人工具可以快速提高杀人效率,好的工匠则可以根据刺杀需要度身定制杀人工具。如果目标是个老饕,显然一条不慎刺破内脏的河豚会更有胜算。

守望人。守望者负责在刺杀过程中望风,他的外貌应该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毫无特征,可以随时和街边卖豆腐的大婶或者下棋的大叔混为一谈。这种令人过目即忘的长相在乱世十分吃得开,不论当斥候、盗匪还是杀手都具有较强的先天优势。

清洁工。清洁工是维持团队可持续运作的重要角色,他负责抹煞一切可能追踪到杀手的蛛丝马迹。而清洁工往往也是终结者,如果刺杀不慎失败,他必需果断终结杀手的性命,以免泄露组织的任何信息。

当然,最重要的,还得有一个人负责刺杀。

从上述标准看来,显然顾小闲的团队并不成熟。她、里亚和陆珩的三人组合就像一只真正的三脚猫:作为工匠的里亚过于学院派,总是因为过分追求器械的机巧而忘记杀人是一件简单粗暴的事;作为守望者和清洁工的陆珩虽然有着神偷的技能,但为人太过心软,常常在“杀人灭口”和“放人一马”中不假思索地选择后者;作为刺杀者的顾小闲则……完全不像一个可靠的杀手,值得庆幸的是她十分善于凑集情报、制订方案,并且总有瞎猫碰上死耗子的好运。

“到底怎样分辨真假太傅?”

上午的通衢大道人烟如织,算算时候也该退朝了,陆珩不禁心焦起来。他们三天两头来四禧茶楼报到,成天看着何虹的车队招摇过市,却像老虎吃天无处下爪。老皇帝病卧多日,他甚至怀疑这每天上朝的太傅也只是替身而已。

顾小闲意态悠闲地吹开茶沫,闭目浅酌,仿佛当真是为了品茶才坐在四禧茶楼顶层隐蔽的雅座里。

“我在秋叶城的时候,认识一个演晋戏的戏班班主。”她用薄胎瓷盖轻嗑茶碗,发出一道糖丝般爽脆的清响,用说书的口吻道,“他曾对我讲,评判一出戏好不好,不能光看主角儿的唱腔和身段。那些不起眼的龙套,耍宝的丑角,每一寸光影,每一副妆面,甚至边边角角的道具,在行家眼里都含糊不得。只可惜世风浮躁,肯沉下心来雕琢的艺人是越来越少了。”

陆珩莫名其妙,不明白小闲这番话究竟意指何处。正在这时,楼下传来了官马开道的锣声,朝中大员们打道回府了。顾小闲轻弹陆珩的脑门,指着远远驶来的太傅车驾:

“注意车旁那个人。”

那个人,陆珩是知道的。他总骑一匹黑马,神情冷峻,目光犀利,基本不离太傅马车左右。陆珩虽然没有见过他出手,但在上一次天雷轰顶的袭击中,他是周边侍卫里唯一幸免于难的人,本事想必了得。

“何虹挑的那些替身,一定无论相貌气质、言谈举止都和他相差无几,堪称一等一的好主角。可惜,如果配角演得不够好,眼尖的观众也许会一眼看出破绽——那么这出戏,还得算他们演砸了。”

陆珩恍然大悟,又多看了几眼那个贴身护卫,果然从身形神态中看出一些例行公事的松懈来。

“上午这个上朝议政的太傅是假的,下午那个教太子读书的太傅却是真的。”小闲沉吟道,“看来,老皇帝病得不轻……走,回去看看里亚这个月的劳动成果,是时候考虑动手了。”

陆珩勾着腰走在低矮的地道,脑袋时不时撞到转角处照明用的萤石。地穴深处火光摇曳,打铁声不绝于耳,一路走来如同缓缓展开一幅充满异族风情的河络画卷。画卷的主角正在锅炉旁埋头苦干,脸蛋被滚烫的铁水蒸成虾红,眼睛经过护目镜的折射显得巨大凸起,乍一看仿佛鲤鱼成了精。

里亚兴高采烈,从砧案上夹起一枚通红的铁圈,扑滋丢进冷水里,蒸起一小股洄漩的白汽。

“最后一枚光轮,完成之后就可以开始组装了!”

“真不愧是快手里亚。”小闲赞道。

“她在说什么?组装什么?”

陆珩看着地穴角落里堆积如山的散铁,这些千里迢迢从淮安运来的笨重家伙必然有重要用途,究竟什么用途,他却始终没有搞懂。

“我要称它为,”里亚骄傲地搓响手指,“天启的推子!”

“天启的推子,真是个好名字。它可不就似剃头匠的推子!即使是铭泺山的锻木林,我想也可以轻易推个干净吧。”

小闲弹了弹挂在墙壁上的羊皮图纸,对于里亚精准还原设计图的动手能力感到十分满意。陆珩把鼻子贴上去看了半天,终于看出画面上是一个集合了攻城梯、投石机、盾构机和伐木机的四不像。

“我们,要开着这个大家伙,去把太傅府直接铲平?”

他嗫嚅道,虽然不可思议,但对于顾小闲这个满脑子奇思异想的怪胎而言,任何怪念头都合情合理。

小闲笑着摇头,“不尽然,不过你的思考方向是正确的。当务之急,是让这些大家伙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众人眼前。老皇帝快不行了,碧遥的皇陵又是一轮大兴土木。有了‘天启的推子’,伐木会变得轻而易举,可以大大加速工程进展,想必太常寺会十分欢喜。”

“淮安城的顾少,来天启的第一笔生意竟然涉足皇陵的建造,可真是了不得呀!”里亚取下水晶磨制的护目镜,在铁水荡漾的辉光中笑得红光满面。

小闲得意地摸着下巴,“现在各味药材都备齐了,还缺最后一味药引子,”她转向陆珩,“你得想办法从太傅府上偷几只谛鼠出来。”

陆珩眨了眨眼,发现自己自从进天启以来一直处于摸不着头脑的状况。

“谛鼠……又是什么?”

“雷州出产一种食菌为生的鼠类,当地人称为哈却,意思是‘胆子比芝麻粒还小的树鼠’。它们之所以能在毒蛇横行的雷州雨林中存活,是因为有着不同凡响的灵敏听力,因此人们又称它为谛鼠。一只经过训练的谛鼠可以清楚地分辨任何细微的异响,例如突然靠近的陌生脚步与呼吸声,所以很适合用来放哨。谛鼠非常珍贵,主要因为饲料难以获取,只肯吃雷州雨林某种特定的菌类。我打听过,整个天启城就只有何虹那个怕死鬼斥巨资养了一群……你偷的时候别忘了顺些饲料回来。”

“……我有那个本事,就可以直接摸到何虹床前下手了吧?”

“你也太小看太傅大人了。谛鼠只是最外围的警戒,要想接近他本人,不知得突破多少天罗地网。”

“太清殿门前的金吾卫也比这什么鼠好偷。”陆珩愁眉苦脸道。

“所以到你经受考验的时候了,澜北神偷陆无影。”小闲郑重其事拍了拍他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