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淮安,二十岁的姑娘还不嫁人,会沦为十里八乡的笑柄。”

“……嗯。”

嗯个屁啊!小闲瞪眼,却见他笑影深深,不由脸熏耳热,揣度他到底没听懂还是存心。这时突然半截燃烧的斗拱呼啦啦砸落,打断了她的寻思。二人匆忙转移阵地,这才发现天墟附近六坊完全陷入火海,雕梁画柱通通化为乌有,浓烟裹着火光流溢,成为最后的色彩。

抬望,天色明如白昼。

从安贞坊的深巷辗转往南,一路都是擎着火把的义党与缇卫当街厮杀,渐渐演变成单方面的碾压,越聚越多的义党如洪流般涌向太清官与天墟。

一捆沾满沥青的草团滚落小闲脚边。

红光闪过,照亮负责点火的士兵与小闲的脸,二人皆一愣。

她记得他,张姓的青年,来自中州戈壁深处的小镇。

紧绷的心咔嗒一松,她将食指竖在唇上,示意对方噤声,他却目光闪烁,平凡面孔因突来的喜悦熠熠生辉。

“这儿有个辰月!”

一支矛枪,七寸枪头,区区四两重,最普通不过的兵器,轻飘飘穿过原映雪身体。

围攻人群发出胜利的欢声,攻击者却有些踌躇。脱手瞬间,枪下仿佛一汪水,一团空气,并无实在的血肉撕裂。

辰月教宗古伦俄曾于人世之初为教长团三名弟子结下秘印,原映雪获“无方”,以其傍身,一切儿俗刀剑透身而过,不能造成实质伤害。

此前无人得知何为无方,直至雷枯火令苏晋安刑拘如海居士,引原映雪至狱中,假造天罗行刺事件,一试方知。因而今夜清洗内鬼,雷枯火也只带领了第一卫所的缇卫,主要以秘术攻击原映雪,全未调用苏晋安的精良卫兵。

小闲抵靠在原映雪身后,想起他此前所提秘印之事,终于放下心来。此时不断有勤王义士向兴化、丰乐二坊聚集,渐渐围出一个海上孤岛,八荒四合都是激荡着仇恨的汪洋。人们高呼着正义的口号,甚至有人将手中火把和刀剑远远扔来。

张三迟疑着拔出矛枪。枪头竟毫无血迹,洁净如洗,而原映雪兀自屹立不倒。愤怒浪潮慨然爆发,在“诛辰月,驱邪教”的山呼声中,张三又一次举起手中的矛枪,用尽全力扎了下去。

枪头狠狠贯穿白衣教长的胸膛,似乎刺人一团棉絮。然而就在枪身即将透身而过时,突然阻力传来,似乎被筋肉内脏四面咬合,一朵血花猝然开放在原映雪胸口。

顾小闲咬紧箭袋,高举拓岩弩往四面散射。人潮汹涌高涨,坏消息是她站在即将沉没的孤岛上,好消息是她和原映雪背靠背一起站在孤岛上,即使没顶也无妨。

不过在此之前,她还有必要确认一件事。

“要是过了二十岁还没人提亲,你愿意娶我么!”

她扭头高喊。这种问题通常不该姑娘主动,幸亏淮安城的顾少并非寻常姑娘,否则面对一个只会说“嗯”的男人,只好等到海枯石烂。

她等了半天,没有等到那句“嗯”,不由有些慌乱,又大声问了一遍。

原映雪也许回答了,也许没有。已经没人能够听见他的声音。

一支再普通不过的矛枪插在他的胸口,浅墨瞳仁中还留有最后一道银辉,温柔伤凉,像是去年冬天的雪光,永逝不返。

他在最后一刻突然想到,透身而过的矛枪会伤害到那个与他紧紧相倚的人。

那个人,既聪明透彻,又温暖真挚,对世界充满童稚的信心,让旁观者也随之胸怀勇气。连他也渐渐相信,所谓情感与梦想,不仅仅是人心里开出来的虚妄之花。

他还记得他们初相见,他捕捉到她心底的影像。年幼的女孩独自站在擎梁山巅,静静看着细小的雪尘从长空无休止落下,直到天地归于纯白沉寂。他记得她第一次动手刺杀被抓了个现行,胆战心惊陪他喝了一下午酒,明明海量最后却假装喝醉。记得她为他流下眼泪的那一天,明明海量最后却真的喝醉。记得她透过竹篾屏风的孔洞偷眼看他。记得她在被人追杀的攸关时刻轻描淡写请他“帮个忙”。记得她实在不敢恭维的琴技。记得自己那个荒唐的梦……和那个不知是真是梦的吻。

即使他想忘记所有,她在他手上咬的那一口,也会时常隐隐作痛。

原映雪竭尽最后一丝力量,卸下了教宗封印在他身上的无方。

小闲转过身,抱住那具缓缓滑落的身体。周围血光横飞,愤怒而又激狂的人们高举着刀枪,潮水般一拥而上。

血色模糊了他的眼,她的眼,他们的眼。

没有谁仇恨顾小闲,也没有谁仇恨原映雪。这只是一个时代对另一个时代的仇恨,如此洪大,非个人之力可以扭转。身陷其中的个体不知自己会被带往何方,只能随波逐流,或者粉身碎骨。里亚在狂热的人群外高声尖叫,没有人听见她说什么,没有人知道她哭什么,他们以为她与他们一样,是在为那个被乱刀砍杀的旧时代喜极而泣。

21.

敖谨从庆功宴踉跄出来,天已蒙蒙亮。

喝了太多酒,听了太多恭维,脚下多少有些轻飘。白千行由他从太清官亲手擒得,算是立了头功,而后赶往天墟,却听说古伦俄已经死在一群籍籍无名的义党手中……总而言之,多少年夙愿已了,勤壬党大业已定,剩下的只是分封功绩,抚慰百姓,做些歌舞升平的官样文章了。

突然间觉得空虚。

空气里飘荡着烽烟焦土的气息,令人淡淡作呕。新王朝的太阳第一次升起,看得到却是满目疮痍。

对街有人缓缓走来,步履亦是踉跄怔忡,敖谨侧身立定,错身而过时,听那人喃喃自语,声音甚是熟悉,不由多看了一眼。这一眼看得他吃惊异常:那披头散发、神色痴癫之人,竟似平临君。试着唤了两声,对方只是不应,口中一味昧念叨,仔细听来说的是“我等了十年,竟没有等过这一夜”,一时不明所以,便摇头随他去了。

走了没两步,遇到一名青衣男子疾步撵来,是西园管事顾襄出来寻人。看来刚才疯癫之人确是平临君。敖谨心头突然不安,拦下顾襄问道:

“顾先生,敢问平临君为何事伤神?”

“闲姑娘去了。”

顾襄匆匆丢下一句,继续上前撵人。敖谨呆立半晌,又联系顾西园的蹊跷光景,慢慢才明白“去了”的含义。

哀伤似油脂将棉纸渐渐浸透,眼中世界又似透过这张纸所看见,一概罩上一层蒙昧的影,直到心中狠狠抽痛两下,才发现是眼中逼出泪来。

跟在顾襄后面还有个小个儿姑娘,也是木痴痴的脸,脚边跟着只独角兽,走到敖谨面前突然停住不肯挪步。

敖谨看着里亚,想起在毕止监牢外第一次相见,一路就听她和小闲聒噪不休。那么活蹦乱跳的姑娘,怎么就不见了?

里亚愣愣看着敖谨,似乎在想这个人是谁,又似乎在琢磨他眼中的泪光是什么意思,最终叹了一口气,弯腰摸了摸山药。

“其实这只笨猫一直都很喜欢你。”

大胤圣王十四年,九月十八。

一场早来的雨雪滋润了干旱半年之久的帝都平原。

白雪覆盖了帝都焦黑的断瓦残垣,覆盖了城外累累白骨和断戟残兵,那是中州之乱时留下的诸侯联军的遗骸,其中或许就有以身殉国的淳国长公子敖诩。

绵亘城外十里的朱红帝槿亦连夜消失不见。有人说,这是沉冤得雪,天降罪证。也有人说,这一切只是因为那位白衣教长闭上了双眼。

大胤圣王十四年,十月初七。

披着鹤氅的少年走在茫茫雪地,山药尾随其后,偶尔伸出舌头舔舔他的后颈。

“七公子!来喝一杯!”仿佛有人在他背后大喊。

其实那时候如果握着她的手说,“不如忘记这个乱世一起去找个好玩的地方过几年开心日子吧,”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人生总是这样,每当你想要回头,一切都已花落水凉。

他无声地笑了笑,摸摸那只大猫的领毛。

“别舔啦傻姑娘,回淳国还有很远的路呢。”

——完——

【Episode 3 番外·龙颖】

1.

那是匡武帝圣王八年的春天,我被反剪双手绑在一辆马车的后厢,从澜州北部的擎梁山运往帝都天启。

从雪线一路南下,静默风光逐渐变得热闹,让看惯了白山黑水的眼睛应接不暇。穿过晋北走廊,处处绝胜烟柳,如云繁红,一切都像泡在微温的春水里,而我却一直手脚冰凉,直到进入天启也没有回暖。

终于抵达了旅途的终点,月栖湖的云四娘轻抚我的手背,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说我寻觅多年,总算找到一个真正冰肌玉骨的美人,不愧来自澜州雪山。又说别看月栖湖烟花之地,姑娘们可比官府小姐更有身段,所以你大可不必害怕,更别妄想逃跑,这儿的门丁也比官府侍卫更有手段。

云四娘总共弄错了三件事。

第一我不是澜州人,只是随本堂隐匿于擎梁山。第二我并不害怕,要害怕的人应该是她。第三我根本没打算逃跑,我的任务就是混入帝都最高级的风月场所,作为一枚暗哨深深埋伏下来,这里客满人多,入幕之宾多是达官显贵,恰好作为情报传递的中转站。

根据以上三点你大致能推断出,我是一名天罗杀手。

直到去年冬天,天罗这个名词还没那么广为人知,我们是暗影蜘蛛,是暗夜蝙蝠,只存在于幽暗的传说之中,只有特别虔诚的人,以特别巨大的代价才能叩开天罗山堂的大门。最近找上我们的这个人尤其虔诚,给出的酬劳也尤其丰厚,所以数十年难得一见地,整座天罗山堂倾巢出动,将古都天启迅速淹没在血雨腥风之中。

手笔如此之大,目的只有一个:杀尽天下辰月。

这个念头其实相当疯狂。且不说辰月贵为国教,教宗古伦俄可随意操纵朝纲,与之作对与谋反无异。单就个体对象而言,辰月教徒皆有秘术傍身,刺杀成功率明显低于常人,以至于一贯精英作风的天罗也不得不采用人海战术,前仆后继,以几乎同等的伤亡率来确保任务达成,真不知那位委托人究竟许给天罗大家长多少好处。

说起那位委托人,我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却不知他就是促使天罗出世的幕后主事,因为他的外表十分具有迷惑性。我还记得那是个雪后初晴的午后,屋檐下吹着极细的雪粒,一个年轻人站在门外,掌心托了只冻伤的白眉歌鸫,问我借一只暖手炉。离群的孤鸟无论如何活不长久,我通常不在这种事情上浪费善心,那一天却鬼使神差,当真跑回屋去翻箱倒柜。

他的态度其实并不强势,却不知为何让人难以拒绝。

后来每次听人说起唐国公百里恬,我的脑海都会浮现最初相见的景象:湮没在明亮光线中的单薄身影,四周跳荡着无数晶莹剔透的雪尘。如此温柔清新的印象,和传闻中杀戮决断的唐国公似乎很难联系到一起。但我这人有个改不掉坏毛病,一旦对别人形成某种印象就难以逆转,所以百里恬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个眼神温柔、态度坚决、气质有点清新的人。好比龙颖在我心目中始终是只狡诈善变、诡计多端、对谁都没有真心的狐狸。

又一次想起龙颖,使我的心情陡然败坏。每个人大概都有一份“我最讨厌的人”名单,在我的名单中龙颖荣列第三,其父母双亲并列第一,夺冠原因是使龙颖降生到这个世界上。由于龙颖的存在,我的人生平添了许多苦难,最痛苦在于每次试图找人倾诉,都会被投以“如此不识好歹”“休要恩将仇报”“你这头白眼狼”之类的鄙夷目光。所有人都认为龙颖对我恩遇有加,并坚信他是一个严肃正经的好人。对此,我只能感叹一句世人皆醉我独醒,知人知面不知心。无怪乎龙颖能成为龙家最顶尖的杀手,光是演技精湛这一项就甩了我等凡夫俗子好几条街。

关于我和龙颖之间的瓜葛,应该从我如何来到龙家开始说起。

天罗是个机构设置相对庞杂的组织,分为上三家和下三家。在外界认知中,上三家等同于天罗本身,总是与天罗本堂共进退,是这个杀手组织的核心。三家各有所长,龙氏擅长对身体的锤炼,阴氏精于秘术,苏氏工于暗杀工具的制造和使用,各家在遴选成员时也十分注重是否拥有相应的资质,以期因材施教,事半功倍。

其实以我的资质,完全不适合进入龙家,更不适合进入阴家和苏家,因为我身上基本没有任何资质可言,是个运动神经欠发达,秘术能力待开发,武器天赋等于零的平凡人类,之所以能混入神秘组织天罗,完全是因为当年的甄选者一时疏忽所致。

这个玩忽职守的甄选者就是龙颖。

天罗比较重视对后备力量的培育,认为杀手必须从娃娃抓起,每年都会派出一定数量的甄选者,踏遍九州寻觅合适的培养对象。所谓合适指的是聪明有天赋、年幼好操控、以及父母双亡。为避免长大之后横生枝节,最后一条显得尤为重要,因而时常会有那种特别变态的甄选者,因为看中了某家的孩童,想方设法让其成为孤儿,再随便编造一个身世故事,带回山堂培养成杀手。

我对龙颖倒不存在这方面的怀疑,因为我清楚记得自己怎样成为一个孤儿。

同时代的人们大概都不会忘记。赤乌八年在越州,曾经发生过一场波及整个香榧平原的瘟疫。“家家有僵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覆族而丧。”我比较命苦,属于那种覆族而丧的,十里八乡的同姓宗亲全数死绝,最后已无活人能为逝者殓尸,只好任其腐烂。那时我刚开始记事,记忆中只留下一些残片。食腐的黑鸦,荒凉的村镇,蔓延的尸水,恶臭扑面而来,辣得眼睛都睁不开……赤乌年间宦党专政,朝纲混乱,越州府在前三个月毫无作为,以至疫疠难以控制,最后一个月又太敢作为,竟令弓箭手封锁疫区及周边,严禁出入,明摆着打算放任自灭。父亲不愿坐以待毙,便将母亲和数十亲眷的尸身并列于祠堂,一把火葬了个干净,而后带我逃进中白山。跑到第三日,终于疫疾发作,倒在山涧中。

草木疯长的盛夏,天色慢慢擦黑,世上唯一的亲人正在离我而去。我不敢摸他,也不敢看他的脸。但我知道他即将离我而去,因为溪水中开始出现丝丝缕缕暗红的血水。

天彻底黑透之前,我站起身来,握住父亲浮肿的双脚,使出你能想象到的七岁孩子最大的力气,将他拖离了山涧。

听说人死了之后,会变得特别沉。

这时候,旁边突然有人说话。

我抬起头,看见树下站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那时候我年纪太小,没有意识到一个少年孤身出现在深山是一件诡异的事,只是觉得这个哥哥长得好看,想来不是坏人。

——龙颖教给我的第一件事:绝对不要以貌取人。

凭良心说,此人虽然算不上益友,却绝对是个良师。在与他斗争、反斗争、再斗争的过程中,我的求生本能被彻底激活,最终才得以在龙家山堂存活。龙颖有一套非常鬼扯的理论,认为有没有天赋无所谓,一个优秀的杀手只需要拥有两样东西:求生本能,以及好运气:杀人并非特别复杂的差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每次都是单选题,端看你的求生本能是否足够强大,再辅以一定的好运气,必能一击而杀,全身而退。他说由此看来,我完全具备了一个优秀杀手所需要的全部品质,首先在覆族而丧的时刻竟然独自存活,可见运气特别的好。其次在看见他的时候双眼闪耀着狂热的求救信号,可见求生本能特别强烈。

要不怎么说他在鬼扯,任何一个从死人堆里跑出来的倒霉蛋都会特别有求生欲,突然看到一个面色红润的正常人类也会特别喜出望外,跟能不能当杀手没有任何关系。但龙颖就是认定自己慧眼识到了英才,径直牵着马走来,一边从袖中取出个木盒,扬手撒了我满身刺鼻的药粉。

要不要帮忙?他问。

其实你做的很对,尸体必须远离溪水,否则会传染下游的村镇。他说。

把这个吃下去,你就再也不会生病,以后成为我的家人,跟我同姓,你愿不愿意?他又问。

我被药粉呛得喷嚏连连,看起来好似在频频点头,他便当做得到了许可,往我嘴里塞了一颗气味芳苦的药丸。我伏在马上,看他挖了一个深坑将父亲仔细掩埋,还在坟茔上放了一枝繁盛的海仙花,心想这个哥哥果真是个好人。

我就这样懵懂无知地服下了荼蘼膏,成为天罗龙家的一份子。

懂事之后我对龙颖恨之入骨,因为他剥夺了我一死了之的自由。一旦服下荼蘼膏,生生世世都要被天罗驱使,真不如当初留在山野被野兽吃去,毕竟那时候年纪小,分不清生死界限,拥有直面死亡的勇气,如今懂得了贪生和怕死,只好想方设法苟活于世。

然而活在天罗山堂跟活在别处又有所不同,那是一个凡俗世界的修罗场,却又充满凡俗世界无法想象的痛苦摧残,从肉体,到精神。对于我这种天资平庸的人而言,每一天都是不同的炼狱,周围其他人却都活得积极上进:既然入了行,留在龙家山堂就是最好的出路,如果足够出色,也能时不时过上一段白马轻裘、挥金如土的生活——可见人类真是十足的感官动物,假借短暂的欢愉,便能在一个无尽痛苦的世界里活下去。

我是所有人中最不求上进的一个,不仅因为我对自己的能力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更因为我的内心隐藏了一个小小的期冀:如果被龙家淘汰,我就可以进入下三家,从此过上相对平静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抱负,我的抱负就是没有任何抱负,期待能被快速淘汰,然后到下三家某个偏远地区当个小掌柜,每天守着无从打发的漫长时间,发呆,看天,打瞌睡。

可惜造化相当弄人,这么朴素的心愿也不肯让我实现。

造化这个词有点宏观,我一直怀疑自己生存在被造化遗忘的卑微角落。在我的卑微角落里,一直弄人的大概不是造化,而是龙颖。他就是我的造化。

卒业那天,龙颖端坐台上,面无表情地念诵每个人的姓名和去处。魇组,绘影组,乙未组……出类拔萃的人才纷纷被各组拢入麾下,眼看案几上的名牒越来越少,当只剩下最后一枚时,其余学生均已被人领走,各组师范竟也全部走空,整个试炼场剩下我和龙颖两个人。

我与龙颖面面相觑,脸上已经忍不住流露喜色。同届生中只有自己一个人被淘汰,但凡有点自尊心的人都应该感到羞惭,我却满怀雀跃,期待龙颖将名牒丢给我,收回他们龙家光辉灿烂的姓,发配我去下三家打杂。

能去周家最好,别的两家也没有关系,只要能远离权力核心,我就是这么胸无大志。

我满怀期待地看着龙颖,他却拿起我的玉牒端详片刻,然后直接收入自己袖中,说:

龙玄玑,今后你跟着我做事。

我一直没搞懂龙颖为何要收一个卒业试炼垫底的劣等生当小弟,唯一的解释是他觉得我运气不错,可以带在身边充当幸运图腾。

这份差使羡煞旁人,却令我叫苦不迭。龙颖是老爷子身边的人,如此一来,我非但没能远离权力,反而直接站到风暴中心,表面平静无波,内里暗潮涌动,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就连领到的任务也比别人的高端。卒业那年我十四岁,整个青春期的敏感、叛逆和躁郁都转化为对龙颖的仇恨,咬碎银牙也不肯向他开口求助。重重高压之下,懒惰如我也不得不勤奋钻研,久而久之竟也完成了许多看似不可能的任务,甚至得到老爷子亲自嘉奖,短短三年成长为龙家数一数二的精英。龙颖每每摆出一副伯乐嘴脸,说这叫业精于勤荒于嬉,我却觉得一切都是他在赶鸭子上架强人所难,每次出任务都抱着赴死的决心,总担心自己迟早因为压力过大产生精神方面的疾病。

但我的精神似乎特别强韧,直到有一天偶然看到自己的名牒。

其实从卒业试那天起我就觉得奇怪,龙颖为何收起我的名牒,却把自己的交给我使用。他的解释是我是生手,拿他的名牒可以出入军械库随意挑选装备,有助于顺利完成任务。对此我还涌现出类似感激的心情,差点就原谅了他骗我吃荼蘼膏的往事。然而那天我路过龙颖门前,在一堆换洗衣物中看见我的名牒,好奇地拿起来瞄了一眼,顿时情绪全线崩溃。

名牒上端端正正刻了六个字:下三家,周玄玑。

——龙颖教给我的第二件事:天上掉下来的只有陷阱,没有馅饼。

我怒火中烧,一脚踹开龙颖的房门。他正背向门靠在浴桶里,听见响动侧过脸,看看我,又看看我手里的名牒,微愕之后竟然掩面而笑,说你是打算在这里看着我洗,还是出去等我洗完再说?

我径直走上前,举起一个盛满冰水的桶,兜头给他浇了下去。

人们统统搞错了。龙颖并不像他们想得那么严肃正经,否则不会说出这么无赖的话。我也不像他们认为的那样脾气火爆,否则就会举起旁边那个盛满滚水的桶。在龙颖激烈的喷嚏声中,我奋力摔门而去。跟一个无赖理论毫无意义,他大概只会批评我乱翻他的东西,而不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自我批评。作为下三家的周玄玑,我现在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立刻离开龙家山堂。

那一刻我终于体会到手持龙颖的名牒的好处:能以最高的效率支领盘缠、备齐干粮、以及骑走他的那匹快马。初夏时节的澜北深山依然寒冷,路边积雪尚未融尽,我出来的匆忙,身上只着寒恻恻的单衣,内心却热烈欢快,直奔温暖宜人的越州。天罗周氏在越州三大平原经营着庞大的香料生意,龙颖根本不明白这对我意味着什么——他只道我是越州人,却不知世上就有这样的巧合,我本来就姓周,只要稍事辗转,我就能重新回到香榧平原,回到那个生养我的小镇,以周玄玑之名——

所谓再世重生。

可惜我的造化偏偏不肯让我重生。

他抱着一柄剑倚在驿站的门口,发梢结着薄薄的冰渣,显然没有擦干就跑了出来。我顿时产生上当受骗的愤懑:成天价夸口他的马在整个龙家最快最好,没道理随便找匹马就能比我跑得快。我斜他一眼,冷冷说龙颖你没必要拦我,也拦我不住。他却弯起嘴角,说不是我要拦你,是老爷子让你回去。

一句话让我如梦方醒。

我竟然忘了,拜龙颖所赐,现在我在龙老爷子面前,也是排的上号的人物了,怎可能说消失就消失。

冰冷的剑柄抬起我的下巴,龙颖神色平静,说玄玑你记不记得,当初我如何叮咛你?

这人最爱对我耳提面命,一天能说好几百句废话。但他如此一问,我就立即明白他说的是什么。因为那番话,我拼了命也要成为一个称职的杀手——

卒业那天他将我领到龙老爷子的侧院,突然在天井底下停住,对着天光仔细打量我的脸,然后叹了一口气,说我龙玄玑知道你的性情懒散,得过且过,但老爷子身边的女人只有两个用途,要么杀人,要么暖床,将来想做何用途你自己想好。再过两年,你这张脸就会惹来不少麻烦,剩下的时日已经不多。

龙老爷子从不染指山堂里的杀手,这是他作为大家长的道义,但他偶尔看我的眼神也确实让人不寒而栗。形势相当明朗,我若当真选择成为周玄玑,恐怕也无法回到越州。我闭了闭眼,再睁开时已是毫无波澜。

我对龙颖笑了一笑,说颖哥对不起,我一时糊涂。

——龙颖教给我的第三件事:如果不能真糊涂,至少学着装糊涂。

我与他乖乖返回擎梁山,双双染上风寒病倒。龙颖有铁打的意志,不出三日便战胜了病魔,我身上的寒症却始终绵延不去,耗尽了我的元气,乡愁,以及所有不切实际的希冀。等到彻底痊愈,澜北短暂的夏天已经过去,迎来入秋后的第一场雪。我站在廊下,看雪片渐渐掩盖脚面,地面,整个世界,突然醒悟到自己从前几多愚昧。擎梁山只有两个季节,夏季,短短一个月,冬季,长达十一个月。从前我总殷殷期盼夏季到来,试图从蛙跳蝉鸣中寻觅记忆里的香榧平原,但其实如果我早点学会喜欢冬季,大部分时间就会过得更加高兴。

我第一次主动去找龙颖,说最近这段多有懈怠,请尽快派遣任务,免得生疏。眼神平淡而宁定。

微微雪光照着龙颖怔忡的脸。他说玄玑,你总算变得像个龙家人。

这该是他一直以来的愿望,作何又显得若有所失,我着实不能理解。幸亏我已成为一个龙家人,杀人傀儡之间只需互相掩护,无需互相理解。为表示我已洗心革面,决意与他尽释前嫌,我轻轻一笑,说,师范,如您所愿。

这次龙颖直接冷下脸,说我不是你的师范。

2.

青春是个放大镜,会将一切情绪扩张至无限,一小片乌云便能遮断阳光,让情绪彻底泥泞。我在病榻上度过青春的尾声,醒来时发现风雨已经消散,进入了漫长得怎么也过不完的冬季。淡水阳光照在身上,让人昏昏欲睡,虽然还在十七岁,灵魂却已迅速衰老,在干燥的冬日空气里慢慢卷了边。

龙颖发现了我的新变化,像发现了一个新玩具,过去在我面前还假意正经,如今明里暗里各种使坏,总试图打破我平静的心境,彻底暴露了他的邪恶本质。搁在前几年我必然跟他死磕到底,现在突然失去了斗争心性,时常觉得他幼稚,凡事一笑而过。

虽然有点迟,但我总算开始学着如何做一个真正的龙家人,情绪平稳,波澜不惊,手起必然刀落,从体魄到精神都达到一个顶尖杀手的素质。大材必有重用,匡武帝圣王八年,在我见到百里恬半年后,老爷子从龙家山堂挑选了我和其余数十天罗精英,赴帝都完成诛灭辰月的第一轮攻坚。

于是我乔装打扮,来到了天启。

青衣小厮推开两扇对开的雕花木门,内室雅静,并无想象中的脂粉俗气。月栖湖,胤朝初年便伫立于安邑坊,整个东陆最风流的所在,总有新鲜笑靥掩盖昨日泪影。不想我刚离开了天罗山堂,又来到另一处醉生梦死之地。

妆台上整齐摆放着崭新未开封的妆品,珠粉,口脂,螺子黛,在拿惯暗器的手里百般新鲜。即便这双手也是陌生的,药剂里泡了三天,终于除净茧结,看起来总算像个正常姑娘的手。我蘸了胭脂点在唇上,下笔笨拙僵硬,突然听得背后噗嗤一笑,云四娘妆容精致的脸出现在镜中,眼睛里全是满意。

姑娘不用心急,四姐懂得好些事,将来手把手教给你。

多谢四姐。

我低眉浅笑,红云飞上双颊,仿佛当真羞涩。龙颖教给我的又一件事——虚情假意。

不多久,在云四娘悉心栽培与炒作下,我顺利成为月栖湖的头牌。

所谓头牌就是摆在最高架上招徕客户的镇店之宝,轻易不会出售,无形中降低了我暴露身份的可能,同时又提高了客户群的档次,有助于获得高级情报和秘辛。对此我感到十分满意,因为我虽然有为事业献出生命的觉悟,却没有为事业献出身体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