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有什么想说的吗?”林静橦问。

“想说的太多了,不知道从何说起,”冯斯慢吞吞地说,“但是我有一条人生箴言:宁可骗尽天下人,也绝不能欺骗自己,欺骗自己的都是傻逼。这一切,我就算再不愿意相信,也非得强迫自己相信,不然我就成傻逼了。”

林静橦鼓起掌来:“非常好,你和我想象中的一样,聪明、倔强却绝不固执。”

“你们显然都是属于这样的特殊群体了,而且还分化成不同的派别,”冯斯斟酌着字句,“称之为超能力也好,异能也好,魔法也好,妖怪也好,总之就是个名词,无关紧要。那么,我也是和你同样的人吗?你们都想接近我,是不是因为我身上蕴藏着比你们更加强大的…这种异能?

“而这些异能、魔法、超能力,到底有多少种表现形式?肉体不被伤害应该只是其中的一种,其他的又是什么样的?我呢?到现在为止,我并没有发现我身上有任何特异之处。我的力气不比别人大,速度和反应不比别人快,我挨打也会疼,不必动刀子,拳头就能把我打得头破血流。”

“看来我要推翻刚才说的话了,”林静橦叹了口气,“你的反应比我想象中还要快。可惜的是,你问的这些问题,我现在都还不能告诉你答案。”

“那你为什么要向我演示这一切?寻开心吗?”冯斯问。

“只是因为我们认为,需要先让你有一点心理准备,”林静橦说,“如果你能一直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那是最好的,但是不幸的是,在不同的‘派别’——用你的话来说——的搅和下,尤其是你那位了不起的父亲的保护下,你已经发现了世界的异常。而根据你的性格,你会不断地调查下去,不断地主动寻求一个又一个新的危险,而我们没有办法每一秒钟都保护着你。”

“所以你演示这一切,是想要…让我知难而退?”冯斯顺着她的思路猜测下去,“你是想告诉我,我所想要挑战的力量,不是这个平凡的世界所能控制的,所以最好是忘掉这一切,安安心心地过我的寻常生活。如果你们需要我,我就能被你们抓出来效力;如果不需要,我干脆一辈子做傻子。”

“所以我最喜欢和聪明人说话,”林静橦向前走了两步,脸几乎要贴到冯斯的面颊,一股淡雅的幽香直扑入他的鼻端,“和聪明人说话最省力气,有时候他们能直接替你把你的想法说出来。你答应吗?”

“我要是答应的话,以你们的实力,大概还能给我不少好处吧?”冯斯和她对视着。

“那是当然了,”林静橦甜甜地一笑,“比方说,这套房子的房产证立马就能换成你的名字。如果你看上什么车,无论哪一款,无论中国大陆是否有售…”

“如果我看上你了呢?”冯斯打断她,“如果我看上你了,会怎么样?”

林静橦的脸色微变,自从冯斯和她认识以来,她的脸上几乎一直都带着那种温柔而迷人的微笑,但在这一刻,她的眼神里透出一丝厌恶。当这一丝厌恶流露出来的时候,她的整个人好像完全改换了气质,呈现出一种冰山般的冷酷。不过很快地,她收敛了这种刀锋般的气场,眼神里也不再有情绪,就像是黑色的深潭。

冯斯笑了起来:“看,我这句话触犯到你的底线了,对吧?那么你应该明白,你有底线,我也会有的。我的底线就是,我是一个人,不是一头猪,不会过那种张着嘴等饲料、吃完倒头就睡的猪一般的日子。”

“下堂课见,老师。”他摆摆手,向门口走去。林静橦已经恢复常态,但并没有阻拦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冯斯又站住了,“对了,我能问一问你那位老祖宗的事情吗?”

“你想问什么?”林静橦冷淡地问。

“她是怎么被一个中国道士救走的呢?在宗教法庭的重重看守之下,救走一个女巫其实挺不容易的,”冯斯悠悠地说,“所以我冒昧地猜一猜,她其实经受了火刑,只不过火烧不死她,就像刀子杀不死你一样,是吗?”

“也许吧。”林静橦神情漠然。

“也就是说,那个姓林的…老师,肉体不会受到伤害?”文潇岚下意识地摸着自己的下巴,似乎真的害怕像冯斯所说的那样,下巴由于吃惊而脱臼,“你确定你不是在耍我?”

“我如果要耍你,也不会拿我爸的死来寻开心。”冯斯说。

文潇岚点点头:“说的也是。可是,这些玩意儿听起来也太玄幻了,我简直觉得像是在看漫画。”

“要真是漫画就好了…”冯斯躺在草坪上,看着阴沉沉没有星月的夜空,“漫画的主人公都有主角光环的,要死也得撑到最后,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哪天就稀里糊涂挂掉了。对了,林静橦并不是完全不会受到伤害。按我的观察,她应该只是不会被金属所伤。”

“金属?”

“离开之前,我注意到一点,她的手背虽然完好,手掌心却隐隐有点很微小的伤口。我思考了一下,可能是因为刀子扎下去之后刺破了音箱的实木面板,翘起的木刺扎伤了她。也就是说,金属的刀子伤不了她,木头却可以,其他材质估计也行。

“然后,我还问了她关于她那位老祖宗的情况,和我猜想的差不多。她那位女巫的老祖宗很可能是被宗教法庭执行了火刑,然后又活了下来。她不能被金属损伤,她的祖宗不会被火烧死,你能想到点儿什么?”

文潇岚想了一会儿,犹犹豫豫地说:“金属和火焰,难道是…五行?金木水火土?”

“没错!”冯斯点点头,“当然也可能未必是道家,也可能是西方的风土水火四元素。也就是说,我遭遇到的这些怪事,多半还是和我们已有的神话体系有关,我爸的书柜上也有很多神话方面的书籍,这是一个重要的暗示,关键是要找出其中的规律。”

“已有的神话体系…那可不好找,”文潇岚说,“这方面的资料用浩如烟海来形容都不夸张。”

文潇岚没有说错。即便猜到了事件可能与神话有关,一时半会儿也根本找不到下手的方向,单是中国流传的神话就足够让人挠头了:道教神话、佛教神话、民间神话、民族神话…而且冯斯并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琢磨,学期渐渐走向尾声,考试也逐步开始。

林静橦的外教口语考试给了冯斯90分,不知道是某种鼓励还是别的什么,但她再也没有单独和冯斯谈过话。或许是如她所言,冯斯是个聪明人,有些话说一遍就行了。

考一门副科的前一天夜里,杨绍芬忽然急症发作。她长期患有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炎,还有支气管炎导致的心室肥大,那一夜忽然间就哮喘发作喘不上气。宁章闻赶忙给冯斯打电话,冯斯第一时间叫了救护车,但杨绍芬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同时并发心室衰竭,最终没能抢救过来,在凌晨时分去世。

这种走过场的课都是开卷考试,难度很小,冯斯草草抄完了书,急忙赶往医院帮助宁章闻料理他母亲的后事——这一套流程他刚刚走过,已经很熟了。几天之后,杨绍芬的遗体被火化了,骨灰暂时寄存在殡仪馆。

“我们两个,都没有爹妈了。”宁章闻红着眼圈对冯斯说。

这之后,宁章闻更加疯狂地沉浸在工作中,几乎每天只睡四小时。他不局限于网络,还经常坐公车去国家图书馆翻找古籍。文潇岚有些担心,冯斯却摆摆手:“他本来就是不擅长宣泄情绪的那种人,不找点事情把思考的空闲占满,搞不好要疯掉的。让他忙一阵子吧,过段时间慢慢就好了。再说了,去图书馆也不错,至少是出门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换个环境。”

“现在的空气质量,恐怕不出去更好点吧…”文潇岚嘀咕着,但也承认冯斯说得有点道理。

除此之外,这段时间倒是风平浪静,没有其他的敌人出现,猴子也没有再现身。至于林静橦,结束了学期的课程后就再也没有在学校出现,尽管据说她在本学期仅有的三节课上获得了学生的广泛赞誉,下学期的外教口语还是由她来上。

因此,冯斯好歹是顺顺当当混完了这个学期,已经出了成绩的科目全部及格,剩下的按他的自我判断也应该没问题。最后一门考试是大学英语,对他而言小菜一碟,一个小时就考完交卷。走出教室打开手机,他看到宁章闻发给他的短信:“我找到了,快来国图。”

他连书包都顾不上回宿舍放下,急匆匆跳上公交车赶往国家图书馆。白石桥附近一如既往地堵得一塌糊涂,他索性提前一站下车,一路小跑来到国图门口。但这时候拨打宁章闻的手机,却死活无人接听。他猜测或许是宁章闻把手机调成了震动,打算过一会儿再拨,这时候身后传来了警笛声。

回头一看,来的果然是一辆110的巡逻警车,他的心里陡然间升起了某种不祥的预感。这时候国图里开始有大量的人流涌出,和往日陆陆续续有出有进的景象全然不同。冯斯赶忙拦住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人:“叔叔,请问发生了什么事?”

“出事了,阅览室里有一个看书的人被捅了,一地的血,不知道死没死。”中年人说。

“那个年轻人长什么样您知道吗?”冯斯急忙问。

“长相不清楚,穿着一件黑黄相间的风衣…”

冯斯的心沉了下去。宁章闻的确有一件黑黄相间颜色的风衣,那是文潇岚替他挑的。冯斯和文潇岚都夸他穿上这件衣服显得青春帅气,他也很高兴,在家都经常穿着这一件,弄得两人哭笑不得。

想到这里,他大步向着馆内跑去,门口的工作人员拦住他,他喊了起来:“被刺的那个人是我的朋友!请让我进去!”

“那也不行。”工作人员摇了摇头,一副拒绝通融的姿态。冯斯怒从心头起,差点就要一拳头打过去,但立刻反应过来这样只会更误事,于是强压住火气,缠住工作人员软磨硬泡。两人正在纠缠,忽然一个声音响起来。

“让他进来吧!”离馆门不远一个40来岁的便装男人一边说着,一边亮出了他的警官证。看来这应该是个来此借阅的警察,没想到会刚好碰上突发事件。

被刺的果然是宁章闻,他的腰部有一个深深的伤口,早已昏迷不醒,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们把他平放在地上,都不敢挪动。120倒是早就打过了,但此刻国图附近仍然在大塞车,救护车一时半会儿也进不来,倒是110巡逻车离得近,第一时间就到了。仍然是先前放冯斯进来的那个穿着便衣的警察当机立断:“等不及了,马上用警车送他去医院!”

“你也跟着来吧。”警察冲着冯斯一指。

冯斯点点头,忽然想到些什么,扑到宁章闻之前坐着的桌子前,看清了上面放着的书的封皮。这本书的名字叫《空斋笔录》,作者名叫“空斋无名生”。

他牢牢地记住了书名和作者名,然后跟在警察们身后离开了图书馆。

还好警察决断得快,宁章闻并无生命危险,但仍旧昏迷不醒,还得留在医院ICU病房监护观察。坐在ICU病房外的长椅上,冯斯脸色铁青,文潇岚禁不住十分担心。

“这又不是你的错,别想太多了。”文潇岚小心翼翼地说。

“不是我的错,还能是谁的错?”冯斯轻声说,“我爸的死怪不得我,因为他本身就是知情人和参与者,可是宁哥…他什么也没做错。而现在宁哥被人刺了一刀,你呢?”

“我不会有事的,”文潇岚拍拍他的手背,“我可是练过跆拳道的!”

冯斯轻轻一笑,没有回答。过了好久,他忽然说:“我一直有一个问题想问你。我们虽然是初中同学,但当年的关系也就是一般般,只不过就是不至于吵架打架而已,高中更是好几年没联系。但上大学重新碰头之后,我一直觉得,你对我简直就像是多年来一起逃课玩游戏的老朋友,什么事都愿意帮我,甚至经常会压着自己的脾气来安慰我,就像你刚才说话时那样,小心、谨慎。我不是一个喜欢自我陶醉的自恋狂,很清楚我有几斤几两,不会觉得自己魅力超群,能够从初中吸引你一直到现在,更不会觉得我比现在在追你的那个大三学长更优秀…”

文潇岚脸一红:“你怎么什么都知道的样子…”

“所以,到底是为了什么?”冯斯说,“请接住我这句一切恶俗言情片里都必备的恶心台词,并且给我一个答案:你为什么会对我那么好?”

文潇岚轻轻咬了咬嘴唇,冲着冯斯轻轻一笑:“那我也送一句必备台词给你:这是个秘密,就不告诉你。”

原来文潇岚笑起来也这么好看,冯斯呆呆地想。比起林静橦如明月一般神秘莫测的迷人笑容,文潇岚的笑就像是金色的阳光。

他还想要继续追问下去,走廊的另一头走过来一个人。这个人一身警察制服,但冯斯上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一身便衣。这正是那个放冯斯进图书馆,又果断用警车送宁章闻到医院的警察。这个人长着一张很和善的脸,眼睛很小,乍一看像是没睡醒。

“坐,坐,就是过来随便找你聊聊。”看出冯斯想站起来,他很随意地冲冯斯摆摆手。

“还没来得及谢谢您呢。”冯斯说。

“小事,不值一提。”警察冲文潇岚点点头,在冯斯身边一屁股坐下来,“分局刑侦大队,曾炜。”

“凶手有线索了吗?”冯斯问。

曾炜侧过头,颇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你这句话问得很随意,在朋友受重伤的情况下也几乎没有任何感情色彩,像是例行公事的问话,你早猜到凶手不好抓了?”

冯斯嘿嘿一笑:“您这是打算扮演福尔摩斯呢?”

曾炜也跟着笑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突然问了另外一句:“你当时还没有进馆,没有看到伤者的相貌,为什么那么肯定受伤的是你的朋友?”

“我在外面听一个路人讲了讲他的外貌和衣着,这才知道是他受伤。”冯斯面不改色心不跳。

“哦,是这么回事。”曾炜淡淡地一笑,依然没有再追问,好像他提的每一个问题就只是为了试探冯斯的反应,浅尝辄止。他打量了一下冯斯,又接着说:“我记得你的脸。两个月之前,你的父亲被人谋杀了,这个案子归我们分局经办,不过不归我管。”

冯斯一下子僵住了。曾炜从身上掏出一包烟,想起这是在医院,只好又塞了回去:“你的运气好像不是太好。先是你父亲遇害,然后又是你的朋友。”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谨慎地选择着措辞:“这大概就是人生吧,天有不测风云。”

“是啊,人生!天有不测风云!”曾炜拍拍他的肩膀,“你也多小心点儿。回头再有什么情况需要了解,我再来找你。”

“没问题,随时欢迎。”冯斯点点头。

曾炜站起身,不紧不慢地离开了。冯斯看着他的背影,眉毛绞成一团,发觉自己又遇上了一个难缠的对手。

“你先回去休息吧,”文潇岚说,“这里我盯着。”

“都回去。”冯斯说,“我们在这儿帮不上任何忙,交给医生和护士吧。我得早点睡觉,明天再去国图。”

“你就不担心…”

“缩头也是一刀,”冯斯说,“再说了,不管是哪一方的对头,对我好像都还有点顾忌,趁着他们还有这样的顾忌,我得多干点儿活。”

国图当天下午被迫闭馆,第二天早上重新开放时,冯斯几乎是第一个进入的人。

他很顺利地借到了那本《空斋笔录》。这是一本明末清初的志怪故事集,作者名叫空斋无名生,大概是那个年代的一个无名读书人,所谓“空斋”,估计就是他读书的破茅草房的雅号。这本书里记录了许多光怪陆离的乡野传说,但作者的文字粗糙乏味,还夹杂着许多别字和错误的文法,难怪后世基本没人听说过,只剩下在国图影印存档的价值。

冯斯仔细审视着目录,突然之间,两个大字跃入眼帘:太岁。他禁不住心里“咯噔”一跳。所谓太岁,就是视肉的另一种称谓。他明白,宁章闻一定是读到了这则故事,并且从中找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信息。他深吸了一口气,开始细细地读这个故事。他发现,作者其实是以《太岁》为标题,搜罗了八个不同的和视肉有关的传说。其中的六个都是寻常的吃了太岁延年益寿的故事,或者寻常百姓为了得到太岁相互争斗导致惨死反而折寿的寓言,但另外两个却颇有些与众不同,和他所想要查找的方向不谋而合。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元成祖元贞年间。这一年夏天,河南的一个农民在打井的时候,挖出了一个太岁,一时间乡民啧啧称奇,都涌到他家围观这个稀罕物。一个青年人看过之后,回家把此事告诉了他的祖父,祖父却不以为然,摇着头说:“太岁这样的东西,所谓食之能益寿延年,其实不过是世人以讹传讹,是否可靠很难说。有道之士却未必会认为太岁是好东西,他们或许反而认为太岁不吉。”

青年很奇怪,追问祖父为什么会这么说,祖父沉吟许久,讲述了一段往事。原来他年轻时曾经身入道门,在大都白云观做过道童。那时候,白云观最德高望重的道士是冲虚大师于志可。于志可是得道仙人长春子丘处机的徒弟,曾随丘处机远赴西域接受成吉思汗的召见。他一生简朴自律,后来去世下葬时,除了随身的一衲一袍,任何随葬品都没有,因此深得白云观道士和大都百姓的景仰。

于志可七十大寿时,大都城内的王公贵族纷纷赠送厚礼,都被他婉言谢绝,但蒙哥皇帝的礼物是无从拒绝的。所以在做寿那一天,全观的道士都在山门前恭迎钦差的到来。青年的祖父也在队列中,他眼看着钦差宣读完蒙哥的圣旨后,从身后随从举着的托盘上揭下了黄色的绸布,露出其中的御赐寿礼:一块珍贵的太岁。

在一刹那发生的事情震惊了所有人。于志可的视线刚刚接触到这块太岁,忽然间十分惊惶,大叫一声,踉踉跄跄地退出好几步,脸上的神情显得非常恐惧。弟子们慌忙扶住他,一名弟子小声在他耳边说:“师父,钦差面前,不可太失态。”

于志可喘了几口粗气,这才慢慢镇定下来,并向钦差赔礼。钦差当然知道于志可是皇帝器重的有道高人,以他的身份还没有资格为难对方,因此哈哈一笑,反而温言安慰,并没有什么责备。

由于发生了这个奇怪的小插曲,这一天的整个寿礼都笼罩在一种抑郁的氛围里。当天夜里,于志可发起了高烧,年轻人的祖父被派在于志可身边随侍。于志可年老体衰,在病中更是神志不清,整个晚上都在不断地说着胡话。年轻人的祖父听到他反反复复地提及几个词:邪米思干大城、视肉、妖道、怪物、妖邪、两丈高。

足足十天之后,于志可的病才慢慢痊愈。他并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全观上下也都对此事绝口不提,皇帝御赐的视肉也被收藏起来,并没有交给于志可服用。

一年之后,于志可溘然长逝,年轻人的祖父也选择了还俗,离开白云观回到河南老家,娶妻生子,那段短暂的道士生涯在记忆里也渐渐变得模糊。但他永远都记得那一次事件,记得于志可仿佛魂飞魄散一般的惊恐表情。他对自己的孙子说,太岁恐怕绝非人们印象中的好东西,于志可一定是在当年随丘处机西行时,在邪米思干大城遇到了什么和太岁有关的灾难,可见太岁此物多半不吉。他又说,那家挖到太岁的人家,恐怕也会有难。

几天之后,祖父的话真的应验了。那家人将太岁分而食之,结果全家十一口人全部暴毙。

第二个故事的年代要久远得多,发生于西汉元狩元年。当时有一个名叫王直的小偷,家住寿春,看中了城里的一户杨姓富商,想要潜入盗窃。他挑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从狗洞钻进杨家后院。刚刚溜进事先打探好选定的房间,他就听见外面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像是有很多人进来。他从窗缝往外一看,大吃一惊:名叫杨麓的富商果然迎来了一位带着很多从人的访客,这位访客不是别人,正是寿春的主人——淮南王刘安!

而且刘安与杨麓一同向着他藏身的这个房间走来,他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搞错了方向,竟然钻进了杨麓平时用来接待重要客人的书房。此时无法可想,他只能藏身于书房一角,把身体尽量缩在一个大花瓶后面,祈祷自己别被人发现。

所有的从人都留在了屋外,只有主客二人走进了书房,接下来的一幕又让躲在屋角的王直瞠目结舌:主客二人一个坐了下来,另一个站立在一旁。然而,和两人的身份不相称的是,坐在榻上的是富商杨麓,而堂堂淮南王竟然恭恭敬敬地垂手而立!

“你倒还有脸来见我!”杨麓哼了一声。他平时是一个奸猾而表面和善的人,脸上总是挂着虚伪的笑容,说话声音尖声尖气。但此刻,他的声音低沉喑哑,每说一个字都好像是用刀刻出来的一样。

“主上,我、我也不想这样的!”高贵的淮南王大为慌张,一下子跪在了地上,“我只是顺道、顺道、顺道…”

他结结巴巴地说不下去了,杨麓冷笑一声:“我赐予了你神力,难道是为了让你满足自己私欲的吗?”

刘安满头大汗:“我这其实也是…也是为了主上的大业着想。淮南国毕竟实力有限,如果我能夺取天下…夺取天下的话,那么…”

“如果能有夺取天下的实力,我又何必来养你这条狗?”杨麓拂袖而起,“难道我的头脑还不如你这个猪脑子够用!我既然允诺了传授你长生成仙之术,以后篡权夺位不过是迟早的事,到时候你我各取所需,你以万世之寿永葆基业,哪点不好?你这个蠢货非要现在就开始谋逆,如今计划败露,朝廷的人马上就要赶到,我手里的事还没有完成,一切都被你毁了!”

刘安浑身颤抖,把头深埋下去,不敢抬起头来。杨麓则慢慢恢复平静,重新坐了回去,再开口的时候,声音变得淡漠:“我将离开这里。”

“您…离开?”刘安大为惶急,“您如果离开了,那我该怎么办?主上,您不能丢下我不管!”

“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承受。”被淮南王称为“主上”的杨麓淡淡地说。

刘安缓缓从地上爬起,站直了身体,手握住了悬在腰间的剑柄。躲在暗处的王直虽然看不见他的表情,但也可以想象,此刻的刘安必然是目露凶光,满身杀气。

杨麓却稳稳地坐着不动,好像刘安在他面前只是一个色厉内荏的空架子。他像是无意地用右手拿起了放在身旁桌上的油灯,然后把左手的手掌放在了正在燃烧的火苗上。王直很是吃惊,但过了好一会儿,他都没有闻到意料之中的焦煳味儿,而杨麓的身形岿然不动,并没有丝毫痛楚的显现。

“你真觉得你有能力伤到我吗?”杨麓的声线平稳,果然是半点没有被火焰所伤。

刘安一瞬间崩溃了。他跌坐在地上,声音里已经带着哭腔:“求主上救我一命!求主上救我一命!”

“救你一命?”杨麓的语气充满了嘲讽,“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价值让我救你一命?”

刘安跪伏在地上,以爬行的丑陋姿态爬到杨麓面前,低声说了几句话。杨麓沉吟了一阵子,缓缓地说:“试试吧。能不能救下你的命,看天意。”

刘安千恩万谢,伏地不起。杨麓不知扳动了什么机关,坐榻旁的地面上露出一个大洞,洞里传出一阵奇怪的声响,像是有什么大型野兽在呼吸。过了一会儿,一个物体从地洞里慢慢地爬了出来。

王直拼命用手捂住嘴,以免自己发出惊叫:地洞里爬出了一个可怕的妖怪!它大概有一匹小马的大小,浑身上下光秃秃的没有四肢,全靠身体的蠕动向前行进。他在远处看不清细节,但看那个东西的轮廓,有些接近民间传说中的宝物太岁。但他自己也没有亲眼见过太岁,因此只能是瞎猜而已。

刘安像是见过这个怪物,并没有显得惊奇。他挪动着双膝,虔诚地向着这个菜青虫一样蠕动着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磕头,仿佛是在祈求神兽庇佑。杨麓的嘴里发出一阵刺耳的怪音,不似人声,像是对怪物发出了什么命令。怪物听到声音后,加快速度爬到了刘安身前,身体靠在了刘安的肩膀上。

刘安痛叫一声,似乎是被咬住了,但还是极力忍住痛,身体因为极度的痛楚而不停颤抖。过了好久,怪物才离开他,又发出那种“呼噜呼噜”的喘息声。王直猜想,它应该是累坏了。

“剩下的,就看你的造化了。你走吧。”杨麓说。

怪物缩回了地洞。刘安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对杨麓磕了一个响头,这才爬起,捂着肩膀走出门去,肩头有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看来是刚才那个怪物送给他的礼物。

王直又等了很久,直到杨麓重新关好地洞离开后,才敢偷偷翻窗出去,然后火速逃离这个隐藏了无穷秘密的主宅,再也不敢打杨麓财产的主意了。

不久,武帝的特使在寿春找到了刘安谋反的确凿证据,淮南王被逼自杀。但是民间却有传言,说淮南王的自杀只是假象,就在武帝派兵抓捕他的时候,他吞下了事先炼制好的仙丹,与身边号称“八公”的八位一同修道的幕宾一起升仙飞走了。

第五章 狭路相逢

两天后,宁章闻终于苏醒过来。他叙述说,当时他看书看得太专注,完全没有留意到有人靠近,只是突然一下脖子被人勒住,叫都叫不出来,然后腰间一痛,很快就意识模糊了。

“那个人显然手法非常熟练,经验老到,”冯斯说,“警察告诉我,现场没有任何人注意到那个人是怎么下手的,他们只是听到你从椅子上摔到地上,然后看到地上开始流淌鲜血,才知道你被刺了。更可恶的是,恰恰是你坐的那个区域的监控探头被弄坏了,对方肯定是有备而来。所以,到现在警方也没有锁定嫌疑人。”

他顿了顿,又说:“宁哥,都怪我,害得你弄成这样。以后…”

“该做的还要做,”宁章闻的脸上毫无表情,“你再说,我就不高兴了!”

宁章闻是个固执的人,他说出来的话就不容更改,冯斯不敢多说。何况此刻也不宜惹他发火,宁章闻不只是腹部被刺,伤及大网膜、小肠和胃壁,摔下去时头也在地板上狠狠磕了一下,颅腔内有轻微血肿。虽然血肿不太严重,保守治疗就能慢慢自我吸收消散,但头部的疼痛让他的脾气更加容易被点着。所以,这几天里冯斯和文潇岚凡事都顺着他。

“不能干躺着,”宁章闻用力拍打着床单,“脑子不动,反而头疼。快讲讲那本书,我的古文不太好,没看太细。”

冯斯无奈,只能把那两条故事细细地向宁章闻复述了一遍。宁章闻把头靠在枕头上,仔细思索着,似乎这样真能让他把注意力从头疼上转移开:“于志可发高烧的时候,说了很多话。邪米思干大城,是什么地方?”

“就是撒马尔罕城,以前花剌子模帝国的首都,现在属于乌兹别克斯坦。”冯斯说,“丘处机的弟子李志常在《长春真人西游记》里把它称作邪米思干大城。”

“是不是郭靖背着降落伞打掉的那座城?”文潇岚插嘴问。

冯斯“扑哧”一乐:“没错,就是那座城,那当然是金老爷子杜撰的了。老爷子写的是小说,不必一定依循真实历史。在《射雕英雄传》里,成吉思汗刚刚打下撒马尔罕,全真教的牛鼻子道士们就到了。事实上,成吉思汗是1220年打下撒马尔罕的,丘处机1221年冬天才到撒马尔罕,并且在那里过冬。”

“也就是说,这群道士在撒马尔罕城过冬的时候,于志可见到了类似视肉的怪物。两丈高是多高?”宁章闻问。

“我查过了。宋代官方定的一尺约合三十一厘米,但民间所形容的一丈,一般还是按照一尺二十三厘米来算的。比如身高八尺的人大约一米八四高,算是当时的魁梧大汉。如果按三十一厘米,那就一堆人比姚明都高了。不过即便往小了算,一丈大概是两米三,两丈高的话,也得有四米六,比普通的非洲象还要高。而在淮南王的那个故事里,小偷见到的怪物只有小马大小,显然是还没有长大,也正好印证了杨麓说的话:时机未到。”

“按理说,如果于志可见到了什么怪物,肯定是会告诉师父的,为什么《长春真人西游记》里完全没有提到过?”文潇岚又问。

“大概是丘处机不愿意提及吧。”冯斯说,“丘处机是有道高人,不愿意把这些过于污秽邪恶的怪力乱神公之于世,更何况,这件事说不定还和道教的名声有所牵扯。不管怎么样,收获已经很大了,我们现在基本上可以确认,黑白照片上的那种怪物,是由人工驯养的,可能具备着某些惊人的力量,也可以长到身躯很庞大,但是豢养它的过程十分漫长。邪米思干大城里养怪物的人,和那个名叫杨麓的富商,一定有着某种联系。”

“甚至可能是同一个人。”宁章闻的声音有些阴沉。

“同一个人?”文潇岚很吃惊,“那怎么可能?从西汉到南宋,一千多年啊!”

“我们现在面临的事情,可能用常理解释吗?”宁章闻反问道。

病房里的气氛忽然间变得沉闷起来。过了一会儿,宁章闻先打破了沉默:“我还想到了点别的。”

“什么?”冯斯问。

“从概率上来说,没有那么凑巧。我找了那么多古书,什么都没有,偏偏这一个人的一本书,一本书里的一个篇章就提供了两条线索。要知道,我国现存的古籍超过八万种。”

“那你的意思是…”冯斯皱起眉头。

“不是巧合,一定是有意的。”

“什么是有意的?”文潇岚问。宁章闻虽然在两人面前话比较多了,但总体而言说起话来还是言简意赅,甚至有时候让人难以明白。

“作者,那个作者,一定是有意把这两则故事凑在一起的,甚至可能写这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存这两条线索。”

“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宁章闻还没说话,冯斯已经插嘴了:“我想大概是因为…在历史上也有一些像我们这样的人,想要和这些神秘的存在相对抗。至少从这本书来看,那种长得像大脑或者巨大视肉的怪物,在西汉时代就已经存在了。但我猜测,没有文字记录的年代可能更加久远,甚至可能追溯到史前。”

“那这种怪物岂不是一直都和人类共存?”文潇岚身子微微一抖。

“不知道,我需要更多的资料。”宁章闻说。

“更多的资料…就需要我去找了。”冯斯说,“这学期的考试已经全部结束,你的伤也没有大碍了。我打算请一个钟点工照顾你,然后就去我祖父的老家看看。”

“不必请钟点工的,我这个暑假可以不回家,我原本就打算留在北京找个实习机会。”文潇岚说。

“不需要钟点工,也不必你留下。”宁章闻平静地说,“我妈已经死了,我想,我也需要学会自己活着了。”

“我们都需要学会自己活着。”他又补充说。

冯斯犹豫了一下,最后点点头:“说得也是。”

期末考试全面结束,暑假开始了。

大学生们在中学时代抱怨如山的暑假作业时,总会收到老师们画出的馅饼:“赶紧考上大学,大学的暑假就是真正自由的暑假了。”但事实上,大学生的暑假也并不完全自由,虽然没有一堆堆的作业,却有着各种各样的实习和社会实践要求,冯斯所在的专业就安排了实习任务。

当然了,这一类社会实践,大多就是走走过场,最后无非就是求一个实习单位的红章——实习单位对这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学生也足够头疼。作为一个能够靠各种歪门邪道完全养活自己的能人,冯斯对此类走形式的实习嗤之以鼻,早早就和张圣垠说好了,到时候到他那里去讨个章。冯琦州毕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骗子,有了一定积蓄之后,就为自己注册了一个文化公司——基本上天底下的骗子公司,都会用科技、文化、投资之类的外皮来包装自己,这样看起来就更体面了。他去世后,公司一直是张圣垠在打理,虽然失去了台柱“忘虚子”大师,但张圣垠通过自己的努力网罗了一群和冯琦州一样靠着阴阳风水骗钱的高人,并且和冯斯一样,努力开拓网络渠道,公司运营得还挺不错。

“怎么样,我让张圣垠也给你盖个章?”冯斯对文潇岚说。

文潇岚白了他一眼:“我不像你坑蒙拐骗无所不能,实习对我来说还是挺重要的。”

“这年头的大学生,个个是理论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实习无非就是端茶倒水打字跑腿,人家还嫌你们添麻烦兼浪费午餐券。”冯斯一脸的神气活现,就好像他自己不是大学生一样,“说真的,你去跟张圣垠手底下的‘大师’们多聊聊天,了解一下他们是怎么脸上闪耀着国粹的光辉,把别人的钱骗到自己腰包里来的,绝对比你端茶倒水一个月长见识多了。”

“你这话说得我真想去了…”文潇岚噘着嘴,“但是我已经联系好公司了,是一家知名外企,以后写到简历上,比那个骗子文化公司漂亮多了。”

“妇人之见…”冯斯摆摆手,“随你吧。我已经买好票了,今晚就出发。”

“你多小心,那地方穷山恶水的,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冯斯笑了笑:“还是那句话,反正我又不会被拐去当媳妇儿,怕什么?我倒是不放心宁哥,你有空多去看看他。”

“我已经教会他用洗衣机啦,”文潇岚也笑了起来,“就是他始终掌握不了放洗衣粉的量,洗出来一缸全是沫。今天早上他还自己煮了个鸡蛋,虽然煮爆了,总算还能吃,而且并没有把房子点着。”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善哉善哉。”冯斯作势抚摸着颌下并不存在的长须。

这时候距离发车时间还有若干个小时,天色尚早,冯斯优哉游哉地到小吃店吃了一份桂林米粉,吃完想起还没买路上吃的方便面。虽然手里握着父亲留下的千万身家,但他的心结一天打不开,这几百万大洋他就死活不会去动用,只能继续过着穷人的日子,连火车上的盒饭都舍不得吃,得靠泡面充饥。

他嫌校内的品牌超市排队太长,于是来到一家空间狭小的私人小超市,结果碗装方便面架子前一字排开三个女生,絮絮叨叨地以银行对账般的精细挑选着方便面。他抄着手在一旁足足等了有两三分钟,真希望手里有把榔头把这三个鸡婆的女人一一敲死。就在这时候,方便面架子背面装矿泉水的货架旁传来两个人的脚步声,一男一女说着话走近。他们的声音很陌生,但说出来的话却让冯斯浑身一震。

“不就是死了一只猴子吗,你已经发了三天脾气了,至于吗?”说话的是一个男人。

女人的话音就像机关枪一样紧跟着喷射而出:“一只猴子?驯养它花了多少心血,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再上哪儿去找一只这么能干的猴子?”

“好吧好吧,就算它无可取代,反正都死了,你又何必老是惦记着?”男人说。

女人似乎更加恼火:“还不是因为你的疏忽才让它跑出去的!不然它怎么会被害死?”

两人好像是随手拿了水,脚步声开始向超市门口移去。冯斯心里一动,从货架一侧探出头,正好看见那一男一女结账的背影。女的身材娇小,看来还是个没有成年的小姑娘;男的却异常高大,比他还要高出一个头。

错不了!和广场红歌大妈的描述完全相符,这就是他一直在苦苦寻找的猴子的主人!实在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却在这样一个意外的场合发现了他们。

三个女生依然犹豫不决,到底是买老坛酸菜牛肉面,还是买私房牛肉面,冯斯恨不得抱住她们一人亲一口。如果不是这三个大姐耽误了他的时间,他很有可能买好方便面之后正好和这两位猴子的主人狭路相逢。而自己不认识他们,他们却认识自己,肯定会选择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