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紫摇了摇头。她不是一个热衷八卦的人,却对唐洁这个跟她全然没有什么干系的人有着难以明状的关切。那个时候的她还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一种感情叫做兔死狐悲,叫做物伤其类。她想看的,想关心的,不过是另外一种结局。殊途是否同归?

苏紫走出校门的时候,任之信的电话就打了过来:“今天可以回家吃饭。”

“那你想吃什么?”

“都可以,只要是你做的。”

“我要先去趟超市,皮皮的狗粮快没了。”

“恩,我回来之前给你打电话。”

任之信挂了电话后,脸上的表情异常柔和,站在旁边的市长助理差点没把眼珠子掉下来,起了心打趣:“给嫂子打电话呢?”

任之信笑了笑,没否认。

“任市,我听他们说,你们婚期定在国庆?”

任之信的笑顿时僵硬,仿佛被人从云端拽了下来。闷闷地应了一声。

“恭喜恭喜。你跟嫂子真是恩爱啊!”

任之信还没有来得及反驳,门口一个声音传来:“谁在说我呢?”周曼娟原本想敲门的,可不小心听到门里的对话,忍不住喜上眉梢,径直走了进来。

“说曹操曹操就到,嫂子你们慢慢聊,我先出去了。”助理笑着把门关上,一段才子佳人的桥段即将从他的嘴里散播出去,成为任市的一段美谈。

周曼娟很少到政府办公楼来找任之信,从北京回来后,他的态度越发冷淡,甚至连电话也不接,她只能三天两头朝任家跑,也只有在那里,她被任家的人一哄,心才稍微好受些,她的不安越来越强烈,甚至忍不住抱怨给了任之信的大姐听。

任大姐是个老好人,安慰她说或许是婚前恐惧症,再加上众所周知的换届,她要再抱怨再发牢骚,连任家的人也不会帮她了。

倒是刚刚在门口听到两句,心跟开了花似的。她的想法完全不一样,或许任之信就是这样的人,对着她冷,可却在外人面前不吝赞赏。想必他是有心的,不过却把心藏着掖着,怕被她看见了,周曼娟这么一想,眉目笑得更开了。

第十三章 倒计时的爱(13)

“你来做什么?”任之信的情绪瞬间跌至冰点,他之前对周曼娟,说实话谈不上爱,但绝不是现在这样,那么厌恶。他越来越不想看到她,连虚与委蛇都欠奉,他甚至想到国庆,就觉得一阵阵头痛。

“跟你商量结婚的事情。这几天我妈联系一位法国的设计师,说是专门给我设计婚纱,我拿了几个样本过来,让你帮忙挑挑。前几天打你电话一直找不到人,打到办公室秘书也说你忙,只好自己跑一趟了。”

周曼娟说着,就把几个设计画稿从包里拿出来。

任之信深呼吸了几口气,才挪到沙发那边,跟周曼娟一起看设计画稿。

“都不错,你自己看着办嘛。”

“是吗?我怎么觉得这件更好看些?还有,我其实最喜欢的这件,但怕自己穿上不合适,我妈说最后这件比较端庄,我想其实露一点也没什么关系吧?”周曼娟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压根没注意到任之信越来越紧的眉头。

“曼娟,我待会还有个饭局,可能陪不了你了。要不你自己先回去?”

周曼娟的热情被突然地打断,有些发愣地看着任之信,好象突然明白了一些事情:“之信,你是不是觉得我挺一厢情愿的?”

任之信没想到周曼娟会这么直接,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你是不是觉得我们结婚这事太仓促了?”周曼娟怯怯地开口,“虽然我们交往也好几年了,但一直没有很深入地了解对方,我甚至不知道你住在哪里。前段时间,我也有过这样的感觉,我想这应该是婚前恐惧症吧?之信,你要是对结婚有什么顾虑,你一定说出来,要是你觉得自己一时适应不了,要不我们就跟父母说说,缓一缓再说?”周曼娟这招以退为进使得的确很险,她生怕任之信顺水推舟,她赌的不过是个情势。现在的任之信骑虎难下,她这么问,无非是求一个心安,再往死里逼,她不敢。

任之信心思变换,周曼娟什么样的人他还是吃得准的,她恨不得把我要结婚四个字刻在脸上,如今这么问,非明是要他一句话。他要顺着她的话,不知道又会闹出什么花样来。

“你想太多了。你也知道这段时间我很忙,结婚的事情你就多担待了,有什么事就跟我大姐商量着办。”

周曼娟点了点头,乖巧得像个小媳妇儿,“之信,你要是方便,带我去你住的地方看看吧?大姐说你住的地方挺神秘的,连他们都没去过。”

任之信几乎都想笑出来,看吧,这就是女人,迫不及待地想掌握主动权,都还没结婚呢,他叹了口气,更加觉出苏紫的好来。

“你该不是以为我在金屋藏娇吧?”

“说什么呢你,我会那么不相信你吗?”

任之信别有深意地看了她一眼,那眼神里甚至带了些许威胁的意味:你要真的相信就好。

周曼娟瑟缩了一下,她的那点小心思全都写在脸上,任之信的眼神明白无误地告诉她,不要试图挑战我的耐性。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你自己掂量。

第十三章 倒计时的爱(14)

周曼娟心有不甘,却又无能为力,只是一旦怀疑的刺在心里生了根,却再也拔不掉了。

任之信在回家的路上,心里跟堵了块棉花似的。之前认定的事情,如今在他看来感觉越来越走样了。他原本走的那条路,连同他跟周曼娟的婚姻,他都没有怀疑过,哪怕只是一丝,可现在他却越来越反感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心里的厌烦和不甘愿越来越明显,明显到他甚至不愿意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

他真的要跟周曼娟结婚?

在此之前,这句话原本是一个句号,可如今却成了问号,而这样的疑问越来越明显,明显到他想把肯定句换成否定句。

他之前对着周曼娟的时候还没有现在这么反感。如今越发觉得她不堪,小女人心思展露无疑,他之前想到跟她结婚的时候,也没有现在这么抗拒,因为没有期待所以谈不上失望或者希望。

可如今,他知道自己变了。他开始向往一种生活,有自己喜欢的人,洗手弄羹,耳鬓斯磨。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他也从来没有期待过什么电光火石之类的爱情,他觉得可笑甚至不齿,但苏紫不一样。

苏紫是他生命中第一个自己主动想要的一个人,而不是命运硬塞给他的。相处得越久,他越发觉得这才是自己向往的生活,如果可以,他愿意就这么跟苏紫天长地久地过下去。

他有一个念头,隐隐约约,看不分明,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开始犹豫了。

第四十六章

倒计时的爱

跟苏紫在一起的时候,任之信一点也不觉得时间过得慢,总觉得时间不够用,嗖地一下就是一天。

尤其等他回到家,已经是傍晚了。吃过饭,两个人出去遛遛狗,回来后坐在沙发上听听音乐。任之信不喜欢回家后开电视,他喜欢听老歌,尤其是蔡琴,难得的是苏紫也好静,那些80年代的老歌,她也听得声声入耳,并不嫌烦。

兴致来了的时候,他会拉着她一起跳舞,客厅并不大,两个人依偎在一起,声光流曳,很容易想到那个词--生生世世。

苏紫每次被任之信带着旋转的时候,她会想起那部老电影《滚滚红尘》。当年的张爱玲也就是这样沦陷的吧?她垫着脚尖,把脚放在胡兰成的鞋上,让他带着自己的身体旋转,再旋转,那时的她何尝不认为,一时便是一世呢!

苏紫的时间以学期计,任之信的时间以天计,等到苏紫期末考试那几天搬回学校后,他越发觉得这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

第十三章 倒计时的爱(15)

工作上的事情一团乱麻,大家都赶着在两会之前努力把自己那张成绩单做的漂亮些,三天两头就提个什么规划,方案,会议不断,应酬不断,越是这个时候,周老爷子就会时不时地提醒他,旁敲侧击地问起他跟周曼娟的婚事准备地怎样了,越发觉得烦躁。

苏紫不在的这十来天,他挨到很晚才回家,走到楼下的时候看见窗户里一丝光也没有,心里一沉,一副打不起精神的模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已经将苏紫的存在视做一种习惯,一种理所当然。假设某一天,他打开房门,迎接的他的却是另外一张笑脸,那他怎么办?想到这里,任之信的表情有些扭曲。

不去想,不代表不会发生。他对周曼娟的态度谁都看在眼里,连任老爷子也忍不住了,

“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没怎么想。”

任老爷子叹了口气,“不要连敷衍都做不到。”

任之信闷闷地不做声。

“你要是连这点功夫都不屑做,你叫别人怎么看你?”

他想开口申辩,又觉得申辩无力,张了张嘴,又咽了回去。

任老爷子看了他一眼,“等把婚结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男人嘛,该知道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你喜欢哪个姑娘,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我管不着。”任老爷子真是明察秋毫,看了几眼便知道任之信打的什么主意,一句话堵死他的后路。

“好好给我去把婚结了,不仅要结,还要结得漂漂亮亮,别让外人在背地里嚼舌根,这段时间给我安分点。”

任之信从任老爷子书房里走出来的时候,才觉得自己的人生真的可悲。他觉得临头被泼了一身凉水,整个心都瓦凉瓦凉的。

任之信,你有什么用?连个自己喜欢的人都得不到。

人就是这样,顺风顺水的时候,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应当,他走这条路是理所应当,他娶什么人是理所应当,他往上爬亦是理所应当,可一旦刹了车,顿了顿脚,不免会怀疑曾经的理所应当。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为什么要这些理所应当?他到底有没有资格说不?

任之信的天人交战,苏紫无从知晓。各自烦恼着各自的烦恼。苏紫从任姨那里知道任之信和周曼娟的婚期的时候,打击并没有想象中来得严重。

可能之前铺陈了太久,等到真正确定日期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崩溃,她甚至还跟任姨寒暄了几句,听起来像是一则与自己没多大干系的喜讯。

是吗?真好。替我跟信叔叔说声新婚快乐云云。

第十三章 倒计时的爱(16)

她知道的,这一天迟早会来,甚至这一天比她想象得还要迟些。他们早就该在一起了,不是吗?好比一个明知自己会获死刑的犯人,被关在拘留所里等着那一纸判决书,没有来的时候,心总是七上八下的,偶尔或许还有一丝侥幸,接着便是铺天盖地地绝望席卷了仅存的侥幸。如今,尘埃落定,那么她终于可以让自己的爱情进入倒计时了。

倒计时的爱,像一篇倒叙的小说。就像《半生缘》里,张爱玲很早就告诉了大家结局,然后再来细说从头。苏紫想,既然结局已是这样,但过程总不该潦草的。谁敢说身边的这些爱情就能携手百头呢?因为未知反而恐惧,不像她,预言早已许下,分手已经注定,她更应该享受过程而已。她更没有必要等到若干年后,带着些悔意地回想,“如果当初,我们会不会有别的结局?”没有的,不会的,所以她更没有理由后悔。

三个月,还有三个月不是吗?

苏紫越发看清楚自己的未来。她想自己终究是要离开这座城市的,她终究要靠自己的力量起飞的,她终究所剩的也只是自己而已。

于是,她开始认真思考自己的明天了。总该要找工作的吧?她去听大学生毕业求职讲座,她买来21世纪人才报,细心浏览每条新闻,她总该要为自己打算的不是吗?

苏紫,你是一个人,终归到底只剩你一个。爱情是场幻觉,总有一天,你会醒,醒来后你才发现原来自己一无所有。一无所有的你要依靠什么生活呢?快醒醒吧,苏紫,那些奢侈的爱,快要离你远去了。

苏紫这么想的时候,依旧不能抗拒发自内心的绝望。她想起《情人》,想起年少时的杜拉斯,当年的她也是这样的吧?在眉公河畔那段绝望的爱情,若干年后,她孑然一身地走在巴黎街头。她那么美,却绝望地说:“我那么丑,没有人会回头看我。”巴黎的路灯射进这个寂寞到骨子里的灵魂,她的绝望贯穿生命,即使到老,即使面容枯槁,即使还会有爱情,可她依旧无法治愈自己的绝望。

那苏紫,你的绝望呢?

第十四章 离开是最好的结局(1)

期末考试之后,苏紫并没有回家。她留在了C城。

在任之信看来,苏紫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

当然,有,但绝不全部。

苏紫暑假期间在一家报社实习。

说起来,也有一段颇为巧合的故事。自从她在那份报纸上看见了那篇专栏后,每期不落地看专栏,只字片语间流露信息。在文字背后的女子该是活色生香的,一如这个城市里盛传的女人性格,大大咧咧,不拘小节,只是偶尔会有情伤,否则她怎么会引用古龙的那句“酒会越喝越暖,而水只会越喝越冷。”夹在字里行间,又有她自己的味道。苏紫想,这应该也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她照着专栏下面的邮箱给她写信,说的也无非是些无病呻吟的文字。欲望都市,寂寞魂灵,再有就是青春,叛逆以及纪念。

她没指望她会看见,兴之所至而已。

结果专栏作者的热情超乎苏紫的预料。她说“很高兴有人能读懂我的文字。”她说“我叫刘娜,如果不介意叫我娜姐。”她还说“很喜欢你的文字,如果有兴趣,不妨到报社实习。”

事情的来龙去脉便是这样。当苏紫抱着好奇的心态走进C城的这家报社时,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若干年后,她居然要靠以此为生。

她与刘娜的这次相识,更像是亚马逊河畔蝴蝶的一次振翅。

报社的这段经历,更像是上帝为苏紫开的另外一扇窗。在此之前,她的生活认知里学校便是一切,接下来认识任之信,他说什么便是什么,他做什么她便信什么,她从未想过成人世界里的游戏规则。如果说在此之前,她跟任之信的地位并不平等,那么这一次经历,足以让她从另外一个角度了解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进而了解到她从来没见过的另一个任之信。

苏紫分配到副刊做实习记者,能做的事情并不多,所以别的部门有什么需要跑腿的活儿,她也乐得帮忙,渐渐地混熟了以后,整个报社的人都知道副刊部来了一个眉目乖巧,做事勤快的女大学生。

第一次从旁人嘴里听到任之信的名字时,苏紫的心还会噔地一下,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脸红没有,表情是否不太自然,渐渐地听得多了,也就麻木了,有时候还会附和几句,听报社前辈讲这些政府领导的八卦。

第十四章 离开是最好的结局(2)

“任之信是我见过的最帅的副市长了,又年轻又有魄力,的确不一般。”说这话的一般都是女记者。说的都是事实,从一排红光满面的各色人等看过去,也就数他,最入得眼。

“年轻不一定是好事啊,上次市长办公会他居然中途就走了,你当时没在现场,没看见书记脸黑成什么样,年少轻狂,不把这些老家伙放在眼里,他真以为C城是他们任家的。”

“不是听说他快要结婚了吗?这下跟中央搭上了天地线,他也有狂的资本。到了明年,说不定真是他的天下了。”

“说的也是。”

讨论的结果众人都把宝押在了任之信的身上,苏紫之前不觉得,以为不过是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如今听旁人这么一说,才知道原来周曼娟对任之信而言,不仅只是一个妻子,更是一阵缺之不可的东风。

苏紫从不让任之信开车来报社接她,自己独自回去。她跟任之信之间,两个人默契地只字不提他快要结婚的事实。

有时候他说忙不回家,她也不会多问。她知道他去了哪里,她甚至果断地说再见,拒绝他欲言又止的解释。后来她也开始忙了起来,甚至还会跟着跑新闻的记者出去出差,一去就是两三天,她试图用工作冲淡即将到来的别离。

跟刘娜姐之间的感情便在这期间飞速地发展着。苏紫是一个慢热的人,但刘娜不同。这个风风火火的女子见着苏紫的第一面就给了她一个拥抱,后来转身把她介绍给同事时说的话更是亲热:“这是我妹妹,谁也不能随便欺负哈!”她丝毫也不掩饰自己对苏紫的喜欢,可话又说回来,不多言不多语的苏紫学得又快,任谁见着会不喜欢呢?

“你以后是怎么打算的?”刘娜跟苏紫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刘娜突然问了一句。

“什么怎么打算的?”

“你马上就要大四了,虽然我知道你学的不是这个专业。但看得出你做这行很有天分,如果你喜欢,不妨继续做下去。我会跟上面申报你转正申请。”

“喜欢归喜欢,但我不会留在这个城市。”

“怎么?不喜欢这里。”

“不是,是不能留,不是不想留。”

刘娜深深地看了一眼苏紫,有些明白。像她这样的年纪,除了为情所困,还能有什么别的原因吗?

“想去哪里?我在其他城市也有同行的朋友,到时候帮你推荐一下,应该没什么问题。”刘娜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这个小姑娘,自然是全心全意的帮助提携。

“娜姐,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苏紫不是不明白滴水之恩的典故,但总是忍不住想问。

“如果我说你很想以前的我,你会不会信?”刘娜说完以后,立刻又笑了,仿佛是在掩饰自己的尴尬“快吃东西吧,菜都要凉了。”

第十四章 离开是最好的结局(3)

任之信从周曼娟那里出来以后,对自己的厌恶已经到了极点。在此之前,他竟不知道自己在感情上竟是有严重洁癖的人。正如他始终无法想象自己居然会干出金屋藏娇这样的事来。

他身边的人,乐于此道的不在少数。他之前对此从不做评价。他想起自己还没跟周曼娟谈恋爱之前,曾经有一位大胆的记者居然问他:“请问任副市长对同性恋怎么看?”他知道他的意思,却不置可否,他说他不反对也不提倡。说的冠冕堂皇,一如他对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看法。

可真降临到了自己头上,他才发现全然不是这么一回事。他终究不是振保,无法区分红白玫瑰之间的差别,又或许,周曼娟从头到尾都是白饭粒,在他心目中,周曼娟从来就不是什么白月光。

原以为他的困扰只是如何留下苏紫,如今他却越来越无法忍受他居然要跟周曼娟结婚的事实。

他陪着她去订酒席,听着她在跟酒店老板讨价还价,甚至为了菜式的品种数量在那挑三拣四的时候就觉得厌烦,他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就会想起苏紫。要是苏紫,绝不会像她这么麻烦,这么得理不饶人,这么得了便宜还卖乖,这么拿腔作势,这么…

他在送她回去的路上,听她一路细碎碎地念,看着他不理不睬,又不动声色地说起她爸爸如何如何,任老爷子如何如何,任之信在心里冷哼一声,他吃软刀子,却不吃明讽暗刺那一套,那些含沙射影的威胁更加让任之信觉得厌恶,一想到居然还要跟她结婚,还要对着她一辈子,他就觉得前路一片黑。

原来真的是这样,一旦心里住了人,就再也容不下别的了。看着谁都是蚊子血,白饭粒,等到任之信惊觉自己居然爱上苏紫的时候,他自己都被这样的认知吓了一跳。

什么时候的事儿?

他一直以为只是喜欢。喜欢多简单,喜欢是多多益善,是锦上添花,是可有可无;但爱,却是另外一码事。一旦爱上,就是非她不可了。你舍不得让她受委屈,你更舍不得委屈自己,你怎么能够容忍自己心里住着一个人,却要对着另外一个人生活一辈子呢?

回到家的时候,客厅里没有人,任之信的心顿时虚了一下,手机已经拿出来了,正准备拨号,走到书房门口,才看见苏紫坐在电脑前劈里啪啦地敲着键盘,他把手机放回口袋,心这才塌实了。他看着苏紫聚精会神地打字,也不想打扰她,把书房的门轻轻掩上,又退了出来。

苏紫伸了个懒腰,走去客厅倒水的时候才发现任之信已经回来了,坐在客厅里拿着一份报纸在看。

“回来了也不说一声?”苏紫有些诧异。

任之信放下报纸,笑了笑:“苏大记者那么忙,我也不好意思打扰。”

“说什么呢你?!”苏紫顺手把沙发上的抱枕向他扔了过去。

第十四章 离开是最好的结局(4)

任之信侧身一闪,伸手把苏紫搂了过来。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一时都没有说话。

“苏紫,”任之信从后面抱着她,声音从苏紫的耳颈处传来,“如果我不结婚了,你会不会留下?”